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
商品資訊
系列名:黑盒子
ISBN13:9786267263624
替代書名:Land of Strangers: The Civilizing Project in Qing Central Asia
出版社:黑體
作者:許臨君
譯者:苑默文
出版日:2023/12/20
裝訂/頁數:平裝/336頁
規格:22cm*17cm*2.2cm (高/寬/厚)
版次:1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本書榮獲2021年美國歷史協會約翰費正清獎★★
★★全球唯一中譯本、獨家收錄中文版作者序★★
第一本從察合台語檔案探討近代新疆文明衝突的重量級作品
從穆斯林的東突厥斯坦,到大清帝國的新疆省
晚清中國征服者追求的儒家理想社會
如何摧毀新疆穆斯林與漢人的日常生活
「《異鄉人之地》是一部建立在豐富史料及精彩分析的卓越著作,書中充滿令人難忘的細節描述,涵蓋一群鮮為人知的歷史人物。」──梅爾清,《躁動的亡魂:太平天國戰爭的暴力、失序與死亡》作者
本書作者透過多語言史料的相互映照,闡釋湘軍集團所推行的教化工程背後的思想淵源及政治脈絡,並透過檔案紀錄中的漢人士兵、突厥穆斯林及回民事蹟,還原近代新疆社會的真實圖像。
《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描述十九世紀末晚清時期,中國本地湘軍集團重新征服了新疆地區,並嘗試以儒家社會的理想來改造這個「異鄉人之地」,將穆斯林教化為漢人。然而,這樣的教化工程卻對當地人民的身分認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包括隔閡、不平等和暴力,最終推動「東突厥斯坦」在地民族意識的形成。
首先,本書跳推傳統官方敘事,透過漢人士兵、突厥穆斯林及婦女的平民視角,真實呈現近代新疆的社會生活圖像,涵蓋了婚姻、家庭以及宗教習俗的層次。本書指出,語言與文化的隔閡,而非宗教,是族群衝突的核心原因。雖然官方政府透過「通事」這樣的翻譯官僚,試圖進行調解與融合,但轉譯的結果往往造就了更激烈深層的衝突,而非平順的融合過程。
再者,本書深入爬梳左宗棠為首的湘軍集團網絡,並結合官方文書及雜史記錄,呈現湘軍集團和清帝國中央之間錯綜複雜的政治互動,如何影響新晚清疆社會的發展變化。而湘軍集團的行動背後,有著更為深層的中國文化脈絡──經世思想作為指導原則。再者,本書進一步分析湘軍的統治理念,揭示湘軍在新疆實踐經世思想的過程中,以儒家為核心的同化政策如何逐漸轉向殖民主義的方向。
本書最大特點,在於採取新清史觀點與歷史人類學的方法,將湘軍集團的教化工程與同時代歐洲殖民主義的「文明使命」進行比較。這樣的比較不僅打破了過往以帝國核心為出發點的歷史敘事基調,也從邊陲的角度出發,重新檢視中國歷史中隱而不彰的邊緣與核心關係。這樣的視角不但使讀者能夠深入理解新疆歷史的深層變化,同時也重新詮釋了中國歷史的近代脈絡。
本書指出,儘管許多學者都著重於分析當代新疆衝突的民族主義訴求,但這種身分認同的形成過程非常複雜,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民族主義,還包括階級和宗教因素。湘軍的教化工程造成新的社會結構和話語,並促使穆斯林社區開始表達自己的身分認同,帶來穆斯林社區抵抗統治者的影響。理解晚清新疆社會的身分認同變遷,對於解釋當代新疆的現況至關重要。
★★全球唯一中譯本、獨家收錄中文版作者序★★
第一本從察合台語檔案探討近代新疆文明衝突的重量級作品
從穆斯林的東突厥斯坦,到大清帝國的新疆省
晚清中國征服者追求的儒家理想社會
如何摧毀新疆穆斯林與漢人的日常生活
「《異鄉人之地》是一部建立在豐富史料及精彩分析的卓越著作,書中充滿令人難忘的細節描述,涵蓋一群鮮為人知的歷史人物。」──梅爾清,《躁動的亡魂:太平天國戰爭的暴力、失序與死亡》作者
本書作者透過多語言史料的相互映照,闡釋湘軍集團所推行的教化工程背後的思想淵源及政治脈絡,並透過檔案紀錄中的漢人士兵、突厥穆斯林及回民事蹟,還原近代新疆社會的真實圖像。
《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描述十九世紀末晚清時期,中國本地湘軍集團重新征服了新疆地區,並嘗試以儒家社會的理想來改造這個「異鄉人之地」,將穆斯林教化為漢人。然而,這樣的教化工程卻對當地人民的身分認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包括隔閡、不平等和暴力,最終推動「東突厥斯坦」在地民族意識的形成。
首先,本書跳推傳統官方敘事,透過漢人士兵、突厥穆斯林及婦女的平民視角,真實呈現近代新疆的社會生活圖像,涵蓋了婚姻、家庭以及宗教習俗的層次。本書指出,語言與文化的隔閡,而非宗教,是族群衝突的核心原因。雖然官方政府透過「通事」這樣的翻譯官僚,試圖進行調解與融合,但轉譯的結果往往造就了更激烈深層的衝突,而非平順的融合過程。
再者,本書深入爬梳左宗棠為首的湘軍集團網絡,並結合官方文書及雜史記錄,呈現湘軍集團和清帝國中央之間錯綜複雜的政治互動,如何影響新晚清疆社會的發展變化。而湘軍集團的行動背後,有著更為深層的中國文化脈絡──經世思想作為指導原則。再者,本書進一步分析湘軍的統治理念,揭示湘軍在新疆實踐經世思想的過程中,以儒家為核心的同化政策如何逐漸轉向殖民主義的方向。
本書最大特點,在於採取新清史觀點與歷史人類學的方法,將湘軍集團的教化工程與同時代歐洲殖民主義的「文明使命」進行比較。這樣的比較不僅打破了過往以帝國核心為出發點的歷史敘事基調,也從邊陲的角度出發,重新檢視中國歷史中隱而不彰的邊緣與核心關係。這樣的視角不但使讀者能夠深入理解新疆歷史的深層變化,同時也重新詮釋了中國歷史的近代脈絡。
本書指出,儘管許多學者都著重於分析當代新疆衝突的民族主義訴求,但這種身分認同的形成過程非常複雜,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民族主義,還包括階級和宗教因素。湘軍的教化工程造成新的社會結構和話語,並促使穆斯林社區開始表達自己的身分認同,帶來穆斯林社區抵抗統治者的影響。理解晚清新疆社會的身分認同變遷,對於解釋當代新疆的現況至關重要。
作者簡介
許臨君(Eric Schluessel)
哈佛大學歷史與東亞語言學博士,現任喬治華盛頓大學現代中國史助理教授。曾任教於蒙大拿大學,並曾於2018至2019年擔任普林斯頓高級研究院梅隆研究員。著有《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以及中亞文獻教材《察合台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haghatay)。
譯者簡介
苑默文
自由譯者,常年關注伊斯蘭世界的藝術和物質文化,譯有《賓.拉登文件》(黑體出版)、《中斷的天命》、《大英博物館裡的伊斯蘭史》、《絲路上的帝國》等書。
哈佛大學歷史與東亞語言學博士,現任喬治華盛頓大學現代中國史助理教授。曾任教於蒙大拿大學,並曾於2018至2019年擔任普林斯頓高級研究院梅隆研究員。著有《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以及中亞文獻教材《察合台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haghatay)。
譯者簡介
苑默文
自由譯者,常年關注伊斯蘭世界的藝術和物質文化,譯有《賓.拉登文件》(黑體出版)、《中斷的天命》、《大英博物館裡的伊斯蘭史》、《絲路上的帝國》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專文推薦:
