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部真實的電影,
誰會是你生命中的那張鬼牌?
Amazon懸疑小說年度選書第一名!
即將改編電影,由金獎影帝羅素克洛主演!
Goodreads網站超過64,000名讀者★★★★公認超好看!
如果這一切可怕的事情本來就該發生,
那麼就沒有「光明」這種東西了,
我們對光明的信念,只是一種愚蠢的錯覺……
六歲的詹米沒有想過,他的命運會和眼前的這個男人緊緊糾纏半個世紀。他是鎮上新來的牧師雅各斯,好像什麼都懂的他很快便成為小詹米崇拜的心靈導師,然而一場意外的悲劇奪走了雅各斯美麗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悲痛之餘,他在講壇上詛咒上帝、嘲弄信仰,最後被逐出小鎮。
二十多年後,詹米成了四處流浪的吉他樂手,海洛因上癮、走投無路的他再度遇到雅各斯。這一次,雅各斯不僅用自行研究的電療治好了他的毒癮,還給了他一份工作。
早已不信神的雅各斯打著神蹟的名義四處舉辦「復活大會」,透過電療治癒民眾,賺進大量財富。但詹米卻發現電療會帶來難以預料的後遺症,而在所謂的「復活」背後,更隱藏著雅各斯真正的計畫……
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部真實的電影,主要卡司由你的家人與朋友組成,配角則是鄰居、同事、老師和每天見到的熟面孔。但有時候,有個不屬於其中任何一類的人進入了你的生命。那是一張從牌堆裡冒出來的鬼牌,每當他出現,你的人生就開始天翻地覆。透過這張詹米生命中的鬼牌,故事大師史蒂芬‧金帶給我們一個關於執迷、狂熱以及人性考驗的最高傑作,並一路引領我們走向他所寫過最駭人的結局!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史蒂芬.金 Stephen King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他的筆法細膩,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暢銷超過三億五千萬本,甚至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則是史蒂芬‧金的小說」。
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其中《魔女嘉莉》是他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並多次被改編拍成電影;《鬼店》、《牠》與《末日逼近》則被譽為他的三大代表作,也均被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影集,《末日逼近》且已由華納兄弟電影公司買下電影版權。《穹頂之下》則於二○一三年由奧斯卡金獎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擔任監製、《LOST檔案》導演傑克‧班德執導,改編為同名電視影集,刷新美國CBS電視台夏季檔影集自一九九二年以來的最高收視紀錄!
二○○三年,史蒂芬‧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傑出貢獻獎」;二○○四年,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二○○七年他獲頒愛倫坡獎的「大師獎」;二○○八年則以《魔島》和《日落之後》同時囊括「史鐸克獎」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二○一○年,他又以《暗夜無星》贏得「史鐸克獎」最佳小說選集和「英倫奇幻獎」最佳小說選集;二○一五年,他以《賓士先生》再次榮獲「愛倫坡獎」,並以主角退休警探霍吉斯發展成故事各自獨立的三部曲。這些獎項的肯定,也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
