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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就會跑【暢銷15週年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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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就會跑【暢銷15週年珍藏版】

商品資訊

定價
:NT$ 4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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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單可得紅利積點:9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人的身體,天生為了跑步而設計!
★亞馬遜書店「一生必讀100 本書」殊榮★
──「跑步」書寫最佳經典──

《紐約時報》 暢銷書榜連續4年
《華盛頓郵報》年度最佳書籍
全球25國授權,總銷量破150萬冊
亞馬遜跑步書類長霸15年冠軍


◆一場扣人心弦的歷險,源自一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腳會受傷?
在墨西哥銅峽谷中,有遺世獨立的「奔跑一族」──塔拉烏馬拉人(Tarahumara),
他們一度於九〇年代參加美國賽事,穿著涼鞋愜意跑贏頂尖選手,締造傳奇。
這令苦於腳傷的麥杜格疑惑:為什麼他們能跑得如此長遠,輕快自如還毫髮無傷?
為尋求解答,麥杜格動身前往銅峽谷,展開史詩般的熱血旅程,
與多位傑出跑者相識,並遍訪教練、生物學與耐力運動專家,探求跑步的一切。
最後,領略跑步要領的他,腳痛不藥而癒,甚至能與頂尖好手一同進行越野長跑!

◆人不是因為衰老才停止跑步,而是因為停止跑步才衰老。
本書不僅敘述追尋跑步祕訣的精采歷程,也包含一流超馬跑者的動人故事,
同時釐清人類在跑步運動上的突破,在在證明了:人體生來適合跑步,
人類是地球上最有耐力的跑者,幸福的祕密,就在我們腳下。
向前跑,能滿足全身心的暢快;每一步,都喚醒對生命的熱愛!

◆沒有愛,我們不會出生;沒有速度,我們就無法存活!
奔跑是我們的本能,將呼吸、心靈與肌肉融合為一,在曠野中流暢奔行──
越過極度疲憊與沮喪的界線後,也許會發現:自己擁有從未意識到的力量與自在。

#從演化角度看,人類是天生跑者#
☆人類的氧氣使用效率極佳。大部分動物都有「一步一呼吸」的限制,只有一種動物例外,就是你。你非常適合跑步。
☆人可以徒步追獸。哈佛大學研究發現,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在夏天一口氣跑上六英里,就能成為動物界的致命殺手。
☆非洲的布希曼獵人,通常每次跑上三到五小時,就能追到羚羊。所需時間恰好與馬拉松差不多。可見,人類愛跑步並非出於偶然。
☆長途跑步讓我們取得食物,找到伴侶,得以存活、繁榮、向外繁衍。

#跑度對身心的助益#
☆跑步之後,飲食習慣自然會改變。吃得清淡,吃得較少。
☆跑步之後,睡得更好,平時更放鬆,靜止心率也會下降。
☆運動可以從內心深層穩定情緒,不論任何問題,如果四小時的跑步沒辦法帶給你答案,別的方式也辦不到。

【暢銷15週年珍藏版‧新增深度導讀】
專文推薦
徐國峰/運動作家
鄭匡寓/動一動(don1don)博威運動媒體總編輯

「跑到像在搖籃中放鬆與忘我、跑到如同在月光下與情人共飲佳釀。這對於還沒開始跑步,或是只要一跑就覺得痛苦的你來說,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嗎?只要你開始閱讀這本書,很快就會改觀。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是:讀到一半就想衝出門去跑步!」
──徐國峰/運動作家

「若是願意將跑步作為終身愛好,你應該將《天生就會跑》擺在書架上,並送給你所珍重,也期待他同樣收穫的朋友。我很幸運,在剛開始跑步就讀了這本書,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一生。」──鄭匡寓/動一動(don1don)博威運動媒體總編輯

口碑讚譽
‧就算你不在乎跑步應採取什麼步態,不想知道補充熱量的能量凝膠,這本書還是非常好看。書中的「創意非文學」筆法尤為獨特,以小說的言語講述真正的事實。──《華盛頓郵報》
‧《天生就會跑》具高度可讀性,是多年來有關「跑步」這個主題的最佳寫作。──《愛爾蘭時報》
‧本書綜合探奇、生理學文獻、跑步史三大特點,內容有如一回精采的短跑衝刺。會讓你興起奔向戶外的念頭。──《戶外》雜誌
‧內容非常有趣好玩,詭異古怪,一讀起來就無法停止。愛跑步的人會更愛它。──波士頓馬拉松四度冠軍Bill Rodgers
‧身為跑者已五十多年,我喜歡書中的角色。這些都是真實的人,他們以奇特的方式表達了自己對跑步的上癮。──美國奧運選手Jeff Galloway
‧關於耐力跑的運動、精神和科學,若說有比《天生就會跑》更好的書,我會很意外──David Fleming,ESPN.com
‧一個讓人愛不釋手的故事,文筆流暢,充滿可用知識,包含當代運動鞋的發展到人體天生就善於跑步等多個主題。高度推薦給所有想運動的人。──《柯克斯書評》
‧歡樂、解釋和真誠並重,帶領讀者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衝向終點,並一路捕捉住輕快奔跑帶來的純粹快樂。──《科學新聞》
‧作者慶祝著人類與生俱來對跑步的熱愛。書裡有更多鼓舞人心的人,如塔拉烏馬拉跑者,他們提醒了我們對人類耐力的錯誤限制。──漫畫大師艾倫.摩爾,《書單》
‧關於跑步,這會是你讀過最好的書。它非常精彩,而且充滿對生命的肯定。──作家Lloyd Bradley
‧作者的行文有如一位超馬跑者,看似輕鬆又充滿熱情,鼓舞人心,讓我一讀就停不下來。讀完這本書,我只想做一件事:跑!──作家Benjamin Wallace
‧作者深入了解長跑的靈魂和科學,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一窺腳步敏捷的塔拉烏馬拉人的神祕世界,且未曾失去對其瑰麗壯闊文化的深深著迷。──作家Hampton Sides
‧讀者隨書中記載奔馳在地形變化多端的山區,有時緊張刺激,有時妙趣橫生,令人目不暇給,閱讀時只覺腦內啡大量生成,高度愉悅。──作家John Gimlette
‧本書是偉大而美麗的探索。有些領悟不僅適用於跑步,更能廣泛運用。這本書能激勵那些追求生活更充實或跑得更快的人。──作家Lynne Cox
‧一個引人入勝、鼓舞人心的真實冒險故事,講述人類如何不斷挑戰自我極限。它注定會成為經典。──作家Sir Ranulph Fiennes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克里斯多福.麥杜格(Christopher McDougall)
美國賓州人,哈佛大學畢業後曾為美聯社的戰地通訊記者,也曾任職於《紐約時報雜誌》、《跑者世界》、《男性健康》雜誌等媒體,獲得三次全美雜誌報導獎決選。另著有暢銷書《天生是英雄》。
原本他因跑步引發腳痛,被許多醫生認為不適合再跑步,但他到墨西哥的銅峽谷,尋訪擅於長跑的「塔拉烏馬拉/ 拉拉穆里」(Tarahumara/Rarámuri)一族,從他們身上學會即使赤足跑步也不會受傷,還跑得更快更遠的要領;他將這段發現人們「天生就會跑」的經歷寫成書,從而激勵全球千萬人跑出第一步。
《天生就會跑》出版後被廣譽為跑步主題寫作經典,連續四年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全球總銷量破150 萬冊,並獲亞馬遜書店「一生必讀100本書」殊榮。
www.chrismcdougall.com/

