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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生物的起源:史上第一本古代幻獸檔案大解密(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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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生物的起源:史上第一本古代幻獸檔案大解密(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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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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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內容簡介】各路怪奇愛好者,忍不住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怪談研究者|曲辰
奇幻作家、《妖怪臺灣地圖》作者|何敬堯
怪奇新鮮事狂熱者|怪奇事物所 所長
臺灣文史、民俗、妖怪研究團隊|臺北地方異聞工作室

腦動大開,跟著古人一起探索未來。

原來……
月女會下蛋、四腳鴨長了蛇尾巴,
鳳凰可以活到540歲、獨角獸的角是強大的解毒劑,
雙頭野雁吐出的石頭可以做為試金石、綿羊樹是活生生的綿羊從肚臍長出植物。

動物們不但有自救能力,還有各自的愛恨情仇。
五大章節,帶你一步步開啟奇幻世界的大門!

人類神話:獨眼族、巨人族、半人馬……
屬於人,或者不屬於人,無法定義,
無論再怎麼奇怪,
我,就是我。

獨眼族──身為一位礦工,中間的眼睛就是我的燈。誰都不准搶!挖來的金子當然是我的!
巨人族──麵包我不要,我只吃生肉、也喝獸乳,有人肉的話再好不過了!
半人馬──別看我長得英俊,偷偷告訴你,我的酒品不太好。唉!喝醉後的那些蠢事就別提了。

草原森林:戈爾貢、獨角獸、綿羊樹……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想要在草原或森林中活著,
除了速度,還要再拿出點真本事。

戈爾貢──我又叫做望地獸,只看著地面不抬頭。要是吸到我發出的嗆辣氣息,保證讓你吃盡苦頭。
獨角獸──我的角很珍貴,人人搶著要。處女的體香令我難以自拔,別再用她們來誘捕我了,我肯定拒絕不了。
綿羊樹──我也想問問上帝幹嘛非得把我跟植物變成生命共同體。我的世界,就是那根柄長所及的範圍內。別摘!摘了我就會死亡。

飛鳥禽類:藤壺鵝、鳳凰、無腳鳥……
時而天上飛,時而地上跳,
「鳥」生在世,各有各的一套,
和平共處,各自安好。

藤壺鵝──我從海上漂流的無花果樹幹上誕生,嘴吧掛在樹上長。這個年頭,要出生就要生得特別一點嘛!
鳳凰──我的死亡即為誕生。以結束來開始,從墳墓通往永生。除此高貴的生命循環也只有我了。
無腳鳥──我沒有腳,一旦碰到地面就會飛不起來,因此我們把巢築在岩石上以及其他高處,這樣就能用空氣的浮力輕易起飛了!你說,是不是很聰明?

海中幻獸:獨角鯨、拖延魚、克拉坎海怪……
你是世界的主宰,但這裡卻不是你的主場,
水中世界,你還差得太遠,
愚昧的人類啊!敬畏大海吧!

獨角鯨──鋒利的角能刺穿任何東西,那些擋住去路的可憐船隻我必弄沉,但上天是公平的,我的行動極為緩慢,跑快一點就有生機囉!
拖延魚──我喜歡住在岩石之間,船底的龍骨一旦被我貼到就開不動。不!必須阻止那些被召去淨身的孩童!讓我把船拖住吧!
克拉坎海怪──世上沒有任何動物在水中比我更有殺傷力!遭到船難已經夠倒楣了,還要被我襲擊。遇到我,讓你吃不完兜著走!

爬蟲傳說:巨蛇、多頭龍、雞蛇怪……
邪魅、嗜血、不懷好意......恐怕都不足以形容我,
新鮮的最好入口,活著生吞更美味,
小心!我可能就在你的腳下。

巨蛇──上天派我來懲罰有罪之人,連人帶馬,輕鬆一口吞下。我的身體寬度比一位騎士在馬上兩倍的高度還高,至少要九頭公牛才能拖得動。
多頭龍──我的體型巨大且利牙帶有劇毒。沒有用的!堅硬的鱗片讓人投擲任何東西都傷不了我。有人說我有七個頭,有人說九個,但誰又真正見過呢?
雞蛇怪──我由老去的公雞下蛋而生,蛋沒有殼卻包裹著厚皮,以公雞腐敗的精液受精,再由蛇或蟾蜍孵育。後半身像蛇,前半身像公雞,且光噴毒氣就能傷害你。