目前史蒂芬‧金與同為小說家的妻子定居於緬因州。
譯者介紹︰
吳妍儀
中正哲研所碩士畢業,現為專職譯者,譯有史蒂芬‧金的《魔女嘉莉》、《暗夜無星》、《忘憂地》,以及《太陽召喚:格里莎三部曲》、《一九八四》、《美麗新世界》、《福爾摩斯與開膛手傑克》、《傲慢與偏見》、《第五條款》、《魔女高校》、《蜘蛛男孩》、《夢的科學:解析睡眠中的大腦》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名作家】張草 專文導讀!【影評人,自由寫作】但唐謨、【推理、恐怖作家】既晴、【驚悚推理小說作家】張苡蔚、【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辦人】劉韋廷 觸電推薦!●按姓名筆畫序排列
好評推薦:
引人入勝……史蒂芬・金是透過筆下人物的強烈情緒召喚超自然力量的大師,而他對雅各斯的描繪,一個哀慟逾恆的男人,卻被永無饜足的科學好奇心所驅策,既可信又駭人。這部小說的結尾,也是他的最佳結尾之一,就像閃電一樣令人震懾!──出版家週刊
《復活》無疑就是他多年來的最佳作品!……很新鮮……一個優秀、書寫簡潔的故事……充滿了懸疑與好奇,是老金粉絲一天就可以讀完的書。──波士頓前鋒報
《復活》名列史蒂芬・金的最佳著作之一……溫柔、動人又駭人!──紐約每日新聞報
這是好一段時間以來,史蒂芬・金最黑暗的小說……金保持了他羞怯內斂的可親性質,以個人經驗的洞見寫出上癮與骨頭碎裂……《復活》是信仰與科學之間的角力戰,而看著金在一本恐怖小說的脈絡裡,投身到永恆的神學爭辯中,是很迷人的。這是他更年輕時不可能寫出來的那種書,這是一個活過漫長人生、體驗過其中高潮與低潮的人所寫的作品! ──邁阿密前鋒報
所有這些讓史蒂芬・金成為美國最卓越恐怖小說作家的元素,在這個關於愛、失落、邪惡與電力,超級讓人發毛的故事裡,都活了過來……引人入勝!──克里夫蘭平原商報
史蒂芬・金讓人腎上腺素暴衝的嶄新恐怖之作……緬因、搖滾樂、吸引人的角色,還有一記重擊,堆疊出一個可怕的結尾──這是經典的史蒂芬・金!──時人雜誌
史蒂芬・金是怎麼辦到的?在一本接一本的書裡,長篇累牘的《穹頂之下》、《11/22/63》或輕薄短小的《忘憂地》,他幾乎總是能設法講出一個說服力十足的故事,既富娛樂性又有某種深度,或者至少引人深思。他的最新作品《復活》,是經典的老金作品。此書完美地混合了嬰兒潮世代的鄉愁(想想《站在我這邊》)──這個人記得你通常只能在照片裡找到的六○年代的種種細節──還有優秀的老派美國恐怖故事……絕對沒有比史蒂芬・金更棒的說書人了!他讓我們不睡覺挑燈夜讀,滿心恐懼、著迷與仰慕。──亞馬遜編輯書評/莎拉・尼爾森
史蒂芬・金的粉絲在此沒得抱怨,這本書只有略多於四百頁,是他能讀得比較快的其中一本書,而任何超自然力量的暗示,都與構成這些角色的溫柔時刻混合在一起……如果這是你讀的第一本史蒂芬・金小說,這個選擇不賴,你不需要對他的作品集有任何認識就可進入,而如果你喜歡這種寫作風格,還有幾十本其他的史蒂芬・金小說,你可能會很享受。──美聯社
《復活》是一個黑暗而讓人難忘的故事,談的是舊時代的宗教,還有一個男人尋求一種神秘的「秘密電力」。在此同時,這是一個激起強烈情緒而宏偉的成長故事,橫跨了五十年的恐怖悲劇與人類救贖……在書中人物面對痛苦的失落時,《復活》常常讓人心頭溫暖,而作者讓你完全投入詹米與查理各自的旅程,在此同時他們免不了歧路相逢,達到一個電流四竄的尾聲。說哈利路亞吧,因為金再度成功迎擊了這個挑戰!──今日美國報