譯者簡介

王亦穹
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專業譯者,譯作包括《天生就會跑》、《完全政變手冊》、《天虹戰隊小學》、《可汗學院的教育奇蹟》等。

名人/編輯推薦

專文推薦
徐國峰/運動作家
鄭匡寓/動一動(don1don)博威運動媒體總編輯

「跑到像在搖籃中放鬆與忘我、跑到如同在月光下與情人共飲佳釀。這對於還沒開始跑步,或是只要一跑就覺得痛苦的你來說,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嗎?只要你開始閱讀這本書,很快就會改觀。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是:讀到一半就想衝出門去跑步!」
──徐國峰/運動作家

「若是願意將跑步作為終身愛好,你應該將《天生就會跑》擺在書架上,並送給你所珍重,也期待他同樣收穫的朋友。我很幸運,在剛開始跑步就讀了這本書,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一生。」──鄭匡寓/動一動(don1don)博威運動媒體總編輯

口碑讚譽
‧就算你不在乎跑步應採取什麼步態,不想知道補充熱量的能量凝膠,這本書還是非常好看。書中的「創意非文學」筆法尤為獨特,以小說的言語講述真正的事實。──《華盛頓郵報》
‧《天生就會跑》具高度可讀性,是多年來有關「跑步」這個主題的最佳寫作。──《愛爾蘭時報》
‧本書綜合探奇、生理學文獻、跑步史三大特點,內容有如一回精采的短跑衝刺。會讓你興起奔向戶外的念頭。──《戶外》雜誌
‧內容非常有趣好玩,詭異古怪,一讀起來就無法停止。愛跑步的人會更愛它。──波士頓馬拉松四度冠軍Bill Rodgers
‧身為跑者已五十多年,我喜歡書中的角色。這些都是真實的人,他們以奇特的方式表達了自己對跑步的上癮。──美國奧運選手Jeff Galloway
‧關於耐力跑的運動、精神和科學,若說有比《天生就會跑》更好的書,我會很意外──David Fleming,ESPN.com
‧一個讓人愛不釋手的故事,文筆流暢,充滿可用知識,包含當代運動鞋的發展到人體天生就善於跑步等多個主題。高度推薦給所有想運動的人。──《柯克斯書評》
‧歡樂、解釋和真誠並重,帶領讀者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衝向終點,並一路捕捉住輕快奔跑帶來的純粹快樂。──《科學新聞》
‧作者慶祝著人類與生俱來對跑步的熱愛。書裡有更多鼓舞人心的人,如塔拉烏馬拉跑者,他們提醒了我們對人類耐力的錯誤限制。──漫畫大師艾倫.摩爾,《書單》
‧關於跑步,這會是你讀過最好的書。它非常精彩,而且充滿對生命的肯定。──作家Lloyd Bradley
‧作者的行文有如一位超馬跑者,看似輕鬆又充滿熱情,鼓舞人心,讓我一讀就停不下來。讀完這本書,我只想做一件事:跑!──作家Benjamin Wallace
‧作者深入了解長跑的靈魂和科學,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一窺腳步敏捷的塔拉烏馬拉人的神祕世界,且未曾失去對其瑰麗壯闊文化的深深著迷。──作家Hampton Sides
‧讀者隨書中記載奔馳在地形變化多端的山區,有時緊張刺激,有時妙趣橫生,令人目不暇給,閱讀時只覺腦內啡大量生成,高度愉悅。──作家John Gimlette
‧本書是偉大而美麗的探索。有些領悟不僅適用於跑步,更能廣泛運用。這本書能激勵那些追求生活更充實或跑得更快的人。──作家Lynne Cox
‧一個引人入勝、鼓舞人心的真實冒險故事,講述人類如何不斷挑戰自我極限。它注定會成為經典。──作家Sir Ranulph Fiennes

跑步,是一種天生的需求與能力
徐國峰/運動作家


本書的題辭(即開卷的引言)為:「善行無轍跡。」出自《老子》第二十七章。這句話可說是囊括了《天生就會跑》的意旨,所以若能先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將對本書有基本的認識。

許多華人會把老子這句話中的「善行」等同於「行善」,白話解釋成「做善事」,但這其實是誤解。老子所謂的「善行」單純是指「善於移動」,而後面接的是「無轍跡」,因此這句話的表面意是:善於駕(馬)車的人,車輪不會在地面上留下痕跡。

古代沒有柏油路,一般路面大都是不平整的泥土路,唯有行駛在前車走過的軌跡上,才不會留下痕跡。但這沒有我們現代人想像的那麼簡單。在戰國時代結束前,各地馬車大小不一,並未「車同軌」,在路上留下的軌跡有寬有窄。若馬車輪距太寬或太窄,行駛在寬度不同的車軌上,不只會留下轍跡,也會跑得很慢,還會增加翻車的風險。因此,經過車軌寬度不同的地區時,要找車行換軌,或是選擇與自己馬車同軌所駛過的道路,才能做到「無轍跡」。

