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
商品資訊
系列名:全球視野
ISBN13:9789570869743
替代書名: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A Global History
出版社:聯經
作者:大衛.阿米蒂奇
譯者:胡宗香
出版日:2023/07/04
裝訂/頁數:平裝/288頁
規格:21cm*14.8cm*1.6cm (高/寬/厚)
版次:1
商品簡介
從全球史的角度重新檢視獨立宣言,
也透過獨立宣言看見不一樣的世界史!
舉世聞名的《獨立宣言》,不僅是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
更為現代世界立下基礎,對世界各地造成巨大深遠的影響。
廣大世界的痕跡,就鑲嵌在一部簡潔而充滿力量的文件中。
★全球思想史的典範之作★
《泰晤士報文學副刊》年度最佳圖書
陳禹仲(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助研究員)【專文導讀】
美國《獨立宣言》舉世聞名,相關研究無數。但在本書中,哈佛大學歷史學教授大衛.阿米蒂奇卻另闢蹊徑,提供了理解這份文獻的全新方式:一個全球史的角度。
《獨立宣言》的誕生,象徵一個曾經被統治、壓迫的政治社群,採取自力救濟的手段,宣示自己成為國家的意圖。它不僅昭告美國進入世界舞臺,也成為其他國家仿效的模範。阿米蒂奇強調,《獨立宣言》的出現,代表了18世紀晚期的一個全球性時刻,與當代不無相似:它是那個年代歐洲、非洲與美洲逐漸結成單一經濟與文化體系、政治與印刷術交會、以及個人遷徙與商品移動下的產物。
阿米蒂奇以1776年以來超過一百份獨立宣言為根據,佐證美國《獨立宣言》在世界史上的重要性,以及它如何從帝國主宰的世界中,創造出由國家組成的世界。另外,他也探討世界各地如何詮釋《獨立宣言》,而這份文件又如何對全球的獨立運動發揮巨大影響。
透過這本書,阿米蒂奇示範了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國際轉向與全球轉向。他說:每個世代都有他們應得的獨立宣言,我們身處的全球時刻,讓我們應該擁有一部《獨立宣言》的全球史。
書中除收錄美國《獨立宣言》全文,以及十多份世界各地《獨立宣言》的譯文,更首度彙整了讓人大開眼界的清單,列出1776年以來的所有獨立宣言。這個獨特的全球觀點顯示出美國《獨立宣言》獨一無二的地位:為我們這個現代世界立下基礎的文件。
媒體讚譽
在這本精彩著作中,阿米蒂奇不僅探討美國的立國文件,也針對現代世界提出了刺激人思考的觀點。美國《獨立宣言》的相關著作中,沒有一部能與這個精彩絕倫的著作相比。
——彼得.奧努夫(Peter S. Onuf),《傑佛遜的帝國》(Jefferson’s Empire)作者
大衛.阿米蒂奇引人入勝而思路清晰的這本書,將在堪稱是全新領域的跨國思想史中,成為關鍵著作。
——克里斯多福.貝里(Christopher Bayly),《被遺忘的軍隊與戰爭》(Forgotten Armies and Forgotten Wars)共同作者
阿米蒂奇流暢可讀的研究,為美國這份真正革命性的宣言,尋回了其歷史脈絡。
——美國圖書館協會《書目雜誌》(Booklist)
阿米蒂奇提出並分析《獨立宣言》的全球影響,讓我們看見這份文件不僅是強大的全球象徵,也是在其發表後的五十年間,在其他地方產生主權國家的手段。為了探究美國宣言的國際影響,阿米蒂奇檢視了19世紀其他國家類似宣言的發展,並提供來自各地的例子。他要做的是找出「《宣言》為美國主張的獨立究竟意義為何」,也對世界各國間政治上的相互依存提出他仔細思考過的問題。他對《獨立宣言》本土與國際脈絡的新觀點,顯示了在國家成為全球政治主要單位的過程中,這份宣言所具有的重要性。
——《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
大衛.阿米蒂奇這本著作精簡扼要而洞察力十足,示範了真正以跨國途徑書寫歷史的潛在力量……他將眼光望向美國以外,改變了我們看待《獨立宣言》涵義的視角……阿米蒂奇考察一份既屬於特定時空卻又超越時間的文件,藉此對關於現代世界的基礎最重要的一些問題,提供了新的理解。
