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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年度盤點作業,門市店休一天,網路書店將暫停出貨,12/27將恢復正常營業,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只是上網,竟變被害人:性剝削、詐欺、賭博、駭客,滲透你我生活的網路犯罪事件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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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NT$ 3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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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實文化全書系
庫存:10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9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交友騙照、釣魚網站、個資外洩、投資詐欺、

演唱會黃牛、誘騙海外打工……

各種網路威脅早已滲透現代生活,

下個目標,可能就是你!

 

韓國第一線的網路犯罪科前刑警首度出書

完整揭露從N號房、兒少性剝削、賭博、駭客到感情詐欺的犯罪手法及預防對策

網路時代,人人必備的自保守則

「我相信,每個人都會肯定本書作者的勇敢!」──N號房事件吹哨者追蹤團火花推薦

 

網路帶來便利,也帶來意想不到的犯罪深淵

科技的發展造就豐富便利的生活,在這個沒有網路不行的時代,

只是交友、求職、購物,卻很可能就被騙,

善於使用現代科技的人,往往會認為自己不可能上當,

但越缺乏戒心,越容易在無形的數位環境中成為受害者。

 

2020年,網路性犯罪N號房事件,震驚國際,為社會帶來巨大衝擊。

韓國前刑警朴重炫,曾待過網路犯罪的專門調查單位,

他經手無數重大刑事案件,發現即使在N號房事件後,

類似的事件並沒有銷聲匿跡,網路犯罪的組織反而更加龐大,且手法日新月異,

他揭露17樁案件,包括:數位性犯罪、非法賭博網站、跨國駭客集團和金錢詐騙──

 

.情侶間的私密影片,被其中一方上傳到特定雲端硬碟,任人付費下載

.未成年者透過隨機聊天認識網友,卻被迫發生性關係,甚至遭到偷拍

.求職網站的個資外洩,變成詐騙集團用來搬運贓款的人頭帳戶

.非法賭博網站暗中發展,色情漫畫與影片也加入其中,早已成為新興市場

.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前科的一般上班族,在網路世界成為掠食者

 

這些犯罪者持續恣意在社群軟體、網站上尋找目標,

從X(Twitter)、Mega、Telegram,甚至到Discord、暗網,

不能容許的犯罪,在一支手機就能隨意接觸的平台上不斷發生。

 

每樁真實案件皆以調查報告書為基礎,

描寫刑警如何開啟調查、掌握證據、鎖定並逮捕嫌犯,完整揭露辦案過程,

也有嫌疑人的自白、受害人所承受的痛苦,呈現案件中不同角度的看法。

每樁案件之後的「偵辦筆記」,則公開大眾鮮少知道的延伸犯罪手法。

 

終身抹殺受害者人格的網路犯罪

朴重炫長期在第一線受理報案、查緝罪犯,

同時目睹眾多受害者的遭遇,追蹤這些個案的狀態時,

發現即使案件結束了,人們的心理創傷也不會輕易消失。

他認為,比起眼睜睜看著人格被殺害的案發現場,

率先守護受害者的生活更重要,因此決定公開自己過往的偵辦筆記,

也轉調網路犯罪預防教育專門科,專注於網路犯罪的預防教育。

 

你我如何避免成為網路被害人?

連根奪走兒童、少年和女性生活的殘忍案件是如何發生的?

既然加害者已經遭到逮捕,創傷或危害就告一段落了嗎?

我們該如何避免自己或孩子掉入陷阱?

 

朴重炫也在書中提出實際方法,

除了相關監督及查緝機構必須密切採取合作,

我們在使用網路時也要建立警覺的態度,不輕易說出個人資訊,

看起來越便利越夢幻的地方,反而暗藏了越多陷阱。

當孩子成為受害者時,對於父母來說,最重要的是不要貶低或漠視孩子的感受。

 

正因為網路犯罪必須發生在「網路」這個空間內,

只要懂得網路的光明面與黑暗面,人人都可以成為網路犯罪預防專家,

乾淨明亮的網路空間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

作者簡介

朴重炫(박중현

2003年,開始在韓國京畿道漣川郡警察局擔任刑警;2019年,調任至網路犯罪預防教育專門科。他認為,如果不切斷遍布各地網路犯罪的可能性,民眾就難以好好生活。抱持著不能再出現網路犯罪受害者的想法,目前專職於網路犯罪的預防教育。

