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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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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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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這本書我非翻譯不可!」、「我想沒有任何一本小說比這一本,讓我更想聽到讀者的感想了。」──村上春樹
中文版特別收錄村上春樹x賴明珠譯後記
˙榮獲法國Prix de l'inaperçu獎
˙榮獲《書單》評選為年度文學小說類.「編輯首選書單」
˙入選美國國家圖書獎.毛姆小說獎得主最新力作
˙《洛杉磯時報》評選年度最喜歡的小說之一
˙《追風箏的孩子》資深譯者李靜宜執譯推薦


「如果要為人情而讀完一本和自己性向不合的小說,也相當辛苦。不過我到書店去買回來,一開始翻閱起來,卻出乎意料之外的有趣,欲罷不能一口氣讀到底。而且讀完不久後,甚至開始想『這本書我非翻譯不可』。這是我近來讀過的小說之中,最耐人尋味的一本。故事的發展強韌有力,讀後留下相當沉重的感觸。更重要的是充滿意外感。」──摘自村上春樹.譯後記

每個人都料到總有一天會來到某件事情的終點;
沒有人料到的是,我們竟然會來到一切的終點……

我每天帶上槍,出門巡視這座黯淡無人的小鎮。
在這座無人的城鎮中,天地之間以雪作為連結,觸目一片灰白;鎮上沒有半點生氣,比最寂寥的天堂還要空蕩。但在這之前,時機曾經糟到我幾乎要慶幸成年男女都被殺光了。
那天,我一如往常出門,卻在街道上的廢棄小屋撿回一個乾瘦的藍衣少年,他發出類似「平」的聲音。我第一次想到,說不定我與平是最後剩下的兩個人了。一兩個月之前,我知道至少還有三家人住在城裡的不同區域。然而從瞭望台向下俯望時,我看不見他們存在的跡象。
但是到了夏天,六月,平死了。
好不容易出現在我生命中的生存意義灰飛煙滅,我不想再度獨自孤絕地活在這片白雪之中,於是我來到湖邊想要自我了結,然後……
一架意味著這世界某處尚有文明存在的飛機,出現在我眼前──

裝幀設計:井十二設計研究室
以義大利描圖紙訴說出故事中的孤寂與荒涼感,襯以表面帶有特殊藍色反光之紙材,充份表現出雪地裡光線折射,手繪字體以工業風的管道感點出「文明已死」的概念,幾項要素組合成精準符合《極北》一書的意象,並留有空間讓讀者得以在讀後重新思考書封與內容的細膩呈現,讓餘韻靜靜停留在掌心。

故事一開始,梅克皮斯已是城鎮裡唯一的倖存者,其他鎮民不是死於暴力和疾病,就是絕望地逃離。這一個破碎的世界幾乎成為人類文明遺忘的歷史。每天梅克皮斯帶著自己的手槍,在這個空曠陰鬱的城鎮中遊蕩,學會如何在廢墟中生存,學會種植食物自給自足,甚至還學會製作子彈。

《極北》這本小說最為精采和最令人難忘的時刻在於:認識當時間終點來臨時的生活裡,最糟糕的事情莫過於孤獨和恥辱,同時,作者讓主角梅克皮斯這個角色來證明一個人的自信、正直、誠實的美德能夠挽救一個垂死的世界。

《極北》刻劃出一個有關未來的冷酷光景,引領讀者們進行一場難忘的北極大陸之旅,從人類的起源到最後可能的終結。文風簡樸,難以釋懷,卻充滿希望,讓我們認識到這個世界的脆弱與美麗。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馬賽爾.泰魯 Marcel Theroux

集編劇、廣播主持人和小說新秀於一身的才子。1968年生於烏干達首都坎帕拉,在劍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後來獲得耶魯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並拿到蘇維埃和東歐國際關係的文學碩士學位。畢業以後,他為英、美國多家電視公司工作,並撰寫小說。2005年1月英國第四頻道播放他主持的節目《我們知道的世界末日》(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專門討論氣候改變的話題,深受青睞。2006年3月,英國的More4電視台播出他編寫的紀錄片《國家之死》(Death of A Nation),讓觀眾看到他對俄國人口危機的精湛研究。除了為電視電台撰寫劇本之外,他的小說一樣備受注目。《紐約時報》評價他的第一本小說《地球上的陌生人》(A Stranger in the Earth)是一部迷人、生動、活潑及令人愉悅的作品。第二部小說《撒紙追蹤》(The Paperchase)榮獲毛姆小說獎,接續出版的第三部小說《心靈打擊》(A Blow to the Heart)和第四部最新小說《極北》皆躋身暢銷書榜。