作者簡介

約翰・艾希頓 John Ashton
(1834–1911)出生於倫敦,一生居住於繁華大城,在大英博物館的無數個日夜中,研究早期人類的社會與文化生活之相關領域。他於1882年完成第一本書後,每年撰寫一部新作,持續了二十年之久。著有《安娜女王統治時期的社會生活》Social Life in the Reign of Queen Anne(1882)、《19世紀的英國黎明》The Dawn of the XIXth Century in England. A social sketch of the times(1886)、《攝政時期的英國社會》Social England under the Regency(1890)等多部作品。

譯者簡介 
林為正
畢業於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先後攻讀取得中山大學外文所碩士,英國華威大學翻譯研究博士之學位,曾事師余光中教授及蘇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教授。
於第三至第五屆梁實秋文學獎,分別獲得譯詩、譯文及散文創作等獎項,並曾擔任過《聯合晚報》副刊之每日一譯、雜文、影評之專欄邀稿作家。身兼教授、譯者、專欄筆者等多重身分;目前任職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專長領域涵蓋中英詩歌、翻譯理論、文學翻譯、翻譯實務、西洋文學史等。
譯作包含挪威作家賈德《西西莉亞的世界》、195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西梅內茲之《小毛驢與我》、201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石黑一雄之《群山淡影》、《我輩孤雛》、陳克華中英對照詩集《垃圾分類說明》等30多部著作。

作者序Preface
「旅者所見,無奇不有」 有此一說是因為過去旅人們所寫內容或描述方式,無法經由現代科學的精細檢驗而得到證實或推翻,所以產生上述情況。我們的祖先安於所生之處,通常老死不離故里,因此無法反駁書上讀到的奇聞怪譚。在那忠於信仰的年代必然有其安定之處,因為誰也不能否定自己所受的教誨。但現代人透過旅遊把地球握於股掌之中,好奇的不放過世界任何角落,四處翻查探看,「舊規遷衍,新矩進駐」,而老故事也就逐漸為人淡忘。
正是為了讓這些故事免遭世人遺忘而快速失傳,我特撰寫此書,或者該說編纂此書。而我說編纂,是因為我更珍愛前人以古雅文字,將故事娓娓道來,而非以今語重述,篡奪其文筆之功,這種汏古換新的作法,今日已濫用成災。
古代博物學家的研究,也並非人人皆能參閱;再說,書寫文字大半為拉丁文,且因內容往往彼此抄寫,若逐篇盡讀,恐怕會白費工夫。不過對一般讀者而言,選集倒是可考慮,若再將其中每幅古趣盎然的木雕版畫精確重製,用來與文字相襯,則成形的著作,容我自誇,必不至枯燥,就算只是淺讀略翻,也一定會有樂趣的。
也許最神奇的生物和最怪異的生命型態,會在海中發現;而就算有緣一見的人,也非繪圖專家,只能等回到陸地才能述說所見怪物,於是語不驚人勢不休地描繪,而與本尊不像了。尤其是以北極海為主要棲息區民族的傳說,如克拉坎海怪 、海蛇、旋渦、人魚等等,即使為其他民族所存疑,依然流傳久遠;也許最容易信以為真的年代是十四、十五世紀,當時的遊記似乎再光怪陸離都無人質疑,這點從紅遍歐洲的《約翰・孟德維爵士遊記》 可見一斑,儘管孟德維可能是虛構的人物,而他自稱該作只是花了編纂的工夫,但對於十四世紀前半時期的歐洲來說,該作所蒐集的資料,卻是他們所能獲取的非歐洲國家之地理及博物的知識總匯。
昔日的博物學家都相互抄寫複製,也都把自己的文稿編纂成冊。普里尼 取自亞里斯多德,他人又引用普里尼,代代相抄;但是要等到印刷術發明後,他們的著作(給未受過教育者的書 )才能流傳於大眾之間,也讓民眾能眼見所描述生物的圖像,這讓該書除了文字更有許多看頭。
本書只不過是一部怪禽異獸之匯集,為了今日大眾口味而作,諸位博雅高仕,就請無需費心嚴評細論了。

