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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撰述《近思錄通解》的目的,是要協助讀者跨越與傳統文化斷裂的鴻溝,讓現代人可以花最少的時間,減少不必要的困難,從《近思錄》一書汲取先聖先賢的智慧,并接受他們高貴品德的熏聒。《近思錄通解》堅決避免掉進繁瑣的訓詁、考據的泥淖,不以注或譯為主,而以解或通為要。希望能以最淺白易懂的文字,即使不對照原文,也能讓讀者掌握到《近思錄》的精髓,進而對自己的進德修業、立身處世有昕裨益。筆者撰述《近思錄通解》的愿望,是要讀者能得魚忘筌,最后自己直接閱讀原文。
目次
序一/1
序二/5
導讀/1
卷二 為學大要/1
第一條 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3第二條 德行為本,文藝為末/4第三條 顏子所好何學論/4第四條 定性書/7第五條 勿擅為文立言/9第六條 致知與力行,乃學之始終/10第七條 敬以直內,義以方外/11第八條 動以天理為無妄/12第九條 多識前言往行/12第十條 無私心之感為“成”/13第十一條 蹇難正好修德/14第十二條 明動相資/14第十三條 學而時習之/14第十四條 “為己之學”與“為人之學”,115第十五條 由經以求道/15第十六條 修省言辭以立誠/16第十七條 求道戒迫/17第十八條 學當學顏子/17第十九條 且省外事,明善誠心/17第二十條 栽培仁德/18第二十一條 尋顏子、仲尼樂處及所樂何事/18第二十二條 量力而為/18第二十三條 朋友相觀而善/18第二十四條 須是大其心/19第二十五條 殷憂啟聖/19第二十六條 參也,竟以魯得之/19第二十七條 記誦博識為玩物喪志/20第二十八條 禮進樂反,得性情之正/20第二十九條 王者無私/20第三十條 兼論性與氣/21第三十一條 論學要明理,論治須識體/21第三十二條 曾點規模大,漆雕開縝密/21第三十三條 先培本,再立趨向/22第三十四條 敬、義夾持,上達天德/22第三十五條 豈可懈意一生/23第三十六條 學則難老/23第三十七條 勇于學則進/23第三十八條 志可御氣、習/23第三十九條 內重則外輕/24第四十條 董、孫二子之言可以為法/24第四十一條 真自得/25第四十二條 真、妄之別/25第四十三條 學要鞭辟近里、著己/25第四十四條 為學的乾坤之道/26第四十五條 學的著力、得力處/26第四十六條 振民育德乃治人成己之道/27第四十七條 “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即是求仁/27第四十八條 弘、毅不可分/27第四十九條 學者當優柔厭飫,常愛杜元凱語/28第五十條 工夫到家,可奪造化/28第五十一條 忠恕所以公平/29第五十二條 仁則公,能恕、能愛/29第五十三條 學須剛決果敢以進/30第五十四條 力行是淺近語/30第五十五條 為學之序為知、好、求、得/30第五十六條 宜重“儒者之學”/31第五十七條 作文乃玩物喪志/31第五十八條 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32第五十九條 立志:當第一等人,做第一等事/32第六十條 處事須用集義/33第六十一條 敬為持己之道,義為順理而行/33第六十二條 學者忌近名/34第六十三條 稍有私意便不仁/35第六十四條 仁者先難而后獲/35第六十五條 與人共學、適道、立與權之道/35第六十六條 為己能成物,為物終喪己/36第六十七條 學必日新/36第六十八條 性靜者可以為學/36第六十九條 弘、毅相需/37第七十條 忠信為立德之本/37第七十一條 人安重則學堅固/38第七十二條 學概學、問、思、辨、行/38第七十三條 累高必自下/38第七十四條 