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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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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本書特色
公開收購為企業擴展事業版圖及提升競爭力的方式之一,近年來我國實務亦不乏相關案例,並引起各界的廣泛討論,本書透過介紹外國公開收購法制與實務,進一步提出對我國公開收購法制的反思。
本書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志誠教授與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之研究成果所輯成,可供我國學術界及實務界人士參考,並能作為我國資本市場更加完備、提升整體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之領航良冊!
公開收購為企業擴展事業版圖及提升競爭力的方式之一,近年來我國實務亦不乏相關案例,並引起各界的廣泛討論,本書透過介紹外國公開收購法制與實務,進一步提出對我國公開收購法制的反思。
本書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王志誠教授與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之研究成果所輯成,可供我國學術界及實務界人士參考,並能作為我國資本市場更加完備、提升整體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之領航良冊!
作者簡介
王志誠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私立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蔡朝安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暨稅務服務 副營運長
台北律師公會 常務理事
台北律師公會金融財稅中心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 理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金融仲裁人、仲裁人
歷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監事、稅法委員會 主任委員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 常務監事
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務稅制委員會 顧問
魏妁瑩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鍾詩敏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吳宛怡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組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
林祖晞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趙若傑
現職:
曾任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現職為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碩士生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私立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蔡朝安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暨稅務服務 副營運長
台北律師公會 常務理事
台北律師公會金融財稅中心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 理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金融仲裁人、仲裁人
歷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監事、稅法委員會 主任委員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 常務監事
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務稅制委員會 顧問
魏妁瑩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鍾詩敏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吳宛怡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組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
林祖晞
現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趙若傑
現職:
曾任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現職為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碩士生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序
主編序
企業為了因應市場之激烈競爭與產業結構之快速變化,往往考慮透過併購擴展事業版圖及提升競爭力,公開收購即屬其中一途。近年來,對我國公開發行公司進行公開收購者亦不乏其例,其中最為大眾所知者,莫屬「日月光公司公開收購矽品公司」及「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公司」二個案件。前者造成部分法界人士就我國法制對公開收購人之權益保障是否妥適、足夠,提出再予重新檢視之建言;後者更直接導致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修正,要求由獨立第三方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並強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成員之責任,以妥善保障應賣人之權益。
有別於一般傳統之法律諮詢服務,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自2000年成立以來,即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維持策略聯盟之合作關係,透過搭配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財務、稅務及會計專業人士,提供客戶全方位之整合性法律解決方案。對於公開收購案件,無論是擔任公開收購人方或被收購公司方之法律顧問,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均累積豐富之實務經驗,且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委託進行《各國公開收購制度之研究》計畫,廣為蒐羅各國公開收購法制及實務運作情形之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比較法研究。鑑於我國自前述二個公開收購案件及法令修正以來,論者對於公開收購法制是否仍需進一步檢討仍有不同見解,亦有建議參酌外國立法例加以借鏡者,遂有將上開研究計畫成果增補撰寫成本書之發想,期能對我國公開收購法制之完善略盡棉薄之力。
本書之完成,首先要感謝參與撰寫本書之魏妁瑩律師、鍾詩敏律師、吳宛怡律師、林祖晞律師及趙若傑律師,渠等盡責投入撰稿工作,在繁忙之律師業務中仍協助進行文獻資料之蒐集與研究,著實令人敬佩。另外,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贊助作者研究,謹此致上萬分謝忱;最後,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李啟琳先生及其他編輯同仁李惠婷、江純穎、何宜澈、張家綾、葉識煒所提供之法律專業編校服務,對本書能順利出版亦甚有助益,謹此併予致謝。
本書共分八章,包含我國、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及中國等國內外公開收購法制之介紹,除概述上開各國公開收購之流程外,尚就公開收購人與應賣人權益之保障加以詳細論述,並以表格形式彙整呈現各國法制上異同之處。此外,亦針對國內近期相關實務案例,討論我國法制所存在之問題,並參考外國公開收購制度之規範,提出我國法規可能之修正方向及建議。企盼藉由本書之出版,達到拋磚引玉之效,促進學術界與實務界之對話,以完善我國公開收購法制。
王志誠、蔡朝安 謹誌
2018年9月
企業為了因應市場之激烈競爭與產業結構之快速變化,往往考慮透過併購擴展事業版圖及提升競爭力,公開收購即屬其中一途。近年來,對我國公開發行公司進行公開收購者亦不乏其例,其中最為大眾所知者,莫屬「日月光公司公開收購矽品公司」及「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公司」二個案件。前者造成部分法界人士就我國法制對公開收購人之權益保障是否妥適、足夠,提出再予重新檢視之建言;後者更直接導致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修正,要求由獨立第三方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並強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成員之責任,以妥善保障應賣人之權益。
有別於一般傳統之法律諮詢服務,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自2000年成立以來,即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維持策略聯盟之合作關係,透過搭配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財務、稅務及會計專業人士,提供客戶全方位之整合性法律解決方案。對於公開收購案件,無論是擔任公開收購人方或被收購公司方之法律顧問,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均累積豐富之實務經驗,且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委託進行《各國公開收購制度之研究》計畫,廣為蒐羅各國公開收購法制及實務運作情形之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比較法研究。鑑於我國自前述二個公開收購案件及法令修正以來,論者對於公開收購法制是否仍需進一步檢討仍有不同見解,亦有建議參酌外國立法例加以借鏡者,遂有將上開研究計畫成果增補撰寫成本書之發想,期能對我國公開收購法制之完善略盡棉薄之力。
本書之完成,首先要感謝參與撰寫本書之魏妁瑩律師、鍾詩敏律師、吳宛怡律師、林祖晞律師及趙若傑律師,渠等盡責投入撰稿工作,在繁忙之律師業務中仍協助進行文獻資料之蒐集與研究,著實令人敬佩。另外,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贊助作者研究,謹此致上萬分謝忱;最後,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李啟琳先生及其他編輯同仁李惠婷、江純穎、何宜澈、張家綾、葉識煒所提供之法律專業編校服務,對本書能順利出版亦甚有助益,謹此併予致謝。
本書共分八章,包含我國、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及中國等國內外公開收購法制之介紹,除概述上開各國公開收購之流程外,尚就公開收購人與應賣人權益之保障加以詳細論述,並以表格形式彙整呈現各國法制上異同之處。此外,亦針對國內近期相關實務案例,討論我國法制所存在之問題,並參考外國公開收購制度之規範,提出我國法規可能之修正方向及建議。企盼藉由本書之出版,達到拋磚引玉之效,促進學術界與實務界之對話,以完善我國公開收購法制。
