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契約的當事人,常因彼此不明瞭對方國家的貿易實務及習慣,而對貿易條件產生不同的解釋,進而引起誤會、爭執、甚至訴訟,以致浪費可觀的時間和金錢,妨礙國際貿易的發展。有鑑於此,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乃於1936年首次出版了一套解釋貿易修件的國際規刖,即「1936年版國貿條規」。為更能配合不斷演進的現代商業實務,國際商會乃透過其各國委
FCI (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國際應收帳款承購商聯盟)是目前國際上最重要的應收帳款承購業務同業組織,其宗旨在於促進International Factoring交易量的增長、推廣GRIF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國際應收帳款承購統一規則)的使用以及思索所有與Factoring業務及Factoring產業相關之問題。其同時致力推廣雙承購商架構 (Two-Factor System) 的International Factoring,並以GRIF為維繫FCI雙承購商架構運作的主軸之一。2002年FCI正式啟用GRIF以取代使用多年的IFC (Code of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Customs),做為會員間從事Two-Fact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業務的準則,唯自2002年至2012年間,GRIF版本歷經修正,原台灣金融研訓院「國際應收帳款承購統一規則」初版譯本已不符業界參考使用,鑑此,特邀集業界先進進行新版GRIF翻譯暨註釋工作,並歷經多方討論、審校,終有與時俱進及更具參考價值的新譯本問世。相信本書之出版對國內銀行業者,特別是FCI會員銀行的從業人員,在對FCI GRIF與factoring的理解及實務操作上,俾有極大助益,同時亦為相關產業、學界及欲深入瞭解factoring業務規則之人士極佳參考工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