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旅行──
為的是掙脫平日喧囂的孤獨,
給自己精神上的指壓與按摩;
為的是在風景的袒露和遮掩之間,
看見素未謀面的,另一個自己。
前時尚雜誌主編、馬華作家范俊奇最新散文集
在旅途中,找到自己生命最適切的意義
李靜芳(遠東集團綜效暨零售規劃總部執行長.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董事長)
凌性傑(作家)
趙又萱(作家.編輯)
齊聲推薦
(依姓名筆畫排列)
「旅人難免自私,會在某個特別被觸動的時刻想獨攬一片風景。因為在這借來的風景和時間裡,平方是你,圓周也是你。」──范俊奇
旅行,是為了什麼?晨昏日月,千山萬水,城市夜景,邂逅的每一片風景,都是帶自己暫別日常喧囂,給精神的留白,給靈魂的按摩。馬華作家范俊奇將旅途中由心而發的感悟嵌拴於文字中,將遇見的人與事都刻畫成一篇篇動人的真摯告白。旅行,或許只是為了更加靠近自己。
范俊奇筆下的城市萬象:
∣香港∣真正的香港的味道,是豁達的也是激昂的,他們雖然以戲謔的態度面對人生,但卻以莊重的態度對待自己。而香港沒有好萊塢,香港人連發的夢,也遠比我們活著的日子清醒。
∣台北∣我喜歡台北,因為它親,它是我在文字書寫上摸過的第一隻象,也是我跳動著的閱讀脈絡上,最常給我叮嚀與指引的人。
∣北京∣北京之夏,到處都聽得見搖滾歌手般的蟬鳴,簡直誰也不肯輸了給誰,都爭著把一整個滾燙的夏天,「知了知了」地喳喳叫著,那叫聲拖得好長好長,比一生一世,還要長,還要長。
∣上海∣等到秋天再深一點的時候,我還要回到上海,回到靜安區小店子裡捧著搪瓷小碗,碗裡的豆漿圓滿如一盆秋月,喝碗秋風般,漫漫青雲露月光的豆漿。
∣巴黎∣春天開始在眉梢喧譁,塞納河畔吹來河水的腥氣,卻不影響河的秀麗,而對岸有座劈開半截臉面,顯得特別心事重重的雕像;也有按著眉心,正在專心讀書的男子,這樣就好,春光沒有太早,也沒有太老,這樣的巴黎,剛剛好。
∣倫敦∣每一個人心裡其實都有他自己的一座倫敦,還好我借回來的倫敦,總是二話不說,體貼地將形單影隻的我,和歌舞昇平的人群適當地間隔開來。
∣蘇黎世∣今年的蘇黎世,恐怕是鐵了心的冷。但這麼深邃的冷,其實我是歡喜的,並且一廂情願,把它當作是我與蘇黎世彼此記認的一種約定,也總竊竊自喜,視之為蘇黎世暗地裡給我擁抱的一種方式。
∣阿姆斯特丹∣入夜之後,一個旅人,如果在阿姆斯特丹,會意識到自己破「禪」而出的安然與淡定,因為它安靜中帶點曖昧的詭異,還有它漸漸清爽下來的空氣裡,也微微泛著讓人迷茫的甜意。
∣佛羅倫斯∣擺脫時尚,佛羅倫斯的美,美在遠意茫茫,我仰起頭,望向聖馬可廣場上偉岸的雕像,發現廣場上雖然人潮如水,卻搖撼不了佛羅倫斯淵深而廣大的僻靜之美。
∣墨爾本∣撇開常年無休的文化體驗和濃厚的藝術氣息,都說墨爾本是最適宜居住的城市,而墨爾本人,是不是都習慣了寧靜與悠閒,所以比其他城市的人更容易抵抗寂寞?