所以,老子所謂的「善行者」是指會做功課與善於選擇道路的人。「無轍跡」的前提是正確地「選擇」與「學習」順應自然的道理。


人體是自然巧手下的跑步工藝精品

回到《天生就會跑》,書中提到,人類的腳掌是「工程設計的傑作,也是精巧的藝術品」。其實不只是腳掌,整個人體都是自然巧手下的跑步工藝精品,其中有很多設計都是用來跑步的,像是阿基里斯腱與足弓的彈性結構、只有跑步動物才需要的頸韌帶、可控的呼吸能力、絕佳的散熱系統 。想要讓這些為跑步設計的精巧工藝避免傷害,最需要的是學習正確的使用方法,而不是在它外頭加上高科技跑鞋。

談到這邊,我們就能瞭解「無轍跡」只是表面的原因,實質原因是加快旅程時間、避免翻車意外以及延長車子的使用年限。我認為作者用此隱喻長跑高手不但能跑得快、避免受傷,還愈跑愈健壯,而且也同時告訴我們:跑步是需要學習的!我們需要透過學習才能成為善於駕駛自己身體的跑者。

書中有一段相當逗趣,卡巴羅跟一群跑者跑到一半,回頭要大家跟他一起發誓:「我若是受傷,迷路、或是丟了小命,全他媽的怪我自己!」看似無厘頭,但其實很有道理:跑者受傷真的大都要怪自己,以為自己已經會跑步,其實只是剛進入駕駛座的新手,連駕照都還沒拿到,如果就直接上路累積里程數或開快車,一旦發生意外,那還要怪誰呢!


所謂的高科技應該是愈來愈輕薄才對

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會感覺好像來到一個以跑步為主體的武俠世界,裡頭有許多對跑步充滿狂熱且特立獨行的高手(武學奇才),自創獨到訓練法的教練(武學宗師)、想找到跑步奧祕的科學家,還有一群居住在墨西哥山區裡深懷長跑絕技的原住民──塔拉烏馬拉人(Tarahumara)。「Tarahumara」這個詞來自烏托─阿茲特克語系(Uto-Aztecan language family)的一種墨西哥方言,意指「奔跑一族」;原本作者認為這群墨西哥原住民一定有什麼特別的祕密,才這麼能跑,但後來我們透過作者的探尋發現,他們只是單純保留了跑步原始的本能,而大部分的人淡忘了這樣的本能而已。

原來我們每個人都是天生的長跑者。只是後天的因素阻礙了我們享受跑步的能力。

其中最大的阻礙正是現代化跑鞋。作者花了許多篇幅論述「跑鞋是有史以來為害人類雙腳最烈的東西」,這個論點乍聽之下可能會覺得有點過於極端,但你若讀過書中許多跑者、教練、科學家與醫生的說法,就會理解其中背後的道理。

像是書中引用哈佛大學李伯曼教授的說法:「目前困擾人類的許多腳傷與膝傷,都是人類穿鞋子跑步所導致。我們的跑步因穿鞋跑步而變得虛弱,造成腳掌過度內旋、膝蓋受傷。在一九七二年Nike發明第一雙現代運動鞋之前,人們穿著薄底鞋跑步,當時的人腳掌強壯,而且發生膝傷的比率也低得多。」作者並不是要我們永遠都不穿鞋跑步,而是要我們把赤足跑加入訓練中,並選擇功能單純的「極簡鞋」(minimalist shoes)。

這個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對手機和電腦來說,所謂的高科技是讓它們愈來愈輕薄,但現代的高科技跑鞋竟然是愈來愈厚重,在跑鞋上安裝愈來愈多東西,像是有些跑鞋會加上氣墊或碳纖維板,這是反其道而行,也是許多跑者受傷和無法跑出輕快感的原因。作者用一個又一個實際的跑步故事、教練的成功經驗、人類學與解剖學上的論證,讓你了解「大道至簡」,跑鞋也是越簡約越好,不要讓多餘的東西阻礙我們享受跑步的樂趣。

我覺得作者很勇敢,因為「事實會傷人」,這傷害了許多跑者對於高科技跑鞋的迷戀以及品牌的商業利益。我認為麥杜格深受他的導師卡巴羅的影響,他們都是很勇敢的人!


把全馬當作娛樂,並非出於偶然

書中有一段話很妙:
「為什麼地球上只有一種生物會出於好玩,一次聚集數萬個體,在大熱天裡跑上二十六英里──」布蘭博教授沉吟:「娛樂並非出於偶然。」

人類的身體上有一些為跑步而設計的組織與功能,只要我們透過跑步去使用它們,自然就會睡得好、變得更健康與更有精神,還有可能從中體驗到心流的美妙。換句話說,有些身心的疾病,出於這些為跑步設計的組織與功能被擱置不用所造成。

作者說得很好:「如果有更多人願意跑步,就不會有那麼多人死於退化性心臟病、突發性心肌梗塞、高血壓、動脈阻塞、糖尿病,還有其他各種西方世界常見的致命疾病。」

人的生理需求有氧氣、食物和水,這些都是很迫切的需求,一旦被切斷,短時間內就會危害到生命,但這本書讓我們了解到人是動物,有飲食的需求,也有運動的需求,而且更明確地說,人需要跑步。關於這點,你讀過這本書後就會被作者說服,人類天生就有跑步的本能,如果不讓人跑步,就像不讓老鷹飛翔、不讓鯨豚游泳一樣,不只身體會生病,心理也會失去健康。

只要身體健康我們就能跑。大部分人之所以會停止跑步,大多是後天的學習環境與文化造成的,例如小時候跑步常被當作處罰的手段,或是當作嚴酷的體能訓練,這都使我們潛意識裡把跑步跟痛苦、處罰與無聊畫上等號。若我們能撇開這些文化與社會加諸於跑步之上的印象,開始接納並學習跑步,從新的視野來認識跑步,你將能像享受美食一樣,享受跑步,在跑步中體驗到作者描述的:「放鬆到一定程度後,身體適應了搖籃般的節奏,你會幾乎忘記自己在跑步。一旦到達那彷彿飛了起來的柔和境界後,月光與香檳般的浪漫隨之浮現。」

跑到像在搖籃中放鬆與忘我、跑到如同在月光下與情人共飲佳釀。這對於還沒開始跑步,或是只要一跑就覺得痛苦的你來說,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嗎?只要你開始閱讀這本書,很快就會改觀;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是:讀到一半就想衝出門跑步去!

