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傳(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明德書系‧大師傳記館
ISBN13:9787300296821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作者:(英)羅傑‧烏爾豪斯
出版日:2021/08/09
裝訂/頁數:平裝/472頁
規格:24cm*17cm (高/寬)
版次:一版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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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作者羅傑?烏爾豪斯以諸多激動人心的歷史事件為背景,舉凡英國內戰、宗教不寬容與偏見、反政府的鬥爭與陰謀,以及1688年光榮革命,均與洛克豐富多彩的一生行跡交織在一起,同時作者詳細論述了洛克在諸多領域的思想發展,包括醫學、知識論、科學哲學、政治哲學、宗教哲學和經濟學。本書以歷史系年為序,描述並解釋了洛克的思想及其接受情況,同時旁徵博引,涉及洛克與朋友的親密友誼和熱誠交往的私人生活細節,以及他在越來越引發關注的公共生活中參與的角色,包括牛津大學的導師、沙夫茨伯裡伯爵的合作者、盡職盡責的公務員。
作者簡介
羅杰·烏爾豪斯,(RogerWoolhouse)系英國約克大學榮休哲學教授。在近代早期哲學領域著述頗豐,著有《經驗論者》(TheEmpiricists)、《笛卡爾、斯賓諾莎與萊布尼茨》(Descartes,Spinoza,Leibniz),與弗蘭克斯(R.Francks)合著《萊布尼茨的“新系統”》(Leibniz's“NewSystem”)。
名人/編輯推薦
洛克的一生,經歷了各種政治動蕩、社會變遷,見識了科學知識和宗教制度跨越時代的推進,結識了很多舉足輕重的朋友,他自己也成了有巨大影響力的公共人物,而最終,根據他的遺囑,洛克被埋葬在一個樸素的、沒有裝飾的木制棺材裡,因為在洛克看來“那份錢還如不用來給窮人做衣裳”。
序
約翰·洛克(1632-1704)一直是各種傳記、短篇回憶錄和傳記小品的主題。其中有些作者認識他,如皮埃爾·考斯特(Coste 1705),讓·勒·克萊爾(Le Clerc1705)、達默裡斯·卡德沃斯·瑪沙姆(D.Masham 1704)和第三任沙夫茨伯裡伯爵(Shaftesbury 1705)。其他作者的寫作在不同程度上都與他有一定距離了,如洛德·金撰寫的《洛克生平與書信》(King 1884)是對一些原始手稿相當任意的雜湊抄錄之作;正如洛克的第一個系統傳記的作者伯恩(H.R.F.Bourne)所論,金“似乎根本沒有努力把[可用的原始資料]以任何次序串接起來,或把它們與那些本可從其他來源獲得的信息結合起來”。金雖然坐擁巨量資料,這些資料得自洛克的親戚彼得·金(Peter King),因為洛克把他的手稿遺贈彼得,但遺憾的是,伯恩並未得到這些資料;否則,他的兩卷本《約翰·洛克生平傳記》(1876),自稱“有序而全面”固非虛言,但若有那些資料,無疑會更勝一籌。在更晚近的時期,莫裡斯·克蘭斯頓(Maurice Cranston)未受這些限制,他的《約翰·洛克傳》(1957)同樣具有系統性,其原始資料(及更多材料)屬於洛德·金。這些資料(或其絕大部分)最終被牛津大學飽蠹樓圖書館於1948年從金的一位後裔洛夫萊斯勛爵(Lord Lovelace)處購得。
這些現存的原始資料(無論是在牛津大學飽蠹樓圖書館或其他地方)對於撰寫洛克傳記來說,其內容極為廣泛。除了書信和其他出自洛克之手的文件,他遺贈彼得·金的有分類格的寫字臺盛放著數量驚人的各種手稿。與他嚴肅認真的著述手稿一道保存下來的,還有一類令人驚訝的原始材料,當然,令人驚訝的不僅僅是它曾經存在過,更是因為洛克直到臨終前還保存著它們——是保存,而不是扔掉或丟掉。他閱讀領域廣闊,並以筆記和引用的形式做記錄,且彼此交叉引用;他收集各種配方,包括醫療和烹飪;他記錄下每天的運動和購買情況;他列出他的財產,他的書籍,他的各種商務和投資的狀況。我們可以對此莞爾一笑,但談起他去世時留下了洗衣清單,卻並非開玩笑。。
