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中國樹木文化圖考系列
ISBN13:9787030333797
出版社:科學出版社
作者:馮廣平
出版日:2012/03/09
裝訂/頁數:精裝/358頁
規格:26cm*19cm (高/寬)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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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植物文化是指人類和植物在長期的選擇與被選擇過程中,形成并積累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總和。我國的植物文化既有鮮明的民族個性,又表現出強烈的多樣性。植物成為人們表達自然崇拜和詩禮追求的重要意象物和比德物,是文學、歷史、民俗的重要題材。同時,植物的諸多實用功能選擇,又表現出強烈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形成了我國獨特的本草、園林和建筑類型。
我國號稱“世界園林之母”,在園林植物尤其是園林樹木的選擇和使用方面,呈現出與世界其他區域完全不同的特征。園林樹木,因其自身不同的生物學特性,在園林造景上有特定的用途;又因其在歷史傳統中形成的不同寓意和內涵,在表達精神訴求上又有特殊的意義。
北京地區的皇家園林,經元、明、清三代經營,數量為全國最富,水平為歷代最高;在運用樹木創造“詩情畫意”和“華麗堂皇”的意境方面,有繁富的規程和復雜的意蘊。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采用以“以圖說史”和“以物證史”的手法,以380余幅圖片和祥確的文獻考證,介紹了130余種北京皇家園林常見樹木的文化內涵,包括名稱涵義、植物性狀、分布范圍、化石起源、藥用的最早記錄、造園的最早記載、最早詠頌的詩篇和名篇,以及與其相關的典故軼聞等。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述樹木文化的概念內涵、皇家園林的造園歷史及分布現狀、皇家園林的樹木選擇和樹木景觀。第二部分按照植物分類系統,分種描述每一種樹木的自然屬性和文化內涵,包括釋名、性狀、分布、起源、入藥、入園、入詩、匯考等8個方面。全書文筆簡練、圖文對照,追求科學性和藝術性的統一。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可供植物、園林、本草、歷史、文學等領域的研究和教育人員參考,也可供從事文化創意、旅游規劃、景觀規劃、自然保護和建筑設計等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考。
我國號稱“世界園林之母”,在園林植物尤其是園林樹木的選擇和使用方面,呈現出與世界其他區域完全不同的特征。園林樹木,因其自身不同的生物學特性,在園林造景上有特定的用途;又因其在歷史傳統中形成的不同寓意和內涵,在表達精神訴求上又有特殊的意義。
北京地區的皇家園林,經元、明、清三代經營,數量為全國最富,水平為歷代最高;在運用樹木創造“詩情畫意”和“華麗堂皇”的意境方面,有繁富的規程和復雜的意蘊。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采用以“以圖說史”和“以物證史”的手法,以380余幅圖片和祥確的文獻考證,介紹了130余種北京皇家園林常見樹木的文化內涵,包括名稱涵義、植物性狀、分布范圍、化石起源、藥用的最早記錄、造園的最早記載、最早詠頌的詩篇和名篇,以及與其相關的典故軼聞等。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述樹木文化的概念內涵、皇家園林的造園歷史及分布現狀、皇家園林的樹木選擇和樹木景觀。第二部分按照植物分類系統,分種描述每一種樹木的自然屬性和文化內涵,包括釋名、性狀、分布、起源、入藥、入園、入詩、匯考等8個方面。全書文筆簡練、圖文對照,追求科學性和藝術性的統一。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可供植物、園林、本草、歷史、文學等領域的研究和教育人員參考,也可供從事文化創意、旅游規劃、景觀規劃、自然保護和建筑設計等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考。
作者簡介
馮廣平博士,畢業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輾轉于圖書出版、科研管理等領域。經過多年積累,克服重重困難,完成此部作品,委實不易。
名人/編輯推薦
