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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50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把到處撞到人的撞遊,變成一場刻意無知的壯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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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50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把到處撞到人的撞遊,變成一場刻意無知的壯遊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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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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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在觀光客經常走訪的行程中,「真有趣」和「真恐怖」其實只有一線之隔。
── 作者道格.麥克(Doug Mack)

道格‧麥克大學剛畢業不到兩年,但是:
感到工作爛到爆、再也沒做過任何很酷的事
早過了聊大學胡鬧事蹟的年紀,卻又還沒老到可以聊中年危機。

這是一種被過度教育、但一直沒發揮潛力的中產階級小孩的典型倦怠,
於是?麥克想起,「壯遊」是歐洲貴族之所以氣宇不凡的啟蒙之旅,但是……
「我膽子很小,對我來說,艱苦跋涉穿越尼泊爾,一點也不有趣。」

直到有一天,他在露天跳蚤市集發現了《一天五美元玩歐洲》(Europe on Five Dollars a Day),這是一本50年前的旅遊指南,當時促使百萬美國人前往歐洲旅行 (連麥克的媽媽也不例外),他決定用這本50年前的指南,在人滿為患、到處撞到人的觀光路線,來一趟「刻意無知」的壯遊

在刻意不上網查評價,連現代地圖都不用的狀況下,麥克卻發現—— 
 
◎佛羅倫斯,讓我感染那乾淨又驕傲的貴族氣息。
穿著高跟鞋與黑色金屬光澤衣服的義大利女人,漫不經心地踩著搖晃的腳踏車,還一邊拿著手機講電話、一邊抽菸與做出誇張的手勢——我知道,這就是佛羅倫斯了。

◎布魯塞爾,一座「什麼跟什麼」的中世紀之城。在這個人滿為患的觀光景點,連乞丐都至少能說三種語言。對比利時這個又小又怪的國家來說,尿尿小童是一個又小又怪的象徵符號。
◎在維也納老是被莫札特跟蹤。打從50年前起,這座音樂之城的歌劇票就都被醫生訂光了,那就跟蹤醫生們一起去玩吧。

◎在慕尼黑:「節制」和「慕尼黑」是兩個不可能同時並存的字眼,人人都該醉倒在啤酒汪洋裡二百年。
還有,體驗羅馬「死屍」般的壯闊場面、慕尼黑「很新很新」的觀光古蹟、黃昏的蒙馬特美到令人無言,在蘇黎士親吻了一個「要蒐集一噸重男性的吻」的派對女孩……

你還能跟著這位宅男,在旅途中感受——
◎最重要的旅行應用程式是「關機」:最重要的旅行準則是「相信幸運女神的神奇力量」。
◎別花心思拍照了,幾角歐元就能買到超漂亮的景點明信片,鏡頭外的故事,才有意思。柏林東西城之間的檢查哨崗,就有東德與西德的愛情故事。
◎世界的交會點是旅客,不是景點:不管你要去哪裡或是預算多少,都要去認識有趣的人、看看酷炫的事物。

作者的一腳踏足在1963年,另一腳則穩穩地踩在現代世界中。雙足分跨在兩個年代,仔細品嚐每一口,成為旅人的滋味。這趟驚奇之旅,對男孩產生什麼結果?你自己來看看。

作者簡介

道格.麥克(Doug Mack)

1981年出生,畢業於明尼蘇達州的卡頓大學,主修美國研究,現為自由旅遊作家,住在明尼蘇達州最大城市明尼亞波里斯,為《明尼亞波里星壇報》(The Minneapolis Star Tribune)、《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美國生活》(American Lifestyle)、旅遊故事網站WorldHum.com等撰文,他的部落格非常受歡迎。

譯者:丁惠民

中興大學企管系畢,曾任職於明碁電腦、工商時報,現為專職譯者。譯有《讓你成功的,永遠是B計畫》、《不買飆股,年均獲利40%》、《成為好主管,抓緊關鍵90天》(以上均大是文化出版)。

名人/編輯推薦

超人氣旅遊作家
《一張機票玩6國》九四三、
《給未來的旅行者》藍白拖、
《老天有交代,這輩子要狠狠玩一次》黑糖貓 
上路推薦!

★美國權威書評《科克斯書評》(Kirkus)盛讚!
★專業旅遊媒體報導:《國家地理旅遊雜誌》、OnTravel.com、MinnPost、流浪中(Vagabonging)、感知旅遊(Perceptive Travel)、鯊魚旅遊網(Travel Shark)
★還有更多媒體採訪作者:德國《時代週報》、中國《南華早報》、美國NBC電視台、《赫芬頓郵報》、《華盛頓郵報》、《舊金山紀事報》、《新聞日報》、《底特律自由報》、《波士頓先驅報》……

「我完全被迷住了。」——《一天五美元玩歐洲》作者亞瑟.佛洛摩爾

「帶著舊指南旅行是聰明點子,而且作者的行程很引人入勝。」
——美國書評權威《科克斯書評》

「本書是完美的旅行良伴。作者的一腳踏足在1963年,另一腳穩穩地踩在現代世界中,而且沒有失去平衡。從頭到尾都很好看。」
——艾瑞克‧魏納(Eric Weiner),
《尋找快樂之國》(The Geography of Bliss)作者

「充滿幽默的自我消遣及毒舌派的一針見血,麥克的歐洲行見證了旅遊在現代世界的變遷。」
——《國家地理旅者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 Traveler)

