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從1980年代以降,客家作家和客家學界好像共同編織了一張漁網來撈捕「客家文學」,若先撇開定義的紛擾,可把客家文學分為兩大類;一是客家民間文學,一是創作文學。民間文學靠口語流傳,是最沒有爭議的客家文學,內容包括傳仔、諺語、師傅話、山歌詞、採茶劇本、戲文(劇本),幾乎都是客家特有。創作文學則有漢語文言文、日文、臺灣話文、漢語白話文、客語文的創作。除了客語文創作,其餘的客家創作文學,都不是在有了「客家文學」旗幟後創作的客家文學,顯示現階段的客家文學只是臺灣文學領域中的創作現象,而不是文學的種類、派別。
本書為「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第十輯,本選輯的編選方針,一方面期望能反映當前已有的客家文學研究現象,另一方面也希望能透過選文指引更寬、更廣、更新的客家文學研究領域;就其研究之創意發想、是否開啓新的研究契機,以及可能開發新的研究領域,為優先選擇的對象。在選擇的範圍上,大約區分為三大區塊,一是民間文學,分別選取諺語、歌謠、傳仔研究各一篇。一是漢語文言文學,只選了一篇詩社研究。其餘則是創作文學或作家研究,有詩人、有小說家。本輯排除了劇本研究或文學作品改編電影、電視劇、舞台劇研究,則因本套論文叢書另有戲曲研究選輯,讀者請自行參看。
◎關於「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
本主題叢書的出版構想,源於客家委員會的學術委員會,目標是將分散於各學術期刊的優質論文,依主題性質加以挑選、整理、編輯,重新編印出版,能讓國內外客家研究學者乃至一般讀者,迅速掌握過去學術界對該主題的研究累積,通過認識臺灣「客家研究」的各種面向,理解臺灣客家社會文化的諸多特質,作為國家與客家族群發展知識基礎。叢書,除了彙整臺灣客家研究的各主題(特色),也望能促進學、政雙方,乃至臺灣民間社會共同省思臺灣客家的未來。
作者簡介
主編──彭瑞金
《文學臺灣》主編、臺灣筆會理事長。高雄師範學院國文系畢業。曾任高中、大學教師,2018年2月,自靜宜大學臺灣文學系教授退休。研究領域為臺灣文學史、文學評論、臺灣客家文學、臺灣原住民文學等,著有《臺灣新文學運動40年》、《高雄市文學史》、《鍾理和評傳》、《鍾肇政文學評傳》、《葉石濤評傳》等書。
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
總主編──張維安
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教授。曾任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院長、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國際客家研究中心主任、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等職。學術興趣為社會學理論、經濟社會學、資訊社會學與客家研究。
作者──(依文章順序排列)
何石松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副教授
古國順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退休教授
黃美鴻 國立清華大學華文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及新竹市教育局聘用督學
曾絢煜 仁德醫專幼保科專任講師及客家研究中心活動組長
葉石濤 臺灣文學家
施正鋒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柳書琴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教授
王惠珍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教授
王幼華 國立聯合大學華語文學系及臺灣語文與傳播學系合聘教授
莫渝 國立聯合大學臺灣語文與傳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年度詩選編選委員
