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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殺的人與殺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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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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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如果說,《流》是光,
那我希望這部小說是影。」──東山彰良

在暑假即將結束的兩天前,我們的人生從此完全變了調……

一九八四年,台灣。
十三歲的鍾詩雲,經歷了哥哥意外過世、父母拋下他前往美國等變故,
寄住在眷村牛肉麵店的同學阿剛家裡,整天想著打架鬧事,幹些尋求刺激的事情。
這年夏天,他和阿剛、阿剛的弟弟達達,以及住在本省人地盤的阿杰,
四名少年決定執行一項計畫……

二○一五年,美國。
震驚社會的連續殺人魔「布袋狼」遭到警方逮捕時,
「我」接受委託擔任他的辯護律師,沒想到「布袋狼」居然會是這個人。
我注視著底特律荒廢的街道,回想起在台灣度過的少年時代。
那一年,我們十三歲……

少年時代如此虛幻痛苦,卻又閃閃發亮。
繼直木賞得獎作品《流》之後,
東山彰良第二本以台灣為舞台的小說。


【本書特色】
●台籍旅日作家東山彰良,繼直木獎一致通過得獎作品《流》之後,再度獻上以台灣為舞台的故事。
●《我殺的人與殺我的人》連奪日本文學獎三項大獎,文壇一致給出好評。許多日本讀者看完甚至表示這本書「能夠聞到台灣街道的氣息」。
●延續前作《流》流暢、傳神的譯筆,譯者王蘊潔小姐再次使出渾身解數,仔細與作者(以及作者父母)逐句確認,致力呈現最好的翻譯品質。
●耗時一年半的往返協調,終於爭取到原版封面照片授權,忠實向讀者傳達原汁原味的視覺體驗。

作者簡介

東山彰良
一九六八年在台灣出生,五歲之前在台北生活,九歲時移居日本。目前居住在福岡縣。二〇〇二年,以《逃亡作法》獲得第一屆「這本推理小說最厲害!」大獎銀獎和讀者獎。二〇〇三年,將同作改名為《逃亡作法 TURD ON THE RUN》後出版,踏入文壇。二〇〇九年,以《路傍》獲第十一屆大藪春彥獎。二〇一三年以《黑色騎士》獲得隔年「這本小說最厲害!2014年」第三名,並獲得第五屆「ANX十大推理傑作」第一名。二〇一五年,以《流》獲得第一五三屆直木獎。二〇一六年,以《罪惡的終結》獲得第十一屆中央公論文藝獎。另著有《愛情喜劇法則》、《KID THE RABBIT NIGHT OF THE HOPPING DEAD》、《平凡的痛楚》。


譯者簡介 姓名:王蘊潔
譯書二十餘載,譯作五百有餘,譯字數千萬,翻譯也從工作變成樂趣。
譯有《流》、《十二國記》、《解憂雜貨店》、《永遠的0》、《窗邊的小荳荳》等各種不同類型作品。

 