孔令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侍建宇|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所副研究員
熊倉潤|日本法政大學法學部國際政治學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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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侍建宇|臺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安所副研究員
張中復|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前系主任
陳國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楊海英|靜岡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部教授
喬舒亞.弗里曼|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蔡偉傑|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熊倉潤|日本法政大學法學部國際政治學科副教授
(按姓氏筆劃排列)
「許臨君是一位擅長收集、閱讀和翻譯艱澀珍貴材料的專家,他為我們提供一個窺探十九世紀末邊疆社會的窗口。《異鄉人之地》是一部建立在豐富史料及精彩分析的卓越著作,書中充滿了令人難以忘懷的細節描述,涵蓋一群鮮為人知的歷史人物。」
──梅爾清(Tobie Meyer-Fong),《躁動的亡魂:太平天國戰爭的暴力、失序與死亡》作者
「許臨君結合其驚人的語言技能,以及廣泛的檔案研究和概念分析,呈現出清代吐魯番生動的社會生活及日常百態。《異鄉人之地》是一個精細入微的歷史記錄,更是一項卓越的學術成就。」
──阿迪卜.哈立德(Adeeb Khalid),《製造烏茲別克:早期蘇聯的國家、帝國和革命》作者
「透過本書對清朝殖民統治之理論及實踐的豐富探討,我們看到暴力和規訓如何持久地塑造新疆的群體身分。作者許臨君運用其豐富的多語言工具爬梳日記、紀念碑和法庭案件文件,進而揭示在晚清新疆的殖民過程中,漢人及其中介者,與被殖民的維吾爾人之間的日常生活互動。」
──瑪麗安娜.坎普(Marianne Kamp),《烏茲別克的新女性:伊斯蘭、現代性和共產主義下的揭面》作者
「在這本優秀的專著中,許臨君描述晚清新疆平民的身分認同邊界是如何被塑造的。本書使用吐魯番的突厥、滿洲和中國來源的多方文獻,介紹當地的精英、來自湖南的儒家官員、通曉多語言的當地通譯與說漢語的穆斯林等人物。他的敘述生動地描述文化衝突、身分認同、性別意識形態、殖民紀律錯綜複雜的關係,並且巧妙而具有說服力地與今天現狀相互呼應。」
──喬納森.李普曼(Jonathan N. Lipman),《熟悉的陌生人:西北中國穆斯林的歷史》作者
「撰寫一部關於任何歷史時期社會的『底層歷史』,都不是容易的任務,但《異鄉人之地》是一個出色的例子。本書為探索現代中國和中亞地區的歷史,並提供啟發性的見解。」
──王元崇,德拉瓦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透過理解一百五十年前晚清湘軍集團在新疆展開的儒家教化工程,對我們理解現代中國政府如何治理新疆的行動有寶貴的貢獻。」
──《亞洲書評》(Asian Review of Books)
「作者以十分特殊的歷史視野,並運用老維吾爾文(察合台文)地方文本在內的豐富史料,重新檢視新疆在清末經歷穆斯林抗清事變後,清廷體制再度以「教化」之名,對這個失而復得的化外之地實施文明化的正當性及其矛盾。這種似新實舊的措施,表面上跳脫了以往鎮壓穆斯林反叛後「善後」的傳統模式,其實是更加凸顯出中原儒家統治觀與中亞突厥伊斯蘭社會間,並企圖建立共生關係的複雜性與弔詭性。本書雖著眼於歷史,但對於理解當代新疆治絲益棼的局勢,有著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
──張中復,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前系主任
「清末新疆建省時,給的名字是「甘肅新疆省」;臺灣建省時則先稱為「福建臺灣省」。新疆與臺灣相距頗為遙遠,可是兩地倒有頗多的共同點或相似處。因此,閱讀新疆能帶給大家的意義遠遠大過新疆本身。乾隆將新疆納入版圖之後,就常常將要被流放的人送往新疆。這些人往往本是大官或者有錢的生意人,因此漢人的文化因子在左宗棠重定新疆之前,已經埋下。本書的重點著重在「新疆回變」以後的種種事情,特別是漢文化的強勢導入,頗具意義。」
──陳國棟,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
「《異鄉人之地》資料來源豐富,理論分析深刻,為中國史、維吾爾歷史以及殖民主義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貢獻。……許臨君將清代新疆的殖民主義置於中國現代史與全球帝國主義中考察。同時,他也展示這項殖民工程如何在影響地方層級的事物,因為該區域的多數穆斯林人口要與日益干涉人民生活的省政府調整關係……藉由聚焦在中國政府與當地穆斯林之間的日常互動,以及國家的意識形態律令如何被本地人民理解、重新想像,與重新利用,許臨君讓我們進一步了解這些現象背後的歷史脈絡……他具備了從晦澀難解的檔案文獻及其他稍縱即逝的資料中抽繹出生動敘事的天賦。」
──喬舒亞.弗里曼(Joshua L. Freeman),中研院近史所助研究員,《中國研究》(The China Journal)
「本書探討清朝在一八七七年弭平新疆回變,收復新疆後,新一批的湘軍統治菁英如何推行新的儒家教化政策以維持新疆的長治久安。這段歷史實際上也是我們理解維吾爾民族主義起源以及當代新疆衝突局面的窗口。作者指出湘軍菁英在清末新疆所推行的儒家教化工與與歐美殖民主義的特定形式非常相似,藉此也可以說明殖民主義在非歐美的脈絡下如何浮現。本書另外的特點在於運用了華南研究的歷史人類學方法來回答美國新清史所提出的問題,這表現在作者對吐魯番多語種地方檔案的運用上。可以說本書是第二代新清史研究者透過整合不同學科方法來研究清代新疆史的最新成果。對於清代邊疆史、歷史人類學以及殖民主義有興趣的讀者而言,相信本書不會讓你失望。」
──蔡偉傑,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孔令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侍建宇|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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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爾清(Tobie Meyer-Fong),《躁動的亡魂:太平天國戰爭的暴力、失序與死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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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卜.哈立德(Adeeb Khalid),《製造烏茲別克:早期蘇聯的國家、帝國和革命》作者
「透過本書對清朝殖民統治之理論及實踐的豐富探討,我們看到暴力和規訓如何持久地塑造新疆的群體身分。作者許臨君運用其豐富的多語言工具爬梳日記、紀念碑和法庭案件文件,進而揭示在晚清新疆的殖民過程中,漢人及其中介者,與被殖民的維吾爾人之間的日常生活互動。」
