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貍奴不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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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風捲江湖雨暗村,四山聲作海濤翻。
溪柴火軟蠻氈暖,我與貍奴不出門。」
──〈十一月四日風雨大作•其一〉,陸游
很多人或許不知道,「貍奴」既非「貍」也非「奴」,其實就是貓呀。
最著名的典故來自南宋大詩人陸游,有古代貓奴第一人之稱的他,憂國憂民卻也愛貓成癡,寫下不少貓詩,這首就是其中之一。
黃麗群文章已經卓然成家,散文文字瑰麗又犀利,小說則充滿令人不忍釋卷的離奇之美,而這幾年,竟也不知不覺確立了牢不可破的「貓奴」形象。這本睽違四年多的散文集,便天外飛來一筆地選用了這個靈動的書名。
儘管不輕易下筆為文,四年多來累積的文字篇篇精采,十分可觀,全書將主張隱隱相近的作品分類為一輯。輯一的「獨坐」定調了熱愛獨處甚至宅居的哲學,她坦言寫作大多時候很痛苦,並不快樂,也並不享受,因為「寫作就是像瘋的一樣自己為自己穿上束縛衣,在精神的密室中爭戰矛盾廝殺,攻擊思想,掠奪意義,但是,做為一個人,我以為,與世界單打獨鬥是種高貴的練習。」
輯二「犯口舌」寫盡了吃點什麼,喝點什麼,說點什麼骨鯁或帶刺的話,吞吞吐吐的人類生活。由文字引路嘗點美味,更令人口舌生涎,就像她說的:「感覺只有寫出來的,真能見色聞香得味。」
輯三「驛馬衣祿」難得地談一點時尚,難得地談一點作為女性的生命經驗,也有旅行和遊戲之樂,品賞聲音感官,聲色犬馬皆在紙上華麗展開。接著也在「拜文曲」一輯裡寫下不少讀書看電影的想法,聊聊文學獎,偶爾「在紙本書當中講紙本書的壞話」。如果你也喜歡在書中有享受一種對比於網路世代倏忽放慢的速度感,那麼絕對不能不一起來埋首當當書堆中的鴕鳥。
「近人情」一輯中許多篇章相對短小輕靈,也是從未刊載在媒體或副刊上的私房臉書好文,生活小事與人際的各種碰撞,得見「生活之骰偶爾擲出這一面」,不就有喜有悲,有讚歎也有看破。最後一輯「須彌芥子」,作家選擇在一般被認為需要壓軸的位置,放些更小的事,以此祝福讀者,納須彌於芥子,見芥子知須彌,並且了悟,「活得像一片口香糖」,也沒什麼不好。
作者簡介
生於台北,政治大學哲學系畢業。曾獲時報文學獎、聯合報文學獎、林榮三文學獎、金鼎獎等。散文作品連續七年入選台灣九歌年度散文選,另亦入選台灣飲食文選、九歌年度小說選等。著有散文集《背後歌》、《感覺有點奢侈的事》、小說集《海邊的房間》,採訪傳記作品《寂境:看見郭英聲》等。
目次
輯一 獨坐
與世界單打獨鬥
疊疊樂般的地獄與天堂
全家不是你家,銀行才是你家
在十二月
理想的老後
一個人走,如帝王的夢
輯二 犯口舌
如果在冬天,一座新冰箱
半糖半冰
吃水蜜桃
羊刃駕殺
舌頭的事
趁熱吃
生為我媽的孩子,我很抱歉
輯三 驛馬衣祿
帶你媽去玩
人類心愛的少年
宅的遊戲
末梢開花
現在還談皮包嗎
雪灰堆
台北街巷
銀聲音
輯四 拜文曲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做一個沒用的人
「本書還有很多重點,不過我忘記了」
契訶夫與他難言的愛情
玻璃的蘆葦並不動搖
關於文學獎的一點回憶
一點神祕
