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以宏觀的視野、精闢的見解、洗鍊的文字,切入當代應迫切重視的「回應他
者」議題,不但鉅細靡遺地介紹與探討列維納斯的思想精髓,也呈現作者別出心裁的洞見。全書分二大部份,貫穿列維納斯所有重要著作及論點。第一部份深入檢視列維納斯思想中政治、美學與主體等核心的倫理議題;第二部份則是藉由列維納斯與其他思想家的比較或對話,並與當前思潮所關切的重大議題,如暴力、離散、記憶、愛、幽靈、敘事、儒學與全球倫理等,以並置、交鋒、激盪、纏繞、協商、交織,開展出列維納斯思想的當代貢獻與新局。
為何應閱讀列維納斯思想的五項具體理由
1. 為生命開展出一種全新激進的哲學思維模式。
2. 回歸「我」與「他者」的原始倫理友善關係。
3. 避免當前後現代主體的過度美學差異化現象。
4. 教導我們「為何」與「如何」積極介入日常政治。
5. 提升全球化冷漠競爭時代中逐漸被忽略的關懷力。
本書特色
1. 國內第一本系統性析論(後)列維納斯思想及其對二十一世紀影響與啟發的專書。
2. 全書架構緊密完整、文字精練清晰、論點新穎詳實,將艱澀的生命哲學,融入有趣的生活議題與哲學思辯。
3. 作者提供「先見林,再見樹」的導論,言簡意賅的普哲語言去蕪存菁,釐清當代理論叢林中五種不同「他者」的家世背景,並逐一介紹列維納斯哲學中九項核心概念,引導讀者親近列維納斯思想。
4. 列維納斯主要著作目前仍無中譯本,本書附錄附其代表作《整體與無限》〈形上學與超越〉一章的中譯,協助讀者進入其「他者哲學」的原創世界。
作者簡介
英國諾丁漢大學批判理論及英國文學博士,現任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曾任文學院院長、副院長、語言中心主任、臺南哲學學會理事長、蘇雪林基金會總幹事、成大思沙龍執行長等。主要研究興趣為批判哲學與當代文化研究。熱愛合作教學法,帶動學生社群研究,曾獲成功大學研究傑出獎與教學卓越會士。著有中英文專書三本,主編專書七本。
目次
Foreword by Ricard Cohen 1
前言 理察‧柯恩/潘席琳與柯孟汝 譯 11
自序-從「我」的夢中驚醒 19
導論-他者與列維納斯 27
Part One:列維納斯哲學
第一章 他者哲學:倫理與政治 53
第二章 光影之間:倫理與美學 81
第三章 別於存有:倫理與主體 105
Part Two:列維納斯再探
第四章 面對暴力:德希達、列維納斯與班雅明 137
第五章 如果/愛:德勒茲、列維納斯與紀傑克 177
第六章 遺忘雨傘:尼采與列維納斯 223
第七章 他異敘事:列維納斯與魯西迪 257
第八章 當代離散:德勒茲/瓜達希與列維納斯 311
第九章 回應鬼魂:德希達與列維納斯 365
第十章 全球倫理:列維納斯與新儒家 419
跋-卓越與關懷 481
附錄-列維納斯《整體與無限》的〈形上學與超越〉
汪素芳譯 賴俊雄校譯 485
論文出處 509
書摘/試閱
一般而言,我們不會為一本自己無法閱讀的專書寫序。不像我兒子會講流利的中文,我對中文是隻字不識。然而,我熟識也敬重本書的作者。賴俊雄教授是我的朋友,他也是一位真理之友。我曾邀請他至我服務的大學演講,也曾受他之邀至他任教的成功大學發表一系列演講。我們並曾彼此以東道主的熱誠在各自家中款待對方。此外,賴教授也多次來訪美國列維納斯中心研究。去年盛夏,我們聚集在列維納斯的出生地―立陶宛,參加我所主持的年度「列維納斯哲學暑期研習會」。我邀請賴教授在此為期一週的密集研討中,擔任研習會主題演講講者。研討會期間,我們並肩而坐,與其他與會學者進行列維納斯思想的深度交流。基於上述原因,我深感榮幸能為他的列維納斯新書撰寫此篇前言。
我想指出為何研讀和學習列維納斯非常重要。對我來說,他是哲學界的巨擘之一,可與柏拉圖和康德之輩齊名,因此值得密切注意。一如所有著名的西方哲儒,思想的偉大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方能在千年的哲學對話中貢獻自身的洞見、獨特的聲音,並凝聚出普世的真理。列維納斯是一位倫理哲學家,同時也是一位富有倫理關懷的哲學家。他的哲學貢獻展現在獨樹一格的宣言:「倫理是第一哲學」。換言之,列維納斯哲思的與眾不同不僅來自他的卓群智識、博學觸角、堅實論點,甚至是機敏風格、廣泛用典和考究詞源(即便這也相當重要),更是因為他將倫理的律令高度―社會責任導向的生命崇高性與哲學的嚴格精確性―愛智、理性和觀念的交流檢驗,兩者相結合。要言之,列維納斯教導哲學家們倫理責任和社會正義的重要性。
