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宗教學」起源於歐洲,迄今也不過一百多年的歷史。「神話」原為「宗教」的重要內容,乃是宗教現象之一,成為一門獨立的「神話學」,也是十八世紀以後的事。
而「宗教學」是怎麼樣的學問?「神話學」又是怎麼樣的學問?
實質上是,凡「宗教」者均離不開「神話」的內容。因為「宗教語言」本身就是一種「神話」。在「宗教學」的範圍裡,「神話」被當做一種原始人類的宗教特徵來處理,並探討它的象徵意義。
如作者所言,「宗教」欲處理的,便是人類的「生」與「死」。世上的各種學術或政治理想,包括「神話」,至今仍舊無法解決人類「生」與「死」的問題。
惟有「宗教」可以信仰語言來作回答,並給予人類生存的勇氣,這同時也是「宗教」對於人所做的重要貢獻。
本書共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是「宗教學入門」。除了介紹宗教學的發展過程、種種的宗教定義、起源與研究分類外,也探討關於人類的「宗教現象」與其研究方法。第二部是「神話學導論」。除了介紹神話學與發展過程,也對中國神話與史學,特別是俗文學的研究做了一番探討。
除此之外,本書有多位中外哲學家、人類學家與作家對宗教及神話所下的解釋,不僅使讀者擴展視野,也使得讀者有機會藉其研究方法,來檢視自己對於宗教與神話的觀點或信念。或許更可以藉由此書的啟發,來增進對於「宗教學」與「神話學」的瞭解。
作者簡介
1937年生,台灣台南市人。
學歷:台灣神學院神學士、東南亞神學研究院神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研究、東南亞神學研究院神學博士。
經歷:前台灣神學院宗教學教授、教務長,前教育部本土教育委員,前輔仁大學宗教研究所兼任教授,前東海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兼任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員,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兼任教授。
著作:除《台灣宗教大觀》《台灣人的神明》《台灣宗教論集》(以上皆為前衛出版)外,尚有宗教學與民間信仰等專著二十餘部。
序
立足於人文科學(Human Science)基礎上的宗教研究(Religious Studies),其發展的歷史始於十九世記七○年代。1867年一位生於德國卻大半生在英國從事「印歐語言學」(Indo-European Linguistics)研究的學者繆勒(Friedrich Max Müller, 1823-1900)出版了一冊名為:《來自一個德國工作室的木屑》(Chips from a German Workshop, 1867)之作品,正式提出「宗教學」(the Science of Religion, or Religionswissenschaft)這個學術用語。他在書中以研究「比較語言學」方法,發現印歐民族的“神話”(myths)內容之共同處,因而開始專心於宗教研究,尤其著重於印歐民族的「神話學」(Mythology)方面。其實早在1856年繆勒就發表一篇:〈比較神話學論文〉(Essay on Comparative Mythology, 1856),主張其“印歐民族宗教同源”的學說。由於繆勒的學術貢獻受到學界肯定,英國皇家學術院於1870年邀請他擔任有關「宗教學」這一新興的人文科學學門講座。三年後繆勒出版:《宗教學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Religion, 1873)一書,從此這一門新的人文科學學門正式被歐洲學界所承認,他也被公認為「宗教學」的開山祖師(宗教學之父)。
