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張愛玲最珍貴的第一手史料首度曝光!
一窺〈色,戒〉、《小團圓》、《少帥》等作品背後的創作歷程
和張愛玲對世事時局的獨到眼光
張愛玲
百歲誕辰
紀念
一九五二年,張愛玲為了完成學業,從上海來到香港,因緣際會結識了宋淇、宋鄺文美夫婦。一九五五年,張愛玲離港赴美,就此開始三人長達四十年的往來通信。
張愛玲視宋淇和宋鄺文美為下半生最信任的好友:「我的信除了業務方面,不過是把腦子裏長篇大論對你們說的話揀必要的寫一點。」她在信裡和他們討論文學創作、出版業務,更詳實記下在美國生活的種種瑣事:她惦記的旗袍樣式、她做的夢、她的食衣住行、她的遷徙和病痛……
《張愛玲往來書信集》始於一九五五年,止於一九九五年,超過七百封書信,第一次揭開張愛玲不為人知的神秘面紗,堪稱研究張愛玲最珍貴的第一手史料,不僅可以看見她的寫作過程、和宋淇夫婦之間的真摯情誼,更從字裡行間映照出時代變遷的縮影,而這兩本書的問世,也開啟了另一扇瞭解張愛玲的窗,勢將成為所有張迷的必備珍藏。
作者簡介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
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
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
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宋淇
生於一九一九年,逝世於一九九六年,原名宋奇,又名宋悌芬 (Stephen Soong),筆名林以亮,浙江吳興人,戲劇家宋春舫之子。一九四○年,畢業於燕京大學西語系。一九四九年,移居香港,專任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主任,曾經擔任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助理,並與電影界也有很深的淵源。宋淇與夏志清、張愛玲、錢鍾書、傅雷等人均有深交,夏志清最初讀張愛玲、錢鍾書的作品便是出自宋淇的推薦。
宋鄺文美
生於一九一九年,逝世於二○○七年。曾在美國新聞處工作,以「方馨」一名,翻譯文學作品。張愛玲一九五二年從大陸到香港後,在一九五五年轉赴美國之前的這段期間,曾在美國新聞處擔任翻譯,受到當時的同事宋淇與宋鄺文美夫婦諸多照顧,彼此也成為下半生最要好的朋友。一九九五年,張愛玲在洛杉磯去世,所有遺產均贈予宋淇夫婦所有,也由此可見三人交情之深、信任之篤。
編者簡介:
宋以朗
宋淇夫婦的長子,一九四九年生於上海,目前是張愛玲文學遺產的執行人。一九七八年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博士班畢業,曾任全球第二大統計公司KMR的顧問。二○○三年回到香港,創立「東南西北」部落格,引述及翻譯世界各地的時事新聞,備受重視。
書信整理
馮睎乾
香港專欄作家,文學評論者。二○○九年開始協助宋以朗整理張愛玲遺稿,並撰寫關於張愛玲的文章,包括書評、譯評、軼聞考證等,著有《在加多利山尋找張愛玲》。
序
我與張愛玲,與我的父母
宋以朗
時光匆匆過去,今年已是張愛玲誕生一百週年,而曾經見過她本人的人已是寥寥可數。我小時候在家裏見過張愛玲,所以我會不停地被問及我對張愛玲的回憶。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九五四年。當時我只是一個五歲小童,對這位張阿姨沒有什麼印象,也不記得她在語錄裡提到我的事兒:
聽見瑯瑯吃藥:
(一)戴著藥丸如護身符。
(二)想出花樣,有落場勢,好像不是為了加白糖才肯吃。
《張愛玲語錄》倒有我們倆的一個集體回憶:
你們臥室的小露台像「廬山一角」,又像「壺中天地」。
語錄註解說:「五十年代,我們居於北角繼園,父母臥室約三四十平方。一進門,迎面是落地的磨砂玻璃牆,前行數步才見右邊有一道小走廊,拐一個彎便通到露台。露台也由落地的磨砂玻璃包圍,只有打開中層的窗子方望到外面景物。由於露台設計獨特,初入臥室根本不會察覺,仿佛別有洞天,於是張愛玲便有上面的妙喻。」我對這個小露台印象特別深刻,因為我在那裡營建了一個紙製印第安人帳篷,我躲進去就不用理會大人們了!