為學須循循不已/38第七十五條 初學不宜看《大學》《西銘》/39第七十六條 “無心”與“無私心”/39第七十七條 伊川直是會鍛煉得人/40第七十八條 只怕人執著一邊/40第七十九條 內外交養,窮神知化/41第八十條 “氣質之性”與“天地之性”/41第八十一條 性天德、命天理/42第八十二條 學可“領惡而全好”/42第八十三條 大其心,即合天心/43第八十四條 “絕四”與“竭兩端之教”/43第八十五條 理、欲定上下/44第八十六條 知崇并以禮性之/44第八十七條 困,德之辨也/45第八十八條 橫渠六有/45第八十九條 《西銘》與《東銘》/45第九十條 厚重、知學而改過/49第九十一條 常思“不及古人,病源何在”/50第九十二條 講治之思,雖勤何厭/50第九十三條 人能弘善/51第九十四條 “尊德性而道問學”不息/51第九十五條 橫渠四為/52第九十六條 為學先學禮/52第九十七條 放心寬快、公平以求道/53第九十八條 不恥下問/53第九十九條 多聞不足恃/54第一百條 為學貴在自求變化氣質/54第一百一條 文密心放/55第一百二條 學要有疑/55第一百三條 心大則百物皆通/55第一百四條 心不宜忘學/55第一百五條 合內外,平物我/56第一百六條 德成則功業自/56第一百七條 反約窮源,默養吾誠/56第一百八條 “變”不可輕議/57第一百九條 忌不求益/57第一百十條 反躬自治,勿攬外事/58第一百十一條 不宜志小、氣輕/58
卷三 格物窮理/59
第一條 心通乎道,能辨是非/61第二條 不敢信己而信其師./61第三條 要有寬裕溫厚之氣62第四條 致知是否有得,可驗之于心氣/62第五條 雜信鬼怪,只因燭理不明/63第六條 學原于思/63第七條 要學聖人,須熟玩味其氣象/63第八條 先致知才能篤行/64.第九條 一一格物,積久自能貫通眾理/65第十條 善思,久自生睿/66第十一條 致知則力、量自進/66第十二條 物我一理,無外不內/67第十三條 致思如掘井,先濁而后清/67第十四條 “近思”為“以類而推”/68第十五條 先要會疑/68第十六條 知性、知天則怪妄自消/69第十七條 “性與天道”必以了悟為聞/69第十八條 義理須深沉方有造/70第十九條 學未至聖人,猶是心粗/70第二十條 致知要能“習坎心亨”/70第二十一條 濯去舊見,以來新意/71第二十二條 不得于言,當求于心/71第二十三條 先曉文義,方可見意/72第二十四條 研讀《六經》,見得路徑,再立個門庭/72第二十五條 聖人之言,其遠如天,其近如地/73第二十六條 讀書貴識大意,勿泥于文義/73第二十七條 不可以相類而泥其義/74第二十八條 解經不可瞎推/74第二十九條 要見得道體之所以無窮/75第三十條 讀書要有所進,方是有驗/75第三十一條 讀書要能細思/76第三十二條 解經緊要處不可不同/77第三十三條 為學須讀書,要知其約而篤行/77第三十四條 先讀《大學》,再讀《語》、《孟》/77第三十五條 《論》《孟》有如丈尺權衡/78第三十六條 讀《論》《孟》要彷佛親臨其境/78第三十七條 讀《語》《孟》要能切己/78第三十八條 讀《論語》要漸入佳境/79第三十九條 《論》《孟》既治,《六經》可不治而明/79第四十條 讀《論》《孟》要知“道”/80第四十一條 《論》《孟》只須熟讀、玩味/80第四十二條 《語》《孟》不可只挑緊要處看/81第四十三條 《詩》可吟詠性情/81第四十四條 明道善言《詩》,不曾下一字訓詁/81第四十五條 看《詩》使人長一格價/82第四十六條 讀《詩》不得以文害辭/82第四十七條 看《書》要能見聖王之道/83第四十八條 《中庸》成于思、孟,高卑俱陳,本末兼該/83第四十九條 《易傳序》/84第五十條 義理在象數之先/85第五十一條 學《易》要能知時識勢/86第五十二條 以大畜的初、二與四、五為例/86第五十三條 “中”常重于“正”/87第五十四條 解《易》不要拘一/87第五十五條 