十九世紀時代基督教宣教師相當活躍,他們在世界各地開拓宣教區,從而接觸到不同民族及異教。於是歐美各大學神學院為了宣教上的方便,紛紛設置宗教研究課程,並以「比較宗教學」(Comprative Religion)稱之。只因這一課程在神學院(Theological Seminary)授課目的,均在做為「宣教學」(Missiology)的輔助學問,立場相當主觀,比較來、比較去、都是「基督教」(Christianity)勝利!不過一般歐美各國大學的宗教研究課程,因忠實於人文科學的學術講授,所以很客觀,也習慣於採用「宗教科學」(強調它為「人文科學」的一個學門)為名。美國學界則慣於稱這一學術課程為「宗教史學」(History of Religions),藉以強調做為人文科學之一的「宗教學」,乃是立足於“歷史”(history, or historie)為基礎。事實上,做為人文科學的「宗教學」是不為任何“宗教”做背書的。畢竟它是一面“宗教照妖鏡”,時常以客觀立場在檢驗“宗教”之是非真偽。
時下台灣國內大學院校,已經有十個以上設置「宗教研究」(Religious Studies)之系所。而最先設置者,就是私立的天主教輔仁大學(Fu-Jin Catholic University)於1988年創立的「宗教學系」(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令人不解的是:為何台灣學界要等到1988年才由天主教輔仁大學創設宗教研究學系?其明顯理由和中國國民黨政權的教育政策,以及長達38年的「軍事戒嚴」有關。也就是說,1945年至1987年殖民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因逃避中國共產黨之追殺淪為流亡政府。它為求自保,只有一面實施“反攻中國”的黨化教育,另面進行“軍事統治”(戒嚴)。這麼一來自然勿視正規的教育品質,特別是人文科學的宗教研究。所以天主教輔仁大學才會於解嚴一年後的1988年,經教育部核准創立(比較中國北京大學於1996年9月6日設置宗教研究系所,還早八年)。顯然地,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不鼓勵台灣公私立大學設置「宗教學」系所是有其原因的,因為它利用兩個“政治宗教”在保護其政權:一個是「國家儒教」(State Confucianism),另一個就是「三民主義教」(Political Quasi-Religion)。前者於台灣各重要都市建設「孔子廟」,設置一位“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利用9月28日「教師節」舉行“祭孔大典”。祭司是總統、內政部長、各縣市長。祭牲用“牛、羊、豬”。目的在於教化封建帝制時代那一套忠義道德倫理之宗法社會家庭主義(Family-ism)教條,使百姓成為乖乖牌順民,也同時使其政權可以“家天下”。後者則是將“三民主義”政治意識形態絕對化,因而取得「類似宗教(Quasi-Religion)之宗教性(religionity),藉以教導軍公教人員及全國人民“忠黨”等於“愛國”之歪理。目的在於永保其政權於不墜,以便來日能夠“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有了上述兩個“政治宗教”在保護中國國民黨政權,難怪國家的教育部要等到1987年解除「戒嚴」的一年後才允許各級大學設立「宗教學」學術部門。台灣長期以來受到上述兩個“政治宗教”影響之下,自然就「國家」不成“國家”。在西方世界所認知的「國家」(Nation),是一種與命運共同體(地球村)有關的「國家主義」(Nationalism)。這一用字也認同於「民族主義」,為此英文的“nationalism”就兼顧「國家主義」與「民族主義」兩者之意義。用上述之規準來檢驗中國於歷史上建立的不同朝代,就可以明白歷朝帝王建立的“朝代”(dynasty)是自己政權的“江山”(政治勢力),而不是西方社會所謂的“國家”(以民族為主體)。所謂“江山”者就是帝王的“家國”(家天下),為此才有「唐朝」(李世民的家國)、「元朝」(蒙古人的家國)、「明朝」(朱元璋的家國)、「清朝」(滿洲人的家國)、和「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的家國)。藉著以上的檢驗分析,就知道:為什麼「中國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於1945年殖民台灣以後要以「國家儒教」的“家庭主義”來維護它的“家國”,以及利用「三民主義教」的“新皇帝崇拜”(向「國父遺像」行三鞠躬,又宣讀「遺囑」為勅語)來維護其“黨國”。