一九五九年夏,我家從港島北角繼園搬到九龍加多利山。我自己有個小房間,裡面有簡單的床、桌、椅、櫃。櫃子裡有很多書,包括一大堆《秧歌》與《赤地之戀》。這兩本書故事文字,也算是「平淡而自然」,十多歲的孩子也可以接受,我反覆看過多遍,但我沒有追問父母與作者的關係,當然也沒有想到那些由作者親筆簽名的初版書有一天會是價值連城。
一九六一年,張愛玲再訪香港,在旺角花墟附近租了房間,從我家步行過去只需幾分鐘。後來她臨走前退了租,卻發現還有電影劇本未寫好,便來我家借住兩星期。我讓出房間給她,自己到客廳「餵蚊」。她給我的印象很簡單,一個高高瘦瘦的女子,整天躲在房間寫作,偶爾出來一起吃飯,與小孩無甚交流。多年來我不知被問了多少遍對張愛玲的印象這個問題,但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說。
我寫過一篇關於張愛玲軼事的短文說:
張愛玲整天就只神秘兮兮的躲在臥室,即使偶爾同枱食飯,彼此間也靜默得宛如隱修院的院友。她從不挑剔飯菜,胃口也不大,但根據我家老傭人阿妹的暗中觀察,她最愛吃的似乎就是隔夜麵包,大概是有胃病問題。至於外表,她身材高瘦,打扮樸素,阿妹分析說衣服都是她自己裁的,我不肯定是不是,只是印象中沒見過她穿旗袍。記得最清楚的,倒是她深近視又不戴眼鏡,看事物總要俯前── 也許她擔心把我和姊姊混淆了。
這些年來我屢次受訪,講述對張愛玲的印象,也不外乎上面講的那些。
我搜索他人對張愛玲的印象,希望可以引發出我自己的記憶。
例一:曹可凡在《我認識一些深情的人》引用白先勇回憶張愛玲與白先勇、歐陽子、陳若曦、王禎和、殷張蘭熙等人的一九六一年台北宴會:
白先勇先生記得,那天和張愛玲的聚餐安排在西門町附近一家名叫「石家」的蘇州菜館……她身穿素淡的旗袍,但隨身帶著一件暗紫色綢緞棉質外套,特別顯眼……
那晚,白先勇先生與張愛玲相鄰而坐。「張愛玲是上海人,但一口普通話說得字正腔圓,特別是捲舌音很有北京味兒,這或許與她曾經在天津居住過有關。她的眼神因近視略顯得有些朦朧、迷離,一旦特別關注你,便馬上目光如炬,仿佛有兩道白光直射而來,難怪她觀察周圍人和事是如此的犀利、透徹、深刻。」
例二:於梨華在《華麗與蒼涼── 張愛玲紀念文集》說:
記得很清楚,她穿一件暗灰薄呢窄裙洋裝,長頸上繫了條紫紅絲巾。可不是胡亂搭在那裡,而是巧妙地調諧衣服的色澤及頸子的細長。頭髮則微波式,及肩,由漆黑髮夾隨意綰住,托出長圓臉盤。眼珠有點突,沒戴眼鏡(通信中知道她戴眼鏡的),想必有隱形鏡片,所以看人時半抬下巴,半垂眼瞼。我不認為她好看,但她的模樣卻是獨一無二(one of its kind)。
他們的文采與觀察能力比我好得多,可惜我的腦子還是一片空白。
其實我有什麼印象不是要點。這個故事裡的三個主要人物是:張愛玲、我父親宋淇與母親宋鄺文美。他們三位的故事很簡單:張愛玲在一九五二年九月為完成學業從上海來香港,她在報紙上看到美國新聞處的招聘海明威《老人與海》翻譯者廣告便投了簡歷,結果被選中,因而結識時在美新處翻譯部的宋淇,後來有在一個社交場合又結識了宋鄺文美。一九五五年,張愛玲移民到了美國。當時我父親是國際電影懋業公司的製片主任,張愛玲在我父親的介紹下,先後為公司寫了幾部電影劇本。一九六一年十月,張愛玲來香港寫劇本賺錢。一九六二年三月,張愛玲回美,三人終身沒有再會面。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在美逝世,遺囑簡單地說:「我去世後,我將我擁有的所有一切都留給宋淇夫婦。」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宋淇在港逝世。二○○七年十一月,宋鄺文美在港逝世。
