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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書人的神奇旅行:在祕密圖書館窺探西方文豪奇聞軼事,享受一個人的閱讀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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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書人的神奇旅行:在祕密圖書館窺探西方文豪奇聞軼事,享受一個人的閱讀時光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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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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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安妮(「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安妮的午茶八卦時間」專欄作家):「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它讓我看見,文學作品其實片段地反映了歷史的發展,將這些片段串聯起來,就是一部大歷史。」

有卦快進!
《愛麗絲夢遊仙境》的作者,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數理宅男?
王爾德的感情生活比他的作品還精彩千百倍?
吳爾芙第一次出版的作品,是為家裡的狗兒寫訃聞?
除了知名作家的八卦軼事,更能從中看見縱橫3000年的西方文明史
歡迎光臨祕密圖書館:專業講師導覽,探尋書籍背後鮮為人知的祕密,愛書人的歷史獵奇之旅

●揭露知名作家的八卦趣聞,展示名著未曾見光的面向
●藏在書架上塵封已久的作品,可能是穿越時間的珍寶
●從中看見縱橫3000年的西方文明史
●深入探究書的世界,發掘各式各樣新奇有趣的故事

你知道嗎?
愛倫坡在世時賣得最好的作品,是一本探討貝類和蝸牛的書;
現存最古老的笑話集已有超過1500年歷史,而且笑話結構和現在大同小異;
文藝復興時代風靡全歐洲的暢銷書,是在教爸媽如何教養小孩;
《愛麗絲夢遊仙境》的作者,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數理宅男;
安徒生曾經在狄更斯家當了三週米蟲,逼得狄更斯與他絕交!

《愛書人的神奇旅行》,發掘許多鮮為人知的軼聞趣事,從文學作品中挑選最有意思的例證,重新認識造就西方文明的奇妙環節。

當被詢問到,如果被送到荒島上,想要帶什麼書去的時候,英國作家與文學評論家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如此回答:「《湯馬士實用造船指南》。」
這個機智的回答揭露了一個普遍但卻經常被遺忘的事實,所謂的「書」不單指「偉大的文學作品」或者「你一直想讀卻沒有時間,或提不起勇氣打開的小說」。「書」可以是更務實的類別,對於當代社會的歷史發展卻有著同樣重要的影響。
以兩千多年前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為例,即使是重度沉迷的書蟲也鮮少會在一天漫長工作後,將這本書當作睡前讀物,然而這部作品對當代科學發展的影響力不容小覷。換個例子,很少有讀者會在泡澡時閱讀約翰遜博士的《字典》,然而截至目前為止的著名或普遍使用的字典都受惠於這本書。這些書反映了自身製作與出版的時代感,同時也形成了當代文化與智識發展脈絡。
愛書成痴的作者奧立佛‧泰爾,帶領我們走一趟妙趣橫生的西方文明之旅,並借用「書」這個最能做為人類標記的發明講給大家聽。除了檢視那些形塑現代世界的名著,也為那些藏在書架上塵封已久的作品吹去積塵,讓我們見識到穿越時間的珍寶。在本書中,讀者將認識作品比狄更斯暢銷的維多利亞時代小說家、第一位在美國出版詩集的女性,以及將餐叉引進英國的古怪旅行家等等。
書中探索各式各樣書籍:小說、劇本、旅遊書、科學書、食譜、笑話集與運動年鑑等,以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啟蒙時代、維多利亞時代等時間斷面,凸顯人類歷史中最引人入勝的部分,同時也揭露各種作品及歷史人物之間出人意料的連結。《愛書人的神奇旅行》把這些湮沒書海的小故事搬上檯面,上下縱橫三千年的西方歷史,探究各式書籍之間的交集,串連成一部充滿趣味的歐美文明史。

