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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相信?(全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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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相信?(全新譯本)

商品資訊

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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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GOODTV「救恩之光」,紐約救贖長老教會的主任牧師提姆.凱勒,迄今已於35個城市協助創辦170間教會,其敏銳的證道、豐富的學養與事工,讓許多人得著幫助。本書全新譯本重新出版,台灣讀者因為看了節目之後殷殷期盼等這一本書。

提姆‧凱勒說:「沒有懷疑的信仰,就像一個身體內沒有抗體的人……如果一個人未能耐心地傾聽自己內心的懷疑,他的信心可能在一夜間崩潰……」
本書取材於古典文學、哲學、人類學,以及許多不同領域,提姆‧凱勒集合許多思想巨擘的發聲,幫助你認識神,了解真理,進而知道自己為何而活,為何相信。他說「改變生命的信仰以及與上帝連結,最好表達的方式是『信任』這個字。」就以本書,讓我們再一次根深信仰的力量。

相信上帝,就如同相信太陽已經升起。
不但因為我看見了,而且因為太陽,使我看見其他東西。──C. S. 路易斯

對於信仰,有七個問題,讓我們疑惑至今:
一、難道這世界上,只能有一個宗教?
二、上帝這麼好,怎麼會讓苦難存在?
三、宗教是一件緊身衣,會讓人失去自由?
四、教會要對世上不公義負責?
五、一個有愛心的上帝怎麼會把人打入地獄?
六、科學已經駁斥了基督教?
七、不可能對聖經完全接受?

被譽為21世紀C.S.路易斯的提姆.凱勒牧師,
利用文學、哲學與生活化的對話,一一解釋這些信徒常詢問他的疑惑。
2008年出版,立刻登上紐約時報與亞馬遜書店暢銷書Top5,
更長銷至今,各界好評不斷!

作者簡介

作者:提姆.凱勒Timothy Keller

長達九年在美國維吉尼亞州哈普威爾長老教會牧養藍領階級,接著於紐約曼哈頓主持紐約救贖長老教會(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紐約時報」說提姆‧凱勒非傳統的講道,專業引用大都會人的語言,闡釋神豐富、深刻的真理,精準打動各種高成就人士與好辯的知識分子。他積極擴增基督身體,目前已在35個城市創辦170間教會。

提姆‧凱勒長期投入貧民區救助,創辦「紐約希望」(HFNY),服事貧民區青少年、低收入戶、遊民、外來移民與愛滋病患者。透過GOODTV《救恩之光》節目,台灣觀眾得以領受提姆‧凱勒牧師的講道。2010年大田出版《我為什麼相信?》,2015年全新翻譯,以更精確的文字與讀者分享提姆‧凱勒牧師豐碩的文化思想與真切靈命。

譯者:趙郁文Irwin Jao

台大商學系工管組
政大企研所MBA
教育部公費碩士後留歐,倫敦大學國際企管博士。
曾任教於東華大學國企所與政治大學EMBA,並在創投與創業領域多年。
曾經是教授、經理人、與創業家;也曾出版《國際企業管理》(華泰)、《我這樣教出基測滿分的孩子》(大田);自大學受洗歸入基督後,經歷許多生命奇妙旅程,沿途充滿 上帝的恩典帶領。在進入人生下半場後,決定順服上帝的旨意,投入榮神益人的事業。翻譯 神的話語,代表著人生的另一里程碑。

名人/編輯推薦

《標竿人生》作者華理克(Rick Warren):「我會將本書送給我信仰虔誠的朋友,及對宗教抱持懷疑的朋友。」

葛理翰(Billy Graham):「提姆‧凱勒在紐約的教會,將這一代尋找真理的人,以及懷疑論者一併帶向上帝。我為他感謝上帝。」

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院長謝宏忠:「在強調多元價值和相對觀點的後現代思潮之上,作者以宏觀的角度和清晰的思路,搭建出原汁原味的基督信仰橋樑。」

玉山神學院院長布興大立:「讓人難能可貴的是,這本書化解非基督徒對基督教信仰的疑慮,進而以嚴謹的文章與之討論,去闡明基督教信仰的真理。」

台灣淡水基督教會主任牧師呂代豪:「現今的時代需要這本傑出著作所傳遞的信息,使徘徊在人生十字路口的靈魂可以獲得指點。」

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楊寧亞:「這本書像是一盞探照燈,穿透後現代主義的濃霧,把基督教信仰的內涵照得清清楚楚、條分縷析,讓疑惑的人恍然大悟,豁然明白『不要迷信,也不要迷不信』。」

《紐約時報》:「與其他都會大教會不同的,救贖者教會非常傳統。但是凱勒非傳統的,就是他對都會聽眾的傳道所用的技巧……如果親眼看到凱勒在台上的專業姿態,我們便不難從中了解一二。」

《出版人週刊》:「為了塑造一個令人信服的上帝,凱勒取材於古典文學、哲學、人類學,以及許多不同領域。這本書是寫給懷疑論者,以及虔誠的教徒的。作者將自己在紐約救贖者教會所見所聞生動的寫下來…這本書見證了作者的博學多聞,也給當下懷疑者、辯論著信仰懷疑的人一個令人信服的依據,也讓那些想要重新評估自己所信的宗教的人一個好理由。」

前言

我發現你的缺乏信心─令人惱怒。
─達斯‧ 維達(Darth Vader,《星際大戰》中的黑武士)

相互敵對的兩邊,其實都對

在現今一般人所知的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之間,存有著巨大鴻溝。任一方都要你非但去否定對方,而且要貶抑對方,將之視為(最好狀況下)瘋狂,甚至是(最壞狀況下)邪惡。當信仰成為爭論焦點時,這樣的情況尤其真實;世俗開明人士大聲疾呼宗教基要主義正快速成長,讓不信的人受到侮蔑;他們指出受到大型教會與動員的正統信徒支持,現今政治已經轉向保守右翼。另一方面,保守人士則不斷地譴責這個持續走向懷疑論與相對論的社會;他們認為主要大學、媒體公司與菁英機構,都已經嚴重的世俗化,而這些人也掌控整個文化。

真相為何?在今日世界,究竟是懷疑主義還是宗教信仰掌握了優勢?答案是:是的,相互敵對的兩邊,其實都對!一方面,對傳統宗教的懷疑、恐懼與憤怒,在力道與影響力上,都是與日俱增的;但在此同時,健全而正統的宗教信仰,卻也是日漸滋長的。

在美國與歐洲,不去教會的人數正穩定地成長。在美國,民意調查中填寫「無宗教信仰」的人數快速增加,過去十年間達到原來的二到三倍。

在一世紀以前,多數美國大學,從以基督信仰為學校主流基礎,轉變成現在公開宣示的世俗化價值。結果,持守傳統信仰者難以立足於任何具有文化力量的機構;然而,即便越來越多人認定自己是「無宗教偏好」,還是有些植基於聖經權威、相信神蹟、理論上應該被淘汰的教會在美國持續成長,這種現象在非洲、拉美與亞洲教會尤其興盛,就算在許多歐洲地區,教會的參與率也有些增長。

在美國,雖然多數的大專院校充斥著世俗主義(Secularism)的氛圍,宗教信仰還是在學術界的角落裡默默成長,估計在美國大約有百分之十到二十五的哲學系教授或教師是正統的基督徒,三十年前,這個比率不到百分之一。知名學者費雪(Stanley Fish)在他的報告中對此趨勢是有其根據的:「當德希達(Jacques Derrida,法國哲學大師,解構主義之父)於二○○四年十一月過世時,一位記者打電話問我,想知道在繼種族、性別,與階級三大主流領域的長期主宰後,作為學術界核心智識能量的後繼研究領域將會是什麼?我一語道破地回答:宗教。」簡言之,在宗教議題上,世界是被兩極化的:它正在向著「越發敬虔」和「越發不敬虔」這兩個極端同時發展。過去一度被相信:世俗化的歐洲國家是全世界走向世俗的先驅;宗教,一度被認為會從原本比較優勢強大、超自然取向的高峰狀態逐漸式微,甚至走向凋亡;但現在這種「科技進步導致世俗主義」的理論現在正在被解構,或是被徹底反省。即便在歐洲,目前在基督教緩步成長,而回教快速發展的現實狀況下,其未來也未必走向世俗化。