譯者

林侑毅

國立政治大學韓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韓國高麗大學碩、博士學位。擅長翻譯文學、旅遊、心理勵志、親子教養等主題。譯有《解語之書》、《自行車上的中國壯遊》、《好好回話,開啟好關係》、《女兒是吸收媽媽情緒長大的》等七十餘本,並著有東亞漢學論文數十篇。歡迎來信賜教:lice520@gmail.com

 

名人/編輯推薦

警世推薦】

王婉諭│立法委員

吳其勳│ iThome 總編輯、臺灣資安大會主席

追蹤團火花│韓國獨立記者團體

 

「本書不僅呈現跨國經驗,更讓我們得以同時從案件當事人、刑警的不同角度,來了解性暴力事件的全貌,以及偵查過程為了兼顧『挖掘真相』及『保障被害者權益』時須留意的執行細節。台灣在 2023 年初,始針對數位性暴力增修法條,並在 8 月正式上路。書中的經驗,也將是台灣當前正要面對的課題,值得所有關心數位性暴力事件的人一同了解!」

──王婉諭,立法委員

 

「隨著世界走向高度數位化、網路化,網路犯罪型態不僅變得更多樣,也更難以防範,對國家、社會與個人生活皆帶來史無前例的影響。本書從網路犯罪調查現場揭露多起真實案件,提醒大家網路犯罪近在咫尺。身處數位網路時代,人人都該更重視資訊安全,練就保護自己的數位防身術。」

──吳其勳,iThome總編輯、臺灣資安大會主席

 

「我曾經是數位犯罪深度採訪記者『追蹤團火花』的成員,在過去 2 年間見過無數的警察。最早是在檢舉『 N 號房』的時候,遇到江原警察廳的刑警,之後為了採訪,陸續見到許多警察和高層人士,也包含警察大學的教授和相關實務人員,足足超過百人。我敢保證,過去我所見過的無數警察,肯定都會佩服本書作者的勇氣。有哪個刑警敢這樣毫無保留地公開偵辦筆記呢?尤其作者在將受害事實告訴數位性犯罪受害者之前,如此吐露自己的想法:『這種事情不可能一回生、二回熟。』這樣的坦誠,在我看來相當難得。我想,這或許能帶給相關從業人士一點安慰,進而有助於改善偵辦環境吧?在閱讀本書時,總能從每一次的案件中,感受到作者身為刑警,想為每個事件負責到底的心意。比起過去我所見過的警察,率?而勇敢的作者更像是一位貼近人心、無所畏懼的市民。」

── 煓,獨立記者團體「追蹤團火花」前成員

前言 站在堆積如山的調查報告前

 

網路犯罪正層出不窮。

第四次工業革命始於「參與和共享」的思維,最終促進了IT企業的勢力擴張與國際平台企業的成長。然而詐騙犯也搭上這股趨勢,開始從實體躲進網路世界裡,各種詐騙手法應運而生,例如用來搬運贓款不可或缺的人頭帳戶、手機門號,就是透過徵才、求職網站蒐集個資;想要隱藏真實身分,可以變換使用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虛擬私人網路)或Telegram等加密通訊軟體。

網路犯罪者迎來了擴張勢力的絕佳機會。那些前科多到超過自己年紀的嫌疑人,利用這些工具在直銷平台上進行第三人詐欺和三角詐欺,成為新一代的二手交易詐欺之神,也就是所謂的「二手物之神」。

韓國全國專責調查小組與地方政府成立的受害者援助中心,雖然已經全天24小時進行監控與回應,仍然趕不上非法錄影和性剝削物在雲端散播的速度。因N號房事件引發公憤的數位性犯罪,也隨著惡魔主嫌被一一定罪後,逐漸淡出公眾視野。最早將N號房公諸於世的獨立記者「追蹤團火花」,多次發聲強調人們不應該只在意加害者,而是要關注針對受害者設立的制度,只是人們早已忘記此事。人民的漠不關心,推動了數位性犯罪的成長。數位性犯罪並未消失,只是從爆發N號房事件的Telegram轉向Discord而已,甚至已經開始進入暗網(Dark Web)。

