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一切的法學,其本質上都是立法論!
立法論是一門知識,但卻是一門我們必須從其在知論上的價值,來重新檢討與建構的知識。
對於大部分的人而言,都認為立法是立法部門中立法者的工作。本書希望引導讀者思考的是,若理解到「一切的法學,其本質都是立法論」,並肯認此一命題,對於讀者而言,有什麼益處?
本書將用新的立法論之視角來回答上述問題。同時告訴讀者,既然法律只是立法者的多數之政策決議,那麼便不應被認定為法治社會的最高原則或規範,在法律之上,更有憲法的精神,以及各種民主、自由與開放的社會所應抱持與闡揚的各種思想與信仰。這些精神、思想與信仰,可能會被立法者的多數所忽略;更有可能被立法者的多數所糟蹋。因此,我們必須學會真正的尊重少數;我們必須體察到群體總是對強權俯首帖耳,卻很少為仁慈善行感動!我們更必須察覺,在立法的過程中,正如同當代管理大師韓第曾所說:我們藉以謀生的方式無法代表我們這個人;你是誰,比你做什麼更重要。
立法論是一門知識,但卻是一門我們必須從其在知論上的價值,來重新檢討與建構的知識。
對於大部分的人而言,都認為立法是立法部門中立法者的工作。本書希望引導讀者思考的是,若理解到「一切的法學,其本質都是立法論」,並肯認此一命題,對於讀者而言,有什麼益處?
本書將用新的立法論之視角來回答上述問題。同時告訴讀者,既然法律只是立法者的多數之政策決議,那麼便不應被認定為法治社會的最高原則或規範,在法律之上,更有憲法的精神,以及各種民主、自由與開放的社會所應抱持與闡揚的各種思想與信仰。這些精神、思想與信仰,可能會被立法者的多數所忽略;更有可能被立法者的多數所糟蹋。因此,我們必須學會真正的尊重少數;我們必須體察到群體總是對強權俯首帖耳,卻很少為仁慈善行感動!我們更必須察覺,在立法的過程中,正如同當代管理大師韓第曾所說:我們藉以謀生的方式無法代表我們這個人;你是誰,比你做什麼更重要。
作者簡介
廖義銘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
現職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專長 立法論、行政學、法律政策學、法律社會學
經歷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研究員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兼任講師
國立高雄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組長
財團法人國立高雄大學社區總體營造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德國奧斯納呂克大學(Universität Osnabrück)交換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2014.8.1-2020.7.31)
高雄市勞工局勞資爭議主任仲裁委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海洋法政事務研究中心主任
財團法人高雄仁愛之家暨附設慈惠醫院董事
當代法律雜誌總編輯
南台灣交響樂團首席總監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
現職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專長 立法論、行政學、法律政策學、法律社會學
經歷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研究員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兼任講師
國立高雄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組長
財團法人國立高雄大學社區總體營造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德國奧斯納呂克大學(Universität Osnabrück)交換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2014.8.1-2020.7.31)
高雄市勞工局勞資爭議主任仲裁委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海洋法政事務研究中心主任
財團法人高雄仁愛之家暨附設慈惠醫院董事
當代法律雜誌總編輯
南台灣交響樂團首席總監
目次
緒論
憲政法學
後憲政危機
臺灣的後憲政現象
被政治家直接改寫的憲法
網際網路上的權力分立
人人都是立法者
舊立法論
舊立法論:血腥記錄
政權與學術
銀色托盤
立法論應有之價值
面對開放社會之敵
人類之政治性與立法
從眾心理
強凌弱、眾暴寡
開會至上主義
議事規則無用論
多數意見主導議事規則
大法官也這麼說
誰是多數黨都一樣
「銀色托盤」立法與其驗毒功能
必須有新立法論
立法結構二元對立論
利與不利
強勢與弱勢
多數與少數
個人與多數
個人與少數
立法實務之二元對立結構
主權者與有權者二元對立
執法與立法部門之二元對立
立法程序與立法內容之二元對立
多數政黨與少數政黨之二元對立
立法功能論
政黨轉化與篩選政策
政府職能
立法的社會教育功能
立法與社會衝突之紓解
陽光政治與社會衝突
立法權與國家元首
立法權與國家日常行政
立法權與司法裁判
近現代憲政國家立法權之特質
後憲政之立法權
民主代議制
代表說
信託說
代表性不足
信託關係之背離
後憲政之代議政治與直接民主
自由主義論
共和論
批判論
直接民主與代議政治之混合
後憲政裂解.
立法品質論
優質立法之形式要件
優質立法之名稱
三種立法決策模式
管制型立法
修辭型立法
反身型立法
問題檢討
立法方法學之貧乏
留學國至上主義
惡質立法
錯誤立法
採取手段逾越立法目標
採取簡單立法技術
執行機關得恣意裁量
未設計課責機制
罪刑顯然不相當
復仇性立法
復仇式立法與鞭刑政策
復仇性立法之反思
錯誤分類與錯誤立法
有益立法
正義之實踐
兩種法學典範與立法
問題解決導向立法
界定問題
產業發展問題之解決與立法
產業發展之條件
立法於產業發展中之功能
產業發展需求與立法論典範之選擇
海洋臺灣應有之立法政策取向
合作性管制之立法建議
結論
後憲政危機下之立法論之重建
立法二元對立結構之反思
立法自律
立法之惡性循環
素養學習
憲政法學
後憲政危機
臺灣的後憲政現象
被政治家直接改寫的憲法
網際網路上的權力分立
人人都是立法者
舊立法論
舊立法論:血腥記錄
政權與學術
銀色托盤
立法論應有之價值
面對開放社會之敵
人類之政治性與立法
從眾心理
強凌弱、眾暴寡
開會至上主義
議事規則無用論
多數意見主導議事規則
大法官也這麼說
誰是多數黨都一樣
「銀色托盤」立法與其驗毒功能
必須有新立法論
立法結構二元對立論
利與不利
強勢與弱勢
多數與少數
個人與多數
個人與少數
立法實務之二元對立結構
主權者與有權者二元對立
執法與立法部門之二元對立
立法程序與立法內容之二元對立
多數政黨與少數政黨之二元對立
立法功能論
政黨轉化與篩選政策
政府職能
立法的社會教育功能
立法與社會衝突之紓解
陽光政治與社會衝突
立法權與國家元首
立法權與國家日常行政
立法權與司法裁判
近現代憲政國家立法權之特質
後憲政之立法權
民主代議制
代表說
信託說
代表性不足
信託關係之背離
後憲政之代議政治與直接民主
自由主義論
共和論
批判論
直接民主與代議政治之混合
後憲政裂解.
立法品質論
優質立法之形式要件
優質立法之名稱
三種立法決策模式
管制型立法
修辭型立法
反身型立法
問題檢討
立法方法學之貧乏
留學國至上主義
惡質立法
錯誤立法
採取手段逾越立法目標
採取簡單立法技術
執行機關得恣意裁量
未設計課責機制
罪刑顯然不相當
復仇性立法
復仇式立法與鞭刑政策
復仇性立法之反思
錯誤分類與錯誤立法
有益立法
正義之實踐
兩種法學典範與立法
問題解決導向立法
界定問題
產業發展問題之解決與立法
產業發展之條件
立法於產業發展中之功能
產業發展需求與立法論典範之選擇
海洋臺灣應有之立法政策取向
合作性管制之立法建議
結論
後憲政危機下之立法論之重建
立法二元對立結構之反思
立法自律
立法之惡性循環
素養學習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今日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