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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閱讀課:最偉大的10部文學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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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閱讀課:最偉大的10部文學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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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閱讀課:最偉大的10部文學經典

商品資訊

定價
:NT$ 480 元
優惠價
90432
庫存:2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12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暢銷書《月亮與六便士》作者毛姆以書評家的犀利之筆、小說家的洞察之眼,帶你讀懂十本文學經典!
分享優秀小說家的創作歷程、寫作技法、人生境遇和作品之間的關係
讓你當個聰明的讀者,享受閱讀經典的樂趣

這麼多文學經典,該怎麼選擇?大師鉅作會不會又厚重又難懂?
小說到底該怎麼讀?優秀的小說具有哪些特性?
經典為何成為經典?
珍.奧斯汀、巴爾札克、托爾斯泰……這些人如何成為偉大作家?
「骨灰級」書評家毛姆的閱讀方法論,為你一次解惑!

1945年,毛姆應《紅書》雜誌編輯之邀,選出心目中最偉大的十本小說,本書就是他列出的重量級書單和精彩無比的短評。

毛姆說:經典討論的是人類長期關注的話題:上帝、愛恨、死亡、金錢、野心、嫉妒、驕傲、善惡;關注的是人類自古以來所共有的激情和本能,正因為如此,一代又一代的人都能在這些書中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優秀的小說具有這些特性
主題應該具有長久的吸引力,而不僅僅關注當下的熱門話題,否則作品很快就會不值得一讀。
故事應該契合主題,並且連貫、有說服力。
有開頭、發展和結尾,結尾應該是開頭的自然結果。
人物的行為應該符合其特徵,如果角色本身很有趣,就更好了。

這些小說為何值得一讀?請看毛姆的真心讚譽
●《湯姆.瓊斯》:語言樸實自然,費爾丁為讀者講述瓊斯的故事,就像他坐在餐桌旁,一邊喝著酒,一邊跟朋友們講故事一樣。
●《傲慢與偏見》:幽默的筆調總能吸引你不斷讀下去,依依不捨地讀到結尾。
●《紅與黑》:斯湯達爾的冷靜風格為這本書增添幾分恐怖和陰森,也讓小說情節更加扣人心弦。
●《高老頭》:這部小說自始至終都很有趣。巴爾札克讓小說中的人物透過言談舉止來展示自己,十分客觀自然。
●《塊肉餘生錄》:人物極其豐富,他們的生動形象、構思獨特,令人讚嘆。
●《包法利夫人》:帶來強烈的現實感,不僅是因為人物生動,還在於對細節的刻畫。
●《白鯨記》:想要真正瞭解一部偉大的作品,必須瞭解它的作者。但是對梅爾維爾來說,這句話應該要反過來,與其研究作者的生平經歷,不如一遍又一遍地閱讀《白鯨記》。
●《咆哮山莊》:我想不出還有哪本小說能如此有力地表現出愛情中的痛苦、狂熱和殘忍。
●《卡拉馬助夫兄弟們》:杜斯妥也夫斯基在製造懸念和戲劇化場景方面算得上天賦異稟。很少有比《卡拉馬助夫兄弟們》裡伊萬看見自己不安的良心變成魔鬼出現在眼前時那樣震撼的場景。
●《戰爭與和平》:只有智力超群、想像力豐富,有著廣泛閱歷及深刻人性洞察力的人,才能寫出這樣的作品。

