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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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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女子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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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3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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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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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超越經典,晉升傳奇
一部被華文推理閱讀市場遺忘76年的作品,首次中譯出版!

◎ 小說界的緊張大師,生涯近40部作品改編成暢銷電影與電視劇
◎ 希區考克執導他的《後窗》,楚浮改編他的《黑衣新娘》,安潔莉娜裘莉主演他的《枕邊陷阱》
◎ 英美推理界兩大山頭雷蒙.錢德勒、艾勒里.昆恩對他推崇備至
◎ 日本推理小說之父江戶川亂步給予超高評價,「讀者票選海外推理小說Best 10」第一名
◎ 最受台灣讀者喜愛的犯罪小說家勞倫斯.卜洛克視他為終生偶像


為何所有人都不記得那名女子?
難不成她只是道如煙幻影?

眼見行刑日一天天逼近,史考特.韓德森回想起五個月前的那個傍晚。
他與妻子起了爭執,一氣之下離家在街上亂逛,隨手推開路旁一間酒吧的門,朝吧檯裡的酒保點了杯酒。
她是如此惹人注目,史考特心想,尤其是那頂顯眼至極的帽子,叫人不注意也難。他手上有兩張戲票,原本想跟妻子一同觀賞的,這可不能浪費。史考特向她搭訕,女子也同意了邀約,兩人歡度一晚時光後就此分別。史考特對她印象最深刻的依然是那頂說來顯得突兀的帽子,摘去帽子的她竟是如此平凡,讓人幾乎記不得她的長相。
史考特的麻煩就此而生。
回到家中,先前與他爭吵的妻子已成一具冰冷遺體,警方很快就將矛頭指向史考特。酒保記得他,但不記得進店裡的時刻;其他人願意提供曾見過他的證詞,但沒有一個人能給予命案發生時刻關鍵的不在場證明。弔詭的是,這群證人全都不記得他身旁曾有個陪他度過一晚的女子──如同一縷魅影鬼魂般消失無蹤。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史考特心中的不安逐漸擴大,難道是自己真的殺害了妻子、幻想虛構出不存在的人物嗎?


▍名家推薦

呂仁、龍貓大王 驚嘆推薦

★ 「伍立奇總是能比他的同行與競爭對手,寫出更恐怖、更刺激、更加鞭辟入裡的懸疑性,即便是再平凡不過的情節中,他都能淬鍊出最精湛的元素。」 ──美國古典推理小說的代名詞 艾勒里.昆恩

★ 「他擁有高超的寫作技巧,展現在每一件事、每一個角色、每一個場景上……我十分欽佩這樣的寫作能力。」 ──冷硬派推理開山祖師 雷蒙.錢德勒

★ 「康乃爾.伍立奇,一位值得不同世代的讀者去發現與再發現的作家。」 ──《華氏451度》作者 雷.布萊伯利

★ 「昭和21年2月20日閱畢。這是一本相當新穎的偵探小說,值得列入世界十大推理名作。應該盡快翻譯出版。難以破解的謎團、懸疑性、刺激性、意外性,面面俱到。」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6年2月,日本推理小說之父江戶川亂步讀完戰爭期間於美國出版的《幻影女子》原文書後,寫下這段評論文字。後來,這本書也納入了他的「世界十大推理小說」書單。

★ 「伍立奇緊緊抓住讀者胃口的手法真是高竿,結局也非常令人滿足。如鬼魅般出現的迷人女子、為友拋下工作奮力查案的友人、為真愛涉險的外遇對象、先把你抓起來後來想想不對你還是去找個人幫你申冤吧的警探,共同譜出緊張、懸疑、驚奇的生死大戲。緊張在於主角的死刑判決已經出爐,日子慢慢倒數可說是命懸一線;懸疑在於每每燃起希望的火花隨即被掐熄,線索全都是死路一條;驚奇在於你以為這是黑色電影式的犯罪小說,沒想到是一部充滿意外性的推理傑作。」 ──推理小說家 呂仁