彭瑞金 靜宜大學臺灣文學系退休教授
吳達芸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退休教授
許嘉雯 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所博士
鍾屏蘭 國立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教授兼任文化創意產業學系碩士班客家組教授
序
《客家文學》導論 彭瑞金
一、前言:客家文學的定義及發展
「客家文學」即「臺灣客家文學」之略稱。地域性的標示,具有定義及範疇之雙重界定的意義。客家人分布世界各地,分屬不同國家、社群、文化、國家認同都有重大差異,除了語言(客語)的共通性外,現實、文化都有各自的隸屬,不同的文化、歷史、環境、現實條件產生不同的文學。臺灣客家文學的「發生」,離不開臺灣的歷史、自然環境。所以,在臺灣談客家文學,不能少掉「臺灣」的地域性標示。當然,臺灣客家文學最重要的元素是客家,同樣此客家指的還是臺灣客家。從文學產生的原理,只有生活在臺灣的人才能產出臺灣文學,同理,也只有生活在臺灣的客家人才能產出臺灣客家文學。易言之,生活在臺灣的客家人所作的文學,也不能妄自尊大為代表全世界客家人的「客家文學」。
臺灣有客家文學之名,始於1980 年代,主要是針對當時的臺灣文學界,有為數相當多,又極為優秀、傑出的客籍作家的文學現象而言,並不是嚴肅的文學學術用語。客家文學的學術討論,始於1990 年代。(註1)從此開啟的臺灣客家文學討論。大致上可歸納為以下幾項:
(一)「臺灣」和「客家」在名稱上優先順位的思考。有「臺灣客家文學」(註2)「客家臺灣文學」(註3)的不同考量。前者是指在臺灣的客家文學是臺灣文學大屋頂下的一環或一支流、分支,和原住民文學、福佬文學、新住民文學同列並排。後者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是指臺灣客家文學是(世界)客家文學的臺灣分支。此說,顯然得回應世界的客家文學在哪裡?是什麼?是無法從文學上去定義的難題。一是指客家人的臺灣文學,與「臺灣客家文學」其實定義無分軒輊,只是可能被誤解它的頭上是世界客家文學而已。產生於臺灣的客家文學,不可能拋開臺灣這個元素來談文學,其它有族群標示的文學亦然。
(二)「臺灣客家文學」是否可以和臺灣客家族群文學劃上等號?這可能要回到1980 年代客家文學被發現的現場談。1980 年代,客家文學的被發現,大約是有鑒於1920 年代以降的60 多年間的臺灣新文學史頁裡,客籍作家的表現既多且精,不僅參與新文學運動、創作的人數多,作品多,而且多為傑出的臺灣文學代表作,作家、作品的數量占臺灣文學作家、作品的比例極高,「客家作家」從未在臺灣文學運動史上缺席,儼然自成體系。可是,一旦回到學術的定義上來看,這些人人都可琅琅上口的作家及其作品,可否定義出「客家作家」或「客家文學」,就要難倒學界了。因為既不能用作家的血緣、身分去定義,也不能以作品的內容條件去定義;既無法定義前述人人琅琅上口的客家作家,只有血緣純正的客家人才是客家作家,更無法限定只有血緣確定為客家人的作家才可以書寫客家事務。
至於作品條件就更不容易界定了,不論是否以客語書寫或是否限定書寫客家人、事、物,都有無法客觀界定的模糊地帶。蓋臺灣客家因為臺灣這個地域性的因素,以及近四百年來,客家移民和其他族群移民或原住民族之間的混居、互動、通婚等因素,以文學反映歷史也反映現實的特質,已無法用族群文學的概念來定義「客家文學」,臺灣客家文學和客家族群文學無法直接劃上等號關係。
(三)客家文學與客語文學的糾葛。1980 年代,「客家文學」被發現以前,僅有客家民間文學是以客語「書寫」的,然而,1980 年代被發現的「客家文學」,指的是1920 年代新文學發軔以降的新文學,包括日語書寫的,却不包括漢語文言作家及其文學,客家民間文學並未被「發現」。嘗試以「客語」定位「客家」的論述,無疑不是史論,而是闡述文學創作的願景。1987 年政治解嚴前夕,臺灣文學界有人倡議母語(或雙語)教學和母語書寫。實際上,當時的母語提倡者,都只顧慮到福佬語,但却不顧及客語、原住民語等母語,逕以「臺語」或「臺灣話文」和臺灣福佬語劃上等號。客家母語的議題是解嚴後,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為「還我母語」上街頭始揭開序幕。