二○○三年,母親中風,我從美國回來香港照顧她。她的最後五年,我總算陪她渡過了。最初我只是負責整理張愛玲的合約,給她逐一簽好,然後歸檔。
投入之後,我很快得了「十萬個為什麼」病。為什麼張愛玲會將遺產全部留給宋氏夫婦呢?她的親戚們怎麼樣啦?為什麼張愛玲遺物裡有完成但未出版的作品(如《小團圓》)?要不要替她出版?那些未完成的作品(如〈愛憎表〉)呢?〈色,戒〉女主角原型是否民族女英雄鄭蘋如?張愛玲有沒有到台灣採訪過少帥張學良?《同學少年都不賤》不能出版的「毛病」是啥?這些都是人家不停問我的問題。
我轉問我母親,她只說不記得叫我不要煩她。幸好母親有告訴我所有問題的答案都在家裡一箱箱的書信裡面。我搜遍全家,找到四十一年他們三人寫的七百多封信,洋洋共六十多萬字。這些書信好像結成一個普通法的法律系統:案例都有據理,差不多凡事都引用先例。看完這些信,我開始有信心處理張愛玲的遺產。
其中張愛玲在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的信中說:「如果我的錢有剩,那麼(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了……(二)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
翻譯作品倒是容易。這些年,張愛玲的作品已經翻譯成英文、法文、德文、意義大利文、西班牙文、波蘭文、捷克文、匈牙利文、日文、韓文、越南文等。她的英文作品《雷峯塔》、《易經》、《少帥》也翻譯成中文。出版了生前沒出版的作品有〈重訪邊城〉、〈異鄉記〉、〈愛憎表〉、《同學少年都不賤》、《小團圓》。
「給你們倆買點東西留念」則是靦腆的張愛玲不願意點明。她想表達的是,她知道我父母的身體都不好,叫他們拿錢去用,但她又不好意思直接說出來,所以變成吞吞吐吐。看到這裡,我真的很感動。
二○一○年,我從他們三個人那七百多封信件中選出部分內容,編成《張愛玲私語錄》,出版準則以反映友情為主。通過這些書信,我希望能解釋清楚他們三個人的友誼。我看過不少張愛玲傳記,大多鮮有提及我父母,即使提到,有時也是負面的。這顯然跟我在信裏讀到的內容背道而馳。我出版《張愛玲私語錄》,主要目的正是要糾正這些謬誤。
以我自己來說,我周遊列國多年,每處都不會久留,所以我沒有一個四十年朋友,更遑論跟人有六十多萬字的通信。對我來說,張宋書信是一個奇蹟。
對張愛玲研究者來說,張宋書信是珍貴的第一手資料,有極高學術價值。不妨舉一個例子:一九八三年,張愛玲出版《惘然記》,她在序中說,「〈色,戒〉〈相見歡〉〈浮花浪蕊〉都是一九五○年間寫的……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偏偏她就是沒有解釋震動驚喜何來,造成外界不少爭議。張宋書信裡就有詳細的解釋討論。
