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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隱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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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隱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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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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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大數據:隱私篇》是麥爾荀伯格的《大數據》系列作品。
大數據權威麥爾荀伯格從幾樁「網路上不經意的留言,
卻變成人生污點」的案例,談起隱私權,
並衍生出一個疑問:巨細靡遺的數位紀錄和記憶,真的是好事嗎?

為了解答這個疑問,麥爾荀伯格回顧了人類的紀錄簡史,
從大腦(內部記憶)、以迄於倚重數位科技(外部記憶)的歷程,
結果就是:世界追求的就是「記得」,「遺忘」成了被遺忘的選項。
這種「完美的記憶」會引發寒蟬效應,改變我們的言談舉止。
如果我們都得擔心,關於自己的資訊可能活得比自己更久,
我們還敢不敢談八卦、聊經驗、批評政治?還是會開始自我審查?
難道我們只要在網路上公開資訊,就活該從此失去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難道我們不能決定網路應該在何時「遺忘」這些資訊?
難道我們真想要一個「因為再也沒有遺忘、也就再也沒有寬恕」的未來?

在大數據時代,我們更應該記得:
如何忘記一些不必記憶或不該記憶的事,是一項美德。

麥爾荀伯格的《大數據》系列作品之三
媒體生態協會「麥克魯漢媒體生態最佳書獎」
美國政治學會「普萊斯獎」(科學、技術與環境政治類)

麥爾荀伯格值得讚揚!《大數據:隱私篇》值得閱讀!
這本書令我們覺醒:我們到底創造了什麼樣的永恆,
以及我們忘記了這些無盡的積累,可能預示了什麼意義。
—— 杜奎德(Paul Duguid),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歷史學家與社會理論學家

麥爾荀伯格運用當代心理學理論的豐富內涵,
探討了資訊科技如何影響我們對於世界和他人的詮釋。
——《自然》期刊

《大數據:隱私篇》針對巨量資料的負面後果,
提出種種層次的探討與應對之道。
這也為文學作品,提供了令人深思的新素材。
——《金融時報》

對於相關問題的討論,你找不到比這本書更有價值的資料了。
——《科學》期刊

針對數位檔案「無法遺忘」的問題,
麥爾荀伯格已擬出有趣的解決方案,這不應該遭到遺忘。
——《新科學家》雜誌

真是一本令人著迷的書。
——《連線》雜誌

作者簡介

牛津大學網路研究所教授,並擔任微軟、世界經濟論壇等大公司和組織的顧問,是大數據(巨量資料)領域公認的權威,寫過八本書以及上百篇專論。

目次

誌謝 004
第1章 無法從記憶抹去的「醉海盜」 008
第2章 歷史上,我們一直追求「記得」 028
第3章 為何我們不再遺忘? 070
第4章 權力和時間:拉大資訊貧富差距 122
第5章 六種對策:個人的、法律的、科技的 168
第6章 重新遺忘:運用「到期日」機制 216
第7章 數位時代,「刪去」是必要的美德 248
平裝版 後記 254
參考資料 266
延伸閱讀 287

