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美國Goodreads網站2017年10月「推理、犯罪與驚悚閱讀群」當月選書。
★售出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巴西……高達31國版權。
★蟬聯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超過17週以上,USA Today、iBooks、各大獨立書店、Amazon暢銷榜總榜、電子書總榜、電子書懸疑類暢銷TOP3!
★Amazon超過3000則留言,Goodreads網站超過9000則評論!
★美國Simon & Schuster六位數重金簽下全球版權,由吉莉安‧弗琳《控制》《暗處》的編輯Sarah Knight打造。
★2016年愛倫坡獎最佳首作入圍作品。
★北美獨立書商五月選書、《赫芬頓郵報》夏季不可錯過18本選書。
★Lionsgate電影公司買下改編電影權,金獎影后瑞絲・薇斯朋的製片公司Pacific Standard Film(電影「控制」、「那時候,我只剩下勇敢」)預定製作!
【媒體推薦】
「有吉莉安‧弗琳的犀利和神韻,卻也有其獨有的故事張力,潔西卡‧諾爾的《最幸運的女孩》,絕對是你不會想錯過的處女作。機敏、黑色幽默,不寒而慄的感覺會鑽進你的骨子裡,久久揮之不去。」 ──梅根‧艾伯特,《Dare Me》和《The Fever》作者。
「鮮活、有趣、刺痛、驚駭──《最幸運的女孩》從頭到尾都讓我不忍放下,我愛死它了。」 ──蘿倫‧薇絲柏格,《穿著PRADA的惡魔》作者,《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這麼多年來,我讀過最引人入勝的處女作!《最幸運的女孩》是一本讓人放不下、充滿驚奇,有時甚至出乎意料有趣。歐妮‧法納利是一個複雜、破碎,令人無法忘懷的英雄人物。」
──約翰‧瑟爾斯,《Help for the Haunter》作者。
「有趣、驚人、暴力,讓人心碎,《最幸運的女孩》會讓你一直讀下去,無法放下。潔西卡‧諾爾的處女作,充滿轉折再轉折,探索重生、復仇與救贖的美好──以及其中的殘酷。」 ──米蘭達‧貝佛利─懷特摩爾,《Bittersweet》作者,《紐約時報》暢銷作家。
「《最幸運的女孩》是一本尖銳、結構完整,讓人翻開就放不下的作品,揭開歐妮‧法納利光鮮亮麗和優越生活的面紗,在底下的情緒尖刺上行走。肯諾爾的小說充滿讓人讚嘆的幽默、文化洞見,以及嚴肅的影響力。」 ──艾莉莎‧納丁,《Tampa》作者。
「令人意想不到的驚人轉折,《最幸運的女孩》揭露了許多女人都『經歷』過的壓力,那種讓人無法承受的感覺,並向大家介紹了一位犀利的女英雄,擁有堅毅的野心,一心保護醜陋的真相,隨著劇情進展,我們看到她越來越寬大的心胸。
問題是:她會打破沉默,毀了自己努力建構的一切──而這樣做真的能讓歐妮得到救贖嗎?」
【故事簡介】
她完美的生活,
充斥著完美的謊言……
二十八歲的歐妮‧法納利,只差一步就能擁有理想的完美人生。
身為知名女性雜誌編輯的她,擁有在紐約也引人稱羨的體態與品味──幽默機智、用詞犀利、精準自不在話下;衣櫃裡掛著的都是昂貴名牌服飾;在最高檔的法國餐廳享用美食;最令其他人羨慕的是,歐妮有一位在金融界工作,出身上流社會的英俊未婚夫──這一切都是她靠自己努力爭取而來的成績。