《北京皇家園林樹木文化圖考》:從生物學的角度,以樹齡100年以上的古樹尤其是園林古樹為主要研究對象,采用野外考察和文獻考證相結合的方法,重點考證園林樹木的科學特征和文化內涵,對其中文和拉丁文名稱、植物性狀、分布特征、地史起源等都做了較為深入的探討,從而發掘我國典型文化區域的古樹遺存在園林造景、地標風景、古樹名木等物質層面,以及在圖騰崇拜、詩文典故等精神層面兩個方面的價值和文化內涵,進而建立古樹名木的分級分類和養護管理標準,包括樹木命名、樹齡測算、文物價值評估、分級分類標準、養護管理標準等。
書摘/試閱
1.1樹木文化
20世紀 80年代後期,科學實踐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ti.c practice)興起,提出科學是人類與自然打交道的一種活動方式,其本質在于實踐。基于此,所有的知識都是局部的、實踐的、發展的,是具有時間維度的。科學實踐哲學力圖融合分析性和解釋性兩種科學哲學,對地方性知識和民族性自然知識給予足夠的重視和關注,這極大地促進民族植物學(ethnobotany)的發展。 2000年以來新興的樹木文化(tree culture)研究方向正是在此背景下產生的。
樹木文化研究方向的產生與民族植物學關系密切。 1896年,美國植物學家哈什博杰(Harshberger JW)提出“民族植物學”的概念,認為它是研究土著民族使用和貿易的植物狀況的科學。 1941年,美國植物學家瓊斯(Jones H J)重新定義了“民族植物學”,指出民族植物學是透過文化現象來研究人與植物種群之間的直接相互作用的一門科學。 1978年,美國植物學家福特(Ford R I)發展了民族植物學定義,強調研究人與植物的直接交互作用,使“民族植物學”成為跨學科的概念和方法,從而成為獨立學科。目前,民族植物學已發展成為一門研究人類文化與植物之間相互作用的綜合性學科,是植物學、人類學、生態學、語言學、農學、園藝學、藥物學、植物化學等學科的交叉學科;主要研究一定區域內,經濟、文化所涉及的一切植物,以及社會的結構、行為和植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包括植物崇拜、圖騰、宗教、象征、禁忌等。 20世紀 80年代初,歐美學者提出“文化印痕樹”(culturally modi.ed tree)的概念(Stryd and Eldridge,1993;Ostlund et al.,2002;Hudson,2003),指原住民依照傳統的森林利用方式,有目的地修整後的樹。這些樹木所包含的信息是研究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印地安人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石器部落的歷史和文化重要材料。 2000年以來,歐洲學者更加重視森林的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統一(Kanowski and Kathryn,2009)。
我國從 20世紀 80年代開始民族植物學研究,涉及植物的經濟利用、藥物利用、生態利用和文化利用等多個方向。 1989年,葉文鎧最早提出了“森林文化”(forest culture)的概念,強調森林文化是人類憑借森林資源創造的一種價值體系。 2000年以後,學者們從文化的物質屬性和精神屬性兩方面重新定義“森林文化”,蔡登谷(2002)認為森林文化是人與森林建立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融合關系,并由此而創造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總和。蘇祖榮(2004;2005)認為森林文化包括物質、精神和中介3種形態。但新求(2003)從所有制、利用形式、藝術等角度考察了森林文化的發展歷程,將其劃分為6個階段。可見,我國學者提出的“森林文化”和歐美學者提出“文化印痕樹”在概念和內容上有重疊之處。
1.1.1基本定義
關于樹木文化,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鄭慎得(2005)強調樹木文化的精神方面,認為樹木文化表現在宗教、社會形態、民俗、美學等方面。陳西平(2006)認為樹木是一種文化載體,對中國古代文化有重要影響,其文化內涵主要表現在歷史、宗教、民族心理和文學藝術等方面。劉根林和李榮錦(2007)界定的樹木在漢族傳統中的文化內涵主要包括禮制和崇拜等方面。歐斌(2009)認為樹木文化是森林文化最初的表達形式,并借用森林文化的概念定義樹木文化,認為樹木文化就是人類與樹木相互關系的總和。
