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究竟有多少競爭,有哪些策略帶領他們突破重圍?
◎清華大學經濟系榮譽教授賴建誠、資深編輯蘇鵬元,將帶領讀者以經濟學之眼,重新理解宗教的另一面向。
*一個宗教的兩千年生存指南
基督宗教是目前世界上信仰人數最多的宗教,在科技當頭的今日,理應遭受許多衝擊,但從數據上來看,不論是教堂的參與率或神職人員的數量都未降低。如此的現象,倘若用經濟學分析,可以發現宗教團體面對競爭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千百年來無數外來挑戰與內部壓力,讓他們發展出獨特的生存指南,能在今日科技社會中存續,絕非僅僅依靠救贖人心。
*打敗「異己」的必勝法則
長期以來基督宗教團體其實面對許多外來競爭,並在競爭中勝出、存續。但你是否想過,基督宗教成為國教或許是一種與猶太教「宗教產品」差異化的勝利結果;十字軍東征背後或有天主教與伊斯蘭教的宗教市場策略;面對宗教改革,天主教選擇開放市場或是強化產品的背後理由為何?
至於面對競爭時,教會又有那些經營模式與革新發想?中世紀的教會組織有著今日企業加盟的身影;採行地獄觀,是洞悉比起上天堂,眾人更怕下地獄?煉獄觀的創新和贖罪卷的發行有助於在宗教競爭中走向藍海?禁止離婚背後的利益,更是難以計數!而封聖方式的革新則帶來了振興地方經濟的觀光效益。
*用最「現實」的視角看宗教史
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曾說教會組織應當用市場機制去理解。不過,宗教真的可以用經濟去理解嗎?它是一種非理性行為還是理性選擇呢?它有否摒除偏見和客觀討論的可能?本書的視角,或許可以讓我們在偏見與護航之間,尋找出另一種解釋的可能性。
作者簡介
賴建誠
巴黎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博士,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人。國立清華大學經濟系榮譽退休教授,研究方向為經濟史、經濟思想史。
學術著作有:《近代中國的合作經濟運動:1912-1949》(1990,2011)、Adam Smith across Nations: Translations and Receptions ofThe Wealth of Nations(2000, Oxford UP,主編)、《亞當史密斯與嚴復:國富論與中國》(2002,2009)、Braudel’s Historiography Reconsidered(2004)、《梁啟超的經濟面向》(2006,2010)、《邊鎮糧餉:明代中後期的邊防經費與國家財政危 機,1531-1602》(2008,2010)、《王室與巨賈:格雷欣爵士(1519-79)與都鐸王朝的外債籌措》(2015)。
半學術性的著作有:《重商主義的窘境》(1992)、《年鑑學派管窺》(譯著,1996,2003)、《綠野仙蹤與中國》(1998)、《經濟史的趣味》(2010)、《經濟思想史的趣味》(2011)、《井田辨:諸說辯駁》(2012)。
蘇鵬元
清華大學經濟系碩士,曾為《天下雜誌》出版部資深編輯,曾任《新新聞》資深記者、《商業周刊》研究員。
編輯過數本暢銷好書:《金融斷層線》(《中國時報》開卷周報十大好書獎)、《從0到1》(金石堂書店年度最有影響力書籍、經濟部中小企業部金書獎)、《價值主張年代》(經濟部中小企業部金書獎)、《用併購讓經營更卓越》(經濟部中小企業部金書獎),目前為專職的文字工作者,希望能幫助更多好書出版。
目次
第一篇 宗教市場
1 宗教市場愈開放競爭愈好?
2 愈嚴厲的教派愈容易成功?
第二篇 競爭策略
3 猶太教的一神信仰
4 基督教如何凌駕猶太教?
5 基督教如何成為國教?
6 十字軍東征的競爭策略
7 新教與天主教的攻防戰
8 新教會促進資本主義發展?
第三篇 教會經營
9 地獄觀的行銷策略
10 中世紀教會如何獨占經營?
11 禁止高利貸的競租策略
12 中世紀教會如何管制婚姻市場?
13 羅馬教會與熙篤會的加盟合作
14 為什麼歐洲的教堂要蓋得這麼大、這麼久?
第四篇 創新與危機
15 封聖制度創新
16 煉獄說的經濟效益
17 中世紀英國教會的貪腐惡名
18 現代教會的創新與危機
附錄 演化與社會
19 只有人類才有宗教?
20 宗教有助於人類演化?
21 為什麼大型社會需要大型宗教?