距離婚禮還有一個月時間,歐妮正忙著籌備所有相關細節,從請帖、菜單、節目表、座位卡,一直到蜜月旅行該去哪裡……如今又多了一項新的任務──未婚夫同意電視台紀錄片製作人從旁拍攝他們的豪華婚禮。她想像著能在鏡頭前述說自己的故事,伸手拭去一滴優雅的眼淚,那將是成就她完美人生的最後一步棋,無懈可擊的演出。
然而歐妮有個隱藏多年的祕密。
即使她離鄉背井將一切都埋葬在過去,某種私密、痛苦的過往仍舊陰魂不散地糾纏著……隨著婚禮日期越來越接近,她將不惜一切代價,做出最完美的選擇……
出書後專訪邀約不斷!繼《控制》吉莉安・弗琳、《列車上的女孩》寶拉・霍金斯以來,引爆全美熱烈討論的女性懸疑作家出道作──
作者簡介
潔西卡‧諾爾Jessica Knoll
曾是《柯夢波丹》資深編輯。現為《Self》雜誌的文稿編輯。她撰寫和編輯的文章涵蓋兩性關係、性和心理幸福健康類。她在費城郊區長大,畢業於布林莫爾的希普利中學和紐約州日內瓦的霍巴特和威廉史密斯學院,現與丈夫住在紐約市。
譯者簡介
姓名:JC
台大夜外文,曾經任職不同出版社,之後落腳個人地下室。翻譯是強迫症的修行與療癒。
書摘/試閱
第一章
我細細檢視手上的刀子。
「這把是旬,比起三叉牌真的很輕吧?」
我用手指刺一下銳利的刀鋒,測試。照理說手把應該要防潮,可是它卻馬上在我手中變得潮濕。
「我想這把的設計應該比較適合妳的身材。」我抬頭看著店員,準備接受一般人對矮個子女孩的形容,渴望聽到對方說出「苗條」、「嬌小」。他微笑,一副我應該有感受到他的奉承。如果真要讓我收起獠牙,也許他應該說出一些讚美的形容詞,像是窈窕、細緻和優雅。
畫面中突然出現另一隻手,膚色比我還淡了好幾階,伸過來握住手把。「我可以感覺一下嗎?」我同樣抬頭看著他:我未婚夫。我不覺得這個名詞有什麼問題,不過隨之而來那個就沒那麼輕鬆了,丈夫。這個名詞就像內衣蕾絲繫繩,越來越緊,擠壓著器官,導致喉頭竄起一陣恐慌,顯然這是壓力的訊號。我大可不要放手,直接將不鏽鋼鍍鎳刀鋒(我決定比較喜歡旬這把),二話不說刺進他的肚子。說不定店員頂多帶著欽佩,冷靜地「噢!」一聲,問題是他後面那個寶寶鼻子乾荒的媽媽,這女人一定會大呼小叫。看得出來她是那種沉悶和小題大作的綜合體,十分危險。想必在攻擊事件發生之後,她應該會流著眼淚面對蜂擁而至的新聞記者,興高采烈地回顧事件發生過程。我反手將刀子交出來,免得我更為緊繃;免得我發動攻勢;免得我全身每一吋肌肉像是進入自動駕駛,永遠在警覺狀態。
「我好興奮,」路克說道,我們走出五十九街的威廉斯-索諾瑪(編按:Williams-Sonoma,美國家居用品專賣店),店裡的冷氣在我們後方凝結。「妳呢?」
「我好喜歡那些紅酒杯。」我跟他十指交纏,顯示我有多認真。一想到「成套」,我就如坐針氈,然而無法避免地,我們最後還是會買下六個麵包盤、四個沙拉盤和八個餐盤,而且我永遠都沒機會將整套瓷器小家族收集完整。它們會在餐桌上鬱鬱寡歡,當路克老是說要把它們收走,我就會怒斥他,「等一下,」直到有一天,婚禮過後許久,我突然像發瘋似地靈光一閃,跳上四/五號往市區的地鐵,像瑪莎‧史都華戰士,衝進威廉斯-索諾瑪,卻發現我們先前挑的羅浮花紋瓷器,早在好幾年前就停產了。「可以去吃披薩嗎?」
路克笑著捏一下我的腰。「妳都吃到哪裡去了?」