——《泰晤士報文學副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美國《獨立宣言》長久以來被視為國家財產。但是,雖然美國大眾傳統從宣言文字中看到的是他們國家的身影,大衛.阿米蒂奇卻看出其中反映的更大世界……這則故事是關於由國家組成的世界如何從帝國稱霸的世界中興起……。這樣的全球史無疑見證了文字與觀念的力量。
——《哈佛國際評論》(Harvard International Review)
美國《獨立宣言》比起其憲法是一份更為全球性的文件,它是世界共有的知識與政治財產,超越了其創造當時的情境,或許甚至超越了起草者的本意。令人意外的是,這份文件的「來生」並未受到歷史學者有系統和全球性的考察,而借用大衛.阿米蒂奇的話,他將《獨立宣言》當作「一個事件、一份文件,也是一種文類的濫觴」來研究,以此寫出的簡明流暢之作值得讚揚。他證實了《宣言》首先是一份「國際」文件,背後驅力是要在國家體系中建立北美聯合殖民地的正當性,以及這些殖民地與他國結盟對抗英國的權利。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這本書是針對一個你可能以為已經了無新意的主題所進行的考察,引人思考。
——《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
這本簡明流暢的著作,是對《獨立宣言》研究的重大貢獻。從全球角度而言,這個文件的重要性似乎並不源自它的第二段(「人人生而平等」),而是來自宣告獨立的結論。阿米蒂奇的主張也許會引發一些反對意見,但是為先前學者所忽略而經他提出的證據,必須受到嚴肅看待。
——保琳.邁爾(Pauline Maier),《美國聖典》(American Scripture)作者
阿米蒂奇的核心主張引人入勝而意義重大。
——《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大衛.阿米蒂奇 David Armitage
1965年出生於英國,在劍橋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接受教育,曾於哥倫比亞大學擔任11年教職,並在六大洲講學。2004年起任教於哈佛大學歷史系,主要教授思想史和國際史。
著作包括《大英帝國的意識形態起源》(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British Empire),榮獲朗文今日歷史年度圖書獎;合著的《歷史宣言》(The History Manifesto),獲選《新政治家》的年度圖書,也是《高等教育紀事》過去二十年中最有影響力的圖書之一;《內戰:觀念中的歷史》(Civil War: A History in Ideas)等。
譯者簡介
胡宗香
臺大外文系畢業,哈佛大學東亞研究碩士。喜愛閱讀與文字,現為雜誌編輯與兼職翻譯,譯有《以色列:猶太民族的千年建國之路》、《高勝率創新》、《閃電擴張》、《征服自然》、《尋訪香格里拉:探索失落的茶馬古道》等書。視翻譯為辛苦但有意義的工作,樂此不疲。曾獲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譯文組)首獎、評審獎。
序
導讀
獨立宣言與國家的誕生
陳禹仲(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助研究員)
國家是如何誕生的?這是一個政治理論的經典問題。從十七世紀開始,不少歐洲頂尖的理論家分別從幾個思想實驗出發,試圖探究這個問題。他們思索的結果,則成為後人耳熟能詳,涉及國家權力正當性與合法性的理論。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著名的社會契約論,就是這麼一個以思想實驗出發而成的理論模型。然而,理論如此,實務如何?我們很難想像在人類的歷史上,曾經存在這麼一個時刻,見證著如散沙一般素昧平生的人們不約而同聚集在一起,因為某個共同的理由達成的某種共識進而促進某種協議,決定讓渡彼此的權利,建構一個第三方的客觀權威,然後將自己的生死交託給那個權威,從此依循第三方權威所制定的規則生活。這是社會契約論常見的理論內容,卻不是人類歷史上實際經驗過的、國家出現的方式。
所以,國家是如何誕生的?
