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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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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今天,以末世唯一的真教會自居的派別林林總總,充斥於基督教界。
本書為這些唯我獨尊的各派尋根,使讀者得以從上古基督教神學發展的過程程中,看出它們毫無例外的是既有偏差或異端的翻版。
除了對各派的來龍去脈做嚴格的考察之外,並正面提出真道的準繩,使讀者有所遵循。
本書為這些唯我獨尊的各派尋根,使讀者得以從上古基督教神學發展的過程程中,看出它們毫無例外的是既有偏差或異端的翻版。
除了對各派的來龍去脈做嚴格的考察之外,並正面提出真道的準繩,使讀者有所遵循。
序
出版序
書改版時取名為《上古基督教思想簡史》(原《偏差溯源》),表示筆者的意圖,不在於對歷代異端思想的敘述,卻是為現代教會中各種偏差尋根。因此,本書所處理的時間範圍僅限於上古時期,所討論的題目則不限於榜上有名的異端,亦包括各種未被教會或羅馬帝國定罪的偏差。時間範圍限於上古時期,是因為今天在教會中看到的異端或偏差,就本質而言,全是教會歷史之前五百年中,即已顯露各種謬誤的「炒冷飯」。所討論的題目不限於正式遭受定罪的異端,是因為初代教會在發展過程中,不知不覺地偏離了新約聖經信仰立場,本來該被糾正的信仰偏差竟被接納與肯定,使堅持效忠新約啟示,求信仰的復原歸正者不得不加以揭露闢妄,更是因為信仰態度的錯誤與信仰內容的偏差一樣嚴重,對讀者必須有所提醒。
其實,在教會歷史上被定罪的異端鼻祖(Heresiarchs)中,不乏德高望重,潔身自愛而有操守的人士。本書義不容辭的對各派異端提出批判,但也未忽略刻畫出異端者個人令人敬佩之處,以示公允。畢竟,所謂異端,不過是神學見解與正統信仰有所出入,一旦將偏差的意見改正過來,就不再是異端了。本書著作真正的目的,就在於藉著指出上古異端的偏差,使今天的異端者得到反省與歸正的機會。
基督教神學本來就是在各種相異的神學見解之辯論與對抗中,逐漸發展出來的,所以介紹各派異端的來龍去脈,自然牽涉到各家各派神學的發展與相互的關係。只是,由於受書名的限制,不便毫無遺漏的提出與異端較少關聯的神學家罷了。
本書故意併用「上帝」和「神」,指英文God。用中文表達神學思想的時候,筆者發現若嚴格限用「上帝」或「神」,就會受到無謂的掣肘,而兩者混用,則顯得通順,如「上帝是救贖的神」。堅持專用某一名詞指God不但毫無意義,還不自覺的露出信仰態度的偏差。
若讀者有心對本書所介紹之各種題目獲得較深入的瞭解,則請勿嫌對照附註之勞。
書改版時取名為《上古基督教思想簡史》(原《偏差溯源》),表示筆者的意圖,不在於對歷代異端思想的敘述,卻是為現代教會中各種偏差尋根。因此,本書所處理的時間範圍僅限於上古時期,所討論的題目則不限於榜上有名的異端,亦包括各種未被教會或羅馬帝國定罪的偏差。時間範圍限於上古時期,是因為今天在教會中看到的異端或偏差,就本質而言,全是教會歷史之前五百年中,即已顯露各種謬誤的「炒冷飯」。所討論的題目不限於正式遭受定罪的異端,是因為初代教會在發展過程中,不知不覺地偏離了新約聖經信仰立場,本來該被糾正的信仰偏差竟被接納與肯定,使堅持效忠新約啟示,求信仰的復原歸正者不得不加以揭露闢妄,更是因為信仰態度的錯誤與信仰內容的偏差一樣嚴重,對讀者必須有所提醒。
其實,在教會歷史上被定罪的異端鼻祖(Heresiarchs)中,不乏德高望重,潔身自愛而有操守的人士。本書義不容辭的對各派異端提出批判,但也未忽略刻畫出異端者個人令人敬佩之處,以示公允。畢竟,所謂異端,不過是神學見解與正統信仰有所出入,一旦將偏差的意見改正過來,就不再是異端了。本書著作真正的目的,就在於藉著指出上古異端的偏差,使今天的異端者得到反省與歸正的機會。
基督教神學本來就是在各種相異的神學見解之辯論與對抗中,逐漸發展出來的,所以介紹各派異端的來龍去脈,自然牽涉到各家各派神學的發展與相互的關係。只是,由於受書名的限制,不便毫無遺漏的提出與異端較少關聯的神學家罷了。
本書故意併用「上帝」和「神」,指英文God。用中文表達神學思想的時候,筆者發現若嚴格限用「上帝」或「神」,就會受到無謂的掣肘,而兩者混用,則顯得通順,如「上帝是救贖的神」。堅持專用某一名詞指God不但毫無意義,還不自覺的露出信仰態度的偏差。
若讀者有心對本書所介紹之各種題目獲得較深入的瞭解,則請勿嫌對照附註之勞。
目次
目錄
出版序/7
前言/9
第一部 上古基督教信仰的偏差
第一章未遭受公開對付的偏差/12
新約信仰成分萎縮的偏差/12
行為主義的偏差/13
聖禮主義的偏差/14
異教化的偏差/15
希臘主義的偏差/17
第二章遭受公開駁斥的偏差/19
墨守舊約信仰的偏差 以便尼派/22
混合主義的偏差 諾斯底主義/29
反對舊約的偏差 馬吉安派/37
信仰態度的偏差/40
基督教神觀的偏差/50
神力的神格唯一論/51
形相的神格唯一論/55
亞流主義/61
敵聖靈派 馬其頓紐主義/73
基督論的偏差/74
亞波里拿留主義/75
斯多留主義/79
優提克斯主義/86
基督一志說/91
基督教人論的偏差 伯拉糾主義/94
第二部 真道的準繩
第三章耶穌基督終極的啟示/105
第四章三位一體的神觀/110
第五章基督完整的神人二性/119
第六章因信稱義/125
結論/128
註釋/133
附錄/159
參考書目/171
出版序/7
前言/9
第一部 上古基督教信仰的偏差
第一章未遭受公開對付的偏差/12
新約信仰成分萎縮的偏差/12
行為主義的偏差/13