作者簡介

奧立佛‧泰爾(Oliver Tearle)
羅浮堡大學(Loughborough University)英國語文講師,本人即在該校取得博士學位。他是「有趣的文學:文學趣味書齋」部落格的創建者;其相應推特帳號@Interesting Lit擁有超過10萬人追蹤,包括電視節目《QI》、《劍橋英文字典》、大英圖書館、大英博物館、《泰晤士日報文學增刊》(Times Literaray Supplement)等機構的工作人員,還有數不清的作家、喜劇演員、記者、政治家和學界人士。他最自豪的成就是創了一個新字「書香」(bibliosmia),用來形容古籍舊書的氣味。

 

名人/編輯推薦

專文推薦
安妮(「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安妮的午茶八卦時間」專欄作家)

一致肯定
一開始翻閱《愛書人的神奇旅行》這作品時,我認定它是一部「文學冷知識全集」,但後來發現,這其實是一部貫穿古今歐美歷史的野心之作。而光就這點,就值得大家收藏這本書。
──安妮,「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安妮的午茶八卦時間」專欄作家

奧立佛‧泰爾這本書實在是太有意思了,他名下「有趣的文學」網站、推特發文以及在《哈芬登郵報》上的部落格更加倍有趣。
──約翰‧洛依德(John Lloyd),CBE,益智節目《QI》製作人

這是一趟美好而扣人心弦的悠遊之旅,細細品味千百年來的文學界軼事與其內幕。泰爾帶得十分精彩,當然那些故事的主角都棒極了。
──西蒙‧伊凡斯(Simon Evans),知名喜劇演員

若你愛書,絕對不能錯過這一本。
──《每日郵報》(Daily Mail)



推薦序
一部貫穿古今歐美歷史的野心之作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安妮的午茶八卦時間」專欄作家 安妮
一開始翻閱《愛書人的神奇旅行》這作品時,我認定它是一本「文學冷知識全集」,但後來發現,這其實是一部貫穿古今歐美歷史的野心之作。而光就這點,就值得大家收藏這本書。
如果能有一座祕密圖書館,裡面都是你最愛的收藏,你會選擇哪些書呢?換個問法,如果今天你不幸被關在無人島上,而很幸運地,有一本書在你身旁,你會希望是哪本書呢?(我知道大家都想選手機,但無人島上沒有收訊,所以沒有3C這個選項)
在沒看過這本書之前,我可能會選擇隨便一集的《哈利波特》,因為人在絕望時,需要一個魔法世界作為寄託,不切實際的幻想能幫助你活得更久。但現在,我的選擇突然多了起來。在英王理查二世時期寫成的《烹飪方法》聽起來是個不錯的選項,中世紀的食材條件肯定跟無人島很像;或是,喬治‧威廉‧麥克阿瑟‧雷諾茲(光是如此冗長的名字就讓人覺得有趣)的《倫敦奇譚》,一部在維多利亞時代廣受歡迎的連載小說,這位雷諾茲的名聲甚至超越狄更斯,只可惜,他的作品隨著他的去世一起消逝在時間裡。如果能重新讀到令十九世紀英國人瘋狂的暢銷作品,那麼身為一位歷史學者,大概就是「人生至此,夫復何求」了。