更多藏在范俊奇與城市之間美麗與哀愁的心事,等待你來發掘。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范俊奇(Fabian Fom)
出生於馬來西亞北部吉打州。新聞系出身。25年雜誌人。前後當過三本女性時尚雜誌(婦女雜誌、新潮雜誌、VMag雜誌)和一本男性時尚雜誌(馬來西亞版men’s uno)主編。曾任香港皇冠出版社駐馬來西亞出版經理、馬來西亞收費電視台中文組品牌企劃經理。現為全職專欄作者、文案策劃。
因前雜誌人背景,作品傾向於城市與時尚書寫。多次訪問國際名牌時裝設計師、高端腕表設計師與品牌總裁、好萊塢與港台明星,以及超模與藝文界名人。
專欄散見馬來西亞各報章(星洲日報、南洋商報、中國報),雜誌(風華、都會佳人、女友)及網媒,書寫類別包括:時尚、生活、人物、旅遊文學、愛情小品、文學創作。
作品曾多次收錄於台、港、馬、新文學合集。著有《鏤空與浮雕》《鏤空與浮雕II》《鏤空與浮雕III:幻滅,也是一種成全》《天涯太遠,先到海角》。
目次
輯一、繁華靡麗一笑收
●香港Hong Kong
暖色浮餘生
繼園台上的葛薇龍
香港沒有好萊塢
●台灣Taiwan
九份多雨
一頁台北
●北京Beijing
紅牆猶夢舊京城
燕剪黃昏鎖胡同
青山一座萬緣休
●上海Shanghai
第七爐香
到靜安區喝碗月光豆漿
輯二、但惜流塵春深鎖
●巴黎Paris
狡兔酒吧有座荷花塘
灰鴿,墓園,蒙馬特
春色沒老,春光正好
龐畢度的老胡琴
絞斷輪迴的尾巴
●倫敦London
倫敦老樹的預言
漫遊,是短暫的幻境
●威尼斯Venezia
星月菩提
巷子裡的迷宮魅影
一千個小王子
輯三、湖柳共色山雲憂
●蘇黎世Zürich
此生多寒涼
所以你還懊惱什麼呢?
●巴塞爾Basel
記憶像烤焦了的南瓜
愛情是一條破折號
●盧塞恩Luzern
木橋與塔樓,還有一隻負傷的獅子
●納沙泰爾Neuchâtel
盧梭乘著馬車來
●因特拉肯Interlaken
不如相忘於山水
●隆格恩Lungern
郵差把信送進畫裡面
●科爾馬Colmar
鎮小春深割昏曉
●康斯坦茨Konstanz
其他什麼都沒有
輯四、野徑雲黑星獨明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如果在阿姆斯特丹,一個旅人
●佛羅倫斯Firenze
孔雀開屏翡冷翠
●米蘭Milano
買枝香檳玫瑰吧,先生
●慕尼黑München
天使的斗篷
沒有天鵝的天鵝堡
●墨爾本Melborune
樹林中的垂釣者
●日本Japan
俊色清揚,秋光侘寂
●斯里蘭卡Sri Lanka
天涯太遠,先到海角
●曼谷Bangkok
愈墮落愈美麗
●新加坡Singapore
娘惹與月光
後語 錯過的,未必更美麗
書摘/試閱
香港Hong Kong
暖色浮餘生
拖著行李箱從電梯出來的時候,他頭也不抬,語氣硬邦邦的,像塊石頭,帶股香港人特有的市井氣,但內容卻出奇暖心,對我說:「走啦?明年天氣沒這麼涼的時候再過來吧—」我一邊笑著回應,一邊瞄了眼他別在制服口袋上方的名牌,上面繡了個神氣的名字:李展鵬,於是馬上接口:「再見了李先生,多謝你昨晚介紹的蠔鼓菜乾湯飯,味道真好。」他這才抬起頭,一臉得意地笑開來:「下次來,再給你介紹其他遊客吃不到的道地美食。」
