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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縣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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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縣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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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縣志》共八卷,另卷首一卷。清臺灣縣知縣薛志亮主修,嘉義縣學教諭謝金鑾、臺灣縣學教諭鄭兼才總纂;始修於嘉慶十二年(一八0七)三月,同年十一月初稿完成。

按臺灣縣志之纂修,最早為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王禮主修、陳文達編纂之《臺灣縣志》,其次則為乾隆十七年(一七五二)魯鼎梅主修、王必昌總輯之《重修臺灣縣志》;此後,直至嘉慶十一年(一八0六)八月,始由臺灣縣學教諭鄭兼才議請續修,並推薦嘉義縣學教諭謝金鑾任總纂,上報核可後,乃於嘉慶十二年(一八0七)三月,由知縣薛志亮開辦志局,而此次續修相較於乾隆十七年之重修,實際已間隔了五十五年 。

主修官薛志亮,字寅贊,號耘廬,一作雲廬,江蘇江陰人。乾隆五十八年(一七九三)進士,授松溪縣知縣。嘉慶八年(一八0三),任臺灣縣知縣。蒞任之初,便感舊志簡略,久未續修為憾。惟因公務繁多,無暇顧及。十年(一八0五),海寇蔡牽入據鹿耳門,直逼郡城,志亮號召民眾固守城池,賊不能攻。十一年(一八0六)八月,以軍功加五品銜,護理臺灣海防同知。十二年(一八0七),因地方平靖,遂於三月設局纂修縣志。十三年(一八0八)八月,遷鹿港海防同知;十五年(一八一0)三月再回任。十八年(一八一三),調任淡水廳撫民同知,約於二十二年(一八一七)因勞成疾而卒於官 。

總纂謝金鑾(一七五七|一八二0),字巨庭,一字退谷,晚年改名灝,福建侯官人。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舉人,嘉慶六年(一八0一)大挑二等,試邵武教諭;其後改授南靖教諭,調安溪。嘉慶九年(一八0四)調任嘉義縣學教諭,未及?年而蔡牽騷擾臺灣,陷鳳山,南北戒嚴。知縣問計金鑾,金鑾剖陳防守策略,卒能縣境安堵。嘉慶十二年,臺灣知縣薛志亮延請纂修縣志,十一月初稿成,十二月則因秩滿內渡。嘉慶十四年(一八0九),補授南平教諭,後復調任安溪;嘉慶二十五年(一八二0)卒。著有《二勿齋文集》、《教諭語》、《大學古本說》、《論語續注補義》等。道光五年(一八二五),入祀鄉賢祠。

又,另一總纂鄭兼才(一七五八|一八二二),字文化,號六亭,福建德化人。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拔貢生,考充正藍旗官學教習。嘉慶三年(一七九八),銓授閩清教諭。返鄉後,舉鄉試第一,後改任安溪教諭。嘉慶九年(一八0四),調臺灣縣學教諭。十年(一八0五)十一月,海盜鄭牽由滬尾入距鹿耳門,兼才奉檄協守縣城。嘉慶十一年(一八0六)議請續修縣志,並負責籌畫。十二年(一八0七)三月,臺灣知縣薛志亮正式開局;四月時,因軍功奉調江西長寧知縣,但兼才以「志局既興,不能中止」,遂辭新職不就;十一月初稿成,即內渡請咨,以教職會試。嘉慶十四年(一八0九)、十九(一八一四)年,兩度任職建寧教諭 。嘉慶二十五年(一八二0),再調任臺灣縣學教諭。道光元年(一八二一),補刻刊行《續修臺灣縣志》。道光二年(一八二二),卒於官。著有《六亭文集》、《宜居集》、《愈瘖錄》等。

大抵,本志之初稿完成後,先後歷經三次刊行:首為嘉慶十二年薛志亮之序刊本(通稱為「嘉慶薛刻本」),按此本乃薛志亮以謝金鑾、鄭兼才纂修之初稿,郵寄蘇州,由其姪薛約擔任校?而付梓刊行者。至於刊印時間,根據鄭喜夫「臺灣方志彙編本」中「校後記」之推斷,當在嘉慶十九(一八一四)年至二十一年(一八一六)間 。惟此刻本,除薛志亮姪薛約因參與校讎而逕自加入己作之〈臺灣竹枝詞〉外,在內容上則「復經舊好,以意刪易」,尤以職官題名部分,與初稿多所歧異,可知薛刻本與初稿本已有所不同。其二,為道光元年(一八二一)鄭兼才增修之補刻本,按據鄭兼才〈續修臺灣縣志跋〉所言,初稿纂輯完成後,其與謝金鑾先後攜副稿返回內地,鄭氏入都後曾將稿呈請汪瑟?、莫寶齋及辛敬堂等商訂,而謝金鑾返鄉後亦以初稿就教於長樂好友陳道由。直到嘉慶二十五年,鄭兼才回任臺灣縣學教諭,得見薛志亮據初稿刊刻印行之初刻本,然既經比對薛刻本內容,發現實不如謝金鑾改本之完善,遂即根據謝氏新訂稿,與薛刻本二者「參校合一」,加以改補、重鋟,成此道光元年(一八二一)增修補刻本(通稱為「道光鄭補本」)。而二本之不同處,除了編目上之差異外,各卷內容多有增刪,尤以「學志」、「藝文」、「外編」刪補改易較大 。其三,為道光三十年(一八五0)臺灣縣學教諭薛錫熊之增補重刊本,惟此本重刊背景不詳,鄭喜夫斷定其所根據底本為道光元年(一八二一)鄭兼才之增修本;增補內容主要為道光元年以後各款之載錄,包括「政志.壇廟」、「學志.崇祀」、「學志.書院」等 。

再者,有關上述三種版本之流傳:嘉慶薛刻本,目前確見典藏者,有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一部;道光元年(一八二一)鄭氏補刻本,據載於美國國會圖書館館藏有一部;道光三十年(一八五0)之薛補本,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典藏一部。另外有關「排印本」情形,最早得見於日本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鈴村讓輯印之「臺灣全誌」內,使用之底本即為道光三十年薛補本。其後,民國四十七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亦據臺灣全誌本為底本,並再以臺灣分館之薛補本原刻本對校,重新排印為「臺灣研究叢刊」第六十一種;五十一年,該室再度刊印,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一四O種,惟當時「為保存史料起見,凡『薛刻本』『外編』與『藝文(三)』被刪去的部份,仍行補入 」。民國五十七年,方豪「臺灣方志彙編」續收錄本志,由鄭喜夫校訂,仍依文叢本例補入嘉慶薛刻本被刪除之部分。

至於本合校本,係以現存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道光薛補本」為底本,並依文叢本「保存史料」原則,將「嘉慶薛刻本」被刪除部分予以補入,但補入者不止於「『外編』與『藝文(三)』被刪去的部份」,而凡「薛刻本」與「薛補本」有異而足資參考者,特另以校註保留。此外,合校本又參核本志所承襲之《重修臺灣縣志》、《續修臺灣府志》及其他相關文獻,倘內容文字有所改易者,亦作校記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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