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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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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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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翻譯超過二十五種語言、全球熱銷百萬冊,演化生物學大師理查.道金斯成名著作
.《衛報》非文學類百大好書
.英國皇家學會評為「最有啟發性的科學書籍」

我們都是求生存的機器――機器人的化身,暗地裡已被輸入某些程式,用來保養這些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道金斯

基因極度自私。

它為了達成複製自己的目的,把我們這些生物當作機器人,
暗地操弄著我們求生繁殖,演化出各種行為,舉凡:
雌性會慎重審視追求者、雄性必須搶地盤才受青睞、
布穀鳥幼雛會把養父母的蛋扔下樹、
幼鳥餓了會哭叫、雄鹿長出美麗的叉角、
瞪羚看到敵人會跳高示警、猴子彼此抓蝨子、
乃至蜜蜂分工合作的社會生活,
都是自私基因的產物。

不過,基因沒有意識,怎麼能夠既「自私」又「合作」呢?
道金斯藉本書告訴我們,這些無關好壞、無關對錯,
都是天擇的結果。

然而,基因也讓人類發展出能思辨的大腦,
使得地球上只有我們可以擺脫基因的控制。

作者簡介

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演化生物學家、英國皇家學會會士,為世界知名的科學作家,每一本書都暢銷,且經常在各大媒體討論、評論科學的各個面向。道金斯的暢銷著作中,《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 1982)次之。此外,《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 1986)與續篇《攀登不可能的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 1996)都是演化生物學的入門書。

作者序──我們都是機器人的化身!
讀這本書要像讀科幻小說,因為我寫的時候就是希望它充滿想像力。但是本書可不是科幻小說,而是實實在在的科學。雖然「真實的生活比小說的劇情更神奇」這句話聽起來有些陳腔爛調,但正好表達我對事實的感覺。
我們都是求生存的機器──機器人的化身,暗地裡已被輸入某些程式,用來保養這些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這是個如今仍然令我心驚膽寒的事實。雖然我已經知道這個事實多年,卻仍然沒法完全接受它。我有個想法:拿這個真理來嚇嚇別人,或許可以得逞。
像神祕故事一樣引人入勝
我在寫這書時,希望有三種讀者來探班,現在我將本書獻給他們。
首先是一般的讀者,也就是外行人。為了易讀,我幾乎完全避免了深奧難懂的術語,而多用自己定義的特殊字眼來表達我的觀念。在此順便提一下,為什麼我們不把所有期刊中大部分的專業術語都簡化呢?雖然我假設外行人沒有專業知識,但我可沒假設他們都是傻瓜。如果有心的話,任何人都可以把科學普及化。我已盡力嘗試在不失精髓的情況下,用非數學的言語闡釋一些細膩又複雜的觀念。我不知道在這方面是否成功,也不知道能否達成另一野心:嘗試讓讀者覺得看這本書看到欲罷不能,而且是個很好的消遣。
我一直感覺,生物學應該可以像神祕的故事一樣引人入勝。因為神祕的故事正如生物學一樣包羅廣泛。我很惶恐的希望,我能充分表達本書主題的刺激性。
我第二個假想的讀者是專家。他對我某些解說的比喻和數字,竟然批評得喘不過氣來。他最喜歡的措辭是「除了……」、「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和「哼!(不屑的嘆氣)」。我會專心聽他說話,甚至為了他而重寫一章。可是到頭來,我還是要用自己的方法來說故事。這位專家當然不是百分之百滿意我的處事方法。但我還是希望他可以從書裡發現一些新鮮事,或是替已經熟悉的觀念發現嶄新的詮釋;可能的話,也刺激他產生新的看法。
如果這樣的期許還是太高,那我希望至少他們無聊時可以翻翻。
我心中的第三種讀者是學生,那些正從外行人邁向專家的人。如果他還沒決定將成為哪一行的專家,我想鼓勵他們考慮進到我的本行──動物學。念動物學除了「有用」和動物很可愛以外,還有一個比較好的理由。這個理由是:到目前為止,動物是最複雜且設計得最完美的機器。如果你同意我的理由,那就很難理解,為什麼大家都跑去念其他的科系?對那些已經投入動物學的學生,我希望這書對他有一些學習價值。但是他一定得再去研讀我所參考的原始文獻和工具書。
如果覺得原始資料難以消化,或許我那些非數學的解釋有點幫助;也就是說,你大可以把本書看作前言或注腳。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只考慮到這三種讀者,當然是不夠的。我只能說,雖然我一直擔心這件事,但這些擔心比起我為本書所花的心血,顯然是不成比例的。
道金斯
一九七六年