我握著他的手變得僵硬。「全都消耗掉了吧,我好餓。」午餐厚重的魯本三明治讓我噁心到現在,塞得滿滿的粉紅色牛肉活像婚禮邀請函。
「Patsy’s?」(編按:紐約知名義大利餐廳)我一副臨時起意的樣子,其實我幻想撕下一片Patsy’s披薩很久了,看著白色起司拉長的畫面,而且還不會自己斷掉,我必須捏著它,用力拉斷,另外還附贈從別人披薩掉出來的馬茲瑞拉起司塊。上週四我們終於決定星期天要去註冊,這個畫面就不斷在我腦中重播。(「大家都在問,蒂蒂。」「我知道,媽,我們會去。」「離婚禮還有五個月!」)
「我還不餓」──路克聳了聳肩──「不過妳如果很想就去吧。」還真隨和。
我們手牽手穿過萊辛頓大道,閃過一群穿著白色及膝短褲和健走鞋的女人,她們健步如飛,手上還拿著從第五大道維多利亞秘密買來的戰利品,裡面應該裝著明尼蘇達州沒有的好東西。我們還遇到一大隊長島女孩,她們穿著羅馬涼鞋,鞋帶就像藤蔓盤旋在樹幹上,繞著她們蜜色的小腿肚。她們看了看路克,再看了看我,臉上沒有質疑的神情。我很努力拚了命讓自己成為一個值得的競爭對手,就像卡洛琳對小約翰‧甘迺迪 那樣。我們左轉第六街,然後再右轉。現在才下午五點。我們穿過第三大道,看到餐廳桌子已經擺好,而且都沒人。有趣的紐約客現在還在吃早午餐,我也曾是其中一員。
「坐外面嗎?」女領抬問道。我們點頭,她從空桌抽出兩份菜單,引導我們跟在她後面。
「麻煩來一杯Montepulciano(編按:義大利紅酒品種)?」女領抬不悅地挑眉,我可以想像她應該在想──那是服務生的工作──但我只是給她一個甜美的笑容:妳看我多客氣啊?沒必要這麼激動?妳不覺得很丟臉嘛。
她轉頭看路克。「你呢?」
「水就可以了。」她離開後,「我不懂,這麼熱的天氣,妳怎麼還喝得下紅酒。」
我聳了聳肩。「吃披薩不能配白酒。」白酒是留給我覺得輕鬆、美麗的夜晚,喝著白酒,可以讓我直接忽略菜單上的義大利麵部份。我曾經在《女性雜誌》上寫過一段小訣竅,「研究發現,決定好要點什麼菜之後,闔上菜單那一刻,會讓你更滿意自己的選擇。所以就在你決定點鍋燒比目魚之後,用力闔上菜單,免得眼睛上了伏特加茄汁管麵。」蘿蘿,我的老闆,她會把「眼睛上了」劃起來,在旁邊寫上「爆笑」。老天,我討厭鍋燒比目魚。
「還有多少事沒做?」路克往椅背一靠,雙手抱著後腦杓,像是準備作仰臥起坐,分明就是一句挑釁的話,卻一副無辜的樣子。怨毒矇上了我棕色眼睛,我趕緊把它們趕走。
「很多。」我伸出指頭開始算。「還有一堆文書工作──請帖、菜單、節目表、座位卡,一大堆。我還要去找髮型和化妝師,還有給妮爾和女孩們的伴娘服。我們還必須回頭去找旅行社──我真的不想去杜拜。我知道」──在路克開口前,我舉起雙手──「我們不能一直待在馬爾地夫,總不能一直躺在沙灘上什麼都不做,到時會無聊到發瘋。但是之後,我們可以安排幾天去倫敦或巴黎嗎?」
路克點頭,神情十分熱切。他一整年鼻子上都有雀斑,等到五月中就會蔓延到整個額頭,一直到感恩節。這是我跟路克在一起的第四個夏天,每年我都會看著他作那些陽光、健康的戶外活動──跑步、衝浪、高爾夫、風箏衝浪──鼻子上不斷增生的金色雀斑,就像癌細胞。他有時也會帶我一起,整天把時間奉獻在創造腦內啡,真的挺讓人憎惡的。就算宿醉都不能阻擋他充沛的精力。我通常會在星期六把鬧鐘設定在下午一點,路克覺得這樣很可愛。「妳這麼小一隻,居然需要這麼多睡眠,」他會在下午緊挨著我,把我叫醒,一邊這麼說。「小隻」,另一個我厭惡的形容詞。我到底要怎麼做,他們才會用「苗條」來形容我?