★ 「這本小說開頭幾個字就是一片烏雲:「刑前第一百五十天」,不管是150還是1500,刑前這兩字都讓人無法輕易鬆開眉頭,康乃爾.伍立奇讓這片不祥烏雲逐漸滲入我們的眼底心裡。如果你現在想不起最後一次說謊是什麼時候,記不清最後一次跟妻子說過的話,《幻影女子》證明記憶的曖昧、道德的曖昧竟然如此可怖,這些我們習於遺忘的曖昧有一天總會回頭勒緊你──而這是伍立奇幹的好事,他從小說第一句話就開始收緊你脖上的吊索。」 ──龍貓大王

作者簡介

康乃爾.伍立奇Cornell Woolrich
1903年12月4日生於美國紐約市。由於雙親感情不睦,伍立奇早年跟隨工程師父親定居墨西哥,經歷了革命時代的洗禮後回到母親身邊,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大三那年,伍立奇選擇離開學校去完成他的文學夢,仿效偶像《大亨小傳》作者費茲傑羅的書寫風格出版了「爵士時代」六部曲,雖然獲得評論界高度讚揚,但大眾市場並未接受他。隨後伍立奇前往加州發展,在嘗受失敗的編劇工作與災難般的婚姻生活後重返紐約,繼承了母親的旅館繼續寫作人生。
或許是受到父母離異、戰火紛擾、事業挫敗、婚姻破碎等晦暗的生命際遇影響,1934年起轉型嘗試犯罪懸疑小說的伍立奇,在氣氛的營造與角色的刻畫上反倒引發廣大讀者的共鳴。他擅長在作品中加入失憶、妄想、恐懼、驚慌等黑色元素,故事舞臺設定在黑街暗巷、低俗場合,人物遭受不信任對待與諸多現實困頓的打擊,介於現實與虛構之間的模糊曖昧耐人尋味,彷彿拆炸彈般的緊繃狀態推動故事前進,這樣的寫作魅力為他贏得了「緊張大師」美名,不但小說暢銷熱賣,還有將近40部作品改編成膾炙人口的電影與電視影集,包括希區考克執導的《後窗》、楚浮改拍的《黑衣新娘》、安潔莉娜裘莉主演的《枕邊陷阱》,其他具代表性的小說有《我嫁了一個死人》、《黎明死線》、《黑暗中的華爾滋》、《入夜》(勞倫斯.卜洛克為他補完的遺作)等。
1957年母親病逝後,伍立奇在生理與心理上飽受折磨與打擊,寫作上也時常半途而廢。1968年9月25日伍立奇在紐約過世,但他的影響力之今仍在。


譯者:葉妍伶

英國愛丁堡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國立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口譯組畢業。譯有《消失的愛思蜜》、《愛情失憶症》、《愛情的抉擇》、《下一個永遠》、《遇見你之前》、《你轉身之後》等書。