《坤卦》對人君也有用/88第五十六條 《易》的反復、往來、上下/88第五十七條 天地萬物無不合于《易》/89第五十八條 看《易》忌穿鑿/89第五十九條 疑而后問/89第六十條 《易傳》只說七分/90第六十一條 《春秋傳序》/90第六十二條 聖人之用全在《春秋》/93第六十三條 《春秋》猶法律之有斷例/93第六十四條 《春秋》以時中為準,乃窮理之要/94第六十五條 《春秋》的經、傳關係/94第六十六條 讀史要能識理/95第六十七條 讀史不能以成敗定是非/95第六十八條 聖賢所存治亂之機/96第六十九條 《唐鑒》采用伊川的王道史觀/96第七十條 《序卦》雖非《易》之精,卻是《易》之蘊/96第七十一條 要讀《天官》,須襟懷洪大/97第七十二條 孟子以意逆志,所以知《詩》/98第七十三條 《尚書》難看/98第七十四條 書以維持此心/98第七十五條 書須成誦才能精思;于不疑處有疑,方是進/99第七十六條 《六經》須循環理會/99第七十七條 《中庸》須精讀、細讀/100第七十八條 非理明義精,不可讀《春秋》/100
卷四 存養/101
第一條 學聖之要為“一”,即無欲,則靜虛、動直/103第二條 至日閉關,以養微陽/103第三條 頤養之道/104第四條 言語飲食,所系至大/105第五條 處震之道,誠敬而已/105第六條 艮止之道:外物不接,內欲不萌/105第七條 學貴存養/106第八條 收已放之心,使反復入身來/107第九條 今獨有義理之養心:敬以直內/107第十條 中有主,則邪不能入,以破屋御寇、虛器入水為例/108第十一條 常須愛養精力,方能誠意無間/108第十二條 全體此心/109第十三條 存養之法: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109第十四條 敬守此心,栽培深厚/109第十五條 思無邪,毋不敬/110第十六條 敬要“恭而安”:禮乃非體之禮,是自然底道理/110第十七條 操存此心不可太甚,勿犯助長之過/111
……
卷五 改過遷善克己復禮
卷六 齊家之道
卷七 出處進退辭受之義
卷八 治國平天下之道
卷九 制度
卷十 君子處事之方
卷十一 教學之道
卷十二 改過及人心庛病
卷十三 異端之學
卷十四 聖賢氣象
卷一 道體
附錄
序二/5
導讀/1
卷二 為學大要/1
第一條 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3第二條 德行為本,文藝為末/4第三條 顏子所好何學論/4第四條 定性書/7第五條 勿擅為文立言/9第六條 致知與力行,乃學之始終/10第七條 敬以直內,義以方外/11第八條 動以天理為無妄/12第九條 多識前言往行/12第十條 無私心之感為“成”/13第十一條 蹇難正好修德/14第十二條 明動相資/14第十三條 學而時習之/14第十四條 “為己之學”與“為人之學”,115第十五條 由經以求道/15第十六條 修省言辭以立誠/16第十七條 求道戒迫/17第十八條 學當學顏子/17第十九條 且省外事,明善誠心/17第二十條 栽培仁德/18第二十一條 尋顏子、仲尼樂處及所樂何事/18第二十二條 量力而為/18第二十三條 朋友相觀而善/18第二十四條 須是大其心/19第二十五條 殷憂啟聖/19第二十六條 參也,竟以魯得之/19第二十七條 記誦博識為玩物喪志/20第二十八條 禮進樂反,得性情之正/20第二十九條 王者無私/20第三十條 兼論性與氣/21第三十一條 論學要明理,論治須識體/21第三十二條 曾點規模大,漆雕開縝密/21第三十三條 先培本,再立趨向/22第三十四條 敬、義夾持,上達天德/22第三十五條 豈可懈意一生/23第三十六條 學則難老/23第三十七條 勇于學則進/23第三十八條 志可御氣、習/23第三十九條 內重則外輕/24第四十條 董、孫二子之言可以為法/24第四十一條 真自得/25第四十二條 