不過我終究還是起床梳洗了。問題不在我需要無節制的睡眠,而是當你以為我在睡覺,其實我並沒有真的睡著。我無法想像自己像一般人那樣熟睡,只有當太陽從自由塔爆發出來,逼得我必須移到床的另一邊,我才有辦法真的睡著──我說的是真正的睡眠,臉上可不會掛著多年練就、伴隨我度過上班日的刻薄嘴臉──還可以聽到路克在廚房忙的聲音,煎蛋白歐姆蛋,還有隔壁鄰居吵著上次是誰倒垃圾的。平庸到不行的日常,一再提醒我人生有多無趣,怎麼可能讓人覺得恐怖呢。這些單調沉悶聲音全都在我耳邊嗡嗡叫,那才是我睡著的時候。
「我們應該設定每天完成一件事,」路克總結道。
「路克,我每天都完成三件事。」我的語氣透露出不爽,我原先是想去掉的。而且我也沒資格不爽。我每天應該要完成三件事,可是我卻癱在電腦前,不斷自責沒有遵守自己訂下每天完成三件事的承諾。我決定比起每天真的去完成他媽的三件事,還不如這樣做更耗時間,而且壓力更大,因此,我也更有資格生氣。
我想起有件事我是真的把它擺在第一位。「你知道我花了多少時間跟那個印請帖的人周旋嗎?」我問了那個印刷商──乾癟的亞裔女人,緊張兮兮的讓我超火大──超多問題:請帖用凸版印刷看起來會不會很廉價?可是回覆卡就沒關係吧?如果我們特地請書法家寫信封上的地址,請柬卻用手寫印刷體,會有人注意到嗎?結果她一副壓力很大的樣子。我超怕作出的決定會曝露出真正的自己。我已經在紐約待了六年,如何毫不費力表現出有錢的樣子,就像延伸的碩士課程──我現在是曼哈頓下城風。第一學期上的是Jack Rogers 涼鞋,大學時,大家都很崇拜這款鞋,穿上它彷彿大聲宣誓,「我唸的小文理學院永遠是世界中心!」我像是發現新軸心,超愛那些垃圾,穿過金色、銀色和白色款的。同樣地,我也喜歡過迷你Coach法棍包(噁爛)。再來是Kleinfeld ,他們的婚紗看起來超級美的,我一直以為這是一間紐約在地的經典婚紗店,原來其實只是一間俗不可耐的婚紗工廠,通常都是過橋和過隧道的人 買的(同時也學會什麼叫B & Ts)。我選擇了肉品加工區 的精品小店,架上井然有序掛著Marchesa、Reem Acra和Carolina Herrera的婚紗(編按:以上全是世界知名服裝品牌)。另外,那些燈光昏黃、擁擠的俱樂部,入口還有肌肉男控制紅龍進出,每個人隨著提亞斯多 的音樂瘋狂扭腰擺臀的地方,可不是有尊嚴的都會人士星期五晚上消磨的地方。不,我們寧願到東村的地下酒吧(dive bar)付十六塊吃一盤綠捲鬚萵苣,再配上伏特加汽水,腳上穿著看起來很便宜的Rag & Bone 四百九十五塊短靴。
我花了六年寶貴的時間才變成現在的我:有個在金融界的未婚夫,到了Locanda Verde ,可以直呼女領抬的名字,最近我都戴著Chloe手鐲(不是Celine,但至少我知道比拿超可笑的Louis Vuitton出來炫耀好多了,當那是世界第八大奇景啊)。我花了很多時間琢磨自己的技巧,不過籌備婚禮可不一樣,你必須在短時間內學會許多困難的東西。十一月訂婚,首先,你有一個月的時間研究手邊素材,結果卻發現藍色山丘 的穀倉──妳原本計畫要在那裡結婚──已經被約滿了,而改建舊銀行的場地費竟要價兩萬美金,可是那裡就跟狗屎沒兩樣。再來,你有兩個月的時間研究所有婚禮雜誌和部落格,跟《女性雜誌》的男同性戀同事諮詢,結果卻發現原來普通人會覺得無肩帶禮服很冒犯。現在,妳有三個月的時間把這一切組織起來,結果卻還在尋找資料夾裡沒有任何一張嘟嘴新娘照片的攝影師(說的簡單,真的很難找),還要尋找一點也不像伴娘禮服的伴娘禮服,以及在非花季期間也確保找得到海葵的花店,因為,芍藥?現在是怎樣,會不會太不專業了?只要出一點點差錯,所有人都會看穿你偽裝出來的品味,就像噴上仿曬劑,製造出來的古銅色肌膚,其實根本是滿身廉價地攤貨的檳榔西施,連鹽和胡椒必須一同傳過來都不曉得。我以為到了二十八歲,我可以不必再證明自己,終於可以放鬆下來。然而這場戰爭卻隨著年齡增長更加血淋淋。