一般而言,作家要反駁評論者是不容易的,像羅生門一樣,大家也不知道誰的版本才是真相。即使張愛玲想說自己沒有那個意圖,別人還是可以說她抵賴,甚至說她潛意識的確如此。但張宋書信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其創作過程有大量書信文獻佐證,一切「作者意圖」都可考本溯源,有力限制了評論者的胡亂猜測,也許是中外文學史上一個罕例。文學研究者若沒有充足的第一手資料,隨時便會犯下閉門造車的毛病,可以錯得很厲害。現在寫關於張愛玲的人越來越多,因為張愛玲的作品有市場,連帶寫她的文章也有市場,所以我覺得,現在更有必要把書信這類第一手材料公開。
但書信不可以解答所有問題。例如一九七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信提起《小團圓》:「這篇小說時間上跳來跳去﹐你們看了一定頭昏﹐我預備在單行本自序裡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她沒有寫過這篇自序,所以這是一個謎。但我寧願張宋書信不是一本無所不知的天書,這樣張愛玲的傳奇才可以永遠繼續。
張宋書信集計劃於今年出版,剛好是張愛玲誕生一百週年。然後我這個張愛玲遺產執行者也終於可以隱退。
校閱張愛玲書信的感想
馮睎乾
我一輩子好像跟別人的信結下不解之緣。小時候常常不情不願幫不識字的外婆寫信回鄉,也要替她朗讀從鄉下寄來香港的家書。我自己則在一個早已不流行通信的年代長大,除了青春期受到荷爾蒙的刺激,以及得到岩井俊二電影的啟發,偶然寫過幾封情書(給當年的女友,即今天的妻子),通信這類費時失事的中古嗜好,在我的生命中可謂毫無位置。然而命運弄人,我近十年的工作都或多或少跟人家的書信有關,例如協助宋以朗先生校閱張愛玲和宋家的信。
我認識宋先生,跟張愛玲無關,只緣於我想拜讀宋淇好友吳興華的信。十三年前我終於得償所願。記得第一次翻開吳興華的信,幻想自己嗅到的舊信紙味,可能是六七十年前上海淪陷區的氣息時,不禁幽幽出神,宋先生見我神智有點失常的樣子,忍不住說:「看,你兩眼都發光了!」一不做二不休,看完吳興華的信後,我又陸續瀏覽了張愛玲、錢鍾書、宋淇等人的信,沒帶着窺私的心態,只有一種要憑弔什麼的情懷。畢竟人和時代都一去不返了,與現世毫無瓜葛,昔日的隱私已昇華為文學史的材料,再好奇八卦的人對此也不由得肅穆起來。現在回想,最觸動我的從不是字裏行間的話,而是我手摸到的信紙,在歲月流逝中獲得的歷史重量。這些碰得到、嗅得着的信有種舊時代的質感,甚至隱隱綻放着寫信者的靈氛。
漫無目的看信是享受,但真的動手編輯起來,就不太好受。可見人生還是漫無目的較好。二○一○年出版《張愛玲私語錄》前,我已幫忙校閱張愛玲和宋家的信。二○一二年前後,我們在香港影印了所有書信,寄到北京讓出版社做文字輸入,他們打好字後校了一遍,把文檔傳回來已是兩三年後的事。一看大約六十萬字,本來想添加註釋交代每封信的背景,未幾發現工程浩瀚沒完沒了,恐怕張愛玲二百週年誕辰也未能殺青,立即決定一切從簡,只看看有沒有錯字就算了。其間俗務纏身,斷斷續續,就是校閱也弄得曠日持久,終於拖到二○二○年,總算趕上在百年誕辰問世。
錯字有兩種。一種是出版社手民之誤,當然一見即改;另一種涉及作者的錯字,就要費神斟酌。首先,什麼叫「錯」呢?例如現在普遍寫「耽擱」,但張愛玲、宋淇皆寫「躭擱」,是比較少見,但不算錯。我自己的原則是:在不是明顯錯字的前提下,盡可能保留作者的用字原貌── 上面這句恰巧有現成例子,我們平常寫的「盡可能」,張愛玲寫「儘可能」。她對「儘」和「盡」的用法,作了今人多數忽略的嚴格區分:「儘」含有「力求以最大限度」的意思,所以她寫「儘早」、「儘先」、「儘量」、「儘可能」等等的時候,就用「儘」;「盡」則表示「達到極端、完結、全部用出」,所以她寫「感謝不盡」、「精疲力盡」、「盡心」等等的時候,就用「盡」。