不過,1980 年代末的臺灣母語運動,不論是客語、原住民各族語、福佬語,其實都只聚焦在母語的教學和傳承。不管是母語的再興,復興或復育,都應以語言學或語言教學為運動的主軸。雖然,語言於文學書寫極具重要性,但把語言復興、母語復育和文學書寫語言的更迭齊一為語言運動的同一步調、同一進度操作,只會帶來兩邊都不是的挫折。1990 年代初期出現的「客家文學」定義論述,固然是剛剛萌芽的客家文化覺醒運動,亟待聲名響亮的「客家作家」、「客家文學」加持灌頂,但當時所謂的客家文學並非客語文學。1990 年代的臺灣所有本土族群的母語運動,幾乎都是文學人為主導,因此都未釐清母語復興、母語復育和母語書寫文學應該分進合擊、一定要在母語復育達到具一定書寫能量之後,才可能達成以母語書寫文學的理想。1990 年代開始的客語文學主張,對於催生客語書寫的客語文學具有一定的振聾啟聵的貢獻,但絕不能說客語文學已經取代客家文學,或者說客語書寫的才是真正的客家文學。
(四)1990 年代鵲起的客家文學風潮,指的是1920 年代以降的臺灣新文學,被依序列舉出來的客家作家,有福佬客賴和、呂赫若和客籍的龍瑛宗、吳濁流、鍾理和、鍾肇政、詹冰、鄭煥、杜潘芳格、林鍾隆、羅浪、李喬、黃娟、鍾鐵民等人。綜上,不僅客籍作家的客籍定義被放寬到了不諳客語的福佬語作家,也不問他們作品是否具備「客家意識」,內容是否和客家事務相關,只是身分上可以和「客家」沾得上關係即被認為是客家作家,一旦「客家關係」確立,他們的作品也就當然成為客家文學了。至於這些客家文學作品所使用的書寫文字,有漢語、淺近文言,有臺灣話文,有日文,也有漢語白話文,論者也都沒有異議。依此,客語書寫的才是客家文學,也就成了假議題了。客家作家身分和客家文學內容、書寫文字的無境界開放,無異於將客家文學的定義推進迷霧中。雖然也有人曾經蒐集各種不同的臺灣客家文學定義以及客家作家定義,試圖解開這團迷霧,終究還是未能在將「客家文學」極大化和極小化的矛盾中找出平衡點。
(五)新文學之外的客家文學。回到文學發展史來看客家文學的定義,最早出現,也是最沒有爭議的客家文學,無疑非客家民間文學莫屬。民間文學又稱口傳文學,也是小眾文學,只流傳於可以語言傳遞思想、訊息的共同生活圈中。客家民間文學一定只能在客語生活圈中流傳,其內容也一定是這個生活圈共同關心的事務,原創者、增刪者也一定是客家人,所以,客家民間文學可以說是最典型的客家文學。而且,客家民間文學中的「傳仔」、「師傅話」都是特有的民間文學文類。
依據臺灣的文學發展進程,最早出現文字書寫的文學,也就是創作文學,是荷蘭文,其次依序是漢語文言文、日文及漢語白話文。漢語文言文人中固然不乏客家籍的作家,他們所作詩文,或許有客家漢語文言的特殊性,但稱不上「漢語文言客家文學」。日本統治時代,漢語文言文學面臨存續危機,漢文詩社應運而生,以延續漢文化的詩社全臺先後出現三百多家,其中純客家詩人組成的詩社却寥寥可數,確知的有桃園龍潭的陶社、新埔的大新吟社、苗栗的栗社、美濃的旗美吟社。
進入日治時代的日文創作階段及戰後的漢語白話文階段,客家作家可以說完全融入臺灣文學的大潮流裡和臺灣作家一起泅泳,直到客語客家文學的出現,才見分流。易言之,從漢語文言到日文及戰後白話文,客家籍作家並未以客家文學標示自己的文學,是把自己匯入臺灣文學的大潮流裡創作自己的文學,但到了1980 年代回頭一望却望見「客家文學」鶴立雞群站在潮流的最顯眼處。客家文學的代表作家吳濁流,曾以《無花果》這部作品暗喻臺灣人走過的歷史命運,但也頗適合用來形容臺灣客家文學的發展歷程。
從1980 年代,「客家文學」被發現以降的30 多年來,客家作家和客家學界好像是共同編織了一張漁網來撈捕「客家文學」。清代宦遊文人中的客籍(粵籍)作家,新文學運動中的福佬客作家,戰後新住民裡的客籍作家,來臺就學就業的星馬地區能操客語的作家,也都應聲入網,無疑大大擴張了客家文學的作家版圖,但也大大增加了「客家文學」定義的困難。如果撇開這些定義的紛擾,回到文學作品來看,大概可以以下的歸類看出「臺灣客家文學」的全貌。
首先,把客家文學分為兩大類:一是客家民間文學,一是創作文學。因為民間文學靠口語流傳,也一定是只在客家生活圈流傳,最完全沒有爭議的客家文學。其內容包括傳仔、諺語、師傅話、山歌詞、採茶劇本、戲文(劇本),幾乎都是客家特有。創作文學則有漢語文言文、日文、臺灣話文、漢語白話文、客語文的創作。除了客語文創作,其餘的客家創作文學,都不是在「客家文學」旗幟下創作的客家文學,顯示現階段的客家文學只是臺灣文學領域中的創作現象,而不是文學的種類、派別。