書摘/試閱

1 刑前第150天
傍晚六點

夜色清淺,他的涉世歷練也淺。只不過夜色正甜美,他卻乖戾得很。從幾碼之外就可以看出他繃著臉,表情很是鬱結陰沉。這種怒意不易消散,往往會持續悶燒個好幾小時。除了怒氣之外,你還可以感覺到他很難堪,周遭什麼事情都看不順眼。街景美好旖旎,只有他顯得刺眼扎人。
這是五月傍晚,該去約會的時間到了,整座城市裡三十歲以下的人有一半都在梳理頭髮、提款充實荷包,接著春風得意地去赴約。另一半的人,也不到三十歲,則是朝鼻子撲粉定妝後,穿上特別挑選的衣服,飄飄然前往同一地點。不管你往哪兒瞧,這兩種人都搭在一起了。每個街角、每間餐廳、每座酒館。藥局外面、飯店大廳裡、珠寶店大鐘下,每個地方都被攻占了。千篇一律的開場白不斷重播著,儘管老套,但每次聽到總是新的。「我到了,你等很久了嗎?」、「你穿這樣真好看,我們去那兒?」。
就是像這樣的傍晚,西側胭脂色的夕陽豔光四射,好像也要赴約,用幾顆星星當作鑽石別針,妝點夜色織成的禮服。霓虹燈開始沿著街景眨呀眨,朝路人拋媚眼。計程車鳴著喇叭,所有人都在同一時間前往同一地點。空氣不是空氣,而是化成一片霧的香檳,還帶了點科蒂香水味,一不設防就進了你的腦門,或是你的心裡。
他這時走來,皺著一張臭臉,破壞了和諧的街景。他大步經過時,旁人一定很納悶他到底為了什麼發脾氣。不是健康問題,能這樣步履穩健的人想必無病無痛。也不是經濟問題,他那身衣著看來隨性但絕不是便宜貨,不會只是為了撐派頭。年紀也不是問題,如果他已年過三十,那頂多才過幾個月,不會是過了好幾年。如果他的五官不要擠在一起,他應該沒什麼皺紋。你可以從他靠髮際線、臉部表情比較不明顯的地方,看得出他皮膚還不錯。
他繼續帶著積怒難消的表情大步往前走,嘴角往下垂,鼻子下方拉出長長的法令紋。大衣掛在手臂上,隨著他的步伐上下翻動。他的帽子戴得太後面,帽冠凹的地方也不對,好像往頭上一按就沒再調過位置了。幸好鞋跟是橡膠做的,否則他早就在人行道上踩出火花了。
他本來沒打算走進去。你可以從他突然止步的動作看出來。他臨時起意踩了緊急煞車,好像雙腳突然上銬,一時間動彈不得。若不是招牌在他經過時剛好亮了起來,他可能完全不會注意到這地方,跟天竺葵一般紅的店招寫著「安森墨」,燈光染上了整條人行道,好像有人在街上潑了一整桶番茄醬。
他旋即轉身,看起來就是衝動的決定,然後闖了進去。室內空間呈狹長型,天花板低矮,約比街道矮個三、四階。這裡不大,而且這時候人也不多,看起來很適合暫歇一下、小憩一番。微暗的燈光向上打。角落的桌椅安排成半包廂陳設,沿著兩面牆排列。他沒多看那些座位,直接走向半圓形的吧檯,從後牆面對著門口。他沒看吧檯坐了哪些人、或者有沒有人,直接就把大衣放在一張高腳椅上,帽子疊上去,然後坐進旁邊的高腳椅。這態度表示他可能一坐就是一整晚。
他低著頭,眼神往下望,白外套的模糊影子進入他的視線,他聽到那人說:「晚安,您要喝點什麼?」
「威士忌。」他說。「外加一杯水,多小杯我都無所謂。」
那杯水他完全沒動,酒杯已經空了。
他坐下來的時候,一定無意間瞄見了右手邊有碗小餅乾或下酒的零食。他看都沒看就伸出手,他的手沒摸到餅乾,倒是摸到了一隻溫潤柔膩的纖手。那手迅速抽了一下。
他猛一轉頭,放開手,先來後到要有規矩。「抱歉。」他咕噥著。「妳先請。」
他又回頭繼續想自己的事情。當他再次轉頭、看她第二眼時,他的眼神卻無法離開了。他直盯著她瞧,但陰鬱、煩燥的心情依舊。