──瑪麗安娜.坎普(Marianne Kamp),《烏茲別克的新女性:伊斯蘭、現代性和共產主義下的揭面》作者
「在這本優秀的專著中,許臨君描述晚清新疆平民的身分認同邊界是如何被塑造的。本書使用吐魯番的突厥、滿洲和中國來源的多方文獻,介紹當地的精英、來自湖南的儒家官員、通曉多語言的當地通譯與說漢語的穆斯林等人物。他的敘述生動地描述文化衝突、身分認同、性別意識形態、殖民紀律錯綜複雜的關係,並且巧妙而具有說服力地與今天現狀相互呼應。」
──喬納森.李普曼(Jonathan N. Lipman),《熟悉的陌生人:西北中國穆斯林的歷史》作者
「撰寫一部關於任何歷史時期社會的『底層歷史』,都不是容易的任務,但《異鄉人之地》是一個出色的例子。本書為探索現代中國和中亞地區的歷史,並提供啟發性的見解。」
──王元崇,德拉瓦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透過理解一百五十年前晚清湘軍集團在新疆展開的儒家教化工程,對我們理解現代中國政府如何治理新疆的行動有寶貴的貢獻。」
──《亞洲書評》(Asian Review of Books)
「作者以十分特殊的歷史視野,並運用老維吾爾文(察合台文)地方文本在內的豐富史料,重新檢視新疆在清末經歷穆斯林抗清事變後,清廷體制再度以「教化」之名,對這個失而復得的化外之地實施文明化的正當性及其矛盾。這種似新實舊的措施,表面上跳脫了以往鎮壓穆斯林反叛後「善後」的傳統模式,其實是更加凸顯出中原儒家統治觀與中亞突厥伊斯蘭社會間,並企圖建立共生關係的複雜性與弔詭性。本書雖著眼於歷史,但對於理解當代新疆治絲益棼的局勢,有著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
──張中復,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前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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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棟,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
「《異鄉人之地》資料來源豐富,理論分析深刻,為中國史、維吾爾歷史以及殖民主義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貢獻。……許臨君將清代新疆的殖民主義置於中國現代史與全球帝國主義中考察。同時,他也展示這項殖民工程如何在影響地方層級的事物,因為該區域的多數穆斯林人口要與日益干涉人民生活的省政府調整關係……藉由聚焦在中國政府與當地穆斯林之間的日常互動,以及國家的意識形態律令如何被本地人民理解、重新想像,與重新利用,許臨君讓我們進一步了解這些現象背後的歷史脈絡……他具備了從晦澀難解的檔案文獻及其他稍縱即逝的資料中抽繹出生動敘事的天賦。」
──喬舒亞.弗里曼(Joshua L. Freeman),中研院近史所助研究員,《中國研究》(The China Journal)
「本書探討清朝在一八七七年弭平新疆回變,收復新疆後,新一批的湘軍統治菁英如何推行新的儒家教化政策以維持新疆的長治久安。這段歷史實際上也是我們理解維吾爾民族主義起源以及當代新疆衝突局面的窗口。作者指出湘軍菁英在清末新疆所推行的儒家教化工與與歐美殖民主義的特定形式非常相似,藉此也可以說明殖民主義在非歐美的脈絡下如何浮現。本書另外的特點在於運用了華南研究的歷史人類學方法來回答美國新清史所提出的問題,這表現在作者對吐魯番多語種地方檔案的運用上。可以說本書是第二代新清史研究者透過整合不同學科方法來研究清代新疆史的最新成果。對於清代邊疆史、歷史人類學以及殖民主義有興趣的讀者而言,相信本書不會讓你失望。」
──蔡偉傑,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序
推薦序
你的新疆、我的故鄉
孔令偉(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位於歐亞大陸深奧處的新疆,對於許多身在臺灣甚至華文世界的讀者而言,恐怕是一個既陌生卻又熟悉的地區。這種矛盾的感覺,一方面肇因於臺灣與新疆之間現實的地理阻隔,同時又加上顯著的文化差異;但在另一方面,不少臺灣讀者對於新疆相關之人文議題,又有一定的認識乃至關注,尤其是近年來新疆人權問題之爭議。在人權以及地緣政治等當代議題之外,曾經分別作為清帝國海洋與內陸邊疆的臺灣與新疆,在近代歷史的發展進程中,有著各種意想不到的直接與間接關聯。
在近現代中國國族主義主導下的歷史敘事中,二者在「秋海棠」、「自古以來」等話語下,皆被描述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至於分別居住在這兩片遙不相鄰土地上的多元族群,諸如維吾爾、哈薩克以及臺灣原住民等,亦被建構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構成。以上這些具有爭議性的論述,不僅是中共試圖建構當代中國國族主義的宣傳基礎,同時也曾在臺灣社會留下痕跡。在過去國民義務教育以中國歷史、地理為核心的時代脈絡下,不少臺灣讀者可能在中學課堂中為了應付選擇題考試,而背誦過諸如「同治回亂」、「三山夾兩盆」、「坎兒井」等關於新疆史地的專有名詞,卻始終不明白為何而學。不僅如此,隨著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為去除日本殖民遺產而對街道進行重新命名,臺北市亦出現迪化街、塔城街這類源自新疆地名的街道名稱,用以加強戰後臺灣人對中國的認同。以上這些微妙的連結,也正體現今日關懷臺灣的讀者,為何值得從歷史學的縱深關注甚至反思所謂新疆相關之人文議題。而呈現在讀者面前這部由許臨君(Eric Schluessel)執筆的《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Land of Strangers: The Civilizing Project in Qing Central Asia),足為臺灣與華文世界的讀者認識、理解乃至反思新疆近代的社會發展以及族群關係等議題,提供立論堅實且富有啟發的歷史學參照。
本書的作者許臨君為哈佛大學歷史學及東亞語文博士,現任喬治華盛頓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十九、二十世紀的新疆社會史,通曉多種語文,尤其擅長結合漢文、察合台文材料研究新疆史。作為一位活躍的青壯輩學人,他近年在推進察合台文教學與研究方面,已作出卓越的貢獻,如他在二○一八年出版《察合台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haghatay),並曾於二○一四年譯注二十世紀初葉爾羌文人古拉姆.穆罕默德.汗(Ghulām Muḥammad Khān)所撰寫之察合台文編年史,此外他亦曾發表數篇探討新疆近代史的學術論文。而作者近作《異鄉人之地》,英文原版由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在二○二○年發行,可以說是作者綜合多年來對近代新疆地方的政治制度、社會經濟乃至宗教文化等歷史議題的研究結晶,並在出版後榮獲二○二一年美國歷史學會頒發之費正清獎(The John K. Fairbank Prize),足見學界對其研究成果之肯定。