歷史學者們大概都希望能夠穿越到過去,看看自己著迷的過去到底是什麼面貌,而這本書,好似帶著讀者們穿越一趟古今。從古希臘羅馬開始,穿針引線地,來到現代。很難想像作者泰爾從由荷馬所作,現已佚散,但在古希臘非常有名的《蛙鼠之戰》漫遊到二十世紀談論人工智慧的作品。其中不只涵括世人耳熟能詳的經典之作──《神曲》、《哈姆雷特》、《科學怪人》,還有許多已經佚散,或被現代人忽略,卻在過去赫赫有名的作品。有誰知道吳爾芙有本名為《阿弗》的書,任何愛狗人士可能都會想一探究竟的書,或是,「灰姑娘」最早的版本,其實名為〈機智公主〉,但是不太能引起當代共鳴。
而《愛書人的神奇旅行》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它讓我看見,文學作品其實片段地反映了歷史的發展,將這些片段串連起來,就是一部大歷史。每個時代的作品都有其關心的議題,從古代的戰爭和生存,到中世紀的宗教,再到近現代的現代主義,每本書、每個作品都是一個當代社會的縮影。因此,當在情欲及以人為本開始蓬勃發展的十五、十六世紀,莎士比亞的戲劇才會大受歡迎;雨果的《悲慘世界》到今天依然歷久彌新,是否代表著,大家都在這部作品裡看見自己的影子?
曾有段時間,我看書的時間遠不及使用手機滑社群軟體來得多,直到有一天,我重新拿起許久之前購買,卻一直未翻開閱讀的書來讀,然後那種全心全意投入作者創造的世界,加入自己想像力,沒有極限的快樂感,又回到我的腦中。直到那時,我才真正理解到,這輩子是離不開書了。就像當紅歌手卡蜜拉‧卡貝羅(Camila Cabello) 那首 〈Never be the Same〉,“Just like nicotine, heroin, morphine. Suddenly, I’m a fiend and you’re all I need. All I need. Ooh, yeah, you’re all I need…” (就像尼古丁、海洛因、嗎啡一樣,我瞬間迷上你,而你就是我的全部)。當然,本書絕對起不了如毒品般的作用,但希望大家在閱讀本書時,能從中找到一些最初喜歡上看書的那種感覺。
一直以來,我都對念文學的人有著深深敬意,因為他們是在跟潮流對抗的那群人。一本書的形成,需要的不只是作者的智慧以及心力,更多的是,機運。而在印刷術還沒發明的年代,作品要被傳唱記錄並流傳至今,是如此的珍貴。但有更多的是不被流傳下來的作品,而我們只能藉由其他作品去推敲臆測這些已佚散的作品。而《愛書人的神奇旅行》正好提供了許多我們想一探究竟,不受寵幸,卻曾經無比重要的作品的小故事。
這本書另一個必須推薦給讀者們的原因是,裡面有許多歐美文豪們不為人知的軼聞趣事。你可知道,《愛麗絲夢遊仙境》的作者路易斯‧卡羅,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數學理工宅男嗎?王爾德的感情生活比他的作品可能還要吸引人千百倍;安徒生曾經在狄更斯家當了三週米蟲,然後快把狄更斯逼瘋了!不過,這些精彩的彩蛋,就留給各位讀者們一一發掘吧!