目次

專文導讀
跑步,是一種天生的需求與能力 ──徐國峰
跑步帶我們向內發現熱情,對外連結情感 ──鄭匡寓


正文(第一章~第三十二章)
後記

附錄
書中主要人物資訊
書中重要賽事(按中文筆畫排序)
人名、種族名中英文對照
地名中英文對照

書摘/試閱

第一章
孤獨才能與鬼魂同居。
──安.麥可斯(Anne Michaels),《即興篇章》(Fugitive Pieces)

這幾天以來,我一直在墨西哥的西馬德雷山區尋找一個神出鬼沒的人,他的名字叫「卡巴羅.布朗柯」,直譯就是「白馬」。我的追尋終於有了成果,在一個最意料之外的地方遇上了他:不是在傳聞中他經常出沒的荒野深處,而是在灰撲撲的沙漠小鎮,一間老舊旅館昏暗的大廳裡。
「沒錯,」櫃台接待人員用西班牙語邊說邊點頭,「白馬在這裡。」
「真的嗎?」不知道已經有多少次,我在其他很多古怪的地點聽別人說「我剛與他擦身而過」。我甚至開始懷疑,也許「白馬」這個人只不過是傳說,是本地人自己編造出來的尼斯湖水怪,專門用來嚇唬小孩,愚弄容易上當的美國佬。
「他總是在五點前出現。」接待員補充道,「就像儀式一樣固定。」
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讓我想擁抱她,又因為這份成功的喜悅而想要與她擊掌相慶。我看看手錶,我就快見到這個神祕的人物了,只要再過……等等。
「可是現在已經六點多了。」
接待人員聳聳肩。「也許他走了。」
我頹然倒進一張舊沙發,全身又髒又餓,充滿挫敗;我不但筋疲力盡,而且一切的線索都用光了。
有人說「白馬」是個逃犯,還有人說他原本是拳擊手,在擂台上打死對手後自我放逐。他的真名與年紀無人知曉,大家也不知道他來自何方。他就像昔日美國西部的流浪槍手,所過之處留下的只有荒誕不經的傳說,還有一絲捲菸的味道。到處都流傳著關於他的描述與目擊故事,有些居地相隔極遠的村民發誓見過他在同一天內光靠跑步來回兩地。有關他本人外表的描述也相差極大,從「愛開玩笑又親切」到「怪裡怪氣又高大」都有。
「白馬」的傳說雖然版本很多,某些基本細節卻始終相同:多年前他抵達墨西哥,深入環境險惡的「銅峽谷」地區,與當地的塔拉烏馬拉族人,一群近乎傳奇的石器時代超級運動員住在一起。傳說中的塔拉烏馬拉人很可能是全世界最健康、最安詳的一群人,也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跑步者。
談到超長距離跑步這件事,塔拉烏馬拉人堪稱天下無敵:賽馬、獵豹、奧運馬拉松選手全都望塵莫及。很少有外人見過正在跑步的塔拉烏馬拉人,但種種驚人的故事在峽谷中早已流傳數百年,傳述著他們超人般的韌性與寧靜。曾有探險者發誓,他見過塔拉烏馬拉人空手徒步擒鹿,在奔逃的獵物身後不斷追趕,直到牠筋疲力竭後倒斃,「連蹄子都掉了下來。」另一名冒險者乘著驢子,花了十小時才越過銅峽谷一處山頭,但塔拉烏馬拉跑者卻可以在九十分鐘內完成同樣旅程。
曾經有位疲憊不堪的探險者累倒在一處山腳下,遇上一個塔拉烏馬拉女子。她遞給他一個葫蘆說:「喝一點吧。」裡面是濃濁的飲料。喝了幾口後,他驚訝地發現體內湧出新的活力,於是起身一舉越過山峰。這名探險者後來說,塔拉烏馬拉人還擁有某種配方,可以調製出特殊的精力飲品,讓他們健康、強壯、銳不可當,只需幾口就可提供大量精力,足供他們整天奔跑不必休息。
不管塔拉烏馬拉人懷藏著什麼祕密,這些祕密未曾外流。到今日為止,這個部族的人仍然住在比鷹巢還高的峭壁邊緣,幾乎完全與外界隔離。峽谷區有如失落的世界,位於北美洲最偏遠的荒野,堪稱陸地上的百慕達三角洲,專門吞噬誤闖進去的社會邊緣人與亡命之徒。各式各樣的意外事件都可能在那裡發生,而且峽谷區內難關重重,就算能逃脫生吃活人的美洲豹、致命毒蛇還有殘酷烈日,你仍然得面對「峽谷熱」──一種可能致命的精神崩潰,起因是峽谷內絕望的恐怖。越深入峽谷,週遭的一切就越像教堂的墓穴,將你緊緊封閉起來。四周的牆壁逐漸靠攏過來,陰影蔓延,鬼魂的低語不斷迴響,每條出路似乎都被光禿禿的岩石阻斷。迷路的探險者承受著極大的瘋狂與絕望,最後可能會割斷自己的喉嚨,或是縱身跳下懸崖峭壁。也難怪很少有人見過塔拉烏馬拉族人的居所,更別說這些神祕人物本身了。
但不知怎地,「白馬」這個人卻能夠成功深入峽谷。他真是奇人中的奇人,傳說他在峽谷裡受到塔拉烏馬拉人接納,視為朋友與同志。他顯然身懷塔拉烏馬拉人的兩樣絕技──神出鬼沒與韌性堅強,因為儘管峽谷中到處有人目睹他的蹤影,卻似乎沒人知道他住在哪裡,也不知道下一刻他會在哪裡現身。每個人都告訴我,如果說世界上還有誰最清楚塔拉烏馬拉人的古老祕密,那就是「白馬」這位荒山獨行客了。
我一心一意想找到「白馬」,就連在旅館沙發上打瞌睡的時候,腦中也幻想著他的聲音。聲音可能就像卡通裡的瑜伽熊在墨西哥速食店點捲餅吧……我迷迷糊糊地想著。像他那樣的人,行跡遍及各處,卻到處格格不入,想必一向過著封閉的生活,連自己的聲音都難得聽見。也許他會說些怪異的笑話,然後自己笑得樂不可支;也許他會有響亮的笑聲,還有糟糕到讓人聽不懂的西班牙話口音。也許他聒噪又吵鬧……也許……
等等。這不就是他的聲音嗎?我猛然張開眼睛,眼前的男子膚色跟死人一樣蒼白,滿身泥土,戴著破爛草帽,正在和接待員閒聊。他枯瘦的臉上是一道道塵土的痕跡,就像印第安人出征前抹上臉的油彩。被陽光晒到褪色的頭髮從草帽底下亂蓬蓬地竄出,很可能只用獵刀修剪過。他看起來像遭遇船難漂流到荒島的流浪漢,儘管接待員滿臉無聊的樣子,他卻急切著想要和接待員說話。
「你是白馬?」我啞著聲音問道。
蒼白的男人轉過頭,臉上帶著微笑,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笨蛋。他看起來並不緊張,只是有點困惑。隨便哪個觀光客,遇上瘋子在沙發上突然大喊「白馬!」的時候,多半都是這個表情。
這不是「白馬」吧。根本就沒有卡巴羅.布朗柯這個人。整件事是場騙局,我被耍了。
然後這個蒼白的男人開口了。「你認識我?」
「天啊!」我脫口歡呼,匆匆爬起身:「見到你我開心死了!」
他臉上的笑容消失,視線迅速投向門口,顯然準備下一刻就奪門而出。