當非法賭博網站成為新興行業後,也迅速跟成人網路漫畫及猥褻物散播市場簽訂了合作協議,線上賭博產業的網飛(Netflix)逐漸成形。問題是賭博網站業者為了爭奪客戶打得火熱之際,賭博成癮的青少年數量正日益增加。

如今,韓國文化已經成為全球知名的品牌,甚至到了韓國一間鄉下工廠生產的醬油都能在菲律賓大賣的程度。而網路用戶透過一組郵件即可串聯全球網路市場,於是居中攻擊的駭客組織應運而生,成為網路犯罪的「頂級掠食者」。詐騙電話、詐騙簡訊的代名詞「金美英組長」(김미영 팀장),是韓國規模數一數二的電信詐騙集團之一。該詐騙集團之所以能向受害者騙取數百億韓元的贓款,是因為有一位在虛擬銀行(貸款利率遠低於市場利率)工作的金美英組長、隨機發送的詐騙簡訊,以及在中國、越南、菲律賓等地設立據點、扮演不同角色的隨從,還有一群相信金美英組長的受害者。儘管這些人全部遭到掃蕩,但是駭客和金美英組長不同,駭客攻擊的是企業的電子郵件,而且都是外國人。這些組織與奈及利亞419詐騙(Nigerian Letter或419 Scam)有緊密關聯,都是利用電子郵件逐步擴張詐騙版圖。他們採用「中間人攻擊」(Man In The Middle Attack)的手法,駭入國內外企業的電子郵件,觀察一段時間後,再從中詐騙錢財。

國內外詐騙犯正湧入網路空間,他們的國籍已不再重要。第四次工業革命與平台企業的成長,建構出一個超級連結的世界,而這幫人早已學會快速應對這個世界的技術。如今這個時代,詐騙犯也需要學習技術,才能在網路犯罪世界走出成功的道路。他們就像使用遙控器或計算機上不常觸碰的按鈕一樣,開始學著運用一些零碎的技術,甚至掌握了名為「旁路」(Bypass)的繞道技術,徹底隱藏自己的身分。

對於詐騙犯而言,網路空間就像是為了得出在遊戲中贏得勝利的某個公式,所有人時時刻刻都在集思廣益並互相分享資訊的地方。

這一連串的事件,都是我自己一個人解決的。我在漣川警察局工作的時候,連個網路犯罪調查小組都沒有,我只能在別人辦公室的角落獨自受理案件,後來即使來到地方政府,案件還是只能由負責人自己處理。受理案件的時候,我會先畫好架構,思考解決的方向,再估算大約什麼時候可以處理完成。

 

被告個人資料:姓名不詳

起訴罪名:詐欺(使用電腦等詐欺)

 

接下上級交辦的幾張起訴狀和聲請狀後,一個案件就開始了。網路詐騙案件的被告通常是「姓名不詳」,只能在沒有特定姓名和個人資料的情況下開始調查。因為被告利用技術隱藏自己的身分,所以這類追蹤特定人物的調查報告,分量遠遠超過其他案件。我必須先從受害者的匯款帳戶開始逆向追蹤,或是根據聊天當時使用的網路位址逆向追蹤,整個過程都如實記錄在調查報告中。從受理報案開始,經過逆向追蹤、掌握嫌犯,再到逮捕與拘提,都必須鉅細靡遺記錄下來,所以案件處理完成後,即使經過很長一段時間,調查報告依然清晰保留在我的記憶中。

我決定將自己撰寫這些調查報告時的想法,以及嫌犯被逮捕後,坐在偵防車後座「真相之屋」內自白的內容,全都記錄下來。其實警察不能說的事情太多了,其中偵辦手法又是絕對不能外流的重要機密,但是善良的小市民最想知道的並不是機密,而是如何預防。看著處理完的案件疊成小山般的調查報告,我希望告訴人們預防網路犯罪的重要性,因此動筆寫了這本書。

