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繼書展大獎小說首獎《親愛的共犯》後,陳雪最新長篇作品
★在殺戮裡發現救贖、不幸之中尋找幸福,再塑陳雪式死亡美學
★毀壞後如何長出新的自己?探究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迷離記憶,勾勒人性的光與影
最恐怖的遺棄,是在精心布置之後,
把你獨自留在原地。
桃花盛開的時節瀰漫著血色,
相隔十四年的殺人棄屍案重現小鎮,
被丟在樹下的少女們長出滿樹的衣裙鞋襪,
這是她們最後一次的展覽……
那次的我,沒有好好活下來,
只能在被世界遺棄以前,自己長出自己。
李海燕回來桃林鎮了。
十四年前,她的好友丁小泉被裸身棄屍在她家的桃花樹下,因喪妻而終日醉酒的父親被指認為罪犯,隨後縊死獄中。李海燕從此成了殺人犯的女兒,她逃離故鄉,封印記憶,尋求新生。
十四年後,桃林鎮又有少女被棄屍於樹下,現場的陳列一一復刻了多年前的殺人案,是模仿犯罪?又或是凶手根本逍遙法外?
成為記者的李海燕彷彿受召喚回到桃林鎮,重逢了已成為刑警、丁小泉的初戀男友宋東年,他們懷著各自的理由,試圖找出真相,只是當記憶解封,過去的悲痛也隨之回歸。
凶手預告:「七日之內,我將再來。」桃林鎮又有少女失蹤了,生命在倒數計時,在重疊的過去與現在之間……
愛回來了,記憶回來了,所有的惡夢也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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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偉|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優聘副教授暨所長
專文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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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推薦
作者簡介
小說家。
著有小說:《親愛的共犯》、《無父之城》、《摩天大樓》、《迷宮中的戀人》、《附魔者》、《無人知曉的我》、《陳春天》、《橋上的孩子》、《愛情酒店》、《惡魔的女兒》、《蝴蝶》、《惡女書》等;另有散文集:《不是所有親密關係都叫做愛情》、《同婚十年:我們靜靜的生活》、《當我成為我們:愛與關係的三十六種可能》、《像我這樣的一個拉子》、《我們都是千瘡百孔的戀人》、《戀愛課》、《台妹時光》、《人妻日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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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死亡的理由:陳雪小說創作的新本體
陳國偉
(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優聘副教授暨所長)
陳雪一路從一九九○年代走來,以酷兒小說家出道,開啟了性別書寫的新局。接著在二十一世紀之交,她展現出鄉土的書寫手藝,重述了自己的起源故事;後來她成了同婚的先驅,也跨足愛情散文的書寫,展現出多元的創作能力。然後時間前進到二○一五年,她在「當代小說家」這個具有典範象徵的書系,交出了讓讀者與評論家既驚艷但又略帶困惑的《摩天大樓》,自此進入了她全新階段的死亡書寫。