書摘/試閱

第1章 無法從記憶抹去的「醉海盜」

「過去就像是刺青,紋進了我們數位的皮膚裡。」

史黛西.史奈德(Stacy Snyder)一直想當老師。2006年春天,這位二十五歲的單親媽媽完成所有課業,正期待大好前程,但夢想卻乍然而止。大學裡的行政高層把她找去,告訴她,雖然修完了所有學分、通過了所有考試、也完成了教學實習(很多科目還名列前茅),但她當不成老師了,原因是行為有違教師專業,無法取得教師證書。
行為有違專業?這裡所謂的證據就是一張網路照片,她在照片裡戴著海盜的帽子,正用塑膠杯喝著什麼東西。照片出自史黛西自己的MySpace網頁,標注了「喝醉的海盜」。原本只是朋友間的玩笑罷了,但是在史黛西實習的學校裡,有個熱心過頭的老師,覺得這張網路相片可能讓學生看到竟有老師喝酒,有違教師專業,所以一狀告上大學。史黛西想把這張照片撤下來,但傷害已然造成。她的網頁已經由搜尋引擎分類歸檔,照片也由網路爬蟲(crawler)建檔存查。史黛西想忘掉這些事,但網際網路可記得一清二楚。
史黛西後來將大學告上法院,但最後敗訴。史黛西主張:對於一位未來的教師而言,將這張照片上網並不構成「行為有違教師專業」。畢竟照片裡看不出來塑膠杯的內容物,而且就算看得出來是酒類,史黛西這位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也早就滿了能在私人聚會上飲酒的年紀。然而,這裡我們要討論的重點,其實不在於大學是否有權決定不頒發教師證(或者這項決定是否愚蠢),而在於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關於「遺忘」的重要性。

「遺忘」原本是常態

有史以來,「遺忘」就是常態、而「記得」才是例外。但有了數位科技、全球網路之後,這項平衡隨之動搖。在現代普及的資訊科技協助下,「遺忘」成了例外,「記得」反而成為常態。《大數據:隱私篇》這本書要談的,就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和方式、對我們個人和社會的可能影響,以及如果真有影響的話,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某些人可能覺得史黛西不過就是一件特殊個案,但事實並非如此。在數位科技和網路開始之後,早已出現無數類似案例,有些只是讓人覺得丟臉,但也有些鬧到對簿公堂,像是有位律師希望能從網路上撤下自己超過十年前發表在某份學生報紙上的文章,卻是徒勞無功,而另一位英國女士只是在臉書上提到自己的工作「有夠無聊」,就丟了工作。
在2008年,全球像史黛西一樣有MySpace個人頁面的已經足足有一億一千萬人。而且,正在風起雲湧的還不只有MySpace。臉書繼MySpace之後,使用者人數已經從2009年的一億七千五百萬人,成長到2014年超過十億人。
這些數字反映出的正是大勢所趨。網際網路最初的波瀾,是以網路泡沫破滅終結,當時的重點就只是透過全球網路來取得資訊、與他人互動(有人稱為Web 1.0)。到了2001年,網路使用者開始意識到,網際網路除了可以用來取得資訊,也能夠用來製作資訊、與同儕分享(通常稱為Web 2.0),而年輕人又特別能夠接受這些Web 2.0的功能。到了2007年底,美國趨勢研究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發現,有三分之二的青少年曾經「參與一項以上的網路內容創建活動」,其中,女孩創建及分享的比例又更高。
在普通的一天,臉書「每秒」都會收到全球用戶高達數千萬筆的資料請求。帕爾弗雷(John Palfrey)和加瑟(Urs Gasser)兩位教授都曾指出,不管是臉書發文、個人日記和評論(常常是部落格形式)、照片、友誼關係(例如「連結」或是「朋友」)、內容偏好、身分辨識(包括網路上的照片或「標籤」)、地理位置(透過「位置標記」或是像Dopplr之類的網站),甚至只是簡短的文字近況更新(例如推特),都已經成為全球青少年文化根深柢固的一部分。這些年輕人逐漸長大,這樣的成年人就愈來愈多,史黛西的案例將會成為經典案例,而且不僅代表整個世代,還代表整個社會。