再版序──新思想在燃燒
《自私的基因》一書出版十二年來,主旨已成為教科書的正統思想。
過程是十分弔詭的,不太簡單;書剛出版時並不被評為革命性的書,後來卻贏得完全相反的看法,再到現在成為正統的思想。讓我們不禁要問,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相當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一開始書評都對本書很滿意,而且也不將它當作具爭議性的書。經過幾年卻漸漸生出爭議,竟被廣泛認為是一部偏激的異端主義作品。但是,當本書被稱為異端主義的「美譽」逐漸升高後,幾年下來,「內容」似乎又不再令人覺得那麼極端,而愈來愈為人所接受。
看待達爾文理論的新方法
「自私的基因」理論是達爾文的理論,雖然他不曾從這觀點來表達,但我想他應該會贊同我的觀點。實際上,這是正統的新達爾文主義(neo-Darwinism)的邏輯延伸,而以某種新形象來表達。它從基因的眼光來看本性,而不著眼於個體。它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而不是另一個不同的理論。在《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一書的前幾頁開場白,我曾用奈克方塊(Necker cube)的隱喻來解釋。奈克方塊是在書面上是個平面的圖形,但讓人感覺像是個透明的立體方塊。
當你注視它幾秒鐘,它會換成另一個不同的方向面對著你(你會看到方塊的頂面)。再繼續注視得久些,它又會轉回原來的方塊(你看到方塊的底面)。兩種方塊與我們視網膜上的線條訊息都是相吻合的,所以我們的大腦也很樂意輪替這兩種方塊的影像,兩者並沒有不同。
我的重點是,看天擇有兩種方式,從基因的角度或是從個體的角度。如果了解得很恰當,那它們是相等的──也就是對相同真理的兩種觀點。你可以從一種角度跳到另一種,但仍然是相同的新達爾文主義。
現在我認為這樣的比喻太謹慎了。科學家最大的貢獻,與其說是提出新理論或揭開新事實,不如說是發現以新的方法看舊理論或事實。奈克方塊的模型是誤導的,因為它暗示兩種觀察的方式一樣好。更確切的說,那種比喻只對了一半,因為「角度」不像理論,無法以實驗來判斷;而無法以實驗來判斷,就表示無法利用我們熟悉的對錯標準去判斷。不過在最好的情況下,改變眼光可能可以達到比理論更高的境界。它可以推向全然的思考狀態中,許多令人興奮而且可試驗的理論因而產生了,且無法想像的事實也會揭露出來。但奈克方塊的比喻完全缺乏這些;它只抓住視覺跳躍的概念,卻無法判斷價值何在。
我們所討論的並不是如何跳到相等的觀點,而是更極端的情況:讓整個形象都改變!
我不敢說,自己在這方面有何淺見。然而因為這樣,我更不想將科學和「科學普及」作明確的劃分。想要解釋那些僅出現在技術性文獻上的概念,是一門很難的藝術,它需要深入的語文技巧和啟發性的比喻。但如果你使力創新語言和比喻,最後肯定會有一番新看法。就如我剛才談過的,新穎的看法本身就是科學界原創性的貢獻。
愛因斯坦絕非通俗科學作家。但我常常猜想,他生動的比喻對他自己的思考,要比對我們這些人的幫助還要多──愛因斯坦為了能生動比喻而進行的思考,不也助燃了他創造的天分嗎?