真、妄之別/25第四十三條 學要鞭辟近里、著己/25第四十四條 為學的乾坤之道/26第四十五條 學的著力、得力處/26第四十六條 振民育德乃治人成己之道/27第四十七條 “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即是求仁/27第四十八條 弘、毅不可分/27第四十九條 學者當優柔厭飫,常愛杜元凱語/28第五十條 工夫到家,可奪造化/28第五十一條 忠恕所以公平/29第五十二條 仁則公,能恕、能愛/29第五十三條 學須剛決果敢以進/30第五十四條 力行是淺近語/30第五十五條 為學之序為知、好、求、得/30第五十六條 宜重“儒者之學”/31第五十七條 作文乃玩物喪志/31第五十八條 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32第五十九條 立志:當第一等人,做第一等事/32第六十條 處事須用集義/33第六十一條 敬為持己之道,義為順理而行/33第六十二條 學者忌近名/34第六十三條 稍有私意便不仁/35第六十四條 仁者先難而后獲/35第六十五條 與人共學、適道、立與權之道/35第六十六條 為己能成物,為物終喪己/36第六十七條 學必日新/36第六十八條 性靜者可以為學/36第六十九條 弘、毅相需/37第七十條 忠信為立德之本/37第七十一條 人安重則學堅固/38第七十二條 學概學、問、思、辨、行/38第七十三條 累高必自下/38第七十四條 為學須循循不已/38第七十五條 初學不宜看《大學》《西銘》/39第七十六條 “無心”與“無私心”/39第七十七條 伊川直是會鍛煉得人/40第七十八條 只怕人執著一邊/40第七十九條 內外交養,窮神知化/41第八十條 “氣質之性”與“天地之性”/41第八十一條 性天德、命天理/42第八十二條 學可“領惡而全好”/42第八十三條 大其心,即合天心/43第八十四條 “絕四”與“竭兩端之教”/43第八十五條 理、欲定上下/44第八十六條 知崇并以禮性之/44第八十七條 困,德之辨也/45第八十八條 橫渠六有/45第八十九條 《西銘》與《東銘》/45第九十條 厚重、知學而改過/49第九十一條 常思“不及古人,病源何在”/50第九十二條 講治之思,雖勤何厭/50第九十三條 人能弘善/51第九十四條 “尊德性而道問學”不息/51第九十五條 橫渠四為/52第九十六條 為學先學禮/52第九十七條 放心寬快、公平以求道/53第九十八條 不恥下問/53第九十九條 多聞不足恃/54第一百條 為學貴在自求變化氣質/54第一百一條 文密心放/55第一百二條 學要有疑/55第一百三條 心大則百物皆通/55第一百四條 心不宜忘學/55第一百五條 合內外,平物我/56第一百六條 德成則功業自/56第一百七條 反約窮源,默養吾誠/56第一百八條 “變”不可輕議/57第一百九條 忌不求益/57第一百十條 反躬自治,勿攬外事/58第一百十一條 不宜志小、氣輕/58
卷三 格物窮理/59
第一條 心通乎道,能辨是非/61第二條 不敢信己而信其師./61第三條 要有寬裕溫厚之氣62第四條 致知是否有得,可驗之于心氣/62第五條 雜信鬼怪,只因燭理不明/63第六條 學原于思/63第七條 要學聖人,須熟玩味其氣象/63第八條 先致知才能篤行/64.第九條 一一格物,積久自能貫通眾理/65第十條 善思,久自生睿/66第十一條 致知則力、量自進/66第十二條 物我一理,無外不內/67第十三條 致思如掘井,先濁而后清/67第十四條 “近思”為“以類而推”/68第十五條 先要會疑/68第十六條 知性、知天則怪妄自消/69第十七條 “性與天道”必以了悟為聞/69第十八條 義理須深沉方有造/70第十九條 學未至聖人,猶是心粗/70第二十條 致知要能“習坎心亨”/70第二十一條 濯去舊見,以來新意/71第二十二條 不得于言,當求于心/71第二十三條 