「在這個Yelp(在地搜尋網站)與TripAdvisor(旅遊評價與指南網站)當道的年代,誰還會被一本年代久遠的歐洲旅遊指南激發、寫下屬於這個年代的年輕旅行紀事?這本迷人的旅行紀事會讓你愛上手寫明信片、塞得滿滿的背包,以及在急著多喝一杯咖啡的時間裡,全心研究交通時刻表。」
——馬克.亞當斯(Mark Adams),
《在馬丘比丘右轉》(Turn Right at Machu Picchu)作者

出發!去改寫舊指南裡的傳說
盧姿敏(黑糖貓)

二○一○年我放下工作到馬德里遊學時,行李箱裡帶著的,是一九九四年出版的旅遊西班牙會話和城市簡介,那是幾年前在進口圖書大拍賣買到的。有一天,西班牙友人看到那本書,問我:「你買這本書時,想過有一天你會住進Calle Arenal的老公寓嗎?」

用舊指南旅行,對當地更有共鳴
地圖裡的Calle Arenal看起來像是一條大馬路,但實際上它是寛有八公尺、長度卻只有一百公尺的人行步道,連結馬德里最主要的景點皇宮和太陽門廣場,街上及旁邊小巷聚集各種老公寓、吃喝玩樂的酒吧餐廳、Disco舞廳、教堂和美術館,我每天在這一帶穿梭,參加各種活動。

以前曾想去西班牙旅行,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成行,只留下當時買的旅遊指南。二○一○年出發之前,我把舊版旅遊指南拿出來,和剛買到的日文指南《地球の歩き方:スペイン(西班牙)》對照,這段期間西班牙貨幣從披索(Piseta)改成歐元(Euro),西班牙經濟狀況從「日子過得不錯」變成「歐豬五國」,物價也漲了許多。

因為看了舊版旅遊指南,我與西班牙朋友出門吃喝玩樂時,聽懂了他們的嘆息,大家都很懷念「Those good old days」(美好的古時候)。但是西班牙人愛吃和享樂的天性並沒有改變,《我用五○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的作者一語中的地說:「馬德里街頭天天都像在開派對。」,對照我的西班牙朋友說的:「只要口袋裡有足夠買一杯啤酒的錢,就是要上酒吧去享樂」,雖然口袋變淺,但是天性樂觀的馬德里人,只是把每天上酒吧變成一星期少於七次。

這本書的作者觀察力敏銳,雖然寫馬德里的頁數不多,但都講到重點。馬德里物價不高,那裡的人愛講話又很熱情,而且不管你聽不聽得懂西語,他們只用西班牙語跟你講話,即使是有經濟危機,但在街頭完全看不出來。

作者溜達過的馬德里老城區,是我的大遊樂場,俊男美女聚集的聖米蓋爾市場(Mercado de San Miguel),天天擠滿顧客的Casa Bodin(世界最古老的餐廳)曾是海明威最愛和朋友鬼混的地方。海明威說巴黎生活是一場流動的饗宴;我想為馬德里下的註腳是:「巴黎太貴了,馬德里是便宜又大碗的流動外燴。」

馬德里生活為我帶來許多靈感,我住的Calle Arenal公寓有八十年歷史,樓梯間點綴著二十幅馬德里主要景點的鑲嵌玻璃。我在實際景點用同樣角度拍照,拿來和公寓的玻璃圖畫對照,有些景點已經找不到,幸好大部分還在。檢視那些已經不存在的對照組景點,心中有很深的遺憾,建築物、紀念碑都可以隨著時間而消逝,這個世界沒有永恆,人生要把握當下,於是我決定要延長在國外逗留的時間盡情玩樂,因此成就了一趟二年半的精彩壯遊。

一次旅遊,獲得三個世代的體驗
沢木耕太郎的《深夜特急》是日本背包客的聖經。這本書是作者在一九七四年從日本出發、花了一年半時間由陸路抵達歐洲的背包客經驗。作者的旅行欲望來自於他小時候看過的一本書,內容是一個日本留學生在美國結束學業後,經由歐洲旅行回到日本的經驗,書名的副標題是「一天一美元環遊世界之旅」。這個日本留學生在一九五○年代被希臘鄉下人熱情招待的經驗,是所有背包客嚮往的桃花源翻版。因為受到這篇故事的吸引,《深夜特急》的作者在旅途中經過希臘,特地去了書中提到的伯羅奔尼撒半島;看完書中故事,我在二○一一年也去了。

三個不同世代的旅行者,在希臘得到完全不同的經驗。如果在出發前查過網路,按照現代旅行的既定流程『爬文找資料』,我可能會取消希臘之行,因為據說因為經濟危機,那裡有動亂、治安很差,但我在希臘鄉下與當地人互動而得到與網路謠傳完全不同的經驗,也隱約看到五○年代那位日本留學生碰到的桃花源。

網路或手機App,或許讓資訊更加透明化,但因為透明而開始計較——計較是否買貴了、被騙了,計較一切是否安全無虞,計較是否物超所值——也因此失去探索未知的樂趣,或是改變傳說的可能性。

拿舊的旅遊指南去旅行或許是個好點子,我在印度旅行時碰到一群中國背包客,拿著版本很舊的翻譯旅遊指南去旅行,他們沿路懷疑被印度人詐騙,每天使盡殺價本事,竟然也有很多殺價成功的時候,努力交涉價格的結果也讓他們的菜英文水平提升,花的旅費比我少得多。

如果往好處去看,有誰敢說拿舊的旅遊指南旅行很不上道呢?《我用五○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的作者跟我們證明了這一點!