這是我以台灣為舞台寫的第二本小說。
上一本小說《流》的故事在一九七五年拉開序幕,當初將故事設定在那個年代的最大原因,是因為《流》的主人翁是以我父親為原型。在以我父親的青春時代為題材的同時,也想寫下了我記憶中的台北街道。
我五歲左右離開台灣,之後一直在日本生活,一九七五年剛好是我經常在日本和台灣之間往返的時期。我對台灣的記憶有一大半來自更早之前的生活,這些記憶至今仍然綻放出強烈而生動的光芒,繼續活在我內心。我相信自己改造了某些經過漫長歲月漸漸模糊的記憶和印象。人類的記憶有自淨作用,曾經對感情造成極大震撼的慘痛經驗,經過時間的洗禮,逐漸磨去了稜角,原本的真相變得像水母般模糊。我們往往會在事後賦予一些平淡的日常記憶新的意義,時而引領我們前進,時而令我們自責。我在台北生活的往日記憶,也許在不知不覺中被我自己改寫了,但正因為如此,所以才更美好,才更加綻放出燦爛的光芒。《流》這本小說中,充滿了許許多多這樣的個人記憶。
我將這部小說舞台設定在一九八四年。一九八四年,正是我十六歲那一年,比這個故事中出現的四名少年——鍾詩雲、林立剛、林立達和沈杰森——稍微年長。那時候,我都在日本生活,只有每年暑假回台灣,所以,我對台灣的記憶都是關於盛夏季節——火傘高張和暑假的自由,驚險刺激的街道和冒險的預感。我想要把這些記憶融入這部小說,但同時又希望和《流》不同,這次想要寫一個沉痛的故事。如果說,《流》是光,那我希望這部小說是影,所以,在這個故事中,沒有發生任何奇蹟。
為什麼會寫下這樣的故事?我相信是基於對自己不曾有過在台灣度過少年時代的嚮往,以及孤寂的灰心。如果有人問我:「這四名少年中,哪一個最像你自己?」我應該會回答是鍾詩雲。我在少年時代和他一樣,很崇拜那些太保,所以也學他們做了一些惹人討厭的事,但最後依然是老樣子。
我在讓日本讀者閱讀的前提下創作了這本小說,雖然小說中提到有關政治、歷史和民族方面的問題,但目的是為了讓日本讀者瞭解台灣,更吸引他們進入故事的世界。雖然我如實地記錄了自己的記憶,但可能有些部分與事實有出入,這些日本人不可能瞭解的表達方式,將面對台灣讀者的嚴格考驗,不知道台灣讀者會如何看這個故事。老實說,我內心的戰戰兢兢並不亞於期待。
以前曾經有一條鐵路沿著中華路延伸,我在故事中,將這條鐵路描寫成區分本省人和外省人的象徵性分界線。在我的記憶中,那條鐵路的確發揮了那樣的作用,但那僅止於我個人的印象。這次在推出台灣版的時候,我並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加以修改。因為我希望珍惜自己的記憶。
王蘊潔女士繼《流》之後,再度為這本小說翻譯了出色的譯文。由她擔任這本小說的翻譯工作,我就高枕無憂了。同時也非常感謝尖端出版社的各位編輯。
這三十年來,台灣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如今的台北已經沒有當年那條鐵路了,但三十年前的確存在,我認為自己不能忘記這件事。台灣現在拆除了這條鐵路,我認為這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二〇一八年六月 東山彰良

 