在她過去的創作中,當然不是沒有涉及死亡,但後續一連串《無父之城》、《親愛的共犯》到最新作《你不能再死一次》,死亡被置放在故事的核心,成為運轉小說世界的主要驅動力,甚至在形式上向推理犯罪類型靠攏。這麼劇烈的蛻變,不禁讓人思考起,在進入二十一世紀二○年代的今天,陳雪書寫死亡的全新嘗試,對於台灣的小說創作,將會帶來什麼意義。
一旦談到小說與死亡,我們總不免想到推理犯罪類型,也總是會聯想到那些經典的名字,《謀殺與創造之時》、《謀殺巧藝》、〈血字的研究〉……
死亡是一門學問,但當它被想像成專屬於一個類型,並追求一種美學的雕鑄、技藝式的錘鍊時,其過程與原因往往被謎面化為折曲的探問,彷彿必須遠離死亡才能再回返其自身。而書寫這一切的人,也被想像為擘畫犯罪的藝術家,死亡被暫時擱置哲學式的終極意義探問,而被安放於一個敘事秩序之中,故事最終必得解開死亡的理由,彷彿那便是死者以及環繞在其身邊人物的唯一意義。
然而,這不僅是對小說與死亡之倫理性的蒼白想像,也是對極盡死亡奧義的推理犯罪類型之偏狹認知。因為,正如班雅明在〈說故事的人〉中指出的:「小說人物的『生命意義』只有在死亡的一瞬才顯露。但一部小說的讀者確實是在尋找他能從中獲得生命意義的同類,因此,無論如何他必須事先得知他會分享這些人物的死亡經驗,若有必要的話他們象徵性的死亡――小說的結局。但更佳的是他們真實的死亡。人物怎麼才能使一位讀者明白死亡在等待他們,一個確切的死亡,在一個確定的地點?這是個永保讀者對小說事件濃烈興趣的疑問。」可以說,死亡其實正是小說這個文類的本體,死亡既是小說的第一義,也是其最終意義。
所以,敘事與書寫,作為死亡逃逸策略的隱喻,如《一千零一夜》那樣,彷彿只要故事的歧徑花園足夠複雜,便能幻化為一個又一個的迷宮,抵禦死亡的到來,將其困住拖延,讓讀者能夠期待小說人物的生命旅程抵達到最後。而犯罪推理小說與非類型的差異其實僅在於,一般小說往往將死亡懸置於最後,但推理犯罪類型從一開始就直面了死亡。
也因此,無論是對於故事象徵性的死亡(小說的結局),抑或是小說人物真實的死亡(一個或複數以上的死者),在推理犯罪小說中,為何必須要死?如何會死?就成了敘事的主要關懷。小說人物的生命意義不僅只在死亡的瞬間顯露,而是在整部故事的過程中展演,在「預知死亡紀事」啟動了情節的齒輪後,如何在死亡預演的陰影中,探照出角色生命的每一個角落,無論是透過關係人的陳述,還是偵探或解謎者的偵察與探勘,小說的敘述過程其實是人物生命卷軸緩緩展閱的歷程,而且不僅限於死去的人物,也含括了所有在故事中的角色。所以,推理犯罪小說的聚光燈不是只在偵探、犯罪者跟死者身上,而是如同鏡宮一樣,讓所有角色彼此對映的重層鏡像。
而這,正好是陳雪這一系列死亡書寫中的核心。綜觀台灣純文學與大眾文學領域,要論描寫人物,特別是透過內在的生命與創傷經驗,立體化人物的形象,陳雪絕對是數一數二的佼佼者。而人物,不僅是故事的靈魂,更是推理犯罪故事中,在那複雜的人際網絡間,牽動所有角色行動與情節推演,甚至是決定整個小說世界躍昇或沉淪的關鍵。從《摩天大樓》到《親愛的共犯》,陳雪往往透過結構上角色的自我現聲,架起人性無法匿藏的鏡宮,透過角色之間的相互映照,透亮所有人物生命與性格的暗影與羅網,最終推演出她意圖辯證的罪與罰。然而到了《你不能再死一次》,身為說故事者,陳雪的技藝更為純熟,她以故事整體的經緯,將角色的內在聲音與事件的外在陳述巧妙地鑲嵌,讓複線交織的情節精準地推移,因而無論在小說的內外層敘事,或是人物內面的複雜性上,都創造出更多的意外性與驚喜。
不僅如此,死亡其實是有時間性的。推理犯罪類型中的死者,無論是偵探的再三探問,或是關係人的往復回憶,在那些敘述與對話中,逝者都會重複地再死一次。而即便是生者,也如雷蒙‧錢德勒在《漫長的告別》裡的那番抒情的宣言:「告別就是死去一點點」,死亡的時間性在每個角色的任一行動與決定中,其實早已反覆地啟動著。也因此陳雪這次不只描寫一次性的死亡,而是連續的凶案,透過調度生與死的複數時間景觀,讓小說中生者與複數死者相互漸層與浸染的真實生命圖景,以及人性善惡維度的複雜性,隨著連續疊合共構的時間景觀,彼此共振。