慘遭「數位記憶」毒手

Web 2.0助長了這種發展,但傳統出版活動搭配網際網路之後,結果也是驚人的類似。以住在溫哥華,年近七十的加拿大心理治療師費德瑪(Andrew Feldmar)為例。2006年,他打算跨過美加邊境,去西雅圖的塔科馬國際機場接一位朋友。他這樣進出美加邊境早已超過百次,但這次邊防員決定要在網路上搜尋一下「Feldmar」這個姓氏,結果跳出他在2001年一份跨學門期刊上的文章,講到他曾在1960年代服過LSD迷幻藥。這下,費德瑪足足被留置了四個小時、採了他的指紋,還簽了一份文件承認自己曾在快四十年前吸毒,接著就被禁止入境美國。
費德瑪是聲譽卓著的專業人士,過去沒有任何前科。他知道自己在1960年代服用LSD是違法行為,但表示自己早在1974年便已戒毒,距離邊防員攔下他,都已經是三十多年前的事。對費德瑪來說,這段人生早就成了過去,他以為社會早已遺忘了這些犯罪行為,而且這也與他現在這個人毫無關係。然而由於數位科技,這個社會已經不再遺忘,取而代之的是完美的記憶能力。
有些人會說,史黛西的問題是她自找的。她自己把照片貼上網頁,還加了個曖昧的標題,或許沒意識到整個世界都能看到她的網頁,而且就算她自己刪掉照片,這張照片還是會在網路檔案庫上繼續長久流傳。畢竟她屬於網路世代,對於自己放上網路的內容,確實應該更有判斷能力。然而,費德瑪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了,他年近七十,可不是什麼十來歲的網路宅男,很可能從來沒想過自己在某個小眾期刊發表的文章,竟然可以透過全球網路輕易取得。對他來說,突然慘遭數位記憶的毒手,必然是萬分震驚。
然而,就算他們兩人早就想到這些事,難道我們只要在網路上公開資訊,就活該從此失去對這些資訊的控制權?難道我們不該能夠決定網路應何時「忘記」這些資訊?難道我們真會想要一個「因為再也沒有遺忘、也就再也沒有寬恕」的未來?
家長教師聯誼會(PTA)的聯合主席戴維絲(Catherine Davis)就表示:「現在,青少年時期犯下的愚蠢錯誤,很可能影響深遠,一輩子的時間都留在紀錄裡,無法抹去。」如果我們都得擔心,關於自己的資訊甚至可能活得比自己更久,我們還敢不敢談八卦、聊經驗、罵政治?還是會開始自我審查?
這種「完美的記憶」會引發寒蟬效應,改變我們的言談舉止。史黛西和費德瑪都說,早知道他們就不會這麼做了。史黛西說:「要小心自己在網路上發表的內容。」費德瑪也補充道:「我也要警告大家,你在網路上的電子足跡會被用來對付你,那是你刪不掉的。」而且,「不再遺忘」的可能影響,絕不只是玷汙了我們長時間建立和維護的名聲;如果「現在」永遠無法擺脫「過去」的糾纏(不管是不是違法活動),我們的思想和決策怎麼可能不受影響?有了完美的記憶力,會不會讓人再也無法原諒自己、或是原諒他人?
進一步來說,這裡的史黛西和費德瑪都還是自願提供關於自身的資訊;嚴格說來,自願揭露資訊,責任也就得自行承擔。然而,我們常常是在自己毫無所覺的情況下,就已然揭露資訊。