兩個陣營

在這種兩個極端現象中,我的論點有其立場上的特別優勢:我成長於賓州東部一個主流信義會的教會。在一九六○年早期,十來歲的我正接受一個為期兩年為堅振禮預備的課程,其中包含基督教信仰、實踐與歷史,目的在讓年輕人對信仰有更全面性的瞭解,將來可以在人前公開承諾並接受這信仰。我第一年的老師是一位退休的牧師,他相當傳統與保守,常常談到地獄的危險與強大信心的必要。然而,到了第二年,授課者是一位新來的、剛從神學院畢業的年輕神職人員;他本身是一位活躍的社會運動者,對傳統的基督教義充滿深度的質疑。於是,這兩年的我,好像受教於兩個不同的宗教信仰。第一年,我們站立於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面前,唯有盡全力並付上代價才能止息祂的烈怒;第二年,我們聽到在宇宙中愛的聖靈,祂只要我們為人權努力,並且解放那些受壓迫的人。當時我想問這兩位授課老師的主要問題是:「你們之中哪一位在說謊?」但是十四歲的我,還沒那麼大膽,所以我只是閉口不言。

不久,家人找到一個更為保守的小循理會教會,雖然那裡的牧師與會眾其實是溫和的人;但接下來的這些年,因為他們的嚴謹,在我信仰生命的年輪中,留下一圈可被稱為「地獄火層」(Hellfire Layer)的紀錄(譯註:嚴謹的基督信仰,常用地獄火來警示人的罪惡結局);之後我離家就學於東北部、一個良好又自由的小型大學,很快地,這經驗開始朝我想像中的「地獄火」潑冷水。

校中的歷史系與哲學系受到法蘭克福學派那種新馬克思主義批判理論的影響,向來比較激進。在一九六八年,社會運動主義有其吸引力,這算是時髦的玩意兒,對美國資產階級社會的批判,也很有說服力,但它的哲學基礎讓我覺得困擾。我似乎看到在我面前有兩個陣營,而兩者都有其激進的錯誤:醉心於社會正義的人士是道德的相對主義者(moral relativists)(譯註:缺乏堅定的道德標準);而那些道德正直之士,似乎又對世上普遍發生的壓迫現況漠不關心。在情感上,我心傾向於前者—哪個年輕人不會呢?你可以解放受壓迫的人,然後與你想要的人同睡;但我不斷問一個問題:「如果道德是相對的,為何社會公義就不是相對的呢?」這樣的想法似乎明顯背離我的年輕教授與其跟隨者;然而,我也由其中開始看清楚,那傳統教會中存在的赤裸裸矛盾:我怎能回到那種會支持南方分離主義與南非種族隔離的正統基督教?基督教對於我開始變得很不實際,即使當時的我還無法摸索出另一條關乎生命與思想的切實可行的道路。

當時我並不知道,這種屬靈的「不實際」來自於阻擋我道路的三種障礙。在我的大學生涯中,這三種障礙不斷困擾著我,自此,信仰開始對我變得重要而關乎生命。第一種障礙是一種心智障礙,我被一堆關於基督教的難題所困擾:一個愛人的上帝怎能審判又懲罰?為何一定要信什麼?我開始閱讀關於這些問題做正反兩方面觀點的書籍和論証,於是慢慢地,但卻是確定地,基督教重新開始對我有了意義。這本書的以下篇幅,正是交代了我的想法,而現在我還如是認定的。

第二種障礙是一種內裡與個人的障礙。作為孩童,信仰的合理性可以只植基於別人的權威之上;但當我們成年後,就同時需要個人的、第一手的經驗。雖然當時我已經會「說」禱告很多年了,雖然我也偶爾在看到大山大海時,激起靈感的、美學的驚喜感動,但我從未個人親身經歷上帝的同在。這並不需要學什麼禱告技巧的知識,只是一種自己前去抓取個人需要、缺點、問題的過程;它是痛苦的,也常常是被失望與失敗所觸發的。這種經歷需要另一本不同的書來深入解釋,在此我需要說的是:信仰之旅絕非僅是一種心智上的操練。

第三種障礙是一種社會障礙。我亟需要找到一個「第三陣營」,一群關心世上公義,而又能以上帝本性為基礎,而非靠自己主觀感受行事的基督徒。當我得著這樣的一群「弟兄幫」與姊妹(同等重要)時,對我而言,事情開始改變。這三種障礙並不會很快的解體,也沒有解決的順序,相反的,它們是糾結並互賴在一起的。我並無任何有條理的方法去解決它們,只有後見之明讓我看到,當時這三個障礙是如何同時運行的。因為不斷在尋找「第三陣營」,我開始對如何塑造與創始新基督徒社群感到興趣,這代表要去牧會與服事,所以畢業幾年後,我就進入這個職場。

來自曼哈頓的觀點

一九八○末期,內人凱西(Cathy)與我,帶著我們的三個幼子搬到曼哈頓,開始建立一個主要為不去教會者設立的新教會。在研究階段,幾乎所有人都告訴我,這是一個傻瓜行動。教會,代表溫和保守,但曼哈頓這個城市,卻是自由與激進的;教會,代表家庭,但整個紐約市充滿年輕單身與「非傳統」的家戶;教會最重要的是意味著信仰,但曼哈頓卻是一塊充滿懷疑論者、批判人士與憤世嫉俗者的土地。中產階級—教會的傳統市場,因為犯罪與物價高漲正在逃離這個城市,留下的都是些見過世面的、時髦的、有錢人與一些貧民,他們說這些人多半只會嘲笑教會。這個城市的基督教會眾正在縮減,許多掙扎中的教會,甚至連保留教會的建築物都有困難。

許多早期接觸到的人告訴我,那些勉力維持的教會,是靠著調整傳統基督教的教導,加入更多屬於城市的多元主義觀念,才能存活下來。「別告訴人他們必須相信耶穌—那會被認為是心胸狹隘」;所以,當我告知新教會的信仰將會植基於正統性、原則性的基督教教義—聖經的權威、基督的神性、屬靈重生(新生命)的必要性—所有那些主流紐約客長久以來認為是無可救藥的基本教義時,這些人對我的想法感到難以置信。雖然沒人對我的計畫大聲說出「你省省吧!」但空氣中揮之不去的,都是這種氣氛。

但是,我們終究開始了「救贖者長老教會」(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的事工。到了二○○七年底,這個教會已經成長到五千人,也在鄰近的都會區建立了超過十二個姊妹教會;這個教會相當種族多元並且年輕(平均年齡約三十歲),約有三分之二的會眾是單身。在此同時,數十個類似的正統信仰教會,也在曼哈頓區扎根成長,而在紐約的其他四區,更有幾百所類似的新教會出現。一項調查顯示,在過去幾年中,單單計算非洲裔基督徒所建立的教會,在紐約市就有一百所之多。對此,我們像其他人一樣感到震驚。
紐約市不是單一個案。二○ ○ 六年秋季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雜誌就報導了一篇次標題為〈基督教在各地崩解,倫敦除外〉(Christianity is collapsing everywhere but London)的報導故事,文章的主軸是即便在英國與歐洲各地,基督教信仰的參與及承認比率都不斷下降,但是很多在倫敦年輕的專業人士(以及新移民),卻擁向福音派教會8,而這現象也正是我在紐約所看到的。