就一般傳記的目的而言,或許這一材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洛克寄出或起草的信件和他收到的信件。克蘭斯頓對這些書信的利用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他的處理工作必定非常繁重,因為很多材料僅以手稿形式存在。此後,由於德·比爾極其寶貴而非凡的努力,編纂了《約翰·洛克通信集》,使這部分信件(超過3600封)易於且便於轉錄、翻譯和編輯。(不過因為版權原因,我雖然遵循了德·比爾的編排方式,但我並不總是引用他對這些書信的說明。)這套通信集到目前為止已出版八卷,屬於權威的克拉倫登版洛克著作集的一部分,但可惜的是尚未包含另一部分屬於原始傳記材料的更重要的內容,即洛克自1675年開始一直保存下來的日記,其中只有一些部分得到轉錄出版。
在洛克的時代,通行兩種不同的歷法:歐洲大部分地區使用新式的格裡高利歷(公歷),在英國則使用舊式儒略歷,比公歷晚10天。偶爾遇到雙日期(例如6月ll/21日),而洛克又不在英國,則只用公歷。有時候,某年度開始於4月(如現在的英國財政年度),所以1月和4月之間的日期有時寫兩個年份,例如,“2月17日1692/1693年”(在非常偶然的情況下,“1692年2月17日”應被理解為在公歷年度1693年的一個日期)。我已經把所有日期規範化到相關的公歷年。(順便說一句,20世紀的政治家在1999年底宣布迎來新的千年,與此相對比,對洛克來說,18世紀開始於1701年而不是1700年,則是毫無疑義的。)
在洛克的時代,記帳貨幣是英鎊(£)、先令(s:20先令=1英鎊)和便士(d:12便士=1先令)。在他一生中英鎊的身價比現在差不多值一百倍以上。
在本書中適當情況下,“他”應理解為“他/她”,“mankind”應理解為“人類”,等等。引用17、18世紀文本時,我通常將一些拼寫和標點現代化了。
本書包含兩套注釋。以上標數字表示的,純系書目引用;標以星號的,則是論證性的,給出進一步的闡釋。
我非常感謝劍橋大學出版社的特裡·摩爾(Terry Moore,已故),本書最初就是受他之邀而寫。在寫作過程中,我對以下朋友的幫助和鼓勵表示感謝:布魯諾·巴爾杜奇(Hruno Balducci),賈妮科·巴爾杜奇,約翰·布拉德利,勞拉·多森奇,鮑勃·古特裡奇,凱萊·古特裡奇(Gloria Gutteridge),羅蘭·霍爾(Roland Hall),雪莉.霍克斯沃思(Shirley Hawksworth),羅瑪·哈欽森(Roma Hutchinson),帕特裡克。墨菲(Patrick Murphy),比爾·舍裡斯(Bill Sheils),克萊爾·蘇特(C1air Souter),克萊夫‘蘇特(Clive Souter),蒂姆·斯坦頓(Tim Stanton),揚·範·德‘韋夫(Jan van der Werff),蘇珊·範·德·韋夫(Susan van der Werff),以及一位來自出版社的匿名讀者。約克大學的館際互借部門一如既往傾力相助。最後,我要特別感謝萊弗爾梅基金會(Leverhulme Foundation)榮休研究基金(2002——2004年)的資金支持,使我能夠訪問圖書館併購買縮微膠片。
我感謝以下惠允引用的版權和其他材料所有人:布萊克韋爾出版社(Dewhurst1963b);布林密爾出版社(Watson);卡爾加裡大學出版社(Bennett及Remnant);劍橋大學出版社;莫裡斯·克蘭斯頓遺產(Cranston);愛思唯爾;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出版社;《教會與國家雜志》(Biddle);芝加哥紐伯瑞圖書館(E.Masham);牛津大學出版社;斯普林格出版社(Montuori)。