資訊陰影無所不在

德國的艾森納赫市郊,有一間足可容納四千人的超大型夜店MAD,任何顧客入店之前都得出示護照或身分證,讓保全人員將資料輸入資料庫(甚至還有數位大頭照)。接著每位顧客會拿到特製的簽帳卡,用來支付他在MAD的餐廳和各式酒吧的所有餐飲酒水支出,這些交易紀錄都會永久數位保存。根據電視報導,截至2007年底,MAD的資料庫已經有超過一萬三千人、高達數百萬筆的交易紀錄。此外,整間夜店內外共有六十部數位監視器,二十四小時監控錄影,記錄儲存在超過8,000 GB的硬碟裡。另外,所有顧客的即時資訊、交易行為、消費喜好,都會呈現在控制室的大螢幕上,控制室的場景就像是○○七的電影。夜店管理階層還很得意的表示,當地警方只要透過網路,就能全年無休取得MAD硬碟上的顧客資訊。幾乎沒有任何上MAD狂歡的人,會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記錄下來、留存多年,而且還提供給第三方,成為成千上萬不知情顧客的資訊陰影(information shadow)。
另一個更無所不在的例子,就是網路搜尋引擎。谷歌、雅虎、Bing、Ask.com等等搜尋引擎,都會一一抓取網頁資訊、編輯索引,讓我們只要在搜尋框裡打一、兩個字,就能找到網路上的種種資訊。我們都認為,搜尋引擎就是這樣透過全球網路上的網頁,得知大量資訊。這些年來,這樣容易上手而又功能強大的搜尋功能,已經為全球數十億使用者挖出許多資訊寶藏。然而搜尋引擎記得的,可不只是網頁資訊而已。
2007年春天,谷歌承認自己記錄了所有用戶每次搜尋的字詞、以及隨後點擊的搜尋結果條目。當時每個月谷歌會收到將近三百億條搜尋字詞,經過仔細整理,就能與人口統計數據結合。舉例來說,不管過了幾年,谷歌還是可以顯示各種搜尋趨勢,像是告訴我們在2012年秋天,紐約市民搜尋了幾次「Afghanistan」(阿富汗),而舊金山的中產階級去年耶誕季節又最常查些什麼。更重要的是,倚靠巧妙結合cookie、登入資訊、以及IP位址,谷歌甚至能從搜尋結果倒推回特定個人,精確度高得嚇人。
這可不是小事。谷歌會知道我們每個人在什麼時候搜尋了什麼,以及我們覺得哪一條結果最可能有用,所以點了進去。谷歌會知道我們人生中的大事,像是你在2000年結婚之後買了棟房子、2008年有過一場健康危機,去年還剛生了寶寶。此外,谷歌也會知道我們生活中的小事,那些早就忘記的細節、你認為不重要而拋在腦後的瑣事,卻都還是過去的一部分:或許,你曾經想找律師對前老闆提告,曾懷疑自己得了精神病、所以做了點研究,曾經搜尋某本活色生香的小說;或者曾經在還沒與舊愛分手前,就訂了一間隱密的汽車旅館來私會新歡。像這種資訊,我們總是想盡快趕出腦海,但很有可能谷歌可沒忘記。說實在,比起我們記得的自己,谷歌可說知道得更多。
目前,谷歌已經宣布將不再無所不記、無所不忘,各種個人紀錄都會在九個月後加以匿名化。然而,光是將個人搜尋紀錄保存數月,已經能為谷歌提供一座超龐大的資訊寶庫,讓它以自認適當的方法來運用。此外,等到保存期限到期,谷歌承諾的只是會刪去其中的個人識別資訊,而不是直接刪去關於搜尋查詢本身、或是谷歌所儲存的相關情境資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雖然谷歌無法確知我本人在五年前搜尋了什麼、後來又點了哪項搜尋結果,但還是能追蹤到某個相對有限的人口族群(例如是中年、收入與我相仿、住在我這一區),知道有某個這種人,在五年前的4月10日晚上搜尋了什麼。如果這個族群不大,很有可能我的身分還是呼之欲出。而我們都沒碰過史黛西或費德瑪的遭遇,很少有人會知道谷歌竟然保存了如此精確仔細的搜尋紀錄。