讀者或許會注意到我並不說列維納斯教導倫理責任和社會正義的真理。事實上,他的確有教導倫理責任和社會正義的真理。列維納斯身為一位哲學家,是理性之士,熱愛智慧。然而,他的智慧試圖領會真正哲學的高度,亦即,倫理的價值和迫切性超越認識論的認知需求。換言之,他不若其他哲學家將自身或哲學囿限在知識、真理論述或科學的範疇,無論是經驗論或批判式的。列維納斯的「真理」更加困難:它提出具體的要求。此種真理的對象是人,而非僅是純然的思維。其帶來的衝擊不僅是認知上的,也是能發出命令和發自內心的。我認為這樣的真理應是一種(根據權利而提出的)要求(claims)。惟其如此,列維納斯思想―作為一種倫理干擾式的哲學觀,總是超越自身,不拘泥科學系統性的研究,而是指向更好、更高的道德境界。此反映了其洞見的原創性和卓越性:倫理作為第一哲學,因而道德律令正當化了知識並為其奠基。
此種真理存在著另一項困難,擾亂了哲學家一向自恃的平衡。亦即,列維納斯所支持和擁抱的道德律令(一如所有真切的道德律令)乃普遍且眾所周知。如此普世的真理廣流世間,昭然若揭。康德在其《實踐理性批判》一書的註腳中即嘲諷那些批評他倫理論述未能創造出一種新穎道德(如尼采的「新律法」)的人犯了一種謬誤,亦即,「此等人欲引介一種嶄新道德主義並自居為創始者,儼然認為全世界迄今仍渾然不知何謂責任或對其徹底誤解」。同理,列維納斯並未創造出一種另類的道德規範。儘管多元的文化承認差異的道德,然而事實上道德只有一種,而且人盡皆知。此種道德即是―減輕苦難,這是佛家和列維納斯信奉的至高真理。質言之,列維納斯所揭示的倫理意涵,在各方經典中俯拾皆是。例如,舊約的「愛鄰如己」、論語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馬克思主義和列維納斯告訴我們的「幫助食不果腹、衣不蔽體和無處棲身者」、新約馬太福音的「我實在地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其中一個最小的弟兄所做的,便是對我做的」,其他如「莫殺戮」、「愛好正義」。凡此種種意義相似的道德準則皆為世人所明白,並且毫無疑問地,也是列維納斯倫理教示的基底。
既然如此,為何我們還需要列維納斯的思想?或者應該這樣問:哪些人需要列維納斯的思想?循規蹈矩的尋常百姓早已懂列維納斯的道德責任和律令。然而,列維納斯的獨特貢獻不在於那些老生常談的道德規範(即使這樣的道德規範已在分裂式微),而是在其倫理,亦即,道德的形而上哲學性。倫理作為第一哲學,不違背或犧牲理性,也許是西方第一個既承認道德的優先性,又能同時展現言行一致的哲學。此種見解使列維納斯與其他哲學家的哲學處於對峙的局面,後者將道德限縮在知識和真理啟發層面,不論是科學或美學的。然而,即便是蘇格拉底也將知與行連結,追問為善之善。康德亦然,他傾向道德自由的獨立,主張先驗理性的自我立法和意志自決。在此我僅略舉三位也將倫理視為第一哲學的重要哲學家為例。而列維納斯是首位(向哲學家、知識份子、科學研究者和那些自負的教養之士)揭明永恆的道德律令是不會消解的哲學家。他指出,倫理作為道德責任拋出的命令非同一般,歷久不衰也無法被取代。甚至進一步而言,道德責任滿溢的迫切性乃是所有意義和價值的根本。
列維納斯哲學中所有思想的艱難與敏銳、複雜與微妙之處,皆非來自於思想自身的宣稱―呈現行善阻惡、伸張正義與譴責不義的困難(儘管這是另一項困難之處),而是來自於他意識到思維與文明至高境界的微妙與策略,而致力於說服哲學家們世界的支柱與真、美、愛的揭顯,乃在於倫理的優先性;換言之,倫理作為道德與正義的律令。哲學不是一套待以研究的難題或論點,而是將道德、責任和正義,視為首要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列維納斯的思想因而是一種普世教育、一種學說、一種律法。它的思想,旨在說服哲學家們沒有什麼比為善、回應鄰人、關心他人、減緩他人苦痛與創造正義世界更來得重要。沒有其他任務更甚於建立一個人溺己溺、有情有意、關懷天地萬物的正義世界。