這些小說家為何偉大?
●珍.奧斯汀的小說中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但是你讀完一頁時,就會急切地想知道接下來的故事。即便接下來的故事也沒什麼特別,你依然會迫不及待地翻頁。
●杜斯妥也夫斯基那驚人的創造力,並非來自心底的善,而是來自邪惡,邪惡讓他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
●在所有用作品豐富世界精神財富的卓越小說家中,巴爾札克是我心中唯一可以毫不猶豫地稱為天才的人。
●狄更斯經常透過誇大人物特性和怪癖來塑造人物,而且透過幾個字或幾句話,就能在讀者腦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斯湯達爾沒有偉大的創造力,卻具有敏銳的觀察力,能洞悉複雜的事物,看透人類變幻莫測的內心。
●費爾丁對刻畫完美的形象絲毫不感興趣,更樂於描繪一般人性,比起精細描繪,他更愛粗糙樸素;比起刻意安排,他更愛順其自然。
●福樓拜獻身於文學,為了創作出藝術作品,捨棄豐富多彩的生活,犧牲塵世的歡樂。
●梅爾維爾巧妙地將水手們在日常工作裡使用的普通航海用語融入精美的語言中,為《白鯨記》這部奇幻、有力的憂鬱交響樂,增添幾分現實氣息和新鮮的海鹽味。
●艾蜜莉.勃朗特的個性,以及她所表現的強烈、受到壓抑的情緒,《咆哮山莊》正是她能創作出來的作品。
●托爾斯泰和其他的小說家類似,將自己熟悉或認識的人作為小說中人物的原型,但他不僅能發揮想像,更善於如實刻畫他們。

毛姆以辛辣毒舌見長,批評吐槽絕不嘴軟:
●濟慈早逝,華茲華斯長壽,這是英國文學的兩大不幸。
●梅爾維爾的品味極不穩定,有時想加點詩意,但表現出來的卻總是荒唐。
●斯湯達爾說自己的童年很悲慘,但從他的敘述來看,並沒有什麼可抱怨的。
●巴爾札克的傳記作者表示,既然天才有特權,就不該用普通標準來評判他的行為。我不認同這個觀點,覺得最好還是承認他是個自私無恥的人。

〔本書特色〕
1.十大經典名著的大師講堂:毛姆堪稱經典最佳引路人,細膩描述小說家的生平故事、創作歷程、小說技法和故事情節,看完就像上了10堂文學講座,茅塞頓開,發現讀小說的樂趣和方法。
2.用毛姆的方法,充分享受讀小說的樂趣:毛姆認為,聰明的讀者不會把閱讀當成任務,只是當作消遣。有時,由於作者的失敗,讀者會失去嗅覺,隨後又不斷地在掙扎中等待嗅覺再次恢復,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學會跳讀。

〔名家讚譽〕
「毛姆是對我影響最大的現代作家。」──喬治.歐威爾
「我承認自己是毛姆作品的愛好者。」──張愛玲

作者簡介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74〜1965年,英國小說家、劇作家、評論家,是20世紀最受歡迎的作家之一。1897年發表第一部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後,不間斷地創作了六十多年。代表作品有長篇小說《人性枷鎖》、《月亮與六便士》、《剃刀邊緣》、《面紗》等,在全世界享有極大聲譽。

譯者簡介
趙安琪
成都師範學院英語翻譯專業,曾獲「中西部翻譯大賽筆譯三等獎」,曾參與《頭號玩家》、《三塊廣告牌》等影視字幕翻譯工作。

名人/編輯推薦

朱宥勳(作家)
宋怡慧(新北市丹鳳高中圖書館主任、作家)
陳雨航(作家)
許榮哲(首席故事教練)
黃國珍(品學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詹宏志(作家)
鄭如惠(「Apple's 愛閱札記」臉書粉專經營者)
鄧鴻樹(臺東大學英美系副教授、倫敦大學博士)
盧郁佳(作家)
強力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序)

目次

Part 1 如何找到讀書的樂趣
書單緣起
聰明的讀者都會跳讀
兩種不同人稱的小說
一部好小說的特點
故事是抓住讀者興趣的救生索

Part 2 十部小說及其作者
亨利.費爾丁和《湯姆.瓊斯》
珍.奧斯汀和《傲慢與偏見》
斯湯達爾和《紅與黑》
巴爾札克和《高老頭》
查爾斯.狄更斯和《塊肉餘生錄》
福樓拜和《包法利夫人》
赫爾曼.梅爾維爾和《白鯨記》
艾蜜莉.勃朗特和《咆哮山莊》
杜斯妥也夫斯基和《卡拉馬助夫兄弟們》
托爾斯泰和《戰爭與和平》

Part 3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作家派對」
天賦以外的驅動力
小說從來不是原封不動地套用生活
每個人都能在書中找到自己想要的

