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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我傷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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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我傷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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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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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人生不是只有愛情。
可是,沒有愛情的人生,你還要嗎?

沒想到密絲飄談過這樣的戀愛!
犀利天后密絲飄 失戀經歷首次告白
以前,她總是理性分析別人如何愛。
這次,她要告訴你怎樣在愛情路上置之死地而後生。

我們不要白白傷心,
我們不想白白失戀,
如果注定要失敗不可,那也非得從中學到一點教訓,
因為不管是真心、愛情、還是時間,我們都再也浪費不起。
我們沒有辦法挽回的,從來都不只是愛情,還有時間,與過去的自己。

可是,也許我們並沒有失去愛的勇氣,只是學會了更加珍惜愛情以外的東西。
畢竟愛情來了又走、走了又會來,只要我們堅定地站在這裡,
遲早有一天,幸福會來的。

◎飄語錄
〈怎樣才算對的人?〉
所謂的「對的人」,不是想法和你一樣的人,
而是和你一樣想用心維護這段感情的人。

〈我們都是中古貨〉
相信愛情的人並不笨,渴望愛情的人並不傻,
最怕的就是那種不相信愛情、卻又渴望著愛情的人,才是無可救藥的。

〈非誠勿愛〉
在愛情裡,誰想當隨傳隨到的傻瓜?
可是,我們更怕這次不到,就連下次都沒有了。

〈戀愛地雷〉
如果有個男人看到你的眼淚就心軟,
那往往不是因為「他怕你哭」而是「他怕女生哭」。

〈又不是非要你的愛〉
世界上沒有誰非要誰不可,但我們卻都希望,成為對方最想要的人。

〈有種幸福不是我的〉
所謂「不合」,不過是不肯配合的簡稱而已。

〈完美伴侶〉
完美的伴侶的組成,經常,是來自兩個不怎麼完美的人。

〈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很多時候,我們放不下的,從來都不是那個人,或那一段感情,
而是不明白自己並沒有做錯什麼,何以卻要遭受到那樣的對待。

〈什麼都要管的女人〉
他說:「我知道妳都是為我好。」
是,我以為那樣是為他好,可是那幾年,我們都過得並不好。

〈別給愛情潑冷水〉
每段因為「彼此無話可說」而告終的戀情,最初都始於「我們很有話聊」的熱情。

作者簡介

密絲飄

七年級前段班,日金牛,月雙子。
除了都會兩性散文,還寫過言情小說,也寫過色情小說。做人講究禮義廉恥,寫起文章卻寡廉鮮恥。暗黑系兩性寫手,擅長描寫都會男女戀愛時的小心機及陰暗面,以快狠準的風格深受網友喜愛。
作品:《好男人不是ONE SIZE》(太陽氏)、《女人都是詐騙集團?》(時報)《不愛為何不早說?》(時報)

目次

目次
代序 是否為我傷心過?
Chapter1 差一點就幸福了
思念其實很硬
愛的周邊商品
愛情無罪,但不無辜
劈腿,是因為分不掉
無法原諒,但可以釋懷嗎?
差一點就幸福了
怎樣分手才完美?
我沒那麼好,你沒那麼糟

Chapter 2怎樣才算對的人?
約會的無限迴圈
又不是非要你的愛
什麼都要管的女人
什麼都不管的女人
桃花荒
有沒有不耍心機的戀愛?
純友誼
戀愛地雷
愛人不疑,疑人不愛
怎樣才算對的人?

Chapter3愛要堅持,但別僵持
非誠勿愛
有些愛,只能存而不論
總是若無其事的男人
愛的碎片
我愛你,但我不欠你
失戀,總是天崩地裂

書摘/試閱

是否為我傷心過?
我們不是想報復、更不是想傷害誰,
只是希望證明,我們不是你不痛不癢的曾經。

在臉書上寫了一段話,是這樣子的:
有時候最難受的事,不是你被人傷害,而是你發現自己居然連反擊的能力都沒有。那一種「原來我的慘況不是因為倒楣,而是因為沒用」的青天霹靂,才是真正的傷害。

大家的反應好熱烈,好像這段話放在工作上、感情上都十足適用,結果有個網友傳訊息給我,說她就是忍受不了被人傷害的冤枉,所以動手反擊了,可是,更大的傷心卻接踵而來。
原來她和一個男人交往半年多才發現自己是小三,而且男人從頭到尾都沒打算跟女友分手,她氣不過,把兩人半年多來交往的證據,包含照片、信件等等,通通寄給了男人的正牌女友。
「我以為他從沒愛過我這件事已經夠叫我傷心了。」她說:「後來才發現,原來讓他恨我,我會更傷心。」

我看著她的訊息,突然不知道說什麼好。
在道理上,她沒有錯啊,她又不是平白無事陷害男人,而是她被騙在先,要是讓偏激魔人來說,這說不定根本不算「報復」,而算是「執行正義」呢!
可是,最後傷心的,為什麼還是她呢?