書摘/試閱

十一歲的杜伊‧科納茲在西七哩路旁「瘦子披薩店」的停車場,遇見了布袋狼。
那是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七日。
這一天,杜伊‧科納茲去這家披薩店為行動不便的祖母買了黑橄欖義大利香腸披薩。獨居的祖母就住在披薩店附近的羅伯森街。
杜伊捧著披薩盒走出店外,發現一個男人正在地面滿是裂痕的停車場內,動作俐落地用竹竿搭著什麼,轉眼之間就搭起了差不多有一個人高的框架。看到那個人把一塊綠色的綢布蓋上去時,他知道原來要搭一個舞台,有點像嘉年華會時打靶遊戲或是套圈圈時的獎品台。綢布上繡著紅色的東方文字,撩動了他的僥倖心理。男人把一棟小房子設在舞台上,房子和綢布的顏色相得益彰,簡直就像是綠色山丘上建了一棟房子。
杜伊走過去問那個男人:
「這裡等一下有什麼活動嗎?」
男人轉過頭,看起來是一個親切的東方人,粗呢西裝內繫著圓點圖案的領結,戴了一頂羊毛禮帽。雖然他和其他東方人一樣,無法從他露出溫和笑容的臉上解讀出什麼,但反而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要演人偶劇。」雖然他的聲音有點高亢,但並不刺耳,「我是演師。」
「你從哪裡來?」
「台灣,這是台灣的傳統人偶劇,叫布袋戲。」
「等一下要演人偶劇嗎?」
「因為我是演師啊。」
「如果演人偶劇,這個舞台會不會太高了?」杜伊問,「這麼高的話,除非你爬到樹上,否則就沒辦法操控人偶啊。」
「我就在舞台裡面操控人偶。」說完,男人拿出一個身披藍色薄紗的美男子戲偶。「我們的戲偶和西方的傀儡不一樣,要像這樣把手伸進戲偶身體裡,躲在這塊布後面,在頭上的戲台上表演。」
男人稍微活動了一下戲偶,杜伊雙眼發亮,臉頰泛著紅暈。他立刻發現木雕的戲偶為失去了某些重要的東西黯然神傷。
「太厲害了。」
「謝謝。」
那個演師用拿著戲偶的手碰了碰帽子,簡直就像是戲偶借他的嘴在向杜伊道謝。十一歲少年的雙眼漸漸無法分辨戲偶和演師的區別,甚至覺得世界本來就應該這樣。戲偶和演師是出現在自己面前魔法師,杜伊忍不住暗想,如果自己可以許三個願望,那就要許希望奶奶的腿可以治好,希望爸爸不要再打媽媽,然後拿很多錢出來。
「但你必須先徵求羅瑪諾先生同意,才能在這裡演人偶劇。」
「羅瑪諾先生?」
「就是披薩店的老闆。」
演師低吟一聲,露出沉思的表情。
「而且這裡根本沒什麼人,再往前一點有一個購物中心,你可以去那裡表演。」杜伊‧科納茲越說越起勁,「今天是星期六,那裡絕對有很多人——請問,你還好嗎?你覺得頭痛嗎?」
「嗯,我沒事。」演師按著太陽穴,一臉蒼白地笑了笑,「舊傷有時候會痛。」
「真的嗎?你的臉色很差。」
「已經沒事了。」
「要不要我幫忙?」
「啊?」
「如果我幫你,你不是可以稍微休息一下嗎?雖然我不懂人偶劇,但我想應該可以幫上一點忙。」
「真的嗎?」
「你可以告訴我該做什麼,但我要先把披薩送回去給奶奶。」
「那我在這裡等你。」
「二十分鐘……不,我十五分鐘就回來!」
少年奔跑起來,披薩也在盒子裡搖來撞去。
演師瞇眼目送著少年的背影。到目前為止,他已經解決了七個人,而且都是少年。底特律之前是印第安納波利斯,再之前是阿肯色州的小岩城。他殺了那些可憐的少年後,每次都把他們裝進粗布袋,所以聯邦警察為他取了「布袋狼」這個綽號。
布袋狼的犯案手法並不縝密周詳,每次都是在沒有人煙的地方接近那些少年。有時候假扮啞劇演員,有時候冒充氣球藝術師,有時候假裝是霹靂舞者。也曾經有目擊證人,但不知道為什麼,過去四年期間,警方一直無法逮到他。
布袋狼這次打算擄走杜伊‧科納茲時,也剛好被披薩店老闆席尼‧羅瑪諾看到。亞歷克斯‧賽亞那天下班後剛好去他的披薩店喝啤酒,賽亞巡佐是席尼‧羅瑪諾的妹婿,兩個人一起坐在門可羅雀的昏暗披薩店吧檯前喝啤酒。
「喂,亞力克斯,」席尼‧羅瑪諾用下巴指了指窗外,「那不是杜伊嗎?」
「嗯?」亞歷克斯‧賽亞身體向後仰,看著店外,「和他在一起的不是住在這附近的人。」
他們拿起啤酒瓶喝了起來,店裡輕聲播放著唐尼‧海瑟威的歌。亞歷克斯‧賽亞把一顆花生丟進嘴裡,然後又丟了一顆。席尼‧羅瑪諾不發一語,盯著吧檯。
「喂,亞歷克斯……」
「他媽的!」亞歷克斯‧賽亞喝了一口啤酒,滑下吧檯椅,「我去看看。」
杜伊‧科納茲跟著演師走向車子,看著丟在後車座上那些歡樂的派對面具。他猶豫了一下,然後聽從了本能的吶喊拒絕上車。有人戴著這種惡搞的面具犯罪的事已經不只是時有所聞,根本就是了無新意了。
演師立刻變了臉,某種冷酷的東西滲進了表面的溫和。少年結結巴巴地辯解著,卻無法擺脫像鉗子般抓住他脖子的手。
「喂!你在幹嘛!」
布袋狼聽到背後有人叫他,放棄了誘拐少年試圖逃走。亞歷克斯‧賽亞巡佐瞥了一眼癱在車子旁的杜伊‧科納茲,毫不猶豫地拔出了配備的左輪手槍。
「不許動!不許動!」
布袋狼拔腿就跑,但剛衝出西七哩路,立刻被車子撞到了。殺人魔被撞飛到空中三公尺左右,然後像空罐一樣在柏油路上滾落,摔斷了右大腿骨。
在偵訊過程中,他對之前犯的案坦承不諱,連聯邦警察也感到傻眼。據說作惡多端的人在潛意識中想要遭到逮捕,但布袋狼的供詞鉅細靡遺,簡直就像抓到了老鼠的貓在炫耀戰果,得意洋洋地交代了殺害七名少年的來龍去脈。
正因為如此,所以在他遭到逮捕不出三個月,我就相當詳細地瞭解了這起連續殺人案的全貌。
席尼‧羅瑪諾和亞歷克斯‧賽亞的機警,避免了杜伊‧科納茲成為布袋狼手下的第八個犧牲品,但我並不打算在這裡介紹這個死裡逃生的少年所經歷的驚險故事,我想談論的是布袋狼這個人。
時光倒轉三十年,我認識布袋狼。
一九八四年。
那一年,我們十三歲。我清楚記得那一年,阿剛家的榕樹特別茂密。