本書認為樹木文化屬于民族植物學的范疇,其研究對象是人類文化與樹木之間的相互作用,主要研究一定區域內,經濟、文化所涉及的樹木,以及社會結構、組織行為、民族心理和樹木之間的相互作用。樹木文化的主體是人類,客體是植物,其主要內容是以樹木為載體或誘因,人類所創造的財富的總和。在我國,樹木文化的內涵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物質層面和精神層面。物質層面的內涵是指樹木本身就是物質財富的重要組分,具有一定的價值體現,包括 4方面的內容: ?古樹名木,樹木見證了歷史事件和名人活動而成為活的文物; ?地標風景,樹木因其特殊的位置和形態,而成為重要的地理坐標和風景點; ?園林造景,樹木是園林造景的重要元素; ?盆景藝術,樹木是盆景藝術的重要素材。精神層面的內涵是指樹木的選擇和使用帶有強烈的民族性、地域性特征,由此而衍生的社會組織行為及其表達如宗教、文學、藝術、民俗等也具有高度的個性化特征和象征意義。在我國則表現出強烈的實用主義和自然崇拜特征,主要包括 6個方面: ?圖騰崇拜,樹木成為部落或民族崇拜自然、祖先、神秘力量的標志和象征; ?禮制元素,樹木在古代禮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栽培與使用表現出嚴格的等級序列和特定的象征意義; ?比德通感,樹木作為君子立身立言的擬人化參照物; ?詩文典故,樹木成為文學、藝術的重要題材,引發了許多詩詞歌賦、傳奇典故等。 ?民俗傳統,樹木與民間崇拜的諸神密不可分,由此而成為地方風俗的重要素材和載體; ?科學研究,樹木本身蘊涵了豐富的生物學及其相關的自然和人文信息,對這些信息的探索和解譯也是樹木文化的重要組成成分。
1.1.2概念內涵
1.1.2.1
物質層面的樹木文化
1. 地標風景
山、水、樹、石都是重要的風景元素,樹木,尤其是古樹,有時會因其形態、位置或其他特殊因素,而成為某一地方的標志性景觀。幾乎所有的風景名勝區,都有這樣的標志性樹木景觀,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黃山“迎客松”(圖1.1)。“迎客松”位于黃山玉屏樓左、文殊洞上,破青獅石而生,樹種為黃山松(Pinus taiwanensis),樹高10米,胸徑0.64米,枝下高2.5米,樹齡800余年;樹冠頂部渾圓如鵝冠,一側大枝平伸而出,樹冠寬展,兩層樹冠高低錯落,如詩如畫;平展的枝椏,宛如開臂迎客,故名“迎客松”,為黃山“四絕”之一。“迎客松”之名始見于明代,許楚《黃山游記》有“迎、送二松”的描述。清道光十二年(1832),“迎松”枯死,人們另擇別樹為替代,黃海散人《黃山指南》(1929)始有“迎客松”之稱。“迎客松”與“送客松”(今已枯死)、“接引松”、“黑虎松”、“龍爪松”、“蒲團松”、“連理松”、“麒麟松”、“探海松”、“豎琴松”等為“黃山十松”,并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20世紀 80年代後期,科學實踐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ti.c practice)興起,提出科學是人類與自然打交道的一種活動方式,其本質在于實踐。基于此,所有的知識都是局部的、實踐的、發展的,是具有時間維度的。科學實踐哲學力圖融合分析性和解釋性兩種科學哲學,對地方性知識和民族性自然知識給予足夠的重視和關注,這極大地促進民族植物學(ethnobotany)的發展。 2000年以來新興的樹木文化(tree culture)研究方向正是在此背景下產生的。
樹木文化研究方向的產生與民族植物學關系密切。 1896年,美國植物學家哈什博杰(Harshberger JW)提出“民族植物學”的概念,認為它是研究土著民族使用和貿易的植物狀況的科學。 1941年,美國植物學家瓊斯(Jones H J)重新定義了“民族植物學”,指出民族植物學是透過文化現象來研究人與植物種群之間的直接相互作用的一門科學。 1978年,美國植物學家福特(Ford R I)發展了民族植物學定義,強調研究人與植物的直接交互作用,使“民族植物學”成為跨學科的概念和方法,從而成為獨立學科。目前,民族植物學已發展成為一門研究人類文化與植物之間相互作用的綜合性學科,是植物學、人類學、生態學、語言學、農學、園藝學、藥物學、植物化學等學科的交叉學科;主要研究一定區域內,經濟、文化所涉及的一切植物,以及社會的結構、行為和植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包括植物崇拜、圖騰、宗教、象征、禁忌等。 20世紀 80年代初,歐美學者提出“文化印痕樹”(culturally modi.ed tree)的概念(Stryd and Eldridge,1993;Ostlund et al.,2002;Hudson,2003),指原住民依照傳統的森林利用方式,有目的地修整後的樹。這些樹木所包含的信息是研究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印地安人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石器部落的歷史和文化重要材料。 2000年以來,歐洲學者更加重視森林的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統一(Kanowski and Kathryn,2009)。