《異鄉人之地》這部近期的新疆史力作,主要探討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清帝國如何通過湘軍所主導的武裝勢力與文教機構,試圖重塑新疆地方社會以達成其統治目的。本書奠基於作者的博士論文研究,廣泛搜集臺灣、中國、英國、俄羅斯等地所收藏之漢文與察哈臺文史料,文獻基礎紮實。通過重點梳理吐魯番地區的漢文與察合台文檔案文書中的司法案例,作者在彰顯以突厥語系穆斯林為主體的新疆地方社會視野的同時,亦留意其與統管新疆的湘軍集團乃至清廷中央的互動,可謂是運用多語種史料體現多元歷史觀點的佳作。
就研究取徑而言,本書除了從比較世界史的視野,將清朝湘軍將領試圖在新疆所推動的儒家教化統治,與歐洲殖民主義所謂的文明使命(civilizing missions)進行相互參照;另一方面以在晚期帝制中國(late imperial China)的研究脈絡中,試圖結合新清史(New Qing History)與歷史人類學(Historical anthropology)的多元關懷。自從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美國清史學界出現呼籲重視滿文史料,並強調清帝國統治中滿洲族群性的研究思潮,形成後來所謂的新清史學說。值得注意的是,所謂新清史本身係一個鬆散的概念,其內部對於清帝國的統治性質,亦充滿相當的分歧觀點。大體而言,第一代的新清史學人為跳脫傳統漢化論的窠臼,往往較為傾向側重清廷中央核心的滿洲屬性,這也和二十世紀後期國立故宮博物院以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宮中檔》以及《軍機處檔》等清朝中央滿文檔案的開放出版有關。隨著新清史在二十一世紀的發展,愈來愈多的新生代學者嘗試跳脫滿漢二元對立的框架,並進一步將視野投射到過去遭受忽視的帝國邊陲,反思過去以帝國權力核心為出發點的歷史敘事。在這個脈絡下,出現一波新生代的清史學者從事蒙古、西藏以及新疆等地地方社會史的研究浪潮,被稱為所謂新清史2.0。不同於早期關注紫禁城內或者八旗制度的新清史學者,新清史2.0的研究者在與歷史人類學接觸、對話的過程中,重點留意自下而上的視野與被征服者的聲音,而《異鄉人之地》正是在這樣學術思潮下所形成的佳作。
就章節架構而言,本書除引言與結論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梳理清代的經世思想如何影響以左宗棠為代表的湘軍將領,及其立基於禮儀、家庭等道德觀念對新疆進行教化的統治理念。第二章重點討論湘軍集團在新疆實踐經世思想的經過與挫折,乃至清廷最終試圖採取更加接近殖民主義的策略用以改造新疆社會的政策轉向。第三章主要聚焦於湘軍勢力所培養的突厥穆斯林通事,如何作為清朝國家與新疆地方社會之間的中間人崛起,成為一種善於利用國家制度以及統治話語謀取自身利益,從而具有能動性的特殊團體。第四章主要從穆斯林女性的議題切入,探討湘軍如何試圖通過重塑婚姻、家庭以及貞節觀改造新疆,乃至性(sexuality)概念又是如何界定新疆的族群邊界。第五、第六章主要探討十九世紀後半新疆社會的動盪與破碎對族群歷史記憶的形塑,乃至穆斯林社會將通事等中間人視為內部他者的政治文化現象。
綜觀前述各章,可見作者善於通過檔案以及抄本等存世史料的吉光片羽,編織歷史的意義之網,藉由生動還原吐魯番社會的基層案例,作者向讀者成功展示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新疆地方社會的發展及其與湘軍集團和清帝國中央間的互動關係。本書的精彩之處,除了在堅實的材料基礎上進行細緻的地方史敘事外,在相當程度上亦歸功於作者視野的廣博多元,從晚清經世思想與湘軍將領的政治實踐,關注到作為國家與社會中間人的通事階層,乃至突厥穆斯林家庭內外婦女的能動性,並有條不紊地梳理其間微妙的連動關係。在嚴謹的學術性以及純粹的知識性外,本書的寫作亦具有深刻的現實關懷,尤其圍繞新疆議題對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權力運作有著引人入勝的觀察,惟作者身為一名專攻清代中國史與中亞研究的學者,仍能在處理富有議題性的歷史課題,維持著史家根據材料開展論述的專業分際。
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敏銳的讀者或許不難察覺到華文世界過去對新疆的習慣表述中,存在著不少隱含「我者/他者」的二元對立,例如所謂的「新疆」一詞,本身就是站在征服者立場所形塑的政治地理概念,而非站在當地原住民的主位觀點。換句話說,隨著十八世紀中葉清帝國對準噶爾汗國以及大小和卓的征服,乃至十九世紀後期湘軍在當地推行的教化政策,原本居住在天山南北麓的突厥穆斯林以及準噶爾人,逐漸在這片土地上被邊緣化而成為政治與文化意義上的異鄉人,而他們的故鄉也成為帝國的新疆。換言之,圍繞新疆這個詞彙所展開的歷史敘事,本身即隱含微妙的「殖民/被殖民」的權力關係,尤其不適用於十八世紀中葉以前清朝尚未征服新疆的歷史時段。然另一方面,歐美學界過去所慣稱的東突厥斯坦(East Turkestan),亦在近代國族主義興起的背景下,被賦予遠超地理範疇之外的政治意涵。要言之,在「新疆」與「東突厥斯坦」的矛盾之外,是否有其他更為多元可能的歷史敘事,或許是值得識者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你的新疆、我的故鄉
孔令偉(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位於歐亞大陸深奧處的新疆,對於許多身在臺灣甚至華文世界的讀者而言,恐怕是一個既陌生卻又熟悉的地區。這種矛盾的感覺,一方面肇因於臺灣與新疆之間現實的地理阻隔,同時又加上顯著的文化差異;但在另一方面,不少臺灣讀者對於新疆相關之人文議題,又有一定的認識乃至關注,尤其是近年來新疆人權問題之爭議。在人權以及地緣政治等當代議題之外,曾經分別作為清帝國海洋與內陸邊疆的臺灣與新疆,在近代歷史的發展進程中,有著各種意想不到的直接與間接關聯。
在近現代中國國族主義主導下的歷史敘事中,二者在「秋海棠」、「自古以來」等話語下,皆被描述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至於分別居住在這兩片遙不相鄰土地上的多元族群,諸如維吾爾、哈薩克以及臺灣原住民等,亦被建構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構成。以上這些具有爭議性的論述,不僅是中共試圖建構當代中國國族主義的宣傳基礎,同時也曾在臺灣社會留下痕跡。在過去國民義務教育以中國歷史、地理為核心的時代脈絡下,不少臺灣讀者可能在中學課堂中為了應付選擇題考試,而背誦過諸如「同治回亂」、「三山夾兩盆」、「坎兒井」等關於新疆史地的專有名詞,卻始終不明白為何而學。不僅如此,隨著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為去除日本殖民遺產而對街道進行重新命名,臺北市亦出現迪化街、塔城街這類源自新疆地名的街道名稱,用以加強戰後臺灣人對中國的認同。以上這些微妙的連結,也正體現今日關懷臺灣的讀者,為何值得從歷史學的縱深關注甚至反思所謂新疆相關之人文議題。而呈現在讀者面前這部由許臨君(Eric Schluessel)執筆的《異鄉人之地:清帝國在新疆的教化工程》(Land of Strangers: The Civilizing Project in Qing Central Asia),足為臺灣與華文世界的讀者認識、理解乃至反思新疆近代的社會發展以及族群關係等議題,提供立論堅實且富有啟發的歷史學參照。