聖禮主義的偏差/14
異教化的偏差/15
希臘主義的偏差/17
第二章遭受公開駁斥的偏差/19
墨守舊約信仰的偏差 以便尼派/22
混合主義的偏差 諾斯底主義/29
反對舊約的偏差 馬吉安派/37
信仰態度的偏差/40
基督教神觀的偏差/50
神力的神格唯一論/51
形相的神格唯一論/55
亞流主義/61
敵聖靈派 馬其頓紐主義/73
基督論的偏差/74
亞波里拿留主義/75
斯多留主義/79
優提克斯主義/86
基督一志說/91
基督教人論的偏差 伯拉糾主義/94
第二部 真道的準繩
第三章耶穌基督終極的啟示/105
第四章三位一體的神觀/110
第五章基督完整的神人二性/119
第六章因信稱義/125
結論/128
註釋/133
附錄/159
參考書目/171
書摘/試閱
未遭受公開對付的偏差
新約信仰成分萎縮的偏差
於公元九五年到九九年之間的《革利免一書》(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to the Corinthians)1是一封長達一萬二千言的書信。它正面提出基督的贖罪和因信稱義的道理,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偏離基督教信仰之處。其實,這書信是有問題的,而問題不在於它不符合基督教信仰,乃在於顯出基督教信仰特點之處出奇的少,總共才只三百言左右。本書信引用的經節大部分是舊約的,所舉的例證,清一色是舊約人物與事蹟。2由於羅馬主教革利免3寫作的目的,在於規勸哥林多教會中年輕的一輩順服他們所反抗的長老,書信中強調謙卑順服4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仔細考察之下,不難發現全書充滿類似斯多亞哲學的理性化道德主義,除了規勸讀者敬畏上帝,作者所作不外乎棄惡行善的呼籲;至於勸勉教會中惹是生非的人悔改之更根本而有效的理由,諸如把自己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使基督在生命中作王、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生命、靠聖靈的大能、隨從體貼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等最具關鍵性的道理,卻絕口不提。可見信仰的重心從救贖的基督轉移到創造的上帝,而保羅精神早已喪失殆盡,他的路線已被放棄,福音也被誤會退化為道德原則了。《革利免一書》足以顯明新約聖經的基督教,在第一世紀末就已蛻變,成為大公教會式的基督教了。
行為主義的偏差
使徒保羅所達到因信稱義的境界,原已超脫那想當然耳的,藉傳統的禁慾苦修,或憑某種行為表現補償己罪,或立功獲賞的行為主義。但顯然在他去世之後,這類異教中司空見慣的落伍觀念又死灰復燃。寫於第二世紀中葉後不久的《革利免二書》5強烈主張行善:「所以我的弟兄啊,讓我們遵行呼召我們的天父的旨意,以便存活;讓我們認真效法德行,但要棄絕引人入罪的各種惡念;逃離不虔,免得被邪惡追上。因為若我們殷勤行善,平安必隨著我們。」6這強調沒有什麼不對,可是從關心行善到行為主義不過一步之差。本書作者呼籲同道為審判之日早作預備時說:「禁食比祈禱好,施捨比這兩樣更好……憑良心祈禱可以脫離死亡……施捨減輕罪的重擔。」這顯然是以行動的種類為功勞大小之依歸,以及憑行功德抵消罪責的行為主義。7
出現於同一時代的《黑馬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8展示類似的行為主義。作者主張單是悔改,不足以確保罪過的赦免,悔改者還需要為罪補贖。9他還開創了以後羅馬公教(Roman Catholic Church)基要教義之一 餘功(Supererogation)的先河:「若你行善超過上帝所吩咐,你就為自己贏得更大的榮耀;上帝也必給你更多的榮譽。」10
第三世紀中葉的西方教父居普良(Cyprian),曾經寫信給在礦坑中受折磨、面臨殉道的信徒。為了鼓勵他們,他讚揚他們為道受逼迫的精神,安慰他們說:「自願守獨身的處女結六十倍的果子,為道殉難的卻結一百倍的果子。」11雖然我們瞭解他說這種話的動機和目的,但不可諱言的,這也是行為主義的思想形態。
聖禮主義的偏差
耶穌基督親自示範的洗禮(baptism)和親手設立的主餐(the Lord's Supper),將屬於心靈領域、在個人身上發生的救贖,藉著由物質和動作所構成可見的儀式,加以象徵出來。正如耶穌是第一位明言政教分離的先知,12也是提防混淆心靈的實際和外表的儀式之先覺,因為在設立主餐的時候,祂明言「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13
然而,早在第二世紀的時候,當時最具代表性的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的文章,已經顯露認同外在的物質和內在恩典的傾向了。這位熱切渴望與他主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真正被聖靈充滿的聖徒,其信仰動機雖然純潔,但神學思想卻帶了希臘色彩,求個人永生不死的指望,強過等候天國的成全、蒙接納進入施恩寶座前見主面的期待。所以他指著主餐時擘開的餅說:這是「被釘而復活之主的肉」14、「得以永生不死的藥,免於死亡的解毒藥,袪除邪惡的消毒藥」。15這種強烈的表達,即使善意的解釋為對主無上的愛戴與崇敬的詞藻(figure of Speech),也改變不了後人照字面解釋他的話,以致趨向於聖禮主義16的事實。
