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國際知名處理高衝突人格糾紛的專家,開創高衝突人格理論(HCP)。
․在美國國家衝突解決中心擔任高級家庭調解員15年。
․美國家庭法院家庭法認證專家律師。
․擁有臨床社會工作者治療師執照
․在加州Pepperdine大學法學院爭議解決研究所任教。
․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法學院聯合副教授。
․高衝突研究機構(HCI)聯合創始人。
賴月蜜 總校閱
學歷: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博士
英國諾丁漢大學社會政策研究所碩士
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碩士
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
經歷:
瑞典隆德大學、英國牛津大學訪問學者
慈濟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
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人權工作小組委員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
家事調解學會第三屆理事長、顧問、常務理事
序
作者序
我要為自己發聲
當我的律師和調解事務所開幕時,我同時是高等法院選任的民事案件的調解委員,我調解處理過一些商業合約糾紛、傷害案件、遺囑認證、終止合夥關係和性侵害和解等。很多車禍輕傷,難以證明,但我特別記著一件沒有解決的案子。
我們和原告潘妮太太坐在會議桌,她戴著頸部支撐架,這類案件很常見這樣的畫面。在場出席的人還有她的律師、被告汽車保險公司的業務代表及律師。經過數小時的討論,仍未達成協議。我已經與全部的人一起討論,也分別與雙方及雙方律師個別會談,都無濟於事。保險公司表示,如果沒有確鑿證據,他們沒有辦法為這樣的主張支付賠償費用。既沒有骨折的情況,沒有發現瘀傷,汽車也僅受到極輕微的損壞—重點,保險公司已經就這個部分支付維修費用了。但潘妮太太還是堅持針對她的受傷和痛苦必須得到補償。
「我不在乎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受傷了。我知道我很痛,而且我仍然感到痛苦。我這輩子都在被利用,總之,必須有人為這件事負責。我不在乎這裡的人說什麼,我要替我自己發聲。」
調解並不具有約束力,完全保密,調解過程提到的任何事情也不能在法庭上被重述。我相信最終她有她的審判庭—在法庭上她可以為自己發聲。然而,她必須扛起自己受傷證明的重擔,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她要獲得有利判決幾乎是不可能的,而法律案件的敗訴都在於證據不足。
其實讓我一直想到的是她的陳述,她講得太熟悉了:「我這一生都被別人占便宜,必須有人為此事負責。」她看起來完全困在自己僵化的思緒中,兩個小時的調解,對她絲毫沒有影響。我也有其他車禍案件沒有解決,但這案件最特別—因為潘妮太太堅持上法庭的理由,她的車禍案件其實法律爭議不太,最大部分是她的個性。
都是你的錯
民事調解只是我實務工作的一小部分,我主要的工作聚焦在家事法,大約一半時間擔任離婚調解委員,一半時間則是離婚訴訟的律師。我處理的離婚案件,大部分都在沒有聽證會或審判的情況下達成和解,運用三十年來的無過失離婚法律和指導原則,再加上一些彼此的互相讓步。
針對進入法庭的案件,我觀察出一種模式。其實雙方很少在法律上有不同意見,大部分他們所不能接受的是—事實。一方或雙方的不當行為或誤解,物質濫用、兒童虐待、家庭暴力、與金錢有關的謊言,但是案件會走到法院,都是一方或雙方陷在「都是你的錯」的思維裡。因為我大部分案件都是在庭外和解,對我來說就會很清楚,這種僵化的「都是你的錯」的態度不是來自離婚本身,而是更深層的內在。針對這些人格特質的當事人,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
本書格式
高衝突的問題,比我以前想像的還要更深遠。因此,儘管本書的資訊主要是針對法律專業人員—律師、治療師、調解委員、法官、監察人和其他爭端解決者—對非專業人員來說,當他們陷入與高衝突人格者的糾紛,或關心的人符合高衝突人格的描述,這本書也會有所幫助。因此,這本書可能比多數專業人員預期的更有對話性,而又比非專業人員所習慣閱讀的技術性更高。本書中的許多案例來自上訴法院的案件,一些來自實際案例,我已更改姓名和個人辨識資訊,有些則是受實際案例啟發改編,凸顯重點呈現。