 

2

其實,我和沈杰森原本並不是朋友。
那一陣子,我在放學後,經常去阿剛,也就是林立剛家幫忙。阿剛家在小南門賣牛肉麵,他爸媽一起在店裡做生意。阿剛想去和阿杰玩的時候,就硬是要我去他爸媽的店裡幫忙。阿剛的弟弟叫林立達,不管哥哥去哪裡,哪怕是去十八層地獄,他都堅持要當跟屁蟲。
阿宏紅燒牛肉麵店只有巴掌大,只有三張四人坐的桌子,其中一張擠到了人行道上。運氣好的客人可以坐下來吃,否則就只能在人行道上的榕樹下吃。阿剛的母親負責煮加了八角的牛肉麵,父親阿宏負責洗碗。雖然他吹噓牛肉麵的口味是他研發出來的,但真實性顯然很有問題。因為阿宏偶爾走去廚房時,原本興高采烈地走進店裡的客人見狀就馬上轉身走出去。阿宏經常偷懶和客人聊天,阿剛的母親每次都對他破口大罵。
我的工作是端麵和結帳。
「小雲,不好意思啊。」每到傍晚生意越來越忙的時候,阿剛的母親就會一臉歉意向我道歉,「我家那兩個小鬼真是混蛋!」
阿剛的母親那時候應該才三十幾歲,雖然完全不抹脂粉,但算是美女,和歌手崔苔菁有幾分神似。有著「一代妖姬」封號的崔苔菁是當紅綜藝節目「夜來香」的主持人,我爸爸超愛這個節目。
「沒什麼好道歉的啊。」阿宏從裡面走出來,把洗好的碗疊在工作台上,「在這裡比回那種家裡好多了,小雲,你說是不是?」
阿宏又瘦又矮,比起賺錢,他打麻將輸錢的本領絕對更厲害。
「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阿剛的母親在瀝乾麵條的水分時罵他,「你這個人怎麼沒有同理心!」
「人啊,該死的時候躲不掉。」阿宏靠在牆上,點了一支菸抽了起來,「只要覺得是終於逃離了充滿苦難的這個世界就好。」
「你在說什麼鬼話!」聽到阿剛母親的喝斥聲,正在吃麵的客人紛紛抬起了頭,「現在是小雲家的非常時期,如果我們的兒子也遇到同樣的事怎麼辦?你也會像這樣說風涼話嗎?」
「人生在世是瞬然。」
「閉嘴!」
「阿姨,沒關係。」我勸說著,希望他們別再吵架,「叔叔說的沒錯,反正即使回家,家裡也沒人。」
我在說謊。只要踏進家門,就會看到變成行屍走肉的媽媽。阿剛的母親狠狠瞪了她老公一眼,阿宏踩熄了菸,躲回裡面去了。
那一年二月,我哥哥被人打死了。還在服兵役的哥哥過年回家探親時出了事。
那天晚上,我哥鍾默仁的狐朋狗友邀他一起去迪士可,結果在那裡和別人發生了口角。起因根本是芝麻小事。我哥小默去上廁所,在排隊等著上廁所,心血來潮吹起了口哨。就只是這樣而已。但當時正在撒尿的黃偉很不爽,覺得聽起來像是大人在為小孩子把尿時吹口哨。
哥哥回到舞池時,黃偉立刻帶了他的朋友來找他理論。「你剛才吹口哨是什麼意思?」哥哥看著對方罵了回去。「幹!我又沒吹給你聽。」「你這個小鬼嘴巴真臭啊!」黃偉笑著張開雙手,「你剛才說的『幹』,是對我說的吧?」哥哥當然也不是單槍匹馬,於是雙方人馬立刻陷入了混戰。
那裡是當時盛行的地下迪士可舞廳,因為都是非法營業,所以店家沒有報警。如果警察趕到現場,哥哥也許能夠免於一死。但是,店家沒有報警,但找來了凶神惡煞的保鑣,把惹麻煩的雙方人馬一起趕了出去。雙方人馬在馬路兩側叫囂對罵了一陣子之後,對方那些人騎上機車不知道去了哪裡。哥哥他們也換了地方繼續喝啤酒,喝到深夜一點,哥哥才騎機車回家。
我媽說,我爸為小默買的這輛機車才是罪魁禍首。「你太寵他了!」我媽披頭散髮,大聲嘶吼著:「他想要什麼就給他什麼才是愛嗎?!」
小默獨自騎在夜深人靜的仁愛路上時,一輛機車從後方超越他,然後掄起棍子打他的頭。小默騎的偉士牌機車撞到了行道樹,撞得面目全非,他孤伶伶地死在被鈉燈染黃的夜色中。
之後,爸爸和媽媽就一直吵不停。
晚上八點後,客人越來越少。