然而更重要的是,死亡不必然是最大的傷痛與真正的懲罰,陳雪在這系列的書寫中一直希望傳達的,便是這種在世存有的煎熬與自我試煉,無論是生者或死者,無論是犯罪者還是找尋真相的人,在這個死亡羅網中,那些深埋在生命紋理的慾望湧動、遺憾、後悔、罪愆與懲罰的創傷鑿痕,會隨著時間永遠無限地延滯,不斷地復返降臨。因為許多傷痛、慾望與惡意是沿著血緣而來,因此那些痛楚隨著呼吸反覆震盪,是既想擺脫但又沉溺其中的原初驅動,遺棄╱遺忘與欲求╱慾望實是鏡像與孿生的一體兩面。
陳雪也許沒有言明,但這一切在小說中其實已經呼之欲出的,是人的怪物性,或者說,惡魔性。
承載死亡的敘事總是能夠透過美學的追尋召喚出人的怪物性,因為殺戮,因為憎恨。但透過「連續死」與「勉強活」的小說人物對位,陳雪讓我們意識到,真正的怪物不只是犯罪者,而是因死亡的理由而催生出的所有存在,那些被愛與恨的糾葛掩映的影子,就是怪物的棲身之所。人與非人不是一線之隔,而是互為主體,隨時轉化。只要點燃愛與恨的動能,就能驅動人流變為怪物,甚至成為惡魔。陳雪希望提醒我們,正如她一直以來的關懷與觀察,家庭其實是怪物與惡魔最原初的產地,那些創傷與犧牲者,總是在以愛為名的惡意中被餵養成怪物,甚至只要你忠實於自己的慾望與傷痛,就可能隨時在鏡像中,看到自己那張惡魔的臉。
最終,唯有面對這一切,救贖與理解才可能到來。當妳╱你閱讀到《你不能再死一次》的最後兩個章節,方能懂得陳雪的苦心孤詣。而這,是她書寫死亡真正的理由,也是她對小說本體的新一階段思考,更是她小說創作生涯,讓人期待不已的新境地。
目次
序曲
第一部 歸鄉之人
第二部 夢土
第三部 歌頌者
第四部 霧中之臉
第五部 愛之罪
第六部 樂園
終章
書摘/試閱
序曲
遠遠就可以看見那一片粉霧,薄霧中,微風吹過,樹葉輕輕搖動,花瓣隨著風吹旋轉飄落,林中開滿了桃花,其中花開最盛的一棵,樹枝上張掛許多物品。最上方是樹梢上一件白色輕而薄,隨風吹起猶如旗幡的水手服,在一片粉色花朵中白得醒目,隨著那件水手服飄動,往左可以看見一件藍色百褶裙掛在枝頭,往右看,一件白色內褲以及白色內衣垂在樹枝上,往下看,一個粉色背包勾在樹枝上,繼續往下,兩隻白色長襪一高一低左右垂掛著,那棵樹就像一個少女所有物品的展覽場。
花瓣墜落於發著短草的地上形成一片花毯,花毯中盛開著一張少女的臉。精緻的五官,像是雕像一樣,一雙白色球鞋整齊擺放在她的旁邊。
女孩閉著眼睛,蒼白的臉上有輕微的擦傷,長而捲的睫毛沾著露珠,直挺的鼻尖有點微紅,臉頰散落幾片花瓣,一朵桃花落在雙唇間,看起來像是睡著了,但再仔細一看就會看到她脖子上紫紅色的勒痕。
女孩鼓鼓的雙頰帶著稚氣,長髮筆直從潔白的耳後順下,垂在胸前。女孩全身赤裸,有一些花瓣落在她身上,在花瓣與花瓣間,有幾處綻開的傷口,血已凝固,傷口大小不一,深淺都有,散布在她的雙乳、肚腹、身側。
女孩的雙手在身旁張開,掌心朝天,幾朵花瓣落在她的掌心。
少女身邊圍繞著一些人,遠處有更多人朝這兒急忙走來,有穿著制服的員警穿梭,有穿著便服的刑警跑動,有身著防護衣的鑑識人員蹲下,有人拉開黃色封鎖線開始圍繞,有人拿相機上上下下到處拍照,有人拿出長尺這兒那兒逐一在丈量,有人打開各種盒子、試管,拿出棉棒,張開鎳子,戴著透明手套的手在少女身旁做出記號。人群各有任務,拿著各種道具在少女身旁忙碌,遠遠地有警車的鳴笛,更遠處,有人群逐漸朝這裡湧動。
「好像睡了一樣。」
「就像一幅畫。」
「太美了。」
「美得讓人感到恐懼。」
人們細碎的聲音慢慢傳開,鮮血的氣味與桃花的香氣交織成一股濃郁的味道,有個年輕的警員突然嘔吐了起來。