沒有遠方的時代
戲與戲與戲
哥吉拉沒眼神
成角兒的雞毛撣子
我真喜歡《七武士》
兩種恐怖
輯五 近人情
後來怎麼了
寶石的時刻
中年只是不可能
人類前途堪慮
喜歡說明書
生活之骰偶爾擲出這一面
蛋與牆
跟別人有什麼關係呢
熊的故事與雞的故事
輯六 須彌芥子
小小的大事
小敘事
活得像一片口香糖
最後的末代將軍
【代跋】
大命運上的小機關
書摘/試閱
活得像一片口香糖
這是不解煩渴也不止飢的東西,不冷不熱又不天然,無所謂滋味,自作自受一點津液,連街路的小食也算不上。事前知道它始終是空虛,事後唾吐無所置用的渣滓,不足稱為小物。非食非物,沒有什麼人,也沒有什麼時間與場合,必須對這件事認真,永遠不必認真,像忽然被鬼神夾入睡眠資料中一層墊檔的夢。口香糖就是這樣比小更小比瑣碎更瑣碎的事,小道中的小道。
偏偏就想講這樣的事。雖然女性談細瑣又質地偏於軟的題目,格外容易被雙倍地嗤之以鼻;雖然身屬一個把強鄰黑影當被子蓋的國度,還嫌小確幸小確幸地被譏嘲得不夠嗎,自己都感受頹唐。
然而一切也正是為了它的不當一回事,為了它命中註定面對威勢的犬齒咀嚼,為了它本質裏一種大費周章的涼甜虛空,為了它有種很小很拮据的柔軟與延展;為了它在可觀的產值中(台灣這樣彈丸之地,每年十幾二十億台幣地吃着,北美及至數十億美金),包含一種極端的意義上的廢。
種種種種,常覺得自己活得像一片口香糖:例如說,就算一覺醒後,再沒有這東西,都完全不影響世界演奏他的進行曲吧,《不可能的任務》裏的口香糖炸彈就換做一副隱形眼鏡,80年代台灣橫空出世的意識形態司迪麥廣告改成銷售衛生紙也並不違和。個體的命運就是這樣的事。
像口腔肌肉的拋棄式跑步機似的,口香糖也跟健身房一樣徹底表現當代生活閒置與棄置的一面。它的各種豐富都不為提供生存熱量而存在,不為味覺的細緻審美而存在,不具備菸草或檳榔的刺激性,它最接近加法的兩個效果都來自於減法的抵消:抵消不宜的體味,以及存在的無聊。特別在於無聊。有陣子我常嚼口香糖,完全是為了找件廢事做着,咬牙切齒地對付時間,把白茫茫的分秒嚼出空蕩蕩的甜;戲劇也常利用這啪嘰啪嘰做無用功的小細節演繹某類活得輕慢的角色。那是出於無奈的輕慢。挪威哲學家Lars Svendsen說無聊是現代人與現代性的「特權」,18、19世紀之前,如果不是僧侶或貴族,如果不具備相當的物質與階級基礎,想體驗生存的無聊感都還沒有你的份。所以人類嚼食藥用樹膠的歷史固然久,但20世紀開始化工大量生產的口香糖,才完全是這時代眾多世人(當然包括我)「吃飽閒着」濃縮的形象代表。
但據說過去五年,美日等地的口香糖銷量忽如懸崖落馬,一山還有一山低。是大家忽然精神健醒了嗎?忽然就唇齒芬芳了嗎?好像也沒有。新聞報導將其歸納為某種奇異的第一世界現象,「在崛起中國家如中國與巴西,銷量持續成長,但已發展的先進國家裏,嚼食口香糖的習慣似乎一去不回」,有個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推論是:口腔芳香用品之變化與發達,侵略了口香糖曾在21世紀初達到最雄強的市場。但我也懷疑有原因是智慧手機讓對抗無聊這事出現更大的精神位移,如果回頭參照,例如美國吧,過去五年智慧手機在全美成年人口裏的持有率,恰從2011年的35% 直升到2014年的68%,平板裝置由2010年的3%暴漲至45%。推播,小遊戲,照片,6秒影片,新聞快訊,即時通信,社群媒體通知,都是源源不絕虛擬即棄一時口甜的小膠塊,無差別堵塞着你有用與沒有用的時間,照道理而言,現代人存在的無聊自此不該再成問題了吧。照道理而言。