有些學者會說,國家的誕生只能透過後設的視角追溯。他們會說,在歷史的發展中,有一群人在一個地方定居,久而久之發展出當地的政治社群,也發展出對這個政治社群的認同。然後,才是人們開始漸漸地用不同的詞彙與概念來認識並定義這麼一個政治社群。從最早的「城邦」開始,漸漸發展到我們今日所熟悉的「國家」。這確實是許多國家誕生的方式。事實上,如果我們快速瀏覽過各國的歷史教科書,我們會很輕易地發現,各國歷史教科書最核心的宗旨之一,就是在追溯著各自的國家如何成形。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政治社群都會成為國家。在人類文明的歷史發展中,不乏政治社群被征服、被統治、卻仍舊維持著強烈的自我認同的例子。對生活於其中的人而言,治理著他們的國家未必然是他們所認同的政治社群。在國家已然成為基本政治單元的現代,這些政治社群要如何建構屬於他們的國家?
換句話說,除了追溯視角之外,現代國家是否存在著另一種誕生的形式?
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宣布獨立。
如果採取一種戲劇性的修辭,宣布獨立是一種屬於被壓迫的政治社群建構國家的形式。畢竟宣布獨立本身就是一個富含深意的政治行動,它表示某個原本屬於特定治理型態的政治社群,宣告它想脫離既有的統治規範,進而創建屬於自身的、不受原本統治規範干涉的治理形式。如果我們觀察現代各個以宣布獨立的形式建立的國家,將不難發現這些國家有幾個共同點:它們曾經是被另一個國家治理的政治社群、它們透過一份具備當地憲政意義(卻未必具備實質法律效力)的文件來宣告獨立。除了形式之外,這些文件的內容也有著共同點。它們往往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藉由陳述原本治理國家是不正義的,來賦予宣告獨立的行為正當性;第二個部分則是陳述某些政治原則(例如被治理的人們所應具有的政治權利),進而指出獨立之後所新生的國家,將依據這些政治原則建構一個正義的統治型態。
這些文件,就是我們熟知的獨立宣言。被壓迫的政治社群,可以藉由宣告獨立的方式,使一個新的國家誕生於世。而宣告獨立的行動,則需要一份獨立宣言這樣的文件來落實。
但為什麼獨立宣言總是會具備上述的形式呢?
目前在哈佛大學任教的政治思想史學者大衛.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在這本《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中,就是試圖回應這個問題。阿米蒂奇是政治思想史學界最早提倡「國際轉向」的重要學者之一。所謂「國際轉向」顧名思義,即在於強調從國際的視野來分析政治理論的論述。舉例來說,傳統政治思想史研究可能著重於分析約翰.洛克(John Locke)對於自然權利以及政府職能論述的關聯,是基於他試圖批判十六、十七世紀關於君王神聖權威的立論。然而,在阿米蒂奇一篇強調「國際轉向」的著名論文裡,他則強調,洛克對自然權利與政府職能的思辨,其實也深受洛克實質出任官職參與英格蘭於北美洲的殖民事務影響,進而反思對於政府的治理正當性的邏輯。除了實質的研究成果之外,阿米蒂奇對「國際轉向」還有一個重大貢獻,即在於從方法論上指出「全球」(The Global)與「國際」(The International)的概念分野。要言之,阿米蒂奇認為,從政治思想史的角度出發,「全球」所涵蓋的分析範疇,是人類在不同地域的政治現象。與之相比,「國際」的分析對象則更為聚焦,是發生在國家之間的政治現象。這是因為在阿米蒂奇看來,「全球」是一個地域概念,「國際」本身則已經是一個預設了「國家」(The National)存在,進而強調「國家之間」(The INTER-National)的政治概念。
阿米蒂奇對「全球」與「國際」的細膩區分,使得本書的副標題「一部全球史」具備實質分析意義。事實上,在本書出版以前,阿米蒂奇上一本專書正是著重於分析「國際」的政治思想視野。 與前書相異,本書的分析著重的並不是「國家之間」的政治行為,而是在「國家之前」,人類於全球場域內,在不同地域所展開的共同政治現象。更具體地說,本書的主旨是「獨立宣言」這份文件,如何成為現代人類試圖創建國家時,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
有趣的是,如阿米蒂奇所言,「獨立宣言」既是一份「國家之前」的文件,也是一份「國家之間」的文件。他在前一本強調國際視野的著作裡指出,藉由獨立宣言宣布獨立只是現代國家新生的第一步。但國家要確實誕生於世,除了宣布獨立之外,還需要更重要的第二步:新生國家的獨立,必須得到已然存在的國家的認可。在前一本著作裡,阿米蒂奇強調例如邊沁(Jeremy Bentham)等重要的政治思想家,對《美國獨立宣言》皆抱持批判態度,原因就在於這些思想家認為,國家無法光憑「宣布獨立」而誕生。一個新生國家所需要的,是得到其他國家的認可它作為一個國家而存在,進而與這些已然存在的國家展開「國家之間」的「國際」關係。
換句話說,唯有當「獨立宣言」成為「國家之間」的文件,在國際法與國際關係的意義上被承認,國家誕生的程序才宣告完成。
然而,在如此分析「獨立宣言」的「國際」意義之後,阿米蒂奇對國家如何誕生的反思,讓他更進一步點出邊沁等思想家的論述的盲點。那就是邊沁等人很顯然是站在已然存在的國家的立場立論。在他們看來,國家的誕生仰賴國際承認,因此這是一個「國家之間」的問題。這並沒有錯。一個新興國家的「獨立」必須得到其他國家的認可,才能在「國際」意義上取得實質效力。但是,在此之前,一個政治社群(尤其是一個曾經被既有的國家統治的政治社群),要如何才能取得其他國家的認可,作為一個新興國家存在呢?