譯者簡介 李靜宜

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畢業,外交研究所博士,美國史丹福大學訪問學者,曾任職出版社與外交部。譯有《追風箏的孩子》、《燦爛千陽》、《遠山的回音》、《史邁利的人馬》、《完美的間諜》、《奇想之年》、《直覺》、《收藏食譜的人》、《天使飛走的夜晚》、《謀殺的解析》、《末日之旅》等書。

 

本書譯者 李靜宜
譯後推薦語 《極北》是一部特殊的小說,很難加以歸類。
不同於一般末日小說擁有科技謎團與求生任務的設定,背景在極地的《極北》瀰漫的卻是平靜到難以思議的認命氛圍,而主角長年的孤獨生活,因著另一個生命觸發絕望,讀來不時讓人想到村上春樹的小說《國境之南,太陽之西》裡的「西伯利亞歇斯底里症」。
閱讀這部作品的過程很奇妙,作者一再顛覆讀者對這個故事走向的預期和揣測。主角和華裔少女相遇,你會以為是他倆相依為命的末世故事。但這部份的故事很快就結束。接著,主角追尋飛機的過程,一段又一段詭異的歷程,或一個又一個謎團,原本都可能獨立成故事的主軸,結果卻都不是。一直要到最後才知道,貫穿整部小說的「挪亞方舟」才是故事的真正重心。萬物變動不居,地球的起落興衰在時間的長河裡都只是必然的常態,但生命不滅,蟄伏多年,終能等到重新發涯茁壯的契機。
如果是抱著閱讀一般末日小說的期待去讀這本小說,很可能會有點失望,因為有太多的謎團並未得解。但是小說的重心原本就不在這些謎團,而是人處在絕望之中,如何去重新找回生命的希望。
小說裡的很多細節都描寫得非常深刻,對於極地景物與生活饒富趣味的刻畫,讀來也很有意思。同時也提出許多引人深省的觀察,例如主角父親提到他之所以感覺到這世界已經變得不正常,是因為發現世界各地的窮人越來越相像,代表人與土地的關係越來越疏離,就是一個很有趣的觀點。
我特別喜歡作者對於主角心理的描寫,筆觸看似淡漠,卻蘊藏溫情,以天地之遼闊,對照人之渺小,以自然之殘酷,對照人性之溫暖,讀來令人感動。
我想,村上春樹之所以喜歡這本書,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這書和村上的作品一樣,有著抽離時空的真空感,但也因此擺在任何時空都可以映照當下環境,感動人心。

 

書摘/試閱

我每天帶上槍,出門去巡視這黯淡的城市。
這工作我做得太久,整個人已經和這工作融為一體,就像在冰天雪地裡提著水桶的手一樣。
冬天最慘,掙扎著從渾噩的睡夢中起床,摸黑尋找靴子。夏天好一點。有那麼一兩個星期的 時間,這個地方彷彿酣飲無窮無盡的光線,時光輕快飛躍。我們沒有什麼春天或秋天可言。在這裡,一年有十個月的時間,天氣都長了利牙。
如今這裡總是靜悄悄的,城裡比天堂還空蕩。但在這之前,時機曾經糟到我幾乎要慶幸成年男女都被殺光光了。
是的,在漫長的歲月之梯上,那個天真爛漫的我不知何時已經不見了。
以前,在我的年少歲月,時光曾經是快樂而滿足的。每一年的光陰按照規律的時節運轉。泥土一軟化到可以掘洞,我們就把植物移出暖房栽種。六月,我們坐在門廊上剝蠶豆,剝到肩膀都痛了。接著在秋天,我們有馬鈴薯要曬乾,有甘藍菜要收成,有肉要醃,有蕈菇和莓果要採摘。等寒冬逼近了,我就和哥兒們外出打獵,鑿冰釣魚。我們在湖邊用漂流木烤白鮭魚與糜鹿肉。 我們開車駛過冬季的道路,找通古斯人買毛皮衣物和馴鹿。
那時我們有學校。我們也有圖書館,葛瑞納汀小姐負責給書本蓋章,冬天的時候,在燒木柴 的火爐邊唸書給我們聽。
我還記得在嚴冬尚未降臨,天氣還算和暖的最後那幾天,放學回家的路上,趁著身體還沒凍僵,窗裡也還沒亮起琥珀色的燈光之前,我們在林木間搜尋甜美的七葉樹果,查洛的笑聲清脆穿過霧氣,而我壓斷的樹枝發出喀呀喀呀的聲音,果子掉在我們周圍的草地上,啪答啪答。
我們舉行禮拜的舊禮拜堂依然矗立在城鎮的另一頭。我們以前常靜靜坐在那裡,傾聽木頭劈 劈啪啪的細小爆裂聲。
我最後一次到那裡去是五年前。我已經很多年沒踏進裡面了。小時候被逼著坐在那裡的時候,我每一分鐘都痛恨不已。
那裡的味道還是和以前一樣:乾燥的原木,水泥漆,松針。但長椅已經全被拆下來燒掉了,窗戶也砸破了。在牆角,我感覺到靴子趾尖底下吱嘎一聲,結果竟然是某人的手指。他其餘的部分無處可覓。