本文作者簡介:
盧姿敏,成功大學歷史系畢業,因為喜歡旅行而學習各種語言,長期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平時喜歡爬山、聽古典音樂,策畫與眾不同的旅行。著有《老天有交代,這輩子要狠狠玩一次》,譯有《早安!動物農莊》、《站在巴黎的食十路口》、《日本享樂地圖》等書。她的部落格「黑糖貓天涯行腳部落格」,在二○一一年入圍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年度最佳生活綜合部落格」初審。

前言 老派旅行的樂趣

我們今天所知道的「觀光」(Tourism),其概念可追溯到「壯遊」(Grand Tour)。這個概念始於17世紀的英國貴族會到歐陸各地遊歷,表面上看起來是一種帶有學術性質的非正式活動,但旅途中通常都會出現放蕩的行為──瘋狂的飲酒、越軌的性行為、在酒吧裡打架鬧事。根據英國作家提姆‧摩爾在《壯遊》中的描述,1786年時,約有四萬名英國人前往歐洲旅遊。1851年,湯瑪斯.庫克(Thomas Cook)推出了第一個套裝行程,帶領一個旅遊團到巴黎參加世界博覽會。

在《牛津英文字典》裡,「觀光客」(Tourist)一詞大約出現於1780年。1780年時,英國作家法蘭西斯.基爾維特在文章中用了這個字,不過語帶輕蔑與牢騷:「在一切有害的動物中……為害最深的莫過於觀光客。」對那些知名景點的居民來說,這句話至今仍是他們的心情寫照。不過,到了1957年,民眾使用「觀光客」一詞時已不帶諷刺或羞辱之意,就像佛洛摩爾在《一天五美元玩歐洲》的開頭寫的:

本書是為以下美國觀光客而寫的:
一、在德州沒有油井;
二、和阿卡汗(Aga Khan,英國億萬富翁與回教精神領袖)沒有親戚關係;
三、不曾在拉斯維加斯一夕致富;
——但仍想要享受美好的歐洲假期。

在我閱讀《一天五美元玩歐洲》的過程中,第一個嚇到我的,是它用起「觀光」(Tour)與「度假」(Vacation)這兩個令許多21世紀旅客(traverlers)倒退三步的字眼,是如此毫不在乎。
在我閱讀這本書、以及翻閱母親的信件時,我不斷嘖嘖稱奇──我知道這些事聽起來沒什麼,但還是讓我驚訝不已──這一切都太瘋狂、太過時了。讓我瞠目結舌的不光是旅遊的花費(我還是很難相信在歐洲玩一天只要5美元),還有訂一張機票所要花費的心神──在當年,買機票一定得透過旅行社,而現在只要上個網就能輕鬆搞定。還有當年父親寫給母親的信,竟得透過美國運通公司和湯瑪斯庫克旅行社位於歐陸各大城市的辦公室幫忙寄送,佛洛摩爾還因此貼心地在書中列出這些辦公室的地址,以方便必須天天收寄信件的旅客。

佛洛摩爾在書中提到了一家可以在舞池裡騎馬的夜總會、一段在斯德哥爾摩大看正妹的描述(竟然長達兩頁);他還建議,「如果你要造訪東柏林,應該先在檢查崗哨登記你的護照姓名,告訴哨兵你預計返回的時間。要是你沒在預定時間內回來,他們將採取行動。」(在此讓我們先暫停一下,對於沒有旅客遲歸而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這件事,致上深深的謝意。)這本旅遊指南的語氣就是這樣,熱情又活潑,現在很少有旅遊指南這麼具有個人風格了。基本上呢,佛洛摩爾跟我母親走過的景點,就是我們現在人爆多、滿是觀光客的行程。

一本50年前的旅遊指南
在機票價格變得親民以前,對老美來說,出國度假是上流社會的活動,一般百姓如果不是要移民,根本不會出國,因此,旅行的故事,要從一般人付得起機票錢說起。1955年,第一架大型噴射客機起飛;而第一次商業性的長途飛行,則始於1958年一架紐約飛往巴黎的泛美航空噴射機。從那一年起,有更多人選擇飛機而非搭船橫渡大西洋。在下一年,歐洲火車通行證(Eurail Pass)誕生,更是在歐洲可以進行平民旅遊的關鍵。

戰後的享樂主義也是旅遊風潮的推手之一。如同美心.費佛在《歷史上的旅遊》中指出的:「在這個『生活風格的年代』,人們會以休閒而非工作來展現自己……旅行代表他們的一切。或者就像人類學家說的,對旅客來說,搭上飛機旅行是『神聖的旅程』,為他們平凡的生命賦予意義。」
在這件事情上,美國政府扮演了重要角色,因為在馬歇爾計畫(正式名稱為歐洲復興計畫,是二次戰後美國對西歐進行經濟援助的計畫)中,美國政府大力提倡歐洲旅遊,以此軟性推銷對歐洲的國民外交與金援。當時的總統艾森豪在政令中表示:「去度假,別捐錢!」政府官員甚至去拜會一些媒體名人,討論如何向美國中產階級推廣海外旅行,使得出國旅遊成了新美國夢的重要一環。