《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這本書指出,一個曾經被統治、壓迫的政治社群,在取得國際認可之前,必須要先採取某種自力救濟的手段:它們必須要先宣告,它們有想要成為國家的意圖。這是獨立宣言最原始的樣貌,也是它最原初的目的。獨立宣言宣告了一個政治社群有想要成為國家的意圖,也捍衛了該意圖的正當性。阿米蒂奇在這本書裡,細膩地爬梳了各個新興國家的獨立宣言,如何共享了特定的論述結構,來表述它們的獨立意圖,並論陳獨立的正當理據。在如此分析過後,他指出獨立宣言作為被壓迫的政治社群宣告自主的政治行動,之所以成為現代國家誕生的重要文件的原因,就在於它獨特的、在「國家之前」的特質。但與此同時,阿米蒂奇也悲觀地指出,獨立宣言的成功與否,必然會取決於它是否能有效獲得國際認可,成為一份「國家之間」的文件。但這也表示一旦當「全球」的場域逐漸與「國際」的場域疊合,政治社群要躋身「國家之間」的空間將越趨限縮。
這本《獨立宣言:一部全球史》,除了追溯「獨立宣言」這樣的文體,如何成為現代國家誕生的重要文件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反思了國家的誕生,如何不可避免地受其所處之環境所限。在「全球」的場域比「國際」場域更為廣袤的時代裡,獨立宣言足以作為備受壓迫的政治社群以「國家」之姿,步上「國際」舞臺的宣告。然而,隨著「全球」場域開始被「國際」籠罩,國家宣告「獨立」的可能也越發困難。如阿米蒂奇在本書結論所言:「在我們牢牢由主權領土實體所構成、涵蓋全球的世界裡,成功宣告成為獨立國家的機會可能已經很少了。」然而,值得強調的是,如此悲觀的現實,並不有損獨立宣言的重要性。在今天,政治社群也許很難透過「獨立」成為新興國家,但政治社群依舊能透過宣言來向各個國家昭示被壓迫的事實。正如阿米蒂奇在書末所強調的,獨立宣言本身所具備「國家之前」的特質,使得它依舊會是政治社群重要的自力救濟的模式。更是被壓迫的政治社群,讓已然存在的國家意識到其存在與意圖的重要手段。這也讓這本書不僅僅只是「一部全球史」,它也是引導讀者反思當地政治社群與「國家」、「國際」與「全球」等政治場域關係的思辨之作。
緒論(節錄)
《獨立宣言》也許對美國人別具意義,但是它的象徵力量有潛力擴及全球,正如傑佛遜在一八二六年的預言中所斷言。即使是這位前任總統仍在世期間,《獨立宣言》就已成為比象徵更實際的東西:它為世界各地其他新國家宣告獨立的相似文件,提供了典範。到了傑佛遜在一八二六年稱《美國獨立宣言》為「一個工具,蘊含……世界的命運」時,已有來自北歐與南歐、加勒比海和西屬美洲的其他大約二十個獨立宣言加入它的行列了。如今,在一七七六年的兩個多世紀後,世上超過半數國家都擁有自己的獨立宣言。
這些文件中,許多都直接以《美國獨立宣言》為靈感來源。它們從其中取用特定用語,有時則加以改寫,更常見的是以其結構作為範本,還有更多並不是直接的模仿(所謂最好的恭維)。但不論以其動機、遣詞或形式而言,所有文件都有明顯的相似處,因此得以從集體和全球的角度加以探討。
到目前為止,獨立宣言從未被當成全球現象看待。箇中原因攸關獨立本身的定義。從根本而言,獨立意指美國人民代表在一七七六年針對英王喬治三世所宣告的政治分離。更廣義而言,獨立隱指民族特性和差異。隨著年深日久,分離與獨特性滋養出一種卓異感,尤其對美國這樣的國家而言,因為它是經由脫離母國所誕生,其擘畫者又為它賦予了在世界上的使命。《宣言》的作者僅為自己爭取獨立,沒有為其他人做此主張。儘管如此,他們對獨立明確且特定的想法,仍將在一七七六年之後的幾世紀中,隨著美國的例子擴散全球而獲得近乎普世的意義。