本書的作者許臨君為哈佛大學歷史學及東亞語文博士,現任喬治華盛頓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十九、二十世紀的新疆社會史,通曉多種語文,尤其擅長結合漢文、察合台文材料研究新疆史。作為一位活躍的青壯輩學人,他近年在推進察合台文教學與研究方面,已作出卓越的貢獻,如他在二○一八年出版《察合台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haghatay),並曾於二○一四年譯注二十世紀初葉爾羌文人古拉姆.穆罕默德.汗(Ghulām Muḥammad Khān)所撰寫之察合台文編年史,此外他亦曾發表數篇探討新疆近代史的學術論文。而作者近作《異鄉人之地》,英文原版由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在二○二○年發行,可以說是作者綜合多年來對近代新疆地方的政治制度、社會經濟乃至宗教文化等歷史議題的研究結晶,並在出版後榮獲二○二一年美國歷史學會頒發之費正清獎(The John K. Fairbank Prize),足見學界對其研究成果之肯定。
《異鄉人之地》這部近期的新疆史力作,主要探討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清帝國如何通過湘軍所主導的武裝勢力與文教機構,試圖重塑新疆地方社會以達成其統治目的。本書奠基於作者的博士論文研究,廣泛搜集臺灣、中國、英國、俄羅斯等地所收藏之漢文與察哈臺文史料,文獻基礎紮實。通過重點梳理吐魯番地區的漢文與察合台文檔案文書中的司法案例,作者在彰顯以突厥語系穆斯林為主體的新疆地方社會視野的同時,亦留意其與統管新疆的湘軍集團乃至清廷中央的互動,可謂是運用多語種史料體現多元歷史觀點的佳作。
就研究取徑而言,本書除了從比較世界史的視野,將清朝湘軍將領試圖在新疆所推動的儒家教化統治,與歐洲殖民主義所謂的文明使命(civilizing missions)進行相互參照;另一方面以在晚期帝制中國(late imperial China)的研究脈絡中,試圖結合新清史(New Qing History)與歷史人類學(Historical anthropology)的多元關懷。自從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美國清史學界出現呼籲重視滿文史料,並強調清帝國統治中滿洲族群性的研究思潮,形成後來所謂的新清史學說。值得注意的是,所謂新清史本身係一個鬆散的概念,其內部對於清帝國的統治性質,亦充滿相當的分歧觀點。大體而言,第一代的新清史學人為跳脫傳統漢化論的窠臼,往往較為傾向側重清廷中央核心的滿洲屬性,這也和二十世紀後期國立故宮博物院以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宮中檔》以及《軍機處檔》等清朝中央滿文檔案的開放出版有關。隨著新清史在二十一世紀的發展,愈來愈多的新生代學者嘗試跳脫滿漢二元對立的框架,並進一步將視野投射到過去遭受忽視的帝國邊陲,反思過去以帝國權力核心為出發點的歷史敘事。在這個脈絡下,出現一波新生代的清史學者從事蒙古、西藏以及新疆等地地方社會史的研究浪潮,被稱為所謂新清史2.0。不同於早期關注紫禁城內或者八旗制度的新清史學者,新清史2.0的研究者在與歷史人類學接觸、對話的過程中,重點留意自下而上的視野與被征服者的聲音,而《異鄉人之地》正是在這樣學術思潮下所形成的佳作。
就章節架構而言,本書除引言與結論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梳理清代的經世思想如何影響以左宗棠為代表的湘軍將領,及其立基於禮儀、家庭等道德觀念對新疆進行教化的統治理念。第二章重點討論湘軍集團在新疆實踐經世思想的經過與挫折,乃至清廷最終試圖採取更加接近殖民主義的策略用以改造新疆社會的政策轉向。第三章主要聚焦於湘軍勢力所培養的突厥穆斯林通事,如何作為清朝國家與新疆地方社會之間的中間人崛起,成為一種善於利用國家制度以及統治話語謀取自身利益,從而具有能動性的特殊團體。第四章主要從穆斯林女性的議題切入,探討湘軍如何試圖通過重塑婚姻、家庭以及貞節觀改造新疆,乃至性(sexuality)概念又是如何界定新疆的族群邊界。第五、第六章主要探討十九世紀後半新疆社會的動盪與破碎對族群歷史記憶的形塑,乃至穆斯林社會將通事等中間人視為內部他者的政治文化現象。
綜觀前述各章,可見作者善於通過檔案以及抄本等存世史料的吉光片羽,編織歷史的意義之網,藉由生動還原吐魯番社會的基層案例,作者向讀者成功展示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新疆地方社會的發展及其與湘軍集團和清帝國中央間的互動關係。本書的精彩之處,除了在堅實的材料基礎上進行細緻的地方史敘事外,在相當程度上亦歸功於作者視野的廣博多元,從晚清經世思想與湘軍將領的政治實踐,關注到作為國家與社會中間人的通事階層,乃至突厥穆斯林家庭內外婦女的能動性,並有條不紊地梳理其間微妙的連動關係。在嚴謹的學術性以及純粹的知識性外,本書的寫作亦具有深刻的現實關懷,尤其圍繞新疆議題對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權力運作有著引人入勝的觀察,惟作者身為一名專攻清代中國史與中亞研究的學者,仍能在處理富有議題性的歷史課題,維持著史家根據材料開展論述的專業分際。
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敏銳的讀者或許不難察覺到華文世界過去對新疆的習慣表述中,存在著不少隱含「我者/他者」的二元對立,例如所謂的「新疆」一詞,本身就是站在征服者立場所形塑的政治地理概念,而非站在當地原住民的主位觀點。換句話說,隨著十八世紀中葉清帝國對準噶爾汗國以及大小和卓的征服,乃至十九世紀後期湘軍在當地推行的教化政策,原本居住在天山南北麓的突厥穆斯林以及準噶爾人,逐漸在這片土地上被邊緣化而成為政治與文化意義上的異鄉人,而他們的故鄉也成為帝國的新疆。換言之,圍繞新疆這個詞彙所展開的歷史敘事,本身即隱含微妙的「殖民/被殖民」的權力關係,尤其不適用於十八世紀中葉以前清朝尚未征服新疆的歷史時段。然另一方面,歐美學界過去所慣稱的東突厥斯坦(East Turkestan),亦在近代國族主義興起的背景下,被賦予遠超地理範疇之外的政治意涵。要言之,在「新疆」與「東突厥斯坦」的矛盾之外,是否有其他更為多元可能的歷史敘事,或許是值得識者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目次
推薦序:你的新疆、我的故鄉/孔令偉
推薦序:晚清在新疆塑造中華帝國的同化企圖和脈絡/侍建宇
推薦序:認識辛亥革命前新疆的必讀作品/熊倉潤
中文版序
凡例說明
導論
前奏:在世界破碎之後
吐魯番:異鄉人之地
關於稱呼
本書結構
第一章 中國法律:教化工程的起源
無法之法:「禮」的奧義
教化使命的思想淵源
湘軍共同體與其意識型態的社會淵源
左宗棠與西北穆斯林地區的重建
第二章 作為例外之地的新疆:教化工程的轉型
左宗棠的繼承人和新疆建省的災難
作為一個例外行政區的新疆
作為法律上例外之地的新疆
一個位於西北的南方省份
湖南人的衰落和帝國多元主義者的增長
第三章 前線調解:通事的崛起
尋找中間人
翻譯的類型學
儒家學校
通事的崛起
調解與模仿
第四章 壞女人和丟失的孩子:儒家殖民主義中的性經濟
婚姻與性:習俗與觀念
透過暴力和重新安置進行的遷移
漢人男性購買突厥穆斯林新娘
儒家父權制的突厥穆斯林殉難者
父權制和邊界管制
家庭中的民族性
第五章 收斂屍骨:作為歷史創傷的穆斯林起義
家庭創傷和集體創傷
幽怨的神祕景觀
以亡者為證
流亡士兵送漢人魂魄歸鄉
第六章 歷史斷絕與帝國終結
中國皇帝如何成為一個穆斯林
雅弗血脈的政治學
韌性強大的帝國
永恆的皇帝和世界的盡頭
中國斯坦的纏頭
結論
謝辭
註釋
參考書目
推薦序:晚清在新疆塑造中華帝國的同化企圖和脈絡/侍建宇
推薦序:認識辛亥革命前新疆的必讀作品/熊倉潤
中文版序
凡例說明
導論
前奏:在世界破碎之後
吐魯番:異鄉人之地
關於稱呼
本書結構
第一章 中國法律:教化工程的起源
無法之法:「禮」的奧義
教化使命的思想淵源
湘軍共同體與其意識型態的社會淵源
左宗棠與西北穆斯林地區的重建
第二章 作為例外之地的新疆:教化工程的轉型
左宗棠的繼承人和新疆建省的災難
作為一個例外行政區的新疆