在史蒂芬・金式的參照關聯越堆越高,而且層層堆疊到虛構世界的事件之中以後,你會在這個故事的魔咒之下越陷越深,幾乎相信詹米夢魘般的經驗實際上發生過……閱讀《復活》,就是體驗一位大師級說書人發揮到極致。他所有最愛的元素都軋了一角──緬因州小鎮、超自然、邪惡天才、著魔的上癮者、信念改變生命的力量……把這一切都鋪排出來,體驗金的心靈運作,是很有趣的。──紐約時報書評特刊
史蒂芬・金繼續指出處於日常生活邊緣,那種難以形容的詭譎怪異性……沒有人比金更擅長心理性的恐怖。獻給他的粉絲的另一個背脊發涼的樂趣!──寇克斯評論
史蒂芬・金傑出的新小說,提供了一種返璞歸真的樂趣:在黑暗中靠近營火,聆聽某個很清楚怎麼讓每個聽眾起雞皮疙瘩的人,重述一個故事。──華盛頓郵報
《復活》充滿了對於恐怖經典的間接暗示……《復活》為熟悉的主題──科學與宗教之間的關係,哀慟與瘋狂之間的細微界線──注入了新的力量。這是史蒂芬・金充滿電力的細緻形式!──坦帕灣時報
《復活》中可以看到史蒂芬・金以極具感染力的歡愉在寫作,這一直是他受到大眾歡迎的核心元素……每次金先生寫作的時候都變得更年長、更睿智,他已經從出外散步時被貨車撞上之後糾纏他不放的身體性恐懼,轉移到一種更形上學、更宇宙性的恐怖裡。他寫到的事物如此不可避免,所以他是對我們所有的人發言。──紐約時報
這是個嚇人的好故事,但除此之外還有更多更多。每一頁都是美國日常生活細節的寶庫──在一九六〇年代,或者金的故事照亮的任何一個年代。故事裡還有更多小故事、報紙頭條、路標、肥皂泡、州博覽會、店面……這是純粹的詩!──雷利新聞觀察家報
就跟他大多數的作品一樣,史蒂芬・金很擅長捕捉真實世界的微小時刻,很人性、人人都有的那些事物。這是個我們全都知道也認得出來的世界,於是讓那些就藏在我們知覺之外的黑暗,看起來更真實了。──匹茲堡郵報
《復活》陰暗、令人不安而且相當恐怖,揭露了一個心靈(當然,是敘事者的,或許也是金的)尋求生死大事這個古老人生問題的種種答案。──明尼亞波里星壇報
推薦序──
好好享受史蒂芬.金吧!
別再只當他是恐怖小說家。
名作家/張草
認識史蒂芬.金以及重新認識史蒂芬.金
一九八○年代,皇冠豪情壯志(也拜無版權所賜)建立「當代名著」系列,每月把歐美最新暢銷榜小說快速翻譯出版,已有「恐怖小說之王」美譽的史蒂芬.金自然常在暢銷榜上,也自然納入「當代名著」之中。在快樂的無版權時代,我在圖書館飽覽他的小說,從早年的妖怪房車《克麗斯汀》(Christine)、《狂犬庫丘》(Cujo)、超能力者的《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巫師詛咒的《銷形蝕骸》(Thinner)、《魔符》(Talisman),到首次驚人厚度的磚頭書《牠》(It),我都欣喜地重複閱讀,驚嘆他的恐怖如此與眾不同!跟慣常以血腥恐怖為嚇人手段的恐怖小說有別的是:他直接描寫當事人內心的恐懼,讀時不免感同身受。他的恐怖是由內生起的真實恐懼,其他小說的嚇人把戲反而顯得俗氣了。
我在中學時代發現他嚇人的技巧後,深深為之折服,不知不覺也應用到自己的寫作上面。但是,直至讀到《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時,我才有如被響雷震撼一般,大吃一驚地發覺:「他不是在寫恐怖小說!」
直到今日,我仍然覺得《四季奇譚》是我讀過史蒂芬.金最動人的作品,更重要的是,我從這部小說重新認識了他。《四季奇譚》即使沒有鬼魂、沒有邪靈、沒有怪物、沒有超能力,史蒂芬.金依然令我隨著他的敘事節奏而心情起伏。原來,他之所以能夠令讀者由內心生起恐懼,因為他擅長描寫個人的感受,細膩地堆構場景細節,令我們身歷其境,以及出其不意的形容方式(如他形容我們生命中的幾千個過客「像水穿過篩子一樣流經日常生活」),常常為閱讀添加驚喜。