第二世紀末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是維護新約聖經信仰,對抗偏差教義的護教健將。可是他為了辯駁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急於糾正假現說(Docetism)的錯誤,而過份誇張主的血和肉在聖餐(Eucharist)17中扮演的角色。他說:「祂承認杯是祂自己的血,並以此潤澤我們的血;祂確認餅是祂自己的肉體,並以此增長我們的肉體」,18強調基督的肉體和人類的肉體屬於同一類,藉以證實基督人性的實在。然而,將葡萄酒和餅賦予對人的血與肉體產生如此直接果效的說詞,難免影響後代的信徒逐漸偏向十足聖禮主義的想法。
異教化的偏差
早期基督教的異教化偏差中,最為原始的是拜物主義 (Fetishism) 。基督教本來是已經超脫外在事物、行為或地點之制約的屬靈宗教。19早期的基督徒蒙不白之冤,被指控為無神派,就是因為他們熱誠信奉的宗教缺乏聖地、神殿、神像、聖物等外在宗教事物之故。在第二、三世紀中,異教徒大量加入教會,將異教中普遍存在的拜物思想帶入基督教中,於是殉道者的骸骨和遺物開始被珍視。不久,與基督、使徒和偉大教會領袖有所關聯的物品,及殉道者的遺物,都共同受崇敬為神聖的。這些宗教物品和十字架的徽號,開始成為個人敬虔的外表證據。是否擁有這些聖物,逐漸成為一個人熱心與否的評判標準。20
其次,是祭司主義(Sacerdotalism)。祭司制度是歷史上最古老而普遍的宗教現象。原始的基督教原已超越了可視的祭司制度,領悟了其精意。21然而不久之後,有別於一般平信徒的祭司階級、祭壇和祭牲的觀念,就不知不覺地從異教和猶太教滲透進入基督教會中了。大部分從猶太教歸依的人,一直不肯放棄祖傳的祭司制度與宗教儀式,沒有達到新約經卷作家所宣講心靈自由的境界。從異教歸依的信徒,也無法立刻超脫原屬宗教中那麼基要的祭司、祭壇與祭牲觀念。何況信徒所誦讀的聖經 舊約聖經 所記載之利未祭司制度中,由大祭司、祭司和利未人三級職位所構成的祭司階級,對基督教的主教、長老和執事三種事奉職份提供自然的類比,促使教會中祭司制度的發達,長老甚至被稱為祭司。不論我們視祭司主義為從原始基督教所達到屬靈高境界的墮落,或是舊宗教在歸依者心中的遺孽、對新宗教的反動,這種變化可以追溯到第二世紀。教會從這時候,就讓落伍的祭司主義死灰復燃了。
異教多神觀念之滲入基督教中,起始於對殉道者的尊敬,而這可以溯源至第二世紀中葉;教會經常以公開崇拜紀念他們的忌辰。第四世紀未結束之前,在禱告與禮拜中紀念殉道者的看法已轉變,以為殉道者能在上帝面前代人祈求,能保護、醫治、幫助那些尊敬他們的人,所以可以向他們禱告。22在由異教歸依者的眼光中,殉道者取代了異教諸神和神化之民族英雄的地位。除了殉道者之外,著名的修道士、教會領袖以及熱心對抗異端的人多有被尊為聖人者。這些聖人是城市、商旅和各種行業的守護者,被信奉為能醫治疾病、無所不在的,23也被賦予某一種神性。在一切聖人中,信眾莫不以童貞女馬利亞為居首位的。他們崇敬馬利亞的感情,很像埃及、敘利亞和小亞西亞的居民崇拜他們的女神。而教父們不但沒有糾正信眾的偏差,反而鼓勵他們高舉她。24一般信徒相信:所有殉道者和使徒都能保護信徒,為他們代禱,而馬利亞的保護與代禱,則更為有效。她在他們的心目中逐漸成為同情人類的基督與人之間的中保,被高舉到幾乎與祂同等的地位。
希臘主義的偏差
歸依基督教的信徒,常常下意識地為原來的觀念和新近學到的基督教信仰尋找類似點,並將兩者揉合在一起。殉道者游斯丁之歸依基督教,是因為他相信基督教是「唯一安全而有益的哲學。」25在他的辯護文中,他指出柏拉圖思想受惠於摩西之處,藉以論證基督教的可信性。他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的「道」,找到溝通希臘哲學和基督教信仰的橋樑,認為基督既然是「道」(Logos),基督教必定是最為理性(Logos)的宗教,甚至是真哲學。基督如果是上帝的洛格斯(Logos),他的作為便是世界理性的發揮,而且其逆亦真,即世界理性有所表達之處,必有基督的作為。這樣看來,蘇格拉底、柏拉圖、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是基督道成肉身以前的門徒及見證人,因為凡遵循理性(Logos)而活的,都是基督徒。
其實約翰福音的作者,只不過借用了當時希臘哲學中最通俗的名詞洛格斯而已。他去掉原來的含義,賦予基督教的內涵,以此指成為肉身的上帝獨生子。鑑於希臘哲學的神觀是超絕物質(transcendent)而無感(impassible)的,如此把洛格斯說成有血有肉(屬於物質)而表現過喜怒哀樂(有感)的耶穌,等於憑特別啟示完全否定掉這名詞原有的含義,主張基督教是不同於希臘哲學的。游斯丁傳福音的熱誠,雖然動機不錯,但他那急於調和基督教和希臘哲學的混合主義(syncretism),卻危害了基督教的獨特性,威脅了其純正性。如果基督教是理性的宗教,那麼特別啟示就既無必要,又無地位,基督也不是罪人的救主,卻只是偉大的啟蒙家,恩典與赦免的十架福音便退化成理性化的道德教訓了。教會內混合主義的趨勢,使希臘的思想形態混入基督教神學之內,長期行使其不良的影響。
遭受公開駁斥的偏差
期教會的偏差,有的是出於基督教道德標準的維持和懲戒的執行過分嚴格,有違愛心與寬恕的基督教精神;有的偏差出於誤解聖經和基督教基本信仰,顯出對基督教的無知;有的偏差則出於調和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或哲學的努力,其動機雖無可厚非,卻曲解了基督教。以偏差的方向而言,有偏理、偏法、偏情、偏功利、偏實證等,但是幾乎沒有一派異端 (heresy)不是幾種偏差的混合體。