這些現存的原始資料(無論是在牛津大學飽蠹樓圖書館或其他地方)對於撰寫洛克傳記來說,其內容極為廣泛。除了書信和其他出自洛克之手的文件,他遺贈彼得·金的有分類格的寫字臺盛放著數量驚人的各種手稿。與他嚴肅認真的著述手稿一道保存下來的,還有一類令人驚訝的原始材料,當然,令人驚訝的不僅僅是它曾經存在過,更是因為洛克直到臨終前還保存著它們——是保存,而不是扔掉或丟掉。他閱讀領域廣闊,並以筆記和引用的形式做記錄,且彼此交叉引用;他收集各種配方,包括醫療和烹飪;他記錄下每天的運動和購買情況;他列出他的財產,他的書籍,他的各種商務和投資的狀況。我們可以對此莞爾一笑,但談起他去世時留下了洗衣清單,卻並非開玩笑。。
就一般傳記的目的而言,或許這一材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洛克寄出或起草的信件和他收到的信件。克蘭斯頓對這些書信的利用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他的處理工作必定非常繁重,因為很多材料僅以手稿形式存在。此後,由於德·比爾極其寶貴而非凡的努力,編纂了《約翰·洛克通信集》,使這部分信件(超過3600封)易於且便於轉錄、翻譯和編輯。(不過因為版權原因,我雖然遵循了德·比爾的編排方式,但我並不總是引用他對這些書信的說明。)這套通信集到目前為止已出版八卷,屬於權威的克拉倫登版洛克著作集的一部分,但可惜的是尚未包含另一部分屬於原始傳記材料的更重要的內容,即洛克自1675年開始一直保存下來的日記,其中只有一些部分得到轉錄出版。
在洛克的時代,通行兩種不同的歷法:歐洲大部分地區使用新式的格裡高利歷(公歷),在英國則使用舊式儒略歷,比公歷晚10天。偶爾遇到雙日期(例如6月ll/21日),而洛克又不在英國,則只用公歷。有時候,某年度開始於4月(如現在的英國財政年度),所以1月和4月之間的日期有時寫兩個年份,例如,“2月17日1692/1693年”(在非常偶然的情況下,“1692年2月17日”應被理解為在公歷年度1693年的一個日期)。我已經把所有日期規範化到相關的公歷年。(順便說一句,20世紀的政治家在1999年底宣布迎來新的千年,與此相對比,對洛克來說,18世紀開始於1701年而不是1700年,則是毫無疑義的。)
在洛克的時代,記帳貨幣是英鎊(£)、先令(s:20先令=1英鎊)和便士(d:12便士=1先令)。在他一生中英鎊的身價比現在差不多值一百倍以上。
在本書中適當情況下,“他”應理解為“他/她”,“mankind”應理解為“人類”,等等。引用17、18世紀文本時,我通常將一些拼寫和標點現代化了。
本書包含兩套注釋。以上標數字表示的,純系書目引用;標以星號的,則是論證性的,給出進一步的闡釋。
我非常感謝劍橋大學出版社的特裡·摩爾(Terry Moore,已故),本書最初就是受他之邀而寫。在寫作過程中,我對以下朋友的幫助和鼓勵表示感謝:布魯諾·巴爾杜奇(Hruno Balducci),賈妮科·巴爾杜奇,約翰·布拉德利,勞拉·多森奇,鮑勃·古特裡奇,凱萊·古特裡奇(Gloria Gutteridge),羅蘭·霍爾(Roland Hall),雪莉.霍克斯沃思(Shirley Hawksworth),羅瑪·哈欽森(Roma Hutchinson),帕特裡克。墨菲(Patrick Murphy),比爾·舍裡斯(Bill Sheils),克萊爾·蘇特(C1air Souter),克萊夫‘蘇特(Clive Souter),蒂姆·斯坦頓(Tim Stanton),揚·範·德‘韋夫(Jan van der Werff),蘇珊·範·德·韋夫(Susan van der Werff),以及一位來自出版社的匿名讀者。約克大學的館際互借部門一如既往傾力相助。最後,我要特別感謝萊弗爾梅基金會(Leverhulme Foundation)榮休研究基金(2002——2004年)的資金支持,使我能夠訪問圖書館併購買縮微膠片。
我感謝以下惠允引用的版權和其他材料所有人:布萊克韋爾出版社(Dewhurst1963b);布林密爾出版社(Watson);卡爾加裡大學出版社(Bennett及Remnant);劍橋大學出版社;莫裡斯·克蘭斯頓遺產(Cranston);愛思唯爾;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出版社;《教會與國家雜志》(Biddle);芝加哥紐伯瑞圖書館(E.Masham);牛津大學出版社;斯普林格出版社(Montuori)。
