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制度及調解法之發展: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十四卷
商品資訊
系列名: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14
ISBN13:9789865262778
出版社:新學林
作者:姜世明-主編
出版日:2022/10/01
裝訂:平裝
規格:21cm*15cm*2cm (高/寬/厚)
版次:1
商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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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我國之調解制度於近二、三十年來發展甚為快速,其發展軌跡與歐美日各國之進展,具其類似性。然而,若對於調解功能之設定,未依其事件及調解類型做相當之對應,即可能造成此一制度不僅立法上有悖離調解法理之疑慮,在實務上亦可能淪為僅為終結案件,卻未解決問題。而此,應得自本書中之討論,獲得一定之啟發或確認。
作者簡介
姜世明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劉明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曹志勛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陳重陽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英國Exeter大學法學博士
張子弦
日本新潟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徐應松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
林玉珮
最高法院法官
林俊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
主編序
本次論壇議題主要在探討法院內調解制度之理論與爭議,併論及政府採購爭議及我國調解法立法走向,另美國、英國、日本之立法例,亦係本次研討之範圍。
調解制度某程度上乃司法失能下之產物,一國司法越趨失能,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便會越形發達。一國如沒有誠意花費成本建構一更有效能之民事程序制度,人民轉而或不得已而利用ADR即成必然。
然調解制度乃一建制性程序,有一定之法理原則。我國對調解制度之原理,似欠缺較完整之學理著述,因而在各相關法規制定上乃有想當然爾之立法任意性,自可能與調解之原理有相衝突之疑慮。
調解制度在我國可能多被利用於終結案件、紓減訟源,其與合作型、整合型及促進型調解之功能、目的,存在一定之距離。尤其我國法院多未行調解法官與案件承辦法官相區分之制度,其中對私密性原則及利益衝突即會造成一定之悖離風險!
基本上,我國調解相關制度之進展,可能仍存在一定之理論爭議,仍值投注更多研究心力,使得做一定之釐清。
末,本屆論壇,感謝諸位學者及實務家之參與,特申謝忱再三!
主編 姜世明
2022年9月30日
目錄
主編序 i
我國法院調解制度與調解原則之不協調性 姜世明 001
再訪政府採購法之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接續觀察民國105年修正第85條之1第2項之規定 吳從周 055
我國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評析 劉明生 087
中國大陸地區民事訴訟內外的調解制度──以「一站式」最新改革及其背景為中心 曹志勛 105
家事調解實務──前導研究(Pilot Study) 陳重陽 167
日本司法型調解程序中的合意與裁量 張子弦 201
美國調解程序初探──聚焦於線上紛爭解決機制與道歉法 徐應松 229
對於最高法院調解制度之初步評估 林玉珮 271
民事調解法草案之架構與規範說明 林俊廷 301
我國之調解制度於近二、三十年來發展甚為快速,其發展軌跡與歐美日各國之進展,具其類似性。然而,若對於調解功能之設定,未依其事件及調解類型做相當之對應,即可能造成此一制度不僅立法上有悖離調解法理之疑慮,在實務上亦可能淪為僅為終結案件,卻未解決問題。而此,應得自本書中之討論,獲得一定之啟發或確認。
作者簡介
姜世明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劉明生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曹志勛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陳重陽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英國Exeter大學法學博士
張子弦
日本新潟大學法學部副教授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博士
徐應松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
林玉珮
最高法院法官
林俊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
主編序
本次論壇議題主要在探討法院內調解制度之理論與爭議,併論及政府採購爭議及我國調解法立法走向,另美國、英國、日本之立法例,亦係本次研討之範圍。
調解制度某程度上乃司法失能下之產物,一國司法越趨失能,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便會越形發達。一國如沒有誠意花費成本建構一更有效能之民事程序制度,人民轉而或不得已而利用ADR即成必然。
然調解制度乃一建制性程序,有一定之法理原則。我國對調解制度之原理,似欠缺較完整之學理著述,因而在各相關法規制定上乃有想當然爾之立法任意性,自可能與調解之原理有相衝突之疑慮。
調解制度在我國可能多被利用於終結案件、紓減訟源,其與合作型、整合型及促進型調解之功能、目的,存在一定之距離。尤其我國法院多未行調解法官與案件承辦法官相區分之制度,其中對私密性原則及利益衝突即會造成一定之悖離風險!
基本上,我國調解相關制度之進展,可能仍存在一定之理論爭議,仍值投注更多研究心力,使得做一定之釐清。
末,本屆論壇,感謝諸位學者及實務家之參與,特申謝忱再三!
主編 姜世明
2022年9月30日
目錄
主編序 i
我國法院調解制度與調解原則之不協調性 姜世明 001
再訪政府採購法之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接續觀察民國105年修正第85條之1第2項之規定 吳從周 055
我國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之評析 劉明生 087
中國大陸地區民事訴訟內外的調解制度──以「一站式」最新改革及其背景為中心 曹志勛 105
家事調解實務──前導研究(Pilot Study) 陳重陽 167
日本司法型調解程序中的合意與裁量 張子弦 201
美國調解程序初探──聚焦於線上紛爭解決機制與道歉法 徐應松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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