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配合聯合國(the United Nation)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於2008年全面實施化學品全球分類與標示制度(the Globally Harmon 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GHS),是一個與國際化學品管理趨勢接軌重要的開始,然而我國在化學品登錄機制與管理應用方面的發展,卻較許多先進國家起步晚,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SAICM)中,危害物質登錄管理機制將是國家完整化學品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未來我國在推動完整化學品管理制度時,必需同時考量我國需求與國際發展趨勢。本研究計畫以蒐集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大陸及歐盟有關化學品管理相關指引與現行登錄機制,針對危害物質登錄管理之相關要點做分析比較,並與我國現有制度以及未來推行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法規修訂方向之必要措施配合等,提出我國未來發展登錄機制之建議參考。本研究建議以我國現有的主管部會管理機制為基礎,透過跨部會協調分工機制(如勞工委員會為實施GHS制度推動跨部會協調機制),共同建立一國家既有的化學品清單,並優先於作業場所法規中,對於新化學物質進入工作場所,須進行通報等登錄機制。未來更擴大應用於其他主管部會法規中,以健全完備危害化學品登錄制度,提供國家整體化學品危害辨識、風險評估與相關法規建置與管理之重要依據,並與國際發展趨勢結合。
為保護勞工免於工作環境中過度暴露於有害物,各國皆制定有「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和相關物理因子容許標準。我國的標準最近一次曾於民國92年修正後公佈,而有關危害因子健康效應之新研究成果也不斷地出現於各種文獻中。有鑑於此,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探討建立本國相關建議標準。國際間從事這方面的運作經驗最久且成果最補廣泛引用者,有「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師協會(ACGIH)的閾限值委員會(TLV 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