第二章
這一切的開頭,是一個沒人能回答我的簡單問題。
這個問題只有八個字,卻引領我找到一張照片,裡面是個男人,穿著很短的裙子,跑得非常快。而從這張照片開始,接下來我找到的人、事、物越來越奇怪:我遇上一樁謀殺、販毒游擊隊,見到一個獨臂男人(他頭上綁著個奶油乳酪空罐)。我還見到一位美貌的金髮護林員,她自我救贖的方式是脫光衣服在愛達荷州的森林裡裸奔。此外,還有個綁馬尾的衝浪小姑娘,她闖進沙漠裡全速奔跑,完全不顧生死。而另一位年輕又有天分的跑者將會喪生,另外兩個也差點丟了一條小命。
我不斷搜尋,在搜尋過程中找到了赤腳蝙蝠俠、光屁股跑步男、沙漠裡的布希曼人,聽聞了腳趾甲拔除手術,以及一個熱衷長距離跑步與性愛派對的教派,還有藍脊山脈的野人。後來終於找到古老的塔拉烏馬拉族,和他們謎樣的門徒──「白馬」卡巴羅。
最後,我那個簡單的問題,終於有了答案,但此時我也已捲入了世人前所未聞的終極跑步賽,一場祕密的終極賽事:當代最傑出的超馬跑者,對戰史上最強的超級跑步一族,賽場是一條五十英里的祕密小徑,除了塔拉烏馬拉人之外無人曾經踏上這條小徑。直到這場終極比賽的時刻我才驚訝地發現,《老子》裡的古老教訓「善行無轍跡」,不是虛無縹緲的比喻,而是實實在在、關鍵無比的訓練守則。