不過現實中能擊退惡的往往不是善而是更加的惡。制伏無聊的,原來也不是重新繪製意義格線,而是更龐大更擅於裝忙的紊亂,是鞭炮般喜氣洋洋的索然,資訊抽搐的電脈衝成為它自己的永動機,從此沒有最無聊,只有更無聊。
吃剩的訊息渣,嚼過的口香糖,令人最沮喪部分在於那結果。變成灰的。僵硬了。光滑渾圓吐出來被指尖捏出髒髒濛濛的指印,像銷量下滑那樣都代表第一世界裏小奸小惡、不必發動同情的煩惱。把它沾結在小女生的長頭髮上,補習班的長桌底下,公園椅子,最爛是計程車門內側開門把手旁那個着力的小凹槽裏,有次這樣黏到手上,頓時竟有點開悟似的,好像愈介意雙手衛生的人就愈容易招來髒東西。西雅圖有個讓我感到超級可怕的觀光景點,是90年代以來無數觀光客紛紛將嚼過的糖渣黏在一堵街牆上成為獵奇觀,七彩十色,刻意為之的牽扯線條,遠看是有點像一幅Pollock,光看照片都令人神經質幻覺出異味或覺得要被傳染流行性感冒。這種因人我親疏體感界線產生的嫌惡心很有趣,乍想理所當然,但絕對不理智,我們總直覺陌生人的體液必然比自己更穢惡,更危險,更多一點細菌,事實卻當然未必。科學知識因其客觀有據,反而有助於鞏固許多不怎麼科學的主觀信念,似乎是說,人的各種道理最後總會歸結成一種沒有道理。
像一直吃着每一種口味都有模有樣的口香糖。然後又一直吐掉。
這樣一說,忽然記起其實也有件這樣的事。很久沒想起來了。
多年前我與G初識,在市區進行誤點的晚飯,大雪沉重之夜,人們都留在家,酒館整晚又鈍又慢像一條冰河,漢堡玉米片捲心菜沙拉吃得人很呆滯,便說不如開車去附近郊山小丘看看雪跟林子。離開卡座時我一邊纏繞圍巾,一邊看見G經過櫃檯向酒保小聲要一片口香糖。
此前他並沒有這習慣。那瞬間我腦子有點閃爍,好像知道了什麼其實也不太知道的事,暖氣烘得我昏頭昏腦地就跟在後面接着也討了一片。
很奇怪,下雪時大自然特別地嚴肅,星月遠遁,鳥獸息交絕遊,松樹們都立正,天地有迎接的氣質。山裏許多路段不備照明,必須開遠光燈,平時宏亮的光線此時幾乎是竭盡全力,非常困難推開一路瀝青那樣黏稠的黑夜,車子經過又流攏回來。我不記得在那條路上聊過什麼或電台放了什麼音樂,但記得前後與對道一輛車都沒有,記得口香糖一點一點糖質放盡,一秒一秒萎縮成小小的死膠。在舌根作梗,口感討厭。
因為實在太暗,最後只能遇見稍微開闊的地方就隨便停下車,一側是白雪覆蓋的黑林子,一側在遠景中飄飄蕩蕩是城區一角燈火。半認真討論有沒有可能一隻鹿跑出來的同時,也就非常自然地親吻了。那是彼此認識接近後初次的吻。或許是雪天氣也或許是檸檬薄荷留下的嗅覺,一切很安寧,很悠久,很不複雜。如果吻這事也有什麼最抵本真的理型(像法國那個世界公斤原器Le Grand K),那我想這個很接近了。
當然,你大概也像我一樣,看見他傾身從酒保手裏抽一片口香糖的時候,已經猜到G已決定要在這個晚上親吻女孩,渾渾噩噩跟着要一片,也是直覺提出了回應。這漫長綢繆的先行。我想,如果當時拿來的是口氣清新錠,口含片,或是紅白條紋的薄荷硬糖,甚至是時髦餐廳洗手間裏常備的迷你漱口水(可怕!),一切就會非常非常地不對勁。必須是口香糖。
看起來,若是一覺醒後,真的再沒有這東西,也會有點迷惑悵惘。
日後,雖然不是沒有一些折騰,再過後仍能做朋友。上次見面,都老很多,雖然還沒完全變成渣滓,畢竟大家又是被多咀嚼咬磨了幾年,人生的甜份再低了一點。一個中午約去吃了意大利菜,都是香料與蒜與橄欖油,餐後送上來那種薄荷味涼口硬糖,不過是藍白條紋。我們邊散步邊拆開來吃,我莫名感到有趣,微笑了,走了一段,擁抱作別,說下次見下次見。
