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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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物的錯誤,是可以被原諒的;有些事物的錯誤,是不可被原諒的。在偵查中因「人為因素」種下的任何錯誤的因子,皆會讓法院於調查證據程序中陷入苦熬難解、甚至誤認,這種錯誤是無法被原諒的。如此的錯誤,不僅增加了檢察官的濫訴與法院誤判的可能,更足以產生不可逆轉的遺憾與人權的侵害,不可不慎。
本書在探討警察偵查犯罪的工作重心,不僅止於偵查效率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如何去發現偵查中潛在的風險因子。本書藉由解析各種虛偽供述的具體類型,釐清在現行法制下供述中虛偽不實的成因,以及影響真實發見的嚴重性;並進而提供警察偵查實務上判斷體系的科學化、人性化、法制化等系統性知識及防制之道,以便在偵、審程序中,得以排除證據法上證據證明成立之風險,降低誤判的機會。
本書在探討警察偵查犯罪的工作重心,不僅止於偵查效率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如何去發現偵查中潛在的風險因子。本書藉由解析各種虛偽供述的具體類型,釐清在現行法制下供述中虛偽不實的成因,以及影響真實發見的嚴重性;並進而提供警察偵查實務上判斷體系的科學化、人性化、法制化等系統性知識及防制之道,以便在偵、審程序中,得以排除證據法上證據證明成立之風險,降低誤判的機會。
作者簡介
陳宏毅 Hung-Yi Chen
現職
國立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副教授兼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經歷
省營臺灣汽車客運公司法務研究員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兼任副教授
高普特考命題委員、閱卷委員
私立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學士
著作
刑法總則,警專出版
刑法總則新理論與實務,五南出版
刑事訴訟法新理論與實務,五南出版
追訴犯罪與法本質之研究,鼎茂出版
論過失不作為犯,元照出版
目次
引 言
自 序
導 論
第一章 緒論:受訊問人虛偽供述的焦點問題
第一節 警詢(訊)筆錄虛偽供述,影響真實發見的嚴重性
第二節 犯罪偵查與訴訟風險
第二章 警察偵查犯罪的屬性與實踐
第一節 犯罪的本質與類型
第二節 司法警察偵查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 警察調查與偵查犯罪的特色
第四節 行政檢查與犯罪偵查
第五節 警察調查或偵查犯罪的規範基礎
第六節 案件關係的發展
第三章 調查犯罪的虛偽供述
第一節 犯罪嫌疑人於警詢(訊)的虛偽供述
第二節 司法警察於警詢(訊)中的幾個問題
第三節 非犯罪嫌疑人於警詢(訊)中的虛偽供述
第四章 各國警詢(訊)虛偽供述實例研究
第一節 美國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二節 日本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三節 我國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五章 人權保障與犯罪偵查
第一節 人權保障與偵訊
第二節 刑案蒐證與人權保障
第三節 刑案偵訊與犯罪事實
第四節 傳聞證據與案件的隨機變項因素
第六章 偵訊中犯罪嫌疑人的自白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偵查中自白的幾個問題
第三節 自白在刑事訴訟的證據地位
第四節 偵訊中自白的定位
第五節 偵訊中自白的取得
第七章 偵訊中虛偽自白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虛偽自白形成的原因事實
第三節 虛偽自白出自人為的因素
第四節 自白虛偽不實的嚴重性
第八章 防制偵查犯罪中虛偽供述
第一節 偵訊中取供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如何鞏固警詢(訊)中的供述與影響
第三節 以偵查實務的觀點論傳聞例外
第四節 共犯供述他人犯罪事實的虛偽供述