後來才知道,《四季奇譚》是史蒂芬.金出版的第一本「非恐怖」小說(一九八二年),對已經以恐怖小說家聞名於世的他而言,《四季奇譚》是一個試探、一個里程碑,自此之後,他可以放心地寫、放心出版他的劇情類小說。
據說,史蒂芬.金一開始並不喜歡被稱為恐怖小說家,想必是他認為他寫得比「恐怖小說」這個類型所能定義的更多更深,「史蒂芬.金」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種類型!或者反過來說,恐怖小說被他提高境界了,一如司馬中原把「鬼故事」的水準大大提昇了一般。
自從《四季奇譚》以後,我就不再把他視為恐怖小說家,我不再期盼被他的小說驚嚇,而是享受他高超的文字表達方式帶給我的閱讀樂趣,不管他寫什麼,身為讀者,我照單全收。
史蒂芬.金的惡夢自述
《復活》(或譯「重生」)是史蒂芬.金六十六歲寫成的第六十三部作品,這部小說有幾個常常出現的元素:小男孩的成長歷程、居心叵測的大人、家庭的瓦解、偏遠的鄉鎮等等,無疑是作者本人的成長經驗。父親在他兩歲時離家出走,他在母親忙碌工作和四處搬家的困苦環境下長大,後來搬去外祖父母家,長期照顧老人直到他們去世;大學畢業後擔任窮教師,跟妻兒住在拖車屋。以上種種,皆不難想見他的故事內容很多是出自真實的生活體驗(包括玩樂團彈吉他),我們隨便都可以舉出一籮筐例子。
但不管他寫了什麼,一切都為了堆砌真正的重點:恐懼。永遠是恐懼。
成名後的史蒂芬.金飽受酗酒之苦,還在一九九九年(五十二歲)幾乎因車禍喪命。他內心的重重不安並未因成名和富有而消失,反而隨著年歲增添新的問題和新的恐懼。我總覺得,他是利用書寫來回顧過去的種種困頓和不安,一如心理分析的手法般:只要寫下,就能放下(我也曾經藉由書寫來得到心理救贖)。
他小說人物的痛苦可能建立在其個人經驗上,他不是為了寫故事而寫故事,而是寫他對人生的看法。三十歲前後的作品,寫青少年成長中遭遇的痛楚、經歷家庭破滅的壓力、對死亡的厭惡等等;如今,筆下的小說人物也隨著他年逾七十,回顧從幼年至老年的身心變化。從以前閱讀他被定位為「恐怖」的作品直到這本《復活》,我從中感覺到,或許他想借由小說尋找惡夢和痛苦的根源,企圖利用小說自我救贖,來為他的困惑尋找答案,但迫於個人西方文化背景所限,最終他仍然歸咎於隱藏的邪惡力量。
邪惡的力量在他的小說中頻頻出現。早期小說的怪物尚有形體,不論是一群小孩、一輛車、一隻狗,或怨靈,或衣櫃中的boogeyman、水溝下的小丑,怪物尚可辨認。但,後期小說中的邪惡漸漸轉為隱晦,怪物變成躲藏的、在背後操縱的、偷偷潛伏在周遭,伺機在無防備時破壞生活的一切。他們可能是黃衣人,實體是來自黑暗勢力的不明生物(《黑塔》系列及《勿忘我》),或根本無法得知背後是什麼的強大力量(如《手機》)。
而在這本六十六歲時寫出的《復活》,他長期尋找的黑暗終於露臉了──只露了一點點(真正的恐怖在全書最後才集體爆發)。他對死亡錯身而過的經驗並不陌生,或許他跟故事中的牧師一樣,期待在死亡邊緣徘徊時能一窺死後世界的面目,但──還沒,時候未到。
在車禍死裡逃生後,接著又面對老年的光臨,或許史蒂芬.金更迫切地想知道「答案」。在人生的暮年,他的故事不再是暗處有怪物迸出來,而是當你在失落中尋找希望時,壞事無預警地再度摧毀你重生的勇氣、剝削你生存的希望。也就是說,真正的邪惡把希望當成誘餌,最後把人推向徹底的絕望。
其前半生的作品,曾經寫過人生的光明面,我想他仍是希望掙脫黑暗的陰影的,但他沒有辦法。他的人生自童年開始就是黑暗的記憶,七十年來,黑暗從來不曾離開,有時候只是暫時去休息了。畢竟,你要如何殺死一個鬼魂呢?
