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國內工業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和社會生產力的大發展,自然資源問題日益突出,自然資源能否有效合理利用已成為我國經濟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續增長的關鍵因素之一。為此,習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明確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將綠色發展作為關係我國發展全域的一個重要理念,作為“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基本理念。目前,我國自然資源利用總體矛盾為:一方面,非再生資源,如礦產資源進一步耗竭,另一方面,可再生資源,如土地資源也因過度開發、使用和沒有有效保護而面臨巨大供應危機。政府如何在“市場失靈”理論下,依法有效、適度干預資源市場使其可以滿足我國經濟的發展需求,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書即以上述問題為主要關注對象,分析和探討了我國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法制建設問題。全書在體例上共分為總論,分論兩部分.其中總論部分,通過介紹自然資源法的一系列基本問題,例如體系、概念、基本原則、基本法律制度、法律責任等內容;分則則是對我國自然資源具體領域的利用與保護問題進行分門別類的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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