第五節 精神障礙或心智障礙之人的虛偽供述
第六節 精神障礙與心智障礙之人偵訊適應力
第七節 毒癮犯罪的偵訊適應力
第八節 防止虛偽供述的注意事項
第九章 結 論
第一節 本書特殊的發見
第二節 警詢(訊)筆錄的正確性乃在兼顧偵查的實效性與人權保障
第三節 警詢(訊)筆錄在證據證明的重要性
附錄:偵訊技巧案例研究
參考文獻
自 序
導 論
第一章 緒論:受訊問人虛偽供述的焦點問題
第一節 警詢(訊)筆錄虛偽供述,影響真實發見的嚴重性
第二節 犯罪偵查與訴訟風險
第二章 警察偵查犯罪的屬性與實踐
第一節 犯罪的本質與類型
第二節 司法警察偵查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 警察調查與偵查犯罪的特色
第四節 行政檢查與犯罪偵查
第五節 警察調查或偵查犯罪的規範基礎
第六節 案件關係的發展
第三章 調查犯罪的虛偽供述
第一節 犯罪嫌疑人於警詢(訊)的虛偽供述
第二節 司法警察於警詢(訊)中的幾個問題
第三節 非犯罪嫌疑人於警詢(訊)中的虛偽供述
第四章 各國警詢(訊)虛偽供述實例研究
第一節 美國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二節 日本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三節 我國虛偽供述的實例
第五章 人權保障與犯罪偵查
第一節 人權保障與偵訊
第二節 刑案蒐證與人權保障
第三節 刑案偵訊與犯罪事實
第四節 傳聞證據與案件的隨機變項因素
第六章 偵訊中犯罪嫌疑人的自白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偵查中自白的幾個問題
第三節 自白在刑事訴訟的證據地位
第四節 偵訊中自白的定位
第五節 偵訊中自白的取得
第七章 偵訊中虛偽自白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虛偽自白形成的原因事實
第三節 虛偽自白出自人為的因素
第四節 自白虛偽不實的嚴重性
第八章 防制偵查犯罪中虛偽供述
第一節 偵訊中取供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如何鞏固警詢(訊)中的供述與影響
第三節 以偵查實務的觀點論傳聞例外
第四節 共犯供述他人犯罪事實的虛偽供述
第五節 精神障礙或心智障礙之人的虛偽供述
第六節 精神障礙與心智障礙之人偵訊適應力
第七節 毒癮犯罪的偵訊適應力
第八節 防止虛偽供述的注意事項
第九章 結 論
第一節 本書特殊的發見
第二節 警詢(訊)筆錄的正確性乃在兼顧偵查的實效性與人權保障
第三節 警詢(訊)筆錄在證據證明的重要性
附錄:偵訊技巧案例研究
參考文獻
書摘/試閱
引言
供述部分,分為真實陳述與非真實陳述。儘管有罪的人比無罪的人更容易認罪,不過在犯罪偵查實務中,真實陳述的比例並不高,尤其是針對一些自願性自白。根據1987年美國學者A. Bedau和M. Radelet在史丹福大學期刊發表一項研究(摘自Fred E. Inbau, John E. Reid, Joseph P. Buckley, Brian C. Jayne (2013). Criminal Interrogation and Confessions.),對數百位犯罪者進行訪談,發現堅信自己是無罪的犯人,他們真實陳述的比例仍不高。但是,非真實陳述的部分比例很高,尤其在犯罪自白領域有最嚴重不實的自白,占45%,此最嚴重不實的自白,係出自警察強制手段所造成的;而自願性被警察誘發而為虛偽不實的陳述,占34%,例如利益交換等因素。
供述部分,分為真實陳述與非真實陳述。儘管有罪的人比無罪的人更容易認罪,不過在犯罪偵查實務中,真實陳述的比例並不高,尤其是針對一些自願性自白。根據1987年美國學者A. Bedau和M. Radelet在史丹福大學期刊發表一項研究(摘自Fred E. Inbau, John E. Reid, Joseph P. Buckley, Brian C. Jayne (2013). Criminal Interrogation and Confessions.),對數百位犯罪者進行訪談,發現堅信自己是無罪的犯人,他們真實陳述的比例仍不高。但是,非真實陳述的部分比例很高,尤其在犯罪自白領域有最嚴重不實的自白,占45%,此最嚴重不實的自白,係出自警察強制手段所造成的;而自願性被警察誘發而為虛偽不實的陳述,占34%,例如利益交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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