她全身上下最不尋常之處,就是那頂帽子。像極了一顆南瓜,不只是形狀、大小,連顏色都一樣。火焰般的橙色,鮮豔到幾乎刺眼,彷彿點亮了整間酒吧,就像低垂的花園派對燈籠。帽子正中心有一根長長細細的公雞羽毛,像昆蟲觸角一樣突出來。敢搭配這種顏色的女人恐怕不到千分之一。她不但敢,還穿出了氣勢。她的模樣令人吃驚,是驚艷,不是驚嚇。她的衣著則低調不搶色,靜默的黑,在那如發光燈塔的帽子下顯得黯淡。或許這帶有一種解放的意味。或許她要傳遞的訊息是:「當我戴上這頂帽子,你們就給我注意了!我沒有極限!」
同時,她啃著小脆餅,裝作不知道他掃視的眼神。當她終於吃完,才表現出她注意到了。他走下自己的椅子,靠過來,站在她身旁。
她微微歪著頭,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好像在對他說:「我不會阻止你,想說就說吧。至於我會不會聽你說完,就看你要說什麼事了。」
他要說的事相當明白精練。「妳今晚有計畫嗎?」
「有。或沒有。」她的回答很有禮貌,卻不像是鼓勵他說下去。她沒有露出笑容,也沒有要接話的意思。她很懂得呈現自己—不管要她做什麼,她可不隨便。
他也不是隨便的人。他繼續說下去,這回口氣顯得冷淡拘謹。「如果妳已經有安排,請直說。我不會打擾妳。」
「你沒有打擾我—至少目前沒有。」她的意思表達得很清楚;我還沒做出決定。
他瞄了吧檯上方的時鐘一眼,那鐘正對著他們兩人。「聽我說,現在是六點十分。」
她也看了一眼。「確實是。」她只單純同意這件事。
他拿出皮夾,同時從夾層裡取出一只長方形小信封。他打開信封,抽出兩張緋紅色硬紙卡,再攤開來。「今晚賭場劇院有表演,我有兩個上好的座位,最前排,靠走道。願意和我一起去嗎?」
「你很直接。」她的眼神從票券移到他的臉上。
「我得直接一點。」他又繃著臉皺著眉。他甚至看都沒看她,只帶著恨意盯著那兩張票。「如果妳已經有安排,請直說,我就找其他人和我一起去。」
她眼中閃過一絲興趣。「這兩張無論如何一定要用掉?」
「這是原則問題。」怒火不滅。
「別人可能會以為,這麼說吧,你這是種拙劣的搭訕方法。」她讓他明白。「我之所以不這麼想,是因為你實在太唐突、太直率了,實情應該就是你說的那樣。」
「這不是搭訕。」他的表情線條還是一樣深刻。
這時,她的身體已經稍微轉向他了。她接受邀請的方法就是說:「我一直都很想做類似的事情,不妨趁現在。這種機會未來可能就碰不到了—至少沒那麼真誠。」
他扶她下高腳椅。「我們要不要先有個君子之約?這樣表演結束後也比較單純。」
「那要看你約定的內容是什麼。」
「我們只是今晚的伴,兩個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不需要知道對方的名字和住處,不需要個人資訊和細節,只是—」
她接下去說:「兩個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陪伴一個晚上。我想這很合理,事實上我們也很需要這樣的約定,我了解。我們就這麼做吧,省得尷尬,也不必撒謊。」她伸出手,他們迅速握了握。她首度露出微笑,很迷人的微笑,內斂,不太甜。
他揮手請酒保過來,想要結兩個人的帳。
「我這杯在你進來之前就付掉了。」她對他說,「我只是慢慢喝。」
酒保從外套口袋拿出小記事本,用鉛筆在第一頁寫下「威士忌一杯—六十」,撕下來之後遞給他。
他發現每張單子都有編號,酒保在上方畫了個大大的、突出的黑色數字十三。他扮了個苦臉,依照金額付費,把單子交給酒保,便轉身跟著她走出去。
她比他先走到門口。他們經過時,有個女孩和約會對象坐在牆邊的雅座,忍不住探出頭來看那頂光芒四射的帽子。他走在後面,正好捕捉到了女孩好奇的眼神。
一到外頭,她轉身面對他,疑惑地說:「接下來呢?」