書摘/試閱
第一章──第五號人物。骷髏山。和平湖。
至少從某一方面來說,我們的人生真的就像電影一樣。主要卡司由你的家人與朋友組成,配角則是鄰居、同事、老師跟每天見到的熟面孔,也有些龍套角色:有著美麗笑容的超級市場收銀小姐,當地酒吧友善的酒保,一個星期三天跟你一起在健身房健身的人。還有幾千個臨時演員──那些像水穿過篩子一樣流經日常生活,你見過一次然後再也沒遇見的人。在邦諾書店看圖像小說的青少年,你必須從他旁邊擠過去(同時小聲囁嚅著「請借過」)才能靠近雜誌的那個人。紅燈時停在隔壁車道上,正利用這片刻補口紅的女人。你停下來草草吃點東西的路邊餐館裡,正在幫幼兒擦掉臉上冰淇淋的母親。在棒球比賽時賣給你一袋花生的小販。
不過有時候,有個不屬於其中任何一個範疇的人進入了你的生命。那是一張從牌堆裡冒出來的鬼牌,多年來不定時出現,通常是在困頓時刻。在電影裡,這種角色被稱為「第五號人物」,或者是「變革推動者」。這種人在電影裡出現的時候,你知道他之所以在那裡,是因為劇作家把他擺在那裡。不過是誰在寫我們的人生電影劇本?是命運還是巧合?我想相信是後者,我全心全意希望如此。在我想起查爾斯.雅各斯──我的第五號人物、我的變革推動者、我的天譴──要相信他出現在我的生命裡跟命運有任何關係,是我無可忍受的。因為那表示這一切可怕的事情──這些恐怖──本來就該發生。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光明這種東西了,而我們對光明的信念只是一種愚蠢的錯覺;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像洞穴裡的動物,或深藏蟻丘的螞蟻,活在黑暗之中。
而且我們並不孤獨。
§
克蕾爾送我一支軍隊當我的六歲生日禮物,一九六二年十月的某個星期六,我正做足了準備,要大戰一場。
我出生在一個大家庭裡──總共四男一女──做為老么,我總是得到很多禮物。克蕾爾給的禮物總是最棒的。我不知道這是因為她是老大,還是因為她是唯一的女兒,或者兩者皆有。不過在這麼多年來她給我的所有超棒禮物中,軍隊絕對是最棒的。其中有兩百個綠色的塑膠士兵,有些拿來福槍,有些拿機關槍,還有一打士兵身上焊著管狀的玩意兒,她說那是迫擊砲。裡面還有八輛卡車跟十二臺吉普車。或許這支軍隊最酷的地方是裝著它的外盒,一個棕綠相間的迷彩厚紙板軍用床腳箱,前方用模板印上了美軍財產這行字。在這行字下方,克蕾爾加上她自己用模板印上去的字:詹米.摩頓,指揮官。
那就是我。
「我在泰瑞的其中一本漫畫書封底看到這些東西的廣告,」在我開心地尖叫完以後,她這麼說。「他不准我把廣告剪下來,因為他是個鼻屎乾──」
「對啦,」泰瑞說。他八歲。「我是鼻屎乾大哥。」他用食指跟中指做出叉子的形狀,然後戳進自己鼻孔裡。
「住手,」我媽說,「拜託,過生日的時候兄弟姊妹不准吵架,謝謝你們。泰瑞,把你的手指頭從鼻孔裡拔出來。」
「反正呢,」克蕾爾說:「我印下折價券然後寄過去。我本來擔心它可能不會及時寄到,不過它寄到了。我很高興你喜歡。」然後她吻了我的太陽穴。她總是吻我那裡。許多年後,我還是感覺得到那些輕柔的吻。
「我愛死了!」我這麼說,同時把那個床腳箱抱在胸前。「我會永遠都愛它!」
這是在早餐之後──那時吃的是藍莓鬆餅配培根,我的最愛。我們在自己的生日都可以吃到自己最愛的三餐,而且禮物總是會在早餐後出現在廚房,這裡有個燒柴爐子跟長桌,還有我們龐然大物的洗衣機,它老是故障。