「你那邊的地址還沒給我,我還要給書法家,」我說道,雖然我偷偷鬆了口氣,這樣我就可以繼續折磨那個神經纖細的請帖印刷商。
「我還在整理,」路克嘆了口氣。
「如果你這禮拜不給我,請帖就沒辦法如期印出來。我跟你要了一個月了。」
「我一直很忙!」
「你以為我不忙嗎?」
小鬥嘴。比起互丟盤子、激烈爭吵醜陋多了,是吧?至少在那之後,你們會在廚房地板上做愛,地上的瓷器碎片,會在你背上烙下羅浮紋路。可是當妳咭咭歪歪罵他大便沒沖乾淨,沒有男人還會有興趣撕開妳的衣服。
我手掌攤開,兩指收進來,以為可以像蜘蛛人那樣,將憤怒像網子一樣發射出去。快說出來。「對不起。」還附上我聽起來最可憐兮兮的嘆息。「我只是很累了。」
我賞了路克一記無形巴掌,掃去他臉上對我的失望。「妳為什麼不乾脆去看醫生?妳真的應該吃使蒂諾斯之類的。」(編按:安眠藥)
我點頭假裝考慮他的提議,可是安眠藥只是長的像鈕扣的脆弱。我真正需要的是回到前兩年那樣的感情,像是短暫的緩刑,當我與路克交纏在一起,那個晚上會從我身上悄悄溜走,而我也不覺得有必要追上去。有幾次我醒過來,看著沉睡的路克嘴角揚起。路克是個天性善良的人,他就好比我們夏天去南塔克特用的驅蟲噴劑,他父母在那裡有房子,他的威力驚人,總是能讓我平靜下來,掃去我總是覺得有什麼壞事就要發生,那種無所不在的驚恐。然而曾幾何時──嗯,老實說,大概就在我們訂婚前八個月──失眠的狀況又回來了。星期六早上,路克試圖把我叫醒,一起去布魯克林大橋路跑,我開始將他推開,過去三年來,我們幾乎每個週末都會這麼做。路克對愛情可不是那種對小狗似的憐愛──他看出我的退步,但是神奇的是,這竟然讓他對我更投入。就像一種挑戰,他要將我變回過去那樣。
我不是膽識過人的女中豪傑,號稱完全不曉得自己擁有天生的美貌和變幻莫測的魅力,不過有段時間,我真的很懷疑路克究竟看上我哪裡。我是個漂亮的女人──我花了不少時間在這點上面,不過的確也是天生的。我比他小四歲,雖然沒有像差八歲那麼理想,但還是不錯。我在床上也滿喜歡做些「奇怪」的事。儘管路克和我對「奇怪」有不同的定義(他:狗爬式和拉頭髮,我:電擊我的妹妹,並在我嘴裡塞顆球,防止我尖叫),以他的標準看來,我們的性生活怪異迷幻、非常圓滿。所以沒錯,我很清楚路克看上我什麼,可是在市區酒吧裡,到處都是像我這樣的女孩,個性甜美的金髮凱特們,她們一定二話不說,甘願為路克跪在地上,扶著地板,甩著她們的馬尾。凱特說不定是成長在一間有著白色實木百葉窗的紅磚獨棟房子,屋後絕不會像我家那種用假的廉價牆板。但是我能給路克的東西是那些凱特永遠沒辦法給的,那才是我的優勢。我就像滿是缺口的刀鋒,生鏽、充滿細菌,與路克明星四分衛人生的缺口完美結合在一起,威脅著要將它們四分五裂。而他也很喜歡這種威脅,喜歡我潛在的危險性。不過他並非真的想知道我能做到什麼程度,能造成多少凹凸不平的破洞。這段感情大部分時間,我都在表面摩擦,作壓力測試,究竟要壓迫到什麼地步,才叫太過份?免得見血。我越來越厭倦了。
可愛的領抬將紅酒重重放在我面前,顯然很故意。紅寶石液體升到杯緣,再滿溢出來,流到杯座,像是中了槍傷的傷口。
「妳的酒來了!」她尖聲尖氣地說道,給了我一個的笑容,其中的惡意甚至超出我的評分標準。