延伸閱讀
插圖來源
索引
書摘/試閱
猶太教的一神信仰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
猶太教與基督宗教信仰獨一的真神耶和華,伊斯蘭教則信仰真主安拉,猶太教在十誡的第一條誡命就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可以想見一神論的重要性。
但如果回顧西方歷史,就會發現一神信仰並非一開始就出現。在基督宗教成為羅馬人主要信仰之前,古希臘宗教是信仰主流,而古希臘宗教的神至少分成八種神格,包括大地、海洋等原始神祇;精靈與仙女;掌管人體情緒的神靈;太陽神、海神等掌管自然界力量的神明;奧林匹克與十二主神;星座的神靈;妖怪、神話人物、巨人,以及英雄。
在摩西(Moses)確立猶太教的一神信仰之前,希伯來人也是多神信仰。在迦南地時期,希伯來人有可能是多神信仰。「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的另一個涵義,就是當時還有其他的神。
耶和華的命名意義
對猶太教來說,唯一的神就是耶和華(Jehovah)。耶和華這個名字首次出現在《創世記》第2章第4節,《舊約》中共出現6,823次。但十誡中有一誡:「不可妄稱你神的名。」神的名字至為神聖,因此,在文獻中以四個子音(拉丁化為YHWH)表示,最早的念法可能是「雅威」,意思是「存在」或「成事」。而只有大祭司在特定時刻會隱密念出,一般信徒讀聖經時遇到YHWH,一概避諱念成「我的主」,也就是Adonai。等到中世紀時,YHWH的原始念法(雅威)就
失傳了。
到了西元1520年,義大利方濟會的神學家彼得加拉太(Petrus Galatinus),主張將Adonai的母音a、o、a,以梅花間竹的方式,插入YHWH四字神名,成為Yahowah(音譯為耶和華)。日後轉成英文的Jehovah。所以Yahweh、Yahowah、Jehovah、Yahovah都是對同一位神(耶和華)的稱呼,只是採用不同的語言。需要說明這個複雜的命名過程,原因是這背後隱藏許多創新手法:
一、 要提升神的崇高地位,首先就要讓祂的名字擁有「無法言說的力量」,如前述無法發音的代名詞YHWH。
二、 之後用另一種間接的方式,來稱呼祂(前述的Adonai)。
三、 最後才用轉化過的混合字(前述的Yahovah),讓世人與信眾指稱。
這種為神命名的手法,讓分家後教派的新神有類似但不同的名字,外人也可以藉以明白各教派間的隱性關聯。中國也常有名字避諱的慣例,因為皇帝名字也有「無法言說的力量」,臣民不可用與皇帝名字相同的字,稱為「名諱」。相同者需改名,或用同音異義,或同義異音的字取代,稱為「避諱」。
從多神信仰變成一神信仰
前面說過,在猶太教的發展中,並不是一開始就有一神的概念。大約在西元前2000至西元前1000年,近東地區(New East)原本存在諸多教派。古代中東的教派儀式基本上沒有獨尊一神,多神信仰是常態。而最早的希伯來人也是部落型態的守護神信仰,可以算是多神信仰,也就是說:承認有多神,但只拜自己部落的神明。承認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則是很後來的事。
如果從以色列的歷史來看,西元前993-961年間,在大衛(David)與所羅門(Solomon)的領導下達到極盛。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立聖殿,確立耶路撒冷的聖地地位,也埋下日後猶太人多次希望取回耶路撒冷的戰爭。所羅門死後,以色列王國一分為二,北邊是北國以色列,南邊則有猶大王國。西元前722年亞述人攻陷北國以色列之前,主要競爭教派有兩個,一個是在以色列北方的利未支派(Levite),一是在耶路撒冷猶大王國南方的亞倫派(Aaronite)。這兩派在經文中對神的稱呼很不一樣:亞倫派稱神為雅威(Yahweh),利未支派稱神為以羅欣。
不過這些教派最後還是獨尊耶和華,《出埃及記》第6章第3節神對摩西說:「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El Shaddai);至於我名耶和華(Yahweh),他們未曾知道。」希望摩西稱祂為耶和華,要求今後長久用這個名字稱呼神,顯見與耶和華對立的教派已經整合在一起。
以色列人從競爭性的、多神的宗教市場結構,逐漸轉向獨尊一神的教派。在耶和華這個神名的整合下,不同教派逐漸合併。至於以色列人的拜神儀式,重點是要用動物當作犧牲。崇敬神的目的,是希望能降福消災。以色列寺廟(會堂)的教士提供宗教服務(如祈禱),收取的報酬就是信眾提供的祭品。教士為了自身利益,則會限制教派間的競爭。基本的手法,就是控制以色列人和猶大王國的寺廟,降低競爭,這樣就可以增進服務費用的平衡(漲價)。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西元前586年巴比倫包圍耶路撒冷,將猶大王國滅亡之前。
恩威並濟,吸引信眾
