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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發展所需,地上權的使用方式亦不再侷限於傳統定義而有更多形貌,如區分地上權即為一例。為發揮土地最大之經濟效用,法定地上權制度保障地上權人不輕易被土地所有權人要求拆屋還地。此外地上權人與承租人、其他物權人之關係為何,是另一值得探究之問題。本次選錄文章囊括過去二十多年之相關重要文獻,鑑往知來,得以一覽地上權法制之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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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發表順序排列)
謝哲勝
現 職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明誠
現 職
司法院大法官
李福隆
現 職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專任副教授
陳榮傳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俊廷
現 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陳立夫
現 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洸岳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吳光陸
現 職
律師
許政賢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溫豐文
現 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張瑋心
現 職
中國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黃健彰
現 職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謝在全
現 職
前司法官大法官
謝哲勝
現 職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蔡明誠
現 職
司法院大法官
李福隆
現 職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學系專任副教授
陳榮傳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林俊廷
現 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陳立夫
現 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邱玟惠
現 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洸岳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吳光陸
現 職
律師
許政賢
現 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溫豐文
現 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張瑋心
現 職
中國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黃健彰
現 職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謝在全
現 職
前司法官大法官
目次
【普通地上權】
- 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普通地上權)綜合評析 │ 謝哲勝/3
- 民法普通地上權修正之評析 │ 蔡明誠/25
- 物權法現代化之終章或序曲──論普通地上權之實務爭議及新法評析 │ 李福隆/57
- 地上權的目的變更 │ 陳榮傳/83
- 地上權的權利金 │ 謝哲勝/87
- 法院判決終止地上權與建築物存續之問題 │ 林俊廷/91
- 應有部分設定地上權 │ 謝哲勝/115
- 論耕地可否設定地上權 │ 陳立夫/119
- 論民法第八七六條法定地上權「同屬於一人」要件之解釋與界限 │ 邱玟惠/135
- 法定地上權 │ 陳洸岳/201
- 法定地上權的成立與消滅 │ 蔡明誠/205
- 論法定地上權之轉讓 │ 吳光陸/211
- 未定期限無償地上權之終止──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五九九號判決 │ 陳洸岳/219
- 地上權過短期限約定之效力 │ 蔡明誠/225
- 時效取得地上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許政賢/231
- 時效取得地上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 溫豐文/237
- 論美國法地上權的時效限制 │ 張瑋心/243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地上權設定之商榷 │ 吳光陸/277
- 地上權人與物上請求權 │ 蔡明誠/285
- 租地建屋之地上權登記 │ 溫豐文/291
- 地上權設定人或土地出租人的法定優先權 │ 黃健彰/297
- 地上權併同抵押權登記 │ 謝哲勝/319
- 抵押權人並用地上權之效力──最高法院八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三八五號民事判決評釋 │ 謝在全/327
- 先次序抵押權消滅原因對法定地上權成否之影響 │ 陳洸岳/335
- 論區分地上權──以探討民法物權編修正草案之規定為主 │ 溫豐文/341
- 民法物權編區分地上權增訂條文綜合評析 │ 謝哲勝/357
- 區分地上權與地上權同時存在 │ 謝哲勝/373
- 區分地上權之登記 │ 陳立夫/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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