事實指向一個奇特的結論:我們已來到一個文化的時刻,在此刻,正因為屬世的懷疑主義與屬靈的宗教信仰,都明顯而有力地快速增長,所以懷疑論者與宗教信徒雙方都感到他們的生存被威脅。我們既沒有看到過去西方式基督國度的重現,也沒有發生原先預測將成為的那種無信仰社會,我們目前有的,是一種全然不同的社會文化。

一種分裂的文化

三代以前,多數人的信仰是承襲而來,而非自由選擇的。絕大多數的人都歸屬於歷史上主流的更正教會(基督教)或是羅馬天主教會。然而現今,那些被貼上「老派」標籤的、有著文化繼承式信仰的更正教會,正在日漸式微,其會眾也在快速流失。取而代之的是兩極發展,要不是走向一種非宗教的生活,一種非組織性、任憑個人隨己意建構的靈命狀態;要不就是走向一種正統、高承諾的宗教群體,要求其成員必須有個人的重生經歷。因此,社會人群看來矛盾地,同時變得更加虔誠,卻也更不虔誠。因為懷疑與篤信都在升高,我們在政治與公眾領域中關於信仰與道德的言行,已經變得深度分裂而且難以解開。這種文化論戰已經造成傷害,情緒與言詞變得緊張,甚至歇斯底里;世俗之人認為:那些相信上帝與基督信仰的人對外傳教,「強加他們的信仰在我們身上」、「走回老路」退化到比較不開明的年代;而激進信仰者認為:那些不相信的人是「真理的敵人」、「相對主義與放縱主義的供應者」。我們從不與對方講理,我們只是譴責他們。

在日漸強化的懷疑與篤信之間,我們遇到一個僵局,這並非單單訴求於更多的文明與對話就能解開。若要爭論,至少雙方必須有共同的參考點,倘若彼此對現實的基本理解,都是矛盾而衝突的,就很難找到任何可以對話的著力點。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 的書名《誰的正義?哪種理性?》(Whose Justice? Which Rationality?)說明這一切:我們的問題在短時間內,是揮之不去的。

我們要如何找到一條向前的道路?

首先,任一方都應接受,宗教信仰與懷疑主義兩者都在成長的事實。無神論作家哈里斯(Sam Harris)與宗教民權領袖羅伯森(Pat Roberson)應該要相信自我部族強大且影響力日增。這樣可以消弭各自陣營中瀰漫的自我催眠,認為自己即將被對手超越而絕跡。當然,這並非一蹴可幾,但如果我們停止這樣想,可以讓每個人變得更文明,且對於反對觀點更加寬容。

這樣的認知不僅令人寬慰,而且是謙虛的。雖然毫無歷史證據顯示宗教正在凋亡,但還是有許多俗世的人,信心滿滿地認為正統信仰「抗拒歷史潮流」的努力,終必無效。宗教信仰者,也應該對世俗的懷疑論觀點少一些排拒;基督徒們應該反省:為何許多曾經以基督信仰為主導的社會中,如今卻又相當大部分的人背離了信仰?這當然應該要引發自我檢驗。對另一方擺出優雅但排拒姿態的時機已經過去,現在我們需要更多的東西,但那是什麼?

重新檢視「懷疑」這件事

基於過去數年從紐約人身上看到的成果,我要做個提議:兩邊都應該要用全新的觀點,來檢視「懷疑」這件事。

讓我們由信徒先開始。沒有懷疑的信仰,就像一個身體內沒有抗體的人;那些漫不經心忙碌度日,或是沒興趣質疑自己為何相信的人,會發現自己在面對悲劇,或聰明的懷疑論者質疑時,毫無抵抗力。如果一個人未能耐心地傾聽自己內心的懷疑,他的信心可能在一夜間崩潰;而這種懷疑唯有經過長期的反省,才可能排除。

信徒應認識這些懷疑論點,並且與之角力—不僅是自己的懷疑,而且包括朋友與鄰人的。僅是因為你傳承了這些信念,就全盤接受,是不夠的;唯有讓你的信仰經過長久而嚴苛的鬥爭後,你才會有充分的立論,讓這信仰得以泰然面對質疑者和你自己的挑戰,而不是只能做出可笑或攻擊性的回擊。這樣的過程會讓你在取得健全信仰的立場後,還能夠尊重並瞭解那些懷疑的人,在現況中,這種同理心與堅守自我信仰,同等重要。
但是,正如信徒們應該學習檢視他們信仰背後的理由,懷疑者也必須學習去尋找他們質疑的推理,以及背後所隱含的信念。所有的質疑,不論看來何等尖銳與憤世嫉俗,其實都是一套另類的信仰而已9;若非先有信念B的立場,你無法去質疑信念A。舉例而言,如果你質疑基督教,是因為「世上不可能只有一種真的信仰」,你必須承認這樣的陳述立場,其實本身就是一種信仰行為;因為,實證上沒人能證明它,而這樣的觀點,也不是人人接受的普世真理。如果你到中東,宣稱「世上不可能只有一種真的信仰」,幾乎當地所有人都會反駁「為何不?」你反對基督教的信念A,是因為你持守另一種無可證明的信念B,因此,每一種懷疑,都是植基於一種信心的跳躍(a leap of faith)。

有人說「我不信基督教,因為我無法接受道德絕對性的存在。每個人應可決定他自己的道德真理。」對於某些不接受這觀點的人,難道這是一種可以證明的論點嗎?不,這同樣是一種信心的跳躍,是一種深度相信個人權利不僅適用於政治領域,而且可擴及道德領域的信念。這是沒有實證的立論,所以,這樣的質疑(對道德絕對性)也是一種跳躍。

還是會有些人對此表示「我的質疑不是建立在一種信心的跳躍上,我就是對上帝沒有信仰,我就是覺得不需要上帝,也沒有興趣去想它。」但是,在這種感覺的深層,其實是一種現代美國人的信仰,認為除非與我的感情需求有關,否則上帝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東西。說這話的人正用他的生命做賭注,認定並不存在一個可以要他為自己的信仰與行為負責任的上帝。這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但是,這也同樣是一種信心的跳躍。

對基督信仰最正確與合理的質疑方式,是去分辨每一個質疑論點之後的相對信念,然後問自己,有何理由去相信這些相對信念?你如何知道自己的信念是對的?如果你要求基督信仰要有更多的合理舉證,不也應該要求對自己的信念,提出更多的舉證嗎?否則你的立場,就是不一致而偏頗的,而這,正是常見的狀況。為公平起見,你應也要先質疑自己提出的疑問。我認為:如果你認清自己對基督教質疑背後所根據的信念、如果你用要求基督徒提出證明的方式,去要求對自我信念,提出同樣的證明—你會發現自己的懷疑,並不像它們一開始時,顯得那麼扎實。

我建議讀者採取兩種程序:我敦促懷疑論者挑戰懷疑論本身所植基的、無法檢驗的「盲信」,這樣就可以瞭解,要去說服那些不同立場者有多困難。同樣地,我也敦促信徒,去挑戰他們個人與文化上對信仰的反對觀點。

經過這兩種程序,即便你還是原先的懷疑論者或是信徒,但對於你持守的立場,將會有更清明與謙虛的觀點。然後才會對於對方,產生一種過去不存在的諒解、同情與尊重。信徒與不信者間,會提升到僅是不同意的層次,而非彼此詆毀;這只有在一方瞭解到對手最強立論時才會發生,也唯有此時,才能安全並公平地去不同意對手的立論。在一個多元社會中,要達到這樣的文明程度,並不是一件簡單事。

一個屬靈的第三條路?