先曉文義,方可見意/72第二十四條 研讀《六經》,見得路徑,再立個門庭/72第二十五條 聖人之言,其遠如天,其近如地/73第二十六條 讀書貴識大意,勿泥于文義/73第二十七條 不可以相類而泥其義/74第二十八條 解經不可瞎推/74第二十九條 要見得道體之所以無窮/75第三十條 讀書要有所進,方是有驗/75第三十一條 讀書要能細思/76第三十二條 解經緊要處不可不同/77第三十三條 為學須讀書,要知其約而篤行/77第三十四條 先讀《大學》,再讀《語》、《孟》/77第三十五條 《論》《孟》有如丈尺權衡/78第三十六條 讀《論》《孟》要彷佛親臨其境/78第三十七條 讀《語》《孟》要能切己/78第三十八條 讀《論語》要漸入佳境/79第三十九條 《論》《孟》既治,《六經》可不治而明/79第四十條 讀《論》《孟》要知“道”/80第四十一條 《論》《孟》只須熟讀、玩味/80第四十二條 《語》《孟》不可只挑緊要處看/81第四十三條 《詩》可吟詠性情/81第四十四條 明道善言《詩》,不曾下一字訓詁/81第四十五條 看《詩》使人長一格價/82第四十六條 讀《詩》不得以文害辭/82第四十七條 看《書》要能見聖王之道/83第四十八條 《中庸》成于思、孟,高卑俱陳,本末兼該/83第四十九條 《易傳序》/84第五十條 義理在象數之先/85第五十一條 學《易》要能知時識勢/86第五十二條 以大畜的初、二與四、五為例/86第五十三條 “中”常重于“正”/87第五十四條 解《易》不要拘一/87第五十五條 《坤卦》對人君也有用/88第五十六條 《易》的反復、往來、上下/88第五十七條 天地萬物無不合于《易》/89第五十八條 看《易》忌穿鑿/89第五十九條 疑而后問/89第六十條 《易傳》只說七分/90第六十一條 《春秋傳序》/90第六十二條 聖人之用全在《春秋》/93第六十三條 《春秋》猶法律之有斷例/93第六十四條 《春秋》以時中為準,乃窮理之要/94第六十五條 《春秋》的經、傳關係/94第六十六條 讀史要能識理/95第六十七條 讀史不能以成敗定是非/95第六十八條 聖賢所存治亂之機/96第六十九條 《唐鑒》采用伊川的王道史觀/96第七十條 《序卦》雖非《易》之精,卻是《易》之蘊/96第七十一條 要讀《天官》,須襟懷洪大/97第七十二條 孟子以意逆志,所以知《詩》/98第七十三條 《尚書》難看/98第七十四條 書以維持此心/98第七十五條 書須成誦才能精思;于不疑處有疑,方是進/99第七十六條 《六經》須循環理會/99第七十七條 《中庸》須精讀、細讀/100第七十八條 非理明義精,不可讀《春秋》/100
卷四 存養/101
第一條 學聖之要為“一”,即無欲,則靜虛、動直/103第二條 至日閉關,以養微陽/103第三條 頤養之道/104第四條 言語飲食,所系至大/105第五條 處震之道,誠敬而已/105第六條 艮止之道:外物不接,內欲不萌/105第七條 學貴存養/106第八條 收已放之心,使反復入身來/107第九條 今獨有義理之養心:敬以直內/107第十條 中有主,則邪不能入,以破屋御寇、虛器入水為例/108第十一條 常須愛養精力,方能誠意無間/108第十二條 全體此心/109第十三條 存養之法: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109第十四條 敬守此心,栽培深厚/109第十五條 思無邪,毋不敬/110第十六條 敬要“恭而安”:禮乃非體之禮,是自然底道理/110第十七條 操存此心不可太甚,勿犯助長之過/111
……
卷五 改過遷善克己復禮
卷六 齊家之道
卷七 出處進退辭受之義
卷八 治國平天下之道
卷九 制度
卷十 君子處事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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