目次
導言“一位多才多藝之士”
第一章 成長與教育(1632-1658)
1.1 1632-1646:“我發現自己身處風暴之中”
1.2 1646-1652:“一所非常嚴格的學校”(威斯敏斯特學校)
1.3 1652-1656:“不是非常用功的學生”
1.4 1656-1658:“有學識和天資的年輕人”
第二章 學院職責和醫學研究(1659-1667)
2.1 1659年1月-12月:“憂傷且不悅”
2.2 1659年1月-12月:“如饑似渴地學習”
2.3 1660年1月-10月:“我不會自願離開這裡”
2.4 1660年10月-12月:“官長是否可以合法強制”
2.5 1660年12月-1662年12月:“寧靜而穩定”
2.6 1663年1月-1665年11月:“沒有立法者就沒有法律”
2.7 1665年11月-1666年2月:“乘馬車去德國”
2.8 1666年2月-7月:實踐的與理論的自然哲學
第三章 倫敦埃克斯特宅邸:“我生命中的一次偶然”(1666-1675)
3.1 1666年7月-1667年5月:“一入侯門”
3.2 1667年6月-12月:“跟我的阿什利大人就像一家人一樣”
3.3 1668年1月-12月:“讓他的思想換一個方向”
3.4 1669年1月-1670年12月:“熱愛各種有用知識”
3.5 1671年1月-9月:“人類理智之我見”
3.6 1671年9月-12月:“有益於人的生活”
3.7 1672年1月-1675年11月:“有一條系繩理所當然地束縛著我們”
第四章 法國(1675年11月-1679年5月)
4.1 1675年11月-1676年1月:從巴黎到蒙彼利埃
4.2 1676年1月-1677年3月:蒙彼利埃
4.3 1677年3月-1678年7月:巴黎
4.4 1678年7月-10月:一次延長的法國“短途旅行”
4.5 1678年11月-1679年5月:巴黎
第五章 薩尼特宅邸與倫敦(1679年5月-1683年9月)
5.1 1679年5月-12月:“事態還是如此令人費解”
5.2 1679年12月-1680年4月:“可能令你的朋友憂慮的景況”
5.3 1680年4月-11月:“命運繼續劃掉我所有的計劃”
5.4 1680年11月-1681年3月:“11年又來了”
5.5 1681年4月-1683年4月:“他從未吐露一個字”
5.6 《論兩篇》
5.7 1683年4月-9月:“時局現已頗為不利”
第六章 荷蘭和尼德蘭聯省(1683-)
6.1 1683年9月-1684年10月:“往往獨處臥室之中”
6.2 1684年11月-12月:“懷疑造成惡劣影響”
6.3 1684年12月-1685年9月:“被捕與被禁”
6.4 1685年9月:“上帝認為適合的事物”
6.5 1685年9月-1686年9月:“讓信仰起作用的不是力,而是愛”
6.6 1686年9月-12月:“改換住所有些不便”
6.7 1686年12月-年3月:“忙如帶著一只小雞的”
6.8 年3月-1689年1月:“期待中的入侵”
第七章 倫敦(1689年2月-1690年12月)
7.1 1689年2月-12月:奇跡之年
7.2 1690年1月-9月:紛爭與不和
7.3 1690年7月-12月:經濟問題
第八章 奧茨(1691年1月-1695年12月)
8.1 1691年1月-12月:“奧茨的後宮”
8.2 1692年1月-12月:“您要是待在城裡身體是不會好的”
8.3 1693年1月-12月:“您要是死了就更好了”
8.4 1694年1月-12月:“共商大事”
8.5 1695年1月:“基督教信仰就在其中”
8.6 1695年1月-8月:“關於索齊尼主義一個字都不要提”
8.7 1695年8月-12月:“對您的國家大有用處”
第九章 “君子有責”(1695年12月-1700年3月)
9.1 1695年12月-1696年11月:“您的國家召喚您的幫助”
9.2 1696年11月-1697年2月:“被剪邊的基督教”