在我人生的三、四十歲,整天都和網路犯罪的受害者、嫌犯相處,當然也留下了難以撫平的創傷。我在經濟犯罪調查小組服務時,遇到一位原告說別人都不相信自己說的話,憤而在家中上吊自殺,這件事造成我的第一個創傷。

「刑警先生,您可以幫忙處理我的案件嗎?」另一位受害者在告別人世前,推開我辦公室的門向外走,留下了最後這句話。

後來,只要聽到其他來辦公室陳情的民眾說出這句話,同樣的創傷便一再折磨著我。所以我離開經濟犯罪調查小組,選擇進入網路犯罪調查小組,但是在這裡又出現了其他創傷。那些我曾經極力想避免的青少年數位性犯罪案件,在我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找上門來,我親眼目睹了受害者和家屬感受到的擔憂和恐懼,內心出現難以承受的創傷。我再也無路可逃了。既然我是負責人,如果受害者或家屬受到傷害或選擇自殺,這些責任都必須由我一肩扛起。我沒有退縮,繼續和受害者一起並肩作戰,這個過程反而成為我消除恐懼的機會。

儘管如此,2018年12月,我再度遭遇了難以承受的痛苦,造成我一生無法抹滅的傷害。一名遇上求職詐騙的女子,又被無端捲入人頭帳戶案件,她在找我諮詢的隔天,從家裡一躍而下,結束了寶貴的生命。一切似乎都是我的錯。受害者承擔了所有的痛苦,網路犯罪者可說是徹底抹殺受害者和在世者人格的殺人犯。為了生存,我在2019年停下調查工作,一頭跳入網路犯罪的預防教育。我認為需要有個人來告訴其他人預防的重要性。

各位讀者接下來即將閱讀的故事,是一個非電腦專業人士獨自解開案件、尋找案件背後隱藏之數字的過程。所有的網路犯罪,都是在眾人的默不作聲下而壯大起來的。不過,正因為網路犯罪都是發生在網路這個結合各項技術的空間內,只要將人們分散的關注聚集在這裡,那麼,乾淨明亮的網路空間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

目次

好評推薦

前言 站在堆積如山的調查報告前

 

第1章 數位性犯罪:扭曲的網路自我

[案件1] 匿名掠食者與青少年受害者

深夜女國中生的失蹤案

偵辦筆記--像《全面啟動》一樣的預防教育

 

[案件2] 與猥褻物散布者的百日戰爭

始於「雲端硬碟壟斷事件」的戰爭

「15歲_清涼里」的資料夾

隱藏在加密檔案中的隨機聊天

偵辦筆記--運用轉蛋機制的隨機聊天

 

[案件3] 躲在鏡頭後的成癮者

疾病代碼F65的性成癮症

困在攝影機裡的窺淫癖成癮者

偵辦筆記--賺錢的非法影片及旁觀者們

 

[案件4] N號房事件尚未結束

KakaoTalk開放式聊天室事件

不只Telegram有問題

罪惡的淵藪──暗網

偵辦筆記--數位性犯罪留下的創傷

 

第1章小結 扭曲的網路自我

 

第2章 網路賭博:成癮的泥淖

[案件5] 詐騙之神竟是賭博成癮者

偶像演唱會門票轉讓事件

偵辦筆記--賭博網站偵辦方式

 

[案件6] 三五好友夢想成為博彩老闆

親眼目睹犯罪籌劃會議

在創新城市落腳的非法博彩網站

偵辦筆記--像病毒一樣蔓延的非法賭博

 

[案件7] 日新月異的非法賭博網站

無窮無盡的會員資料

偵辦筆記--青少年的賭博成癮問題

 

[案件8] 賭博網站的春秋戰國時代

有「安全驗證」的詐騙網站

偵辦筆記--賭博成癮問題自我檢測

 

第2章小結 非法賭博網站的急速成長

 

第3章 駭客:不斷進化的網路犯罪

[案件9] 生活中也有駭客犯罪

水餃店的手機支付詐騙犯

偵辦筆記--愛麗絲、鮑伯、伊芙的真面目

 