吃完阿剛的母親為我準備的晚餐,通常就在店裡的桌子旁寫功課。
那一天,我像平時一樣坐在店裡寫功課,坐在同一張桌子旁吃麵的男人問我:
「你讀哪一所高中?」
客人閒著無聊,經常會找我說話。除非我心情特別好,否則都會假裝沒聽到。
「你個頭這麼大,字怎麼寫得這麼淡?我建議你寫字時要用力一點,字寫得太淡,長大之後,別人不會信任你。因為別人會覺得你很神經質。」
我抬起頭。這個和店裡那些老主顧感覺明顯不同的男人看著我,筆挺的白襯衫上沒有任何汗漬,抹了油的頭髮也梳得整整齊齊。他沒有穿拖鞋,嘴巴也沒有被檳榔汁染紅。雖然他坐了很久,但面前那碗炸醬麵一點都沒減少。
「南山國中。」我回答說。
「你還是中學生嗎?」雖然蒼蠅圍著炸醬麵打轉,但那個男人似乎完全不在意,「我還以為你是高中生。」
說句公道話,我必須說,他說話的語氣並不差,相反地,他的聲音聽起來有點迎合我的味道。店裡有很多客人說話頤指氣使,但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男人說話的聲音讓我感到很不爽,所以我又低頭用原子筆繼續寫功課。
「你幫忙爸爸媽媽做生意,真乖啊。」
我沒有答理他,聽到他咂了一聲,我更討厭他了。
「他不是我們家的孩子。」阿剛的母親對他說,「是阿剛的朋友鍾詩雲。」
我察覺到炸醬麵的男人正不經意地打量我。
「妳老公呢?」
「誰知道啊。」阿剛的母親回答:「不知道那個王八蛋又死去哪裡了。」
店裡沒有其他客人,只有我們三個人。黑白電視開得很小聲。阿宏剛才溜出去後就沒再回來,不是在其他店裡和別人天南地北閒扯淡,就是拿了店裡的啤酒喝了起來,要不然就是去梁太太的理髮店理那頭根本還沒長長的頭髮。
阿宏對理髮店老闆娘梁太太有意思。我之所以知道這件事,是因為之前去理髮時,親眼看到阿宏對老闆娘毛手毛腳。阿宏沒有發現我隔著鏡子看他們,他把錢交給老闆娘時,趁機慢慢摸她白嫩嫩的手。理髮店的梁太太因為在工作時,不小心把梳子的尖柄戳到客人的眼睛,為了支付賠償費喘不過氣來,所以阿宏可能打算展開金錢攻勢,老闆娘似乎也欲拒還迎。
一陣奇妙的沉默。
那種渾身不自在的感覺,就像全班同學都知道某個只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正在相互偷偷使眼色。鍋子裡的熱水沸騰的聲音聽起來格外大聲。阿剛的母親攪動著鍋子,炸醬麵的男人怔怔地看著從天花板上垂下來的捕繩紙。十三歲的我知道這種時候就該識相地寫完功課,趕快走人。
所以,我就這麼做了。
「小雲,要回家了嗎?」阿剛的母親露出僵硬的笑容,「如果看到我兒子,叫他們乾脆別回家了。」
「明天見。」我把課本和作業本塞進書包,逃也似地衝出牛肉麵店,「阿姨,晚安。」
離開巴掌大的牛肉麵店,呼吸終於稍微順暢了些。一輪眉月掛在榕樹的上方。
走在人來人往的延平南路上,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阿宏的事。不知道是因為工作的關係,還是天生個性的關係,我爸爸總是滿嘴大道理。比起爸爸,我更喜歡飄忽不定、難以捉摸的阿宏,也更欣賞他那種及時行樂,不崇拜名牌高中、名牌大學、知名企業,雲淡風輕的生活方式。
「然後呢?」有一次,阿宏和我爸爸為孩子的教育問題爭論後,這麼問爸爸,「進了知名企業,娶一個好老婆,孩子個個有出息,以後可以讓你躺在高級棺材裡嗎?思庭,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這有什麼問題嗎?」爸爸反駁道,「能夠躺在高級棺材裡,至少代表日子過得不錯,不至於只買得起廉價的棺材。」