9.3 1697年2月-1698年1月:“告訴我必須為暴風驟雨做好準備”
9.4 1698年1月-7月:“死神之口”
9.5 1698年7月-12月:“什麼都逃不過您的法眼”
9.6 1699年1月-1700年3月:“在城裡耽擱了太久”
第十章 “告老還家”(1700年3月-1704年10月)
10.11 700年3月-1701年3月:“都是我應當也確實預料到的”
10.21 701年3月-1702年12月:“為時代增光添彩”
10.31 703年1月-12月:“新生”
10.41 704年1月-8月:“日薄西山”
10.51 704年8月-10月:“此生長幸,空有些浮名虛譽”
引文縮寫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後記
第一章 成長與教育(1632-1658)
1.1 1632-1646:“我發現自己身處風暴之中”
1.2 1646-1652:“一所非常嚴格的學校”(威斯敏斯特學校)
1.3 1652-1656:“不是非常用功的學生”
1.4 1656-1658:“有學識和天資的年輕人”
第二章 學院職責和醫學研究(1659-1667)
2.1 1659年1月-12月:“憂傷且不悅”
2.2 1659年1月-12月:“如饑似渴地學習”
2.3 1660年1月-10月:“我不會自願離開這裡”
2.4 1660年10月-12月:“官長是否可以合法強制”
2.5 1660年12月-1662年12月:“寧靜而穩定”
2.6 1663年1月-1665年11月:“沒有立法者就沒有法律”
2.7 1665年11月-1666年2月:“乘馬車去德國”
2.8 1666年2月-7月:實踐的與理論的自然哲學
第三章 倫敦埃克斯特宅邸:“我生命中的一次偶然”(1666-1675)
3.1 1666年7月-1667年5月:“一入侯門”
3.2 1667年6月-12月:“跟我的阿什利大人就像一家人一樣”
3.3 1668年1月-12月:“讓他的思想換一個方向”
3.4 1669年1月-1670年12月:“熱愛各種有用知識”
3.5 1671年1月-9月:“人類理智之我見”
3.6 1671年9月-12月:“有益於人的生活”
3.7 1672年1月-1675年11月:“有一條系繩理所當然地束縛著我們”
第四章 法國(1675年11月-1679年5月)
4.1 1675年11月-1676年1月:從巴黎到蒙彼利埃
4.2 1676年1月-1677年3月:蒙彼利埃
4.3 1677年3月-1678年7月:巴黎
4.4 1678年7月-10月:一次延長的法國“短途旅行”
4.5 1678年11月-1679年5月:巴黎
第五章 薩尼特宅邸與倫敦(1679年5月-1683年9月)
5.1 1679年5月-12月:“事態還是如此令人費解”
5.2 1679年12月-1680年4月:“可能令你的朋友憂慮的景況”
5.3 1680年4月-11月:“命運繼續劃掉我所有的計劃”
5.4 1680年11月-1681年3月:“11年又來了”
5.5 1681年4月-1683年4月:“他從未吐露一個字”
5.6 《論兩篇》
5.7 1683年4月-9月:“時局現已頗為不利”
第六章 荷蘭和尼德蘭聯省(1683-)
6.1 1683年9月-1684年10月:“往往獨處臥室之中”
6.2 1684年11月-12月:“懷疑造成惡劣影響”
6.3 1684年12月-1685年9月:“被捕與被禁”
6.4 1685年9月:“上帝認為適合的事物”
6.5 1685年9月-1686年9月:“讓信仰起作用的不是力,而是愛”
6.6 1686年9月-12月:“改換住所有些不便”
6.7 1686年12月-年3月:“忙如帶著一只小雞的”
6.8 年3月-1689年1月:“期待中的入侵”
第七章 倫敦(1689年2月-1690年12月)
7.1 1689年2月-12月:奇跡之年
7.2 1690年1月-9月:紛爭與不和
7.3 1690年7月-12月:經濟問題
第八章 奧茨(1691年1月-1695年12月)
8.1 1691年1月-12月:“奧茨的後宮”
8.2 1692年1月-12月:“您要是待在城裡身體是不會好的”