當所有促成歐洲旅遊平民化的條件都成形後,亞瑟.佛洛摩爾推出了《一天五美元玩歐洲》,幫助美國人民把夢想化為行動。這本旅遊指南的第一版在1957年出版,當時美國市面上大部分的旅遊指南,例如佛德的現代指南系列與《菲爾丁的歐洲旅遊指南》,內容重點都不是怎麼省錢,而是充滿感情與旅行省思的遊記。例如佛德系列的《1936在歐陸》便厚達一千兩百頁,書中還有一張法國壁畫拉頁,上頭寫著:「繽紛的花朵與鳥類,即便你閉上雙眼,還是可以看見……」。

《一天五美元玩歐洲》就不一樣了,它厚度剛好、風格直接──1957年的版本只有124頁,共介紹12座城市(到1963年時,也就是我手上的這個版本,內容已增加到17座城市);每章都分成好幾個單元,分別列出飯店、餐廳與注意事項;每個單元還會再細分一些類別,所有列出的項目都以粗體字標示,並附上簡潔的說明──相較於之前出版的旅遊指南,這是一本旅遊新手較容易使用的書。

這本書的用字遣詞也很親民,即使之前從沒出國旅行過,也能看得懂──就像我母親。佛洛摩爾在前言的第一頁就這樣揶揄菲爾丁:
我寫這本書時,面前就放著一本知名的歐洲旅遊指南,這本大作建議讀者除了麗池飯店、巴黎的克里倫宮大酒店或雅典娜廣場酒店不該考慮其他飯店……如果要搭火車,只能選擇頭等車廂。換句話說,這本指南描繪出一條捷徑,讓大部分美國人只要出國玩個幾年,就能因為旅行欠下無力償還的債務。

接著,佛洛摩爾提供了自己的選項,提出花小錢也能好好玩歐洲的主張,他說:「今天,每人每天只需5美元不到(含食宿),就可以來一趟舒適美好的歐洲之旅。」這段話不只是向一般旅客喊話,更傳達出一種精神——歐洲是個人人都玩得起的地方。這段話證明了佛洛摩爾之於歐洲旅遊,恰如茱莉亞.查爾德(美國的知名法國廚師,2009年故事被拍成電影《美味關係》)之於法國美食。這位知名廚師總是以輕快的語調說:「你也可以做到!沒那麼難,方法就這麼簡單。」
在第一版的《一天五美元玩歐洲》發行15年後,《哈潑》雜誌在1972年做了一篇觀察報導:「佛洛摩爾或許沒有改變當時歐洲旅遊的面貌,但至少改變了去歐洲旅行的感覺。」例如,佛洛摩爾可能間接造成英語成為在歐陸被廣泛使用的第二語言。」

平民旅遊的年代,就此展開。在50年代後期,每年有八十萬美國旅客造訪歐洲,到了70年代初期,這個數字攀升到400萬人次。這個數字太過驚人,以致於聯合國宣布1967年──也就是我母親開始壯遊的那一年──為國際旅客年。到了2009年,造訪歐洲的美國旅客約有1060萬人(最高峰為2007年的1230萬人),美國旅客最愛造訪的歐洲國家前三名分別是英國、義大利與法國。
一場刻意無知的探險,開始!

2009年,在佛洛摩爾第一本旅遊指南問市半個世紀後,《洛杉磯時報》封他為「旅遊院長」,年屆八旬的他依舊健朗,每週依舊撰寫專欄,還跟他的女兒一起主持廣播節目。他以自己的名字開了一個部落格Frommers.com,繼續宣揚「錢花少一點、享受多一點」的理念,並提供從加勒比海遊輪到中東滑雪等各式各樣的省錢訣竅。
從出版第一本《一天五美元玩歐洲》迄今,佛洛摩爾的出版社發行書目已逾470種,包括《傻瓜遊歐洲》與《佛洛摩爾的500個超刺激冒險行程》;該出版社每年銷售超過250萬冊的旅遊書籍。

整體來說,旅遊指南市場的成長也同樣驚人。例如被譽為自助旅行聖經的《孤獨星球》(Lonely Planet),堪稱目前最知名的旅遊書系,該書系是1973年由湯尼.惠勒與莫琳.惠勒夫婦所創,目前已發行多達650種書目,並於2010年賣出第一億本旅遊指南。除此之外,市面上還有許多旅遊書系,數量還在持續增加當中。
在我展開旅程的前幾天,我特地到市中心的邦諾書店見識一下目前市面上的旅遊書,感覺就像剛抵達美國的新移民,初次踏進一家美國雜貨店,不明白書架上為什麼會多到令人想吐的指南,真的。

如果你是旅遊新手,可以看看《一天五美元玩歐洲》的「徒子徒孫」——《佛洛摩爾的歐洲行》──注意!書名已經刪除「一天5美元」的字眼,接著你會看到旁邊有一本2007年出版的《一天95美元起玩歐洲》──這本比較貴,而且厚達1088頁,裡面還附了一張地圖拉頁。我掂掂這本書的重量,想起佛洛摩爾當年在書中對「行李重量」的叮嚀。

還有很多衍生書目與競爭者,數目多到令人窒息,你可以從書名中看出他們鎖定不同興趣的讀者群,包括美食、血拼、藝術、音樂、運動、歷史、建築、宗教、健走或狂歡派對;有為帶小孩、帶寵物、單身旅客寫的書,也有為搭遊輪、搭火車、開休旅車或自行開車的人寫的書。現在幾乎每種主題,都有一本或幾本至少指南──目前我還沒有看到《梵蒂岡的極限運動之旅》這類書名,但我相信這本書一定存在。