二、客家文學研究概述
臺灣客家文學研究大致上可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一是2000 年代以前,學界已有不少學者針對客籍作家的作品進行研究,作家的客家身分或作品內容的客家人、事、物,「客家」並不是討論的主要元素,只是從文學視角進行的討論研究,而此類研究,在2000 年代之後,仍持續存在,可以說是和「客家文學研究」並行的文學研究。另外一階段則是2000 年之後,有客家學院系所成立之後,客家研究成為學院教學研究一環之後的客家文學研究。兩階段研究的最大區別在於,客家文學研究在進入學院學術研究體系之前,學院內的客家文學研究,清一色集中於客家作家的創作文學研究,僅有民間的文史工作關注客家民間文學。客家文學進入學院之後,除了文學的元素之外,客家是聚焦點,文學中的客家特性為研究的重點,因此,「客家特色」特別充分的客家民間文學,顯得尤受矚目。
客家文學研究相對於客家研究顯得相當薄弱。以2010 至2013 年臺灣期刊論文刊出的臺灣客家研究相關的319 篇期刊論文中,(註4)八大類之一的「語言、文學、傳播」類有80 篇,其中有25 篇屬於「文學」,但25 篇中,可以稱為作家論、作品論的文學論述僅得12 篇,其他不是隨筆、感想、民俗、節慶,就是談客家諺語與倫理道德的關係,舊地名的故事、閒話客家等。多數並不具備「論文」資格。
2011 至2012 年的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書目彙編(註5)顯示,此年度內,全世界有525 篇客家研究之學位論文,博士論文23 篇,碩士論文500 篇,學士1 篇,其中有385 篇出自臺灣(並不是全部研究臺灣客家),其中只有16 篇研究廣義的客家文學。作家及作品研究,只占7 篇,其餘9 篇有山歌運用、客家飲食文學、俗諺的用語特性、令子(謎語)、勸世文、山歌詞的應用分析、山歌裡的植物意象、童詩研究等,文學文本研究顯然是研究弱勢中的弱勢。
2013 至2014 的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註6)全世界476 篇當中,博論24 篇,碩論452 篇,有363 篇出自臺灣。363 篇之中,把童話研究、採茶劇本研究、童謠教學研究、山歌、傳仔(民間文學)研究、漢詩、漢詩社研究,以及作家、創作作品研究全部加總,共得15 篇。其中童謠、兒童文學、童話研究即有8 篇,占了半數以上的文學研究。這也進一步突顯了文學研究的稀薄。
2015 至2016 年,全世界的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註7)共有20 篇博士論文,491 篇碩士論文,共511 篇,其中有376 篇出自臺灣。在376 篇出自臺灣的博碩士論文中,有24 篇是文學相關的研究。2015 至2016 年客家文學相關研究碩、博士論文的特色是創作文學的研究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共有14 篇,若加上民間文學共有21 篇,童謠研究或童謠在教學、語言的應用研究,則是明顯減少,只有3 篇。
總括從2011 至2016 年,6 年來的客家文學在學院裡的研究,在全臺灣總共出現的1124 篇客家相關碩博士論文,廣義的客家文學僅得55 篇,所占比例不到5%,這和1990 年代客家文學運動蠭起之際,總是高舉客家文學大旗的情形,大相逕庭。六年來的客家文學研究也有幾點值得觀察的發展趨勢:
(一)前面四年(2011-2014)的31 篇客家相關研究學位論文中,關於客家童謠、山歌詞、諺語、令子、童話、民間文學(勸世文)在客語教學上的應用或運用研究,就占了14 篇,幾乎占了一半(45%)的客家文學研究。文學作品的語言教學應用研究,到了近期(2015 至2016)則明顯趨緩,24 篇客家文學研究中,該類研究只見3 篇。可能和原教育大學設立的客家研究相關系所遭到合併或轉型有關。6 年來,本類論文計得17 篇,占客家文學研究的31%弱。