這本書接下來的部分,是我過去多年來與信仰懷疑者對話的濃縮結晶。在講道與個人互動中,我嘗試著滿懷尊重地去幫助懷疑者審視他們自己的信仰基礎,同時也將自己的信仰基礎,赤裸裸地呈現在他們最強烈的質疑之下。在這本書的前半部,我們會審視多年來我從人們那裡所聽到的對基督信仰七個最大的反對與質疑,我會慎重地分辨這些質疑底層的另類信念。然後,在本書的第二部分,我們則會察驗,深藏在基督信仰底層的理由。

用尊重的態度,讓過去彼此封閉的傳統保守派與世俗自由派間產生對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這也是我希望本書能促成的。但作為一個在紐約牧會多年的牧師,寫這本書對我還有另一動機:來到紐約不久,我就發現信心與懷疑之間的情況並不像專家所想得那樣分明。城市裡從事文化事業的年長白人固然是相當世俗的,但在日漸增加的多種族年輕專業人士與打工的移民之間,對健全宗教信仰的觀點,也存在著一種豐富而難以標籤化的多元。然而,基督教在這些人之間卻是快速普及。

我認為這些年輕基督徒是某種主流且新興的宗教、社會以及政治力量的先驅者,這力量可驅使老舊型態的文化論戰逐漸式微。他們在經過對基督信仰的質疑與反對,所做的一番拉扯爭戰後,很多人轉而接受正統信仰,也不再屬於自由民主黨或保守共和黨這種二分法的陣營。很多人看清在此「文化戰爭」中的雙方,都將個人自由與快樂,而非上帝或共同福祉,作為其終極價值。自由的個人主義由重視墮胎、性,與婚姻等議題的觀點出發;而保守的個人主義則來自於對公部門的不信任,並且將貧窮視為是個人的責任與失敗。城市中新興而快速成長的多種族正統基督教,對於貧窮與社會正義的關心超過共和黨;同時,對於正統基督觀點的道德與倫理的重視,更高過傳統的民主黨。

本書的前半部為基督徒面對的質疑鋪下道路;後半部則正面剖析他們在世上活出的信心。以下舉三個教會中的人物為例:

茱兒(June)畢業於長春藤名校,生活並工作於曼哈頓。她因為非常在意自己的外貌,患了飲食異常與戀物癖,她發現自己正走向自我毀滅,但也找不到特別理由停止那種無所顧忌的生活方式;畢竟,她生命的意義為何?為何不能自我毀滅?於是,她來到教會,希望對上帝的恩慈有所瞭解,也希望經歷上帝的真實存在。她約訪一位教會中的諮商師,此人幫助她,讓她那無盡的、想被接納的需求,與上帝的恩慈之間產生連結。終於,她獲得信心去尋求親自遇見上帝祂自己。儘管她無法準確知道具體的時刻,但她第一次開始感受到「作為上帝真正的女兒所得到的,那種無條件的被愛」。逐漸的,她由自我毀滅的行為中脫離,重獲自由。

傑佛瑞(Jeffery)是紐約市的一位樂師,成長於保守的猶太家庭。他的父母都飽受罹癌之苦,母親因而過世。因為在年輕時多次的疾病,他醉心於中國中醫的治療,包含道家與佛教的冥想,並且極端專注於身體健康。當他的朋友帶他來救贖者教會時,他對信仰毫無「屬靈需求」;他最喜歡講道終結那段「直到耶穌的事工完成」,因為終於可以不用再聽下去了。然而,不久他對基督徒朋友的喜樂,與對未來的盼望感到羨慕,因為這是他個人從未經歷過的。於是他開始專心聽講道直到末了,之後,發現其中有他不願面對的心智挑戰;終於,他驚訝地發現,在他的冥想之中,竟然會經歷到「在單純安靜與靜止的時刻,被耶穌釘十字的圖像給打斷」。於是,他開始向基督徒的上帝禱告,不久,便發現自己對生命圖像的目標,竟然是對受苦的逃避與全然的規避。現在,他終於看清,過去這樣的生命目標是何等枉然。當他瞭解到耶穌為了拯救世界和他自己,而犧牲身體的健康與生命時,他深深感動;終於,他找到一條道路,可以有勇氣去面對未來無可避免的苦難,也知道這條道路可以幫他通過苦難,於是,他擁抱耶穌基督的福音。

凱莉(Kelly)是長春藤名校畢業的無神論者。十二歲時,凱利看著祖父死於癌症,兩歲大的妹妹因為腦瘤經歷手術、化療,以及放療。當她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時,她放棄希望、認為生命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當有幾位基督徒朋友向她分享信仰時,她對這些朋友見證的反應「就像種子撒在堅硬的岩石上」。然而,當她妹妹十四歲因為中風而癱瘓時,這促使她意識到不可放棄上帝,並且開始認真尋求。當時她在城市中生活並工作,認識了未來的先生凱文(Kevin),也是一位哥大畢業的無神論者,當時在華爾街的摩根銀行工作。他們對神的懷疑是很頑固的,然而,他們也對自己的懷疑產生質疑,所以就參加了救贖者教會。他們的朝聖之旅是漫長而痛苦的,唯一讓他們堅持下去的一件事,是在教會中遇到的大多數基督徒,與他們在金融圈遇到的人一樣的成熟與聰明。終於,他們不僅信服於基督信仰的理智可信度,也被信仰勾勒的生命異象所吸引。凱莉寫道:「作為一個無神論者,我以為自己過著一種道德的、社區導向、關心社會公益的生活,但基督教信仰有著更高的標準—深入到我們的想法與心境。我接受上帝的赦免、邀請祂進入我生命。」凱文則寫出:「當我坐在咖啡店讀著C.S.路易斯(C.S. Lewis)寫的《反璞歸真》(Merely Christianity)一書時,我在筆記本中寫下『圍繞著基督信仰周遭的證明,是無可推諉的』,終於,我發現自己的成就完全不值得滿足,別人的認同只是短暫,而為尋求刺激而及時行樂的生命,不過是一種自戀與偶像崇拜。於是,我成為一位基督的信徒。」

耶穌與我們的懷疑

凱莉的陳述,讓我們想起新約中關於懷疑者多馬(Thomas)的描述,作為一個在質疑與信心間掙扎的人而言,多馬的例子是差堪安慰的。在此,耶穌所微妙描述的一種質疑觀點,甚至超越現代懷疑論者與信仰者所能提出的。當耶穌面對「懷疑的多馬」時,耶穌對他發出的挑戰是,不要在懷疑中沉默「(要信!),同時用更多的證據回應他的請求。在另一個例子中,耶穌遇到一個承認自己充滿懷疑的人(馬可福音:9章24節),他對耶穌說:「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幫助我的懷疑!回應這個誠實的承認,耶穌祝福他,也治癒了這人的孩子。無論你認為自己是信徒或懷疑者,我邀請你用同樣的誠實,去培養對自己疑點本質的瞭解;其結果,會超過你所求所想的。

目次

006前言

卷1 跨越懷疑
020第一章 不可能只有一種唯真的宗教
036第二章 一個良善的上帝怎能容許苦難?
047第三章 基督教是件緊身衣
061第四章 教會要對這麼多不公義負責
075第五章 一個有愛心的上帝怎能把人打下地獄?
089第六章 科學已經駁斥了基督教
100第七章 你不可能對聖經完全逐字接受
115中場休息

卷2 如是我信
124第八章 上帝的線索
138第九章 對上帝的認知
151第十章 罪的問題
164第十一章 宗教與福音
175第十二章 十字架的(真實)故事
188第十三章 復活的事實
198第十四章 上帝之舞
210後記 接下來要往哪走?
223感謝
224附註