本書分為兩部分。前兩章介紹人格違常的基本動力,特別是那些經常在法律衝突中出現的類型。第三章至第六章透過數個案例,深入介紹四種最常見高衝突人格者的動力類型。第七章聚焦討論使能者(enabler)的問題:如果我們不謹慎,或者我們誤解了這些人格特質,我們的不經意會使情況變得更糟糕。如果每個人都能停止負向增權高衝突人格者,那麼爭端本身及後續引起的傷害將會大大減少。
本書第二部分強調該怎麼做。第八章至第十一章,我把許多種工具及技術整合成基本的四步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特別是在壓力狀態下。在每一個階段,我都推薦了一些你可以視情況而選擇的簡單技巧。最後,第十二章強調跨領域合作的重要性。擁有這些知識的人越多,整體而言,就越容易解決人格特質的問題。
為了提供最實際的說明,我提到有高衝突人格者時,都稱之為當事人(clients),本書的大多數讀者是專業的倡導者和爭端解決者,這樣的稱呼是他們所熟悉的。同樣也身為倡導者和爭端解決者,我經常建議家庭成員和朋友也將高衝突人格者視為當事人,因為高衝突人格者經常在尋求與親近的人保持這類型的關係。假設高衝突人格者是當事人,可實際協助家人或朋友控制低落的情緒,避免被高衝突人格者引發的爭端而毀壞關係。同樣,被責備的對象也可以視高衝突人格者為當事人,這能協助他們有效處理人際關係。
目次
第一章 問題︰人格特質導致衝突/賴月蜜譯
人格特質導致衝突/高衝突人格特質/找尋模式/人格違常 /往後退/結論/第一章摘要
第二章 模式:責備的長期模式/魯玉珊譯
認知扭曲/被責備的對/尋求倡議者/情緒性說服 /情緒化事實/說服爭端解決者/認知扭曲和訴訟 /法庭辯論的過程/邊緣說服和高衝突人格者 /事實說服的障礙 /高衝突糾紛的成本/結論 /第二章摘要
第三章 邊緣性人格︰愛你、恨你/梁珊華譯
辨識特徵 /診斷指標 /爭議解決中的自我毀滅/性虐待指控 /與專業人員的衝突/成因與處遇/結論/第三章摘要
第四章 自戀性人格︰我是高人一等/賴月蜜譯
辨識特徵/診斷指標 /爭議解決中的自我毀滅 /與專業人員的衝突/成因與處遇 /結論 /第四章摘要
第五章 反社會性人格︰行騙藝術家/謝崇浯譯
辨識特徵/診斷指標/十五歲前的行為異常 /爭議解決中的自我毀滅 /與專業人員的衝突/成因與處遇/一般注意事項/家事法庭/結論/第五章摘要
第六章 戲劇性人格︰演不完的戲/賴月蜜、蘇芬玉譯
辨識特徵/診斷指標/依賴他人/爭議解決中的自我毀滅 /與專業人員的衝突/成因與處遇 /第六章摘要
第七章 使能者︰家人、朋友和專業人員/蘇芬玉譯
幫倒忙/與物質濫用的相似性/負向倡議者模式/家人/司法制度的負向使能 /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訴訟先生/法庭 /當倡議者向後退 /結論/第七章摘要
第二篇 解決高衝突爭端的四步驟
第八章 聯結︰提供安全感與界線/梁珊華譯
過度彌補的關係 /技巧一:傾聽恐懼和憤怒(不要陷入其中)/技巧二:始終如一 /技巧三:預期危機/技巧四:接受適當距離的聯結/技巧五:認同這個人,而不是他的抱怨/平衡、中立的聯結 /避免憤怒/聚焦優勢/不同角色的考量 /結論/第八章摘要
第九章 結構︰控制情緒與聚焦任務/賴月蜜譯
技巧一:設定人際界限、角色與期待/技巧二:慎選戰場 /技巧三:控制情緒 /技巧四:聚焦任務/技巧五:善用使能者/不同角色的考量/結論 /第九章摘要
第十章 真實檢驗︰認知扭曲與法律標準/蘇芬玉譯
認知扭曲/技巧一:保有合理的懷疑(保持開放態度)/技巧二:辨識認知扭曲 /技巧三:質疑謊言 /技巧四:學習面對現實的法律(消除對法律的幻想)/技巧五:依人格類型尋找證據/結論/第十章摘要
第十一章 後果︰激發反思與行為改變/林哲健譯
技巧一:強制性認知行為輔導/技巧二:考量法院行動 /技巧三:獲取法院裁罰/技巧四:違反法院判決/裁定的後果/技巧五:終止關係/結論/第十一章摘要
第十二章 整合策略︰解決高衝突爭議的關鍵/賴月蜜、蘇芬玉譯
教育策略/整合評估與個案管理/分享計畫,求改變/整合訊息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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