書摘/試閱

【摘文1】
書單緣起
我很樂意與本書的讀者分享創作這些文章的契機。在美國的某天,《紅書》(Red Book)的編輯想讓我列一份書單,包括我認為的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我沒有多想便照做了。這份書單十分主觀,我本來可以列出另外十部在其他方面同樣優秀的作品,並提出選擇它們的合理理由。如果讓一百位博覽群書、文化底蘊深厚的人列出這樣一份書單,他們也許會提到兩、三百本書。但我相信,在所有書單中,我所選的小說都會占有一席之地,而對此有不同的意見也可以理解。
一本書吸引特定讀者的理由有很多,即使判斷再慎重,也有令他動容的地方。也許他在人生中某個時期或某種境況下閱讀此書,令他十分容易被這本書打動;也有可能是因為他的喜好或社交圈的不同,書的主題或背景對他來說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我能想像得到,一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會將亨利.漢德爾.理查森(Henry Handel Richardson)的《莫里斯.格斯特》(Maurice Guest)列入十大最佳小說之列;五鎮的居民會因為喜歡阿諾德.貝內特(Arnold Bennett)對當地居民及其特點的忠實描述,就把《老婦人的故事》(The Old Wives’ Tale)加入自己的書單。這兩部小說都是好小說,但我不覺得它們是當之無愧的世界十大最佳小說。
讀者的國籍會讓他們對某些作品產生興趣,更容易誇大這些作品的長處。十八世紀時,英國文學在法國廣為流傳,二十世紀時,法國人對本國以外的任何文學作品都不太感興趣,我甚至認為法國人不會像我一樣,在世界十大最佳小說書單裡列入《白鯨記》(Moby Dick)或《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除非他是一個見識廣博的人,不過肯定會把拉斐特夫人(Madame de La Fayette)的《克萊芙王妃》(La Princesse de Clèves)加入書單。《克萊芙王妃》確實是一本佳作,也許是有史以來第一部情感和心理小說,它的故事感人,人物刻畫鮮明,寫作也富有特色,而且很簡短,在法國上學的小男孩都熟知書中的社會背景。讀過皮耶.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和讓-巴蒂斯特.拉辛(Jean-Baptiste Racine)作品的人,對書中的道德氛圍也不會陌生,它具有與法國歷史上最輝煌時期相聯繫的魅力,對法國文學的黃金時代有著巨大的貢獻。但英國讀者可能會認為主角的寬宏大量是不人道的,對話也站不住腳,行為也令人難以置信。我不認為這種想法是對的,但是有這種想法的人就絕對不會把《克萊芙王妃》列為世界十大最佳小說之一。