有人企圖衝進封鎖線,有什麼人高聲喊著,呼喊的內容卻聽不清了。
第一部 歸鄉之人
1
李海燕永遠記得那棟樓,位於桃林鎮西區一處平地,小時候那個區域還不發達,沒什麼鄰居,要買東西得走很遠的路。爺爺在荒地上蓋了一棟透天厝,種植了一片桃花林跟一個果園。爺爺去世,父親接手後花了很多時間改建,房屋用古法翻修,既新穎又古風,都是父親的精心設計。父親將荒廢的果園剷除,只留下一個農舍和小塊耕地種植蔬菜,保留原有的桃花林,桃花樹數十棵整齊排列,花開時,一片粉色瀰漫,景色嫣然。
房屋外是一條通向鎮上鬧區的道路,這兒地處郊區,有一班公車可搭,但父母要到市區辦事,都是開著車往返,傍晚時,遠遠地就可以聽見他們回家的車聲。她時常站在窗邊,望著那一片桃花林,春天時看見花朵盛開,花季之後,花瓣隨風飄落,地上落花成毯,母親會將花瓣拾集起來,問母親要做什麼,母親說,她只是覺得落花很美,掉在地上可惜。
有時她會帶著同學回家來玩,尤其是練合唱團的日子,那也是她最期待的時刻,大家努力練唱,唱完就一起搭車,下車後要到她家得走很遠的路,但大家興致很高,走著走著還一路唱著歌。她唱的是中音部,合唱曲有一段女聲獨唱,那是整首歌最重要的段落,她總是屏著氣息,聆聽負責獨唱的女孩那突出於眾人之外的音色,彷彿來自天上的聲音,當那女孩唱著歌,她的思緒整個都被占據了,女孩歌聲裡演繹出的世界,充滿畫面與情節,女孩用歌聲作畫,描繪著歌聲裡的情意,那首歌叫作〈燕子歌〉。
她記得校際比賽那天,他們學校合唱團員是搭乘校車去參賽的,出發前她煮了一壺彭大海,她還帶了枇杷膏,這些都是要給女孩喝的,她記得女孩說受到了風寒,嗓子疼,女孩是負責獨唱的部分,嗓子出問題怎麼得了,當她把彭大海遞給女孩時,女孩對她溫柔地笑了。
那天演出非常成功,台下所有人都為女孩歡呼,獨唱時她醇厚的歌聲,從低音出發隨著旋律漸漸起飛,高音猶如燕子優美地飛翔,她唱歌彷彿毫不費力,像是張口隨著呼吸就能把聲音傳送出來,聲音在空蕩的禮堂裡流盪迴轉,她聽得好心醉。
燕子啊,聽我唱一首我心愛的燕子歌,親愛的聽我對你說一說,燕子啊。
燕子啊,你的性情愉快親切又活潑,你的微笑好像星星在閃爍。
眉毛彎彎眼睛亮,脖子匀匀頭髮長,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諾言變了心,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那是她最後一次聽到女孩唱歌。
比賽他們得了冠軍,在回學校的巴士上,所有人都在歡呼。到學校後,女孩的男友在校門口等她,他們聊了一會,女孩對她說:「我們先走了,別忘了我今天是去你家做功課喔!」女孩對她眨眼睛,他們彼此有默契,每當女孩跟男友去約會,她就是女孩晚回家的藉口,她好喜歡跟他們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的幾分鐘,三人在校門口聊一聊,她也覺得很開心。
合唱比賽不久後,女孩在某個夜裡出門會見男友,在會合的途中失去蹤影,兩天後被發現陳屍於她家的桃花林。在農舍裡酒醉昏睡的父親被警察叫醒,因為在農舍地上發現了沾有血跡的水果刀,父親被視為嫌疑犯當場被逮捕。
她的世界一夜之間毀滅了。
她想到以前有人說,桃花會讓人著魔,父親或許就是著了魔才會殺人。
是啊,那片桃花林裡,死了一個女孩,就是那個會唱〈燕子歌〉的漂亮女生,鎮上的人們都說是她父親殺了那女孩,可是她不願相信。
深夜裡,她似乎聽到了〈燕子歌〉,她起身去窗邊看,光禿禿的樹林,夜霧瀰漫,有人說女孩死去那天,也瀰漫著霧,霧將女孩赤裸的身體包圍,像一層薄薄的膜,彷彿是保護著她,不讓別人窺看。
那個女孩叫作丁小泉。
燕子歌,丁小泉,桃花林,父親,這些事怎麼連繫在一起呢?她想不清楚,她心亂如麻。警察一次又一次詢問她,那天發生了什麼事,丁小泉來過你們家嗎?你和丁小泉是好朋友嗎?