我住的是我從小住到大的房子,院子裡有口井,而爸爸的工作間差不多還保留了我小時候的
原貌,位在側門旁邊的低矮小屋裡。
家裡最漂亮的一個房間,也就是特別留給週日、訪客和聖誕節用的那個房間,還留有我媽的自動鋼琴。鋼琴上有節拍器,爸媽的結婚照,以及一個大大的M字鍍金木雕,那是我爸在我出生時做的。
身為爸媽的第一個孩子,我首當其衝成為他們宗教熱忱的受害者,於是就有了這個名字:梅克皮斯。查洛在兩年後出生,再隔一年是安娜。
梅克皮斯。你能想像我在學校裡忍受多少嘲笑嗎?還有我用拳頭來捍衛自己的時候,我爸媽 有多不高興嗎?
但是,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學會愛上打架的。
我還是不時讓自動鋼琴演奏,裡面那盒打孔紙卷還可以運作,但樂音差不多全走調了。我的 聽力不夠好,沒辦法調音,但也不夠差,沒辦法假裝不在乎。
對我來說,這架鋼琴簡直要比柴薪更重要。有時在冬天,積雪堆高到屋簷,我裹著層層的毯子,牙齒拚命打顫,坐在那裡瞪著鋼琴看了好久,心想,管他去死,劈了吧,梅克皮斯,讓自己再暖和起來!但是我身上的那一點點自尊,讓我始終沒這麼做。我要上哪裡去弄來另一架自動鋼琴?我不會調音,也不認識會調音的人,但並不表示這樣的人不存在,或未來某天不會出世。我們這一代在閱讀和給自動鋼琴調音方面不太行。但是我們父母和他們父母有很多值得驕傲的地方。要是你不相信我說的話,就自己看看這東西吧:楓木鑲板上的瘤節,銅踏板的精美 工藝。製造這架鋼琴的人,很在乎自己做的東西。他用愛造了這架自動鋼琴。這可不是讓我拿來燒的。
書則是我們的。查洛和我媽很愛看書。除了架子最底層的那排書之外,其餘都是我自己搬回來的。
看到書的時候,我通常都會搬進狄藍西的一間軍械庫裡。庫房裡已經沒有東西了,但是外面是厚厚的鐵門,如果沒鑰匙,得用一桶火藥才炸得開。就像我說的,我自己並不看書,但是把書收起來給以後會讀的人看,是很重要的。說不定就有哪本書寫到該怎麼給自動鋼琴調音。
找到這批書的經過是這樣的:有天早晨,我走在莫瑟街上。時值隆冬,到處都是雪,但那天沒有風,母馬鼻孔呼出來的氣,像是茶壺冒出來的蒸汽。沒風的日子,積雪悶住了其他聲音,天地之間一片靜寂,顯得十分詭異。只有馬蹄踏在雪上,以及動物呼吸的聲音。
突然之間,砰一聲,一大疊書破窗而出,跌落雪地。在這條詭異的街道上,這一扇窗必定是最後一扇破裂的窗戶。這聲響讓馬兒往後仰起。我安撫好馬兒之後,抬頭望向窗戶,你知道怎麼著,我竟然看見一個小小的身軀掉進書堆裡。
他身上裹著厚重的藍色連身袍,頭戴皮毛帽,這時正抱起書,準備離開。
我對著他喊:「嘿,你在幹嘛?把書放下,可惡!你就不能找其他東西來燒嗎?」還有其他不堪入耳的話。
這時,就像突然現身那般迅雷不及掩耳的,他拋下懷裡的書,伸手拔槍。
接下來,砰一聲,馬兒再次後仰,整條街變得比剛才更寂靜。
我從容不迫地下馬,拿著冒煙的槍,走近那人。拔槍那一瞬間的高昂情緒仍在,但我已經有了沉重的感覺。我知道自己今晚肯定睡不著,如果他死了的話。我覺得很羞愧。
他躺在那裡一動也不動,但淺淺地呼吸。倒下時,他的帽子掉了,落在幾步外的雪地,在書堆裡。他比幾分鐘之前看起來更瘦小。原來是個中國小男孩。他並不是要拔槍,而是要掏出屁股上的一把鮑威小刀。這把小刀很鈍,就算要拿來切乳酪恐怕都很吃力。
幹得好啊,梅克皮斯。
他微微甦醒,發出痛苦呻吟,想把我推開。「讓我看看你的傷。我可以幫你。我是這裡的治安官。」但是他的衣服太厚了,我沒辦法檢查他的傷口,而沒帶武器又沒騎馬,留在這裡太危險了,特別是白天。
雖然會不太舒服,但最重要的是帶他離開這裡。最好把書也帶上,免得這整樁意外顯得徒勞無功。我把書丟進麻布袋裡。男孩輕得像不存在似的,太令人傷心了。他幾歲?十四?我把他抱到馬鞍上,讓他坐在我前面。他一路時昏時醒,直到我家。
好消息是他還在呼吸。我抱他下馬的時候,他的手臂軟趴趴地攬著我的肩膀。我知道他現在還不覺得很痛,因為受傷時,身體會先製造出自己的麻醉劑來。但是在此時,我卻也有種不平的情緒。也就是打壞了不知道該如何修理的東西,知道自己再也不會是以前的你那種感覺。
下馬之後男孩不肯讓我再靠近他。儘管我拚命解釋說傷了他我很抱歉,說我想幫助他,但他就只是不停把我的手擋開。我們兩個顯然言語不通。有些語言你或許只懂五個或十個字,就足以明白彼此的意思。但是我們兩個完全無法溝通。
我用托盤端給他一壺熱水、鑷子、紗布,和大蒜肥皂,讓他自己去搞。而且我把他的門鎖起來,以策安全。
我把麻布袋裡的書擺在客廳的書架上。這些書全都是奇奇怪怪的尺寸,所以沒辦法像爸媽的書那樣擺得整整齊齊的。有幾本是圖文書。我很納悶男孩是要拿這些書去看,還是去燒。我確信自己知道答案。
燒掉的書總是會讓我有點心情沉重。