而那是我上幾輪到香港的記憶了。一間小旅舍的看更。一個旅途上恰巧遇上的,願意傳達善意的人。那回我臨時決定多留一天,約了朋友在旺角西洋菜街的二樓書店見面,根本連住的地方都來不及訂,朋友說,將就住一晚吧,反正隔天就走,你主要都是買書買雜誌,並且機場長巴就在對面街—我點點頭。我知道,好些城市的敦厚風景,是你必須矮著身子鑽進去,才看得見的。我也知道,這些碎剪的場景,終有一日,將會成為我想念某一座城市時,被歲月逐寸逐寸放大開來的畫面。
就好像我偶爾還是會想起蘇黎世的那場滂沱大雨。我舉目無親地站在和飯店對望的電車站,那雨傾盆而下,大得幾乎「把貓和狗都沖上了街頭」,而我身上一件可以傍身的雨具都沒有。我特別記得,我冒著雨正準備越過馬路,一輛拐彎駛進來的車子看見了,遠遠地就停了下來,在雨中亮著燈,安安靜靜地,一直等到我狼狽地涉水走到對街,才閃了閃車燈,慢慢地把車開走—而那驀然一閃的友善的訊號燈,我一路記到如今。
然後我一踏進飯店大堂,那一頭紅髮戴著粗框厚眼鏡的前台經理瞪大了眼,風趣地做了一個在泳池裡划水的姿勢,問我是不是游泳游回來的?卻隨即轉過身,不知從哪找來一條乾淨的毛巾遞過來,嘴裡一連串地說,擦乾擦乾快擦乾—我笑了笑,告訴他我其實更需要的是一杯燙嘴的熱開水,他馬上收起調皮的笑臉,迅速走進左側的餐廳,給我端來一杯熱呼呼的開水,耳杯上掛著一袋素淨的甘菊茶包。
總是這樣的。也確實是這樣的。到最後,每一段旅程真正留下來,值得我們往後重溫的,很多都不是我們預期的。比如那些來歷不明的善意。比如,那些猝不及防在你心裡安住下來,連名字你都來不及記下的人。偏偏這些岔開來,和預設中的旅程完全互不相符的情節,到最後,竟都是你不介意千山萬水再飛一次,希望可以再遇上一回的人與事。
就好像人的境遇,基本上也是大同小異的。要等到事後回想起來才恍然大悟,那曾經經歷的場景設定,背後原來也有著替下一程路鋪磚架橋的用意。而人生,誰沒有那麼一兩道總得要跨過去的坎?事業困頓,前程未卜,明明安排你換個登機口就可以擰身走人,可因為飛機發生故障飛不了,你被迫困頓在一座臨時過境的機場,只得懊惱地鎖緊眉頭,手裡緊握著一張登機證,以為可以隨時跳上下一班機火速離境—可三番幾次,等你趕到了登機口,卻還是被狠狠地駁回頭,航班一改再改,飛機始終還是飛不起來—等到終於可以登上飛機,可以頭也不回地飛走的時候,你拉起行李箱,腳步忽然沉沉的,竟有那麼點意興闌珊—你於是發現,這過境的機場在過去的日子裡,一層層,一疊疊,替你架起友善的防護欄,讓你緩衝,等你調息,以便你可以在下一波浪頭打過來之前,扎穩自己。甚至那些原以為僅僅是擦肩而過,盡量保持適當距離堅持點到為止就好的人,竟也細細碎碎地,漸漸堆積起清理起來還真有點費力的感情,這一些牽絆,全都始料未及。
而一段旅程之所以美麗,之所以日後會經常被記憶,恰恰是因為它必須結束,它不可能永恆,以及從一開始你已經知道,它背後附帶的遺憾,就是你必須帶著登機的隨身行李—捨得,捨不得,到最後你一定會明白,所有失去,都是不同層次的獲得。也因此某種程度上,我其實不介意一段關係、一場交往、或一塊文字地盤走到尾聲。尾聲,其實也代表新生—沒有尾聲,又怎麼挪得出空間,去迎接另一段神清氣爽的全新的誕生?
正如每一次在一座全然陌生的城市裡醒過來,心底下老是興致勃勃地把自己當作是全新的一個人,彷彿眼前有一段陌生並且沒有個人歷史包袱的人生正等待著被自己隨心所欲地開展,但其實不是—再長的旅程都只是串起復撒落,也只是租借和歸還,我們只是在初次會面的風景裡,風風火火地釋放平時被隱藏起來的自己。