聰明的讀者都會跳讀
我還在為《紅書》寫的書單中附上一份短評,其中寫道:「聰明的讀者如果學會跳讀這個技巧,就會從閱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明智的讀者不會把閱讀當成任務,而只是當作消遣。他們準備讓自己對書中的人物感興趣;關心主角在特定情境下的行為及遭遇,對他們的不幸表示同情,為他們的快樂感到高興;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在某種程度上,過著他們的生活。這些主角的人生觀,以及對人類永恆主題的思辨,無論是用言語表達,還是用行動表現,都在讀者的身上激發一種驚奇、愉悅或憤怒的反應。但讀者本能地知道自己的興趣所在,他受興趣的指引,就像獵犬追蹤著狐狸的氣味一樣。有時,由於作者的失敗,讀者會失去嗅覺,隨後又不斷在掙扎中,等待嗅覺再次恢復。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會跳讀。
每個人都會跳讀,但想做到不遺漏是很難的。據我所知,跳讀是一種天賦,或是必須透過經驗獲得的東西。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博士很擅長跳讀。誠如詹姆士.博斯韋爾(James Boswell)所說,他自己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就是無須自始至終費心閱讀,就能一下子掌握任何一本書中有價值的內容。毫無疑問,博斯韋爾指的是資訊類或教化類書籍。如果閱讀小說是一件苦差事,讀者都別看了。不幸的是,幾乎找不到從頭到尾都讓人讀得津津有味的小說,其中原因稍後詳解。雖然跳讀可能是一個壞習慣,但讀者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讀者會發現,一旦開始跳讀就很難停下來,儘管會因此錯過書中許多有益之處。
在我為《紅書》列出的書單發表後不久,一位美國出版商建議,要再版我提到十部小說的縮寫本,每一本都加上我寫的序言。他的想法是:除了講述作者必須講述的故事,揭露他的相關思想,展示他創造的人物外,其他全部省略。如此一來,讀者就能夠閱讀這些優秀的小說──若不是刪除那些被不公平地看作枯燥無味的東西,他們本來不會閱讀這些小說。因此,書中只剩下精華,就盡情享受精神上的歡愉吧!起初我很吃驚,不過後來我想,雖然我們之中的一些人已經學會透過跳讀來滿足自己的需求,但是大多數人並未掌握這個訣竅,如果有一位機智又有辨別能力的人幫助他們跳讀,就再好不過了。我滿喜歡這個為圖書寫序言的想法,馬上著手進行。當然,一些文學專業的學生、教授和評論家,會認為縮寫一部名著是令人震驚的事情──讀者應該閱讀名著的完整本。
但這要看是怎樣的名著了,我認為如《傲慢與偏見》那樣引人入勝,或像《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那樣結構嚴密的小說,一頁都不能省略。理智的評論家喬治.聖斯伯里(George Saintsbury)寫道:「很少有小說能像狄更斯的小說一樣禁得起濃縮和凝練。」刪減是無可厚非的,如同大多數劇目在排練時,劇本的情節內容都會或多或少刪減。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共進午餐時,他告訴我,他的戲劇在德國比在英國成功,並歸因於英國大眾的愚蠢和德國人的聰明。其實他錯了,在英國,他堅持自己所寫的每個字都應該演出來。我在德國看過他的戲劇,德國導演無情地刪除那些對戲劇表演沒有幫助的廢話,為大眾提供一種淋漓盡致的視聽歡愉。不過,我覺得不該把這件事告訴他。我不懂為什麼不能對小說也這麼做。
山繆.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在談到《唐吉訶德》(Don Quijote)時表示,這是一本可以只瀏覽一遍的書。他的意思很可能是,書中的部分內容是如此枯燥,甚至荒謬,一旦你發現這一點,重讀一遍便是浪費時間。這是一本偉大而重要的書,一個文學院學生當然應該通讀一遍(我自己從頭讀到尾,用英語讀了兩遍,用西班牙語讀了三遍),但是對為快樂而閱讀的一般讀者來說,就算跳過那些枯燥的部分也不會遺漏什麼。他肯定會更喜歡書中那些直接敘述這位文雅騎士和樸實隨從的冒險與談話段落,這些段落是如此有趣和感人。事實上,一位西班牙出版家在一個版本中單獨收錄這些段落,讀起來也很不錯。還有另一種小說也十分重要,卻很難被稱為偉大的作品,好比塞繆爾.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的《克拉麗莎》(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a Young Lady),只有最頑固的讀者才不會被它的篇幅嚇跑。要是沒有找到縮寫本,我肯定不會閱讀這本書。該書的縮寫本精簡得很完美,沒有遺漏任何情節。
大多數的人都會承認,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小說。普魯斯特有很多狂熱的崇拜者,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可以饒有興趣地閱讀書中的每一個字,有一次甚至放話說:「我寧願被普魯斯特煩死,也不願被其他作家逗樂。」但是閱讀三遍之後,我已經準備承認,書中各個部分的價值是不等同的。我懷疑,未來的讀者將不再對普魯斯特所寫的那些散漫無邊的長段思考感興趣,這種寫作手法在當時很流行,現在已經過時了。普魯斯特是偉大的幽默大師,他創造獨到、多樣、栩栩如生的人物,令他在文壇上與歐諾黑.德.巴爾札克(Honoré de Balzac)、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平起平坐。而在未來,這個事實將更加顯而易見。也許有一天,他的巨著會被刪節,刪除那些被時間剝奪價值的段落,只保留小說中的精髓和依然具有持久吸引力的內容。這樣一來,儘管《追憶似水年華》篇幅仍然較長,但會更加出色。