前言(節錄)
在熟悉中尋找不平凡,在奇特中探求尋常
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有一次被問道,如果被困在無人荒島會想要有什麼書在身邊,他回答說是《湯馬士實用造船指南》。這麼辛辣的回應或許令人會心一笑,不過這就表示做「荒島唱片選」的時候不會再來找他了。然而,卻斯特頓的妙語確實提醒我們一件事,雖是明擺著卻常被人們遺忘,也就是說,「書」並不必然指的是「偉大的文學作品」或者「你一直想要讀,但卻沒有時間、沒有勇氣著手進行的那種小說」。一本書可以更實用得多,可是對於西方社會歷史的重要性卻很廣。
就拿歐幾里得(Euclid)寫的《幾何原本》為例,這是兩千多年前寫成的經典教科書。大概很少有書蠹會在工作一整天之後,還帶著歐幾里得的作品上床,可是《幾何原本》的影響力難以估量(如此嚴肅的主題,還真有點超乎預期)。同理,大概少有讀者會在夜裡帶約翰遜(Samuel Johnson)博士的《字典》去泡個熱水澡,然而打從他之後所寫成的字典,不論美國的《韋氏字典》還是《牛津英文字典》的驚天動地成就,或多或少都受它啟迪。這一類的書反映了出版當下的時代,並且也協助形塑之後的文化與智識發展道路。這就是本書要談的主題。
事實上,《愛書人的神奇旅行》就是要探索,並試圖解釋,若干困惑我許久的圖書相關問題。其中有一些,我之前已在個人部落格「趣味文學:文學趣味典藏」(Interesting Literature: A Library of Literary Interestingness)試過要給答案。不過大多數,尤其是和非文學類文本有關的那些,都是本書新寫。歐幾里得做了什麼事,那麼創新,那麼重要?科幻小說是不是曾經能夠正確預測未來?第一本廚藝書是誰寫的?維多利亞時代的人真是一群假正經不成?還有,他們的小說真的避開性事不談嗎?
《愛書人的神奇旅行》試著找出這些的答案,當然還想解答許許多多其他的問題。本書兩個相關目的則是:揭露名著鮮為人知的面向,並且展示給大家了解,名不見經傳的書怎麼會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扯上關係。本書是要在熟悉中尋找不平凡,在看似奇特當中探求尋常。簡而言之,本書是要揭開最有名以及最沒有名的書籍,不管是書寫、打字、銘刻、口述或編造而成。
稍微更加深入探究書的世界,你就會發現各式各樣數也數不清的故事。每個人都聽過古典希臘詩人荷馬(Homer)的大名,但謔仿他的人有誰知曉呢?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的短篇小說眾人稱許,但很少有人曉得他在世的時候暢銷的驚人作品——那也是他唯一出版過的書。我們全都知道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寫過一部名叫《哈姆雷特》 的戲劇,但他並不是原創的第一位劇作家。就是這類掉到圖書館書架縫裡而幾乎被遺忘、被忽略的書籍,才是這本著作特別關注的重點。不過有時也會關心翻閱率甚高的作品:我並不認為但丁(Dante)的《神曲》 算是無人聞問的書,然而究竟有多少人真的讀過?因此,書裡描述「腹中有氣」的片段,算得上是中古文學最不為人知的祕密。
《愛書人的神奇旅行》不是想要做一個最富影響力九十九本書的清單,也不是要堆砌成「每個人都應讀的九十九本書」——至少是因為有好幾本討論到的書並沒能存活至今,還有一本大概根本打從一開始就沒能成書(這一切都會順勢解釋給大家聽)。本書反倒是個趣味大雜燴,在塞滿眾所周知還有已被遺忘書籍的想像圖書館裡一遊,這兒看看那兒停停。我討論到的書,每一本都會把它出版的時代背景透露給讀者。而且,總合起來,可對我方才說的那幾個問題提供若干發人深省的解答。
這本書編排成九個章節,差不多涵括了從古至今主要的歷史以及文化分期:古代、中世紀、文藝復興,等等。十七世紀中葉過後,一切都變得更加有意思也更加複雜,尤其是有一塊名為「亞美利堅」的新大陸在這個時候開始發行書籍。我另用一章解說十七、十八到十九世紀美國的書籍發展;至於歐洲大陸也是有類似情況。到了最後一章大家又都重新組合,主要焦點在於二十世紀的西方現代性。
啟程開始圖書館之旅以前,最後還有一件事。九個章節當中,每個單獨條目都和前一項有某種連繫。有時兩本書之間的連結會很明顯;有時得多花久一點時間來思考。但連繫自在其中。但願各位和我一樣,樂於在裡頭探索搜尋。