在戀愛裡受到傷害時,我們氣極了、氣壞了、咬牙切齒的覺得要反擊,大多數時候,我們嘴巴上講講卻做不到,哀怨著自己的心太軟,少部分時候,我們真的做到了,可是對方的痛苦卻沒如當初預期的讓我們覺得爽快,究竟是為什麼?

我想,是因為我們並不真心想報復誰吧。
很多時候,我們為了一段感情備感痛苦、坐立不安,明明眼睛是自己的,卻無法叫它不要流汗,明明腦袋長在自己脖子上,卻無法叫它不要再想,我們已經焦慮到面臨崩潰的臨界點,但對方卻仍維持著殘忍的淡定。

於是我們忍不住要惹他、吼他、挑釁他、攻擊他,有些人會說這種行為是「自己過得不好,就見不得人家好」,可是我們的本意,從來不是要讓他痛苦啊!那些帶刺的小動作,其實都只是我們拉不下臉說出口的疑問,每一次出手都是試探、每一次攻擊都是質問,我們並非真心想傷害他啊,我們只是想問問他,他看見我們的傷心了嗎?
甚至,他是否為我們傷心過?

我們在問的是:你是否、真的、曾經、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愛「過」我,是的。其實我們都很努力想當一個有風度、有理智的人,一段感情到底還有沒有得救,我們心裡是有數的,我們已經做好十足的心理建設,準備接受彼此之間的這段愛已經是「過去」了。我們知道結果不如當初所預期,只是想證明,就算結果不如預期,但至少過程曾經美麗,就算你現在已經不愛我,但最最起碼,要曾經愛過吧?

可是當我們傷心難受時,卻看見他冷靜淡定的表情,當我們茶飯不思時,卻看見他歡樂地和朋友在美食餐廳打卡……我們的生活全盤崩毀,而他的日子卻一切如常,我們不懂,如果他真的曾經愛過我們,那為何可以對我們的痛苦無動於衷?

最近,一個學生時代曾暗戀過、好像有點小小曖昧但又好像沒有的男孩突然對我放炸彈,我滿心鬱悶,竟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捨不得那幾千塊,還是又被勾起了當年暗戀未果的傷心。聊著聊著,他半開玩笑的說:「結婚了就不能亂虧妹了,想當初我也曾經想追妳耶!」突然間,我平心靜氣了,就好似積壓多年的冤屈終於沉冤得雪、像頭痛了整晚吃下的普拿疼終於開始發揮藥效,我開始真的關心他的婚禮、饒有興趣和他討論婚紗照、覺得就只是個老朋友即將邁入人生下個階段那麼的理所當然。

那一刻我終於明白,其實我可以的,其實我沒那麼小心眼,即使我曾經因為你而受傷,但只要確定你也曾經在乎過我,哪怕只是一點點,就能超渡我的不甘心。

其實,我們都不是真心希望你痛苦的。
我們不是想報復、更不是想傷害誰,只是希望證明,我們不是你不痛不癢的曾經。

告訴我,你是否為我傷心過?

怎樣才算對的人
所謂的「對的人」,不是想法和你一樣的人,
而是和你一樣想用心維護這段感情的人。

收到一個失聯將近十年的網友大胡寫來的信。
他說他在逛書局時買了《不愛為何不早說?》,回家翻開書看到上面的作者照片,才發現是我,他的信開頭第一句就寫:當年就覺得妳對感情的看法很特別,沒想到真的出書了。
而我,立刻就想起了那件讓他認為「特別」的事。

其實我和大胡不熟,因為他起碼大了我十歲,每次見面都是一大群人,雖然交換了電話但從來不打、雖然交換了MSN但也很少聊天,那麼唯一一次深聊到讓他覺得「我對感情的看法很特別」的事件,其實也是個大誤會。
那一晚我心情不好。因為感冒,早上我無論如何爬不起來,蹺掉了某堂課,可是好死不死那卻是那個老師整學期唯一一次點名,同學捎來消息,說沒到的要補交一份五千字的報告,否則當掉。

我一邊趕報告,一邊為自己的壞運氣忿忿不平,為什麼我唯一一次蹺課就被逮到,但另外有些人整學期都不見人影,唯有點名那一天福至心靈出席,就安全過關?
然後大胡突然敲我,說她女友下禮拜生日,問我覺得應該送什麼禮物好。