一部好小說的特點
首先,它應該有一個讓大多數人感興趣的主題,我指的不僅是讓評論家、教授、高官、公共汽車售票員或酒吧投標者這類小團體感興趣的主題,而是說它應該能吸引到廣大普通的男男女女。作者選用的主題應該具有長久的吸引力,而不僅僅關注當下的熱門話題,否則作品很快就會像過期的報紙一樣不值一讀。作者要講的故事不僅應該契合主題,還應該連貫、有說服力;不僅應該有開頭、發展和結尾,而且結尾應該是開頭的自然結果。讀者應該從人物的個性出發,對其進行觀察,而人物的行為也應該符合其特徵。絕不能讓讀者質疑:「某某絕不會那樣做。」相反,應該讓讀者由衷感歎:「我正期待某某這麼做呢。」如果角色本身有趣,那就更好了。
我應該解釋一下為什麼說要結合個性來觀察人物――要求小說家創造出全新的人物,實在是一個過高的要求。小說家以人性作為創作素材,雖然世上有各式各樣的人,但人的種類並不是無限的。小說、故事、戲劇、史詩已經有了數百年的創作歷史,作者很難再創造一個全新的角色。我讀過的小說中,唯一能讓我把注意力放在整本小說上,並且絕對原創的人物就是唐吉訶德。但一些博學多識的評論家竟也為他找到了一個遙遠的祖先,不過對此我也並不驚訝。倘若作者能結合自己的個性看待角色,並且其角色個性足夠獨特,甚至讓人誤以為這是獨一無二的創作,那就再幸運不過了。行為產生於性格,言語也要從性格出發。上流社會的女性應該以上流社會的方式談吐,妓女要像妓女一樣說話,馬賽的票販子說票販子的話,律師的表達該有律師的樣子(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筆下人物的說話方式始終和這兩位作家本人一樣,這肯定是不對的)。對話既不應雜亂無章,也不該成為作者發表意見的機會,而是要塑造人物形象,推動情節發展。敘述的段落應該生動形象、切中要害,除了明確可信地說明人物動機及所處狀況,不應該再多贅述。好比鞋子要合腳一樣,文體應該服務於內容,讓每一位原本受過正當教育的人都能輕鬆閱讀。小說還應該富有趣味,雖然我把這點放在最後說,但這是最基本的品質;這一品質若不存在,擁有其他優點也於事無補。小說的趣味性越能發揮啟發讀者的作用就越好。「娛樂」一詞具有多種含義,其中一個意思是「提供消遣和放鬆」,對於這個定義,人們常常誤以為消遣才是唯一重要的。從《咆哮山莊》或《卡拉馬助夫兄弟們》那裡獲得的樂趣和從《項狄傳》或《老實人》那裡獲得的一樣多。雖說魅力各有不同,但都合情合理。當然,小說家有權探討與每個人有關的重大話題,即上帝的存在、靈魂的不朽以及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儘管他們把詹森博士的忠告謹記在心:關於這些話題,新產生的說法不再可信,可信的說法卻不再新奇。如果這類主題是故事的重要組成部分,或對刻畫人物性格和影響人物行動必不可少,那麼作者就只能希望讀者對自己要說的內容感興趣了。

【摘文2】
珍.奧斯汀和《傲慢與偏見》
據說奧斯汀本人很有魅力,她的身材高䠷、體型苗條、腳步輕盈、步伐堅定,整個人都散發著活力。她的膚色有些深,臉頰圓潤,嘴巴和鼻子小巧秀氣,眼睛是明亮的淺褐色,棕色秀髮在臉頰周圍自然捲曲。我見過一張她的畫像,畫像上的她是一位臉頰圓胖的年輕女子,五官平平,眼睛又大又圓,也許是畫師有失公正。