各行各業拚命累積數位記憶

會這樣「記住」事情的搜尋引擎,可不只有谷歌一家。雅虎每個月大約接受一百億筆搜尋查詢,是全球第二大搜尋引擎,據說也儲存了類似的個人紀錄,而微軟的Bing也不遑多讓。
我們從搜尋引擎的例子清楚看到,這類企業幾乎完全記得我們使用他們提供的服務的種種資訊,而且用起這些資訊絕不手軟。但是還有其他企業,同樣會大量蒐集和保留我們的相關資訊。舉例來說,不論是線上旅遊網站或是全球數十萬傳統旅行社,都會使用大型國際旅遊訂票系統(例如Expedia智遊網或Orbitz),這些系統也同樣牢牢記得某些我們早就忘記的事。只要透過這些系統訂票,就算最後沒有開票,訂票紀錄也會在電腦系統裡保存長達許多個月。像是即使過了六個月,訂票紀錄還是能看出我們上次渡假時,曾經考慮要去哪裡、坐哪班客機、又是想跟誰去(雖然可能根本不是這位女友訂的票,甚至她壓根不知道自己曾被列入關係名單)。這些系統硬是會記得我們早已忘記的事。
信用卡機構已儲存了大多數美國公民的資訊,資料多達上億筆。美國最大的行銷資訊供應商資料庫,共擁有兩億一千五百萬人的資料,每個人的資料還可細分為最多一千個資料點。此外,過去分散的資料來源也開始整合集中。隱私專家索洛夫(Daniel Solove)就提到,已有企業結合全球超過兩萬種不同資訊來源,提供關於某個個人的綜合資訊全覽。索洛夫也提到,就算有人表示資訊不正確,該企業仍然會保留這些資訊。
各家醫院都有病歷,而且在經濟及法規壓力下,現在都必須加以數位化,將幾十年來這些非常個人的資訊,轉為數位記憶。此外,想要擁有完美記憶的還不止民間單位。執法單位儲存了幾千萬人的個人生物特徵資訊(雖然這些人從未被指控犯法),而且這些敏感、卻又可以透過搜尋取得的紀錄,大多數都絕不會刪除。
像這樣記憶力遠超過全人類腦部記憶總和的數位記憶,全球也不是只有美國正在打造。光是英國一地,就有四百二十萬具監視器,隨時監測各個公共場所,記錄我們的一舉一動。直至目前,由於影像儲存容量和臉部辨識功能還差強人意,所以尚未能有進一步運用。然而,能夠即時辨識個人身分的新科技,已即將來到,一如BBC的報導,傳聞中這項科技是率先應用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
與此同時,許多國家的政府非但未能保障人民免遭過度監控及記憶,反而是逼迫民間資訊蒐集者,除了要使這些關於所有人民的數位記憶紀錄更臻完美,還要方便官方情資單位存取,做為執法之用。
這可能還只是剛開始而已。目前幾乎所有智慧手機都裝有GPS接收器,能夠精準定位追蹤持有人的行動。也有許多公司大力推銷各種GPS追蹤設備,讓放不下心的家長能夠掌握青少年子女的動態;而懷疑另一半偷腥的男女,也能搞清楚(毫不知情的)另一半去了哪裡。
目前還有具備GPS晶片的數位相機,拍攝的每張照片、每段影片都會加上位置資訊,於是這些紀念相片的數位記憶,除了記得時間日期,甚至還記得地點。不久之後,我們身邊每樣物品都可能會裝有小巧便宜的感測器,記錄它們去了什麼地方,而讓第三方不僅能掌握我們的行蹤,甚至還知道我們是何時來去、又和其他物品有什麼互動。很有可能以後我們的種種行動都會被蒐集、保存在數位記憶之中,完整程度遠勝以往。

記得太多,未必是好事

事實上,能有價格實惠、程度完整的數位記憶,對個人和社會就許多方面而言,也都有好處。這樣的記憶有助於我們記下各種概念和想法,或是抓住珍貴的某一刻,在以後還能翻閱回憶,帶來喜悅和滿足。這些都能夠對抗「遺忘」給人類帶來的麻煩,譬如:提醒我們每個生日和結婚紀念日,記得每項誓言與承諾。而如果各項產銷資訊不再只依靠人類員工稍縱即逝的記憶,而使用了更可靠的資訊儲存形式(從傳統的筆記本到現在的數位科技等等)、方便和現在及未來的同事分享共用,企業就能運作得更有效率。如果生產商能得知過去顧客的喜好,用以預測未來的需求,整個市場的經濟效率也能提升。最後一點,只要能「記得」,就能避免重蹈各種代價昂貴而又危險的覆轍,於是整個社會也能因而得利。許多人早已指出,想要從歷史中學習,需要的正是整個社會「記得」的能力。
然而,史黛西和費德瑪的例子還是令人不安。一旦發現谷歌的數位記憶竟然如此強大、無所不包,而信用卡機構、旅遊訂票系統、電信公司、執法單位也不遑多讓,真會令人瞠目結舌。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將記憶託付給數位,從電腦到數位攝影機、從相機記憶卡到數位音樂播放器,數位記憶大行其道;大腦原本已經棄之不顧的資訊,現在都再次能夠取得。我們所面對的是「遺忘」的消亡,從根本上轉變成以「記得」為常態。雖然「記得」確實有許多好處,但記得太多,就可能帶來慘重的結果。