「永遠對詹米來說大概就五天吧,」小康說道。他十歲大,身材瘦長(雖然後來變得魁梧了),而且甚至在那時候就有點科學傾向了。
「說得好啊,康拉德,」我們的父親說道。他穿好了工作服,一件左邊口袋上用金線繡了他的名字理察,右邊胸前寫著摩頓燃油的乾淨連身工作服。「我真是印象深刻。」
「多謝啦,老爹。」
「你的三寸不爛之舌,替你贏得幫媽媽清理早餐碗盤的機會。」
「該輪到安迪了!」
「本來是輪到安迪了,」爹這麼說,同時把糖漿倒在最後一塊鬆餅上。「拿條抹布來,三寸不爛之舌。還有,盡量別打破任何東西。」
「你把他寵壞了啦,」小康這麼說,不過他去拿了一條抹布。關於我對永遠的概念,康尼沒有完全說錯。五天後,安迪給我的軍事行動遊戲已經在我床底下積灰塵了(反正某些身體部分已經不見了。安迪是在尤瑞卡農莊雜物拍賣裡,用二十五分錢買的),泰瑞給我的拼圖也是。小康給我的是一臺玩具3D照片觀賞器,這個玩具撐得久了一點,不過到頭來去了我的衣櫥,我再也沒看到它了。
我從爸媽那裡得到新衣,因為我的生日落在八月底,而且那年我要上小學一年級。我發現新褲子跟新襯衫令人興奮的程度,就跟電視節目開播前的測試畫面差不多,但還是設法很熱忱地道謝。我猜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識破了。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假惺惺的熱忱沒那麼容易裝出來……雖然說來可悲,這個技巧我們大多數人都學得相當快。無論何時,衣服都是在龐然大物裡洗好,掛在側院裡的曬衣繩上,最後摺起來收進我的五斗櫃抽屜裡。可能犯不著補充,這些衣服在那兒讓我眼不見心不煩,直到九月來臨、該穿到身上為止。我記得有件運動衫其實還挺酷的──棕色底,黃條紋。在我穿上那件的時候,我假裝我是個叫做黃蜂人的超級英雄:壞蛋們,小心我的刺!
§
可是對於那個裝著軍隊的床腳箱,小康說錯了。我天天玩這些兵,通常是在前院邊緣玩。我們的前院草皮跟衛理路之間有條泥土小徑,在那時連衛理路本身都還只是泥土路,只有九號公路跟通往山羊山的兩線道除外──山羊山有個給有錢人度假的地方──那時在哈洛,所有道路都是泥土路。我還記得我母親數度哀嘆著乾旱夏季跑進來的塵土。
比利.巴吉特跟艾爾.諾利斯──我最要好的兩個朋友──在好幾個下午都跟我一起玩軍隊遊戲,但在查爾斯.雅各第一次出現在我生命中的那天,我只有自己一人。我不記得為什麼比利跟艾爾沒跟我在一起,不過我確實記得那時候我很高興可以換換口味,獨處一下。一來,這樣就沒有必要把軍隊分成三師;二來──這還更重要──我不必跟他們爭現在該輪誰打贏。說實話,我竟然還得有輸的時候,在我看來這似乎不大公平,因為那些是我的士兵、是我的床腳箱。
在我生日後不久,一個漫長炎熱的夏末日子裡,我向我媽提出這個想法,她抓著我的肩膀,盯著我的雙眼,這是個很確定的徵兆,我就要學到另一個人生教訓了。「詹米,這個世界有一半的麻煩,就是出在『這是我的』這種態度。你在跟朋友玩的時候,這些士兵屬於你們所有人。」
「就算我們在打仗玩不同邊的時候也一樣?」
「就算是這樣也一樣。當比利跟艾爾回家去吃他們的晚餐,你把這些士兵收回箱子裡時──」
「那是軍用床腳箱!」
「對,軍用床腳箱。在你把這些士兵收好的時候,他們就又是你的了。人類有很多方式可以對彼此惡劣,等你長大點就知道了,不過我想所有不良行為都是從長年的徹底自私累積出來的。答應我,孩子,你永遠不會當自私的人。」