說到異端,它的英文heresy源自希臘文的「海瑞西斯」(hairesis),原意是「選擇」,在新約聖經中用以稱呼隨從特殊神學見解的人。路加用這名詞指法利賽「教門」(徒十五)。基督教中起因於神學見解之分門別類的內部抗爭,逐漸顯出有些分派(sect)不合基督教信仰本質的特點。《彼得後書》的作者稱呼這一類的分派為異端。到第二世紀初,伊格那丟顯然還以同樣的涵義使用這名詞:「阿尼西亞本身鄭重的吩咐你們,都要照真理行事為人,使『異端』在你們中間無容身之地。」26
在教父之中,有不少人執筆批判偏離古大公基督教信仰的異端。安提阿之提阿非羅的《反馬吉安》、愛任紐的《反異端》、俄利根的《反克勒索斯》(Against Celsus)等,都是衛道的佳作。反對異端最力的是寫《致異教徒書》、《護教文》、《對一切異端的反論》、《反馬吉安》、《反赫爾模格尼》(Against Hermogenes)、《反瓦倫提努派》(Against Valentinians)和《反帕克西亞》(Against Praxeas)的特土良。
特土良對異端是毫不寬貸的。他根據希臘文原意:「選擇」,將異端者定義為「自己選擇要被定罪的」。他說:「然而,我們照自己的選擇意志,或任何人照自己的選擇意志選取任何教訓,是不能被容許的。我們擁有主的門徒做我們的權威。他們並沒有照自己的選擇意志選取什麼,乃忠實的將受自基督的教訓傳給各國百姓。」27照特土良的見解,信仰就是接受從使徒以來代代承繼一脈相傳的教訓。「耶穌基督以後,我們用不著好奇心;福音之後用不著探究。我們信的時候,不期盼『信』以外的任何事。」28他認為正統基督徒和異端者的分別在於:前者以使徒為權威,服從他們,繼承使徒直接受自基督的教訓;後者卻信奉自己,照自己的選擇意志去思考後決定該接受的教訓。特土良的傳統主義思考,支配以後世世代代大公教會的想法。
在另一方面,古代教會當局不但防患神學思想的偏差,他們更關心教會的團結,無法容忍教會合一遭受破壞。這種關心可以追溯到使徒約翰和使徒保羅身上。約翰求天父信徒合而為一,29保羅說:結黨、紛爭、異端(hairesis)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30這就是為什麼信仰正統的諾窪天(Novatian)被定為異端,因為擁護他的人選立他為主教,對抗當時羅馬主教哥尼流,破壞教會的合一。站在今天羅馬公教的立場上,一切非羅馬公教的教會,諸如希臘正教、信義會以後的全部更正教各宗派,嚴格說來都是異端。照羅馬公教教會法的規定,對應該相信的真理 羅馬公教信仰條款(fide catholica) 頑固的否定或認真的懷疑,是主觀的異端,而違反羅馬公教教義的神學命題,是客觀的異端。31
康士坦丁大帝信奉基督教以後,帝國製訂法律處罰異端。提阿多修(Theodosius,在位379~395)帝和猶斯提念(Justinian,在位527~565)帝對異端者處以放逐、財產充公、官職剝奪等刑罰,有時甚至處以死刑。一般而言,教父們反對處罰異端者,奧古斯丁卻不反對信仰上的強制措施。
在西歐,對異端者的處罰到第十一世紀才開始,但是有組織地配合教會的異端裁判(Inquisition),當做國家政策執行的是第十二、三世紀的時候,尤其是腓勒德力二世(Frederick II,在位1194~1250)的治世。就理論上說,對異端者的帝國法律,到一六四八年還有效,甚至改革宗的加爾文(Calvin)贊成處死反對三位一體教義的瑟維特(Miguel Servetus)。然而,隨著改教範圍的擴大,規定處罰異端的帝國法律越來越行不通了,皇帝查理五世(在位1519~1558)在一五三二年所頒布的刑法(Constitutio criminalis carolino)裡,已經沒有把異端者處罰令包括在裡面。韋斯發里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在一六四八年被簽訂以後,國家對異端的處罰,甚至其理論都被排除了。
隨著宗教寬容思想的發達,西歐各國宗教制度一國接一國的非國教化(disestablished),如今由於宗教信仰不合於正統的神學思想,或由於脫離本教會另起爐灶,破壞合一的體制,而遭受國法處罰的事,已絕無僅有;羅馬公教、希臘正教與更正教互稱異己為異端的事也不多見了。
不因為神學思想的不同而處罰異己是一回事,徹底開放神學、取消基督教與其他宗教與哲學系統的區別,又是另外一回事。基督教(廣義的)所能容許的神學異見是有限度的,超越了某一範圍,無論是那一派的基督教都是為了維護信仰的本質而被逼劃出一條界限,以避免基督教之被歪曲。打從原始教會在耶路撒冷成立開始,陸陸續續出現了足以威脅基督教生存的神學上或信仰態度上的偏差。古代教父將所有異端溯源到「行法術的西門」(Simon Magus)。32使徒保羅和約翰不客氣的斥責當時的偏差。從第二世紀初開始,這些偏差的派別都遭受當時代表絕大多數基督徒信仰的古大公教會的駁斥或定罪。以下所列而予以檢討的,是其中首要的幾派。
墨守舊約信仰的偏差 以便尼派
在基督教裡面,一開頭就隱藏著兩股暗流,使基督教一直面對猶太教化或異教化的威脅。保羅已經注意到這兩種趨勢,就是以便尼主義(Ebionism)和諾斯底思想(Gnosis)。這兩派的思想代表兩個極端:以便尼派是基督教信仰任意的「縮水」,或謂它的特殊化,諾斯底思想是基督教信仰任意的擴大,也可說是它的一般化;前者是拘泥於文字的食古不化,後者是放蕩不拘的狂野幻想;前者為形式所束縛,後者不著邊際;前者以守律法為得救的依據,後者靠揣摩出來的知識得救;以便尼式的律法主義,足以使基督教僵硬,以致於死亡,諾斯底式的揣摩,必迫使基督教解體,以致於無蹤無影;前者否認基督的神性,把福音看成一套新律法,後者否認救贖主的人性,看基督的位格與事工不過是一場幻夢。