而我從即將起飛的機艙望出去,剛好看見擦得晶亮的機翼上停著一隻白色的飛鳥,也許是幻影,又也許純粹是一種象徵,但我選擇在每一次的道別,都只記取日子的溫良與人情的敦厚,往後一路向北,那些曾經結識過和相處過的人,無論是旅途或人生,恐怕再見面的機會不會太多,因此祝願他們在光影移動的每一個剎那,暖色浮餘生,都會遇到良善的人,懇切地對你說:「明年天氣沒有這麼涼的時候再過來吧—」
台灣Taiwan
一頁台北
台北一整天都是雨。
但愁眉不展的台北,終究還是我心心念念的台北:一樣秀麗的老樓房,一樣溫文的好人情。
我收起傘,臉上浮起清淺的莫名的笑意,微微縮起身子,和好幾個感覺上特別親切、但實際上完全陌生的台北人,一起躲在騎樓底下避雨。
而真巧,又是梅雨天呢,我遇上的台北,奇怪,總是無止境的綿綿梅雨。甚至連氣象報告也不留情,一再咄咄逼人地扼斷我興致勃勃準備好好擁抱台北的各種可能,我嘆了口氣,乾脆退開一步,對自己說,那我心平氣和地在「永和」喝碗熱豆漿,然後再往臨近的二手書店專注地給自己選幾本還帶有前人手溫的書帶上飛機總可以吧?我特別喜歡台北的二手書店,那股不經意的孤芳自賞和傲氣凌人,是風骨,也是態度,我手上好幾本早期的七等生,都是從二手書店給搜回來的。
至於每一場傾盆而下的雨,自然都有著節氣循環的因由,而每一個讓心情枯萎下來的失望,背後肯定也有著更細膩的鋪排—我其實一點也不著急,雖然台北的梅雨認真下起來的時候,其實和台式情歌一樣的纏綿,一樣的悱惻,背後彷彿老是有著怎麼也忍不下心按下句點的眷村故事,以及怎麼也兜兜轉轉破不了困局的愛情迷關。
尤其台北向來多情。我撤離信義路,坐在計程車內,讓司機一路帶我經過南京西路和重慶北路,開向復興北路的時候,天空一直灰濛濛地緊憋著眉頭,而長得還真有點像陳松勇的健碩司機,一邊悶聲不響地開著車,一邊竪起耳朵讓自己掉進台語電台裡聽眾打電話進來和女主持人閒話家常的處境當中。
可不知怎麼的,我坐在車廂內,竟感覺沒來由的親切,仿似不費吹毫之力,就被推進七○年代的台灣,回到那個大家都安分守己地貧困著節儉著,也愛恨分明地快樂著夢想著的鄉土文學的情境裡頭。
我記得卡爾維諾好像說過,旅行就是一種敘事,無論是對人生或文學,只要把旅途經歷的仔細再敘述一遍,都能讓人獲得無以倫比的成就—
而我認識的台灣朋友,很多因為文學底蘊雄厚,隨便說起一樁旅途遇上的平常事,也像是一篇漂亮的散文詩。相對之下,我明顯粗簡多了,旅途之於我,長與短,遠或近,從來都不算什麼,我在乎的是可以讓其他人與事暫時在我的世界淡出,然後心無旁騖地靠近我自己,依賴我自己,審視我自己。
何況我從來不是一個精打細算的旅人,非得把經費和景點都認真地盤算之後才上路。就好像客途台北,十分明白所有的風景都是借來的,只有心境才是自己的,因此寬著心隨遇而安,循照台北人一般過的日子和平常做的事。
即便雨勢漸大,被困在台北車站,也從容地轉身走下K區地下街的深夜書堂,躡輕手腳,靜靜地翻幾頁書,或悄悄地追探那些神色深不可測的愛書人會把什麼樣的書,端起來又放下,放下後再端起來—而你永遠猜不透的是,他放下的那本書,是他所經歷的澎湃的過去,還是你即將扛起的波動的未來。
我常覺得,讀書,其實是一條通靈的途徑,也是一個詭異的旅程。你必須透過另一個人山青水綠的書寫,才能遇見新一個柳暗花明的你自己。文字很皮,老是滑不溜手,但台北懂得把文字制得服服貼貼的把弄文字的人比比皆是,而出沒在深夜書堂裡的,絕大多數應當都是飢腸轆轆,一心想要煮字療飢的人,太了解自己餓的是什麼,饞的又是什麼。其實在深夜「書」堂,誰也不稀罕當一個專門抓摸你文字味蕾的主廚,告訴你閱讀菜單上被重點推薦的是什麼。你不是應該比誰都懂得依據自己刁鑽的閱讀脾胃,親自料理出你閱書無數「逢鹽必少、遇甜即逃」的獨特口味嗎?
