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為法國人尊稱「社會學之父」的涂爾幹和「法國人類學之父」莫斯。●本書所探討的「集體表徵」概念,標誌出二十世紀法國社會學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轉折。不論何種分類體系,大體上都展現了幾個重要的特色:一、等級的觀念:分類中的群體之間具有確定的關係,且通常具有次序與秩序的意義。二、整體性:分類中的所有部分共同組成了單一的整體。三、知識性:分類體系就像是科學一般,具備全然的思辨目的(but tout spéculatif),其目標並非輔助行動,而是增進理解,使事物之間的關係變得明白易懂。因此,人們對事物的分類,就是對秩序的掌握與理解。而具體呈現出來的種種集體表徵,例如原始部落的圖騰與氏族,或者是當代社會所明定的各種法律規範,所反映的正是人們的知識。這些分類知識,除了作為個體行動的準則,更是整個社會所共享的世界觀,是社會秩序穩定的最基礎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