大數據時代的圓形監獄

從多年以前,隱私專家便已就某些可能後果提出警告。美國之所以開始討論現代隱私權的議題,其實也正是出於反對全面的數位記憶。米勒(Arthur Miller)1971年的名著《隱私的侵犯》,背景正是美國聯邦政府計畫打造全國性的資料庫。而德國的黑森邦(Hessia)之所以通過全球第一項資料隱私法案,也是對於德國政府試圖採行類似計畫的直接反制。還有其他人,對於目前愈來愈常使用監控科技追蹤人們的活動,提出了剴切的評論,警告這可能成為現代數位版的邊沁(Jeremy Bentham)圓形監獄(panopticon):獄卒能夠監看犯人的一舉一動,但犯人卻無法得知自己是否正遭監看。英國哲學家邊沁認為,圓形監獄的建築結構是以最低的社會成本逼迫囚犯循規蹈矩,是一種「掌握心靈控制權的新模式」。
法國哲學家暨社會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承續邊沁的看法,認為這種圓形監獄機制已不限於監獄和邊沁認定的實體建築,那已經成為現代社會權力操弄的抽象工具。對此,溝通理論家甘迪(Oscar Gandy)則將圓形監獄的概念,連結到現代愈來愈走向大眾監控(mass surveillance)的趨勢。圓形監獄的形式,塑造了當代的行為模式:就算沒人在背後監視,還是表現得好像有人在觀看一樣。
滴水不漏的數位記憶,則是一種更嚴苛的圓形監獄。由於我們的言行都給記錄在隨時可存取的數位記憶中,要面對的不再僅是當代的批判,甚至還得面對未來的批判。而因為有了像史黛西和費德瑪的前例,再加上知道谷歌等公司機構掌握了關於我們的巨量數位記憶,我們可能就變得如同驚弓之鳥,對於發表言論過度謹慎;換句話說,「未來」對我們現在的言行造成了寒蟬效應。在數位記憶推波助瀾下,圓形監獄不僅存在每個角落,甚至還穿越了時空。
毫無疑問,個人隱私遭到侵犯正是當代的一大挑戰。然而本書的重點並非只是「隱私」本身,也不是要談大眾監控、個人言行追蹤、自我封閉等等的危險,而是一個可說是更廣、也可說是更窄的議題。這本書要談的,是「遺忘」和「記得」在當代社會的角色,以及這些角色正如何產生變化;也要談談這些變化可以導致什麼後果,以及我們是否能夠、又是否應該加以干涉。

