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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繼承法(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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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繼承法(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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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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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收錄《婚姻法》、《繼承法》以及與其相關的核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共32件,其中法律8部,行政法規4部,司法解釋11件,司法文件3件、部門規章6件。基本涵蓋了婚姻家庭及繼承糾紛訴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據。另,一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文件作為腳注與法律條文關聯起來,以便讀者閱讀時參考查閱。
不同效力級別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參照規章。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第二十七條,司法解釋施行后也可以作為裁判依據,并在司法文書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規范性文件等,則不能直接作為審判的依據。
本書以法律效力級別為依據進行分類,考慮到部分讀者習慣以內容主題查找文件,將本領域幾個主要方面涉及的相關文件總結如下:
結婚,以《婚姻法》第二章為核心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章、《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四章對結婚登記的條件、程序、材料等作了規范。與結婚密切相關的還有婚姻效力問題,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離婚,以《婚姻法》第四章為核心依據。實踐中離婚相關的主要關注點包括離婚程序、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對于離婚程序,協議離婚的,適用《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六章;訴訟離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未收),參考《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財產分割問題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另外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三)中也有大量關于夫妻財產認定和分割的內容。子女撫養問題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上述三個關于婚姻法的核心司法解釋也有涉及。
繼承,以《繼承法》為核心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為配套司法解釋;《遺囑公證細則》對遺囑繼承問題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扶養、撫養、贍養,以《婚姻法》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九條為核心依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專門針對監護問題作出規定。
收養、寄養,以《收養法》為核心依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家庭寄養管理辦法》等是本領域主要法規、規章。
除上述內容外,本書還涉及與家庭成員密切相關的弱勢群體保護和母嬰保健等內容,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機構。法規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名人/編輯推薦

★收錄精煉 收錄本領域核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部門規章等版本
★重點突出 采用法律效力級別為一級分類的特殊編排格式,使文件的重要程度一目了然
★實用導讀 特別添加全書導讀,方便讀者對本領域內容做全面的掌握與了解

目次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4.28修正)
【含以下內容】
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貫徹執行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電話答復(1990.10.11)
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函(1991.7.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2014.11.1)
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母與生父離婚后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復(1986.3.21)
高人民法院關于旅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按居住國法律允許的方式達成的分居協議,我國法律是否承認其離婚效力的函(1984.12.5)
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處理的批復(1987.8.3)
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1981.7.30)
高人民法院關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在登記結婚之前曾公開同居生活能否連續計算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并依此分割財產問題的復函(2002.9.19)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錄)(2012.10.26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985.4.10)
【含以下內容】
高人民法院關于產權人生前已處分的房屋死后不宜認定為遺產的批復(1987.6.24)
高人民法院關于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處理的復函(2005.3.22)
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1988.3.24)
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法定繼承人,分享遺產人能否分得全部遺產的復函(1992.9.16)
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從香港調回的被繼承人的遺產如何處理的函(1990.4.12)
高人民法院關于財產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產部分無效的批復(1986.6.20)
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分家析產的房屋再立遺囑變更產權,其遺囑是否有效的批復(1985.11.28)
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復(1987.10.17)
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將共有房屋贈與他人屬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應屬無效的批復(1987.8.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11.4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5.4.24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節錄)(2012.10.26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節錄)(2005.8.28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嬰保健法(節錄)(2009.8.27修正)
二、行政法規
婚姻登記條例(2003.8.8)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2006.1.21)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5.25)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5.25)
三、司法解釋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12.25)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12.25)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8.9)
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85.9.11)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1989.12.13)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989.12.13)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11.3)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11.3)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1996.2.5)
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處理農村五保對象遺產問題的批復(2000.7.25)
四、司法文件
高人民法院對我國留學生夫妻雙方要求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通知(1985.12.31)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離婚判決生效后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10.24)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2015.3.2)
五、部門規章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2003.9.25)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2006.1.23)
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2012.8.8)
收養登記檔案管理暫行辦法(2003.12.17)
家庭寄養管理辦法(2014.9.24)
遺囑公證細則(20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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