日後,《美國獨立宣言》被視為標誌了某種歷史的開端,有別於其他國家或帝國的歷史。相似地,世界各地許多其他的獨立宣言,也成為特定共同體的財產,他們將自身宣言當成在世上賦予他們特殊地位的文件加以頌揚。幾乎從定義而言,體現這種卓異主義的文字就不太可能與其他相似的文件相比。各國獨立宣言的情況正是如此。
……
對於國家歷史上的這一重大文件,美國人擁有格外豐富的資訊。他們也擁有獨特的機會,得以知道美國有誰讀過《宣言》,如何詮釋,又帶來哪些政治與法律後果。沒有其他獨立宣言的國內遺產受到如此詳盡而有揭示性的查考。關注《宣言》命運的美國人與其他人至今所欠缺的,是對於它在美國以外的世界裡後來的命運,有系統的查考。
在美國歷史的重大里程碑中,絕非只有《獨立宣言》的遺產缺乏全球性的探討。美國日益增長的自足感,以及二十世紀泰半期間在世界事務上的明顯霸權,孕育了美國人對於美國對世界的影響,以及近年以前世界對美國的影響,長久以來的忘性甚至是無知。許多其他國家也經歷了形式相似的歷史失憶症,忘了自身在世界的定位。然而,美國在國際事務上的顯著位置,使其對於以全球角度思索自身歷史的抗拒格外刺眼。美國以外的世界向來形塑著美國——也形構其革命以前的殖民過往——不論是透過移民、觀念的傳播、或商品的交換,以及超過四百年來幾乎所有想像得到的其他互動形式。對過去這些互動日益升高的覺醒,激發了美國人與非美國人「在全球年代裡重新思考美國歷史」。
以這種方式將美國歷史置入到全球角度來看,有助於凸顯我們今日所稱的「全球化」並不是新的狀態。正如一名歷史學者近日所寫,改以全球為分析範圍的轉變,「揭露出世界上政治與社會變化的彼此連結與相互依賴,遠早於一九四五年之後開始的當代『全球化』階段」。這個轉變也能幫助我們看到,全球化不是朝地球整合發展的單一平順運動。反之,它透過發生在不同時刻與地方、一連串不連續而獨立的階段發展。對全球化的這種了解方式,使得要產生全球化必勝的世界歷史敘事沒有那麼簡單,也讓我們有可能比較全球化的不同階段,看到它們之間的異同。
……
每個世代都有他們應得的獨立宣言。我們身處的全球時刻,讓我們應該擁有一部《美國獨立宣言》的全球史。這樣一部歷史可以從外往內探求,以普世角度看待特定時刻、地方、人物或物品。它也可以從內往外寫,從地方與特定的現象,寫到世界與普遍的現象。這些途徑並不相斥,而是互補的;誠然,少了一個,另外一個就無從進行。正如幾乎與《宣言》同時代的英國詩人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所說,我們可以在「一粒沙中見世界」。在《宣言》的情況中,這意謂著廣大世界的痕跡,就嵌入在一部相對簡短而犀利的文件中。隨著這個文件在國內外流通,它也獲得自己的生命:從它的旅程中,浮現了關於其傳播和接收的另一種全球史。這個歷史又孕育了《美國獨立宣言》的模仿與類比物。
一部全球史,也可以根據其他獨立宣言的出現與累積所揭露出的模式寫成。在這本書中,三種途徑我都採用,以寫成《美國獨立宣言》的全球史,我依序檢視《宣言》裡蘊含世界的證據,它從十八世紀晚期到十九世紀初期在世界裡的命運,以及自一七七六年以來產生的許許多多獨立宣言。在這樣多重的全球視角下,《美國獨立宣言》很難不看起來有所不同。
沒有任何一個文件與身為美國人的意義如此緊密交織,也沒有什麼其他文字能像「生命權、自由權、追求幸福權」一樣,言簡意賅地總結美國的信念。然而即使以其最早的物質形式而言,《美國獨立宣言》都已蘊含了與更大世界連結的證據。
……
我以不同方式看待《美國獨立宣言》,它是一個事件、一份文件,也是一種文類的濫觴。借用它最早的一位研究者卡爾.貝克(Carl Becker)所說,作為一個「事件」,《宣言》是「一連串革命活動的最高潮」,透過「將那個事件宣告給全世界並宣明其正當性的文件」表現出來。《宣言》的全球史並未在一七七六年七月告終——事實上是才剛開始。這份文件開啟了一種存在至今的政治書寫文類。
……
