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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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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老闆說我不能勝任工作,就開除我了?」、「員工表現不好,我到底能不能解僱呢?」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的解釋適用,是筆者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也是勞動基準法第11條最常被主張的解僱事由。
但是,言簡意賅的法律條文,沒有辦法清楚地告訴我們,一位勞工要怎麼樣才算是「不能勝任」。訴訟事件中,也經常出現同一個事實上下級法院出現不同認定的狀況。
為了探索「不能勝任」的法律解釋和判斷標準,筆者回顧了相關的立法資料及學術文獻,並地毯式瀏覽、整理了將近兩千篇法院裁判,最後歸整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斷架構。
筆者期待,本書除了學術上的價值之外,更可以幫助勞工、雇主甚至法律工作者理解法律的規定與實踐情況,進而在實務個案中發揮鑑往知來、提升規範可預測性的效用。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的解釋適用,是筆者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也是勞動基準法第11條最常被主張的解僱事由。
但是,言簡意賅的法律條文,沒有辦法清楚地告訴我們,一位勞工要怎麼樣才算是「不能勝任」。訴訟事件中,也經常出現同一個事實上下級法院出現不同認定的狀況。
為了探索「不能勝任」的法律解釋和判斷標準,筆者回顧了相關的立法資料及學術文獻,並地毯式瀏覽、整理了將近兩千篇法院裁判,最後歸整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斷架構。
筆者期待,本書除了學術上的價值之外,更可以幫助勞工、雇主甚至法律工作者理解法律的規定與實踐情況,進而在實務個案中發揮鑑往知來、提升規範可預測性的效用。
作者簡介
劉育承
現 職
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民法組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經 歷
揚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立法委員公費助理
現 職
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民法組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經 歷
揚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立法委員公費助理
目次
推薦序/王能君
序 文
摘 要
Abstract
文獻略語表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第二節 文獻回顧/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6
第四節 論文架構/6
第二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規範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解僱事由之體系/7
第一項 勞動契約存續保護與列舉解僱事由/7
第二項 解僱事由之體系分類/10
第二節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立法溯源/13
第一項 勞動基準法/13
第二項 中國法之溯源/14
第三項 其他外國法之可能淵源/21
第四項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源流/26
第三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之規範特色與爭議/29
第三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解釋
第一節 「不能勝任工作」解釋之發展/31
第一項 1980-2000年代初期:主客觀說之爭議/31
第二項 1990末期迄今:「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提出與突破/40
第三項 解釋論發展之階段與特色/47
第二節 主客觀爭議之分析/50
第一項 學說見解/50
第二項 實務見解/60
第三項 主客觀說爭議之焦點與盲點/67
第三節 本文見解:從解僱本質重新理解不能勝任工作/67
第一項 立法時體系劃分的問題與可能性/68
第二項 勞動契約之存續與不能勝任工作/69
第三項 解僱事由與可歸責性之性質差異/74
第四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應採主觀說/78
第四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適用
第一節 「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與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79
第一項 作為主觀情事可該當「不能勝任工作」之論理依據/80
第二項 作為「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81
第三項 「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功能定位/83
第二節 判斷因素之歸納與類型化/84
第一項 工作所需能力的判斷/84
第二項 影響寬嚴之因素/129
第三項 工作能力判斷模式之層次與特色/135
第三節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與「不能勝任工作」/136
第一項 廣義比例原則與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概述/136
第二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適用與否之實務爭議/138
第三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操作類型/144
第四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適用與判斷/158
第四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模式/159
第一項 「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159
第二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判斷/168
第三項 解僱合法性之判斷架構/174
第五章 結 論
第一節 研究成果/177
第一項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發展與分析/177
第二項 「不能勝任工作」判斷模式之初步建構/178
第二節 未竟課題與未來展望/179
第一項 解僱法理的統整與深化/179
第二項 開展解僱制度之討論維度/180
參考文獻/181
序 文
摘 要
Abstract
文獻略語表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第二節 文獻回顧/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6
第四節 論文架構/6
第二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規範
第一節 勞動基準法解僱事由之體系/7
第一項 勞動契約存續保護與列舉解僱事由/7
第二項 解僱事由之體系分類/10
第二節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立法溯源/13
第一項 勞動基準法/13
第二項 中國法之溯源/14
第三項 其他外國法之可能淵源/21
第四項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源流/26
第三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之規範特色與爭議/29
第三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解釋
第一節 「不能勝任工作」解釋之發展/31
第一項 1980-2000年代初期:主客觀說之爭議/31
第二項 1990末期迄今:「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提出與突破/40
第三項 解釋論發展之階段與特色/47
第二節 主客觀爭議之分析/50
第一項 學說見解/50
第二項 實務見解/60
第三項 主客觀說爭議之焦點與盲點/67
第三節 本文見解:從解僱本質重新理解不能勝任工作/67
第一項 立法時體系劃分的問題與可能性/68
第二項 勞動契約之存續與不能勝任工作/69
第三項 解僱事由與可歸責性之性質差異/74
第四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應採主觀說/78
第四章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之適用
第一節 「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與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79
第一項 作為主觀情事可該當「不能勝任工作」之論理依據/80
第二項 作為「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標準/81
第三項 「客觀合理之經濟目的」之功能定位/83
第二節 判斷因素之歸納與類型化/84
第一項 工作所需能力的判斷/84
第二項 影響寬嚴之因素/129
第三項 工作能力判斷模式之層次與特色/135
第三節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與「不能勝任工作」/136
第一項 廣義比例原則與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概述/136
第二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適用與否之實務爭議/138
第三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操作類型/144
第四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適用與判斷/158
第四節 小結:「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模式/159
第一項 「不能勝任工作」之判斷/159
第二項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判斷/168
第三項 解僱合法性之判斷架構/174
第五章 結 論
第一節 研究成果/177
第一項 「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事由之發展與分析/177
第二項 「不能勝任工作」判斷模式之初步建構/178
第二節 未竟課題與未來展望/179
第一項 解僱法理的統整與深化/179
第二項 開展解僱制度之討論維度/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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