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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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政法學系但準備參加國家考試而須面對「行政法」考科的學生所完成的教科與考試用書,和其他「行政法」書籍不同處,作者根據歷年,特別是深研近幾年「行政法」考試趨勢,以出題內容的反推方式,擇取重要內容並且全面行解說行政的要旨,用心讀完本書絕對能應付行政法考試,即使法律系學子亦十分適用。
本書為了方便教學使用,採教科書形式寫作,全書四大篇26大章,已涵蓋行政法的重要內容。作者更費心蒐集國內行政法主要大家最近的學說,增補新觀念,讀完本書即可吸收行政法的最新觀念。
國內的行政法書籍,多半流於繁瑣,欠缺為讀者精修閱讀的考試需求而寫的考試用書;綜觀坊間的「行政法」教科書,動輒數百頁,內容過於枯瑣,難以吸收,本書則完全除去坊間教科考試用書的缺失而獨樹一格且能契合使用需求。
蘇嘉宏教授教授行政法多年,本書為其教學心得的成書結集。蘇教授所教學的班級一向在行政法都能拿到高分,本書為其不藏私的教學精華分享。
本書為了方便教學使用,採教科書形式寫作,全書四大篇26大章,已涵蓋行政法的重要內容。作者更費心蒐集國內行政法主要大家最近的學說,增補新觀念,讀完本書即可吸收行政法的最新觀念。
國內的行政法書籍,多半流於繁瑣,欠缺為讀者精修閱讀的考試需求而寫的考試用書;綜觀坊間的「行政法」教科書,動輒數百頁,內容過於枯瑣,難以吸收,本書則完全除去坊間教科考試用書的缺失而獨樹一格且能契合使用需求。
蘇嘉宏教授教授行政法多年,本書為其教學心得的成書結集。蘇教授所教學的班級一向在行政法都能拿到高分,本書為其不藏私的教學精華分享。
目次
這是準備「行政法」考試最好的用書!是國內第一本特別第一篇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行政與行政的分類
立憲主義:行政法是憲法的具體化∕行政的範圍∕行政的分類(一):公權力行政∕行政的分類 (二):私經濟(國庫)行政∕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的區分∕雙階理論∕干預行政、給付行政∕直接行政、間接行政
第二章行政法之法源
「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條約亦為法源之一∕預算:「措施性(或處置性)法律」∕自治規章∕行政命令(法規)∕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事實上的對外效力(行政規則之外部化效力)
第三章公法上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
「公法上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之不同∕保護規範理論:主觀公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的區分標準
第四章特別權力關係
特別權力關係的意義∕特別權力關係的類型、特徵∕特別權力關係相對人被剝奪行政救濟權利之修正∕行政程序法第3條與釋字第563號解釋
第五章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包括「法律優越」與「法律保留」原則∕規範密度∕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誠信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公益原則∕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禁止裁量逾越與濫用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情事變更原則
第六章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行政裁量的意義∕「合義務性裁量」與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裁量瑕庛
第二篇行政組織
第一章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行政機關」與「獨立機關」∕公法人∕行政法人
第二章行政機關權限
行政機關權限與管轄權競合∕管轄權法(恆)定原則與管轄的種類∕委任∕委託∕行政委託(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的型態不一∕委辦行政∕行政協助(職務協助)
第三章公務員
公務員之意義∕公務員的分類∕公務員的權利、義務
第四章公務員之懲戒
懲戒與懲處∕免職之懲處處分「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懲戒種類∕公務員之停職∕現役軍官經監察院提起彈劾時之懲戒∕懲戒處分與刑事裁判之關係∕公務人員的保障
第五章公物
公物的意義∕公物的種類∕公物的特徵∕公物之利用關係∕公物之設定、變更與廢止∕營造物∕公營事業
第三篇行政作用
第一章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的意義∕是否為行政處分,應依其實質要件認定之∕行政處分之要件∕事實行為
第二章行政處分的種類
重覆(複)處分、第二次裁決∕多階段行政處分∕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要式處分及不要式處分∕授益處分及負擔處分∕下命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公證處分∕暫時性行政處分
第三章行政處分的正當程序
作成行政處分之「正當行政程序」∕職權調查主義∕陳述意見∕聽證:行政程序公開透明∕行政處分送達、通知與生效
第四章行政處分的附款與效力
行政處分的附款∕行政處分的效力∕行政處分瑕疵之態樣與其法律效果∕行政處分應具備法定形式且必須記明理由與教示記載
第五章行政處分之廢止與撤銷
行政處分應具備法定形式且必須記明理由與教示記載∕行政程序的重新進行∕公法上請求權
第六章行政契約
行政契約的意義∕行政契約的種類∕行政契約的判斷標準∕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之關係∕行政契約之終止、調整與履行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行政執行
行政執行的執行機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徵收)之強制執行∕公法上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聲明異議
第八章行政罰
行政罰的意義∕「行政罰」之判斷:應視處分中是否具有「裁罰性不利處分」的性質∕對於單一行為及多數行為違反一個或數個之行政法或刑法上義務之「競合處罰」∕行政罰法之時效規定
第九章行政計畫與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行政計畫
第四篇行政救濟
第一章訴願概說
行政救濟的意義∕行政救濟與行政監督∕訴願及行政訴訟的關係∕訴願前置主義∕提起訴願前之「先行程序」∕相當於訴願之其他程序(其他提起行政訴訟前之先行程序)
第二章訴願的程序
訴願類型∕訴願之提起∕訴願之管轄:原則上是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受理訴願機關負有調查管轄權之有無,且移送有管轄權機關之義務∕訴願係人民對「行政處分」違法、不當損及權益之不服∕「怠為處分」之訴願∕訴願法所稱之「行政機關」∕訴願管轄機關作出訴願決定之限制∕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有理由,可能作成訴願決定之類型∕人民提起訴願,原則上原行政處分不停止執行∕情況決定∕關於「遲到之行政處分」的訴願