康德曾說:「無論在世界內外,只有一種東西能構想出無條件的善,那就是善良意志(good will)。」列維納斯亦會提出相同觀點,但他會具體指出此種無條件的善或善良意志絕非獨立自行運作的律法,而是對於他者的責任,牽掛他者的苦難甚於自己―逕為他人赴死的可能性,一種責任肩負於身的終極結構。列維納斯會說此種責任,以第一人稱「我」出發,選擇追求更高自我的責任,如同康德的善良意志,是「建構快樂價值不可或缺的條件」。這樣「真實自我」的選擇,將人提升到人性的高度:每個人存有的獨特性因面對四面八方他人的應承責任與自身成為他人的責任而彰顯。哲學家們,聽著!意義的初始即生於這個應承責任結構的裡外。如同列維納斯悉心指出,「已說」(例如命題、陳述、假說、論證等)保留了「已說的言說」的變化形式,例如發生在對他人的回應和面對面(face-to-face)的道德言說。
行善的人性呼求是普遍性的,或者說人總希望如此。與人為善,並回應自身良知與他人他異性的要求是一種意義的條件,因此也是一種真理與科學的條件。這亦是列維納斯哲學欲探尋的思想任務。對我來說,列維納斯深究細節和複雜性的思想無疑已達成此要求。其理論從胡塞爾(Edmund Husserl)汲取方法,屬於現象學式的(列維納斯是現象學大家之一,曾向法國與世界引介也實際應用現象學)。然而,列維納斯最為顯著的貢獻在於倫理學上的貢獻,其超越了以「精確學問」為基礎的現象學。有鑑於列維納斯的思想成就,我們應該捫心自問的(列維納斯亦會如是問)並非道德與正義的重要性,而是為何哲學長久以來漠視也忽略了倫理學。換言之,真正的問題不在於道德律令與具挑戰性的律令體現中,而在於為何哲學家與哲學經常輕忽,甚至詆毀倫理學思想的重要。哲學家在愛智的同時是否忽略或輕視貧困者、遭受苦難的人、被壓迫的人、「寡婦、孤兒、陌生人」?當安定(法律秩序或個人的平衡)凌駕責任時,自我是否還真實地是自我?真理是否還確切地是真理?什麼才是重要的?重要性的根源為何?這些難道不就是哲學最深邃的問題,亦即對於哲學本身的質問?
我由衷地希望,賴教授能開展出列維納斯思想的精髓,達成此書的雙重任務:一方面,闡述已是世界哲學思想高峰的列維納斯倫理學;另一方面,與當代思想家進行對話―無論這些思想家是否能將我們帶得更遠、更高,使我們變得更好;抑或又讓我們陷於思想的複雜曲徑、掉入意義的迷宮歧路和沉溺於無法抑止的感性,拒絕責任、遠離鄰人、模糊也避開生命最重要的議題。要言之,藉由並置列維納斯與當代批評理論,我們得以挖掘列維納斯尚未被開展的思想意涵。綜此,上述思想對話的任務是為開創一種普世的正義,這也是列維納斯人性最高的呼喚。
對於當代哲學與哲學家們閃躲人性最好與至高的義務,避開崇高的道德與正義律令,我們可能不再感到意外。畢竟,這就是哲學一貫的路徑。哲學的傲慢與極度的自負稱頌思維能力、真理、抽象的自由、邏輯、本質、遊戲、存有的揭示(無論科學或玄學的)、差異,或其他許多難解的暗語、聰慧的技巧和自我耽溺等。然而,這些現象卻削弱了現代人對許多苦難人們的關懷。列維納斯意識到道德律令必須被言說及不斷地再說,而(或許)特別在文化與思維能力的最高境界處被言說。行筆至此,在我的前言尾聲,容我引用列維納斯用來結論他第一本鉅著《整體與無限》(Totality and Infinity)自序的一段話:
序作為一種企圖,並非賦予自身一個尊貴的位置,而是致力於祛除作者與讀者在書中的隔閡。序屬於語言的本質,旨在不斷藉由前言與註解拆解語言文字中的意義、言說語言中的「未說」,以及試圖創意地重新詮釋「已說」規範中未被正確理解的語言意涵。
最後,請允許我表達對賴俊雄教授的深摯感謝。此本在當代哲學中的重要著作,再次言說列維納斯,因而也再次召喚列維納斯。非常高興此書以中文問世,因為中文展現了融合聰明智性與高尚道德的高超心性。此種高超心性在列維納斯的核心思想中,建構了一種永遠要求共群間關係更為良善的啟示。
理察‧柯恩
2014年4月7日寫於紐約水牛城
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哲學系教授
猶太思想與遺產研究所主任
列維納斯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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