他指著前面在排班的計程車。這時有一輛計程車經過,看到他的手勢就打算切進來搶生意,但第一輛計程車趕緊往前滑行,不讓那一輛得逞。兩輛車的擋泥板稍微刮了一下,不免互相叫罵一陣。等搶客之戰結束,第一位司機冷靜下來要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坐進去了。
他站在駕駛座外報上地點。「白屋餐廳。」然後才坐進後座。
車內燈亮著,他們便任由燈持續發光,或許是因為關燈通常暗示著親密接觸,他們兩人都不覺得這時適合關燈。
此刻,他聽到她放鬆地嘆口氣,順著她的視線望過去,他相當客氣拘謹地露出笑容。計程車司機執照上的相片往往都不好看,但這張太像漫畫了,雙耳招風、下巴短淺、雙眼暴凸。他的名字則簡短好記:艾爾.艾爾普。
他記在心裡,不過馬上又忘了。
白屋是最適合帶情人約會用餐的地方,並以精緻佳餚聞名。這種餐廳通常很安靜,每個人都在仔細品味口中食物,就連最忙碌的時段也是。美食是饕客前來唯一的目的,不准任何音樂或噪音打擾。
她在玄關處跟他暫別。「可不可以給我幾分鐘修補時間的痕跡?你先進去坐,別等我,我會去找你。」
當化妝室的大門敞開迎接她時,他看到她的雙手撫上了那頂帽子,好像打算拿下來。她的動作還沒結束,門就關上了。他這時才明白,或許她這麼做是想要低調一點。她之所以暫時離開他,是為了把帽子拿下來,在他之後單獨走進餐廳,不要引起太多人注意。
領班在餐廳入口招呼他。「先生,一位嗎?」
「不,我訂了兩個人的位子。」他報出名字。「史考特.韓德森。」
領班在訂位清單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啊,沒錯,」他瞥向這顧客的身後。「韓德森先生今晚單獨用餐嗎?」
「不。」韓德森不置可否。
四下望去只有那張餐桌空著。那位置很隱密,嵌在兩根柱子中間,只有從前方走來的人才看得到他們,其他用餐顧客都看不到。
當她出現在餐廳入口時,帽子已經拿下來了,他沒料到那頂帽子的效果這麼強烈。她現在毫不起眼,光芒全失,她的性格都崩塌了。她只是個棕髮黑衣女子,混雜在背景裡,如此而已。不是宜室宜家那一型,不是甜美可人那一型,不高䠷纖長,不小巧可愛,不時尚、不邋遢,不屬於任何一種類型。她就是個平庸的女人,毫無光彩,簡直就是路人。普通、平凡的芸芸眾生之一。
就算有人轉過頭看她也不會超過一眼,看完之後也不會有任何印象。
領班正在拌沙拉,沒時間招呼她。韓德森站起來讓她知道他在哪,他發現她沒有直接穿越餐廳直直朝他走來,而是從兩邊繞過來,雖然路徑比較長,但是完全不引人注意。
她把那頂帽子放在第三張餐椅上,一臂之遙,再覆上餐巾,或許是怕沾上食物汙漬。
「你常來嗎?」她問。
他刻意沒聽見她說話。
「抱歉,」她口氣一緩,「這算是個人隱私。」
負責他們這桌的服務生下巴有顆痣。他沒辦法不注意。
他沒問她意見就點了兩人份的晚餐,她仔細聽著,在他吩咐完後讚許地看了他一眼。
接下來,兩人的對話相當困難。她能選擇的話題不多,況且他的心情還那麼沉重。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樣,把暖場的工作交給她,自己有一搭沒一搭地回著,雖然他佯裝在對話,其實心思多半飄到其他地方去了。他時不時會把思緒拉回來,但那簡直是一種精神摔角,他得很努力才不會顯得太失禮。
「妳不想脫掉手套嗎?」他問起。黑色的手套就和她全身上下的衣著一樣,只有那頂帽子除外。喝雞尾酒或濃湯時戴著手套還不算奇怪,但這時她正拿叉子擠壓鰈魚旁邊的檸檬。
她迅速脫下右手手套,左手手套還戴了一陣子,好像不打算脫下來,不過最後像是放棄無謂的掙扎般,她還是把左手手套也脫了。
他刻意不去瞄那枚婚戒,眼神落在遠處其他東西上,不過他知道,她發現他看到了。
她很健談,不必費心經營話題。她也很機伶,不會挑些無聊、陳腐、瑣碎的話題。他們聊天氣、時事、桌上的美食。