[案件10] 電子郵件商業詐騙

英國犯罪調查局的跨國偵辦邀請

 

[案件11] 詐騙集團的巢穴

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案件

[案件12] 魚叉式網路釣魚

喀麥隆籍中間人逮捕事件

 

第3章小結 網路安全意識與教育的必要性

 

第4章 生活網路犯罪:瞄準人心的弱點

[案件13] 產生同理心的瞬間就上鉤

破獲整座客服中心的冒牌刑警

冒充政府機關的電話詐騙

[案件14] 被組織拋棄的取簿手

[案件15] 跨國詐欺犯的甜言蜜語

[案件16] 打擊不完的詐騙集團

[案件17] 這不是你的錯

 

第4章小結 減少損失的最佳辦法

 

結語 人人都能成為網路犯罪預防專家

書摘/試閱

案件5 詐騙之神竟是賭博成癮者

──感謝您把我從地獄裡救出來

 

偶像演唱會門票轉讓事件

「轉讓演唱會VIP票2張。位置絕佳!保證有票。可立刻匯款者再私訊,或告知KakaoTalk帳號。#EXO #G.o.d #神話 #成始璄 #演唱會 #轉讓」

 

我曾經陸續收到漣川轄區內不少國高中生的報案,說沒有收到演唱會門票。經了解,在X(Twitter)和Facebook上,有一則轉讓偶像演唱會門票的廣告,透過標籤被許多青少年迅速分享。

 

受害者:請問您住哪裡?我想問可不可以買票。

嫌犯:您住哪個地區呢?

受害者:我住京畿道漣川。

嫌犯:我住忠清南道瑞山。

受害者:啊……那應該很遠吧。QQ

 

從其中一位受害學生提交的對話內容來看,嫌犯似乎住在忠清南道瑞山,不過事實並非如此。嫌犯的手法是先向提出交易要求的受害者詢問居住地區,再回覆自己的所在地非常遠,避免直接面交。如果受害者還是堅持面交,嫌犯就會以出差等藉口引導他們匯款。通常到這一步,人們都會心生疑竇,不過在購買喜歡的藝人演唱會門票時,判斷力會降低,嫌犯已經看透了青少年的這種心理

 

嫌犯:因為很多人說要買,後來又不買,所以我需要買家的保證。

受害者:那要我拍身分證或其他證件給你嗎?

嫌犯:家裡地址也請一起給我,確保不是盜用的資料。

受害者:哇!謝謝你這麼相信我。

 

另一位學生把學生證和家裡地址一起傳給了嫌犯。在這種情況下,日後即使受害者意識到自己被騙而報案,嫌犯也能用身分證等個人資料當作威脅,造成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由於內容大同小異的報案次數不斷增加,我核對了匯款帳戶,發現全部都是同一人。為了避免再出現新的受害者,應該要立刻凍結帳戶,讓受害者無法付款給該帳戶才對,但是因為沒有相關法律,我也無可奈何。

為了防止電話詐騙之類的「電信金融詐騙罪」,韓國於2018年3月13日起實施〈電信金融詐騙受害防止及受騙金額償還相關特別法〉,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詐騙帳戶,讓正在匯款的受害者無法繼續付款。不過像前面所說的網路交易詐騙、援助交際等性交易詐騙、私設賭博網站等假裝提供財務或勞務的行為,並未涵蓋在電信金融詐欺的範圍中。因此,偶爾負責交易詐騙案件的刑警,通常會寄送公文,向銀行直接提出要求,藉此減少受害者,因為這只是權宜之計,如果銀行拒絕,刑警也沒有其他辦法。

包含開戶所在地,我查詢了從全國各地送來的案件紀錄後,發現受害者累計達36人,受騙金額總計700萬韓元(約新台幣17萬元)。然而,這只是第一次收到的紀錄而已,只要該帳戶繼續使用,就無法保證還會出現多少受害者。

 

