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12/26年度盤點作業,門市店休一天,網路書店將暫停出貨,12/27將恢復正常營業,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行政與執行法律文件解讀201.8總第164輯(簡體書)
滿額折

行政與執行法律文件解讀201.8總第164輯(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22 元
定價
:NT$ 132 元
優惠價
87115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3 點
商品簡介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土壤污染防治法)。與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和累積性,不但看不見聞不著,而且不會很快就顯現出來,往往要經過10年或者20年之後才能顯現出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意義重大,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二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尤其是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體系;三是為我國開展土壤防治工作,扎實推進“淨土保衛戰”提供法治保障。

為服務和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進一步明確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具體範圍,2018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此次《規定》出臺是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的重要舉措。近年來,上海法院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工作機制,積累了豐富的金融審判實踐經驗,建立了一支較強的金融審判隊伍。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調研上海金融審判實際,於2018年5月召開座談會,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等在滬金融監管機構和單位交流溝通,並徵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相關部門意見,完成《規定》的起草。《規定》堅持憲法和法律規定基本框架,緊扣服務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主題,立足審判職能,積極回應當前金融審判案件管轄實踐,為上海金融法院準確適用法律提供了制度保障。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15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