(二)屬於創作文學、不分文言、白話的研究,包括作家、作品、文學社群、詩社的研究,則有增溫現象。2015 至2016 年,本類研究的博碩士論文計14 篇,為過去4 年的總和。總數28 篇,約占55 篇客家文學碩博士論文的半數多一點。6 年累計的28 篇文學創作研究學位論文中,有3 篇是研究漢語文言詩人或詩社的,其餘25 篇都是研究現當代文學,包括客家文學概論、客語詩論、文學區域特性論、客家文學特性論(大河小說研究)、作家論、作品論,可以說是相當全面的文學研究。25 篇中,泛論客家文學的一篇,研究客語詩的運用及客家詩人詩作中的花卉意象的各一篇,研究美濃地區作家的1 篇,研究吳濁流的有3 篇(含大河小說及漢詩),研究鍾理和的有2 篇,研究鍾肇政的有3 篇(含大河小說),研究李喬的有3 篇(含大河小說),研究甘耀明的有3 篇,研究曾貴海、鍾鐵民的各有2 篇,其餘各有1 篇研究利玉芳、葉日松、馮輝岳、藍博洲、謝霜天、莊華堂。這樣的研究題材取向,並不盡和整體的國內外臺灣文學研究相同。
(三)客家民間文學研究,從2011 至2016 年僅出現10 篇,占6 年來整個客家文學研究的18%,和龐大的客家民間文學,不成比例。10 篇中有7 篇出現在2015 至2016 年,2012 年以前並未出現客家民間文學研究。比較準確的是在此之前,客家民間文學只被當作客語薪傳或客語教學應用的素材,並未著重其文學性或文學價值。客家民間文學未獲文學研究正視,其實是和整個臺灣文學史的發展脈絡一致,臺灣新文學崛起之際,民間文學的價值一樣被低估、被忽略。戰後則因為中文書寫系統帶來的「有文字才有文學」、「文學是文字藝術」非典型文學思維,讓民間文學的發展雪上加霜。
(全文未完)
註1. 彭瑞金,〈臺灣客家文學的可能性及其女性為主導的特質〉,1990 年7 月15 日,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國家發展與臺灣化」研討會,首見「臺灣客家文學」之名。
註2. 2003 年,李喬主編《臺灣客家文學選集》,分「小說卷」、「散文新詩卷」,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辦,前衛出版社出版。
註3. 1993 年6 月,苗栗縣立文化中心出版,黃恒秋編《客家臺灣文學論》收集在此之前各家發表有關客家文學的論述12 篇,座談會紀錄一篇,附錄3 篇而成。各家見解不一,有用「臺灣客家」及「客家臺灣」之不同。
1994 年4 月,新地文學出版社出版,鍾肇政主編《客家臺灣文學選》。
1998 年6 月,客家臺灣文史工作室出版,黃恒秋《臺灣客家文學史概論》。
註5.許維德整理,〈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書目彙編:2011-2012 年〉,《全球客家研究》第1 期,2013 年11 月,頁255-312。
註6.張珈瑜整理,〈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書目彙編:2013-2014 年〉,《全球客家研究》第5 期,2015 年11 月,頁253-310。
註7.張珈瑜整理,〈中英文客家研究相關學位論文書目彙編:2015-2016 年〉,《全球客家研究》第8 期,2017 年5 月,頁243-304。
目次
張維安 學術研究與客家發展:《臺灣客家研究論文選輯》主題叢書序
彭瑞金 《客家文學》導論
何石松 客家民間文學之美:以諺語故事為例
古國順 〈剪剪花〉之蔣潘故事探析
黃美鴻 〈渡臺悲歌〉史詩研究:析論客家先民的心理原型
曾絢煜 栗社之苗栗鄉土漢詩創作主題探究
葉石濤 吳濁流論:瘡疤,瘡疤,揭不盡的瘡疤!
施正鋒 戰後吳濁流的認同觀:情境條件下的臺灣人認同
柳書琴 跨時代跨語作家的戰後初體驗:龍瑛宗的現代性焦慮(1945-1947)
王惠珍 揚帆啟航:殖民地作家龍瑛宗的帝都之旅
王幼華 「泰利斯曼」式的創作:以鍾理和為例
莫 渝 簡樸與清純:詹冰論
彭瑞金 鍾肇政短篇小說探秘:以描寫非典型客家家庭結構小說為例
吳達芸 變色龍的性別為何?女詩人杜潘芳格研究
許嘉雯 論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敘事的社會功能
鍾屏蘭 曾貴海《原鄉•夜合》一書中的女性書寫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