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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號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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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號牢房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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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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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想像一下:
在這樣的社會裡,被控謀殺者的命運生死權交由公眾來投票表決。
再也沒有比這方法更民主、更公平了,不是嗎?

失控的公民課,誰能讓全民放棄按鈕投票、決定他人生死的誘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5X95phpf_s (國外宣傳影片)

「在本書的發想階段,我讀到一篇由歷史學家莉茲・賀曼斯(Liz Homans)所寫的文章,標題是〈搖擺的六零年代:死刑的廢除〉,我要感謝她這篇有趣且提供非常多資訊的文章,讓我靈光一現,開始想:『要是……會怎樣?』」——作者凱瑞依・卓威里

《第7號牢房》使你讀完後還久久不能自己,許多問題將縈繞不去。最近我向250名7-9年級的學生簡述了大綱以及主角瑪莎的犯罪詳情,並請他們投票,「生」與「死」的票數出現有趣的分歧,而且沒有一票棄權。在《第7號牢房》中,作者對於膜拜名人與民主,以及媒體是如何傳遞「資訊」提出尖刻的諷刺。《第7號牢房》值得更多年輕人閱讀,而我則非常期待它出現在課程大綱裡頭——Suffolk Libraries Blog

年僅16歲的瑪莎在犯罪現場被捕,罪名是謀殺。
對著警察頭盔上的攝影鏡頭,瑪莎放下兇槍,大聲喊道:
「是我殺了他!」
而這個「他」是傑克森・派爵,大富豪兼慈善家——他的慘死激起眾怒:為什麼會有人想要殺掉這樣一個白手起家的成功富商、還收養孤兒為子的好人呢?
兇手還是個與傑克森・派爵同樣出身貧民窟「高樓區」、沒有爸媽教好她、連英文都講不好的未成年少女!

而這時候的英國已經推翻了舊時代的司法系統:
證據可能受汙染、證人可能不可靠、法官可能是恐龍、少數民眾可能會同情花言巧語的殺人兇手、曠日廢時的審判與羈押,浪費的是國民辛苦的納稅錢!
……這樣的體系不能反映公平與正義!大眾需要更透明、更清楚的資訊,我們要知道誰應該付出死亡為殺人的代價!我們需要更安全的環境!

——於是「死即是正義」節目應運而生:只要付出一點錢,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打電話,決定關在牢籠裡的人是否有罪。
主持人會找來各種專業人士來賓,剖析兇手的性格、犯案心態與動機、他的出生與教養背景……
他們提供大眾一個七天期效的「懶人包」,我們只要撥個電話,後面加上一個數字,就可以決定是否將兇手送進下一個牢房。

隨著電話撥打進來的數字,英國史上第一位青少年謀殺犯瑪莎只有7天的時間能活命:她會每天被移送到另一個牢房,直到7號牢房——裡面就擺著送她上路的電椅。
畢竟她對著鏡頭親口承認她殺了大好人傑克森・派爵,她一點機會都沒有——
哪怕沒有人看到案發現場另一部攝影機拍到的事,
哪怕沒有人會問大富豪傑克森・派爵為什麼半夜出現在貧民窟、跟一個未成年少女在一起,
哪怕沒有人知道瑪莎怎麼可能有錢或有管道弄來一把槍……
而瑪莎從不辯解。她坦白承認人就是她殺的,而且傑克森・派爵死有餘辜。指派給瑪莎的諮商師伊芙・史坦頓不相信。在追查真相的過程中,伊芙發現貧民窟「高樓區」的所有人都知道傑克森・派爵的真面目;而派爵的養子以撒甚至是在瑪莎背後默默協助她完成這自殺計畫的人——以撒和瑪莎同時也是一對不可能結合的戀人。
面對一個想以死衝撞什麼、保衛什麼的小女孩,伊芙決定,這次她不能再眼睜睜看著自己無辜的嫌犯坐上電椅——只為滿足這群付錢想看任何人被電死的「大眾」。

得獎與推薦紀錄
喜歡《飢餓遊戲》的讀者也會喜歡這本書,是獻給熱愛反烏托邦書迷的當代經典——The Bookbag╱這部有力的驚悚小說充滿懸疑,更對媒體和名人提出尖銳的嘲諷——The Bookseller雜誌╱這書是滴答作響的電子炸彈,而你正倒數著令人興奮的結局——Maximum Pop╱它讓你思考社交媒體的本質,以及它賦予使用者影響其他人生命的力量——Reading Zone╱