 

目次

推薦序 一部貫穿古今歐美歷史的野心之作 安妮

前言 在熟悉中尋找不平凡,在奇特中探求尋常
1 古典時期 THE CLASSICAL WORLD
荷馬的史詩/了不起的伊索/列斯伏斯島的詩人/基礎教材/伊底帕斯情結/像薩提爾一般/羅馬的大亨/真實故事/普林尼的《歷史》/最古老的笑話集

2 中世紀 THE MIDDLE AGES
盎格魯—撒克遜的精神/梅林初上舞臺/馬可‧波羅之前/腹中有氣的妖魔們/喬叟的天文學/一本中世紀的廚藝書/一名女子的神啟體驗/第一部自傳/巴恩斯代爾的羅賓漢

3 文藝復興時期 THE RENAISSANCE
巨人傳/法國的十日談/真是烏托邦嗎?/統治者/文藝復興時代的暢銷書/第一位女性劇作家/解放十四行詩/當心那貓/莎士比亞的基德/W.H.先生是誰/堂吉訶德式的空想家/苦行記

4 啟蒙時代 THE AGE OF ENLIGHTMENT
最早的揭發者/另一本日記/醉倒的跳蚤和顯微鏡/開路先鋒/凡妮斯旅行方式/魯賓遜故事的續篇/綏夫特很快暢銷/消失的劇本/定義年代

5 浪漫主義時代 The Age of Romanticism
哥德體小說蓬勃發展/珍‧奧斯汀寫的歷史書/革命年代/第一位女性主義者?/另一位達爾文/科學怪人/不純的血

6 維多利亞人 THE VICTORIANS
狄更斯的耶誕節/一部被遺忘的轟動之作/冒名的廚藝書/維多利亞時代的網際網路/達爾文的暢銷書/以小說為名的新奇村莊/兩個愛麗絲/第一部偵探小說/流行蔓延的書/鐵路時光/板球聖經/夏洛克的遺忘之作/一個提包?/另一位德古拉/祕密生活

7 美國人 THE AMERICANS
第十位謬思女神/紐伯里波特的傻蛋/美國的第一位作家/愛倫‧坡的貝類/愚人節出的書/湯姆叔叔/吐溫的回憶錄/真格的少女小說/被槓掉的詩/前瞻/出自狂野西部

8 在歐陸上 ON THE CONTINENT
夫人寫的童話故事/小漢斯/真實懺悔/閱讀的危險/悶悶不樂的情緒/凡爾納超乎尋常的預言/有結局就好/地板之下/尼采如是說/笑話擺一旁

9 近代世界 THE MODERN WORLD
追尋普魯斯特/文學朝聖之旅/成為大亨之前/阿弗快跑/後果/無動於衷的聲響/為城市畫地圖/英文字彙大全/有關髒字的爭議/一隻巨形……甲蟲?/第一批機器人/親愛的凱蒂/備受寵愛的國度/恐龍狂潮/從印刷到上網/新智能

書摘/試閱

6. 維多利亞人
冒名的廚藝書 Cooking the Books
一八五一年十月,出現了一本書,封面上很有意思地印了個怪名字,克拉特巴克女爵(Lady Maria Clutterbuck)。這書的第一版就證明其暢銷能力,所以趕在耶誕節前又出了第二版。本書持續流行了十多年,一八六○年之前就發行了五版。
這本《晚餐吃什麼?》,其實並不是名叫克拉特巴克的女士所寫,而是一八五○年代的人耳熟能詳的一個家庭主婦:狄更斯家。凱撒琳‧狄更斯(Catherine Dickens)——查爾斯‧狄更斯的老婆,正是這位神祕作者,而假名是借自她在老公戲劇作品《用盡》(Used Up)裡扮演過的一個角色,一八五一年時夫妻倆曾在洛京罕堡(Rockingham Castle)聯手合演。
廚藝書,至少就我們所知,在那時相當受歡迎。伊麗莎‧亞克頓(Eliza Acton)的《大眾廚藝》 在一八四五年甫上市就成了火紅的熱銷商品,而且八年內就已有十三版。這是首批提供食材清單的廚藝書,還配上各項材料的精確分量。雖然很難相信,亞克頓之前的廚藝書都故意漏掉這個資訊,甚至可以說很難想像沒了這部分要怎麼算是食譜(理查二世的《廚藝之道》,用不著說,並沒有包括這些細節)。亞克頓的書也是有收錄耶誕蛋糕的第一本這類作品,這又是現代英格蘭耶誕節實乃一八四○年代創設的又一證據。
這麼一來,凱撒琳‧狄更斯的書就算是乘著大受歡迎且利潤豐厚新文類的浪潮:針對中產階級維多利亞人的數目快速增加所寫的廚藝書。雖然它的篇幅只有五十五頁,而且並沒有提供要怎麼把材料攪和在一塊的太多細節——就算那時代的廚藝書也有此侷限——裡頭收錄了數量極多的食譜,共計四十九道,還有比較辛辣的像是鮭魚咖哩。凱撒琳用帕馬森做成的花椰菜起司食譜也包括在內(一九四○年代狄更斯一家曾到義大利遊歷)。她的書包括了最早期以英文寫的舒芙蕾(蛋奶酥)食譜,有用到格呂耶赫(Gruyre)起司和帕馬森起司:感謝具有控溫裝置的封閉式烤爐發明,蛋奶酥這道甜點直到最近才能輕易在家中製作。
凱撒琳的書也是以俄國式上菜法點菜的第一部英文廚藝書——也就是說,一道接著一道按順序上菜,而不是法國的「自助餐」形式——這是到了世紀末時維多利亞人選擇用餐時所偏愛的方式,而且就一直保留到今日。這不僅是個烹調法的演變,還涉及社會轉型:請客人來用餐的時候,每道菜之間的空檔可讓客人彼此更有機會交談。現代的英式宴會就此誕生。