我國從 20世紀 80年代開始民族植物學研究,涉及植物的經濟利用、藥物利用、生態利用和文化利用等多個方向。 1989年,葉文鎧最早提出了“森林文化”(forest culture)的概念,強調森林文化是人類憑借森林資源創造的一種價值體系。 2000年以後,學者們從文化的物質屬性和精神屬性兩方面重新定義“森林文化”,蔡登谷(2002)認為森林文化是人與森林建立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融合關系,并由此而創造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總和。蘇祖榮(2004;2005)認為森林文化包括物質、精神和中介3種形態。但新求(2003)從所有制、利用形式、藝術等角度考察了森林文化的發展歷程,將其劃分為6個階段。可見,我國學者提出的“森林文化”和歐美學者提出“文化印痕樹”在概念和內容上有重疊之處。
1.1.1基本定義
關于樹木文化,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鄭慎得(2005)強調樹木文化的精神方面,認為樹木文化表現在宗教、社會形態、民俗、美學等方面。陳西平(2006)認為樹木是一種文化載體,對中國古代文化有重要影響,其文化內涵主要表現在歷史、宗教、民族心理和文學藝術等方面。劉根林和李榮錦(2007)界定的樹木在漢族傳統中的文化內涵主要包括禮制和崇拜等方面。歐斌(2009)認為樹木文化是森林文化最初的表達形式,并借用森林文化的概念定義樹木文化,認為樹木文化就是人類與樹木相互關系的總和。
本書認為樹木文化屬于民族植物學的范疇,其研究對象是人類文化與樹木之間的相互作用,主要研究一定區域內,經濟、文化所涉及的樹木,以及社會結構、組織行為、民族心理和樹木之間的相互作用。樹木文化的主體是人類,客體是植物,其主要內容是以樹木為載體或誘因,人類所創造的財富的總和。在我國,樹木文化的內涵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物質層面和精神層面。物質層面的內涵是指樹木本身就是物質財富的重要組分,具有一定的價值體現,包括 4方面的內容: ?古樹名木,樹木見證了歷史事件和名人活動而成為活的文物; ?地標風景,樹木因其特殊的位置和形態,而成為重要的地理坐標和風景點; ?園林造景,樹木是園林造景的重要元素; ?盆景藝術,樹木是盆景藝術的重要素材。精神層面的內涵是指樹木的選擇和使用帶有強烈的民族性、地域性特征,由此而衍生的社會組織行為及其表達如宗教、文學、藝術、民俗等也具有高度的個性化特征和象征意義。在我國則表現出強烈的實用主義和自然崇拜特征,主要包括 6個方面: ?圖騰崇拜,樹木成為部落或民族崇拜自然、祖先、神秘力量的標志和象征; ?禮制元素,樹木在古代禮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栽培與使用表現出嚴格的等級序列和特定的象征意義; ?比德通感,樹木作為君子立身立言的擬人化參照物; ?詩文典故,樹木成為文學、藝術的重要題材,引發了許多詩詞歌賦、傳奇典故等。 ?民俗傳統,樹木與民間崇拜的諸神密不可分,由此而成為地方風俗的重要素材和載體; ?科學研究,樹木本身蘊涵了豐富的生物學及其相關的自然和人文信息,對這些信息的探索和解譯也是樹木文化的重要組成成分。
1.1.2概念內涵
1.1.2.1
物質層面的樹木文化
1. 地標風景
山、水、樹、石都是重要的風景元素,樹木,尤其是古樹,有時會因其形態、位置或其他特殊因素,而成為某一地方的標志性景觀。幾乎所有的風景名勝區,都有這樣的標志性樹木景觀,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黃山“迎客松”(圖1.1)。“迎客松”位于黃山玉屏樓左、文殊洞上,破青獅石而生,樹種為黃山松(Pinus taiwanensis),樹高10米,胸徑0.64米,枝下高2.5米,樹齡800余年;樹冠頂部渾圓如鵝冠,一側大枝平伸而出,樹冠寬展,兩層樹冠高低錯落,如詩如畫;平展的枝椏,宛如開臂迎客,故名“迎客松”,為黃山“四絕”之一。“迎客松”之名始見于明代,許楚《黃山游記》有“迎、送二松”的描述。清道光十二年(1832),“迎松”枯死,人們另擇別樹為替代,黃海散人《黃山指南》(1929)始有“迎客松”之稱。“迎客松”與“送客松”(今已枯死)、“接引松”、“黑虎松”、“龍爪松”、“蒲團松”、“連理松”、“麒麟松”、“探海松”、“豎琴松”等為“黃山十松”,并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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