從基因的角度來看演化
一九三〇年代早期,費雪(R. A. Fisher, 1890-1962,英國族群遺傳學家、統計學家)和其他新達爾文主義的偉大前衛人士,就說明了達爾文主義基因角度的觀點;到了一九六〇年代,漢彌敦和威廉斯又有更詳細的解說。他們的洞察力獨具眼光。但我覺得他們的解釋太簡明,勁力不足。
我相信,更深入而成熟的解釋,可以將生命的細節放在心中或腦中的正確方位。我一直想寫這樣一本從基因的眼光來看演化的書。書中會把例子集中在社會的行為,以糾正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滲入達爾文主義的群體選擇主義(group-selectionism)。
機會來了,一九七二年因為英國工業抗爭導致停電,中斷了我的實驗研究,我便開始寫這本書。寫了僅僅兩章之後,不巧燈火管制結束,我的寫書計畫就擱在一邊;直到一九七五年,我有一年休假,才又拿起筆來。那時書中的理論也擴展了,特別是因為梅納史密斯和崔弗斯的貢獻。我現在才了解到,那時正是許多新觀念正在醞釀的神祕時期。我當時寫《自私的基因》就有些像得了一場興奮的高燒。
創意獨具的新主題
牛津大學出版社找我出第二版時,他們堅持不需要革新,不需要擴大內容,不需要逐頁訂正。有些書在他們的觀念裡是需要相當修訂的,但《自私的基因》不是。不過我還是作了增補。
本書第一版在撰寫時,模仿了當代充滿朝氣的特質。那時國外正濔漫著一陣改革的氣息,閃爍著詩人華茲華斯(Willam Wordsworth, 1770-1850)那充滿著愉悅的黎明。到了這第二版時,受時代的影響更深了。新發現的事實豐富了它的內容,複雜和謹慎則成了它身上的標記,而且仍實話實說。還有全新的章節,探討切中時機並具創意的主題,以帶動革命開端的新氣氛──這就是第十二和十三章。
我的靈感是在新舊兩版之間的幾年,受這領域的兩本書所啟發的:愛梭羅德(Robert Axelrod, 美國政治科學家)所寫的《合作之演化》(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提供了我們對未來的某些期望;及拙作《延伸的表現型》,因為它填滿了我那幾年歲月,並且因為它可能是我寫過最好的一本書──它的確值得我這麼說。
「好人會出頭」(Nice guys finish first)這個標題是從《地平線》(Horizon)電視節目借用的。這節目是我在一九八五年英國廣播電台(BBC)推出的,是一部五十分鐘的紀錄影片,內容從賽局理論的方法探討合作演化。這部影片與另一部《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都是同一位製片──泰勒(Jeremy Taylor),對他的專業,我致以崇高的敬意。從這個主題的處理已顯明,《地平線》的製作群已脫胎換骨成了高級學術專家,他們製作的一些節目在美國也可以看到,但常常多加了一個「新」(Nova)字。
第十二章所要感謝的,不僅是章名借自那部紀錄片,也要感謝泰勒和《地平線》的同仁,讓我有與他們一起密切工作的經驗。
道金斯
一九八九年

