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毫無疑問地,《法律的概念》是本世紀法律哲學最重要的一本書,它對法理學及法哲學領域的貢獻是無與倫比的。從1961年問世以來,本書以它優美的文筆和清晰的論證,已經激發無數學生去思考與法律相關的種種問題,諸如:「什麼是法律?」、法律作為一種規範體系的要件,以及法律、道德與正義的區別。
《法律的概念》對於那些主要興趣不在法律,而是道德、政治哲學或社會學的人士也有所助益,因為它關心的是法律思想的一般性框架,而非法律政策的評論。
本書是學習法理學與法律哲學不可或缺的經典,且已經被翻譯成許多不同語言的版本。
此譯本所根據的是《法律的概念》第二版,在這個新版裡,哈特重新檢視他的法哲學基礎,並針對著名學者德沃金(Ronald Dworkin)等人的評論予以回應。哈特與德沃金之間長達二十年的辯論,主題從司法裁量的問題開始,延伸到法理論、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的問題。
這本發人深省的新版,勢必又將重新展開一場精采的辯論,再度成為舉世爭議與評論的焦點,並且深受對法理學及法哲學有興趣的人之喜愛。
作者簡介
哈特 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 1907–1992
英國著名的法理學家,也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法律哲學家之一。
他先後在牛津大學學習古代史、哲學與法律。一九五三年,他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座教授。一九六八年辭去職務,致力於邊沁著作的整理與編纂。
哈特發展出了一套精深的法律實證主義理論,曾先後和自然法學派的代表富勒(Lon L. Fuller)、德沃金(Ronald Dworkin)等展開過著名的辯論。直到他去世前,仍持續針對各方對他的評論,反覆思考其哲學上的立場問題。
重要著作包括:The Concept of Law(1961)、Law, Liberty, and Morality(1963)、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1968),以及 Essays on Bentham(1982)。
翻譯作者:
許家馨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碩士論文《法與道德──德沃京對法實證主義分離命題之批判》,指導教授為顏厥安教授,專攻法理學。譯有《版本2.0──網路公民的新生活規劃》(大塊文化)。
李冠宜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碩士論文《裁量、詮釋與論證──司法裁判客觀性之研究》,指導教授為顏厥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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