作者簡介

凱瑞依・卓威里(Kerry Drewery)
凱瑞依・卓威里還有另外兩本廣受好評的小說,主題都是關於勇敢,分別是:2012年出版的A Brighter Fear(被選為「兒童愛讀書」當月好書、「里茲圖書獎」入圍),以及2013年出版的A Dream of Lights(獲「CILIP卡內基獎章」提名、「東北部青少年圖書獎」強力推薦、「漢普郡私校聯合圖書獎 」精選書單)。
凱瑞依和同為青少年圖書作者的愛瑪・帕斯一起組織了一個非常成功的「英國青少年圖書作者大展」(UKYA Extravaganza),在伯明罕以及諾丁罕的Waterstones書店舉辦。在成為全職作者之前,她是BookTrust 的圖書推廣活動統籌。她曾在BBC兒童劇本創作大賽中進入決選,擁有專業寫作一等榮譽學位。 

譯者
蔡宜真
成功大學建築系學士、義大利歐洲設計學院整合傳播碩士。
譯作:蔓越莓皇后、樂高神話、擦擦史、雌性生活、我輩叛徒……等。

書摘/試閱

新聞

「本日晨間重大新聞:名人傑克森・派爵慘遭謀殺,令人震驚。派爵在電視實境節目的表現,以及從不間斷的慈善義舉,讓他廣受大眾愛戴。他被射殺的地點在紅花街上,距離目前記者所在位置不過幾呎。這一區也就是所謂的高樓區。相當出人意料的是,槍手在事發之後留在現場,她已坦承犯案,名字也得到警方確認,就是瑪莎・蜜露,今年十六歲。
「事發之後蜜露遭到警方逮捕,並依照『七日正義法』於今晨關進死刑列一號牢房。這起案件非常具有指標性。十六歲的蜜露,不僅是史上第一個面對死刑的青少女,更是第一個接受我國獨有的『全民共投』系統審判的青少女。這個系統乃是全世界最民主的司法系統,是由觀眾,也就是電視機前的你,來決定被告的命運。
「接下來的七天,很可能就是蜜露人生最後的幾天,本台將為你緊密追蹤報導後續發展。一如往常,你可以隨時透過我們的社交媒體入口網站了解最新狀況,也可以收看二十四小時不中斷的專屬電視頻道:『以眼還眼』。我們的節目『死即是正義』每晚六點半開播,節目中將會為你深入分析這起駭人聽聞的犯罪事件,並檢視嫌犯的人生,試著揭開是什麼讓她成為這樣一個冷血的殺人犯。
「她對犯行坦誠不諱,此舉可能已經等同於在即將到來的公投中,替她自己預約了一張電刑椅座票;但是,觀眾們!請別錯過機會,在這一起歷史性的案件中,投下你自己的一票。
「以上是約書亞・德克為你報導,現在將現場交還給棚內主播克麗絲汀娜。」

諮商

瑪莎坐在房間中央的桌邊,一半被光照著。她的長髮被剃到頭皮根,衣服也換成了白色的連身服。
她對著牆,看著牆上那面尺寸超大的鐘,長針大聲地跳到九點零五分的位置。她把臉頰一癟,噗地重重吐出一大口氣。接著她轉頭看封著柵欄的窗外,那裡有隻麻雀在停在樹上,周圍都是捲曲變黃、轉紅的樹葉。麻雀的嘴開了又闔上,瑪莎知道那聲音聽起來會是怎樣,不過她現在聽不見牠唱歌。
當她在椅子上挪動身體時,手腕上和腳踝上的鎖鏈就發出哐啷聲。她看著她對面的中年女子,她有一頭薄薄的金髮和水汪汪的藍眼睛。
「守衛有沒有和妳解釋過我是誰?」女人問她。她的聲音溫暖而柔和,和房內的冷峻成對比。
瑪莎搖搖頭。
「我叫伊芙・史坦頓。妳的諮商師。」
「我不需要諮商師。」
「不久妳可能就會很想要有個人可以說說話;當時間愈來愈接近……」她停頓一下,一邊摩擦著被她咬過的指甲,一邊思索正確的用字。
瑪莎盯著伊芙,幫她把句子接下去。「接近我的死刑?我知道我會死。是我殺了他。」