網路交易詐騙調查

接到網路交易詐騙報案的時候,最重要的是確認用於詐騙的帳戶名和手機名義人是否就是嫌犯本人。如果用於詐騙的帳戶和電話是人頭帳戶和人頭手機,那麼需要分析的資料就會增加,案件陷入膠著的可能性非常大。再說,受害者如果在網路上成立自救聯盟,輪流打電話給警局,刑警手上的業務就會癱瘓了,因為這類案件的負責人通常只有一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解決案件的關鍵只能是盡快分析帳戶交易明細和通話明細,掌握嫌犯真正的身分。在眾多帳戶交易明細中,隱藏著能掌握嫌犯個人資料的線索;而在龐大的通話明細中,也隱藏著能找出嫌犯藏身之地的線索。

如果受害者匯款的帳戶名和真正的嫌犯為同一人,就能立刻掌握地址、實施拘提,但是最近許多民眾登記的地址和實際居住地不同,拘提並沒有那麼容易。雖然說住址不同,只要平時有和家人或友人進行線上、線下的交流,拘提的成功率就會提高,問題是大部分藏匿蹤跡的嫌犯,通常連家人都不願見,所以即使實施逮捕或拘提,他們也會切斷與受害者達成協議的聯絡管道。即便如此,前述的情況還算好的,因為大多數網路交易詐騙案的帳戶、手機名義人和真正的嫌犯並不同,就算帳戶名和真正的嫌犯是同一人,他們也會盡可能使用人頭手機,避免警察的追查

如果是使用人頭帳戶、人頭手機,還必須確認各名義人和真正的嫌犯是否為共犯關係,這樣一來,初期調查階段必須分析和檢視的資料就會大增。尤其是當嫌犯為男性時,他們時常將女朋友拉入犯罪中,使用以女朋友名義登記的帳戶和手機。

某次,我在調查一起網路交易詐欺案時,發現真正的嫌犯和帳戶名為同一人,但是用於犯罪的電話卻疑似是女朋友名義的人頭手機。嫌犯因多起案件通緝在逃,分析通話明細後,確定了嫌犯長期投宿於全谷邑漢灘江旅遊區內的飯店村。逮捕當天,在飯店主管的協助下,我與刑事組偵查員一起開門入內,發現真正的嫌犯和電話名義人住在一起,正如我所預料的,他們是情侶關係。

雖然也有同時逮捕的情況,不過無論是帳戶還是手機,只要實際嫌犯和名義人不同,就必須擬定好逮捕或拘提時機,確認好抓捕的對象。因為如果沒有同時實施拘提,或是沒有照順序拘提,就有可能會走漏消息,讓嫌犯躲得更遠。追查網路交易詐騙的成敗,取決於我們能掌握多少人頭帳戶和人頭手機、嫌犯能多大程度隱匿帳戶的流向,讓檢方無法追蹤,以及嫌犯是否躲藏得夠隱密。

但是,演唱會門票詐騙案件稍微不同,嫌犯不走交易詐騙那一套公式。帳戶和手機都是嫌犯的名字,用於犯罪的其他3支手機也都是家人的名字,甚至在和受害者聊天的時候,他們毫不避諱地公開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個人資料。也因為這樣,逮捕令、扣押調查查驗令、手機定位追蹤許可就能立刻聲請下來。現在就剩逮捕了。

 

二十多歲的詐騙之神

嫌犯的所在地很快就鎖定了。只要分工合作得宜,2週內就能處理完成,但是因為只有我一個人分析案件,所以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和刑事組宋刑警、經濟組金刑警一起南下,前往嫌犯所在的大田。我們先打電話給電信公司,將嫌犯的手機定位追蹤頻率改為5分鐘一次。

嫌犯住在附近大學生用來當作宿舍的五層樓多戶住宅的3樓,即使嫌犯不開門,從窗戶逃走,我們也有信心追上。金刑警為了預防萬一,還拿出甩棍。宋刑警跟在金刑警身後,我則待在門口旁邊,準備一舉攻入。一切就緒後,金刑警發出「敲門」的信號。

「有快遞哦!」

雖然最近快遞員不太敲門,但是當時這種偽裝非常有用。然而在金刑警敲門後,裡面卻沒有任何動靜,敲第二次門也沒有回應。嫌犯手機位置停留在附近的基地台,卻沒有反應,這時就要考慮逃跑的可能性。金刑警再次敲門,此時裡面傳來了聲響。