但這兩個極端卻殊途同歸,都使道成肉身成為不可能,否認基督有百分之百的人性,與百分之百的神性,都顯出約翰所提「敵基督」的特性。我們不得不先把以便尼派與諾斯底派相提並論,因為有的偏差是這兩者的混合,既有諾斯底或通神論(Theosophy)式的以便尼派,又有猶太式的諾斯底思想。
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都證實,早期教會中有偏激的猶太派基督徒的存在。保羅終於取得彼得和雅各的支持,但是不滿的猶太派基督徒跟著保羅的蹤跡,到處使他難堪,反對他所傳的福音,貶抑他使徒的身分,主張唯有嚴守猶太教律法的,才能做得救的基督徒。以後的教會史顯示:絕大多數的基督徒能夠擺脫猶太教的遺孽,那些頑梗的猶太主義者反而被擯棄,淪為異端者。
一部分猶太主義基督徒,甚至在耶路撒冷被毀於主後七○年之後,仍然謹守祖先的傳統,在敘利亞地區生存下去,直到第四世紀末。這批人自稱為拿撒勒人(Nazarenes)33,一面謹守摩西律法,一面相信耶穌的神性,使用希伯來文寫的馬太福音,為同胞的不信而憂傷,期待基督的千禧年國在地上的實現。他們對保羅並不表示反感,也不譴責外邦基督徒不守律法,所以他們不是異端派,只是分離派的基督徒。可惜的是他們未能擺脫狹窄的律法觀念,耶柔米說他們想做猶太教徒,也想做基督徒,結果既不像猶太教徒,又不像基督徒。
以便尼派不同於拿撒勒人派,而且數目比他們多。特土良以為這一派取名於創始人「以便」(Ebion),事實上以便這名字來自意謂「貧窮」的希伯來字ebion。34起先,教外人用這名字以鄙視多半是窮人的一般基督徒,如同他們稱呼基督徒為「拿撒勒人」或「加利利人」。後來「以便尼」的名稱被侷限為,否認耶穌神性的一派猶太主義基督徒身上。但更可能的是,他們以心靈貧窮(虛心)的耶穌真門徒自居,所以以此名自稱,引以為榮。伊皮法紐(Epiphanius)說,「以便」是指逃往柏拉(Pella)的猶太基督徒錯謬教義的人。優西比烏引用赫格西僕(Hegesippus)的話,提出不同的說法:有一個叫做底布提斯(Thebutis)的人在一○七年左右,當耶路撒冷的主教西緬去世的時候,由於自己落選而沒有當上繼任的主教,就在猶太籍基督徒中間製造分裂,勾引他們背道;其中追隨他的一批人就是以便尼派。以上兩種說法的真偽,難以確定。
以便尼派出現於巴勒斯坦與附近地區:塞浦路斯島、小亞西亞以及羅馬。雖然此派主要由猶太人構成,但也有外邦人參加此組織。他們的蹤跡到第四世紀還有,直到第五世紀中葉才完全消聲匿跡。
普通的以便尼派執守法利賽式的律法主義,乃加拉太書所駁斥猶太式基督徒(Judaizers)的傳人。這一派的人對傳統摩西律法,有一股像法利賽人的執著,雖然他無論在信仰立場上或組織系統上,與法利賽人一點牽連也沒有。他們的信仰立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耶穌實在是大衛的子孫、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最高的律法賜予者,但他仍是約瑟和馬利亞所生的常人,如同摩西或大衛。耶穌從約翰領洗的時候,從上面的靈附在他身上,他才蒙呼召,有了彌賽亞意識。
(2)任何人要得救,謹守割禮和全部摩西律法是必須的。
新約信仰成分萎縮的偏差
於公元九五年到九九年之間的《革利免一書》(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to the Corinthians)1是一封長達一萬二千言的書信。它正面提出基督的贖罪和因信稱義的道理,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偏離基督教信仰之處。其實,這書信是有問題的,而問題不在於它不符合基督教信仰,乃在於顯出基督教信仰特點之處出奇的少,總共才只三百言左右。本書信引用的經節大部分是舊約的,所舉的例證,清一色是舊約人物與事蹟。2由於羅馬主教革利免3寫作的目的,在於規勸哥林多教會中年輕的一輩順服他們所反抗的長老,書信中強調謙卑順服4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仔細考察之下,不難發現全書充滿類似斯多亞哲學的理性化道德主義,除了規勸讀者敬畏上帝,作者所作不外乎棄惡行善的呼籲;至於勸勉教會中惹是生非的人悔改之更根本而有效的理由,諸如把自己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使基督在生命中作王、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生命、靠聖靈的大能、隨從體貼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等最具關鍵性的道理,卻絕口不提。可見信仰的重心從救贖的基督轉移到創造的上帝,而保羅精神早已喪失殆盡,他的路線已被放棄,福音也被誤會退化為道德原則了。《革利免一書》足以顯明新約聖經的基督教,在第一世紀末就已蛻變,成為大公教會式的基督教了。
行為主義的偏差
使徒保羅所達到因信稱義的境界,原已超脫那想當然耳的,藉傳統的禁慾苦修,或憑某種行為表現補償己罪,或立功獲賞的行為主義。但顯然在他去世之後,這類異教中司空見慣的落伍觀念又死灰復燃。寫於第二世紀中葉後不久的《革利免二書》5強烈主張行善:「所以我的弟兄啊,讓我們遵行呼召我們的天父的旨意,以便存活;讓我們認真效法德行,但要棄絕引人入罪的各種惡念;逃離不虔,免得被邪惡追上。因為若我們殷勤行善,平安必隨著我們。」6這強調沒有什麼不對,可是從關心行善到行為主義不過一步之差。本書作者呼籲同道為審判之日早作預備時說:「禁食比祈禱好,施捨比這兩樣更好……憑良心祈禱可以脫離死亡……施捨減輕罪的重擔。」這顯然是以行動的種類為功勞大小之依歸,以及憑行功德抵消罪責的行為主義。7