伊芙的眼神閃爍不定,移開了視線。「這是妳的說法。」她喃喃道。
「我幹麼撒謊?」
「正是。怎麼會有人對這種事撒謊?」
「是啊。」
她們雙雙落入沉默。
時鐘發出滴答聲。
麻雀從樹上飛走。
「為什麼給我諮商師?」瑪莎問。「因為我是青少年嗎?」
「不是。所有的囚犯都有。」伊芙回答。
「為什麼?」
伊芙十指相扣,說:「有些人反對死刑,尤其是對青少年犯。所以,這是一種對這些人的……讓步。讓政府可以有東西指著說:『請看,這種事我們也准許啊!』」她露出一個抿緊了唇的笑容。「對於我們據說已經喪失的人性,稍加關注。」
「人性?我們喪失的是人性嗎?」瑪莎說,並且摸摸頭上殘留的髮根。「妳怎麼想?」
伊芙看著眼前的少女,她緊繃的臉,還有她眼裡的憂慮,和她嘴裡說出的話、以及她所表現的態度並不一致。「我怎麼想並不重要。這是法律。」伊芙回答。
「什麼法律?以眼還眼?」瑪莎問道。
「妳認同嗎?」
「妳不認同嗎?」瑪莎反問。
伊芙露出一個促狹的笑。「我先問妳的。」
「那又怎樣?我怎麼想根本就不重要,不是嗎?妳說說看啊。妳認不認同投票表?別人的生死?沒有法庭、沒有證人,證據、陪審團什麼的,都沒有。」
「在這個體系中,全體大眾都有權投票,不就代表每個人都是陪審員嗎?」
瑪莎翻了翻白眼。「妳總是用問題回答問題嗎?」
伊芙對此沒有回答。
「妳就跟城市裡的所有人一樣。」瑪莎把目光移開,說道。「還有那些住在城市周圍大道上的人。不對,妳比他們更糟,因為妳認為妳在做的事是值得的,但其實不是。不管怎麼說,法律可以改變,不是嗎?」
「我並不住在城市裡或是大道上。不盡然是。我比較靠近外圍。」
「隨便啦,都一樣。反正妳不是從高樓區來的,對吧?」
「沒錯。」
「就像我說的,妳就和其他人一樣。」
她把腳盡量伸長到鎖鏈所允許的最大範圍,雙臂交叉在胸前。
「我會多常見到妳?」她問。
「每天都會。」伊芙回答。「除了第七天。」
「第七天?我的最後一天?」
「可能是妳的最後一天。」
「可以有訪客嗎?」
「不行。」她回答。
「什麼?一個也不行嗎?」
伊芙只是搖搖頭。
就在對話的當下,室外的麻雀又飛回樹上,嘴上叼著一條蟲。瑪莎看著牠,身體往前傾。「那,可以傳話嗎?」她悄聲說。「妳可以幫我傳一個口信嗎?」
「不行。」伊芙回答。「很抱歉。」
「但是又沒有人會知道。」她環視房間。「這裡又沒有攝影機。沒有人會看見。」
「不行……」
窗外,風吹動樹枝拍打窗玻璃,麻雀上下撲翅。
「是要給誰的?」伊芙問。
「妳幹麼問?不是說不行了嗎。」
「令堂她……」
「妳看過我的資料?」瑪莎用手拍拍桌上的檔案夾,她手腕上的鎖鏈互相碰撞發出哐啷聲。「那妳就知道我媽已經死了。」
伊芙往後靠,並緩緩深吸一口氣。「我知道令堂已經死了。」她柔和地回答。「我覺得很遺憾。我本來是要說,既然令堂已經不在人世,令尊又已經在妳出生之前就跑了,那妳想要傳口信給誰?」
「我有朋友啊。」
「是嗎?」伊芙說著,拿起面前的資料夾翻閱。「可是這邊寫,我唸一下:『瑪莎在學校不喜歡與人來往,很難交到朋友;她讓自己置身事外,不想努力加入同儕。』」
「那是老師的評語。老師都不喜歡我。」
伊芙舉起一隻手指制止她,繼續往下唸。「『雖然她是個非常聰明的女孩,要是她願意投入的話,她的能力肯定會有所發揮。』」