一切都要從二○○一年的一月說起。當時我問醫生:「我的腳為什麼會痛?」
我正向國內最頂尖的運動醫學專家求診,因為我的腳痛得就像有根無形的冰鑿往腳掌裡猛刺。之前一個星期的某天,我正在鄉間積雪的道路上進行簡單的三英里慢跑,突然我整個人痛得慘叫出聲,抓住右腳,在雪地裡搖搖晃晃高聲咒罵。我以為腳底被尖銳的石塊刺傷,要不然就是踩到雪地裡的舊釘子。冷靜下來之後我開始檢查傷勢,想知道血流得多不多。但我沒看見半滴血,鞋子上連個破洞都沒有。
「問題出在跑步。」幾天後,我一跛一跛走進了喬.托格醫師在費城的診療室,而他證實了我的猜測。說他是這領域的權威一點也不誇張;托格醫師不但開拓了運動醫學的整片疆土,而且還是《跑步運動員》(The Running Athlete)一書的共同作者,該書是有關各種運動傷害的放射線掃描分析權威之作。這位名醫為我照了X光,看著我忍痛邁步,然後宣布我的骰骨受了傷,那是與足弓平行的一小簇骨頭,但直到它變成我疼痛的源頭,我才知道原來人體內有這些骨頭存在。
「可是我跑步的分量根本不算什麼,每隔一天才跑個兩三英里吧,而且地點還是泥土地,不是在柏油路上。」
都一樣。「人體不是被設計來這樣虐待的。」托格醫師回答,「尤其是你的身體。」
我很清楚他的意思。別人經常告訴我,以我一百九十五公分的身軀,超過一百公斤的體型,天生就該乖乖坐著別動,要不然就該去幫總統擋子彈。我這種身體,不適合重重踩上人行道。年過四十以後,我也開始認同這些說法有幾分道理。這五年來我不太打籃球,改練長跑,後果是後腿肌腱撕裂(兩次),阿基里斯腱拉傷(不只兩次),腳踝扭傷(左右腳輪流遭殃),足弓疼痛(揮之不去),而且因為足跟痠痛,下樓梯的時候不得不倒退著、踮著腳尖走。現在看來,我腳上最後一個沒受傷的部位,顯然也加入了反叛陣容。
奇怪的是,撇開腳不談,我幾乎可說是擁有金剛不壞之身。身為雜誌《男性健康》的記者,又是《君子雜誌》「好動男子」專欄的原創作家之一,我的工作有大半時間是在從事半極限運動上。我曾乘腹部衝浪板越過四級急湍,搭滑雪板滑下巨型沙丘,騎登山腳踏車橫越北達可他州的荒野地區,還曾經為美聯社到全球三個戰區進行報導,在非洲最動盪、最危險的地區一待就是好幾個月,這些事全沒傷到我半根毫毛。但我一到街上跑個幾英里,竟然就突如其來痛得滿地打滾,彷彿被路邊飛來的流彈打個正著。
在其他運動項目中,這種洋洋灑灑的受傷記錄,必然代表我從事該項運動的能力不足。不過在慢跑這項運動中,這樣的慘狀實在稀鬆平常,真正奇怪的反而是那些從不受傷的人。每一年,每十個跑者當中就有高達八人受傷,無論你是胖是瘦,跑得是快是慢,是馬拉松冠軍或是只在週末跑得喘吁吁的門外漢,你和所有其他人一樣,全都有弄傷自己膝蓋、腳脛、後腿肌腱、髖部、腳跟的危險。下次排隊參加「感恩節火雞快跑」的時候,你不妨左右看一下:從統計上來說,你和左鄰右舍只有一個人能安然歸來,幾個星期後繼續參加「聖誕慢跑」。
任何預防措施都無法阻止這場腿部浩劫。你大可掏錢買鞋跟裝有金屬彈簧圈的跑鞋,或是買一雙利用微晶片調整氣墊的Adidas鞋,但過去三十年來,受傷數字一點也沒下降過。真要說的話,反而還有緩慢上升的趨勢,例如阿基里斯腱斷裂的比率就增加了百分之十。跑步似乎成了健身界的酒駕:你可以躲過一時,甚至還能享受一點樂趣,但慘劇隨時在轉角處等著你。
對於這種現象,運動醫學或許會譏諷為「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或者用醫學文獻裡常見的委婉說法是:「運動員所從事的運動若包含跑步之動作,可能會使得腿部承受重大壓力。」《運動傷害論壇》(Sports Injury Bulletin)就曾經斷言:「腳步每次落地,衝擊強度都超過跑者體重的兩倍。乍看之下堅不可摧的岩石,不斷捶打後最終還是會化為粉末;跑步帶來的衝擊最後也會毀掉你的骨頭、軟骨、肌肉、肌腱、韌帶。」據美聯社報導,骨科醫生認為長距離跑步是「嚴重危害膝蓋健康的行為」。
這種可怕的行為,衝擊的不是「堅不可摧的岩石」,而是身體最敏感的部分之一。你知道貫穿腳部的神經是什麼來歷嗎?它們跟你的生殖器官神經屬於同一個網絡。你的腳就像兩只小水桶,裡面裝滿了感覺神經元,每個神經元都四處伸展,不斷偵測感覺與刺激。一旦出現了輕微刺激,神經脈衝便飛快地傳遍整個神經系統,只需在腳底搔癢,就能讓神經線路超載,造成全身抽搐。
難怪南美洲的獨裁者對付不肯開口的囚犯時,特別喜歡從腳下手。酷刑「打腳掌」是將受刑人頭下腳上綁起來,鞭打他們的腳底板,這把戲由西班牙宗教法庭首先發明,後來全世界每個變態的虐待狂都熱愛這招,高棉的赤柬與海珊邪惡的兒子烏代尤其熱衷此道,因為他們有點解剖學知識,知道腳底與腦部瞬間交換訊息的能力,只有臉部與手掌差堪比擬。腳趾頭感受到最輕柔的撫觸或最細小的沙粒時,趾頭上的神經就跟嘴唇與指尖一樣靈敏。
「難道這種疼痛完全沒辦法醫嗎?」我問托格醫師。
他聳聳肩。「你可以繼續跑步,但只會因為相同的問題不斷回來找我。」他邊說邊輕彈手裡的針筒,滿滿一筒的可體松發出滴滴輕響,等等他就要把這玩意注進我腳底。我還必須另外訂做矯正鞋墊(四百美元),裝進我的動作控制慢跑鞋(要價一百五十美元起跳,我需要兩雙交替著穿,所以是三百)。但這一切都只能暫緩荷包真正大失血的時刻:那就是遲早會到來的下次門診。
「想聽聽我的建議嗎?」最後他做出結論:「買台腳踏車吧。」
我向他道謝,答應會照他的建議去做,然後馬上背著他去找別的醫生。托格醫師年紀畢竟有點大了,也許他太保守,注射可體松的時機也太快了點。有個當醫生的朋友向我推薦一位專看運動傷害、自己也是馬拉松跑者的足科醫師,所以我預約了隔週的門診。
這位足科醫師又替我照了一次X光,然後用他手掌大拇指按我的腳。「你應該是得了骰骨症候群。」他做出結論:「我可以幫你注射可體松消炎,但你得開始穿矯正鞋墊。」