大多數的小說家都經歷起起落落,奧斯汀是唯一一個例外,她證明只有平庸的人才會一直保持在同一個水準──一個平庸的水準,她一直維持在最佳狀態。即便《理性與感性》和《諾桑覺寺》這兩本書有許多不足,但是出色的地方更多。她的其他作品也不乏忠誠又狂熱的崇拜者:湯瑪士.麥考萊(Thomas Macaulay)認為寫出《曼斯菲爾德莊園》是她最大的成就;有一些同樣傑出的讀者更喜歡《艾瑪》;班傑明.狄斯瑞利(Benjamin Disraeli)把《傲慢與偏見》讀了十七遍;現在很多人認為《勸導》是她最好的作品。不過,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讀者都認為《傲慢與偏見》是她的代表作,我們不妨接受他們的判斷。經典作品之所以經典,不是因為評論家的褒獎和在學院中被講授,而是因為一代又一代的讀者透過閱讀,獲得樂趣和價值。
我認為《傲慢與偏見》是最令人滿意的一部小說,小說的首句就給人一種幽默感:「一位有錢的單身漢總是想著娶一位太太,這是一個舉世公認的真理。」這句話為下文奠定基調,幽默的筆調總能吸引你不斷看下去,讓你依依不捨地看到結尾。

《傲慢與偏見》是一部結構精良、情節真實的小說。奇怪的是伊莉莎白.班納特和珍.班納特很有教養,舉止得體,而她們的母親和三個小妹妹卻像納齊布爾夫人所說的那樣──行為舉止遠低於上流社會的標準。同時這一點對故事情節的發展十分重要,我不禁要問:奧斯汀為什麼不把伊莉莎白和珍安排成第一任妻子的女兒,讓剩下的三個女兒由繼母生養,藉此避開這塊絆腳石呢?在眾多小說的女主角裡,奧斯汀最喜歡伊莉莎白。有人說,她本人就是伊莉莎白的原型(她的確賦予伊莉莎白歡快與活力、勇氣和智慧、隨時應對一切的態度、理智和情感這些優點),我們便有理由猜測,她在描寫平靜、善良又美麗的珍.班納特時,想的是卡珊卓拉。人們普遍認為達西極其傲慢無禮,他犯下的第一個錯誤是,在一場公開舞會上拒絕和別人跳舞。這個錯誤還算不上十分惡劣,糟糕的是伊莉莎白在無意中聽見他對賓利先生說自己的壞話,他不知道她聽到了,還辯稱自己這麼做,是因為朋友纏著他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達西向伊莉莎白求婚時,的確帶著令人難以容忍的傲慢,但是這種傲慢的性格源於他的出身和地位,這構成他性格的主要特點;如果他不傲慢,故事就講不下去了。除此之外,他的求婚讓奧斯汀寫出小說中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可以想像,如果奧斯汀的寫作經驗更豐富,就可以讓達西的情感表現得更自然,既能夠激怒伊莉莎白,又不至於讓他說出令讀者感到震驚的無禮話語。小說對凱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寫有些誇張,但在我看來,這是喜劇允許的。用喜劇的方式看待生活,會使生活變得平靜、有趣。描繪一些稍顯誇張的鬧劇往往沒有什麼壞處。謹慎地添加滑稽的場面,可以讓喜劇更富有趣味,就像為草莓撒上一些糖霜。關於凱瑟琳夫人,我們應該知道,在奧斯汀所處的時代,地位高的人面對地位低的人時會產生極大的優越感,他們希望得到極高的尊重,事實上他們也得到了。我在年輕時曾認識一些地位較高的女性,她們自視甚高的態度雖然表現得不那麼明顯,但是與凱瑟琳夫人也相差不遠。至於柯林斯先生,即便是今天,也還有像他一樣諂媚、傲慢的人,儘管這些人已經學會做出溫和善良的樣子,但卻只會更加令人討厭。
奧斯汀沒有鮮明的寫作風格,她的文字樸素客觀。我想,她的句子結構受到詹森博士的影響,更傾向使用源於拉丁語的單字,而不是英文,因此她的句子稍顯正式,這樣做常常會為俏皮話增添幾分嚴肅,為毒辣的評論增添幾分莊重。文中的對話就像日常對話一樣自然,但是對我們來說可能會稍顯生硬。珍.班納特在談到情人的妹妹時,說:「她們自然不贊成他與我要好,對此我一點都不奇怪,因為他大可以選擇一個樣樣都比我強的人。」這有可能是奧斯汀的原話,但是我不太相信,現代小說家不會寫出這樣的對話,把人們口中說的話原封不動地搬到紙上顯得很乏味,重新安排語句是很有必要的。直到最近幾年,小說家們才儘量寫得口語化,力求真實。我猜想,過去傳統要求受過教育的人在寫作時要保持語法的正確,這是很難實現的,但讀者已經接受了。