「那個狂野的南美歌手夢杜莎,我們今晚就是要看她的表演。我第一次看她表演大概是一年前,她那時候講英語幾乎沒有口音。現在,她都在這裡表演,為了強調她的南美來歷,英語反而退步了,我看再表演個一季,她就回到純西班牙語了。」
他露出三分之一的淺笑。她見多識廣,他觀察得出來。只有見識夠多的人才能做出她今晚做的事,而且不會搞得一團亂。她很中庸,有禮貌又不輕率。話說回來,如果她稍微逾越分寸,或許會給他留下更深的印象、更正面的記憶。假設她教養沒那麼好,她可能會比較三八、比較潑辣、比較像暴發戶。如果教養更好一點,她可能會更舌燦蓮花—那也會留下深刻的印象。她不屬於這兩種極端,比這兩種極端都好。
晚餐快結束時,他發現她在研究他的領帶。他好奇地低頭看了一眼。「顏色不對嗎?」他想知道問題出在哪。這是素色領帶,沒有圖案。
「不,挺好的,單獨來看。」她馬上安慰他。「只不過,和衣服不搭—只有領帶和你這身衣著搭不起來。對不起,我不是有意批評。」她做出結論。
他又低頭看了一眼,帶著不經意的好奇,好像這時才注意到自己選了哪一條。就連自己都很驚訝竟然是這條領帶。她點出了配色衝突,他便把胸前口袋的手帕往下塞一點,降低撞色的衝突感。
他點了兩支菸,兩人慢慢啜著白蘭地,最後才離開。
當她站在玄關全身鏡前戴回帽子時,她又活了過來,她又有了個性。他不禁想著,這帽子真是她的造型神器。就像打開水晶吊燈的開關通了電流一樣。
魁梧的劇場門房身高約六呎四吋,在計程車停下來時替他們開門,當那頂帽子從他眼皮下方迅速經過時,他的雙眼像卡通人物一樣,差點要掉出來。他的白色鬍鬚像海象一樣,活脫脫就是《紐約客》雜誌裡的漫畫人物。她下車時與他擦身而過,他暴凸的雙眼跟著帽子從右方溜向左方。韓德森留神默默看著這兩人的無聲喜劇,以為自己一會就忘了。好像任何事都忘得了一樣。
劇場大廳空無一人,顯見他們來得多遲。就連門口驗票員都不在位子上。舞臺燈光下有個無名的身影,可能是負責通知大家進場的員工,他替他們開了門,拿手電筒看了他們的票券,然後領他們循走道而下,沿著地上一排小燈走。
他們的座位在第一排。太前面了。舞臺是一陣灼眼的橘光,過了一會他們的雙眼才適應眼前的景象。他們耐心地坐著看滑稽劇一幕幕變化。她偶爾露出微笑,有時甚至爆出笑聲。他頂多擠出勉強的笑容,好像覺得不笑不得體。聲音、顏色、燈光愈來愈強,最後布幕落下,結束了上半場。
中場休息,燈亮了。四周觀眾紛紛起身往外走。
「要出去抽菸嗎?」他問。
「我們留在這兒吧。我們沒像其他人坐了那麼久。」她把大衣領子拉起來,往後頸攏一攏。劇場內空氣已經很悶了,他猜想她這麼做,應該是盡量別讓其他人看見她的側臉。
「看到認識的人了嗎?」她悄聲說,帶著一抹微笑。
他低頭才注意到自己的指頭一直忙著折起節目單每一頁的右上角,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整本節目單都折過了,每一頁右上角都有個後折的小三角形。「我每次都這樣,這毛躁的習慣已經跟著我好多年了。有的人是塗鴉,我則是折頁。但我當下都不曉得。」
舞臺下方樂團進場的門開了,樂手一一就座,準備開始下半場。鼓手最靠近他們,只隔著一道扶手。他看起來像隻老鼠,一副十年來都沒有呼吸過新鮮空氣的樣子。顴骨周圍的臉皮繃得很緊,頭髮貼在頭皮上油膩發亮,像是一頂溼答答的浴帽,正中央還有一條白色的縫線。他的鬍鬚好細好小,簡直像是髒東西從鼻孔流出來。
他剛開始沒望向觀眾,只忙著調整座椅,不知道在拉緊什麼或是在調音。不過當他一忙完,稍微放空,就馬上注意到她和她的帽子。