目次

作者序 我們都是機器人的化身! 道金斯
再版序 新思想在燃燒 道金斯

第一章 為什麼我們是人?
第二章 複製者傳奇
第三章 不朽的雙螺旋
第四章 打造求生機器
第五章 生存策略
第六章 基因的自私算盤
第七章 動物早懂得家庭計畫
第八章 母親你真偉大
第九章 愛情遊戲
第十章 你幫我搔癢,我幫你抓背
第十一章 自私的「瀰」
第十二章 好人還是會出頭!
第十三章 基因無遠弗屆

附錄
譯後記 趙淑妙
名詞注釋
延伸閱讀

書摘/試閱

是自私還是利他
時至今日,演化論就跟「地球繞著太陽運行」一樣,已經普遍得到接受,但是達爾文這項革命性理論的應用範圍,卻還有待推廣。「動物學」在大學中也還不算一門主要的學科,甚至決定選修該學分的學生,在事前也多未明白它的意義。在哲學及其他人文科學的學科裡,至今所講授的,還好像這世上未曾有過達爾文這人似的。
無疑的,時間將會改變這一切。但不管如何,本書無意再對達爾文主義廣泛探討了;這本書將要探究的是,演化論對某些特殊論點所造成的影響,尤其是想探討「自私」(selfishness)和「利他」(altruism)兩者的生物本質。
姑且不說學術上的趣味性,這個主題在人文層面上的重要性是很明顯的。它涉及到我們社會生活中的每一面:我們的愛與恨、鬥爭與合作、施捨與偷盜、貪婪與慷慨。這些都是勞倫茲(Konrad Lorenz, 1903-1989,與丁伯根同獲一九七三年諾貝爾生醫獎)的《鬥性論》(On Aggression)、亞得利(Robert Andrey)的《社會契約》(The Social Contract),與亞伯艾比斯菲德(I. Eibl-Eibesfeldt)的《愛與恨》(Love and Hate)所訴求的焦點。
很不幸的,這些作者都徹底搞錯了。他們的錯誤在於誤解了演化的進行方式。他們做了謬誤的假設,以為在演化進行當中,物種(或群體)的利益比個體(或基因)來得重要。蒙塔古(Ashley Montagu,人類學家)會把勞倫茲視為「主張『大自然兩手血腥』(nature red in tooth and claw)的十九世紀思想家的直系後裔」,其實很諷刺,因為就我個人對勞倫茲所持演化觀的了解,他其實跟蒙塔古一樣不認為「弱肉強食」是自然界唯一的規則。至於我,倒是跟他們兩人都不同,我相信丁尼生(Alfred Tennyson, 1809-1892,英國詩人)的名言「大自然兩手血腥」,對於現代人所了解的天擇(natural selection),恰是很好的總結。
基因極度自私
本書所要討論的主題是:我們及其他所有的動物,都是由自己的基因所製造的機器。但在進入討論之前,我想簡要的澄清我要討論的問題是哪些,而不想討論的又是哪些。
比方講吧,假如有一個在芝加哥幫派裡的人,享受既富有又長命百歲的生活,我們就會猜想他可能擁有以下幾種特質:心狠手辣、快槍手、善與達官顯貴交朋友。這些猜測都不是絕對沒理的推論,因為如果你知道他如何在江湖發跡和存活,的確可以針對這個人的特徵做某些臆測。
同樣的,我們的基因在高度競爭的世界中,也已存活了數百萬年,就憑這一點,就足以去推想基因有哪些特質了。
我所要強調的是:成功的基因有個主要的特性,就是「極端的自私」。基因的自私本性,往往會在個體行為上表現出來;然而,我們會發現特殊的景況下,動物個體的基因會借用有條件的利他主義,來達到它本身自私的目的。
前句「特殊的」及「有條件的」,是很關鍵的詞。舉例來說,可能很難令人相信,「博愛」和「所有物種的福利」這兩種觀念,其實沒有任何演化上的意義!
此事無關道德
現在我切入第一個觀點:我絕不是在演化論的基礎上談道德,我只是討論物種如何演化而已,而不是討論在道德上人人應該如何舉止。
我特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我正置身於可能會被極多人誤解的危險,這些人並不能分辨哪些才是正確的觀點。我認為人類社會若只是奠基在一般無情自私的基因法則上,那這個社會將是很汙穢的。不幸的是,無論我們多惋惜某件事,卻無法使它不成為事實。
這本書著眼在讀來有趣,如果你想從中抽取些許道德規範,那麼就當本書是個警告吧!我想警告你,如果你想(其實我也想)去建立一個大家都樂意合作,而且大公無私的追求共同好處的社會,那你就錯估了生物的天性。所以我們得努力「教導」如何利他和博愛,因為我們性本自私。同時也要了解,我們身上自私的基因在想些什麼,因為這樣至少有機會去攪亂它們原始的設計,而這是其他物種永遠辦不到的。
站在教導的立場討論這些觀點時,若你以為基因的遺傳特徵,是固定而且不能修改的,就大錯特錯了。基因也許教我們要自私,但我們不必完全遵照它的吩咐。只是,假如天生就有利他基因的話,行善就不會那麼難學了。
在動物界中,人是最獨特的,因為人相當受制於文化,以及由學習和傳承而來的影響。有些人可能會說:文化對人類太重要了,基因(不管自私與否)和了解人類的天性,實在是不相關的。但有些人卻持相反的看法。不論是贊成或反對,全取決於你所持的立場──也就是先天或後天,何者決定人類的本性。