即使不看書名,光是瞄一眼封底,也能看出它們絕非我母親那個年代的旅遊指南。《一天五美元玩歐洲》的封底有一張亞瑟.佛洛摩爾的黑白照,他穿著西裝,表情若有所思。照片上方則是一段《旅遊雜誌》對這本書的讚美:「從現在起,手拿一本《一天五美元玩歐洲》,將成為美國遊客的重要標記。」重要標記?說真的,這聽起來一點也不像賣點。對現代旅客來說,這段讚美之詞猶如:「買下這本書,你就可以成為活生生、惹人厭的美國遊客!」

2011年版的《瑞克.史提夫走後門遊歐洲》的封底,也有類似的照片與訴求,但傳達的訊息卻大異其趣。封底上方放了一張史提夫的照片,一臉笑嘻嘻的看起來很幽默,照片下方的文字則說明,只要跟著這位快樂的遊蕩達人,立馬就能融入當地,它的訴求是:「避開人潮與欺騙觀光客的把戲」,跟著瑞克去看「遠離塵囂的小鎮、鐵道與自然風光」。

當然,這種訴求一定會因為旅遊指南而被抵銷,就像前紐約洋基隊總教練尤吉.貝拉說的:「那裡再也沒人去,因為人太多了。」當你跑到某個「私房景點」,通常會發現那裡已經有幾十個遊客,每個人身上都帶著同一本旅遊指南,而且一臉悶悶不樂,彷彿在說:「書上不是這樣寫的。」
除了旅遊指南,還有數不盡的專家與網民在網路上提供旅遊建議:Flickr與谷歌地圖讓你還沒離開家門,就能看到目的地;TripAdvisor等網站則提供大量飯店與餐廳的資訊與評論,但有許多意見相互衝突;Expedia與Travelocity會寄送優惠活動訊息,多到塞爆你的電子郵件信箱。你只需在谷歌上輸入「法國旅遊指南」,就能搜尋到九百萬筆以上的資料;如果你在臉書或推特上詢問法國旅遊的相關問題,可以得到另外九百萬則回應;智慧型手機的誕生意味著無論你身在何方,都能在路上取得所有資訊;每個地方、每樣事物,都有自己的App軟體,連聖母峰的營地現在都有手機服務了。

問題是,這樣哪裡還有旅行的樂趣?哪裡還算是探險?這已經不是「如果今天是星期二,那這裡應該是比利時」,而是「我晚上七點一定要抵達『非去不可餐廳』,喝我在Wines.com上看到的黑皮諾葡萄酒,並指名依薇特為我服務,因為她在TripAdvisor上得到很高的評價,而且我必須在八點前吃完晚餐,這樣才能依照谷歌地圖的指示,用地鐵App搭乘前往蒙特婁的班車,去拍一張我在WikiTravel上看到的照片(而且還要拍出相同角度),然後我會去雅虎旅遊(Yahoo! Travel)推薦的網咖,把照片上傳到臉書,因為這家網咖接受美國的信用卡。」
即便刻意遠離熱門景點,所有的一切都還是太容易預測了,人類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資訊無遠弗屆,能精確地知道每分鐘、每一處,你會看到什麼、做些什麼,資訊太多會讓你失去四處遊蕩、發現意外驚喜及迷路的樂趣,但這些才是旅行真正有意思的地方。

關於這點,我要承認我跟別人一樣,總是對旅行總是神經兮兮、過度規畫,對每個景點都有相當具體的期待──但結果從來就不像我想像的那麼好玩。所以,該是嘗試其他玩法的時候了,例如更冒險(呃,我是說根據我的標準)、更刻意無知。我打算用一本超老派的旅遊指南、母親的信,加上我藐小的的膽量,展開一場老派的壯遊——沒有網路、沒有《孤獨星球》、沒有安全網,我要跟我的舒適圈說再見。
我首先要造訪的是佛羅倫斯與巴黎,因為美國遊客最常去的歐洲國家前三名,義大利與法國僅次於英國,而且我母親最愛提起她在這兩個國家的經歷。不過我的旅程不長,因為我的旅費很少,可以請假度假的時間也不多。不過,如果我能平安走完這兩座城市,那就應該會知道以後怎麼再回來玩。

我會盡量住跟佛洛摩爾一樣的旅館、吃一樣的餐廳、欣賞一樣的風景──路線相同,只是預算已經今非昔比了,因為我知道五美元現在應該只能弄到一杯咖啡、一塊放了一整天的餡餅,以及一張橋墩下的破床褥。
以下就是我的任務:雖然走的是現代旅遊團的熱門路線,但是要展開一趟截然不同的旅程,不仰賴現代過量的資訊,看我能完成什麼壯舉、過程中會發生什麼故事、能否將上一代跟自己這一代的旅遊連接起來,看這條人潮擁擠的旅途,有沒有故事值得訴說,以及會不會發現什麼樂趣。