書摘/試閱

第一章 不可能只有一種唯真的宗教

一位二十四歲,住曼哈頓的女孩布萊兒(Blair)質問:「怎麼可能只有一種真實的信仰?」她認為:「宣稱你的宗教比較優越,而且嘗試去要別人歸正,是一種無理的自大。所有的宗教應該都是一樣好,也同樣可以滿足各自跟隨者的需求才是。」

傑佛瑞(Geoff)跟著補充:「宗教的排他性(exclusivity)不僅狹隘—更是危險的。」他住在紐約市,是一位二十出頭的英國人。「宗教已經導致難以化解的爭執、分裂、與衝突,它可能是世界和平最大的敵人。如果基督徒繼續堅持唯有他們才有『真理』—如果其他宗教也如是堅持—世界和平將蕩然無存!1」

在近二十年居住於紐約的這段期間,我有無數機會去問人們:「你對於基督信仰最大的問題是什麼?這個信仰的信念與實踐之中,最困擾你的是什麼?」這些年來,最常聽到的回答,可以用一個字來表達:「排他性」。

有一次,我受邀以基督教代表的身分到一所當地學院的專家座談會,同台的有一位猶太教的拉比,與一位回教的伊瑪目(教長),台上的專家被要求去討論不同宗教間的差異。當時對談的調性是禮貌、有智識而且彼此尊重的;每位講員都主張在主要宗教間,存在明顯且無法調和的差異,其中一個例子,就是耶穌這個人。我們都同意如下陳述:「如果基督徒對於耶穌是上帝的主張是對的,那麼回教徒與猶太教徒在愛上帝的方法上,就大大錯誤;但如果回教徒與猶太教徒所持的『耶穌不是上帝,而只是一個老師或先知』的觀點是對的,那基督徒愛上帝的方式,也會是大錯特錯的。」這爭論的底線是—我們不可能在上帝的屬性這件事上,不同的宗教同樣都是對的。

當場有些同學對這種狀況感到難以接受。一位學生堅持真正重要的事,是信上帝並且讓自己成為一位有愛心的人,若要堅持某一信仰比其他信仰更正確,會是一件令人難以忍受的事;另一位學生也看著台上我們幾位宗教領袖,表達出他的挫折:「如果宗教領袖繼續做這些排他性的宣告,我們永遠不會有世界和平。」

很多人相信世界和平的主要障礙之一是宗教,特別是那些強調自己的信仰具有獨一優越性的主要傳統宗教。說來你可能不信,雖然我是一個基督教牧師,其實我同意上述觀點。宗教,一般來說,常常在人們心中創造出一個「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譯註:使用連串的因果推論,卻誇大了每個環節的因果強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結論);每個宗教都告知其追隨者,唯有他們才有「真理」,這自然讓追隨者感到自己比那些有著不同信仰的人,更為優越。同時,一個宗教告訴它的追隨者,他們之所以被救贖並與神連結,是透過全心實踐這些真理才能達到;這會驅動信徒與那些生活上不夠敬虔或純正的人分別開來;但也因為如此,一個宗教群體很容易就會把其他宗教群體,加以刻板化或醜化。一旦這樣的情況存在,就很容易向下沉淪到貶抑別人,甚至對他人極力去壓迫、凌虐與暴力相對。

認知到宗教如何侵蝕世界和平後,我們應當做什麼呢?世界各地的民間與文化領袖通常採取三種方法來應對宗教的分歧:有人要求全面禁制宗教,或譴責宗教,或至少積極地去讓宗教變成個人化,是私領域的事情。許多
人對這些方法寄予厚望,但不幸的是,我不認為這些方法有效。真的,我恐怕它們只會讓情況更形惡化。

1. 禁制宗教

對付宗教分歧的一種方法是予以控制,甚至強力地禁止。在二十世紀曾有幾個這方面巨大的力量:蘇聯、中國共產黨、赤柬,以及(一種不太一樣的)納粹德國,這些政權都決心強力控制宗教行動,希望能藉此阻止宗教分裂社會,甚至侵害到國家主權。然而,其結果非僅不是和平與和諧,反而是更多的迫害。這種情況的悲劇性反諷,在牛津大學教授麥葛福(Alister McGrath)的無神論歷史一書中,曾被提出:
 
「二十世紀興起人類歷史上最巨大與可悲的矛盾之一是:本世紀最大的不可容忍與暴力,是由那些相信宗教會引發不可容忍與暴力的人所造成的。」

與此類似的是,在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人們普遍相信在人類更加科技進步之後,宗教會逐步弱化並凋亡。這種觀點認為,宗教只在人類演化過程中扮演某種角色,我們過去需要宗教去幫助人類,面對可怕而不可知的世界;當人類科技逐漸高度發展後,我們就越來越能瞭解並控制自己的環境,對宗教的需要就會減少,當時的人確是如此認為的。

然而這種情形並未發生,上述這種「世俗化理論」,現在也普遍失勢。事實上,近年來所有的主流宗教,在信徒人數上都是成長的。基督教的成長,特別在開發中國家,呈現爆發;如今,在奈及利亞的英國國教派信徒人數比美國信徒的七倍還多;迦納的長老會信徒,比美國與蘇格蘭加在一起的信徒還多;韓國基督徒佔人口的比例,一百年間由百分之一成長到百分之四十;而專家相信同樣的狀況將會發生在中國;如果五十年後中國有五億基督徒,這將會改變整個人類的歷史軌跡6。在多數的案例中,基督信仰並非如社會學家所預測的,走向更世俗化、淡化版的信仰;相反的,它所呈現的是一種健全、超自然主義類型的信仰,相信神蹟、聖經權威,以及個人重生。

因為世上宗教信仰本身的活力,想要去壓抑甚至控制它們的努力,往往讓信仰更加強壯。當中國共產黨在二戰後驅逐西方傳教士時,他們認為可以滅絕中國境內的基督教信仰;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只是讓中國教會的領袖們更加在地化,結果是讓教會更加強大。

宗教不只是幫助我們去適應環境的暫時工具,它是人類情境中永恆與核心的一部分。對於世俗、無宗教信仰的人而言,這個事實是一種難吞的苦藥,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屬於主流,而非極端分子,但健全的宗教,終究主宰了世界,沒有理由顯示這狀況會改變。

2. 譴責宗教

宗教不會自然消失,也沒有政府的控制可以減少其力量。但是,是否可以(透過教育與辯論)找到方法,對宣稱擁有「真理」的宗教、想要去改正別人信仰的宗教,透過社會力量來削弱它們?難道我們不能敦促所有公民(無論其信仰為何),承認並接受所有的宗教或信仰,都只是許多同等可行、殊途同歸、引導人到神的途徑;任何信仰,也都只是世界上的一種生活方式而已。

這種觀點創造了一個情境,認為持單一且排他性信仰的人,都是無見識且可恥的,即便在個人的對話中也不被允許。這樣的觀點,被重複來重複去地再三強調,終究似乎已成為一種普世接受的常識;背離這種常識的人,會被貼上愚蠢或危險的標籤。與第一種策略(禁制宗教)不同,這種觀點對降低宗教對立有點效果,但它也終究無法成功,因為在這個觀點的核心,存有一種致命的不一致,甚至可以說是偽善,最後這將導致此種想法的崩解,以下是幾個由這種觀點衍生出來的偽公理及其問題:

「所有主要宗教都同等有用,基本上它們教的是同樣的東西。」
這是一種常見的主張。有個記者最近寫道:任何認為「存在有比較不好的宗教」的那種人,都應該被歸為右翼極端主義者。但是,你真的認為「大衛信徒教派」(Branch Davidians),或是用嬰孩來獻祭的宗教不比其他宗教差嗎?大多數人應該都會承認,這些宗教比較差吧!