有張愛玲特色的用字,我可多舉些例子說明:她寫「痊愈」,不寫「痊癒」;寫「老板」,不寫「老闆」;寫「糢糊」,不寫「模糊」;寫「牴觸」,不寫「抵觸」;寫「彫飾」,不寫「雕飾」;寫「弔胃口」,不寫「吊胃口」;寫「疎忽」,不寫「疏忽」。以上都是一般人不常用的寫法,至於我最深印象的「張愛玲體」,則非「仿彿」莫屬。這個詞有人寫「仿佛」,有人寫「彷彿」(如宋淇),但應該很少人像張愛玲般寫「仿彿」,堅持用人字部首的「仿」和彳字部首的「彿」。「仿彿」在書信中用了六十九次,橫跨五十至九十年代,無一例外,可見她很有意識一以貫之。到底什麼緣故令她這樣寫呢?難說。
以上用字都是正確的,希望繁體版可保留原汁原味。但張愛玲有兩個字,我覺得不妨改一改。一是「興致」她總寫成「興緻」,這寫法我無論如何也覺得是錯的。《說文》云:「緻,密也。」也指細繒或縫補過的敝衣。然而「興致」的「致」指意態風度,跟「緻」義不侔,不能互通,也缺乏古人先例可援,顯然是錯別字。因此,我建議把「興緻」修正為「興致」。另一怪字是「日歷」的「歷」。我們現在都寫「日曆」,但張愛玲三番四次寫「日歷」,決不從眾寫「日曆」,不是無心之失。查《康熙字典》「歷」字條,說它「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可見「曆」與「歷」在古時相通。
假如張愛玲是章太炎那類國學大師,專門寫古色斑斕的文言,那也說得過去。但她寫的是現代白話文,用「歷」而非「曆」就太觸目了,好像刻意引導讀者想入非非,還是改為「曆」較妥當,決不是編輯之癢。當然,我們也不妨想想:為什麼張愛玲沒有與時並進,改寫「日曆」呢?我有個推測,一時也難以求證:無論是奇形怪狀的「仿彿」,抑或古色古香的「日歷」,甚至於張冠李戴的「興緻」,都是張愛玲人生中初遇這些詞語時所見的寫法,從此印入腦海,銘記不忘,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即使後來看到更通俗的字體,她也捨不得除舊佈新,因為捨棄了這些獨特的字,某程度上也意味着捨棄自己的過去。在她書寫「仿彿」、「日歷」和「興緻」的時候,也許每個不容於世的字都勾起了她內心某些深遠的回憶,誰知道呢?
以上喋喋不休的瑣碎,大概只有校閱者才份外在意,也會為此躊躇苦惱。但要是書信集的出版,能讓讀者更真切地了解張愛玲的性情,更全面地明白宋淇、鄺文美與她的友誼,那麼一切工夫都是值得的。
目次
紙短情長:張愛玲往來書信集I
目錄
我與張愛玲,與我的父母/ 宋以朗
校閱張愛玲書信的感想/馮睎乾
信件編排說明與主要人物別稱
一、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九年
二、一九六○年~一九六九年
三、一九七○年~一九七九年
【附錄】唐文標的「方法論」/林以亮(宋淇)
【附錄】從張愛玲的〈五四遺事〉說起/林以亮
書不盡言:張愛玲往來書信集II
目錄
一、一九八○年~一九八九年
二、一九九○年~一九九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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