「要是她願意投入的話?」瑪莎嗤之以鼻。「換句話說,就是要是她肯讓自己被搞的話。」
「不是,我想換句話說,就是要是她有過機會的話。」
她們盯著對方。
聽得見時鐘走動的聲音。
樹枝發出聲音刮擦窗戶。
「我退學也是不得已。」瑪莎低聲說。「要付房租啊,妳瞭嗎?」
伊芙點頭。
「要是我沒辦法……如果他們開始問我……我不是想要……」她哽著一口氣,呼吸急促不穩。
「因為妳有付房租,所以當局沒注意到妳變成了孤兒,對嗎?」
「大概是吧。不然他們就會把房子收走,讓我和其他小孩一樣,住進某間什麼照顧中心。我不能……」她用手揉揉眼睛,轉過頭去。
伊芙把面紙盒推過去給她,說:「我懂。」
瑪莎的眼神又轉回來,眼睛裡有淚。但她用力地吸了吸鼻子,把面紙盒從桌上掃落。
「狗屎!」瑪莎說。「妳可以努力試試看,可是妳絕對不會。」
接下來的幾分鐘就在沉默中過去。
面紙盒還是在地上。
「我有個朋友,一個好朋友。」瑪莎悄聲說。
「那女生叫什麼名字?」
瑪莎不屑地看了伊芙一眼。說:「是男生。男的。」她又吸了吸鼻子。
「那個男生叫什麼?」伊芙問。
瑪莎轉頭面對著伊芙。「這保密嗎?」她壓低聲音問。「像看醫生那樣?」
伊芙點點頭。「當然。」
「要是我跟妳說了什麼,妳不會去跟報紙講,或是跟那個什麼『死即是正義』節目講?」
「不會。」伊芙也壓低聲音回答。
「或是把它寫下來?」
「不會。」伊芙回答。「我保證。」
瑪莎傾身往前靠近桌子,用力吞了口水。「他……我遇到他……是在我媽被殺以後……他……」
他們身後的金屬門突然打開,碰一聲撞上牆壁。
瑪莎迅速轉身,同時一個獄警大步走進來,大肚腩在他的制服褲頭上擺動,藍色襯衫上的釦子繃得緊緊的,右手揮舞著警棍。
伊芙瞪眼看著這警衛。「我說過,我好了會叫你。」
他聳聳肩。「我以為我聽到妳叫了。」
「並沒……」
她才開口,瑪莎的目光在房內滴溜轉。「這裡有攝影機嗎?」她問。警衛開始靠近她。「這有錄影嗎?這會上電視嗎?」她的聲音愈來愈大。「我以為這保密!」她用力站起來,椅子在地板上發出尖銳的刮擦聲。她抓狂地舉起手,手上鐵鏈一陣亂響。
「妳說過……」她一邊說話一邊傾身朝向伊芙。
但這時警衛抓住她的鎖鏈,把她往後拉,讓她跌在地板上,躺在他腳邊。他像個高塔一樣俯視她,手上的警棍高舉過頭,臉上露出冷笑。
「住手!」伊芙大吼。
「打呀!」瑪莎也大吼。「打我啊!是男人就打一個無法還手的女孩看看啊!」
警衛居高臨下惡狠狠地看著瑪莎。
「住手!」伊芙再度大喊。
「她是個殺人兇手,這東西,根本不是人。不用像對人一樣對待她。」警衛說道。
瑪莎伸出腳踢警衛,但是他把她拉著側拖,她的頭和肩膀撞到門框。
伊芙說:「瑪莎,這裡的一切都保密。我跟妳保證這點。」
警衛哼了一聲:「對啦,除非我聽得見,那就……」
瑪莎把鎖鏈往回拉,對抗警衛;有一瞬間她的力量讓警衛失去平衡,踉蹌了一下。但他又拉緊鎖鏈,對著她舉高警棍。
「住手!」伊芙快步上前,並把手機從口袋中拿出來對著他。「你想上報嗎?」她質問警衛。「還是上電視?想讓投票的人看看這裡到底是什麼樣子嗎?」
他瞪著她。「妳才不會。」
「你試試看啊。」伊芙咬著牙說。