8.3 1693年1月-12月:“您要是死了就更好了”
8.4 1694年1月-12月:“共商大事”
8.5 1695年1月:“基督教信仰就在其中”
8.6 1695年1月-8月:“關於索齊尼主義一個字都不要提”
8.7 1695年8月-12月:“對您的國家大有用處”
第九章 “君子有責”(1695年12月-1700年3月)
9.1 1695年12月-1696年11月:“您的國家召喚您的幫助”
9.2 1696年11月-1697年2月:“被剪邊的基督教”
9.3 1697年2月-1698年1月:“告訴我必須為暴風驟雨做好準備”
9.4 1698年1月-7月:“死神之口”
9.5 1698年7月-12月:“什麼都逃不過您的法眼”
9.6 1699年1月-1700年3月:“在城裡耽擱了太久”
第十章 “告老還家”(1700年3月-1704年10月)
10.11 700年3月-1701年3月:“都是我應當也確實預料到的”
10.21 701年3月-1702年12月:“為時代增光添彩”
10.31 703年1月-12月:“新生”
10.41 704年1月-8月:“日薄西山”
10.51 704年8月-10月:“此生長幸,空有些浮名虛譽”
引文縮寫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後記
書摘/試閱
約翰·洛克的高祖,威廉·洛克爵士(Sir william Locke),據說是“亨利八世在位時最偉大的英國商人”。作為綢布商,他經營絲綢和天鵝絨生意;這項生意由他的兒子尼古拉斯(Nicholas)繼承下來。尼古拉斯從多塞特郡的巴克蘭牛頓(Buck—land Newton,D13rset)移居薩默塞特郡的潘斯福德(Pensfor(i),在那裡他生意興隆,到英格蘭西部各個村莊收購呢絨織品,並營銷海外。尼古拉斯育有二女(弗朗西絲和安妮)四子。長子約翰生於1606年,沒有跟隨父親做布匹貿易,而是轉攻法律;次子彼得(1607-1686)最初做皮匠,後來做地主為生;三子愛德華(1610-1663);幼子托馬斯(1612—1664),在布裡斯托成為富裕的啤酒商。據說所有這些孩子“為人處世,皆為典範”。
1630年7月,23歲的約翰與艾格尼絲·基恩(Agnes Keene)成婚,艾格尼絲比約翰年長十歲,據說是位“極其美麗的女人”。她的家庭就在威靈頓本地,距潘斯福德大約十英裡,家族成員中不少人有地有房。她的哥哥既繼承了父親埃德蒙的名字,也繼承了他的皮匠生意;另一個兄弟約翰則是律師(attorney)。
約翰和艾格尼絲·洛克結婚一年之後,他們的第一個孩子,約翰·洛克,生於1632年8月29日;他們的第二個孩子彼得在嬰兒期就夭折了;三子托馬斯出生於1637年8月。在整個婚姻生活中,約翰和艾格尼絲一直居住在尼古拉斯·洛克給他們的房子裡,房子位於貝魯頓(Belhlton)。他們的兒子約翰卻不是在這裡出生的,而是生於艾格尼絲的祖父母家,位於威靈頓。祖父母的這座房子。後來由她的兄弟居住。一直保存到維多利亞時代,緊鄰教堂北側,約翰出生那天就是在這座教堂裡洗禮的。
老約翰·洛克起初是太平紳士的書記員。太平紳士中有一位亞歷山大·波帕姆(Alexander Popham),既是大地主,也多次擔任巴斯地區的國會議員。後來老洛克以律師為業,負責過郡裡的排水系統。父親留下的土地和房產的經營也花了他一些時間。他把二十多年來的這些營生和他操心的事兒的具體情況都記在筆記本上,其中包括當地巡回審判案件及其陪審團、法庭宣誓形式、租金收據,以及稅收負債清單。
關於艾格尼絲對兒子約翰的影響,我們所知甚少。洛克後來說,她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女人,充滿愛心的母親”。在給父親的信中提到母親時,他只是請父親“記住我對母親少得可憐的責任”。父親對洛克的影響,我們知道得更多一些,也許有跡象表明父親的影響更強。多年以後,瑪沙姆夫人記載說:“我常常聽說,他頗具才垡”——