她陷入迷惑,不知如何作答,每一種回答都可能讓父親越陷越深,她只知道父親不會殺人,即使父親酗酒,他也沒在酒後做過任何殘忍的事,他唯一的殘忍,只是用酒精長期地摧殘自己,她知道父親是想讓自己感到麻木,可是麻木到後來會不會變得殘忍呢?她突然不太確定了,她越來越感覺父親可能也有她不知曉的一面,但沒想到那一面竟會是那麼陰暗扭曲。
曾經與那女孩並肩的校園,曾經,她家人還一起到過學校,觀看她與女孩合唱團的演唱。有時她會恍惚以為,應該被殺死的人是她,畢竟她是桃花林擁有者的女兒,她也曾睡臥在鋪滿桃花花瓣的土地上。
但死去的人不是她。
燕子啊燕子,是誰扼殺了你的歌聲,抹去你的氣息,使你成為一具死屍,因而再也無法回答問題呢?她屏氣凝神,等待空中傳來一陣歌聲,等待那不可能的回答。
有時她會在夜裡醒來,父親的臉近在眼前,那張早在母親死後就變得頹靡、絕望,甚至變得瘋狂的臉,讓她感到陌生,甚至恐懼。父親說他沒殺人,他只是喝醉酒了。父親狂亂地為自己抗辯,他換了律師,只肯跟律師交談,他說之前的律師騙他認罪,他說他精神正常,他沒有犯罪。
她很想大聲地說,他只是太過悲傷,因而日日買醉,他不會殺人,他臉上的瘋狂不是因為殘酷,而是因為絕望。
但絕望會不會導致殺人,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那將會是她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
2
訪問時,李海燕總會拿著一本黑色的筆記本,本子不大,單手可以盈握,即使後來大家都使用錄音筆,甚至使用手機錄音錄影,她還是帶著她的筆記本,快快寫下受訪者的話語。
她喜歡直接聆聽並且立刻記下人們對她說的話,那種第一手的紀錄帶著直覺般的洞察,即使寥寥數語也可以切中核心,她不信任記憶,正如她也不信任錄音,唯恐因為錄音設備齊全而錯失當場感受到最真實的印象。她的訪問技巧顯得老派,可是握著筆在本子上振筆疾書的她,或許因為沒有時時注視著受訪者的臉,當她偶一抬頭,會發現對方好像卸下了心防,可以侃侃而談。筆記本成了她的屏障、她的保護色,她用耳朵取代眼睛,那些被精心聆聽過的詞語每一個字句都那麼清晰,語調,音色,喉嚨震動,唇齒摩擦,每一個欲言又止,每一次言詞閃爍,或者突如其來的轉折,或有意無意地迴避閃躲,像正在播放的音樂,隨時轉調或音準失常她都可以切實捕捉。
她是個記者,提問,觀察,聆聽,記錄,以及從這些之中將某種言語之外的事物提取出來是她的工作,她會走上這條路,有很多原因。
三十歲的李海燕,隱藏在纖細亮麗外表之下的她,內心有不為人知的祕密。大學畢業後她做過許多工作,考進報社之後,一開始報導社會新聞,後來寫過一件轟動的命案,報社讓她升職做專題報導,她選擇了犯罪主題,主要採訪重大刑案的受害者家屬、偵辦警察,以及律師、檢察官等,她也曾有機會採訪過犯罪人。她的專題做得深入,得過報導獎,總編覺得她有寫犯罪案件的天分,她的報導從各個角度切入,幾乎不帶偏頗,也不被網路或其他媒體輿論影響,自成一格,有她的觀點。報社很重視她的專題,也給她很大的選題自由,上下班時間不用打卡,她寫稿很慢,拖到主編爆炸,可在截稿最後一刻,她又能寫出精彩作品。
她不用每天進辦公室,但只要她一到報社就給大家買咖啡,買給總編、主編與他們組裡兩個編輯,大家要付錢給她她都笑笑說不用,說咖啡店在她住家樓下,老闆都有打折。作為組裡唯一的女性,她感覺自己一定要比別人更賣力工作,她努力做事,拚命三郎似的個性有時會努力過頭,時常採訪到最後,她感覺自己幾乎都崩潰了,遲遲到不了想要的狀態,各種事情陰錯陽差,讓她懷疑自己,但最後總是證明她可以做到。
「接近真相,看見人性」是報社給她的專題下的宣傳語,她覺得很諷刺,但也無奈接受了,她做過很多工作,幾乎都無法超過半年,報社是她的避風港、她的歸屬,她是這麼想的,既然不管去哪都會出錯,還不如留在喜歡的地方。
她喜歡報社嗎?她喜歡寫犯罪報導嗎?她不清楚,到底是喜歡還是依賴,還是有種她自己
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她必須去接觸那些命案的相關當事人。
她想知道「別人」是怎麼想,怎麼活,怎麼度過接下來的人生,所謂的別人,是指跟她一樣有過特殊遭遇的人。親近的人死去了,他們還有辦法好好度過人生嗎?是不是總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或者少做了什麼?追悔會成為他們餘生的命題嗎?一樁命案可能把一個家庭或數個家庭完全摧毀,還活下來的人,都變成什麼樣子?已經偵破的案子、尚未偵破的案子,受害者家屬感受會有什麼不同?這些事,她都很想知道。但她真正最想知道的,其實是那些凶手為何殺人?可是命案偵破,動機往往很難明確證實,大多是金錢糾紛、感情問題,或者衝動殺人,或者計劃殺人,得到的結論有時簡單得令人傻眼。
他們會像她一樣嗎?