作為法律上例外之地的新疆
一個位於西北的南方省份
湖南人的衰落和帝國多元主義者的增長
第三章 前線調解:通事的崛起
尋找中間人
翻譯的類型學
儒家學校
通事的崛起
調解與模仿
第四章 壞女人和丟失的孩子:儒家殖民主義中的性經濟
婚姻與性:習俗與觀念
透過暴力和重新安置進行的遷移
漢人男性購買突厥穆斯林新娘
儒家父權制的突厥穆斯林殉難者
父權制和邊界管制
家庭中的民族性
第五章 收斂屍骨:作為歷史創傷的穆斯林起義
家庭創傷和集體創傷
幽怨的神祕景觀
以亡者為證
流亡士兵送漢人魂魄歸鄉
第六章 歷史斷絕與帝國終結
中國皇帝如何成為一個穆斯林
雅弗血脈的政治學
韌性強大的帝國
永恆的皇帝和世界的盡頭
中國斯坦的纏頭
結論
謝辭
註釋
參考書目
書摘/試閱
第二章〈作為例外之地的新疆〉
晚清時期的新疆是由一個特殊的空間組成的。新疆在這時被正式納入到適用於各省的常規法律程序和法定法律及刑罰體系中,但同時也被排除在這些法律之外。湘軍在表面上對該地區進行重建,以便透過勸說來同化新疆的人民,但其領導層認為,這些人仍然是危險的人,因此需要施加嚴厲的懲罰。因此,新疆成為一個法律上的例外之地,一個矛盾空間,在這個空間裡,旨在幫助國家機構進一步滲透當地的政策,卻依賴於權力下放,並將合法暴力委託給地方代理人。這種自相矛盾的情況似乎是反常的,甚至是怪異的,當然也是陰險的暴力,但它是殖民主義法律制度的典型。
這種法律制度的主要技術──也是將周景堂送入流放地的技術,被稱作是「就地正法」,也就是省級官員在未經皇帝批准的情形下,擁有自行批准執行死刑的權力。「就地正法」涉及到清朝法律執行的中止,以及出於保護「禮」的目的,將生殺大權轉移到地方行為者的手中,而「禮」正是湘軍的教化工程的核心行為組合。然而,這種做法起源於對清朝皇帝的法律執行力的策略性終止,這種情況首先是發生在早期的征服戰爭中,然後是發生在迫切需要懲罰暴力的情況下,包括在謀殺行為有可能引發仇殺的叛亂期間和邊疆地區。通常情況下,在任何可能導致死刑的案件中,都有一個法定的審查程序,根據這一程序,皇帝必須批准每一個死刑案例的執行。
然而,在整個十九世紀中期,湘軍總是可以透過「恭請王命即行正法」的程序得到執行死刑許可。這種做法在內亞邊境地區應用得更加頻繁,並最終成為法律規定:凡是被減為流放的死刑犯,在途中或從刑場逃跑的,將不經審查立即處決。由於新疆是一個常見的流放地點,一些思想家將 「就地正法」與新疆聯繫起來。
林則徐(一七八五-一八五○)是抱持這樣想法的其中一人,他是在廣州碼頭銷毀英國鴉片的欽差大臣,此舉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一八三九-一八四二)的爆發。林則徐曾請求允許立即處決他所扣押的英國囚犯,但卻因為清廷認為他的破壞性和無禮行為而受到發配新疆的懲罰。在一八四八年時,左宗棠遇到林則徐,他現在則是以新疆問題專家的身分出現。林則徐對左宗棠的農業計畫所施加的影響力是有據可查的──林則徐對吐魯番的地下灌溉水道坎兒井(karez)非常著迷,兩人都看到透過管理水源的技術來使沙漠獲得灌溉地潛力。然而,他還向左宗棠介紹何謂「就地正法」,林則徐聲稱這不是一項皇室技術,而是新疆地方官員為節省政府時間和資源而設計的一項權宜之計。同年,林則徐成功地獲得朝廷的許可,在雲南實施這一做法,以此來當作懲罰當地叛軍的手段。這個做法本來是一項為期五年的臨時措施。
就地正法很快成為湘軍主要的政府治理手段之一,因為它在實踐中體現經世理論中的最小政府理論,同時將生殺大權轉移到自稱的「文明保護者」手中。只要是在湘軍擊退太平軍的地方,曾國藩就會實施超過、違背帝國法律的社會道德整頓行動。在一八五三年,曾國藩接受林則徐口中的就地正法手段,在危機時期對那些名義上是清朝臣民的人進行在戰場上的立即處決。同時,曾國藩和其集團中的其他幾位省級官員全面批准將處決權下放給包括鄉紳在內的下級行為者。因此,普通司法程序的終止,讓實施旨在保護和促進禮儀所規定的規範的家庭關係的規則獲得推動。儘管最初的就地處決命令所涉及的是「賊」和暴力團伙,顯然是針對打擊太平天國而設計的,但它在湖南和鄰近省份得到擴大和延伸,以社會穩定的名義規定對不正當性行為、賣妻和販賣人口的懲罰。就地正法的做法在危機狀態結束後仍然長期存在。
就地正法說明經世政策的一個重要特點:它們往往是「實用」的,因為它們降低中央政府對經濟和社會的參與,也在技術上減少國家的後勤和財政負擔。然而,它們的根本目的是對社會進行管理。在中國本土,「就地正法」通常經歷三個階段:在早期,它被用來對付內戰,大量的大規模處決就可以證明這一點;後來,儘管暴力變得不那麼普遍,但它依然賦予地方官員懲罰土匪、搶劫者和人販子的特殊權力;只是在最後階段,這種緊急措施才成為政治-司法系統的正常化部分。正如郭威廷所指出的,在戰爭結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各省的省級大員對「游勇」的潛在暴力表示擔憂,這是利用官員自己對充斥在軍隊中的窮人和離鄉背井者的偏見。即使在戰爭結束後,同樣的特別措施仍然以維護穩定的名義在特定地區適用於某些類型的對象身上。
在甘肅的情況也是如此,根據《甘肅變通章程》,甘肅也頒布「就地正法」。在一八九九年,也就是在內戰結束的很久之後,甘肅巡撫仍然聲稱當場處決是必要的,這樣官員就可以把更少的時間和精力花在裁決死刑案件上,而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對穆斯林的教化上。執政者認為,雖然就地正法不符合法律條文,但畢竟它抓住、甚至保護法律的本質。因此,在帝國的空間和法律中,穆斯林的西北地區被構建成一個例外之地。甘肅是一個省,因此屬於正常的政治-司法系統的管轄範圍,但據稱其居民具有暴力傾向,因而需要一個特殊的懲罰制度。在中國本土,就地正法是用來懲罰不道德的下層人民的,而現在在西北,它是針對被認為是那些不遵正統而危險的穆斯林。
我不清楚就地正法的規則在新疆是否曾被當作是戰時規則──與此相反,它從一開始就是一種常規技術。新疆的執政者們一再向北京辯稱,該地區仍然處於混亂和暴力狀態中,穆斯林永遠處於叛亂的邊緣。然而,該省的數據卻讓他們的論斷遭到質疑: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當場執行死刑的地方每一季都有數百人遭到處決,但從一八七七年到一九一一年,整個新疆平均每年卻只報告十二起死刑,其中一半是就地執行。此外,雖然省政府聲稱「就地正法」是管理突厥穆斯林的一種手段,但暴力犯罪的報告率在北疆卻要高得多。北疆的法律和社會機構較為分散,且主要為漢人定居地。相比之下,突厥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南疆則相對非常和平,這可能是因為當地擁有的伊斯蘭法律機構和既有的爭端解決機制。最後,劉錦棠和他的繼任者向朝廷辯稱,由於需要向省裡報告案件細節,而省裡又要尋求北京批准,所以對於死刑罪的起訴太耗時了。事實上,位於迪化的省會和任何特定地區之間的通信並不特別慢:即使在穆斯林起義之前,從帝國另一端的伊犁送到北京,需要大約四十七天的時間。一八七七年後新疆的死刑記錄顯示,從報告謀殺案到帝國批准處決的時間約為八個月。與中國中部省份相比,這並不比同一時期湖北的案件慢多少,湖北的案件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來處理。在電報出現後,這一延遲被縮短了,儘管如此,直到清末,就地正法的規則仍以同樣的頻率獲得執行。 如果從就地正法的使用頻率和地理分布情況來加以分析,我們會進一步對這麼做的目的提出疑問。透過常規程序起訴的幾起案件的結案時間遠遠超過法定時限,這表明時效性並不是真正的考量。在整個新疆地區,無論與首都的距離有多遠,就地正法的規則都占了所有死刑判決的一半以上。此外,同一地區的死刑犯罪可能會被「就地」處決,或在向北京發出報告後立即處決。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主事者在例外或常規的罰則之間進行選擇呢?