難怪陳水扁當了八年(自2000年至2008年)的台灣人總統一下台,就被這個外來政權入罪關到現在,其屬下的政務官均個個被司法調查加以精神虐待。畢竟六十六年來(1945 ~2012)台灣社會的政治(尤其是國會)、軍警、司法、教育、媒體,仍然受到中國國民黨這個“家天下政權”的“黨國”所控制。為此,台灣是個被外來政權統治的“家國”與“黨國”,並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下列簡表,應該有助於瞭解中國國民黨這個利用“政治宗教”維護其政權的本質。這點正是人文科學之一的「宗教學」必須凸顯其「照妖鏡」之重要使命。
中國國民黨專制政權的政治宗教(表格略)
從上列的簡表應可以領略「中國國民黨政權」如何利用“政治宗教”統治人民之事實。過去這個專制政權時常強調“政教分離”。根據上表之呈現,其謊言不攻自破!此外,這個政權為了利用「台灣民間信仰」,只見官員到各地視察(或祭典)之時,逢廟捐款,見神必拜。目的在於利用廟宇的角頭及董事做大選時的“柱仔腳”。這點也正是總統及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時,少數的在野黨團處於劣勢之原因所在。
自從1988年台灣出現天主教輔仁大學第一個宗教研究系所之後,這類系所就陸續於公私立大學設置,其用心及努力誠然可以肯定。不過因為缺乏專門師資,所以無法忠實於「人文科學」(Human Science)之宗教研究。以致出現違反「人文科學」研究精神之現象:基督教大學開宗教系所之目的,在於為「基督教」信仰背書。佛教大學的宗教系所,同樣也在為「佛教」之信仰背書。「宗教學」因此淪為類似基督教神學以及佛教學院所附屬之的不倫不類學門。甚至也有佛教大學的宗教研究學門專門在教“生死學”,使學員畢業後可以在殯儀館做“禮儀生”,實在浪費人才。天主教大學宗教系學生,也不務正業地在大跳“八家將”,甚至參與廟會之陣頭。基督教大學的宗教學系,更擇定紀念日在校園裡舉辦巫術法事及表演洗禮儀式,因此受到長老教會當局之糾正。如此一來,做為「人文科學」之一的「宗教學」,其學術地位也因此被貶低,更談不上是在擔負宗教脫序的「照妖鏡」之使命了。由此可見,台灣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的宗教研究學門,其做為「人文科學」的學術水準尚有待提升。
拙作:《宗教學暨神話學入門》,係著重於「宗教學」與「神話學」的“方法論”(methodology)之論述。其內容分為兩部份:宗教學入門及神話學導論。前者論及「宗教學」的發展簡史、宗教之定義、宗教起源論、宗教研究之分類、人類的宗教現象、及宗教現象學派的研究方法。後者論及「神話學」之認識、其發展史、其方法論、以及有關中國神話之研究等等。這些文章係筆者任教於台灣神學院及兼任於輔仁大學和東海大學宗教研究所時期的“講義”所輯成。雖然內容未盡周延完美,只是期待提供學界同道一個研究「宗教學」之正確方向。更期待學界先進給予指正及補充,以期使這門「人文科學」之一的「宗教學」能夠在台灣發揚光大。
在此也必須由衷感謝為本書打字的林素清女士及吳欣郿女士,協助描繪世界諸宗教教徽的周景明先生及真理大學資訊系同學,以及台北市前衛出版社社長林文欽先生、責任編輯周永忻小姐和她的編輯團隊。沒有這些友人的支持及合作無間,本書就無法出版而就教於讀者先進,是以為序。
董芳苑 謹識
2012年7月24日
目次
題獻
自序
圖片選輯
第一部 宗教學入門
一、宗教學入門
二、宗教學發展簡史
三、宗教定義之種種
四、宗教起源論
五、宗教研究之分類
六、人類的宗教現象
七、宗教現象學派的研究方法
第二部 神話學導論
一、認識神話學
二、神話學發展史
三、神話學方法論
四、關於中國神話之研究
附錄
一、宗教、宗教人、宗教研究
二、現代人與宗教
參考書目(Bibliography)
一、英文參考書
二、漢文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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