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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續案(中)》為《海運續案》中集,卷三至卷四。《海運續案》清代戶部修,六卷,清鹹豐二年進呈抄本。清道光年間運河的狀況日益惡化,運輸通航能力逐漸走上了不可恢復的道路,加之海運優勢愈發明顯,漕運被海運代替已經成為大勢所趨。咸豐元年(1851)九月,戶部尚書孫瑞珍提出“將來歲蘇州、松江、太倉三屬新漕照案改由海運,計節省之項,可補庫儲”。同時,兩江總督陸建瀛和江蘇巡撫楊文定聯名上奏請求籌辦海運,清政府正式同意諭令兩江總督陸建瀛、江蘇巡撫楊文定按照所請,體察地方情形,來年漕運是否有宜變通之處,預為籌劃,悉心妥議。此書正是咸豐元年至鹹豐二年漕糧由河運轉海運案的各地方官吏請奏和實施的呈文集,由戶部呈上。此書前四章為戶部尚書、兩江總督、山東巡撫、貴州司以及江蘇巡撫等呈文,第五卷為各類船隻編制記錄,第六卷輯錄各縣漕糧耗米明細。此書對於研究清代海運有著非常重要的史料價值,對於我們研究“海上絲綢之路”清代海運相關方向也起著非常重要的史料文獻支撐作用。戶部,中國古代官署名。明清時期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清道光年間運河的狀況日益惡化,運輸通航能力逐漸走上了不可恢復的道路,加之海運優勢愈發明顯,漕運被海運代替已經成為大勢所趨。咸豐元年(1851)九月,戶部尚書孫瑞珍提出“將來歲蘇州、松江、太倉三屬新漕照案改由海運,計節省之項,可補庫儲”。同時,兩江總督陸建瀛和江蘇巡撫楊文定聯名上奏請求籌辦海運,清政府正式同意諭令兩江總督陸建瀛、江蘇巡撫楊文定按照所請,體察地方情形,來年漕運是否有宜變通之處,預為籌劃,悉心妥議。《海運續案》此書正是咸豐元年至鹹豐二年漕糧由河運轉海運案的各地方官吏請奏和實施的呈文集,由戶部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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