「該死。」我咕噥道,「托格也是這麼說。」
他正要離開房間去拿針筒,聽到我的話時猛然停住。「你已經去找過喬.托格了?」
「沒錯。」
「你也注射過可體松了?」
「是啊。」
「那你來這裡做什麼?」他問道,顯得不耐煩而且疑神疑鬼,彷彿認為我一定愛死了針頭刺進腳底最敏感部位的感覺。也許他懷疑我是個有被虐狂的毒蟲,對疼痛與止痛藥上癮。
「你知道托格醫師是運動醫學教父吧?他的診斷一向備受尊重。」
「我知道。只是想再確認一下而已。」
「我這針就不打了,但是我們可以約個時間訂做鞋墊,你也該認真考慮,找個慢跑之外的運動。」
「好主意。」我回答道。我一輩子也趕不上這位醫師慢跑的功力,而且他剛剛才證實了托格醫生的診斷,也承認托格是運動醫學界的大老,看法不容質疑。所以我開始尋找下一個醫生。
其實我不是冥頑不靈,我對慢跑也沒那麼熱衷。如果把我所有慢跑的里程加起來,其中大概有一半是在乏味無聊與疼痛中度過。但儘管我已經二十年沒有重讀《蓋普眼中的世界》(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這本小說了,卻一直忘不了書中一個小片段──也許這就是我執著的原因之一。你絕對猜不到是哪一段:我印象最深的是主角蓋普上班到一半時,衝出門外就開始跑上五英里的情景。這個場景當中有某種很容易引人共鳴的元素,因為跑步結合了人類最本能的兩種衝動:恐懼與愉悅。我們在害怕時奔逃,也在狂喜時奔跑;我們奔離危機,也純粹因為取樂而奔跑。
社會情勢最嚴峻的時候,我們跑得也最多。美國曾經出現過三次長跑熱潮,每次都是在發生全國危機的時候。第一次風潮發生在大蕭條時期,超過兩百位跑者在全美路跑大賽中一天進行四十英里賽程,成功帶起了跑步風氣。之後慢跑沉寂下來,直到一九七○年代早期才又燃起火花,當時美國正努力從種種危機中振作,包括越戰、冷戰、種族暴動、犯法的總統,還有三位備受敬仰的社會領袖遭到暗殺。第三次風潮何時興起呢?在九一一攻擊後一年,山徑慢跑(trail-running)突然成了全國成長最快的戶外活動。也許一切只是巧合,但也許人類心理中有某個機制,某段觸發反應的編碼,會在察覺危機逼近時,啟動最原始也最強大的求生技能。從釋放壓力與感官愉悅的角度來看,人類在生命歷程的很早期、早在我們能夠享受性愛之前很久,就已經先開始享受跑步了。一切與跑步相關的裝備與欲求,早在我們出生時就已配備齊全,只待我們縱身出發,不斷奔跑。
這才是我要找的東西。我要的不是裝在鞋跟裡的昂貴塑膠塊,也不是每月必須注射一次的止痛劑;我要的是可以讓我盡情奔跑,卻又不會遍體鱗傷的方法。我對慢跑沒有特別興趣,但我希望自己能跑。所以我又找了第三個醫生:艾琳.戴維斯,生物力學專家,也是德拉瓦大學運動傷害專科診所的主任。
戴維斯醫師要我踩跑步機,先是赤腳,然後又換了三種不同的跑鞋。她要我慢走、小跑、盡全力跑,然後又要我在測力板上來回跑,測量腳步落下時衝擊的程度。最後她將錄影放給我看,嚇得我目瞪口呆。
在我的想像中,我自己應該像個狩獵的印第安人一樣輕巧敏捷。但螢幕上出現的我卻是學探戈學不成的科學怪人,整個身體時起時落,腦袋超出了畫面之外,兩手來回揮舞,像是在本壘板宣布安全上壘的裁判。十三號尺寸的大腳重重落地,咚咚作響,整個影片簡直像是有曼波鼓配音一樣。
這還不夠糟。戴維斯醫師按下了慢速播放鍵,好讓我和她可以慢慢欣賞我的右腳如何扭曲,左膝如何下沉,背部如何弓起猛烈抽搐,有如癲癇發作,亟需別人在我嘴裡塞個皮夾叫我咬緊,然後開始求救。請看我這副德性,全身上下跳動,左搖右擺,彷彿是上鉤的魚兒正在猛力掙扎。我到底是如何完成「往前跑」這個簡單動作的?
「好吧,」我問道,「到底該怎麼跑才對?」
「真是個經典問題。」戴維斯醫師回答。
經典問題的經典答案是什麼呢?這就沒那麼好回答了。也許我可以將背再挺直一點,如果用多肉的腳掌、而非骨頭較多的腳跟著地,也許可以多吸收一點衝擊。不過……這樣也只不過解決了現有的問題,還可能引出新的麻煩。用新的步法跑步可能對腳跟與阿基里斯腱帶來不習慣的衝擊,然後又搞出一堆新傷。
「跑步對腳的傷害很大。」戴維斯醫師表示。她的口氣既委婉又遺憾,我聽得出其中的弦外之音。「對你的腳傷害尤其嚴重。你個子太大了。」
我又回到了原點。這幾個月來我向不同的專科醫師求診,不斷在網路上搜索生理學的資料,問題卻始終像鬼打牆一樣,不斷重新出現在我面前:
我的腳為什麼會痛?
因為跑步不適合你。
我為什麼不適合跑步?
因為跑步會讓你腳痛。
但到底為什麼?羚羊沒有脛骨骨膜炎,野狼不會冰敷膝蓋。我才不相信每年有百分之八十的北美野馬因為腳部衝擊無法奔馳。這讓我想起一句話,據說是英國跑步名將羅傑.班尼斯特說的。這人一邊念醫學院,一邊從事臨床研究,一邊練習講出言簡意賅的雋語,然後還成了世上第一個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的人。他說:「在非洲,每天早上都有瞪羚醒來,知道自己必須跑得比最快的獅子還快,否則就會被吃掉。每天早上也有獅子醒來,知道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最慢的瞪羚還快,否則就會餓死。不管你是獅子還是瞪羚,每天太陽一出來,你最好趕快開始跑。」
地球上所有其他哺乳動物都仰賴自己的腿求生,為何唯獨我們人類例外?再仔細想想,為什麼像班尼斯特這樣的人可以每天衝出實驗室,穿著薄薄的皮拖鞋沿著堅硬的灰渣跑道練習,不但跑得越來越快,而且從不受傷?為什麼有些人每天太陽一出來就到外頭跑步,跑得像是獅子或班尼斯特,其他人若不注射一大堆止痛消炎藥,就沒辦法把腳放到地上走路?
這些都是好問題,不過我很快就會發現,唯一知道答案、且唯一將答案身體力行的那些人,從不開口。
尤其不會對像我這樣的人開口。

