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公法實例研習,原則上應包括憲法及行政法,並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之相關領域。
司法院相關解釋、各級行政法院及其他掌理公法爭議之審判機關,其實務見解深刻影響人權保障之具體落實,亦適時反應法學理論之實踐可能性,經由公法實例研習之個案分析,更可瞭解現行法制規範設計之得失。
作者簡介
黃俊杰
臺南市人
學經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研究
德國MPI財稅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公務員普考、公務員高考、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等國家考試及格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暨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著作/
1. 憲法稅概念與稅條款,1997
2. 弱勢人權保障,1998
3. 言論免責權,1998
4. 法治國家之國家緊急權,2001
5.稅捐正義,2002
6.財政憲法,2005
7.行政罰法,2006
8.納稅者權利保護,2008
9.稅捐基本權,2010
10.稅法實例演習,2009
11.行政程序法,2010
12.行政執行法,2010
13.行政法,2011
14.公法實例研習,2011
序
公法實例研習,原則上應包括憲法及行政法,並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之相關領域。
憲法之構成,包括人權及國權,立憲國家均以人權為最高價值,並將國家權力予以適當劃分,兼顧中央及地方分權,避免權力過度集中,防止侵犯人權。憲法實體法以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為主,憲法程序(救濟或訴訟)法則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及其解釋為核心內容。
行政法係具體化之憲法,應以人權保障作為其立法與適用之主軸,遵守依法行政係為確保達成法治國家維護人權之目的。行政法之基礎理論、行政組織、行政行為及權利保護,均與憲法緊密聯繫。
司法院相關解釋、各級行政法院及其他掌理公法爭議之審判機關,其實務見解深刻影響人權保障之具體落實,亦適時反映法學理論之實踐可能性,經由實例研習之個案分析,更可瞭解現行法制規範設計之得失。
由於公法範圍廣泛,本書僅針對相關議題,作案例式之實證研究,惟筆者學識經驗有限,尚祈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本書之順利出版,應特別感謝翁岳生教授之指導、解析長期參與釋憲與推動公法建設之寶貴經驗,恩師嚴謹之教誨與真誠之關懷,是策勵筆者努力向學之泉源。本書初稿完成日,適逢恩師生日及回國授業滿45年之重要時刻,於此再度向恩師表達誠摯感謝與敬意。
最後,三民書局劉振強董事長之厚愛與全體同仁之熱情協助,讓本書得順利完成出版事宜,謹致最崇高之敬意。
目次
第二講:法治國家之人權思維
第三講:國家機密與資訊公開
第四講:大學評鑑之性質與申訴費用
第五講:權利保護與行政救濟限制
第六講:言論免責權與附隨行為
第七講:緊急權憲法界限與緊急命令評估
第八講:信賴保護
第九講:送 達
第十講:法規命令
第十一講:程序重新
第十二講: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第十三講:行政執行之權利救濟
第十四講:對己處分及對己爭
第十五講:爭點主義之實務操作與司法審查
第十六講:行政訴訟立法與審判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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