她訪問過的人,有的事發三個月,有的半年或一年,沒有一個人看起來像是正常的,他們或者還在悲痛,或者靠著酗酒維生,或者變得冷漠疏離,不想多談,當然也有心有大愛的,即使遭受痛苦,也還在努力幫忙做志工,加入撫慰受害家屬的機構。可是李海燕知道,那些都是掙扎,都是表象,就是因為死亡的陰影與傷痛還在,所以若不全然放棄生命、自生自滅,就會變得特別積極,好像每一分鐘都在證明自己已經走出來了。
就像她自己。
她掩埋了自己曾經叫作周佳君的過去。
她原本生活在一個很簡單的家庭裡,父親當外商公司主管,母親是家庭主婦,周佳君十二歲那年,爺爺去世,父親辭掉工作,帶著她與母親一起回了故鄉,一家人住進了那棟三層樓房子裡。母親主持家務,父親在家操作股票,夫妻倆都沒去上班,有很多時間跟家人相處,父親在小鎮有很多朋友,他也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家裡的桃花林花開燦爛,有時會有鎮民來觀賞,父親會在桃花林裡擺放幾張咖啡桌,招待前來賞花的客人,樓房也在父親手中經過翻修,變成具有特色的建築,他們三人擁有這樣一片天地,彷彿世外桃源。
她十五歲時,有一天母親突然強烈腹痛,檢查出末期胰臟癌,父親散盡家財極力讓母親接受治療,不到三個月母親還是病逝了。母親離世後,父親完全崩潰了,他開始酗酒,漸漸生活失能,後來他幾乎睜開眼睛就是喝酒,整天在桃花林裡遊蕩,他不再與鄰居互動,不工作,桃花林也不打理,他蓬頭垢面徹底成了行屍走肉,有時就睡在桃花林的農舍裡,一身酒臭,彷彿無家可歸的人。
當時還叫作周佳君的李海燕,每天自己做飯,還得照顧父親吃穿,自己搭公車上下課,晚上回家還要做家務,生活簡直大亂,但為了生存她也只能咬牙苦撐。然而十六歲那個春天,有一天,丁小泉在深夜失蹤了,兩天後她在學校上課,警察到學校通知她,說父親遭到逮捕,要帶她去警局問話。她到了警局花了好長時間才見到父親,等待時,聽到警察說有農人早上路過她家的桃花林,發現桃花樹下有一具赤裸的女屍,死者就是小鎮裡失蹤兩日的少女丁小泉,周佳君的父親因為身上有死者的血跡,立刻被逮捕了。
父親的嫌疑重大,血跡、凶器、指紋俱全,父親在農舍地上醉到不省人事,警察來逮捕他時,仍酒醉未醒,他說他不記得有遇到什麼女學生,也沒去過桃花林。附近沒有人可以證實周富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現場就在他家的林子,他就是離現場最近的人。
丁小泉是群英高中知名的美女,丁小泉同學作證說有一次周佳君生日招待了很多同學去家裡,丁小泉就是其中一人。丁小泉沒有受到性侵,有專家說可能是因為周富醉酒所以不舉,周富可能因為喪妻悲痛,心生幻覺才誘拐了丁小泉,或許因為丁小泉反抗,才被刀刺死。丁小泉的家人證實幾日前她曾說想要去周家的桃花林賞花,家人才說好要一起去的,沒想到她就遇到了不測。也有鄰居婦女舉報說自己曾在路上被周富騷擾,酒醉的周富,時常在大街上把女人認作是他的妻子,對人拉拉扯扯。這些證詞對周富都非常不利。
周富的供詞反覆,從不記得,喝醉了,慢慢變成好像記得,最後坦承犯案,但後來卻翻供說自己是被警察逼供,說被律師誤導要以精神喪失為理由幫他辯護,所以他才認罪,他堅稱自己有喝酒但沒有殺人。
然而翻供無效,偵查庭上周富仍被求處重刑。