目次

黑糖貓推薦序 出發去!改寫舊指南裡的傳說
藍白拖推薦序
前言 老派旅行的樂趣
我要承認我跟別人一樣,總是對旅行總是神經兮兮、過度規畫,對每個景點都有相當具體的期待──但結果從來就不像我想像的那麼好玩。所以,該是嘗試其他玩法的時候了。
1佛羅倫斯:感染那乾淨又驕傲的貴族氣息
穿著高跟鞋與黑色金屬光澤衣服的女人,漫不經心地踩著搖晃的腳踏車,還一邊拿著手機講電話、一邊抽菸與做出誇張的手勢——我知道,這就是佛羅倫斯了。
2整個巴黎都可頌
只要知道一點點資訊就很危險,尤其是旅行,因為意外、驚喜與發現新事物,正是我們投入旅行的原因。巴黎真是一座迷人的城市。
3阿姆斯特丹——讓我狂野地活著吧
造訪阿姆斯特丹,一定要去安妮之家,而且要把這個行程排在海尼根體驗館與梵谷博物館之前──這會是一個讓你在旅途中瞬間大為感動的地方。
4布魯塞爾,什麼跟什麼的中世紀之城
「對一個又小又怪的國家來說,尿尿小童是一個又小又怪的象徵符號。」一份當地的簡介上,以怡然自得的口吻這樣介紹它。說得真是太中肯了。
5柏林:希特勒與共產黨唯一留下的的就是……
我們所處的年代,不是歷史上唯一一個不安與恐懼的年代。這個世界一直都是一個令人害怕、有衝突與暴力發生的地方,只不過我們遺忘了世界的全貌。我們並沒有活在一個特別不同的年代。
6慕尼黑:我知道耶穌為何不能打橄欖球了
我們很快就發現,「節制」和「慕尼黑」是兩個不可能同時並存的字眼。
7不到蘇黎世,不知道有錢的樣子
蘇黎世帶給世界的教訓是:它提醒了我們,除了製造資產階級的能力,你無法要求一座城市具有什麼想像力或人情味。
8在維也納老是被莫札特跟蹤
我們都忘了要如何過無聊、什麼都不做的日子。我們都忘了該如何用在公園裡散步、凝視一座教堂、吃一支烤肉串或和陌生人閒聊……等方式,將空白的時間填滿。
9威尼斯,值得你喜歡6小時43分鐘
一座能建在水上的城市,一定有世界級的固執與堅持。
10羅馬:遙想死屍般場景,「有賣教宗公仔嗎?」
我來、我看、我丟銅板。
11馬德里不思議的樂觀征服你
我已經不需要拿這本指南當話題跟陌生人攀談了,我點了杯酒,走過去認識新朋友。
附錄 我的旅遊快問快答

書摘/試閱

「黃昏一定要去蒙馬特」,就這樣

我跟下榻飯店的一位櫃台人員攀談,他是巴黎人,不過長得很像熱愛陽光的加州衝浪客。當我拿出那本古老的旅遊指南給他看時,他放聲大笑說:「不可能!一天五百歐元還差不多。」

他大聲朗讀書上的句子:「蘇伊士飯店就在聖米歇爾大道上,對於不在意推車噪音的讀者來說,是很棒的選擇。」他讀到這裡停頓下來,做了一個聳肩、歪頭的動作,我想這應該是法式的肢體表達方式,意思是:「對啦,真的不太舒服,不過……就算了吧,老兄。」他知道我的房間面對街道,噪音問題應該更嚴重。

我指給他看佛洛摩爾對附近其他旅館與餐廳的描述,他向我一一介紹。這家好幾年前就倒囉;這家他沒聽過;這家還在,不過沒佛洛摩爾說的那麼好。他在幫我作功課,幫我省下自己辛苦尋找這些地方的麻煩。

「謝謝,」我打斷他:「我想自己去瞧瞧。」

佛洛摩爾在《一天5美元玩歐洲》中推薦的景點並不多,其中之一是蒙馬特(巴黎藝術家的天堂,許多印象派及二十世紀初的現代主義畫家,都曾在這附近工作或寫生),第一次讀《一天5美元玩歐洲》時,我沒有特別注意這裡,因為它躲在一段長長的、列出要做哪些事的段落裡面。書中對蒙馬特的描述只有一句話:「黃昏一定要去蒙馬特。」卻完全沒提蒙馬特在哪裡、或是為什麼要去。

在此我要特別說明,我說我刻意不查任何資料,不是說說而已。在我出發之前,我盡量不去打聽要去的城市的任何情報,因為我完全不需要美化我的愚蠢。之所以要特別說明,是因為蒙馬特是知名景點,我想這也是佛洛摩爾沒有多作說明的原因。是的,蒙馬特非常值得一看──如同他在書中列出的另外幾個景點,相關說明也都非常簡短,例如「一定要去艾菲爾鐵塔。」我確定我聽過蒙馬特這個地方,但是我想不起任何跟它有關的具體細節。

不過,我無意間聽到一些觀光客在討論蒙馬特,因此我想,也許它真的值得看看。在巴黎的最後一夜,我在日落前搭上前往蒙馬特的列車,並跟著指示與人潮登上一座美麗的山丘。在山頂,延著一段階梯向上,會走向一座高聳的教堂,它有著白色的石灰瓦石,從對稱與嚴謹的建築細節中,展現出令人難忘的優雅。這就是聖心堂(Basilique du Sacré-Cœur)。另一段階梯則可以往下走到一個開放的平台,目前大約有數十個人,有的成群結隊,有的單身一人;有幾個人正在野餐,有幾個人正在閒聊;六、七個小孩玩著躲避球。每個人的頭都微微點著,呼應著廣場那邊傳來的節奏:一個少年用音響放著音樂,還有兩個鼓手在敲打小鼓。

但真正吸引人、讓每個人都非常專注的焦點,是平台下開闊的景色:巴黎市景在一望無際的地平線上展開。

太不可思議了。我走下階梯,眼睛連眨也不眨,完全無法呼吸,我整個人被眼前的景致迷住了。我閃開一記小孩子的躲避球,倚著山丘邊的欄杆。

很高興在此之前,我對這裡一無所知。如果我用以前那種太愛作功課的方式旅行,應該早就讀過這裡所有的相關資訊、看過專業級的照片、聽過許多人抱怨人潮及玩球的小孩。我可以肯定,我會感到失望。只要知道一點點資訊就很危險,尤其是旅行,因為意外、驚喜與發現新事物,正是我們投入旅行的原因。在我的人生中,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對自己的所知有限感到如此開心。