人之異於禽獸?
這導入了我在這本書的第二個觀點:我不想激起「先天、後天」這種截然不同立場的爭辯。當然在這方面我有意見,但我不會去表白。不過,某些文化所隱喻的觀點,我會在第十一章提出一些看法。
假如基因對於現代人的行為真的毫無影響,假如我們真的在這方面有別於其他動物,那麼我們還得問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是什麼法則使我們到最近才異於其他動物?假如人類真的並非我們所想的那樣「例外」的話,那我們更應該去探究,到底這法則是什麼!
本書第三個觀點是:不描述人類或任何其他動物的詳細行為。我只在舉例說明時才會用到實際的行為細節。我也不會說:「假如你注意狒狒的行為,你會發現牠是自私的;那麼,人類的行為可能是自私的。」這與我所舉的芝加哥幫派分子的例子,在邏輯上完全不同。我的邏輯推論是:人類與狒狒都是天擇下的產物;假使你注意自然界中天擇的運作,似乎可以說,天擇下的任何產物都應該是自私的。所以我們可以預期:當我們觀察狒狒、人類或其他所有生物的行為時,這些行為應該都是自私的。
如果我們的預期是錯誤的(也許我們觀察到人類行為的確是利他的),那我們就得去面對一些傷腦筋、而且需要解釋的事了。
在進一步深入討論之前,還需要下一些定義。一個實體(如狒狒),如果牠會為了其他相同實體的「福利」去「燃燒自己」的話,就被稱作「利他的」。自私的行為與利他有完全相反的結局。「福利」應定義為生存的機會;雖然這點對生與死的影響有時很小,似乎可以忽略掉。不過,在現代版的達爾文理論裡,有個令人訝異的結論;對生存機率微不足道的影響,都可能對演化產生重大的衝擊。這是因為生命長河有足夠多的時間,使這些影響能被察覺到。
只談自私的行為
了解到利他及自私的定義是行為上而非主觀的,非常重要。我不想將動機心理學考慮進去,也不想討論一個人表現出利他行為時,究竟是真的發自內心,抑或只是因為自私的動機。也許這兩種情形都對,或都不對,或許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但無論如何,這都不是本書所要討論的重點。我的定義只是單就行為所產生的效應而下的。這些效應是否會提升或降低假設中「利他者」或「受惠者」的生存條件?這才是我想討論的主旨。
要用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在長期生存條件下的行為效應,是件頗複雜的事。事實上,當我們將這定義應用在實際的行為時,一定要用「明顯的」這三個字來強調。很膚淺的去看一種明顯的利他行為時,我們往往都會認為利他者都一定會犧牲自己(其實很少如此),才能使受惠者生存。但通常在我們審視這些明顯的利他行為後,會發現這些行為只不過是「自私」的偽裝。
再一次聲明,我不是說背後的動機是自私。你若從這些行為對生存的真正效應來看,就會發現和我們原來以為的剛好相反。
現在我要舉幾個明顯自私或利他的例子。如果我用人類的例子,就很難去壓抑「人」的主觀思考模式,所以我用其他動物的例子,來說明自私的行為。
黑頭鷗(blackheaded gull)是聚居性的鳥類。窩與窩之間相隔不過數英尺。當雛鷗剛孵出時,既弱小又沒有自衛能力,很容易會被吃掉。常發生的情況是:一隻黑頭鷗等著牠的鄰居一離巢(也許是出去捕魚),就猛然撲過去,將鄰居的雛鷗吞掉。如此牠可以獲得營養的一餐,又免去捕魚的麻煩;再說,牠可以留在家裡保護自己的雛鳥。
更為人熟悉的例子是極可怕殘酷的雌螳螂。螳螂是種大型的肉食性昆蟲。牠們通常只吃比較小型的昆蟲,像蒼蠅一類的;但牠們也會攻擊其他任何會動的東西。當牠們交配時,雄螳螂會小心翼翼的爬近雌螳螂,搭在牠身上,然後開始交合。假如雌螳螂逮住機會的話,她會吃了雄螳螂,而且會先咬牠的頭──不論是交配前、過程中或分開後。
我們可能會想:等交配完了再吃牠,才是比較合理的做法吧?但丟了頭並不表示雄螳螂的身體就失去性能力。說得更具體一點,昆蟲的頭部是某些抑制神經的中樞,所以雌螳螂吃了雄螳螂的頭,可能還會增進雄螳螂的性能力。假如這點成立的話,那可真是額外的好處。當然最主要的是:她獲得了一頓飽餐。
「自私」這個詞,可能是上述極端例子的含蓄說法,儘管這十分吻合我們的定義。也許大家對南極大陸上懦弱的帝王企鵝(emperor penguin)會有一致的看法。我們可以看到這種企鵝站在水邊,遲疑著不敢跳下去,因為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險。如果這時有一隻企鵝先跳下去,那大家就可以知道哪裡會有海豹了。當然誰也不想先做實驗品,所以牠們就會等待,有時甚至還會試著互相推擠下水。
(以上摘錄自本書第一章〈為什麼我們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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