那一眼不知道讓他怎麼了,那張無趣蠢笨的臉瞬間凍結,像是催眠或著魔了一樣。他微微張口,像一條魚,嘴巴一直開著。他時不時提醒自己不要盯著她,但她已經停在他心上,他就算別開眼神也無法忍很久,雙眼總會再飄回她身上。
韓德森留意了一陣子,帶著一種事不關己卻甚感幽默的好奇心。終於,他發覺鼓手的眼神開始讓她不自在,決定出手阻止,他惡狠狠地瞪了一眼,讓鼓手的眼神盯在譜架上,再也不亂瞟。不過你可以看得出來,即便轉過頭去,他還是一直想著她,因為他的頸子很僵硬也很刻意。
「我好像很惹人注目。」她憋著笑意。
「厲害的鼓手就這樣把一個晚上給毀了。」他表示同意。
人群陸續回到觀眾席,燈光一暗,觀眾就座,第二場的序曲便開始了。他繼續折他的節目單。
下半場進行到一半,樂聲漸揚,美式管弦樂團放下樂器,筒鼓與手搖鼓的異國曲風取而代之迎接主秀,南美歌手艾思黛拉.夢杜莎登場了。
他還沒有發現任何異狀,就被他的伴推了一下。他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又看向舞臺。
他的男性觀察力還沒發揮功能之前,這兩個女人已經變成死對頭了。一句低沉隱密的話鑽進他耳裡。「看看她的臉,幸好舞臺腳邊有燈光,否則她一定會殺了我。」
舞臺上那雙靈動的黑色眼睛中明顯透露出敵意,在那燦爛的笑容上方是完全一模一樣的頭飾,就和第一排座位上他的女伴同款,他們坐那個位子歌手不可能沒注意到。
「現在我知道他們這身特殊裝扮的靈感打哪來了。」她咬牙低聲說。
「幹嘛這麼酸?我想她應該覺得有人模仿是一種恭維。」
「男人不會懂的。你可以偷我的首飾、可以偷我的金牙,但不可以偷我的帽飾。最重要的是,這帽子是她表演的特色,是她的招牌。或許被抄襲了,我不覺得她曾經允許別—」
「我想這是剽竊的行為。」他興致盎然地看著,甚至有點忘我。
她的演出很純粹,就像所有真正的藝術。有時候遺忘也是很純粹的行為。她以西班牙語演唱,不過歌詞並不複雜,盡是「小妞、小妞、蹦蹦、小妞、小妞、蹦蹦」不斷重複。同時她的雙眼不斷看向兩側,每一步都用力擺臀,將身側小花籃裡的花束拋向觀眾席裡的女性。
唱完第二遍的時候,前兩、三排的女性觀眾都接到花了,明顯只有韓德森的伴除外。「她故意排擠我,就是因為那頂帽子。」她信誓旦旦地悄聲說。事實上,每一次舞臺上這個踩著高跟鞋賣力演出的歌手經過他們的絕佳座位時,都會刻意繞過去,她會不爽地轉個身,在經過時任那身像保險絲電流一樣的晚禮服強光閃爍。
「你看看我怎麼對付她。」她屏住呼吸,只說給他聽。她扣緊雙手,支著下顎,像個老虎鉗。
她的暗示完全被忽略。
她把手臂略向前伸,約半條胳臂的距離,單獨撐在桌上。
舞臺上的雙眼瞇了一分鐘,然後又恢復自然的表情,望向其他觀眾。
韓德森的伴突然用力彈手指,聲音響得蓋過了音樂。那對眼睛又轉回來,怒視這打擾演出的人。又拋出花朵,但還是沒給她。
「我從來不認輸。」他聽到她固執地咕噥著。他還沒搞清楚她的意思,她已經站了起來,站在她的座位上笑盈盈地,等對方正眼回應。
那一瞬間,兩個女人之間很僵。不過她有不公平的優勢。臺上的歌手雖然一直被這位觀眾挑釁,但為了所有觀眾,她還是得保持甜美迷人。
韓德森的伴站起來之後,產生了意料之外的結果。歌手走向舞臺另一端時,聚光燈也一路跟著表演動線走,卻低低劃過臺下第一排她的頭頸,偏偏她是全場唯一站著聽表演的人,還站在樂團前方。結果每個人都注意到兩人的帽飾竟如此相似。觀眾開始議論紛紛,往外擴散,就像平靜的水面被落石掀起了漣漪。
歌手投降了,而且投降得很快,避免大家繼續比較她們的裝扮。她像是被勒索般拋出了花束,優雅的曲線劃過燈光。歌手在臺上略微蹙眉噘嘴,想掩飾之前刻意忽略她的行為。「哦,我剛剛沒給妳嗎?真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不過她皮笑肉不笑,那表情後面還是帶著欲置人於死的怒意。