謝謝你,佛洛摩爾。你是對的,巴黎真是一座迷人的城市。

我轉頭去看階梯上的人群,看見有個人正朝我走來。我拿出相機,用法語對他說:「不好意思……」但我想不起法語的「拍照」要怎麼說。

他笑了說,「我正要請你幫忙相同的事!」他從口袋掏出小相機。

我們幫彼此拍了照,聊了一下,天色開始轉暗。他叫傑(Jay),來自費城的企業主管,到法國來參加一場研討會。他個子很高,是那種運動型、有自信的人,有點像美國前國務卿鮑爾年輕時的樣子。

「我對這裡也所知不多,」他說:「但每個人都說一定要來、非來不可,所以我昨晚就來了,這裡真是……太神了。我明天就要回美國,但我一定要再來一次。」

有那麼幾分鐘,我們一起看著這座「光之城市」,一眼望去盡是繁燈點點,當又有街燈亮起,夜空中就會又出現一個亮點,加上從餐館與住家流洩而出的燈光,交織成一張閃閃發亮的藝術之網。傑和我繼續閒聊、交換名片,並承諾以後要保持聯繫。

但此刻,我們都被巴黎迷住,迷得不想說話了。這就是為什麼黃昏一定要來蒙馬特:從山丘上俯瞰,可以看見整個巴黎沉浸在橙黃色的餘暉裡,接著,點點燈光升起,你只看見巴黎的輝煌,其餘的就隱藏在陰影裡──別管那些小瑕疵了,盡情享受眼前的美景吧。
旅行的樂趣在於認識旅人
在阿姆斯特丹,我才發現我喝啤酒的方式一直是錯的。啤酒正確的喝法是送上來時應該保持窖藏溫度,不能是冰的、也不能是溫的,最重要的是不能開瓶。如果你夠講究,就該在啤酒送上來時,再用一把類似小刀的工具撬開瓶蓋(就這點而言,海盜酒吧並不講究)。

這些知識都是我在海尼根體驗館(Heineken Experience,海尼根是荷蘭企業)學到的。在六○年代,這裡只是海尼根的釀酒廠,佛洛摩爾在「讀者推薦」的章節裡,提到當時這裡樸實的歡樂氣氛:

這個參觀行程很有趣,為時大約七十五分鐘,行程的最後會回到暢飲區享用起司與海尼根啤酒,廠方還會提供明信片套組當作小禮物,如果你寫上地址,海尼根會幫你付郵寄出。導覽員與訪客坐在一起,他們交談的內容很有趣、很國際化。這是一個值得參加的行程,而且完全免費。

我母親也參加了這個行程,而且她得到的小禮物比「明信片套組」更酷:一個可以郵寄的杯墊,杯墊打開後是一本小冊子,裡頭有釀酒廠的照片,也有地方可以寫些簡單的句子。

唉,現在沒有杯墊了,免費入場也成了陳年往事。現在,李跟我得站在一個電子明信片亭裡,從不同的背景圖中,挑張風車圖,擺好姿勢拍照,再用電子郵件寄給我母親。比起她的杯墊明信片,這種電子明信片一點人味都沒有,超無趣的──現代真是糟透了。

整個體驗館就像這樣,很有科技感,但並不好玩。參訪者流連最久的,是一個擺滿懶人沙發的地方,四面有海尼根的綠色玻璃,上頭懸掛著電腦螢幕,播放著該公司幾十年來的廣告。

直到我們走進世界酒吧(World Bar)──禮品店前的最後一個房間──我才終於覺得好玩一點。我們跟一位在空軍服役的美國人泰倫斯(Terrance)聊了起來,分享在阿姆斯特丹打算做些什麼──他打算去安妮之家(Anne Frank House,猶太少女安妮一家在二戰期間,躲閉納粹迫害的藏身處),但我覺得那邊應該會跟海尼根體驗館一樣,變成漂漂亮亮的觀光景點。

接著我們又聊到其他話題:旅行、美國的政治、文化與生活。泰倫斯說,他已經跟房間裡的哪些人聊過,這些人分別來自西班牙、德國與杜拜。我告訴他:我母親跟佛洛摩爾都提過這裡有多麼國際化,就像世界的交會路口,於是我們一起舉杯,向啤酒凝聚人氣的力量致敬。

不過,這當中有一層更深的意義。海尼根體驗館不僅讓我們看見啤酒為人們所建立的友誼,更是阿姆斯特丹最重要的地標,出現在無數的旅遊指南裡,是「阿姆斯特丹非去不可的景點」,吸引了四面八方的人前來朝聖。當然,這也是很多人想要極力避開的「旅客陷阱」;畢竟當旅客蜂湧而至,這些景點就會人滿為患。大多數人都認同人滿為患是個大問題,但真的是這樣嗎?也許我們必須跳脫海尼根或其他企業,把人滿為患的景點,重新定義為「世界的交會路口」。

如果你不趕行程、可以悠哉地與人閒聊──也許是在海尼根體驗館的酒吧,或是蒙馬特聖心堂下方的廣場,俯看巴黎這座「光之城市」在夕陽餘暉中閃躍光芒──就會發現跟你同為觀光客的的那些旅人,並非俗不可耐、怪裡怪氣或粗魯笨拙。