出現於同一時代的《黑馬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8展示類似的行為主義。作者主張單是悔改,不足以確保罪過的赦免,悔改者還需要為罪補贖。9他還開創了以後羅馬公教(Roman Catholic Church)基要教義之一 餘功(Supererogation)的先河:「若你行善超過上帝所吩咐,你就為自己贏得更大的榮耀;上帝也必給你更多的榮譽。」10
第三世紀中葉的西方教父居普良(Cyprian),曾經寫信給在礦坑中受折磨、面臨殉道的信徒。為了鼓勵他們,他讚揚他們為道受逼迫的精神,安慰他們說:「自願守獨身的處女結六十倍的果子,為道殉難的卻結一百倍的果子。」11雖然我們瞭解他說這種話的動機和目的,但不可諱言的,這也是行為主義的思想形態。
聖禮主義的偏差
耶穌基督親自示範的洗禮(baptism)和親手設立的主餐(the Lord's Supper),將屬於心靈領域、在個人身上發生的救贖,藉著由物質和動作所構成可見的儀式,加以象徵出來。正如耶穌是第一位明言政教分離的先知,12也是提防混淆心靈的實際和外表的儀式之先覺,因為在設立主餐的時候,祂明言「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13
然而,早在第二世紀的時候,當時最具代表性的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的文章,已經顯露認同外在的物質和內在恩典的傾向了。這位熱切渴望與他主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真正被聖靈充滿的聖徒,其信仰動機雖然純潔,但神學思想卻帶了希臘色彩,求個人永生不死的指望,強過等候天國的成全、蒙接納進入施恩寶座前見主面的期待。所以他指著主餐時擘開的餅說:這是「被釘而復活之主的肉」14、「得以永生不死的藥,免於死亡的解毒藥,袪除邪惡的消毒藥」。15這種強烈的表達,即使善意的解釋為對主無上的愛戴與崇敬的詞藻(figure of Speech),也改變不了後人照字面解釋他的話,以致趨向於聖禮主義16的事實。
第二世紀末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是維護新約聖經信仰,對抗偏差教義的護教健將。可是他為了辯駁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急於糾正假現說(Docetism)的錯誤,而過份誇張主的血和肉在聖餐(Eucharist)17中扮演的角色。他說:「祂承認杯是祂自己的血,並以此潤澤我們的血;祂確認餅是祂自己的肉體,並以此增長我們的肉體」,18強調基督的肉體和人類的肉體屬於同一類,藉以證實基督人性的實在。然而,將葡萄酒和餅賦予對人的血與肉體產生如此直接果效的說詞,難免影響後代的信徒逐漸偏向十足聖禮主義的想法。
異教化的偏差
早期基督教的異教化偏差中,最為原始的是拜物主義 (Fetishism) 。基督教本來是已經超脫外在事物、行為或地點之制約的屬靈宗教。19早期的基督徒蒙不白之冤,被指控為無神派,就是因為他們熱誠信奉的宗教缺乏聖地、神殿、神像、聖物等外在宗教事物之故。在第二、三世紀中,異教徒大量加入教會,將異教中普遍存在的拜物思想帶入基督教中,於是殉道者的骸骨和遺物開始被珍視。不久,與基督、使徒和偉大教會領袖有所關聯的物品,及殉道者的遺物,都共同受崇敬為神聖的。這些宗教物品和十字架的徽號,開始成為個人敬虔的外表證據。是否擁有這些聖物,逐漸成為一個人熱心與否的評判標準。20
其次,是祭司主義(Sacerdotalism)。祭司制度是歷史上最古老而普遍的宗教現象。原始的基督教原已超越了可視的祭司制度,領悟了其精意。21然而不久之後,有別於一般平信徒的祭司階級、祭壇和祭牲的觀念,就不知不覺地從異教和猶太教滲透進入基督教會中了。大部分從猶太教歸依的人,一直不肯放棄祖傳的祭司制度與宗教儀式,沒有達到新約經卷作家所宣講心靈自由的境界。從異教歸依的信徒,也無法立刻超脫原屬宗教中那麼基要的祭司、祭壇與祭牲觀念。何況信徒所誦讀的聖經 舊約聖經 所記載之利未祭司制度中,由大祭司、祭司和利未人三級職位所構成的祭司階級,對基督教的主教、長老和執事三種事奉職份提供自然的類比,促使教會中祭司制度的發達,長老甚至被稱為祭司。不論我們視祭司主義為從原始基督教所達到屬靈高境界的墮落,或是舊宗教在歸依者心中的遺孽、對新宗教的反動,這種變化可以追溯到第二世紀。教會從這時候,就讓落伍的祭司主義死灰復燃了。
異教多神觀念之滲入基督教中,起始於對殉道者的尊敬,而這可以溯源至第二世紀中葉;教會經常以公開崇拜紀念他們的忌辰。第四世紀未結束之前,在禱告與禮拜中紀念殉道者的看法已轉變,以為殉道者能在上帝面前代人祈求,能保護、醫治、幫助那些尊敬他們的人,所以可以向他們禱告。22在由異教歸依者的眼光中,殉道者取代了異教諸神和神化之民族英雄的地位。除了殉道者之外,著名的修道士、教會領袖以及熱心對抗異端的人多有被尊為聖人者。這些聖人是城市、商旅和各種行業的守護者,被信奉為能醫治疾病、無所不在的,23也被賦予某一種神性。在一切聖人中,信眾莫不以童貞女馬利亞為居首位的。他們崇敬馬利亞的感情,很像埃及、敘利亞和小亞西亞的居民崇拜他們的女神。而教父們不但沒有糾正信眾的偏差,反而鼓勵他們高舉她。24一般信徒相信:所有殉道者和使徒都能保護信徒,為他們代禱,而馬利亞的保護與代禱,則更為有效。她在他們的心目中逐漸成為同情人類的基督與人之間的中保,被高舉到幾乎與祂同等的地位。
希臘主義的偏差