警衛放下警棍,手指著伊芙的臉對她說:「他媽的你們這些孬種!就是你們讓這個國家先前搞得一團糟。因為一點技術性的理由,就把殺人犯放了,還把戀童癖的也放了,只因為證據不足。把法庭取消真是再好也沒有,這可不是說就沒有正義了。這個——」他伸出手指著門外的走廊以及牢房。「這個就是正義。死就是正義。在這個體系裡,沒有位子留給妳和妳的孬種理想。」
他搖搖頭,額頭上滲出豆大汗珠。
「我知道我他媽的會怎麼投票,還不止投一次。」他扯著瑪莎的鎖鏈讓她站起來。「我才不管會花多少錢,我會把一整個月的薪水都花在上面,確保妳燒得焦焦的,小女孩。要是讓我來決定,明天妳就上電椅。」
他用拳頭纏繞鎖鏈,把瑪莎拉近他的臉,咬牙切齒地說:「妳怎麼可以做出那種事?妳怎麼可以殺死傑克森・派爵?他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妳看看他幫助過的那些人,還有他那些慈善工作。他那麼有錢,大可以帶著錢離開這個國家,但他沒有。他留在這裡,幫助像妳一樣的人。他是個典範!」
「他是個他媽的騙子。」瑪莎咬牙說。
來自背後用力的一扯,讓瑪莎往後倒,接著警衛猛地鬆開鎖鏈,瑪莎於是一頭撞上牆壁,側身跌在地上。
伊芙驚訝得忘了有任何動作。
警衛問伊芙:「妳剛才有拍到嗎?嗯?妳的手機啊?有拍到好角度嗎?告訴妳,我根本不在意。去賣給報紙啊。他們會把照片放在頭版,而我就會像英雄一樣接受眾人歡呼。」他露出猙獰的笑,臉頰鼓起。「他們還會付錢給我,讓我再來一次。」
瑪莎看著警衛,他發出嘶啞的笑聲,全身都在抖動。她的臉繃緊,眼神也緊繃起來,一邊站起身,由下往上瞪著警衛,然後在他臉上啐了一口。
警衛還來不及反應,伊芙就抱住瑪莎,把她拉出房間來到走廊上。
「冷靜一點!」伊芙對著背後大喊。「交給我。我來處理她。」
在走廊上有六扇金屬門,都是關著的,但是門上有個小屏,有些門上的小屏裡,有不知名的眼睛正往外看。而第七個牢房,也就是最後一個,就位在走廊底端,門緊緊鎖著,毫無聲息。
「小女生,妳剛剛做了什麼?」一個深沉的男性聲音從一個牢房內傳出。
「在他愚蠢的臉上吐口水。」瑪莎答道。
那個聲音爆出一陣由衷的笑聲。「這是我今天最開心的事。妳是從高樓區來的?」那聲音說。
「過來,妳不能跟這裡的任何人說話。警衛隨時都會出來。」伊芙說。
「沒錯。」瑪莎回應那個聲音。
「嗯哼。妳為什麼進來?一個小女生可以幹多大的壞事?」
「我對傑克森・派爵開槍。」她回答道。
「沒騙我?」
「沒騙你。」
「噢,這是我今年最開心的事!高樓區萬歲!」那聲音說道。從柵欄的間隙中伸出一隻握緊的拳頭,一朵刺青的玫瑰沿著他的手側面綻放。
「走了。」伊芙說。但她還來不及把瑪莎領走,瑪莎已經搶先一步走近那座牢門,把一隻手放在那男人的拳頭上。
她把臉湊近間隙,悄聲問:「你做了什麼?」
一雙深色的眼睛與瑪莎對看。「我生平唯一做錯的事,就是出生在錯的地方。」
「瑪莎,走了!快點,過來!」
「祝你好運。」瑪莎對那個男人悄聲說,然後走開。
伊芙拉開沉重的牢門,說:「妳實在不應該……那個警衛,他……」
「又有什麼差別?」瑪莎走進牢房並回答道。
「他會讓妳的日子不好過。」伊芙說。
「妳是說,我剩下的日子嗎?」瑪莎聳聳肩。「在這裡面的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外面發生的事。」