一八九九年吐魯番的一個案例可以揭露此種規則背後的政治和意識型態。一位名叫李福的回民男子在檔案中被描述為一個「光棍」:也就是沒有固定住所、沒有家庭關係、沒有就業技能的人。有一天,李福為了一些麵餅而殺害一個突厥穆斯林或是回民,受害者身分的差異取決於此案件在不同文件上的記載。在這一點上,李福的案件與其他幾起案件是相似的,在這些案件中,人們出於飢餓和貧窮而相互謀殺。然而,被他殺害的突厥穆斯林受害人是一個名叫尤努斯的人,他是一對老夫婦的獨生子,如今老夫婦失去兒子的贍養,也失去家族的傳續。相比之下,李福不是一個有家室的人,而是一個從西寧來到天山兩側尋找營生的民工,在這個案例中,他所從事的是一份非技術性的包裝菸草工作。吐魯番同知在不到一週時間就建議實行就地正法,目的是對其他移民以儆效尤。他認為,一個盲流讓一個孝順的兒子無法給雙親盡孝,這是不能容忍的行為,因為這有損於禮法。總督同意他的奏請,李福在犯罪後的不到兩個月時間內就被公開斬首,然後才向北京報告這次處決。
李福的案件很具有啟示性:從總體上看,這顯示就地正法的規則對於「光棍」和那些破壞家庭關係的罪犯施用比例極高。換句話說,根據經世原則,這是一種加強家庭凝聚力的手段。因此,它涵蓋一系列對理想社會結構構成破壞的罪行:綁架和強姦少女;婦女在姦夫的影響下謀害丈夫,或因嫉妒而謀害丈夫的新妻子;男孩在爭吵中殺死祖父;移民工聚眾衝突造成的死亡;以及偶爾才會執行的對流寇土匪的處決,然而就地正法的規則在名義上恰恰是針對土匪犯罪而制訂的。也許最駭人聽聞的案例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天,和田的一個赤貧男子挖出一具屍體,並且為了取暖而偷走它的衣服。他因盜墓而被絞死,被處決的速度之快,猶如是他殺死自己的生母。在就地正法的措施下,匯報中提及有二百八十二起案件中的個人遭到處決,或者被處以流放或監禁等較輕的懲罰。
的確,就地正法並不總是導致死刑。相反的,該程序還授權總督先判處某人死刑,然後再簽發緩刑執行令。這種慈悲的權力也是清朝君主行使權威的正規範圍,幾個世紀以來,這種儀式性規定一直是將死刑犯重新納入帝國秩序的一種手段。如今這一權力被地方上的行為者篡奪到手,來為「禮」而服務,這無疑為毛拉.穆薩.賽拉米所描述的以清朝為中心的成文法轉變為一種經文的中國式沙里亞法的轉換提供依據。事實上,穆薩.賽拉米著作的接續作者古拉姆.穆罕默德.汗(Ghulām Muḥammad Khan)還特別指出,新疆行政當局獨立於皇帝權威的一個標誌,便是不向北京報告死刑判決。穆薩.賽拉米和古拉姆.穆罕默德.汗的觀察相當有洞察力:不僅統治新疆的意識型態和機構發生變化,統治的技術也發生變化,雖然當地在稅收之類的多數省級職能運作不暢,但政府在施行暴力上卻很有能力。
因此,新疆是一個例外之地,就像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以及之後湘軍所主導的大部分領土都是例外之地。這裡所討論的「就地正法」是太平天國時代經世思想實際化的一個產物。在湖南、其他省份以及甘肅和新疆,這種方法都曾被採用過。在大多數地方,它從懲罰「流寇」或內戰中的敵方戰鬥人員,擴展到販賣人口、賣妻以及其他被認為是違反清朝法律基礎的深層道德原則的行為加以懲處。然而,正是在新疆,這種特殊的懲罰成為一種常規的、持久的政治手段,同時也是一種長期實現特定社會和道德目標的戰略手段,而不是短期內管理特殊暴力的手段。在中國本土,這種手段透過打擊流寇而得到合法性;而在新疆,這些擔憂卻被投射到穆斯林身上。(未完)
晚清時期的新疆是由一個特殊的空間組成的。新疆在這時被正式納入到適用於各省的常規法律程序和法定法律及刑罰體系中,但同時也被排除在這些法律之外。湘軍在表面上對該地區進行重建,以便透過勸說來同化新疆的人民,但其領導層認為,這些人仍然是危險的人,因此需要施加嚴厲的懲罰。因此,新疆成為一個法律上的例外之地,一個矛盾空間,在這個空間裡,旨在幫助國家機構進一步滲透當地的政策,卻依賴於權力下放,並將合法暴力委託給地方代理人。這種自相矛盾的情況似乎是反常的,甚至是怪異的,當然也是陰險的暴力,但它是殖民主義法律制度的典型。
這種法律制度的主要技術──也是將周景堂送入流放地的技術,被稱作是「就地正法」,也就是省級官員在未經皇帝批准的情形下,擁有自行批准執行死刑的權力。「就地正法」涉及到清朝法律執行的中止,以及出於保護「禮」的目的,將生殺大權轉移到地方行為者的手中,而「禮」正是湘軍的教化工程的核心行為組合。然而,這種做法起源於對清朝皇帝的法律執行力的策略性終止,這種情況首先是發生在早期的征服戰爭中,然後是發生在迫切需要懲罰暴力的情況下,包括在謀殺行為有可能引發仇殺的叛亂期間和邊疆地區。通常情況下,在任何可能導致死刑的案件中,都有一個法定的審查程序,根據這一程序,皇帝必須批准每一個死刑案例的執行。
然而,在整個十九世紀中期,湘軍總是可以透過「恭請王命即行正法」的程序得到執行死刑許可。這種做法在內亞邊境地區應用得更加頻繁,並最終成為法律規定:凡是被減為流放的死刑犯,在途中或從刑場逃跑的,將不經審查立即處決。由於新疆是一個常見的流放地點,一些思想家將 「就地正法」與新疆聯繫起來。
林則徐(一七八五-一八五○)是抱持這樣想法的其中一人,他是在廣州碼頭銷毀英國鴉片的欽差大臣,此舉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一八三九-一八四二)的爆發。林則徐曾請求允許立即處決他所扣押的英國囚犯,但卻因為清廷認為他的破壞性和無禮行為而受到發配新疆的懲罰。在一八四八年時,左宗棠遇到林則徐,他現在則是以新疆問題專家的身分出現。林則徐對左宗棠的農業計畫所施加的影響力是有據可查的──林則徐對吐魯番的地下灌溉水道坎兒井(karez)非常著迷,兩人都看到透過管理水源的技術來使沙漠獲得灌溉地潛力。然而,他還向左宗棠介紹何謂「就地正法」,林則徐聲稱這不是一項皇室技術,而是新疆地方官員為節省政府時間和資源而設計的一項權宜之計。同年,林則徐成功地獲得朝廷的許可,在雲南實施這一做法,以此來當作懲罰當地叛軍的手段。這個做法本來是一項為期五年的臨時措施。
就地正法很快成為湘軍主要的政府治理手段之一,因為它在實踐中體現經世理論中的最小政府理論,同時將生殺大權轉移到自稱的「文明保護者」手中。只要是在湘軍擊退太平軍的地方,曾國藩就會實施超過、違背帝國法律的社會道德整頓行動。在一八五三年,曾國藩接受林則徐口中的就地正法手段,在危機時期對那些名義上是清朝臣民的人進行在戰場上的立即處決。同時,曾國藩和其集團中的其他幾位省級官員全面批准將處決權下放給包括鄉紳在內的下級行為者。因此,普通司法程序的終止,讓實施旨在保護和促進禮儀所規定的規範的家庭關係的規則獲得推動。儘管最初的就地處決命令所涉及的是「賊」和暴力團伙,顯然是針對打擊太平天國而設計的,但它在湖南和鄰近省份得到擴大和延伸,以社會穩定的名義規定對不正當性行為、賣妻和販賣人口的懲罰。就地正法的做法在危機狀態結束後仍然長期存在。