歸依基督教的信徒,常常下意識地為原來的觀念和新近學到的基督教信仰尋找類似點,並將兩者揉合在一起。殉道者游斯丁之歸依基督教,是因為他相信基督教是「唯一安全而有益的哲學。」25在他的辯護文中,他指出柏拉圖思想受惠於摩西之處,藉以論證基督教的可信性。他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的「道」,找到溝通希臘哲學和基督教信仰的橋樑,認為基督既然是「道」(Logos),基督教必定是最為理性(Logos)的宗教,甚至是真哲學。基督如果是上帝的洛格斯(Logos),他的作為便是世界理性的發揮,而且其逆亦真,即世界理性有所表達之處,必有基督的作為。這樣看來,蘇格拉底、柏拉圖、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是基督道成肉身以前的門徒及見證人,因為凡遵循理性(Logos)而活的,都是基督徒。
其實約翰福音的作者,只不過借用了當時希臘哲學中最通俗的名詞洛格斯而已。他去掉原來的含義,賦予基督教的內涵,以此指成為肉身的上帝獨生子。鑑於希臘哲學的神觀是超絕物質(transcendent)而無感(impassible)的,如此把洛格斯說成有血有肉(屬於物質)而表現過喜怒哀樂(有感)的耶穌,等於憑特別啟示完全否定掉這名詞原有的含義,主張基督教是不同於希臘哲學的。游斯丁傳福音的熱誠,雖然動機不錯,但他那急於調和基督教和希臘哲學的混合主義(syncretism),卻危害了基督教的獨特性,威脅了其純正性。如果基督教是理性的宗教,那麼特別啟示就既無必要,又無地位,基督也不是罪人的救主,卻只是偉大的啟蒙家,恩典與赦免的十架福音便退化成理性化的道德教訓了。教會內混合主義的趨勢,使希臘的思想形態混入基督教神學之內,長期行使其不良的影響。
遭受公開駁斥的偏差
期教會的偏差,有的是出於基督教道德標準的維持和懲戒的執行過分嚴格,有違愛心與寬恕的基督教精神;有的偏差出於誤解聖經和基督教基本信仰,顯出對基督教的無知;有的偏差則出於調和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或哲學的努力,其動機雖無可厚非,卻曲解了基督教。以偏差的方向而言,有偏理、偏法、偏情、偏功利、偏實證等,但是幾乎沒有一派異端 (heresy)不是幾種偏差的混合體。
說到異端,它的英文heresy源自希臘文的「海瑞西斯」(hairesis),原意是「選擇」,在新約聖經中用以稱呼隨從特殊神學見解的人。路加用這名詞指法利賽「教門」(徒十五)。基督教中起因於神學見解之分門別類的內部抗爭,逐漸顯出有些分派(sect)不合基督教信仰本質的特點。《彼得後書》的作者稱呼這一類的分派為異端。到第二世紀初,伊格那丟顯然還以同樣的涵義使用這名詞:「阿尼西亞本身鄭重的吩咐你們,都要照真理行事為人,使『異端』在你們中間無容身之地。」26
在教父之中,有不少人執筆批判偏離古大公基督教信仰的異端。安提阿之提阿非羅的《反馬吉安》、愛任紐的《反異端》、俄利根的《反克勒索斯》(Against Celsus)等,都是衛道的佳作。反對異端最力的是寫《致異教徒書》、《護教文》、《對一切異端的反論》、《反馬吉安》、《反赫爾模格尼》(Against Hermogenes)、《反瓦倫提努派》(Against Valentinians)和《反帕克西亞》(Against Praxeas)的特土良。
特土良對異端是毫不寬貸的。他根據希臘文原意:「選擇」,將異端者定義為「自己選擇要被定罪的」。他說:「然而,我們照自己的選擇意志,或任何人照自己的選擇意志選取任何教訓,是不能被容許的。我們擁有主的門徒做我們的權威。他們並沒有照自己的選擇意志選取什麼,乃忠實的將受自基督的教訓傳給各國百姓。」27照特土良的見解,信仰就是接受從使徒以來代代承繼一脈相傳的教訓。「耶穌基督以後,我們用不著好奇心;福音之後用不著探究。我們信的時候,不期盼『信』以外的任何事。」28他認為正統基督徒和異端者的分別在於:前者以使徒為權威,服從他們,繼承使徒直接受自基督的教訓;後者卻信奉自己,照自己的選擇意志去思考後決定該接受的教訓。特土良的傳統主義思考,支配以後世世代代大公教會的想法。
在另一方面,古代教會當局不但防患神學思想的偏差,他們更關心教會的團結,無法容忍教會合一遭受破壞。這種關心可以追溯到使徒約翰和使徒保羅身上。約翰求天父信徒合而為一,29保羅說:結黨、紛爭、異端(hairesis)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30這就是為什麼信仰正統的諾窪天(Novatian)被定為異端,因為擁護他的人選立他為主教,對抗當時羅馬主教哥尼流,破壞教會的合一。站在今天羅馬公教的立場上,一切非羅馬公教的教會,諸如希臘正教、信義會以後的全部更正教各宗派,嚴格說來都是異端。照羅馬公教教會法的規定,對應該相信的真理 羅馬公教信仰條款(fide catholica) 頑固的否定或認真的懷疑,是主觀的異端,而違反羅馬公教教義的神學命題,是客觀的異端。31
康士坦丁大帝信奉基督教以後,帝國製訂法律處罰異端。提阿多修(Theodosius,在位379~395)帝和猶斯提念(Justinian,在位527~565)帝對異端者處以放逐、財產充公、官職剝奪等刑罰,有時甚至處以死刑。一般而言,教父們反對處罰異端者,奧古斯丁卻不反對信仰上的強制措施。