瑪莎

他沒有跟著我進牢房。我在猜是不是伊芙把他攔住了。我可以相信她嗎?
牢房很小又很冷。牆壁是閃亮亮的白色,沒有一絲汙點。在外側的牆上高處有一扇窗,窗戶上裝著白色的柵欄,窗戶看起來不像是能打開的樣子。對面的牆上則有一扇白色的金屬門。現在門是關著的,而且上了鎖;門上的小扇窗也是。感覺像是我在一個盒子裡。要是失火了,我就會變得跟烤雞一樣。
事實上,這裡的一切都是白的:靠牆的床是白的,白色的床單被單,還有一個白色的枕頭;角落裡有個白色的馬桶和白色水槽。
就只有這樣。
沒有架子、桌子、書桌、檯燈、衣櫃(我要衣櫃幹麼呢?)也沒有書、筆……什麼都沒有。我要這些東西做什麼?
房裡唯一多餘的東西是時鐘,就掛在門上的高處,一秒一秒地把我剩下的時間走完。時鐘也是白色的,有螢光的指針。
這真的是什麼都沒有。沒有任何變化。就像是我的眼睛被轉到靜音模式,或是突然染上某種怪異的色盲症——不是無法分辨顏色,而是顏色根本不存在。
他們讓我穿的這件連身服也是亮白色的,甚至連我的棕色頭髮都沒了,被剃掉躺在某人的垃圾桶裡。
我覺得像是失去了一半的自己。我的頭髮是我的一部分,衣服也是。
我到底還期待什麼?這裡是他媽的監獄。是死牢。當然不會很舒適啊,不是嗎?
這裡光線亮得讓我眼睛痛,頭也痛起來。也說不出光線到底是哪來的。天花板中央沒有燈泡閃爍,也沒有橫過的燈管;我想可能是從牆壁頂端和天花板接合那裡來的,但是……
還是牆壁在發光?
是塗了某種會發光的漆嗎?
這是他們發揮想像力的一種虐囚方式嗎?
我想閉上眼睛躺在床上,讓自己遠離這一切;但就算閉上眼睛,也還是一樣亮。我想在這裡大概很難睡好,我想他們也不想讓我睡好。
虐囚嗎?沒錯,我想得一點也沒錯。
也許他們發現,對付這一切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時間睡過去。而他們不想讓囚犯就這麼對付過去,他們要讓囚犯痛苦。
但是我也不能就這樣把我最後的一個星期給睡過去,對吧。這是我最後活著、還可以呼吸的七天。已經不到七天了。還有多少個小時?幾分鐘?幾秒鐘?我不想知道。不過,除了睡覺和回憶,還有什麼可做?
我躺下,閉上眼睛,把被單拉起蓋在頭上,試著讓光線暗一點。可是我很確定,這樣卻變得更亮了。反正我都要死了,幹麼還要虐待我?
我把頭埋在床墊裡,眼睛緊緊閉上,全神貫注於那一點黑暗中,試著想你。
我們在黑暗中相遇。你那時像我一樣躲在陰影中看著街道,老舊的車子駛過破爛的路面,路上到處是漏油的汙漬。你不像我每個晚上都在那兒,有時候你待的時間也不長。可是我非去不可,你懂嗎?我要是沒有跟她說過晚安,就沒辦法睡著。
噢天啊,我不想回憶這些。我好想她,好想你。我恨這樣的自己。我不想軟弱。
我拿起那把槍的時候,心裡想著她;而我不是單單為了她才這麼做。那天晚上我叫你走,是為了那些其他的人,讓他們可以得救,也是為了正義和公平。
你想摧毀這體系;但我從一開始就想摧毀那個人。
事實上,我想要的並不是殺了他,雖然事情最後是這樣,但我是想讓他看清楚自己的真面目。
等到我在這裡的七天結束時,每個人,就連那些眼下最愛他的人,也會想把他們為他豎立的銅像從底座上推倒。到時我的部分就算結束了。我會死而無憾,其他人也因此終於能安息。
我們各自有該扮演的角色,你和我,因為我們成長的地方不同,所以你可以成為鬥士,我可以成為烈士。畢竟,像我這樣一個從高樓區來的女孩,那是我唯一能扮演的角色。我既不夠聰明、不夠有自信,又不夠有錢,就算不在這裡結束此生,也毫無前途可言。我們曾經想過要在一起,但那不過是狗屁。
愛我,就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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