然而這也又是幾年前的事了。
我常夢見自己回去那城那國家,劇情套路都是一陣鬧樂亂忙半天,等到離開前夕才拍腦袋想到應該打個電話給G告訴一聲我來了,但已沒有時間見面。重播的夢境我一般有自己八九不離十的梳理,唯有此件,不解其意,黏在腦葉夾層,揪不完全乾淨,放着不理讓它自行乾燥,又些許不自在。有過的事大多為難,除非像西雅圖那堵牆髒得令人生理性地本能起噁心,那麼,真可以說吐就吐的,真可以一口吐乾淨的,其實並不很多。活得像一片口香糖,放棄營養的責任,帶着錯覺的清新,講起來好輕好輕,但若深究到底,真正去深究到底,也是不那麼容易的吧。更何況,又在這半哀半樂的年紀。
與世界單打獨鬥
我並非有意識地開始寫作,這句子聽起來很怪,好像患夢遊症或鬼上身(雖然說的確,任何創作活動多半有夢遊或鬼上身的成分),但你明白我的意思。從小我是班上那個不說多說不動強動的女生,是那個寫國語作業勝過製作美勞或做實驗的前十名,是那個讓家長安心參加家長會的小孩。凡事最多也就是在課本上亂塗鴉或者懶得抄筆記。學期末成績單上一般有四字點評,每年我收到的都是些簡直不知在說誰的「循規蹈矩」「溫文儒雅」「知書達禮」;當然偶爾忘了帶手帕衛生紙,也會被竹條抽手心,被抽過手心也會大發恨願:「以後我也要當老師,你小孩就不要被我教到,我天天打他。」
就是這樣一般般地長大的,因此實在難以解釋為何會走在這條不算康莊的道路上。或者也可以說根本沒想過自己要去哪裡。我明白世俗價值長著一張怎麼樣的嘴,我合理而小心地滿足它的牙齒,得以避開大部份的咀嚼或唾吐,想一想它對我也還不錯,也有一些趣味,未必都是厭倦,但我內心不帶什麼表情。英文有時說:「Life is a bitch.」(生活是個賤貨),現實種種之於我而言也是個賤貨,我們彼此皮笑肉不笑,我們彼此各取所需,一概貌合神離。
然而在這不關心又深深無可避免之中,有一天我忽然發現,也有一件事,也有一種方式,讓世界無從介入,不可介入,即使是人類侵略性這麼強的同類都難以剝奪,無論是敵是友都只好隔岸觀火,這件事叫做創造,它最原始的形式是生殖,以自己的基因造出新機體,攜帶各種最微小徵兆在時間裡漫長地傳遞或突變,世界上畢竟不會有同一張臉,不會開同一簇花,但它們的訊號一直都在,堆成人類生活神光離合的沙丘,成為三千年後一念想,五百年後一回頭。我想,包括寫作,任何創作活動,無非都是這樣一件事。
◎
那是1997年,網際網路行世未久,google 要一年後才成立,facebook 七年後才草創,筆記電腦是非常貴的商務用品,擁有行動電話者十不過三四;我剛上大學,選讀哲學系,上過幾個禮拜的課後發覺不大有興趣,學校與同儕規規矩矩,沒什麼不好,但我與環境之間似乎也無話可說。
我常常翹課,應該說是幾乎不去上課,六年來書念得很支絀。沒錯是六年,因為中間為了避免成績太差遭到退學,技術性地休學過兩次;同屆同學碩士都讀完我才領到大學畢業證書。說起來也是少壯不努力,日後想想也有點後悔,那時若用功一點今日學問也不至於這麼差。六年過去我就是無系統勉強讀了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在家裡上網,東看看西看看,偶爾打開電腦的純文字記事簿寫點東西。那總是在半夜,電腦鍵盤敲下去一鍵一響都是黑影踩涉腦海的震動音。寫了有時會張貼給認識的朋友看(例如當年還在遠流出版社工作、才三十出頭的傅月庵先生。我們也是「網友」起家的⋯⋯)有時也未必,一個檔案開始了,完畢了,隨手輕飄飄覆在電腦桌面結束這一回合。