就地正法說明經世政策的一個重要特點:它們往往是「實用」的,因為它們降低中央政府對經濟和社會的參與,也在技術上減少國家的後勤和財政負擔。然而,它們的根本目的是對社會進行管理。在中國本土,「就地正法」通常經歷三個階段:在早期,它被用來對付內戰,大量的大規模處決就可以證明這一點;後來,儘管暴力變得不那麼普遍,但它依然賦予地方官員懲罰土匪、搶劫者和人販子的特殊權力;只是在最後階段,這種緊急措施才成為政治-司法系統的正常化部分。正如郭威廷所指出的,在戰爭結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各省的省級大員對「游勇」的潛在暴力表示擔憂,這是利用官員自己對充斥在軍隊中的窮人和離鄉背井者的偏見。即使在戰爭結束後,同樣的特別措施仍然以維護穩定的名義在特定地區適用於某些類型的對象身上。
在甘肅的情況也是如此,根據《甘肅變通章程》,甘肅也頒布「就地正法」。在一八九九年,也就是在內戰結束的很久之後,甘肅巡撫仍然聲稱當場處決是必要的,這樣官員就可以把更少的時間和精力花在裁決死刑案件上,而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對穆斯林的教化上。執政者認為,雖然就地正法不符合法律條文,但畢竟它抓住、甚至保護法律的本質。因此,在帝國的空間和法律中,穆斯林的西北地區被構建成一個例外之地。甘肅是一個省,因此屬於正常的政治-司法系統的管轄範圍,但據稱其居民具有暴力傾向,因而需要一個特殊的懲罰制度。在中國本土,就地正法是用來懲罰不道德的下層人民的,而現在在西北,它是針對被認為是那些不遵正統而危險的穆斯林。
我不清楚就地正法的規則在新疆是否曾被當作是戰時規則──與此相反,它從一開始就是一種常規技術。新疆的執政者們一再向北京辯稱,該地區仍然處於混亂和暴力狀態中,穆斯林永遠處於叛亂的邊緣。然而,該省的數據卻讓他們的論斷遭到質疑: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當場執行死刑的地方每一季都有數百人遭到處決,但從一八七七年到一九一一年,整個新疆平均每年卻只報告十二起死刑,其中一半是就地執行。此外,雖然省政府聲稱「就地正法」是管理突厥穆斯林的一種手段,但暴力犯罪的報告率在北疆卻要高得多。北疆的法律和社會機構較為分散,且主要為漢人定居地。相比之下,突厥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南疆則相對非常和平,這可能是因為當地擁有的伊斯蘭法律機構和既有的爭端解決機制。最後,劉錦棠和他的繼任者向朝廷辯稱,由於需要向省裡報告案件細節,而省裡又要尋求北京批准,所以對於死刑罪的起訴太耗時了。事實上,位於迪化的省會和任何特定地區之間的通信並不特別慢:即使在穆斯林起義之前,從帝國另一端的伊犁送到北京,需要大約四十七天的時間。一八七七年後新疆的死刑記錄顯示,從報告謀殺案到帝國批准處決的時間約為八個月。與中國中部省份相比,這並不比同一時期湖北的案件慢多少,湖北的案件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來處理。在電報出現後,這一延遲被縮短了,儘管如此,直到清末,就地正法的規則仍以同樣的頻率獲得執行。 如果從就地正法的使用頻率和地理分布情況來加以分析,我們會進一步對這麼做的目的提出疑問。透過常規程序起訴的幾起案件的結案時間遠遠超過法定時限,這表明時效性並不是真正的考量。在整個新疆地區,無論與首都的距離有多遠,就地正法的規則都占了所有死刑判決的一半以上。此外,同一地區的死刑犯罪可能會被「就地」處決,或在向北京發出報告後立即處決。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主事者在例外或常規的罰則之間進行選擇呢?
一八九九年吐魯番的一個案例可以揭露此種規則背後的政治和意識型態。一位名叫李福的回民男子在檔案中被描述為一個「光棍」:也就是沒有固定住所、沒有家庭關係、沒有就業技能的人。有一天,李福為了一些麵餅而殺害一個突厥穆斯林或是回民,受害者身分的差異取決於此案件在不同文件上的記載。在這一點上,李福的案件與其他幾起案件是相似的,在這些案件中,人們出於飢餓和貧窮而相互謀殺。然而,被他殺害的突厥穆斯林受害人是一個名叫尤努斯的人,他是一對老夫婦的獨生子,如今老夫婦失去兒子的贍養,也失去家族的傳續。相比之下,李福不是一個有家室的人,而是一個從西寧來到天山兩側尋找營生的民工,在這個案例中,他所從事的是一份非技術性的包裝菸草工作。吐魯番同知在不到一週時間就建議實行就地正法,目的是對其他移民以儆效尤。他認為,一個盲流讓一個孝順的兒子無法給雙親盡孝,這是不能容忍的行為,因為這有損於禮法。總督同意他的奏請,李福在犯罪後的不到兩個月時間內就被公開斬首,然後才向北京報告這次處決。
李福的案件很具有啟示性:從總體上看,這顯示就地正法的規則對於「光棍」和那些破壞家庭關係的罪犯施用比例極高。換句話說,根據經世原則,這是一種加強家庭凝聚力的手段。因此,它涵蓋一系列對理想社會結構構成破壞的罪行:綁架和強姦少女;婦女在姦夫的影響下謀害丈夫,或因嫉妒而謀害丈夫的新妻子;男孩在爭吵中殺死祖父;移民工聚眾衝突造成的死亡;以及偶爾才會執行的對流寇土匪的處決,然而就地正法的規則在名義上恰恰是針對土匪犯罪而制訂的。也許最駭人聽聞的案例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天,和田的一個赤貧男子挖出一具屍體,並且為了取暖而偷走它的衣服。他因盜墓而被絞死,被處決的速度之快,猶如是他殺死自己的生母。在就地正法的措施下,匯報中提及有二百八十二起案件中的個人遭到處決,或者被處以流放或監禁等較輕的懲罰。
的確,就地正法並不總是導致死刑。相反的,該程序還授權總督先判處某人死刑,然後再簽發緩刑執行令。這種慈悲的權力也是清朝君主行使權威的正規範圍,幾個世紀以來,這種儀式性規定一直是將死刑犯重新納入帝國秩序的一種手段。如今這一權力被地方上的行為者篡奪到手,來為「禮」而服務,這無疑為毛拉.穆薩.賽拉米所描述的以清朝為中心的成文法轉變為一種經文的中國式沙里亞法的轉換提供依據。事實上,穆薩.賽拉米著作的接續作者古拉姆.穆罕默德.汗(Ghulām Muḥammad Khan)還特別指出,新疆行政當局獨立於皇帝權威的一個標誌,便是不向北京報告死刑判決。穆薩.賽拉米和古拉姆.穆罕默德.汗的觀察相當有洞察力:不僅統治新疆的意識型態和機構發生變化,統治的技術也發生變化,雖然當地在稅收之類的多數省級職能運作不暢,但政府在施行暴力上卻很有能力。
因此,新疆是一個例外之地,就像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以及之後湘軍所主導的大部分領土都是例外之地。這裡所討論的「就地正法」是太平天國時代經世思想實際化的一個產物。在湖南、其他省份以及甘肅和新疆,這種方法都曾被採用過。在大多數地方,它從懲罰「流寇」或內戰中的敵方戰鬥人員,擴展到販賣人口、賣妻以及其他被認為是違反清朝法律基礎的深層道德原則的行為加以懲處。然而,正是在新疆,這種特殊的懲罰成為一種常規的、持久的政治手段,同時也是一種長期實現特定社會和道德目標的戰略手段,而不是短期內管理特殊暴力的手段。在中國本土,這種手段透過打擊流寇而得到合法性;而在新疆,這些擔憂卻被投射到穆斯林身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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