這是個可以終結所有旅遊陳腔濫調的陳腔濫調:重要的不是風景,而是人。我同意,別忘了,恰恰是在人山人海的觀光景點(尤其是海尼根體驗館),你才能遇見來自全球各地、各種有意思的人。如果不是旅行,你不太可能遇到這些人,而且──這點很重要──他們通常只是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出差來這裡開會,沒有太多休假天數與規畫行程的心力。

如果你走的是人煙罕至的行程,肯定無法遇到這些有趣的人。事實上,這些人更有意思,因為他們不是一路不斷趕行程的疲憊觀光客──對他們來說,旅行只是展開話題的破冰工具,不是交談的全部內容。

有些人譏笑觀光旅客總是走馬看花、來來去去全是一個樣,雖然這是部分事實,但真相往往更為複雜──他們或許不是本地人,卻擁有一定程度的多元性,在人山人海的熱門景點更是如此。

所以,真相是:你很難立刻融入新文化、很難跟當地人很快交上朋友。不管你多想和他們互動,他們可能都不想甩你;他們只想好好過他們的日子,不想被這個突然跑到他們面前、用他們的語言亂講一通,想要融入當地生活的陌生人打擾。回顧我到目前為止的旅程,我發現,除非你真的很有魅力、很有社交能力(也就是除非你比較像李,而不像我),否則比較容易交上朋友的對象,肯定不是當地人,而是跟你一樣出門在外的旅人。

相信我,旅行時認識觀光客,其實非常有趣。
票早就被醫生買光了
當你對舊世界感到疲倦,就算莫札特從你眼前走過,應該也於事無補。我的意思不是我常聽他的音樂,而是指隔天不管我走到哪裡,都會看到把自己穿得像莫札特的傢伙。這樣的人真的很多。

站在莫札特雕像旁的那位特別有威脅性。他有一種在後巷賣毒品的架勢,不斷移動視線,逢人就推銷,不過他賣的商品──和其他仿冒的莫札特一樣──是交響樂與歌劇票。

我可以讓你進去,但你必須現在買。」他一手捉著座位表,另一隻手調整著沒戴好的灰白色假髮。

我看著座位表上的價錢,想著我那快要見底的銀行帳戶。「對我來說可能還是太貴了。」我說。

「你不能來維也納卻沒看歌劇!」莫札特堅持:「拜託,我還幫你找到好位子!你一定會喜歡我的價格。」

「也許,我明天再去窗口買。」我說,心想莫札特的「票」可能是用硬紙板和簽字筆造假的。

「不,明天的票都賣光了。這是一場非常特別的表演,票早就被醫生買光了。」

「醫生?」我問。

「對,有一場同業大會。共有兩萬名醫療人員──好像和呼吸有關的──來到維也納。他們買了很多票。」

我笑了起來,並伸手撈著我的袋子。莫札特露出了一個充滿希望的微笑,搔著假髮下的頭。不過,當他看到我撈出來的不是皮夾,而是那本值得信賴的佛洛摩爾舊書時,他大失所望。我指著「讀者建議」那一節:

國立歌劇院(Staatsoper)晚上的票通常都買不到。神奇的是,幾乎隨時都有醫學會議在維也納召開,而且只要有醫生,就有歌劇票。只要你是穿著得體的美國人,就可以走到這些會議的登記處並彬彬有禮地說:「我沒有事先訂票,請問你們是不是有票?」不論是在哪一個票價區間,通常你都能拿到最好的位置。

我翻到封面讓莫札特看一下日期。「1963年就有很多醫生了。」

「對,這是真的。」他說:「超多醫生。上個禮拜有兩萬五千名心臟科醫生。」他的嘴唇露出狡滑的笑:「你打算怎麼辦?說你是醫生?這招是行不通的。如果你想要票,我可以賣你。今晚的表演很棒。」

但我知道我該做些什麼。
觀光客的本分——「旅客之舞」
晚一點,我晚一點再去找那些醫生。當務之急是拍一張莫札特雕像的照片。我在街上已經拍了一張,就是那種「不怎麼樣」的照片。照片中有一個人行道旁的小攤子,賣著「起司肉腸、熱狗、原味肉腸」,還有一個候車亭,上面有一個大大的牌子寫著「幹!讓我們狂歡吧!」(FUCK IT! LET’S PARTY!)。在這兩者之間,有一個看起來有模有樣的公園,四周圍著高高的、上面呈尖刺狀的鐵欄,看起來就像致命性武器。在鐵欄後面、兩個走道之間,則有一個用白色大理石雕成的偉大男性:沃夫根.阿瑪迪斯.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就是那位作了幾首有名曲子的音樂家。

我想和莫札特雕像合拍一張照片,而不是只拍它和周圍那不協調的景物。這張照片是旅遊文化的要件,不過最經典的儀式是跳一支「旅客之舞」:拿出你的相機、露出靦腆微笑,然後用手指指自己。大半時候,對方也會向你做出同樣的動作。有時直到拍完照,彼此甚至都沒開口說一句話,你們會猜想對方究竟說哪種語言,該如何說一聲謝謝。

有時候你們雙方都猜錯了──當你用美國口音說了義大利語的「謝謝」,對方則用……呃,你猜應該是土耳其口音說了法語的「非常感謝」。有時雙方會說同一種語言,然後彼此相視而笑,開始交談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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