如果整理古代教派運作的方式,通常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 會眾制(congregational),類似參加「俱樂部財」(clubgoods):入教後可利用教會的服務,至於信眾個人的效用則會因加入的人數而增加,但也因而會招來「搭便車」的信眾,只需付出很低微的成本,就可利用教派的設備與服務。
二、 服務收費制(fee-for-service):運作手法與第一種方法正好相反,這樣的教會就不屬於「俱樂部財」,而是屬於私有財(private goods),使用者付費。
以色列人信仰的耶和華派雖然是採服務收費制,信眾祈福希望能豐收、多子多孫、妻妾成群、六畜興旺、無災無難。信眾奉獻祭品給神,在祭壇上焚化,神回贈食物或代為祈福。但有個例外的特點,就是其獨尊一神的單神教。此外,耶和華派還採用恩威並濟的手法,很快地獲得更多信眾的奉獻。在《出埃及記》第20章5-6節提到:「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崇敬者祝福千代,崇拜外教者獲罪四代,這種強勢的不對稱型推銷手法,讓中間游離的信眾較願意傾向祝福千代的承諾,奉獻更多的犧牲祭品,希望避開四代之禍。
這段話顯示耶和華有三項特質:(1)祂是妒性重的神;(2)祂是激烈熱情的:「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3)透過集團壓力,讓心懷二志的信眾,為了減少被追討三四代罪責的機率,寧可選擇較趨避風險的做法。這種心態,引發滾雪球效應的資訊瀑流(informational cascade):信眾做了理性選擇(風險小、麻煩少、不會被追討罪責),也搭配國家領導者的意向。
宗教加盟系統
宗教和產品市場的本質不同,宗教市場的調整速度特別慢,如果變動太快,反而會流失原有信眾。所以在聖經很少看到當時其他教派立即跟進。對耶和華派的主事者來說,雖然倡言「單一專屬神」,但在獨占優勢確立之前,也沒必要嚴格排斥多神的信眾。因為這會驅離潛在的信眾,所以早期必須採取寬容政策。在大衛王時期,耶和華派已成為國家宗教,所以單一專屬神的概念至少在大衛王之前就已經出現。然而,光靠國家頒布「專屬一神」,無法保證單神教成功。在埃及阿肯那頓時代(Akhenaten)也做過統一宗教崇敬太陽神(Ra)的嘗試,但結果顯示並沒有成功。大衛王的權勢要更大,才有可能制訂宗教法獨尊一神。當然此事的背後動機,有可能是為了強化政治控制:透過宗教的單一化,凝聚相互爭執的族群。但這也顯示單靠教義或政教合一,並無法保證獨占優勢,也需要創新的業務運作來配合。
他們有一種類似今日加盟店的系統,經過特許才能加盟營業。利未支派和亞倫派所信奉的經文,要求信眾繳交什一稅(tithe,10%的所得),還要貢獻動物作為犧牲禮。這項強制性的規定,讓教派逐漸形成中央集權化的結構,猶如中央政府有權要求,各地子民繳稅服勞役。
大衛王先制訂出利未支派教士的階層組織,在各地區的信眾中收稅,並要求履行其他義務,建立所謂的利未支派城市。這就是初期的政教合一型態:各地的寺廟全歸大衛王指揮,還在各基層建立類似「財政局」的機構統籌稅收,依規定逐層向上繳納。
換句話說,利未支派充分掌控各地的寺廟教會,基層的宗教機構只有很基本的獨立自主權,一切聽上級指揮。有點類似麥當勞速食店,各支店只負責營業,所有的食材、包裝、廣告、訂價,全由中央主控統一發布。這個宗教性的加盟系統,還監督各地的分支是否依規定行事,目的很明確:維持耶和華這個品牌資本(brandname capital)的統一與優勢。在激烈競爭的市場,這是很具獨創性的經營策略。或許應該說:今日的速食加盟體系運作,就是仿照兩三千前的宗教經營模式。
以上是對內的管理策略。至於要如何吸納市場的游離對手?很簡單:海納百川。也就是向敵意輕的對手展開雙臂歡迎加入(進入成本很低),如果加入後又離開也沒關係,歡迎隨時回家(再進入的成本很低)。這種懷柔低調的手法,很快就讓陣營壯大,使弱小的教派更有意願歸附。猶如政府軍對游擊隊採用寬大為懷手法,隨時歡迎加入或再加入。加入之後保障基本糧餉,又可在原地營業壯大,有困難時中央派人協助。這是加盟體系迅速發展的原理,雖然不是都很成功,但效果明顯。
現代加盟店的系統,有統一定價這類的約束,耶和華派的做法本質上雷同:
一、 具有排他性,對真正的競爭對手態度明確。
二、 只能由教會許可的教士執行宗教服務。
三、 價格公定:什一稅、各項宗教服務的收費標準化。
四、 教規嚴格、禁忌明確。
五、 不以價格的高低,競爭市場占有率,而以教義和福禍的訴求來擴張。
耶和華教派能有效運作這幾項原則,才能在中東的激烈競爭環境崛起,取得較獨占的優勢。
參考書目
Raskovich, Alexander (1996): "You shall have no other Gods besides me: a legal-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rise of Yahweh",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152:4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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