二○○三年冬天,我到墨西哥進行採訪,偶然翻閱起一本西班牙文的旅遊雜誌。突然間被一張照片吸引,那是耶穌沿著落石堆往下跑的照片。
仔細一瞧我才發現,照片裡的人不是耶穌,不過他穿的卻是長袍與涼鞋,正從碎石堆上往下衝。我開始努力判讀那段西班牙文字,卻搞不懂句子為什麼用現在式來寫。內容似乎是某個亞特蘭提斯傳說,與一個智慧出眾、已然滅絕的超人帝國有關。後來我才慢慢弄清楚,我的解讀有兩個地方大錯特錯:帝國並未滅絕,傳說也非全然不可信。
當時我人正在墨西哥。為《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尋找一名失蹤歌手,還有她所創設的洗腦邪教。但跟雜誌上那篇文章比起來,我自己的報導突然顯得乏味異常。行跡詭異的流行歌手不過是一時話題,但塔拉烏馬拉族人卻歷久長存。這個獨自隱居在神祕峽谷裡的小部落與外界毫無聯繫,卻似乎解決了人類所有已知的困擾。不管你追求的是精神、肉體或是靈魂的完美,塔拉烏馬拉人似乎都已經在這些領域上無懈可擊,彷彿他們已經把居住的山間洞穴偷偷改造成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培育房,從中孕育出的每個人都致力於消除世上的仇恨、心臟病、脛骨骨膜炎還有溫室氣體。
塔拉烏馬拉族的居地內找不到罪行、戰爭,也沒有竊盜行為。沒有貪汙、肥胖、用藥成癮、貪婪、家暴、虐兒行為、心臟病、高血壓,也沒有二氧化碳排放問題。他們沒有糖尿病、憂鬱症,甚至不會老,五十來歲時還可以跑得比十幾歲的人快,八十歲的老爺爺也可以長程攀山越嶺。他們幾乎不會得癌症,而且還把聰明才智發揮到經濟事務上,發明一種獨一無二的金融系統,以酒與慷慨的助人行為作為貨幣;在他們的金融體系中流通的不是金錢,而是恩惠與大桶的玉米啤酒。
在一般人的想像裡,由酒精與免費善行為基礎的經濟系統,最後必然淪為醉鬼的整日狂歡,每個人都左右開弓持杯狂飲,就像狂吃賭城自助餐的破產賭徒。但這套系統在塔拉烏馬拉族人之間卻運作良好,這也許可歸功於他們不但勤奮,而且異常誠實。一名研究者甚至大膽推測,塔拉烏馬拉人的誠實傳統已經根深蒂固到了一個程度,也許他們腦內的化學機制已經無法再說謊了。
成為地球上最善良、最快樂的一群人還不夠,塔拉烏馬拉人還是最強悍的一群。能與他們超人般的寧靜相媲美的,只有他們對痛苦與「lechuguilla」的忍耐力──一種用響尾蛇屍體與仙人掌汁液釀成的可怕龍舌蘭酒。據少數親眼見過塔拉烏馬拉人狂歡的外人表示,狂歡者到最後情緒變得極為高亢,已婚女子彼此扯掉上衣,展開上空摔角,一名咯咯笑的老人則在她們身旁打轉,一面用玉米桿戳她們的臀部。已婚男子眼神空茫直視前方,癱坐在一旁。族人居住的銅峽谷地區每逢收穫季節,歡樂的氣氛甚至連墨西哥著名的觀光海灘坎昆也會相形失色。
如此狂歡整晚後,塔拉烏馬拉人會在隔天早上自動自發來場大賽跑,距離不只兩英里,長度不只兩小時,而是足足持續兩天。根據墨西哥歷史學家奧馬達的記述,一名塔拉烏馬拉跑步冠軍曾經一口氣跑了四百三十五英里,相當於從紐約市出發,一路馬不停蹄跑到底特律。據說其他塔拉烏馬拉跑者可以輕易跑上三百英里,相當於在馬拉松賽中來來回回跑上十二趟,看著太陽升起、落下、再度升起。
他們跑的不是鋪過的平坦道路,而是陡峭又忽上忽下、全由他們雙腳踩出來的峽谷小徑。傳奇自行車選手蘭斯.阿姆斯壯是史上耐力最強的運動員之一,不過他第一次參加馬拉松賽時也是慘不堪言,幾乎每英里都要補充能量凝膠,卻還是差點跑不完。跑完紐約市馬拉松賽後他傳簡訊給前妻:「唉,我的媽呀!慘斃了。」而塔拉烏馬拉人居然可以一跑就是他的十二倍距離?
一九七一年間有一位名叫葛倫的美國生理學家深入銅峽谷地區,他對塔拉烏馬拉人的體能大感吃驚。在歷史上必須一口氣回溯二千八百年,才找得出足以與這族人相比較的例子。「大概從古代的斯巴達人以後,就再也沒有其他人有如此超卓的體能。」這是葛倫博士在《美國心臟期刊》(American Heart Journal)裡發表研究時的結論。但塔拉烏馬拉人跟斯巴達人有一點不同:他們的心腸跟佛菩薩一樣慈悲,並沒有把超凡的體力拿來攻擊彼此,而是用於和平共處。芝加哥大學的人類學家、專研塔拉烏馬拉族的丹尼爾.諾維克博士表示:「就文化上來說,塔拉烏馬拉族仍然是未解的一大謎題。」
塔拉烏馬拉族的確非常神祕。事實上,就連這個族名也只是個假名。他們真正的名字是拉拉穆里(Rarámuri),意為奔跑一族。至於塔拉烏馬拉這個名字,則是不懂他們語言的西班牙征服者所發明,沒想到最後卻取代了本名,因為拉拉穆里人如其名,寧可跑遠也不願多費口舌解釋。這一族人對抗侵略的一貫方式就是拔腿逃開。多年來他們飽受騷擾,一開始是西班牙征服者柯提茲帶著武裝入侵者踏入他們的故土,後來又有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的軍閥潘丘.維拉與當代墨西哥毒梟的入侵。塔拉烏馬拉人對攻擊的回應就是跑得越來越快、越來越遠,直到沒人追得上,而他們也越來越深入銅峽谷。
天啊,他們的紀律一定嚴格到驚人。我暗想,完全的專注與集中,就像是奔跑的少林武僧。
倒也不然。塔拉烏馬拉人偏好的是嘉年華般熱鬧的長跑。若要討論飲食、生活方式與意志力的話,他們恐怕會讓田徑教練的臉色大變。他們喝起酒來像是每個星期都在過年,一年內喝下大量的玉米啤酒;成年的塔拉烏馬拉人當中,每三天便有一天不是醉醺醺、就是正從酒醉中醒來。他們跟運動員阿姆斯壯不同,不靠富含電解質的運動飲料恢復精力,也不在訓練之間特別補充高蛋白營養棒。事實上,他們幾乎不攝取蛋白質,平常只吃玉米粉,再配上他們最喜歡的野味──烤老鼠。賽跑時塔拉烏馬拉人不搞集訓或減量訓練,不做伸展操也不暖身,只是慢慢逛到起跑線,邊閒聊邊說笑……然後一口氣跑他個四十八小時。
他們為什麼不會受傷殘廢?我感到非常疑惑。整件事就像報表裡出現了錯誤數字:我們擁有尖端科技跑鞋和特製鞋墊的現代人,不是應該更能毫髮無傷地奔跑嗎?而塔拉烏馬拉人跑步量比我們多出許多,跑步的環境比我們更惡劣,腳上穿的幾乎稱不上是鞋,受傷率不是應該高得多嗎?
他們的腳比較強壯,因為他們跑了一輩子,我心想,然後馬上發現自己的想法有錯誤。如果這樣的話,他們受傷的機會應該更高:如果跑步對腳不好,跑得越多應該傷得越重。
我把報導丟到一邊,心裡既好奇又惱怒。塔拉烏馬拉人看似極為落後,卻又違反一切既有的概念,就像禪師的機鋒一樣,讓人氣餒又摸不著頭腦。最強悍的人反而最溫和;飽經摧殘的腿反而跑得最快;最健康的人飲食偏偏最不均衡;不識字的民族反而最有智慧;生活最困苦的人反而過得最快活……
跑步又跟這一切有什麼關係?世上最有智慧的民族恰好也是跑得最快的一群人,這難道只是巧合嗎?過去的人若想追求真理,就必須攀登喜馬拉雅山,才能得到真正的啟發。而我突然想到,若想搞清楚這一切,我只需要越過德州邊境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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