**狄更斯超愛來點起司,而且喜歡在一頓飯的最後——其他菜全上完了——來份烤起司吐司。**

《晚餐吃什麼?》到一八五○年代末還一直深受歡迎,要不是一八六一年有本書賣得超過了凱撒琳‧狄更斯的作品,也超過亞克頓,它的流行還會繼續下去。這本新書名為《畢頓家事經營大全》 ,對於剩下的維多利亞時期以及之後的朝代,可說是烹飪術的扛鼎之作—當然還有很多別的部分。因此「畢頓女士」就成了維多利亞時代烹飪術的代名詞,而凱撒琳和亞克頓在維多利亞時代餐飲史的地位,也就隱身於比較不顯眼的位置。凱撒琳在一八五一年和她老公一起扮演了克拉特巴克這個角色,而老公對她的熱情也就在同一時間被另一位女演員艾倫‧特南(Ellen Ternan)取代,之後一八五八年狄更斯就和凱撒琳離婚了。但凱撒琳的書依然相當有啟發性,可藉此一窺狄更斯家用餐時都吃些什麼。我們也可以看清十九世紀英格蘭的飲食型態轉變。

維多利亞時代的網際網路 The Victorian Internet
柏納斯—李(Tim Berners-Lee)爵士發明了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也就是網際網路據以運行的操作系統——但比較不為人知的則是:他的發明是受到一部已被人遺忘的維多利亞時期暢銷書啟發的靈感。
《萬事萬物查找冊》是一本「如何做」雜文集,一八五六年初次發行,主要是為維多利亞時代的家庭提供和家事有關的所有訊息。出版之後六年間,賣出將近二十萬冊,而且一百多年來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印翻新,直到一九七六年出最後一版為止。到這時,已經歷一百二十六版,賣了一百五十萬冊。
這書包括了各式各樣的主題:洗衣指示、蛋糕配方、室內遊戲、急救,甚至還有(編輯的介紹裡很驕傲地這麼跟讀者講)如何找到另一半以及幫親戚舉行葬禮(不過應該不是在同一天)。其他的家事小祕訣包括:如何挽救發出油耗味的奶油(以水浴將奶油融化,加點粗磨骨炭,然後用漏斗過濾,如果你想知道該怎麼辦的話)以及對老婆們的建議(別讓做老公的穿衣去上班時才發現襯衫少了顆扣子)。避免頭痛的方法,書裡建議,就是要保持腳部溫暖。我們學到,紳士外出散步的時候總是會戴手套,這是教養良好的象徵。當然,這書大言不慚說它「無所不包」,是有些誇大了,但不可否認它包含了一般家庭裡會用得到的所有東西。
這就不得不提到全球資訊網。一九八○年,柏納斯—李為瑞士的CERN工作。他正在研究區域網路上分享資訊的方法,就開發了一個軟體專案來完成這件事。他小時候曾經聽說過《萬事萬物查找冊》——這就顯示出近來還能在不列顛的家戶裡找到這本書——就把他的程式命名為「查找」,以向此書致敬。柏納斯—李發現,他的程式可以用來分享的資訊要比《萬事萬物查找冊》所允許的還要多得多,「查找」程式最終成了全球資訊網。柏納斯—李原本可從這個發明變成一個非常有錢的人,不過他反而讓大家免費使用全球資訊網。
順帶一提,「全球資訊網」這個名字提供另一個與維多利亞時代相關的連結。柏納斯—李並不是第一個使用這名詞的人,《牛津英文字典》提供了一個來自一九六五年的例子:它被用在達爾文的自傳裡,指的是維多利亞時代自然學家之間共享的聯絡網路。因此,怪則怪矣,「全球資訊網」總是命中註定要把我們帶回到維多利亞時代。