於是,簾幕拉起,聚光燈打開:好戲上場。「噢,不,」我倒抽一口氣,敲了敲自己門牙之間。「妳這裡有好大一片菠菜。」
領抬立刻摀住自己的嘴,整張臉脹得通紅,連脖子都紅了。「謝謝,」她咕噥說道,迅速溜走。
午後慵懶的陽光下,路克的藍眼睛迷惑地看著我。「她的牙縫沒卡東西啊。」
我緩緩傾身直接從杯緣喝下一大口紅酒,免得白色牛仔褲被滴到。絕對不要惹到有錢又機歪的白女人和她的白色牛仔褲。「她的牙縫是沒有,屁話倒是一堆……」
路克的笑聲就像觀眾起立致敬一樣。他搖搖頭,滿臉激賞。「妳真的可以很壞,妳知道嗎?」
「花店會收隔天清潔費。簽合約記得要跟對方談全包。」星期一早上。艾蓮諾‧塔克曼,娘家姓波達斯基,她跟我都是《女性雜誌》的編輯,我他媽的當然得跟她一起搭電梯,這女人平時上班只會像吸血蛭偷我的創意,不上班時還以為自己是婚禮和禮儀權威。艾蓮諾一年前結婚,之後每天講個不停,那副肅穆崇敬的德性,以為自己是在講九一一事件,或是曼德拉過世。我想像這種狀況將會延續到她懷孕,下一個國家寶藏的誕生。
「真的嗎?」我倒抽一口氣,加重語氣說道。艾蓮諾是專題主編,我必須跟她報告,而且比我大四歲。我必須讓她喜歡我,這點並不費力。女孩都喜歡你看著她們瞪大眼睛,就像無辜的小鹿班比,求她們把智慧傳授給你。
艾蓮諾點頭,就像討論癌症一樣嚴肅。「我再把我的合約e-mail給妳,讓妳知道怎麼做。」同時讓妳看到我們是怎麼殺價的。她沒有補上這句,可是那才是重點。
我驚呼,「這樣真的很有幫助,艾蓮諾,」露出才剛美白過的牙齒。電梯抵達的叮聲,宣示我的自由。
「早安喔,法納利小姐。」克利佛輕挑地眨了眨眼。他根本不理艾蓮諾。克利佛在《女性雜誌》當了二十一年的櫃台接待,他對大部分經過他面前的人,都有各種荒謬的理由痛恨他們。艾蓮諾的罪過是,她真的是個很糟糕的人,不過他們之所以結下樑子,要從一封電子郵件說起,有人傳郵件說茶水間有餅乾可以吃。因為克利佛必須待在櫃台接電話,於是他轉寄給艾蓮諾,請她幫他拿一塊,附帶一杯咖啡,加上很多牛奶,讓整杯看起來就像駝色。艾蓮諾剛好在開會,等她看到那封信,餅乾已經被拿光了。不過她還是幫他拿了寶貴的駝色咖啡,可是克利佛根本不領情,從此,他跟她說話不超過五個字。「死肥婆說不定自己吃掉最後一塊,也不願給我,」後來他氣呼呼跟我說「這件意外」。問題是艾蓮諾幾乎是我見過最厭食的人,我們笑到都要跪下來。
「早安,克利佛。」我朝他輕揮一下手,訂婚戒在農場日光燈照耀下閃閃發亮。
「看看妳的裙子。」克利佛吹了聲口哨,看著兩條皮管的尺寸,露出認可的表情,經過昨天的碳水化合物大屠殺,我其實花了點時間才把自己塞進皮褲裡。這同時是在恭維我,也是在挖苦艾蓮諾。克利佛這個人,只要不惹毛他,他非常樂於展現甜美的一面。
「謝謝,小美人。」我幫艾蓮諾開門。
「死基佬,」她進門時嘟囔道,音量足以讓克利佛聽到。她看著我,等著我的反應。萬一我不理她就越線了,不優。笑了,就是背叛克利佛。
我雙手舉起,確認語氣中要帶著謊言成份,「我愛你們兩個。」
門一關上,克利佛再也聽不到我們的對話,我告訴艾蓮諾,要到樓下做個工作諮詢面談,需要不需要幫她帶杯咖啡,或到書報攤買本雜誌什麼的?
「堅果營養棒和最新《GQ》,如果有的話,」艾蓮諾回道。她一整天就靠那個,上午堅果零食,午餐乾燥蔓越莓。無論如何,她給了我一個感激的笑容,那當然是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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