周佳君在父親被捕之後,輿論像潮水在她身邊散開,媒體每天追蹤報導,坊間各種捕風捉影,他們的住家地址被惡意公開,父親的照片也被披露,此後生活就變成了地獄,「殺人犯的女兒」變成她的名字。
無論在學校或在鎮上,她走到哪,大家都議論紛紛,若不是當面指責,就是背後謾罵。偵查期間,有許多記者守在家門口。她去學校上課,書桌上會有寫著「殺人凶手」、「變態的女兒」、「怪胎」之類的紙條,她去上廁所,會被同學圍堵,往她身上丟垃圾,她家玻璃窗被人用石頭打破,大門、牆上、地上被潑漆寫著「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殺人凶手的女兒到底是什麼?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思考,該怎麼做,人不是她殺的,但她必須負責,父親殺了人,她也有罪過,她到底該如何償還?她最愛的父親殺了她最好的朋友,她要負多少責任?面對責罵她想要回嘴,但想起丁小泉慘死,想起丁家人的悲慟,她覺得自己不配感到難受。
血債血還,要如何去還?
她到處都聽到有人在說,丁小泉死得好慘啊,周富是禽獸,殺人不眨眼。父親到底有沒有殺人?為什麼殺人?細節她都不清楚,她根本無法想像那晚在農舍發生了什麼事?如果小泉早就被父親抓到農舍,為什麼她都沒發現?可是父親與她之間早有隔閡,她很害怕靠近那間臭烘烘的農舍,她只是負責煮飯、洗衣,沒有力氣去督促父親洗澡梳頭,那個滿臉鬍渣,一頭亂髮,每天酗酒,隨意嘔吐,無故號哭,在農舍一角蜷縮著的人,已經不像個正常人,她有好久的時間,都不敢與父親對望,因為父親發紅的眼睛裡,已經失去了所有她可以辨識的東西。
父親尚未被定罪,卻已經被大家宣判了死刑。
事發之後,她僅剩的親人只有她阿姨,她執意要去上學,阿姨跟姨丈來家裡照顧她,但就連阿姨也擔心被鄰居得知身分,只好開車繞遠路到隔壁小鎮去買東西,阿姨跟姨丈出門時,周佳君躲在家裡,把窗簾都放下,可是即使那樣,她都還是會聽到外面有人在叫囂,她開始無法入睡,即使睡著也會惡夢連連。有一天阿姨聞到屋子外頭有濃重的汽油味道,「桃林鎮不能待了。」阿姨說,「再下去會出事的。」周佳君眼前好像看到有人已經放了一把大火,燒毀了她生命中的所有。
阿姨跟姨丈商量著不能再猶豫,立刻把她帶到了阿姨位於另一個城市的家。他們落荒而逃,東西都來不及收拾。好幾次他們要去監獄探訪父親,都被父親拒絕。
有一日她接到律師轉來父親的信,不久後父親就在看守所上吊自殺。
父親死後,淒涼的喪禮潦草辦理,阿姨與姨丈收養了周佳君,阿姨說也許改個名字對她比較好,她說想要取名叫海燕,周佳君此後便以李海燕的身分,在W市裡生活,直到她大學畢業找到日報記者的工作,她才從李家搬走,自己到報社附近租房子住。
事隔多年,她越來越少想起那棟透天厝以及那一片桃花林。她變成一個沒有過去的人,直到有一天,她在工作的報社,接到一通電話。
「周佳君,我知道你在哪,你逃不掉的。」
那個聲音聽不出男女,詭異的聲線異常恐怖,說完這句話就掛斷。
此後,李海燕每天半夜就會突然醒過來。
所有的惡夢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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