韓德森的伴迅速接過花束,雙脣勾起親切和藹的線條後坐回座位上,只有他才聽得到她口中說出:「謝謝嘍,妳這個小心眼的拉丁妹!」他感覺喉頭一嗆。
氣勢大減的歌手慢慢踏著碎步回到舞臺側邊,音樂漸消,就像漸行漸遠的車輪。女歌手一到舞臺側邊,他們便看到短暫的武打戲碼,儘管全場觀眾仍歡聲雷動。有個穿襯衫的男子,應該是舞臺經理,他以粗壯的手臂阻擋歌手再度衝上臺去。顯然她若要回到臺上,不只是為了謝幕。他熊抱著她,把她的雙手壓在身體側邊,她的手握成拳頭,不斷抽動著想給臺下那女人一點教訓。接下來舞臺一黑,另一首曲子又開始了。
落幕後,他們起身離開,他把節目單扔在座位上。
沒想到她彎腰撿了起來,疊在她仍保留的節目單上。「做個紀念。」她說。
「我沒想到妳這麼感性。」他沿走道順著緩慢移動的人群向前。
「說起來也不算感性,只不過—我有時候很佩服自己這麼衝動,這些小東西可以提醒我。」
衝動?因為她從來沒見過他就答應陪伴他一個晚上嗎?他聳聳肩—只是想像,沒真的做出動作。
大家在門口搶計程車,一團混亂,這時發生了一段不幸的小插曲。他們都已經招到計程車、準備坐進去時,一個盲眼的乞丐靠近她,無聲地討錢,捧著杯子推向她。她手上的菸已經點著了,這時不知是被乞丐還是旁人一推,不偏不倚落進杯中。韓德森看見香菸掉進去,她卻沒有。他還來不及阻止,那乞丐以為是錢往杯中一掏,結果痛得立刻把手收回來。
韓德森馬上把還在燃燒的香菸撿出來,然後放了一元紙鈔進去賠償他。「對不起,老兄,那不是故意的。」他低聲解釋,發現那乞丐還可憐地朝燙傷的手指吹氣,他又再放了一張紙鈔,因為那乞丐大有可能誤會她刻意欺負盲人,但韓德森看她一眼就知道她絕非故意。
她跟著他坐進計程車,車子便往前行。「是不是很可憐?」她只這麼說。
他還沒告訴計程車司機要開去哪。
「現在幾點了?」她這時問。
「快十一點四十五。」
「不如回去安森墨,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喝今晚最後一杯酒,然後就此道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我喜歡完整的一個圓。」
圓通常是空心的,他這麼想,不過這時講這個似乎很掃興,所以他沒說出口。
酒吧在他們抵達時人聲鼎沸,比傍晚六點熱鬧多了。不過他還是在吧檯末端替她找到了一張空位,他靠牆站在她身旁。
「那麼,」她端起酒杯,離吧檯一吋高,試探地看著酒杯,「再見了,很高興遇見你。」
「妳這麼說真客氣。」
他一飲而盡,她只喝了一小口。「我會在這兒待一會,」她的口氣像是要打發他。她朝他伸出手。「晚安了—祝你好運。」他們輕輕握了握手,就像今晚剛結識的朋友。就在他準備轉身離開時,她瞇著雙眼看他,好像要給他什麼忠告。「你既然氣已經消了,何不回去彌補她?」
他驚訝地看了她一眼。
「我整個晚上都曉得。」她靜靜地說。
那話說完,他們就分別了。他往門口走,她繼續飲著她的酒。這齣戲結束了。
他走到門口時回頭望了一眼,他還能看到她坐在那裡,就在彎曲吧檯的末端靠近牆壁的位子,孤單地低著頭,或許撥弄著吸管。有兩個人站在吧檯轉角處,可以從他們的肩膀縫隙微微看到那頂亮橘色帽子。
那是他最後的印象,香菸煙霧瀰漫與人影疊疊的空間裡,隱約見得到那頂帽子的橘影,就在他身後,像一場夢,不真實且從來沒發生過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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