《美國獨立宣言》所宣告的是:原本的聯合殖民地,如今是「美利堅合眾國」,因為它們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一七七六年以前的世界史文獻中,沒有一個文件曾以宣布獨立的語言昭告國家地位。後來的許多文件所做的則正是如此。事實上,一七七六年之後那兩個世紀的全球歷史顯示,創造一個有彈性的工具,讓其他人也能用來宣告其獨立,是一個重大的創新,與一七七六年七月將「美利堅合眾國」引介到國際舞臺上相比亦毫不遜色。
目次
緒論
第一章 《獨立宣言》裡的世界
第二章 世界裡的《獨立宣言》
第三章 世界各地的獨立宣言
結論
1. 各國獨立宣言,一七七六至一九九三
2. 湯瑪斯.傑佛遜《獨立宣言》「原始草稿」
3.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陸會議,美利堅合眾國全體代表大會宣言
4. [傑瑞米.邊沁]宣言短評(一七七六)
5. 《法蘭德斯省宣言》[節選](一七九〇年一月四日)
6. 《海地獨立宣言》(一八〇四年一月一日)
7. 《委內瑞拉獨立宣言》(一八一一年七月五日)
8. 《紐西蘭獨立宣言》(一八三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9. 《德克薩斯人民代表一致通過之獨立宣言》(一八三六年三月二日)
10. 《賴比瑞亞聯邦人民代表通過之獨立宣言》(一八四七年七月十六日)
11. 《捷克斯洛伐克國獨立宣言》(一九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12. 《越南民主共和國獨立宣言》(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
13. 《以色列建國宣言》(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
14. 《單方獨立宣言》(南羅德西亞);(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注釋
誌謝
書摘/試閱
本書探討《獨立宣言》的歷史,對於這個既有針對性又兼容並蓄的文件,追溯了其國際起源和在全球各地的來世。探討的結果,應該與美國革命首屈一指的歷史學者最近的評斷並置來看:「《宣言》提出了關於人類權利的一套思想,不僅適用於美國人,也適用於世界各地的人民。這對美國革命的普世魅力不可或缺。」 我在這裡講述的故事,關注重點是國家權利而非個人權利,是共同體在國際領域內爭取承認的主張,而非公民或子民反對其統治者的主張。這兩種評斷不必然互斥。《宣言》既談及自由獨立國家的權利,也談及「人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宣言》在美國境內與廣大世界所擁有的魅力,有部分源自它將兩種權利都融入其論點中。不過,在它於全球被接受與模仿的歷史中,《宣言》關於國家地位的主張更為突出,這準確地反映了其作者的意圖,也更能描述其論據本意更為側重何者。
沒有一個文件的意義,能完全由作者的意圖所限制。對於被視為某文類之濫觴的文件,例如《宣言》,更是如此。傑佛遜在一七七六年的成就,在於利用了他的辯論與修辭技巧,在沒有任何先前模範的引導下,打造出一個宣告獨立的手段。後來的革命者、脫離派(secessionist)和分離主義者(separatist)將無須做此創意上的跳躍,因為能為他們的宣言提供靈感的範例,隨著時間日趨繁多而多元。隨著數量增加和多樣化而來的,還有對《宣言》核心處互相競爭的要件(imperative)更為鮮明的揭示,這些互相競爭的要件在於人民與國家之間,以及擁有權利的個人和主權政體之間(後者以其他政體為對象主張其權利)。因此,讓《宣言》在世界各地獨具魅力的因素——它同時訴求自然權利與實在法,它將個人與法人權利駁雜紛陳,它融合了後來成為不同政治主張類別的要素——也讓它的來世成為一種索引,揭示出一七七六年以來世界歷史中的重大難題。