離開台北之前,飯店幫我招了計程車,年輕的司機熱心地搶著替我把行李扛上車後廂,隨即「哇」的一聲,「怎麼那麼重」,我帶著歉意回答:「都是買回去的書啊」,他咕噥了一句:「也難怪,台北就是書店多。」
而那雨還在下,我從車窗望出去,撐著傘的路人,臉上並沒有太多的不耐煩,台北人對天氣的妥協度一點都不低,倒是看了出來,其中有好幾個舉止特別文氣的小男生,站在熙攘的人潮,像個早慧的詩人,正滿腹密圈地掉進句子和段落的泥淖當中—我喜歡台北,因為它親,它是我在文字書寫上摸過的第一隻象,也是我跳動著的閱讀脈絡上,最常給我叮嚀與指引的人。
巴黎Paris
春色沒老,春光正好
我還是經常想念起巴黎—雖然巴黎給我的印象到今天還是碎的,脆的,並且隨時揮手一剪,就可以斷裂開來的。因此我老覺得,如果每一座城市都必須有性別之分,那巴黎怎麼都不會是高大而魁梧的男人—羅馬才是。巴黎的美麗是陰的,柔的,你站在街頭隨意轉過頭,巴黎都會像一場豔遇,暗香襲人,如約而至。因此有人問,巴黎為什麼這麼巴黎?通常得到的答案都擊不中真義:因為巴黎適合戀愛—隨時,隨地。但這是真的。不管你是不是準備好了,巴黎的每一條巷道,都適合發生槍林彈雨的愛情,並且最終,總有一顆不死心的子彈,同時穿過兩顆曲折迂迴的心。雖然在巴黎不斷走路的時候你就會明白過來,巴黎有太多小路,還有太多太多藏在小路背後的橫街和暗巷,要在其中一條小路恰巧遇上一個對的人,其實不是那麼容易。
何況巴黎是個畫面感那麼強烈的城市—好多年前的事了,恰巧人在巴黎,也恰巧正在前往艾未未攝影展的地鐵轉線站撞上一個穿著紅黃格紋西裝的俊帥黑人男子,手裡抓著一大束香檳色的玫瑰,整個人彷彿剛從時尚雜誌裡頭的時裝彩頁躍身而出,正敏捷地倒退著腳步,用力朝開過去的地鐵揮手,並且快樂地轉身往第三號線出口奔去之前,沒有忘記俏皮地對著艾未未的海報豎起中指—
原來大家都記得呢,這是艾未未獨特的向世界問好的方式。而任誰都看得出來,那個將自己的膚色和衣服的顏色撞擊出讓人尖叫著閃避不及但又忍不住多看幾眼的鮮亮黑人男子,顯然正雀躍地在滾燙的戀愛當中蹦跳著舞動著他的靈魂,可見巴黎,絕對是個對戀人過度縱容的城市。
但我更喜歡的,其實是巴黎的咖啡館,巴黎的博物館,總是修舊如舊,帶點倨傲的歷史感,同時也帶點年歲的距離感—就好像曾經在聖日耳曼大道抄小路,左拐右拐,在迷路中竟途徑卡爾曼街,我停下來,抬頭望著臨街四四方方的樓房,總覺得這住著不少東方臉孔的這一個街區,在藹藹的陽光底下,有一種樸素的文藝之美,後來才聽說,原來當年傅雷在巴黎深造的時候就住過這裡,或許也曾經在其中一個窗口的深夜裡倚在燈下,寫過他著名的家書。
是誰說過的?一生人至少要到巴黎三次。第一次是廿歲之前,當作送給自己膽大妄為的青春一份禮物。第二次是和難捨難分的愛人,兩個人難分難捨地,把愛情想像成巴黎,只有浪漫,沒有柴米。第三次則是千帆過盡,很多事和很多人都看穿之後,一個人回到巴黎,坐在巴黎的公園裡,你才會漸漸明白下來,為什麼海明威會說,如果你年輕時到過巴黎,那往後不管你到那裡,巴黎總會一生一世跟著你。
因此我在巴黎的時候偶爾也會帶著一根長棍麵包坐到公園,或者在公園入口處排隊買一份淋上榛子醬的香蕉可麗餅,然後在黃昏降落下來的時候,坐在公園的長凳子上,理直氣壯地無所事事,而那樣的巴黎時光,我是誰也不願意分享的。雖然麵包有點硬,咖啡有點苦—我像蜂鳥一樣,時不時把杯子湊近嘴邊,啜上一口。
但風是那麼舒軟,有穿著及膝長靴的女子一面講著電話一面急步走過,豔倒還真是豔的,脣上塗的是銀色發亮的脣膏。而當然,好看的男人在巴黎簡直就好像土產,滿街滿巷都是,連喝得醉醺醺斜斜倒在公園一角的,都是。
於是我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坐著,坐著等黃昏慢慢退散,坐著替養在心裡的一些過去的人和一些陳舊的事,澆一澆水,除一除草。而公園之外,可以聽見車流緩緩,公園之內卻出奇有點靜,有點空,有一些回憶懨懨地旋轉,明明想記起,卻又不明所以—因此人在巴黎,找座庭院或公園,站站,走走,坐坐,絕對是件正經的事,因為每一座巴黎的公園都是景點,都值得流連,都值得在晴暖的天氣,浪費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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