珍有一個優點,我差點忘記提了。她的作品可讀性極強,甚至超過一些更著名、更偉大的作品。她的小說中沒有什特別的事情,但是你讀完一頁時,就會急切地想知道接下來的故事。即便接下來的故事也沒什麼特別,你依然會迫不及待地翻頁。這正是小說家最寶貴的天賦。

【摘文3】
福樓拜和《包法利夫人》
一個作家能寫出什麼樣的書,取決於他的經歷。福樓拜是一個極不尋常的人,他比任何作家都熱情。對他來說,寫作不僅極其重要,還集多種功能於一體,能夠緩解疲勞、放鬆身心、豐富經驗。他並不認為活著是人生的目的,對他而言,寫作才是人生的目的。他獻身於文學,為了創作出藝術作品,福樓拜捨棄豐富多彩的生活,犧牲塵世的歡樂。他既是浪漫主義者,又是現實主義者。浪漫主義者對現實不滿,渴望逃離現實,所以福樓拜醉心於想像,在東方大陸和遠古時代尋求精神的庇護。儘管他痛恨現實,厭惡資產階級的卑鄙、陳腐和愚蠢,但他還是為之著迷。他的天性強烈地引導他去接近自己最憎惡的東西,人類的愚蠢能為他帶來病態的快樂。它擁有某種魔力,令他惶恐不安,就像身上的一處傷口,雖然很痛,但還是忍不住觸碰。他又從現實主義的觀點出發,把人性視為一堆垃圾,這麼做並不是為了找尋其中的價值,而是為了展示人性的卑鄙。