我每用一顆子彈,就逼自己立刻再做五顆。我遵守這個規則,已經有好一陣子了。我的子彈成本極高,不管是花的時間,或是為了熔煉而耗費的燃料。花了這麼高的代價去做出品質這麼差的東西,實在很不划算。
但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如果燃料用罄了,總還是可以找得到,我可以劈開一些硬木,做成木炭甚至可以燒掉自動鋼琴,老天垂憐,如果非這樣做不可的話。但你絕對不該任憑事態惡化,掉以輕心,讓子彈供給不足。
如果你能找到一個願意和你做買賣的人,子彈當然會有個市場的公定價格。但是萬一有人找你碴,招來一群狐群狗黨不放你甘休,這時一顆子彈又值多少?為了不聽見你的槍上膛時半顆子彈都沒有的聲音,你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此外,我也喜歡自己動手做。我喜歡金屬熔化的過程。我喜歡蹲在熔爐旁邊,透過我父親那副煙灰色眼鏡的鏡片看著火燄,看著鉛像水銀那樣流動。我喜歡物質轉化的過程,喜歡早上從模子的沙土裡剝下那冰冷醜陋的金屬塊。
問題是,理所當然,我的子彈一點都不精良。如果要再次開槍射擊,我會希望用的是純精鋼打造,閃閃發亮的精良子彈,而不是像我做的這種醜不拉嘰的東西,活像有人丟在馬蹄鐵匠鋪裡的地板上,沾滿天曉得是什麼的泥土和細菌。
做好五顆子彈之後,我帶了一些食物和水,以及一盞酒精燈到男孩床邊。他在發燒,眼睛閉著,但在眼皮底下微微翻動。短而粗密的睫毛。披散在枕頭上的藍黑色頭髮,讓我想起烏鴉的翅膀。他嘴裡唸唸有詞,用的是他自己的語言。
便盆是空的,但我拿走男孩那件發臭的藍色連身袍。他可以穿查洛的衣服,如果他活下來的話。