「過去」就像是刺青

「遺忘」對於人類的決策行為十分重要,能讓人及時採取行動——因為我們雖然從過去學到教訓,但並不全然受到束縛。而如果有了完美的記憶,反而可能讓人失去一項重要的能力:活在當下、依當下而行事的能力。
阿根廷作家波赫士的短篇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就設計過相關情節:經過一場騎馬意外,年輕的男子富內斯失去了「遺忘」的能力。他猛啃大量書籍,腦中累積了大量西方經典文學的文本,但卻無法參透文字的言外之意。波赫士想說的是,一旦我們有了完美的記憶,就會失去歸納、抽象思考的能力,陷入過去的種種細節而無法脫身。
波赫士當時只是假設,但現在我們知道事情確實如此。最近有一位病人AJ的案例,她是住加州的四十一歲女子,失去了「遺忘」這項生物天賦,自從十一歲開始,就能記住每一天發生的事,而且可不是只記得有某天又過了,而是記得所有細節,這讓她十分苦惱。像是她能夠清楚回憶自己在三十年前的這天早餐吃了什麼、誰在什麼時候打電話給她、每集電視影集演了什麼(而且是1980年代看的影集)。她並不是費盡心思才能記得每件事,而是自然而然就什麼都記得,她的記憶自動而無法控制,就像是一部永不停止的電影。然而,這種記憶能力非但沒讓AJ成為人上人,反而妨礙了她做決策、向前走的能力。
對於擁有這種能力的人來說,雖然有超人的資訊儲存及回憶能力,能夠把各種經驗、思想和感受全部保留下來,但他們似乎都希望能夠偶爾把這種能力給關掉。「過去」對他們不斷糾纏、揮之不去,已經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阻礙了他們的決策能力,也令他們難以和正常人營造親密關係。
而如果這裡講的是外部數位記憶,就可能更全面、也更容易取得,造成的影響也可能更為巨大。如果一切都記得太清楚,就算只是出於好意、希望讓決策更完善,也可能讓我們陷於回憶之中、放不下過去,就像波赫士筆下的富內斯無法抽象思考一樣。這可說是記憶讓人意想不到的詛咒。
遺忘並不只是純屬個人的特質和行為。社會也會有遺忘的機制,讓犯錯的人能有第二次機會。譬如:以前的戀情都不歡而散,我們還是願意再接再厲;過去曾把公司經營到破產,過了幾年還是可以東山再起;甚至有些時候,只要過了足夠的時間,連犯罪紀錄也有望刪除。透過諸如此類的種種社會遺忘機制,只要刪掉外部的記憶,社會就能夠相信人們會改變,會從過去的經驗中學習,會調整自己的行為。
儘管「遺忘」對人類如此重要,然而數位時代已讓「記得」取代「遺忘」而成了常態;面對如此重大的變動,這種現象卻少有人關注。早在1998年,拉西卡(J. D. Lasica)就在線上雜誌《沙龍》發表過一篇著名的文章〈網路永遠不會忘記〉,最後結語是「過去就像是刺青,紋進了我們數位的皮膚裡」。
近幾年,班農(Liam Bannon)、布蘭切特(Jean-François Blanchette)、約翰遜(Deborah Johnson)等人也開始探討「不再遺忘」帶來的負面影響。在本書中,我將探索記憶及遺忘在人類歷史及數位時代的種種,檢視有哪些事物正面臨危機,並評估及提出可能的補救方式。

請記得如何遺忘

關於遺忘,以及它與獨立性、尊嚴、選擇、人會隨著時間而改變……等等議題的關係,本書不可能談得詳盡無遺,也無法提供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但我相信,這裡可以提出一項簡單而有力的論點:從「遺忘」到「記得」的轉變非同小可,如果輕忽無視,未來對個人或對整體社會都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然而這樣的未來還不是必然,並不是科技正逼著我們記得所有事情。雖然科技會催動「遺忘」的消亡,但前提是人們自己希望有這種結果。事實是,真正造成遺忘消亡的就是人類本身,而解鈴還需繫鈴人。
接下來的第2章〈歷史上,我們一直追求「記得」〉,要提的是:「遺忘」在人類幾千年歷史中扮演的角色;讓我們看看人類如何運用外部記憶,使記憶得以跨越時空,但並未打破「以遺忘為常態」的情形。
第3章〈為何我們不再遺忘?〉討論了科技的發展:數位化、儲存便宜、檢索便利,還能全球存取。這一切改變了「記憶」的經濟因素,也推動了「遺忘」的消亡。
第4章〈權力和時間:拉大資訊貧富差距〉則針對個人及社會,更詳細討論全面數位記憶的潛在後果。
至於第5章〈六種對策:個人的、法律的、科技的〉,則著重在目前已有人提出的解決之道。但因為我依然覺得有所不足,因此也在第6章〈重新遺忘〉加上了自己的一點想法:我建議應該為資訊訂出「到期日」,讓我們得以再度面對「記憶能力有限」的情況,也讓我們理解(並體會)資訊也該有其生命週期。最重要的是,我的目標是幫助我們採取措施,確保在數位時代裡,人們還能記得如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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