福樓拜以陰鬱憤慨的眼光看待世界,他極度偏執,對愚蠢的行為毫不容忍;他毫無憐憫之心,資產階級和市民階級都令他惱怒。他在成年後飽受疾病的折磨,正如我提到的,他既是浪漫主義者,也是現實主義者。因為生活不得志,生活貧困潦倒,他投身於艾瑪.包法利的故事中。這部五百多頁的小說為我們介紹許多人物,但除了拉里維耶醫生這個小人物外,其他人物都是卑鄙、刻薄、愚蠢、平庸、粗俗之輩。他的書中有非常多這樣的人物,不管一個城鎮有多小,竟然連一個善良友好的人都找不到,福樓拜未能成功地把自己的個性排除在小說之外。
他挑選一些平凡的人物,根據他們的個性安排一連串事件。不過他很清楚人們不會對如此無聊的角色感興趣,他們的故事也一定乏味至極。至於他是如何處理此事的,我們稍後再談。我們先看看他取得多大程度的成功:書中的角色極具真實性,以至於讀者把他們當作活生生的人,就像水管工、雜貨商或醫生,我們忘了他們是小說中的人物。舉例來說,赫麥和米考伯先生一樣幽默,法國人對他的熟悉程度就像我們熟悉米考伯先生一樣。我們甚至認為他比米考伯先生更加真實,因為他始終沒有改變。但艾瑪絕對不是普通的農民女兒,她和我們每個人都有共同點:我們都做過不切實際的白日夢,幻想自己變得富有、英俊,成為浪漫冒險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可是我們十分理智或太過膽小,不會讓幻想影響我們的日常行為,而艾瑪不同,她長得十分漂亮,會努力實現自己的夢想。所以這部小說剛出版時,被指控傷風敗俗,作者和印刷商都遭到起訴。我看過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講話,公訴人列舉一連串他認為色情的段落,放到現在來看根本不算什麼;與現代小說家的性愛描寫相比,這些內容實在是保守克制。很難相信在當時(一八五七年),公訴人會對這些內容感到震驚。辯護律師申辯這些段落是情節需要,小說的道德觀沒有問題,艾瑪最終付出代價,於是法官們宣判被告無罪。但艾瑪的悲慘下場並不是因為通姦,而是因為她欠了太多的錢,如果她能像諾曼的農民一樣節儉,就可以全無顧忌地腳踏幾條船。
福樓拜這部偉大的小說一經出版,就成為暢銷書,但是評論家們對這本書不感興趣,說來奇怪,他們更關注同時出版的《范妮》(Fanny),這是歐內斯特.費杜(Ernest Feydeau)寫的小說。但因為《包法利夫人》讓大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對後來的小說家產生重要影響,才迫使評論家們不得不重視。
《包法利夫人》講述一個不幸的故事,但不是悲劇。這是有區別的,悲劇是由人物的性格導致,而故事只是一個偶然事件。艾瑪是一個魅力四射的女子,卻嫁給了查爾斯.包法利這樣一個傻瓜;她希望生下一個兒子,彌補即將破滅的婚姻,卻生下女兒;她的第一個情人魯道夫.布朗格自私刻薄、懦弱無能,令她十分失望;在她絕望無助,向村裡的牧師尋求幫助和指導時,卻發現對方是冷酷無情的傻瓜;當她負債累累、面臨訴訟,屈辱地向布朗格要錢時,對方卻身無分文、愛莫能助,他竟然沒想到,自己信用良好,律師一定會毫不猶豫把需要的錢給他。在這個故事中,艾瑪只有死路一條,但福樓拜引出結局的方式,是對讀者信任度的極大考驗。
人們在這個故事中發現一個缺陷:雖然艾瑪是小說的中心人物,但小說是以包法利少年時期及他的第一段婚姻為開端,並以他的崩潰和死亡而告終。據我猜測,福樓拜可能是想把艾瑪的故事放在她丈夫的故事中講述,也許他覺得這能讓故事更圓滿。如果這就是他的本意,結局就顯得太過倉促了。縱觀全書,查爾斯.包法利是一個懦弱無能的人,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可是在艾瑪死後,他卻徹底改變了。儘管他破產,卻很難令人相信他會變成一個喜歡爭吵、任性頑固的人。他很愚蠢,但也算得上勤懇負責;照理說不該拋棄病人,況且他很需要病人的錢,他要支付艾瑪的帳單,養活自己的女兒。福樓拜應該針對包法利性格上的轉變,提出更多的解釋,但是最終包法利在年富力強時就去世了,唯一的解釋就是,福樓拜在經歷五十五個月的艱辛創作之後,想要盡快完成這本書。既然書上明確地告訴我們,隨著時間的流逝,包法利對艾瑪的記憶逐漸模糊,想必他的痛苦會大為減弱。這就引起人們的好奇:為什麼福樓拜不讓包法利的母親像安排第一次婚姻一樣,再為他安排第三次婚姻呢?這樣就能為艾瑪的故事平添幾分虛無,剛好符合福樓拜強烈的反諷風格。
創作小說不是複製生活,而是透過展示人物行為和安排情節引起讀者興趣,小說中的對話必須是日常對話的總結和提煉,剔除不相關的事件和重複的情節,還必須把被時間阻隔的孤立事件銜接起來,這樣才能符合創作目的,吸引讀者的注意。沒有哪一部小說是完全真實的,對於那些常見的荒誕情節,讀者都已經習以為常。小說家並不是把生活搬到紙上,而是創作一幅畫作;如果他是一個現實主義者,會努力讓作品接近生活,要是讀者相信他,他就成功了。
整體來說,《包法利夫人》帶來強烈的現實感,這不僅是因為人物生動,還在於對細節的刻畫。艾瑪婚後生活的頭四年,是在一個叫作托斯特的村子裡度過的,那段日子令她無聊透頂,為了保持相同的敘述節奏,書中其他的部分也得做細緻的描述。描述一段無聊的日子,很容易讓讀者乏味,但是這一大段內容卻讓人讀得津津有味。福樓拜敘述的都是一連串新鮮的細碎小事,所以讀起來不覺得無聊;但由於每件小事(不管是艾瑪所做、所感受,還是所見到的)都是如此庸俗,所以能讓你生動地感受到她的無聊生活。離開托斯特之後,包法利一家搬到一個叫作永城的小鎮。書中對此只描寫一段,其餘部分都是對鄉村和城鎮的描寫,景物描寫與內容敘述交織在一起,增強敘述的趣味性。福樓拜透過連續的行動展示人物的外貌、生活及所處的環境,就像我們在生活中認識新朋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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