門一打開,金刑警立刻操起甩棍往裡面走,我和宋刑警也跟著入內制伏嫌犯。嫌犯開門的瞬間,也許是意識到了自己的處境,立刻乖乖按照我們的指示。開門走進客廳那一刻,所有人都停下了動作。因為除了放在房間角落的床鋪和電腦桌,其他地方都被垃圾堆得無處可走,而且垃圾還散發出一股無法形容的臭味,叫人難以呼吸。

我們在嫌犯的電腦中,發現了他和130名受害者聊天的對話內容。從對話時間來看,直到被逮捕的前一刻,他還在對受害者說謊。那時,逮捕令上記錄的被害者只有36位,看來日後還得找出將近100位的受害者才行。我們接著在KakaoTalk的聊天目錄中,發現了已經報案的受害者姓名,便立刻傳訊息告知「嫌犯已經被逮捕,請轉告其他人」。才傳完訊息,受害者自救聯盟的部落格就發布了嫌犯已經被逮捕的緊急公告。

 

感謝您把我從地獄裡救出來

嫌犯犯下的罪行,就是利用簡單的修圖軟體,將改好座位的門票賣給看到廣告的受害者。假設嫌犯手上的票是「D區floor 3排60號」,就用B蓋掉D,雖然這個手法相當粗糙,在青少年之間卻很吃得開。嫌犯將修圖後的門票拍下來傳給買家,看起來就像真的擁有這張票一樣,藉此取得買家的信任,買家也不太會懷疑。受害者受騙匯款的同時,贓款會全部匯入以有限公司法人名義開設的帳戶,而這間公司正是私人經營的運動彩券賭博網站。受害者匯入的錢全部被賭博揮霍一空。

嫌犯說:「等我拿到網路賭博的分紅,我就會還給受害者。」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嫌犯坦承自己需要網路賭博資金,才會鋌而走險詐騙。「我沒辦法控制自己賭博,已經到了生病的程度。」聽著受害者的自白,我也相當不捨。他說自己在朋友的介紹下才開始賭博,卻從此離不開賭博,因為不忍心再向提供自己學費和住宿費的父母要錢,所以選擇從事門票轉讓詐騙。

「感謝您把我從地獄裡救出來。」

原本戴著手銬、低頭不語的嫌犯,忽然向我表示感謝,說謝謝我把他從地獄裡救了出來。我能感受到他的真誠。他說自己一直以來努力想擺脫賭博,卻因為捨不得分紅,沒辦法輕易放手。也說明知道自己身處地獄,卻怎麼也逃不出來,如今被逮捕,反倒鬆了一口氣。

儘管嫌犯承認了所有犯罪事實,我還是必須聲請羈押令。聲請羈押令的時候,首先考量的條件是「居住地不明」、「有逃亡之虞」和「必要考慮事項」。儘管這名嫌犯並未四處藏匿及躲避警察的追捕,不符合「居住地不明」、「有逃亡之虞」的條件,不過賭博成癮已足以構成聲請羈押令的「必要考慮事項」。沉迷賭博而需要資金的時候,多數人會向父母伸手要錢,或向朋友借錢,甚至是借高利貸,然而嫌犯直接跳過這些過程,而是以網路交易詐騙的手段來籌措資金,這點是非常嚴重的。我聲請羈押令的時候,提出已經掌握的證據和嫌犯的自白,同時強調嫌犯賭博成癮,有很大的風險再犯,屬於「必要考慮事項」,檢方的想法可能也和我一樣,所以向法院聲請了令狀。

召開羈押庭當天的上午9:30,將關押在拘留所的嫌犯帶往法庭之前,必須先進行身體檢查,還有許多要準備的文件,得提早出發才行。再加上漣川當地沒有拘留所,要先從距離1小時車程的抱川警察局拘留所帶出嫌犯,再前往距離1小時車程的議政府地方法院,所以從凌晨就要開始準備。