9. 近代世界
成為大亨之前 Before Gatsby
史卡特‧費茲傑羅可能會很訝異他的第三部小說是如今最受歡迎的一部。他在世期間,《大亨小傳》的銷量不超過兩萬五千冊;如今早已不止兩千五百萬本。這小說喚起一九二○年代的美國,以及對於「美國夢」的批評,讓它躋身最偉大的美國小說,但當初費茲傑羅的第一本小說《人間天堂》 在一九二○年出版的時候,賣得比它還好。《人間天堂》是針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其情緒及心理上的附帶產物做出回應。十分諷刺,小說的書名是借自魯伯特‧布魯克(Rupert Brooke)的一首詩,而布魯克正是吳爾芙那個「布魯姆斯草莓族」(Bloomsberries)(有時「布魯姆斯伯里集團」〔Bloomsbury Group〕會被這樣貶斥)的一員,後來是以〈士兵〉之類的愛國詩聞名於世,並在開戰的前幾年就為國捐軀了。
《人間天堂》寫得很快,因為作者心中有個再正常不過的動機:想要藉此贏得佳人芳心。費茲傑羅和他女朋友澤爾達(Zelda)交往了一段時間,但她主動要求分手。費氏寫這部小說是想要功成名就,晉身成功作家之林,以此挽回女友。這個辦法果然奏效:小說在三月二十六日出版上市,當月還沒過完,第一刷三千本就已售罄,而且澤爾達同意委身下嫁。
費茲傑羅的全名是法蘭西斯‧史卡特‧基伊‧費茲傑羅(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這名字是取自美國國歌〈星條旗之歌〉(The Star-Spangled Banner)的作詞者法蘭西斯‧史卡特‧基伊,算是他們家的遠親。一八九六年生於明尼蘇達州的費茲傑羅,一生只寫成四部小說:《人間天堂》(一九二○年)、《美麗與毀滅》 (一九二二年)、《大亨小傳》(一九二五年),以及《夜未央》 (一九三四年)。他去世的時候手頭還有第五部尚未完成:多年來一直以《最後的大亨》為名,不過最適切的稱呼該是其全名《最後大亨之愛》 ,和費茲傑羅偏好的書名一致。

**費茲傑羅的父親是瑪莉‧史拉特(Mary Surratt)的表姪,瑪莉被控參與謀害林肯總統而在一八六五年送上絞刑臺。**

一九二○年代和妻子澤爾達待在巴黎的時候,費茲傑羅與許多作家成了好朋友,最有名的當數海明威。海明威認為澤爾達「精神失常」;到了一九三○年代,她就因統覺失調症被送入療養院照顧。他還認為澤爾達對老公有不良影響,該工作的時候還要他喝酒。面對此等恭維,澤爾達反唇相稽,說海明威的《太陽依舊升起》 可用三個詞道盡:「耍牛、殺牛、放牛屎。」一九三六年,費茲傑羅真試過要「抽身振作」,請了一位名叫理察森(Dorothy Richardson,並不是寫《尖頂屋》 那位)的護士,還幫她寫了張必讀書籍清單(裡頭包括普魯斯特的書、王爾德的戲劇、《戰爭與和平》,以及好多其他作品)。
《牛津英文字典》認為費茲傑羅首度使用「T恤」(T-shirt)、「德貴麗」(daiquiri,一種包含蘭姆酒和萊姆的調酒,以古巴某處地名來命名)、「蹩腳」(這個俚語的意思是「水準非常差」),甚至還有「wicked」(意思是「很棒」、「了不起」)。除了「蹩腳」(stinko)之外(源於一九二四年的一封信),這幾個字都是出現在費氏的第一本小說《人間天堂》當中。