「妳是女生,應該比較了解女生喜歡什麼吧?」當時大胡是這麼說的。
「可是我又不認識你女朋友!你為什麼不問認識你的女友的女生朋友?」我只是希望他去問別人,不要再吵我。
「因為半夜線上都沒有人啊。」大胡沒察覺我的意興闌珊,反而開始長篇大論的講述他和女友之間的事。原來他老覺得戀愛平穩就好,但他女友卻覺得他無趣,希望他能浪漫一點,兩個人老為了這些事吵架。

「就是想法不同而已嘛,沒有誰對誰錯吧?」我很敷衍。
「可是想法不同,感情就很難繼續下去啊。」大胡說。「而且她老是想改變我的想法!」
「你不是也想改變她的想法嗎?」我吐槽他。
「話也不是那樣說,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應該互相配合……」
「感情是要互相配合沒錯啊,但也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吧!」我冷冷地說。「如果什麼事都能互相配合的話,那我們何必找尋對的人呢?」
「……嗯,這種想法,滿特別的……」

大胡大概終於察覺到我的不耐煩,很識趣的下線了,我反而生起悶氣來。
我一點也不覺得這種想法有什麼特別的,路邊隨便抓個女生來問,十個有八個都會說「對的人」很重要吧?我覺得大胡只是察覺我的不耐煩,所以隨便做個結論好結束話題而已,而我一面覺得自己把蹺課被逮到的情緒發在無辜的人身上不對,一面又覺得自己傾聽他的感情煩惱又不是我的責任,更何況我們又不熟。

年輕的時候是會很任性的說些「如果你愛我就該愛我的全部」之類的話,不過在發現自己也並無法做到愛對方的全部之後,就知道自己並沒有提出這種要求的立場。我們口口聲聲的說自己可以接受對方的缺點,但其實至多只做到忍受,我們口口聲聲的說自己可以尊重對方的想法,但其實只是藉此要脅對方尊重我們的想法,「我尊重你」的隱藏潛台詞是「你也該尊重我」,但問題是,我們究竟有沒有尊重對方,從來都不該由我們自己來說,而是要看對方是否真感覺到被尊重,不是嗎?

差異在戀愛裡有兩個名字:熱戀時叫互補,分手時叫個性不合。
和想法契合的人聊天相處,是多麼愉快的事,就像統派和統派在一塊、獨派和獨派在一起,那種可以暢所欲言的感覺,多麼快意。但上哪去找想法和你完全相同、沒有差異的對象,也就是俗稱的「對的人」呢?

亦舒有一本小說叫《剪刀替針做媒人》,裡頭有句話說:「我不再尋覓,他不會來,也許,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他遇到車禍,我倆失去見面機會」。我第一次看到時大受震撼,一字不差記到今日,每當聽見有人說到「對的人」這三個字時,這段話立刻就會躍上腦海,就像壹週刊每天爆出錦榮和蔡依林約會的消息,但大部分的人聽到蔡小姐依舊瞬間聯想到周董一樣,完完全全操控於反射神經。

我也曾經深深相信自己有天會遇見那個「對的人」。
後來談過幾次戀愛,不得不開始懷疑遇上的機率,如果每次都得花三、五年才能證明那個人是錯的人而不是對的人,那我們到底還剩下多少時間、多少機會?
還有很多時候,是我覺得那個人什麼都對了,但在他的眼裡,我卻什麼都不對,有些愛情就像一個天大的誤會,只是我始終都不明白,究竟是誰誤會了誰。

大胡的來信提到了他的近況,包含他和當年的女友結了婚、生了小孩,他的女兒今年剛上小一,很喜歡我的書封面上那個女孩畫像,他順手把書給了他女兒,結果他太太大驚失色,把他罵了一頓,斥責他「怎麼給小孩子看這個」……等等的事,然後他問我,想法還是和當年一樣嗎?
我心想,不一樣,當然不一樣,都已經過了十年,怎麼會一樣?
然後在那個心想「哪有人十年前十年後的想法會一樣」的瞬間,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些什麼。

人的想法和觀念都是會變的,就算我現在能找到一個想法觀念和我完全一樣的「對的人」,三、五年後,我的想法變了,那他就從「對的人」變成「錯的人」了嗎?如果是那樣,那我們還尋覓什麼?而像大胡那樣,當年和女友的想法不一樣、現在和太太的想法也不一樣又如何,至少他們一直都在一起。

也許,所謂的「對的人」,不是想法和你完全一樣的人,而是和你一樣想用心維護這段感情的人。
差異可以彌補,歧見可以溝通,缺點可以容忍,一段感情能不能走下去,重點從來不在於路上有多少阻礙,而在於你們之間還有沒有愛。
人的想法可以變,想法也應該要變。但愛,或者說維護所愛的決心,才是真正不應該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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