當認定所有宗教都一樣好時,人們心中想到的,可能是世界的主要宗教,而非走偏鋒的小教派。這就是我在專家座談那晚,在面對那位學生時,所遭遇的那種反對意見;他認為猶太教、回教、基督教、佛教與印度教之間的教義差異,都是表面上的、微不足道的,因為他們所信的其實是同樣一個神。但當我進一步問他那個神是誰時,他把這個神描述成一個宇宙間滿有愛心的靈。這種立場的問題是:它本身也是不一致、難以自圓其說的。一方面他堅持教義不重要,但在另一方面又假設教義上對神本質的不同信念,是主要宗教爭執之所在。佛教徒完全不相信有人格化的神,猶太教、基督教與回教相信有一個要人們為自己信仰與實踐行為負責任的上帝,這個上帝的本質不只是愛而已。反諷的是,堅持教義不重要這樣的觀點,其實本身就是一種教義;它對神有一種特別的看法,比起其他主要宗教,這種教義被奉為更優越與更文明的信念;可是,支持這觀點的人,其實正在做他所禁止別人去做的事。

「每一宗教都看到屬靈真理的一部分,但沒有一個宗教可以看見全貌。」

有時主張這種觀點的人,會用「瞎子摸象」的故事來描述其主張:幾個盲人走在路上,碰到一隻願意讓他們觸摸與感覺的大象。第一個盲人抓著大象的鼻子說:「這個動物長長軟軟的像一條蛇」;「才不是!它又厚又圓像一根樹幹。」摸到象腿的第二個盲人爭論道;第三個盲人,摸到大象身體時說:「都不對,它是隻又大又平的動物。」故事中,每個盲人都能感觸到大象的一部分,但沒有人能看到整隻象。相同地,有人認為世上所有的宗教,都只感觸到屬靈真理的一部分,但沒人能窺其全貌,進而有資格可以主張,唯有自己才擁有對真理的全面認識。

這樣的比喻,對於使用者而言有其反作用力。因為故事的敘述,來自某個不瞎眼的人,唯有他看見整個經過,也才能講出這個故事;如果你不能看見整隻大象,又怎能知道每個盲人都只「看見」大象的一部分?

宣告「真理比我們任何人所認知到的都偉大」,表面上是一種謙虛的抗議;但如果只用這樣的宣告,就率爾反對其他人對真理認識的主張,事實上,反而成為一種高傲無理的宣稱,因為認為自己的知識,比其他人的更高更廣。我們必須問:「你憑藉的是什麼(絕對)優越的立場,可以讓你針砭比較,那些不同信仰所做出、絕對性的主張?」

你怎麼知道沒有信仰可以看到真理全貌?除非你自己對真理擁有更優越、全面的知識—而這樣的全備知識,你卻又認為沒有一個信仰能夠擁有。

「宗教信仰太受文化與歷史的制約,以致於不能被稱為真理。」
 
當我差不多二十年前第一次到紐約時,常聽到反對基督教的聲浪,說所有的宗教都一樣,都是真的;但現在我常聽到的卻是:所有的宗教都一樣,都是假的。這樣的反對者說:「所有道德與屬靈的主張,都是我們特殊時代歷史與文化的產物,因此沒有人可以說自己知道真理,因為沒人可以判定某一屬靈或道德的主張,比其他的更真實。」社會學家伯格(Peter L. Berger)說明了這種普遍被接受論點的問題。

在他《天使的謠言》(A Rumor of Angels)一書中,伯格回顧二十世紀是如何發現所謂的「知識社會學」(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也就是人們相信每個人的行為,其實是受到所處身社會的制約。我們以為我們的想法是自發性的,但事實並非如此簡單;我們的想法受到我們最仰慕以及最需要的人影響;每個人所歸屬的社群會進一步強化某些理念的合理性,也排斥貶抑某些理念。伯格留意到許多人從這樣的事實中得到結論:因為我們都被捆鎖在特定的歷史與文化情境,所以不能判斷相互競爭信仰間的對錯。

但是,伯格繼續指出:絕對的相對主義(absolute relativism),只能存在於相對主義者自己沒有走偏鋒、毫無偏見的狀況下。如果你由社會制約的觀點去推論所有的宗教,然後就說「沒有一種信仰,能被每個人都接受為普遍真理」,這種說法—每個人都是社會制約下的產物—本身就是一種自我矛盾的觀點,也不是真的。「相對理論本身就反對自己是絕對正確的」伯格如是說,所以,我們不能一路到底的堅持相對主義a。是的,我們的文化偏見,使得對不同信仰做客觀比較有其困難,信仰的社會制約性是一種事實,但卻不能據以主張「所有的真理都是完全相對的」,這樣武斷的說法,等於是用同樣的邏輯,來推翻自我主張。伯格結論:我們無法用「真理是無法被發現」這種的陳腔濫調做藉口,來迴避對相互競爭的屬靈與宗教觀點做評斷,我們應該還是要努力去問:「哪些對上帝、人類本質與屬靈真理的宣告,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我們還是要對這些承載我們生命基礎的重要問題,找出答案。」

哲學家普蘭丁格(Alvin Plantinga)對伯格的論點有一套自己的說法。人們對他說:「如果你生在摩洛哥,你就不會成為一個基督徒,反而會成為回教徒。」他如此回答:

假設我承認,如果我出生於摩洛哥的回教父母,而非在密西根的基督徒父母,我的信仰會變得很不一樣,但同樣的說法也可套用在多神論者身上……如果一個多神論者出身在摩洛哥,他也可能不會成為一個多神論者。

難道我們可以因為如此,就同樣推論……他的多神論信仰是經由一個不可靠的信仰製造程序,所產生並傳授給他的嗎?

普蘭丁格與伯格觀點一致。你不能說「只有我的觀點不是社會制約的產物,其他所有的宗教主張,都是歷史制約的結果。」如果你堅持,沒人能判定哪個信仰是對的或錯的,那為何卻要我們相信,唯有你自己說的是對的?現實上,我們每個人都在做某種真理宣告,要負責任地去評斷這些不同宣告,確實不容易,但我們除了勉力為之外,別無選擇。

「堅持你的信仰是對的,並去領人歸向它,本身是一種無理的自大。」知名的宗教學者希克(John Hick)曾寫道:當你發現世上有很多同樣聰明與良善的人,與你有著不同的信仰;當你發現明明無法說服這些人,卻
還要持續嘗試去改變他們,或還是認為你自己的觀點,才是較優越的真理,這就是一種自大。

再一次,這樣的說法本身也存有內在的矛盾。世上多數人並不認同希克那種「所有宗教都一樣好」的觀點,這其中也有許多像他一樣聰明與良善的人,而且他們也不會改變自己的觀點。因此,堅稱「所有認為自己觀點比較優越的宗教,都是一種自大與錯誤。」這樣的陳述,根據其希克本身的邏輯,也同樣是一種自大與錯誤。

很多人認為,宣稱我們的信仰比其他的優越,是一種「自我族群中心」,但會這樣認為的人,難道就不是自我族群中心?大多數非西方社會都會同意「他們的文化與信仰最優越」這種宣告,但對這種宣告的不安因子,卻深植在崇尚自我批判與個人主義的西方文明傳統中。用「自我族群中心」來定罪他人的作法,其實是在說:「我們文化對其他文化的觀點,比你們的優越。」此時,我們正在從事那些我們禁止別人去做的事d。歷史學家索摩維爾(John Sommerville)指出:「一種宗教只能以另一種宗教為參照的基礎,才能加以制斷。」同樣的,除非植基於某些道德標準的基礎,你無法去評估另一種宗教;而這些你所依據的道德基礎,最後就構成了每個人的自我宗教立場。