我答應了,不過我還是不喜歡比利跟艾爾打勝仗的時候。
§
在一九六二年十月的那一天,為了一個叫做古巴的熱帶小島國,世界的命運懸於一線的時候,我同時為交戰雙方作戰,這意思是說,到頭來我一定會贏。稍早的時候,鎮上的平路機曾經過衛理路(「把石頭搬來搬去,」我爹總是這樣咕噥),所以有相當多鬆軟的泥土。我刮下夠多泥土湊在一起,先堆成一座小丘,然後是一座大山丘,接著變成一個特大號山丘,幾乎跟我膝蓋一樣高。起初我想到要叫它山羊山,不過這樣似乎既沒原創性(畢竟真正的山羊山就在不到十二哩外),又很無趣。經過一番考慮,我決定稱之為骷髏山。我甚至設法用我的手指在那上面戳出像眼睛一樣的洞窟,但泥土很乾燥,洞穴一直塌陷。
「喔,好吧,」我告訴那些在床腳箱裡翻倒的塑膠士兵。「世道艱難,你不可能什麼都有。」這是我爸最愛講的諺語,他有五個孩子要養,我很確定他有理由相信這句話。「就假裝那裡有洞穴。」
我把我一半的軍隊放在骷髏山頂,他們在那裡形成了一支令人望而生畏的勁旅。我尤其喜歡那個迫擊砲兵擺在上面的樣子。這些兵是德國佬,我把美國軍隊安排在草坪邊緣。他們得到了所有吉普車跟卡車,因為在他們衝上那座山的險峻斜坡時,看起來會帥爆了。我確定有些車會翻倒,不過至少有一些會攻上山頂。而且會輾過那些迫擊砲兵,他們會尖叫著求饒。他們不會被放過的。
「殺啊!」我說道,同時安排好最後幾個有英雄氣概的美國人。「希特魔,你是下一個!」我開始發動他們往前衝,一排接著一排──然後發出漫畫式的機關槍噪音──這時一道陰影落到了戰場上。我抬頭一看,看到一個男人站在那裡。他擋住了午後的陽光,輪廓被金光環繞──一個人形日蝕。
有些什麼活動正在進行。我們家星期六下午總是這樣。安迪跟小康在我們家狹長的後院裡,跟他們的一群朋友玩「三高飛六滾地」,不時大叫大笑。克蕾爾跟她的兩個朋友在樓上她房間裡,在她的帝國派對時光唱盤上放唱片:〈動動舞〉(The Loco-Motion)、〈大兵〉(Soldier Boy)、〈帕里薩德公園〉(Palisades Park)。也有從車庫傳來的敲打聲,泰瑞跟我爸在那臺叫做公路火箭的五一年福特車上動工,又名「任務」。我有一次聽到他叫那輛車狗屁東西,當時我如獲至寶的一個詞彙,現在也還會講。在你想感覺好些的時候,就叫某樣東西狗屁東西。這樣通常有效。
有很多事情在進行,不過在那一刻,似乎一切都靜止下來。我知道那只是由虛假記憶導致的那種幻覺(更別提一個裝滿黑暗聯想的手提箱了),但這個回憶非常強烈。突然之間,沒有小孩在後院尖叫,沒有唱片在樓上播放,沒有車庫傳來的砰砰敲打聲,更沒有一隻鳥在叫。
然後那男人彎下腰,西下的太陽在他肩膀上炫目耀眼,讓我一時什麼都看不見。我揚起一隻手來替眼睛遮蔭。
「抱歉、抱歉,」他說,然後移動了夠大的距離,好讓我可以注視他而不必直視太陽。他上半身穿著上教堂用的黑色外套,還有一件國民領黑襯衫;下半身是藍色牛仔褲跟磨損的樂福鞋。這就好像他想在同一時間當兩個不一樣的人。在六歲的年紀,我把大人分成三類:年輕的大人、大人跟老人家。這個人算是年輕的大人。他把雙手放在膝蓋上,好讓他可以看清敵軍。
「你是誰?」我問道。
「查爾斯.雅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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