「那你的心呢?」
「那種東西,只要有點錢,就可以滿足了。」
「思庭,你真的這麼認為嗎?」
「犯罪的人,十之八九都是窮人。」
「難怪小默會結交那些壞朋友,」阿宏搖著頭,「我會祈禱台灣並不是每個律師都是像你這樣的冷血動物。」
他們是從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從很久以前,阿宏還是我爺爺的跟班時,他們就玩在一起了。阿宏來台灣之前,一個人在湖南流浪。
「那時候根本沒東西吃,」阿宏曾經回首當年,「因為軍隊三天兩頭闖進家裡,在我們老百姓眼裡,不管國民黨還是共產黨都半斤八兩,全都會搶走我們的糧食。我家有五個兄弟,我是老大,我大弟腦袋有點不靈光。我記得那是冬天很冷的日子。相較之下,台灣的冬天根本沒資格稱為冬天。那天,我下田去工作,我媽叫另外幾個弟弟殺了那個腦袋不靈光的弟弟。因為沒有多餘的糧食給只吃飯不做事的人,這樣就可以少一個人吃飯。幾個弟弟商量之後,決定用僅有的白米煮了飯給大弟吃。因為他們覺得這麼一來,大弟死了之後就不會變成餓鬼,至少可以當一個吃飽肚子的鬼。在大弟吃飽後,其他幾個弟弟就把繩子套在他的脖子上,吊在磨房的橫樑上。磨房就是把米和麥磨成粉的地方。我做完田裡的工作回到家時,就看到大弟吊在磨房。他雖然傻傻的,但心地很善良。其他幾個弟弟經常欺負他,但他總是啊哈啊哈笑得很開心。聽說另外幾個弟弟用繩子套住他的脖子時,他也啊哈啊哈地笑著。他的手被綁在身後,但聽說他很開心,可能以為大家在和他玩,還得意地說,即使綁得再緊,他也不會痛。我看到之後,馬上衝出家門,之後再也沒回過家。」
那時候,國民黨在中國大陸和共產黨打得不可開交,阿宏剛好被國民黨抓到,於是就當了我爺爺的勤務兵,也就是幫爺爺做一些打雜的事。那一年他十五歲。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戰敗,被趕到台灣時,他也跟著我爺爺一起來到台灣。爺爺當時是國軍的陸軍少尉,他的長官叫孫立人,在一九五五年企圖發動政變,卻以失敗告終。之前曾經聽爸爸說,孫立人打算在新竹幹掉蔣介石,結果爺爺在混亂中被殺了,孫立人之後被軟禁了將近三十年,阿宏卻在小南門賣牛肉麵。
小南門位在廣州街靠我們這一側。東西向延伸的廣州街被沿著中華路南下的鐵路軌道攔腰截斷,目前所有的鐵路都已經地下化,但那時候鐵軌都在馬路上,直達快車自強號和快車莒光號都會轟隆轟隆地從地面上的鐵軌駛過。鐵路的西側是本省人的地盤,東側有從大陸來到台灣的外省人生活的眷村。只有軍人家屬才能住進眷村,可以說,多虧了阿宏很久以前被國民黨抓到,所以阿剛家才能夠在小南門開牛肉麵店。
小時候,大人都不准我們去鐵路的那一側。阿剛常偷偷越過鐵路去找阿杰玩,一旦被他母親發現,就會用桿麵棍狠狠揍他一頓。阿杰是少數在鐵路這一側和那一側都吃得開的人。
阿杰的爺爺也曾經為國民黨打仗,但因為不是正規軍隊,所以無法搬進我們住的眷村愛國新村。阿杰家雖然住在鐵路的那一側,但並沒有讀那裡的鶴門國中,而是特地遷了戶籍,和我們一起讀南山國中。我們很難想像那些和本省人生活在一起的外省小孩那種整天都打打殺殺的日子。聽說有時候走去上學的路上就會被丟石頭,結果頭破血流地走進教室。阿杰可以自在地用國語和台語幹譙別人,簡直就像一團火球一樣揍本省人的小孩。別人都罵「幹你娘」,但阿杰經常掛在嘴上那句罵人的話古典又有氣質。如果我死了,會去好好操你的七代老祖宗。他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吐出這種其他中學生根本想不到的詛咒。阿剛讀小學的時候,把阿杰當神一樣崇拜。