在西歐,對異端者的處罰到第十一世紀才開始,但是有組織地配合教會的異端裁判(Inquisition),當做國家政策執行的是第十二、三世紀的時候,尤其是腓勒德力二世(Frederick II,在位1194~1250)的治世。就理論上說,對異端者的帝國法律,到一六四八年還有效,甚至改革宗的加爾文(Calvin)贊成處死反對三位一體教義的瑟維特(Miguel Servetus)。然而,隨著改教範圍的擴大,規定處罰異端的帝國法律越來越行不通了,皇帝查理五世(在位1519~1558)在一五三二年所頒布的刑法(Constitutio criminalis carolino)裡,已經沒有把異端者處罰令包括在裡面。韋斯發里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在一六四八年被簽訂以後,國家對異端的處罰,甚至其理論都被排除了。
隨著宗教寬容思想的發達,西歐各國宗教制度一國接一國的非國教化(disestablished),如今由於宗教信仰不合於正統的神學思想,或由於脫離本教會另起爐灶,破壞合一的體制,而遭受國法處罰的事,已絕無僅有;羅馬公教、希臘正教與更正教互稱異己為異端的事也不多見了。
不因為神學思想的不同而處罰異己是一回事,徹底開放神學、取消基督教與其他宗教與哲學系統的區別,又是另外一回事。基督教(廣義的)所能容許的神學異見是有限度的,超越了某一範圍,無論是那一派的基督教都是為了維護信仰的本質而被逼劃出一條界限,以避免基督教之被歪曲。打從原始教會在耶路撒冷成立開始,陸陸續續出現了足以威脅基督教生存的神學上或信仰態度上的偏差。古代教父將所有異端溯源到「行法術的西門」(Simon Magus)。32使徒保羅和約翰不客氣的斥責當時的偏差。從第二世紀初開始,這些偏差的派別都遭受當時代表絕大多數基督徒信仰的古大公教會的駁斥或定罪。以下所列而予以檢討的,是其中首要的幾派。
墨守舊約信仰的偏差 以便尼派
在基督教裡面,一開頭就隱藏著兩股暗流,使基督教一直面對猶太教化或異教化的威脅。保羅已經注意到這兩種趨勢,就是以便尼主義(Ebionism)和諾斯底思想(Gnosis)。這兩派的思想代表兩個極端:以便尼派是基督教信仰任意的「縮水」,或謂它的特殊化,諾斯底思想是基督教信仰任意的擴大,也可說是它的一般化;前者是拘泥於文字的食古不化,後者是放蕩不拘的狂野幻想;前者為形式所束縛,後者不著邊際;前者以守律法為得救的依據,後者靠揣摩出來的知識得救;以便尼式的律法主義,足以使基督教僵硬,以致於死亡,諾斯底式的揣摩,必迫使基督教解體,以致於無蹤無影;前者否認基督的神性,把福音看成一套新律法,後者否認救贖主的人性,看基督的位格與事工不過是一場幻夢。
但這兩個極端卻殊途同歸,都使道成肉身成為不可能,否認基督有百分之百的人性,與百分之百的神性,都顯出約翰所提「敵基督」的特性。我們不得不先把以便尼派與諾斯底派相提並論,因為有的偏差是這兩者的混合,既有諾斯底或通神論(Theosophy)式的以便尼派,又有猶太式的諾斯底思想。
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都證實,早期教會中有偏激的猶太派基督徒的存在。保羅終於取得彼得和雅各的支持,但是不滿的猶太派基督徒跟著保羅的蹤跡,到處使他難堪,反對他所傳的福音,貶抑他使徒的身分,主張唯有嚴守猶太教律法的,才能做得救的基督徒。以後的教會史顯示:絕大多數的基督徒能夠擺脫猶太教的遺孽,那些頑梗的猶太主義者反而被擯棄,淪為異端者。
一部分猶太主義基督徒,甚至在耶路撒冷被毀於主後七○年之後,仍然謹守祖先的傳統,在敘利亞地區生存下去,直到第四世紀末。這批人自稱為拿撒勒人(Nazarenes)33,一面謹守摩西律法,一面相信耶穌的神性,使用希伯來文寫的馬太福音,為同胞的不信而憂傷,期待基督的千禧年國在地上的實現。他們對保羅並不表示反感,也不譴責外邦基督徒不守律法,所以他們不是異端派,只是分離派的基督徒。可惜的是他們未能擺脫狹窄的律法觀念,耶柔米說他們想做猶太教徒,也想做基督徒,結果既不像猶太教徒,又不像基督徒。
以便尼派不同於拿撒勒人派,而且數目比他們多。特土良以為這一派取名於創始人「以便」(Ebion),事實上以便這名字來自意謂「貧窮」的希伯來字ebion。34起先,教外人用這名字以鄙視多半是窮人的一般基督徒,如同他們稱呼基督徒為「拿撒勒人」或「加利利人」。後來「以便尼」的名稱被侷限為,否認耶穌神性的一派猶太主義基督徒身上。但更可能的是,他們以心靈貧窮(虛心)的耶穌真門徒自居,所以以此名自稱,引以為榮。伊皮法紐(Epiphanius)說,「以便」是指逃往柏拉(Pella)的猶太基督徒錯謬教義的人。優西比烏引用赫格西僕(Hegesippus)的話,提出不同的說法:有一個叫做底布提斯(Thebutis)的人在一○七年左右,當耶路撒冷的主教西緬去世的時候,由於自己落選而沒有當上繼任的主教,就在猶太籍基督徒中間製造分裂,勾引他們背道;其中追隨他的一批人就是以便尼派。以上兩種說法的真偽,難以確定。
以便尼派出現於巴勒斯坦與附近地區:塞浦路斯島、小亞西亞以及羅馬。雖然此派主要由猶太人構成,但也有外邦人參加此組織。他們的蹤跡到第四世紀還有,直到第五世紀中葉才完全消聲匿跡。
普通的以便尼派執守法利賽式的律法主義,乃加拉太書所駁斥猶太式基督徒(Judaizers)的傳人。這一派的人對傳統摩西律法,有一股像法利賽人的執著,雖然他無論在信仰立場上或組織系統上,與法利賽人一點牽連也沒有。他們的信仰立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耶穌實在是大衛的子孫、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最高的律法賜予者,但他仍是約瑟和馬利亞所生的常人,如同摩西或大衛。耶穌從約翰領洗的時候,從上面的靈附在他身上,他才蒙呼召,有了彌賽亞意識。
(2)任何人要得救,謹守割禮和全部摩西律法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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