嫌犯已經關押在拘留所好幾天,連個澡都沒能好好洗,就被警繩綁著送往法院了。他在車裡低著頭,不發一語。在與公設辯護人將近十多分鐘的會面中,其他嫌犯還會極力為自己辯護,說「無論如何都要和對方達成和解」,但是這名嫌犯只是承認了所有犯罪事實。

結束與公設辯護人的短暫會面後,嫌犯走進法庭內,被警繩綁著的雙手抖得相當厲害。這一切情況都是人生第一次經歷,當然會感到恐懼。我們將拘票及犯罪事實文件交給嫌犯,請嫌犯確認,嫌犯沒有看,只是拿在手裡。他告訴我,這次進去再出來,就要戒掉賭博。

我不知道監獄內是否有戒除賭博成癮的課程,不過我從嫌犯進入羈押庭的前一刻、向我說出的一番真心話裡,感受到了他的真誠。尤其是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這番話更具有真實性。我能為嫌犯做的,只有告訴他一句:「說出你第一次被逮捕時的心情就好,別擔心。」法院書記官叫到了我們,我為嫌犯解開警繩和手銬後,一起進入了法庭。法官在開庭期間幾乎不會向負責人提問,所以我總是坐在最後面靠門口的位置,看著嫌犯的臉,試著解讀他們回答問題時的表情。然而在二十多分鐘的羈押庭期間,嫌犯全程低著頭,承認所有犯罪事實。當天下午稍晚便發出了羈押令。

案件移交後,檢方傳喚了嫌犯家屬,建議家屬:「要找出全國超過100位的受害者,一一和他們達成和解,可行性不高,不如委任律師,將受騙金額退還受害者,那麼法院也好酌情量刑。」幾天後,檢方收到了律師委任狀。

我趕緊在網路交易詐騙受害者自救聯盟的網站上,發布尋找其他受害者的公告。這些另外報案的受害者用電子信箱寄來帳戶匯款明細、與嫌犯往來的訊息內容,以及簡單撰寫證據資料的陳述書,我再根據這些資料整理成一份「追加犯罪事實一覽」。雖然沒能製作個別和解書,不過我想,把追加犯罪事實一覽交給律師,再向受害者退款的方法,應該是我能為受害者所做的最大努力了。

雖然這一個月內電話量暴增,搞得我像藝人團體的經紀公司一樣,不過我希望讓青少年知道法律離我們並不遠。學生拿到退款後,比嫌犯被逮捕時還開心,連連向我道謝,這一刻,案件帶來的壓力瞬間消失。大概是因為這樣吧,在小學生和國高中生未來想從事的工作排行榜中,警察已經連續幾年名列前茅了。

 

可怕的成癮

案件移交將近2年的某天,我接到辦公室打來的電話,有人報案購買偶像歌手演唱會門票被詐騙,出現許多受害人,帳戶名似乎和先前逮捕的嫌犯為同一人。接到電話的當下,我立刻在X(Twitter)搜尋了以下標籤:

 

#防彈少年團 #防彈演唱會 #演唱會

 

因為X(Twitter)可以重新申請帳號,我無法立刻確定是否為同一人,所以我先向受害者取得匯款帳戶名。名字確實是當年的嫌犯,只有收款的銀行和2年前不同而已。我可以確定的是,在案件移交後,嫌犯雖然將受騙金額退還給受害者,但最終求處的刑期可能不長,他也可能正以緩刑的名義逍遙在外。他在羈押期間肯定沒有接受賭博成癮治療。我找出移交卷證資料當時記下的家屬電話,打了過去,家屬一定不希望再聽到案件負責人的聲音,但是我告訴家屬我想和嫌犯通話,請對方告訴我嫌犯的電話號碼。

時隔數年再次聽到案件負責人的聲音,嫌犯並未辯解什麼,坦承這些事情都是他做的。他說自己戒不了賭博,所以再次犯案,聽到這句話,我不禁憤怒大吼。儘管如此,這名嫌犯最需要的是「治療」。單憑家人的努力,也很難恢復正常。賭博的成癮性如此高,如果沒有專業機構的幫助,絕對無法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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