王志誠、蔡朝安 謹誌
2018年9月
目次
主編序 i
第1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4
第2章 我國公開收購法制 5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5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9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0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2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21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33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35
第八節 罰責 39
第九節 案例 44
第3章 美國公開收購法制 5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5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63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64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67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68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7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73
第八節 罰責 75
第九節 案例 77
第4章 英國公開收購法制 85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85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90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94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97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01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0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03
第八節 罰責 104
第九節 案例:Re Chez Nico(Restaurants)Ltd案 106
第5章 日本公開收購法制 10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0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119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21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32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39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4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43
第八節 罰責 145
第九節 案例:ブルドックソース(Bull-dog Sauce)事件 159
第6章 韓國公開收購法制 161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61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167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69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74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77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81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82
第八節 罰責 183
第九節 案例:金剛高麗化學公司(Kumgang Korea Chemical)收購現代電梯公司(Hyundai Elevator)案 194
第7章 中國大陸公開收購法制 19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9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203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206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209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216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221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226
第八節 罰責 229
第九節 案例:嘉華東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北京萬通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程式碼:600246)部分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發出要約收購案 232
第8章 結論與建議 243
第一節 結論 243
第二節 建議 266
第1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4
第2章 我國公開收購法制 5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5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9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0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2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21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33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35
第八節 罰責 39
第九節 案例 44
第3章 美國公開收購法制 5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5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63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64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67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68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7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73
第八節 罰責 75
第九節 案例 77
第4章 英國公開收購法制 85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85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90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94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97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01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0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03
第八節 罰責 104
第九節 案例:Re Chez Nico(Restaurants)Ltd案 106
第5章 日本公開收購法制 10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0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119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21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32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39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42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43
第八節 罰責 145
第九節 案例:ブルドックソース(Bull-dog Sauce)事件 159
第6章 韓國公開收購法制 161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61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167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169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174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177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181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182
第八節 罰責 183
第九節 案例:金剛高麗化學公司(Kumgang Korea Chemical)收購現代電梯公司(Hyundai Elevator)案 194
第7章 中國大陸公開收購法制 199
第一節 公開收購之概述及定義 199
第二節 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或委員會之責任 203
第三節 資訊揭露規範 206
第四節 公開收購人應盡義務 209
第五節 公開收購人股東權益之保障 216
第六節 受委任機構之職責 221
第七節 應賣人之權益保護 226
第八節 罰責 229
第九節 案例:嘉華東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北京萬通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程式碼:600246)部分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發出要約收購案 232
第8章 結論與建議 243
第一節 結論 243
第二節 建議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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