洛克先生提到他的父親時,從來都是充滿尊敬,飽含深情……他父親在他幼年時,總是率先垂範,所以洛克先生一說起來,就對此稱頌不已。他小時候父親對他很嚴肅,讓他滿懷敬畏,保持距離;直到他長大成人才逐漸放寬了那種嚴肅,直到他學會嚴肅地做人,像朋友似的同父親相處融洽……他告訴我,他父親在他長大成人後,鄭重地請他原諒,因為父親曾在他幼年時盛怒之下揍過他一次,而他的過錯還不至於遭到那種程度的懲罰。
在洛克的回顧中,他是認可這種培養方式的,其證據不只是上面的記述,還可見於他在臨終前發表的關於兒童撫養著作中所做的評論。他在書中說,許多父親犯了雙重錯誤,那就是在子女幼年時溺愛而放縱,及至稍長愈加嚴厲而矜持。這往往會產生“父子之間的敵視”。如果在兒子長大以後要與之建立友誼,則幼年期嚴格的紀律和嚴厲應逐步放寬,父親要為正在成熟的男孩“變得更加親近”提供機會。我們不知道洛克年幼時的想法是怎樣的,但父子關係長期以來確實一直很好,洛克寫給父親的那些誠懇熱情的書信,就見證了“多年父子成兄弟”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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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年7月,23歲的約翰與艾格尼絲·基恩(Agnes Keene)成婚,艾格尼絲比約翰年長十歲,據說是位“極其美麗的女人”。她的家庭就在威靈頓本地,距潘斯福德大約十英裡,家族成員中不少人有地有房。她的哥哥既繼承了父親埃德蒙的名字,也繼承了他的皮匠生意;另一個兄弟約翰則是律師(attorney)。
約翰和艾格尼絲·洛克結婚一年之後,他們的第一個孩子,約翰·洛克,生於1632年8月29日;他們的第二個孩子彼得在嬰兒期就夭折了;三子托馬斯出生於1637年8月。在整個婚姻生活中,約翰和艾格尼絲一直居住在尼古拉斯·洛克給他們的房子裡,房子位於貝魯頓(Belhlton)。他們的兒子約翰卻不是在這裡出生的,而是生於艾格尼絲的祖父母家,位於威靈頓。祖父母的這座房子。後來由她的兄弟居住。一直保存到維多利亞時代,緊鄰教堂北側,約翰出生那天就是在這座教堂裡洗禮的。
老約翰·洛克起初是太平紳士的書記員。太平紳士中有一位亞歷山大·波帕姆(Alexander Popham),既是大地主,也多次擔任巴斯地區的國會議員。後來老洛克以律師為業,負責過郡裡的排水系統。父親留下的土地和房產的經營也花了他一些時間。他把二十多年來的這些營生和他操心的事兒的具體情況都記在筆記本上,其中包括當地巡回審判案件及其陪審團、法庭宣誓形式、租金收據,以及稅收負債清單。
關於艾格尼絲對兒子約翰的影響,我們所知甚少。洛克後來說,她是一位“非常虔誠的女人,充滿愛心的母親”。在給父親的信中提到母親時,他只是請父親“記住我對母親少得可憐的責任”。父親對洛克的影響,我們知道得更多一些,也許有跡象表明父親的影響更強。多年以後,瑪沙姆夫人記載說:“我常常聽說,他頗具才垡”——
洛克先生提到他的父親時,從來都是充滿尊敬,飽含深情……他父親在他幼年時,總是率先垂範,所以洛克先生一說起來,就對此稱頌不已。他小時候父親對他很嚴肅,讓他滿懷敬畏,保持距離;直到他長大成人才逐漸放寬了那種嚴肅,直到他學會嚴肅地做人,像朋友似的同父親相處融洽……他告訴我,他父親在他長大成人後,鄭重地請他原諒,因為父親曾在他幼年時盛怒之下揍過他一次,而他的過錯還不至於遭到那種程度的懲罰。
在洛克的回顧中,他是認可這種培養方式的,其證據不只是上面的記述,還可見於他在臨終前發表的關於兒童撫養著作中所做的評論。他在書中說,許多父親犯了雙重錯誤,那就是在子女幼年時溺愛而放縱,及至稍長愈加嚴厲而矜持。這往往會產生“父子之間的敵視”。如果在兒子長大以後要與之建立友誼,則幼年期嚴格的紀律和嚴厲應逐步放寬,父親要為正在成熟的男孩“變得更加親近”提供機會。我們不知道洛克年幼時的想法是怎樣的,但父子關係長期以來確實一直很好,洛克寫給父親的那些誠懇熱情的書信,就見證了“多年父子成兄弟”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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