獨立宣言主要是用來在不斷擴張的主權政體宇宙中,伸張外部主權。它們是一個特定年代的產物,在那個年代,國家日益被視為世界政治的主要單位,而與之競爭的其他政治形式則逐漸退出世界舞臺:因此,如今沒有一個國家會正式自稱為帝國,不過某些國家會讓其政策的分析者或擁護者,在非正式情況下以它們的名義使用帝國的語言。過去兩個世紀以來,獲得其他國家承認主權的標準經過劇烈變化。獨立宣言這一文類擁有足夠彈性,能包含各種訴求,比如瓦特爾式的國家地位定義,「文明」的語言,威爾遜式的自決概念,以及萌芽中的人權論述。這許多訴求與國際上的國家主權伸張究竟有多契合,是當代全球秩序中懸而未決的問題之一。
這個難題之棘手,在面對獨立這件事根本上的曖昧不明時,變得格外明顯。似乎已成為歷史通則的是,一旦國家確立了自身的獨立地位,就會抗拒對其自主權或完整性的內部挑戰:「在這些情況中,這個權利反成為禁忌。」這種曖昧態度早在一七七七年美國拒絕讓佛蒙特獨立時就可看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這個通則的重大例外,幾乎只有在一九七一年宣告獨立並脫離巴基斯坦的孟加拉,但在獲得國家地位的過程中伴隨著大量鮮血。獨立國家會抗拒其他的獨立主張,主要是因為獨立與國家地位透過領土性相連:依照這個等式,少了明確的領土便不可能有國家,而少了國家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獨立。領土性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地位牢不可破的核心:當兩個民族對同一塊領土主張權利時,他們互不相容的獨立宣言便會競逐認可,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情況正是如此。
只要民族自決所設想的終點仍是局限於國家地位之內的主權,那許多內部少數族群——尤其是原住民——能夠在此定義下取得獨立的希望就極為渺茫。紐西蘭獨立宣言(一八三五年)正顯示了這個悲觀的結論:代表原住民群體宣布獨立時,這個宣言只是給了英國王權代理人減少他們自主權的根據。為了爭取自身權利並伸張自主權,原住民族日益採用獨立宣言以外的手段。
這樣的策略轉變也許顯示,獨立宣言永遠不會像過去那樣數量繁多了。想要促進其目標的團體,現在也許會選擇其他形式的自決——比如權力下放(devolution)、共管(condominium)或更廣泛的政治代表——這些都沒有針對領土或是加入「世界各國」的主張。當然,這樣的概括化也有反例,任何這樣大範圍的預測必然會有與其不一致的結果。對近日運動的法律評斷,例如魁北克分離運動,否定了任何省分或人民與國家分離之假定權利的存在,儘管如此,這不表示不會有脫離的嘗試,即使這直接違反了主流的國際法律常規與既有國家的抵制。舉例而言,我們不難想像對十七至十八世紀清帝國疆域,也是現代中國核心領土的挑戰,俄羅斯聯邦的進一步碎片化(如車臣),或是印尼與印度出現更激烈的分離主義騷亂。這些發展是否會伴隨獨立宣言仍屬未知。在我們牢牢由主權領土實體所構成、涵蓋全球的世界裡,成功宣告成為獨立國家的機會可能已經很少了。即使在這樣一個世界裡,美國獨立宣言仍將是「一個工具,蘊含[美國]自己和世界的命運」,但不是因為傑佛遜當時可能期望的理由,而是因為他不可能預見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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