說起來,寫作上我與同輩相對算是非常晚熟,歷程也短,簡直雜亂無章,沒有師門或背景可言,也不曾參與青年的文藝活動或因此認識互相開啟知覺的朋友。的確是網路這東西製造了破口,某程度抹平舊有的線性傳承結構,也接受了一個像我這樣常在狀況外的自了漢。2000年傅月庵慫恿我把大學幾年的稿子交給他出版,出了之後我自己也是撂爪就忘,繼續瞎混,畢業,進入職場。業餘時間一點一點地寫,有一搭沒一搭胡鬧三五年後心中茫然,試著把手上寫的小說稿子投給文學獎,運氣很好得到幾次,比較明白這之間技術上的操練不是全無結果。就這樣直到現在。
◎
然而寫作這整件事,是可以像此時此刻如此「被詮釋」「被寫作」的嗎?這兩年因應一些邀稿場合,的確寫過一兩次這類稿子,但只是愈來愈懷疑,愈感到徒勞,也很心虛。我一路寫得其實不多,過去十多年也一直有正職工作,之所以未敢選擇成為全職的寫作者,其中一個原因是我不認為讀者或市場在供養或支持創作者上有道德義務,那麼,作為一個基本的個人,入世,盡力理解世人與世人的行事(不管喜不喜歡),以及保持自立的能力和條件(不管需不需要),在我而言或許是比獻身於創作更優先的事,同時我也沒有膽量在物質上陷入過於不安或依賴的狀態。做一個依賴的人實在過於大膽。近年我對「專職/職業創作者」的「職業」有比較不同的理解,既然稱為職業,就代表有老闆,它或者是國家,或者是讀者,或者就是自己(當然也可能混合持股啦)。我既選擇了自己,那麼,分身賺點錢自行贍養之,似乎也是合理的吧。
另一個原因是生活完全抽空現實空氣,或許並非好事。創作不能被「養」得太好,太安閑,太尊貴;但也不能太折損,太潦倒,太孤絕,像小說或電影藝術家窮到吃土,沒有暖氣,每天只喝一碗清湯粥,被房東趕出去,一隻眼睛已瞎,牙齒掉好幾顆,最後支離病骨燃燒出作品如流星壯絕衝擊地球的沖天燐火⋯⋯大概因為這典型的想像既充滿奇麗戲劇性,又具備安全的滿足感,實在難以割捨,畢竟別人的犧牲總是最有參考價值,導致創作者常擔心自己若不忍痛吃苦反而成為一種倫理缺陷,但或許⋯⋯健康好一點也沒關係吧,生活條件穩定一點也沒關係吧,讓生命慢一些長一些,持續地去抵觸,去愛去恨,去記去忘,去成為一根尖刺,但也去成為一場擁抱。
所以最大難處對我而言,大概是如何不斷調度各種現實條件,找出適切的抵抗位置,持續地代表自己向世界頂嘴。向世界頂嘴並不意謂不斷反射地即時地對各種現象發言(啊這臉書時代),它其實極可能非常沉默,是意志裡一磚一瓦的築堤,只為了預備抵抗某一天某一刻忽焉而來的滅頂與侵略。創作者常常抵抗,問他們抵抗什麼?各種答案,威權或極權,不認可的價值,庸俗,慣性,遺忘,其實都是殊途同歸逆賊反亂捉拿現世破綻的一份心。是不安於室,就出門在天地的夾縫裡站出一個疙瘩。
每個有機個體終究經歷的是剝極不復的過程,時間真少,性命真短,人類生活真孤獨,意義太虛空,因此我想以我而言寫作其實也沒有什麼玄而明之的道理,無非就是在各種可能時候,全力爭取一點不為世人世事所縛的口吻,爭取一種堅硬態度,誰也幫不上忙,誰也不必幫忙。大多時候那當然很痛苦,並不快樂,也並不享受,因為寫作就是像瘋的一樣自己為自己穿上束縛衣,在精神的密室中爭戰矛盾廝殺,攻擊思想,掠奪意義,但是,做為一個人,我以為,與世界單打獨鬥是種高貴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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