走進我家那條小巷,李爺爺和郭爺爺坐在門口的籐椅上納涼。我叫了兩位爺爺的名字,向他們打了招呼。兩位爺爺也叫了我的名字。
「小默那件事的官司進行得怎麼樣了?」李爺爺開口問道,郭爺爺接著說:「要不要過來吃龍眼?」
「謝謝。」我從郭爺爺遞過來的塑膠袋裡拿了一顆龍眼,剝了殼之後放進嘴裡,「聽爸爸說,判了七年。」
「七年!」李爺爺扯著破嗓門大聲說話的同時,把龍眼的籽吐了出來,「殺了一個人,只判這麼輕嗎?」
「能抓到凶手就算不錯了,」郭爺爺數落著李爺爺,「殺了老葉的凶手到現在都還沒抓到呢!」
和這兩個老人家一起吃龍眼時,我才發現自己不太知道龍眼這種水果,於是就問了他們。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條作惡多端的龍,」李爺爺不停地丟著龍眼殼說了起來,「有一個很勇敢的小孩子叫桂圓,挖出了那條龍的眼睛,把牠打敗了。桂圓因為身負重傷死了,他的爸媽把龍的眼睛埋在地下之後,竟然長出了和龍的眼睛一模一樣的水果,而且吃起來很甜。」
「是喔,難怪龍眼也叫桂圓,」我把吃起來很甜的龍眼丟進嘴裡,「老葉就是葉哥哥的爺爺嗎?」
「小雲,你是幾年次的?」
「民國六十年次(一九七一年)。」
「那老葉被殺的時候你才四歲。」「難怪不記得了。」郭爺爺和李爺爺你一言,我一語地聊了起來。「老葉是我們的兄弟,是在大陸同生共死的刎頸之交,更是肝膽相照的哥們兒,他死了快十年了。他以前在迪化街開布行做生意,不知道是哪個畜生把他淹死在店裡的浴缸裡,一開始警察還四處調查,但最近根本連影子都沒看到——」
「那個凶手還沒抓到嗎?」
「應該抓不到了。」
郭爺爺嘆了一口氣,李爺爺氣憤難平地用手背捶著手掌,連說了好幾次「真是豈有此理!」
「小雲,惡有惡報這種話根本是騙人的。你要記住,這個世界並沒有這麼美好,也沒有這麼純潔,這種虛有其表的漂亮話根本行不通。」
我向兩位爺爺道了晚安,走回自己家裡。庭院裡的月桂樹開了黃色的花,就連巷子裡都可以聞到月桂的花香。每次深呼吸,就會不由地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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