至此可見,對一般宗教、特別是對基督教,那種排他性的排斥態度,顯然本身就有其嚴重缺陷。懷疑論者相信,任何對於屬靈真理有最優越認識的宣告,都不可能是真的。但這樣的反對意見,本身就是一種宗教信仰,它假設:上帝是不可知的;上帝是慈愛但不是公義而烈怒的;上帝是一種非個人化的力量,而非一位可以透過經文說話的個人;但上述這些觀點,卻都是無法被證明的信仰假說。此外,這些觀點的擁護者,也相信在此事的看法上,他們本身擁有更優越的觀點。他們相信,如果每個人都摒棄對上帝與信仰的傳統觀點,進而採信他們觀點,這世界會變得更好。因此,他們的觀點,也是一種對屬靈真理本質「排他性」的主張。如果所有排他性的主張都應被否定,這個主張也一樣;如果持有這樣的觀點並不狹隘,那麼持守傳統宗教信仰的觀點,也沒什麼根深柢固的狹隘。

芝加哥大學教授李拉(Mark Lilla)在與一位聰明又年輕的華頓商學院學生對話時,很訝異的發現,這學生竟然要在葛理翰牧師的佈道會(Billy Graham crusade)中走向台前,把他生命的主權交給了基督。李拉對此寫道:

我要在他即將踏出的那一步之前,丟出一些質疑,幫助他看到還有其他的生命道路,還有其他方式可追尋知識、愛……甚至自我轉化。我要說服他,他的尊嚴是建立在對教義保持一個自由、懷疑的態度。我想要……去拯救他……

懷疑,如同信心,並須經由學習才能得著,它是一種技能。懷疑主義詭異的地方是:古往今來,它的追隨者通常都是一些改變了宗教信仰的人;在解讀他們時,我常想問:「你為何在意這些?」他們的懷疑無法提供好的答案;而我,也找不到答案。

李拉這番智慧的自我認知,透露出他對基督教的懷疑是一種學習的、另類的信仰。他相信人類個人的尊嚴是建立在對教義的懷疑上—這種觀點,當然是一種信仰宣言。他承認,無可避免地,他也相信,如果接受他對真理與人類尊嚴的信念,而非相信葛理翰的那套,人們會更好。

主張一種信仰是對的,也並沒有比主張「對所有宗教,這種看法才是對的」(也就是,所有信仰都一樣的主張),更為狹隘。站在對自我宗教的信仰上,我們每個人都有排他性,只不過是有著不同的表現方式罷了。

3. 把信仰局限在私人領域

另一種對應宗教分歧的方法,是允許人們可以私下相信他們的信仰是真理,可以私下傳揚他們的信仰,但所有宗教信仰,應該要被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有影響力的思想家如羅爾斯(John Rawls)與奧迪(Robert Audi)就認為,在公開的政治討論中,我們不能為某一道德立場辯護,除非這立場有世俗的、非宗教的基礎。羅爾斯更以堅持他所謂「普世價值」的宗教觀點,應被排除在公開場合而著名;最近,許多科學家與哲學家紛紛簽署了「護衛科學與現世主義宣言」,要求我們的政府領袖「不可允許立法或行政執行,受到宗教信仰的影響。h」簽署者包括辛格(Peter Singer)、威爾遜(E.O. Wilson),與丹尼特(Daniel C. Dennett)等人。舉例而言,哲學家羅狄(Richard Rorty)就曾堅持宗教信仰必須要當成絕對的私人事務,絕對不可被帶進公共政策的討論中。凡是使用植基於任一宗教信仰的議論,都會是一種「對話的終結因子」(conversation stopper),因為這讓無宗教信仰者無法參與對話。

對於那些抱怨這觀點歧視了信仰的人,羅狄與其支持者反駁,認為這種政策只是務實罷了j。他們並非在意識型態上反對宗教本身,也不是企圖控制宗教信仰,只是要信仰被約束在私領域就好。但在公領域,不斷為信仰爭辯是製造分歧且浪費時間的;有宗教立場的主張,常被視為是宗派紛爭與富爭議性的,而用屬世觀點推導出的道德立論,則被視為具普世性,並可以讓所有人適用的;於是,大凡公共曝光的東西都應該是現世性,而非宗教性的。在去除那些神聖的啟示或告解的傳統後,我們可以一起致力於解決這個時代更大的問題—比方說是愛滋病、貧窮、教育等等。我們應該把自己的宗教觀點留給自己,在那些對多數人最有「效用」的政策上,團結一致。

話雖如此,耶魯大學的卡特(Stephen L. Carter)卻回應,當我們在進行任何的道德推理時,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宗教觀點拋諸腦後。他說:

那些想讓宗教性對話從公共論壇消失的努力,不管是經過多麼周延的設計,最終都等於在告訴那些有組織性的宗教,唯有他們(別人不在此限)在進入公共對話之前,必須先放棄掉自己裡面最重要的那部分。

為何卡特可以做出上述宣稱?讓我們由宗教是什麼這個問題開始:有人說,宗教是一種對神相信的型態,但對佛教禪宗而言,並非如此,因為它根本就不信奉任何的神;有人說宗教是對超自然的信仰,但這定義對印度教就又不適用,因為它完全不相信在物質世界之外,還有超自然領域,所有的屬靈真理都存在於實物界。那麼宗教到底是什麼呢?它是一套信念,這套信念解釋生命是什麼?我們是誰?以及什麼是人類應該花時間去做、最重要的事?舉例而言,有人認為物質世界就是這樣存在著,我們之所以如此,只是偶然,當我們死亡時,不過就是腐朽了;所以,生命中重要的事,就是選擇去做那些讓自己快樂的事,因此,別讓別人將他們的信仰加諸在你身上。請注意,這種想法雖然不是一種「有組織性」的信仰,還是包含了一個主要論點、一種對生命意義的表述,以及基於這種表述,對人們應「如何生活」所做出的建議。

有些人將這件事稱為「世界觀」(worldview),也有些人稱之為「敘述性的自我身分」(narrative identity);無論如何,這是一套關於事物本質的信仰假說、是一種隱涵性的宗教。廣義的說,我們對於世界與人性的信
念觀點,正也反映出每個人的生命;無論是有意識的作為或無意識的流露,每個人都活在也活出某種敘述性的自我身分之中。那些說「你應該做這個」或「你不該做那個」的人,在此,都透露出這種隱涵的道德與宗教立場。實用主義者說,我們應該把自我深層的世界觀拋諸腦後,尋求那些「有用」的共識—但我們對於何為「有用」的看法,也是決定於(套用貝瑞Wendell Berry的標題)我們所認定,別人要的是什麼。任何認為快樂生活「有用」的印象,必然是受某種對人生目的之信仰制約而來的l。即便是最現實的實用主義者,都會帶著經過他自己深信與解讀後,所產生的「人類之意義」(what it means to be human)這種自我成見,來到討論桌前。

羅狄堅信使用宗教基礎信仰的議論是對話的終結因子。但所有我們對事物最基本的認知,對於與我們看法不同的人,幾乎全都是無法證實的信念。

世俗的觀念,例如「自我實現」與「自主」等,都是無法證實的,也都如訴諸聖經一般,同樣是「對話的終結因子」。

對說者而言,似乎只是一般常識的陳述,往往在本質上卻具有深遠的宗教意味。想像一下,打著「適者生存」之名,A小姐認為所有對窮人構建的社會安全網應該被除去;對此,B小姐可能會回應:「窮人也有權利得到合理的生活水準—他們與我們一樣,都是人類。」A小姐可以用許多現代生物倫理學家的論點反駁,認為對於「人類」這個概念,其實是人為的、不能被定義的;她可能會繼續補充說,不能把所有的存活生物都當成是目的而非手段,總是有些必須死,好讓其他生命得以存活,這純粹就是大自然的法則。如果B小姐用實用性的角度進行辯論,她可能說應該要去幫助窮人,因為這樣能讓社會運作得更好;但A小姐也可用相近的實用性辯解,認為讓一些窮人死亡,反而可以讓社會運作得更有效率。對話到此,B小姐可能會開始生氣,帶著火氣堅持:讓窮人餓死就是不道德的;而A小姐也可回覆:

「誰說每個人的道德定義應該是一樣的?」最後,B小姐可能會高聲尖叫:
「我寧可不要活在你所描述的那種社會中!」

在這樣的針鋒相對中,B小姐想追隨羅爾斯,找到普世接受、「中立與客觀」的論點,認為所有人都應被說服:我們不能讓窮人餓死。但因為並無這種普世價值,所以她最終落敗。畢竟,B小姐肯定每個人作為一個人類的公平與尊嚴,因為這才是真實且正確的公理,她把人類比岩石或樹木更有價值,當成是自己的信仰宣言—雖然她不能科學性地去證明這樣的信仰。可見,她公共政策的主張,終究還是植基在某種自我的宗教立場之上。

這種現象,讓法律神學家裴瑞(Michael J. Perry)歸結出:無論在任何事件上,任何想在「以宗教為基礎的道德論述」與「公共政治的現世論述」兩者間建構一個嚴密藩籬的企圖,都是異想天開,因為兩者根本是糾結在一起的。羅狄與其他人認為宗教性的主張太富爭議性,但裴瑞在《宗教信仰與自由民主,在神之下?》(Under God? Religious Faith and Liberal Democracy)一書中反駁,現世的道德立場不會比宗教的道德立場更少爭議。我們幾乎可以強力主張,所有道德立場都至少是隱含的宗教性立場。諷刺的是,堅持宗教推理必須要被排除在公共討論之外,這樣的觀點,本身就是一種爭議性的「偏執派」觀點。

當你來到公共論壇時,不可能把自己對最終價值的信仰拋諸腦後。讓我們以有關婚姻與離婚的法律為例,請問:有可能雕琢出一套得以排除特定世界觀,且讓人人都同意「可行」的法律嗎?我不相信可以。在此事上,你對什麼是對的觀點,是基於你所認定的何為婚姻目的之價值觀;如果你認為婚姻主要是為了養育孩子,從而使整個社會受益,你就會在立法上讓離婚較為困難;但如果你認為婚姻主要是為了結婚雙方成人的快樂與感情的滿足,你就會讓離婚變得容易。前者是根據人類繁衍與福祉的觀點,認為家庭比個人重要;這觀點常見於儒教、猶太教與基督教的道德傳統。而後者是一種比較人性的個人主義觀點,根據的是啟蒙主義運動對於人本的信念。可見,你所認為「有效」的離婚法律,端視你先前所認定,何為快樂與完全人的定義。

答案到底為何?沒有一個客觀、普遍接受的共識。雖然許多人繼續呼籲,要由公共論壇中排除宗教觀點,還是有日漸增多的思想家,不論他們有宗教背景或主張世俗價值,承認這樣的呼籲,本身也是一種宗教性的主張。基督教義可以拯救世界我已經批駁了那些想要去改變世界宗教分立現況的主要努力,但是我高度同情他們的目標;宗教,當然可能成為世界和平的主要威脅之一。在這一章的開頭,我曾描述每個宗教,都傾向於在人心中創造出一個「滑坡謬誤」,這種謬誤很容易把人帶向壓迫他人的境界。然而,在基督教義內—我指的是健全、正統的基督教—有著豐富的能量,讓其跟隨者做世上的和平使者。在基督教之內,有著驚人的力量可以解釋並去除人類心中的分歧傾向。

基督教提供一個堅實基礎,去尊重有著不同信仰的他人。耶穌相信在其文化制約下的非信徒會欣然承認基督徒的行為多半是「好的」(馬太福音:5章16節;彼得前書:2章12節);這是因為基督教的價值體系,與任何其他宗教s所處身的特定文化t之間,存有著某些交集。這些交集為何存在?

因為基督徒認為所有人都是照著上帝的形象所造,都存有良善與智慧。因此,在聖經教義中上帝的普世形象,讓基督徒期待非信徒可以比錯誤信仰所造成的結果更好;聖經上對普世罪惡的教義也讓基督徒理解,即便在正統基督教義的教訓下,信徒的實際行為也可能比期待的更壞。所以,信徒與非信徒間,有充分空間進行相互尊重的合作。

基督教義不僅讓其成員相信,其他信仰者有可以拿得出來的良善與智慧,這教義也讓基督徒接受,許多非信徒過著道德更高超的生活。在我們文化中多數人相信,如果有一個上帝,我們可以與之建立關係,從而透過一個良善的生活而去到天國,我們稱此為「道德增進」觀點。基督教的教導正好相反,在基督徒的認知中,耶穌並沒告訴我們要如何生活才可得蒙拯救;相反的,透過耶穌在世界的生與死,祂饒恕並拯救了我們。上帝的恩典並非臨到那些道德表現更優越的人,而是臨到那些承認自己不好、認知自己需要一個救主的那些人身上。

於是,基督徒接受非信徒比自己更富有、更聰明,甚至更良善。為何如此?因為基督教信徒不是因為他們的道德表現、智慧或美德,才被上帝接受;他們被接受,是因為基督在他們的行為上動工。多數關於生命的宗教與哲學假設一個人的屬靈地位,端視你的宗教成就而定。自然地,這觀點會讓信徒自以為比那些不相信也不像他們那樣去實行的人更優越。基督教福音,在任何狀況下,都不會有這種效果。

一般認為「基本教義主義」導致暴力;但正如我們所見,所有人都有一些基要的、無法證實的真理認定,我們也相信這些認定是比較好的。於是,實際的問題變成:「哪種基本教義可以帶領其信徒,對於與其不同的人,變得最富愛心與願意接納?」哪一套無可避免的排他性信仰,能將我們帶領到謙卑而愛好和平的行為?

歷史上的矛盾之一,是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與行為,與當時他們處身文化環境間的關係。

希臘羅馬世界的宗教觀點,是開放與表面上容忍的—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神。但它文化上的行為,卻是相當殘暴。經濟上,希臘羅馬時代是高度層級性的,貧富之間有很大距離。相對而言,基督徒堅守一個上帝的信念—受死的救主耶穌基督,但他們的生命與行為,卻明顯地歡迎那些文化上被邊緣化的人們。早期基督徒聚會中混雜的不同人種與階級,在當時被周遭視為醜聞。希臘羅馬世界輕視窮人,但基督徒卻慷慨地給出,不僅是對他們內部的窮人,也對不同信仰的窮人。在當時廣義的社會中,女人地位低下、受制於高比例的殺害女嬰、強迫婚姻、也沒有經濟平權;比起古時的階級社會,基督教提供女性更大的安全與平等u。在公元一、二世紀中發生的可怕城市瘟疫中,基督徒照料城市裡所有生病與垂死的人,甚至以他們自己的生命為代價。

為何這種排他性的信仰體系,竟會表現出對他人如此開放的行為?那是因為基督徒在他們的信仰體系中,存有最強大的能量,可以去執行犧牲性的服務與使人和睦的行為。在他們真理觀點的最核心,是一個為敵人而死、為敵人的寬恕而禱告的耶穌。每思及此,就會激發出對非我族類者,完全不同的對待方式,這也表示,不能用暴力與壓迫去對待他們的反對者。

當然,我們并不能輕易地跳過某些教會打著耶穌的旗號,行不義之事的事實。但是,誰能否認基督徒最基本信仰的力量,可以作為在動盪世局中創造和平的推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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