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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問題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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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問題研究(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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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將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作為一類案件進行研究,為解決在審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過程中,人民法院經常遇到的一些困惑,提供具有可參考性的理論與實務依據。

作者簡介

張堅,男,漢族,1955年9月生,河南泌陽人。1970年7月參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國黨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研究員。現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目次

引論
章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征
一、我國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
二、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主要成因
一、經濟方面:資金需求與資金供給的結構性失衡
二、行政方面:監管不力,協作機制匱乏
三、社會方面:人口管理、宣傳教育、社會心理與社會責任
第三章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問題
一、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難以區分
二、主觀方面難以認定
三、公開宣傳方式難以統一
四、“不特定”范圍難以界定
五、刑民交叉難以厘清
六、犯罪數額和沒收財產數額難以確定
七、贓款、贓物難以處置
第四章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問題產生的立法原因
一、罪名界定不清
二、刑法與其他部門法之間不協調
三、在贓款處理方面缺乏可操作性規定
四、相關法律規定缺乏前瞻性
五、相關司法解釋不明確
第五章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疑難問題的司法破解對策
一、正確理解單位犯罪的構成要件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二、堅持主客觀相一致原則,謹慎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三、把握“公開宣傳”和“不特定公眾”的本質特征
四、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厘清刑民交叉問題
五、按統一標準客觀確定犯罪數額和沒收財產數額
第六章涉眾型經濟犯罪預防、治理的若干建議
一、加大金融體制改革力度,擴寬融資渠道
二、提高準入門檻,嚴格金融市場監管
三、加強部門溝通與協調,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
四、擴大民事調整范圍,慎用刑事程序
五、寬嚴相濟,依法辦理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
六、完善追贓機制,大限度地挽回損失
七、創新資產處理方式,建立資產處置長效機制
附件一: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規范性文件
一、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1979年7月1日通過1997年3月14日修訂1998年12月29日次修正1999年12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01年8月31日第三次修正2001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2002年12月28日第五次修正2005年2月28日第六次修正2006年6月29日第七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八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九次修正2011年2月25日第十次修正2015年8月29日第十一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節錄)(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次修正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儲蓄管理條例(1992年12月11日國務院令第10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禁止傳銷條例(2005年8月23日國務院令第444號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直銷管理條例(2005年8月23日國務院令第443號公布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676號《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令第2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試行)(2008年9月27日處非聯發〔2008〕4號)
二、相關司法解釋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0年12月13日法釋〔2010〕18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1997年12月11日法釋〔1997〕8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1999年2月13日法釋〔1999〕3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9年6月25日法釋〔1999〕14號)
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1年1月21日法〔2001〕8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活動的通知(2004年11月15日法〔2004〕240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2008年12月3日法發〔2008〕38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11月4日法釋〔2009〕15號)
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節錄)(2010年5月7日公通字〔2010〕23號)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3月1日法釋〔2011〕7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性質認定問題的通知(2011年8月18日法〔2011〕262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2012年2月10日法發〔2012〕3號)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3年11月14日公通字〔2013〕37號)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4年3月25日公通字〔2014〕16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8月6日法釋〔2015〕18號)
三、相關規范性文件
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2007年1月8日國函〔2007〕4號)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2015年10月19日國發〔2015〕59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7月25日國辦發明電〔2007〕34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年1月27日銀發〔1999〕41號)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銀發〔2002〕30號)
四、相關地方政策文件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安徽省公安廳關于辦理合同詐騙等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14年12月31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015年9月15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關于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二)(2011年)附件二:典型案例
1.被告人馮暢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被告人唐亞南等23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3.被告人何畏集資詐騙案
4.被告人陳治平、王靜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5.被告人余永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6.被告人張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7.被告人褚建華等1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8.被告人史國華、葛慶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9.被告人王志、代言美集資詐騙、貸款詐騙、信用卡詐騙、偽造印章、偽造公司、企業印章、偽造居民身份證案
10.被告人章小本等4人組織、領導傳銷案
11.被告人張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2. 被告人李曉東、宋勇、蔡紅組織、領導傳銷案
13.被告人林堅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4.被告人程杰集資詐騙案
15.被告人朱傳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6.被告人鐘映武等14人組織、領導傳銷案
17.被告人劉燈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18.被告人莫一丁等8人組織、領導傳銷案
19.被告人吳尚澧等22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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