第三章行政訴訟概說
司法二元主義(司法二元化):行政法院的審判權、管轄權∕行政訴訟改採有償制(徵收訴訟費用)暨各級行政法院審理事件
第四章行政訟訴之種類
行政訴訟的種類概說∕撤銷訴訟∕課與義務訴訟∕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訟∕行政訴訟類型的改換∕公益訴訟(民眾訴訟)∕暫時的權利保護制度
第五章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
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特別犧牲理論
第六章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的要件∕行政指導之國家賠償∕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賠償之協議vs.求償之協商
第一章行政與行政的分類
立憲主義:行政法是憲法的具體化∕行政的範圍∕行政的分類(一):公權力行政∕行政的分類 (二):私經濟(國庫)行政∕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的區分∕雙階理論∕干預行政、給付行政∕直接行政、間接行政
第二章行政法之法源
「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條約亦為法源之一∕預算:「措施性(或處置性)法律」∕自治規章∕行政命令(法規)∕行政規則∕行政規則事實上的對外效力(行政規則之外部化效力)
第三章公法上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
「公法上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之不同∕保護規範理論:主觀公權利、法律上利益與反射利益的區分標準
第四章特別權力關係
特別權力關係的意義∕特別權力關係的類型、特徵∕特別權力關係相對人被剝奪行政救濟權利之修正∕行政程序法第3條與釋字第563號解釋
第五章行政法的一般法律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包括「法律優越」與「法律保留」原則∕規範密度∕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誠信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公益原則∕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禁止裁量逾越與濫用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情事變更原則
第六章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行政裁量的意義∕「合義務性裁量」與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裁量瑕庛
第二篇行政組織
第一章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行政機關」與「獨立機關」∕公法人∕行政法人
第二章行政機關權限
行政機關權限與管轄權競合∕管轄權法(恆)定原則與管轄的種類∕委任∕委託∕行政委託(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政府業務委託民間辦理的型態不一∕委辦行政∕行政協助(職務協助)
第三章公務員
公務員之意義∕公務員的分類∕公務員的權利、義務
第四章公務員之懲戒
懲戒與懲處∕免職之懲處處分「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懲戒種類∕公務員之停職∕現役軍官經監察院提起彈劾時之懲戒∕懲戒處分與刑事裁判之關係∕公務人員的保障
第五章公物
公物的意義∕公物的種類∕公物的特徵∕公物之利用關係∕公物之設定、變更與廢止∕營造物∕公營事業
第三篇行政作用
第一章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的意義∕是否為行政處分,應依其實質要件認定之∕行政處分之要件∕事實行為
第二章行政處分的種類
重覆(複)處分、第二次裁決∕多階段行政處分∕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要式處分及不要式處分∕授益處分及負擔處分∕下命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公證處分∕暫時性行政處分
第三章行政處分的正當程序
作成行政處分之「正當行政程序」∕職權調查主義∕陳述意見∕聽證:行政程序公開透明∕行政處分送達、通知與生效
第四章行政處分的附款與效力
行政處分的附款∕行政處分的效力∕行政處分瑕疵之態樣與其法律效果∕行政處分應具備法定形式且必須記明理由與教示記載
第五章行政處分之廢止與撤銷
行政處分應具備法定形式且必須記明理由與教示記載∕行政程序的重新進行∕公法上請求權
第六章行政契約
行政契約的意義∕行政契約的種類∕行政契約的判斷標準∕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之關係∕行政契約之終止、調整與履行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行政執行
行政執行的執行機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徵收)之強制執行∕公法上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聲明異議
第八章行政罰
行政罰的意義∕「行政罰」之判斷:應視處分中是否具有「裁罰性不利處分」的性質∕對於單一行為及多數行為違反一個或數個之行政法或刑法上義務之「競合處罰」∕行政罰法之時效規定
第九章行政計畫與行政指導
行政指導∕行政計畫
第四篇行政救濟
第一章訴願概說
行政救濟的意義∕行政救濟與行政監督∕訴願及行政訴訟的關係∕訴願前置主義∕提起訴願前之「先行程序」∕相當於訴願之其他程序(其他提起行政訴訟前之先行程序)
第二章訴願的程序
訴願類型∕訴願之提起∕訴願之管轄:原則上是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受理訴願機關負有調查管轄權之有無,且移送有管轄權機關之義務∕訴願係人民對「行政處分」違法、不當損及權益之不服∕「怠為處分」之訴願∕訴願法所稱之「行政機關」∕訴願管轄機關作出訴願決定之限制∕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有理由,可能作成訴願決定之類型∕人民提起訴願,原則上原行政處分不停止執行∕情況決定∕關於「遲到之行政處分」的訴願
第三章行政訴訟概說
司法二元主義(司法二元化):行政法院的審判權、管轄權∕行政訴訟改採有償制(徵收訴訟費用)暨各級行政法院審理事件
第四章行政訟訴之種類
行政訴訟的種類概說∕撤銷訴訟∕課與義務訴訟∕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訟∕行政訴訟類型的改換∕公益訴訟(民眾訴訟)∕暫時的權利保護制度
第五章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
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特別犧牲理論
第六章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的要件∕行政指導之國家賠償∕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賠償之協議vs.求償之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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