為城市畫地圖 Mapping the City
考你一個問題。倫敦城隨便一條路的名稱。喜歡哪條都行。格拉勃街(Grub Street),很早就和廉價文人成為同義詞的那條街?針線街(Threadneedle Street),英格蘭銀行所在?或威廉王街(King William Street),在艾略特的《荒原》裡就有提到過?或許是摸屄巷(Gropecunt Lane),《牛津英文字典》因此有了某個髒字最早的引文?以上那些都不算是路。從技術層面而言,倫敦城裡一條路也沒有。
如您所知,這是個無啥重要的小細節,涉及一些語意學上的探討,或其實可探討的還真不算少。首先,「倫敦城」和我們稱為倫敦的那個大得多的都會並不一樣:前者指的是中央核心區域,或稱為「一哩見方」,首都這個區域裡面並沒有「路」。這是因為傳統上要稱為「路」必須有林蔭夾道,而「街」並不需要。到了中世紀,繁忙的一哩見方之內已沒什麼空間,所以組成倫敦城的各種巷道,全都是或這或那的通路,卻沒有一個夠格叫作路。經過這樣解說,應該可以了解了吧。
一九三五年,有位名叫菲利絲‧皮爾索爾(Phyllis Pearsall)的年輕藝術家,想到一個點子,要畫一張詳細且最新的市區地圖——全市,不僅只是「內城」——據說當時她要去參加宴會卻迷了路。現有的地圖沒什麼作用,她發現了一個大好商機。她花了一年時間在倫敦走動,將近三千哩路,記下超過兩萬三千條街道,如此努力費勁,最後造出了《倫敦地圖全集》——至少,傳說是這麼講。有的人認為,我們應該對此說法有所保留,皮爾索爾只不過更新現有的地圖罷了。實際上,在《倫敦地圖全集》之前,就已經有好幾個倫敦街道圖出版——《倫敦與市郊地圖集》 已在一九○八年問世—還有,近在咫尺的,皮爾索爾的父親亞歷山大‧格羅斯(Alexander Gross),就是一位地圖測繪員,曾經畫過與後來那本《倫敦地圖全集》極類似的作品。
但《倫敦地圖全集》的優勢在於它是口袋本,很容易閱讀,而且包羅萬象。一九三六年由皮爾索爾自費出版,但一開始沒有什麼書店願意進貨。最後,堅持的皮爾索爾說服W. H. Smith拿幾份去賣,誰知需求瞬間大增。如今,據信其銷售量差不多達到六千五百萬冊之譜。雖然衛星導航系統越來越受歡迎,它仍持續發行,而且許多倫敦的計程車司機依舊在用,以取得他們要在首都開計程車所需具備的「常識」。
不過,《倫敦地圖全集》不乏錯誤之處。其實是這麼回事:年復一年,書裡被刻意添入一些不正確的內容,以便抓出剽竊照抄的地圖商。第一個例子是「巴特列過道」(Bartlett Place),這是個捏造的假名,實際上是叫做「百老匯大街」(Broadway Walk)。
字典界也發生類似的事。《新牛津美語字典》 收錄了一條「esquivalience」,一個看似可信的名詞,指的是「刻意逃避某人的正式責任」。真是合乎情理,這個字是其中一位編輯克里斯蒂‧林德伯格(Christine Lindberg)捏造出來的,為的是要抓出剽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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