天剛破曉,我端了早餐給他。
他的皮膚連一絲黃色都沒有,白得像骸骨。兩鬢有淡黑色的頭髮,但唇上與兩頰都沒有鬍子。
我留給他的食物,他全吃光光,但我轉身去拿便盆的時候,他卻生氣了。他很害羞。這時我知道自己喜歡他:我差點殺了他,但他卻羞於讓我看見他的大便。真是個孩子。
我想盡辦法用手勢表達,要他躺在床上休息。他看起來情況還不太好。但是我才開始打掃馬廄,他就出現在院子裡。穿著查洛的格紋外套和他的拖鞋,他看起來年紀更輕,個頭更小。傷 口的包紮讓他腳步不穩,但他還是走過來,坐在凳子上看我餵母馬吃東西。看見馬,他似乎很開心。
「Ma。」他指著她說。
我開始解釋我從不給動物取名字,我只叫牠們「母馬」、「花馬」或「灰馬」,對於你終有一天要宰來吃的動物,哪有必要取名字。而且把牠們看成一塊馬肉,總比當成是亞當斯基或黛西美兒的身體來得容易應付吧。但是我沒辦法讓男孩理解我的意思,所以從此後,母馬就變成「瑪」了。
這時他指著自己,說出一個發音近似「平」的字。沒錯,平。就像商店門口的鈴鐺輕響。就像繃開的襯衫釦子。或是撥動的斑鳩琴弦。我很想知道這是哪一種異教徒的名字,還是說有個我沒聽說過的「聖徒平」存在。
但他就是平。就是這個名字。所以我也自我介紹。我指著自己,說出我的名字:「梅克皮斯」。
他一臉迷惑,皺起臉,彷彿沒聽清楚似的,不確定自己是不是敢唸出這個名字。所以我又說了一遍:「梅克皮斯」。
他的臉露出一個大大的咧嘴笑。「沒可屁事?」
我仔細地瞧著他,但他並不是要取笑我,只認為那是我的名字。而且既然我唸他名字的時候笑了,他怪裡怪氣的唸我的名字也沒什麼不對嘛。

讓平住在我家,卻又不信任他,顯然一點道理都沒有。我這人脾氣很壞,孤僻獨居,疑神疑鬼,而這也是我能活這麼多年的原因。除了我之外,最後一個住在這屋簷下的是查洛,但那也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不過當時我想,其實現在也還是這麼認為,一旦你讓其他人進屋來,你就得完全接納他。每回騎馬離開家門,我就會認為碰見的任何人都打算殺我或搶劫我。但是在自己家裡,我可不能這樣過日子。我決定信任平,不是因為我對他有某種直覺,我對他根本一無所知──而是因為這是我能過下去的唯一方法。
然而,午餐時分騎馬回來,發現門鎖完好無缺,柴薪依舊疊得整整齊齊,小雞到處啄食,儲藏窖裡的甘藍菜和蘋果沒人動過,我還是有點意外。但是平不見蹤影,坦白說,當時想到他可能已經離開了,我心裡竟然有點難過。
我匆匆爬上二樓,腳上的靴子踩在樓梯上乒乒乓乓。沒有他的影跡。我衝進查洛房間,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大跳。
平在那裡,面前擺了一個鏡子,我媽的舊針線盒,以及一盞酒精燈。他一根一根拿起舊鐵針,在火燄裡穿梭,然後戳進耳朵的肉裡。
看見我,他露出微笑,而我的驚駭讓他笑了起來。他整隻耳朵像豪豬身上的刺那樣豎起來。針刺進去想必讓他痛得要命,但是他沒有因為這樣而放棄。事實上,他繼續把針戳進耳朵裡。然後,他小心翼翼地在鼻子上插了一兩根針,接著又在肩膀上插了一兩根。
我忍耐力很強。我必須如此。但是看見這個畫面,還是讓我有種怪怪的感覺。平讓我了解他 腦筋沒有問題,拿針戳身體是為了讓肩膀的傷口癒合。但這到底是什麼路數的魔法,恐怕我就沒辦法告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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