約翰・艾希頓John Ashton

目次

作者序 Preface
前言 Introductory
Part1 人類神話
亞馬遜人 Amazons
矮人族 Pygmies
巨人族 Giants
原始人Early Men
野蠻人 Wild Men
毛人 Hairy Men
紅毛猩猩 The Ouran Outan
半人羊 Satyrs
史芬克斯 The Sphynx
人猿Apes
動物傳說 Animal Lore
曼提柯爾食人獸 The Manticora
拉蜜亞 The Lamia
半人馬 The Centaur
Part2 草原森林
戈爾貢 The Gorgon
獨角獸 The Unicorn
犀牛 The Rhinoceros
牯玀 The Gulo
熊 The Bear
狐狸 The Fox
狼 The Wolf
狼人 Were-Wolves
羚羊 The Antelope
馬 The Horse
模仿狗 The Mimick Dog
貓 The Cat
獅子 The Lion
殺獅獸、天馬、克羅柯塔犬 The Leontophonus、Pegasus、Crocotta
盧克羅科塔獸、耶爾羚、倒退進食的牛 The Leucrocotta、Eale、Cattle Feeding Backwards
動物醫學 Animal Medicine
蘇獸 The Su
綿羊樹 The Lamb-Tree
凱米拉 The Chimaera
赫匹與賽倫 The Harpy and Siren
Part3 飛鳥禽類
藤壺鵝 The Barnacle Goose
奇蛋 Remarkable Egg
月女 Moon Woman
葛瑞芬鷹頭獅身獸(獅鷲) The Griffin
鳯凰 The Phoenix
燕子 The Swallow
燕子與無腳鳥 The Martlet, and Foot-Less Birds
雪鳥 Snow Birds 天鵝 The Swan
小海雀 The Alle, Alle
戴勝鳥與小辮鴴 The Hoopoe and Lapwing
鴕鳥 The Ostrich
靖海之鳥 The Halcyon
鵜鶘 The Pelican
柳鶯 The Trochilus
毛絨母鷄 Woolly Hens
雙頭野雁 The Two-Headed Wild Geese
四腳鴨 Four-Footed Duck
Part4 海中幻獸
魚類 Fish
男人魚 Mermen
鯨魚 Whales
海鼠、海兔、海豬The Sea-Mouse、The Sea-Hare、The Sea-Pig
海象 The Walrus
劍吻鯨、劍魚The Ziphius、The Saw Fish
逆戟鯨 The Orca
海豚 The Dolphin
獨角鯨 The Narwhal
史旺魚 The Swamfisck
沙哈布 The Sahab
佘考斯 The Circhos
拖延魚 The Remora
犬鯊以及魟魚 The Dog-Fish and Ray
海龍 The Sea Dragon
刺魟 The Sting Ray
魚類的感官能力 Senses of Fishes
植形動物 Zoophytes
海棉 Sponges
克拉坎海怪 The Kraken
蝦與蟹 Crayfish and Crabs
Part5 爬蟲傳說
海巨蛇 The Sea-Serpent
巨蛇 Serpents
多頭龍 Wormes and Dragons
鱷魚 The Crocodile
巴西里斯克與雞蛇怪 The Basilisk and Cockatrice
蠑螈 The Salamander
蟾蜍 The Toad
水蛭 The Leech
蝎子 The Scorpion
螞蟻、蜜蜂、大黃蜂 The Ant、The Bee、The Hornet

書摘/試閱

矮人族Pygmies
他們是常人的極端面侏儒及巨人。但不可忽視的是,他們雖然不正常卻在每個年代都有。侏儒在聖經《利未記》二十一章二十節被提及,有段說:「這些人不可靠近領取神的食物。」其中就包括「駝背或侏儒」。侏儒不分老少,都被當做貴族與富人的玩物,但是我要寫的不是他們,而是一個名為矮人族的種族。他們非常嬌小,是皮格梅厄斯人的後裔。他們在最早期的經典裡被提及,在荷馬寫的《伊利亞德》(第三卷:第一章的三至六行)也有被提到,鮑普1 的譯文如下:

「因此,當嚴冬襲擊平原,
刺骨寒霜,或大雨滂沱,
往溫暖海域,鶴群便飛去。
此呼彼應,行行有序,穿越蒼穹,
牠們給矮人諸族帶來傷害與死亡,
戰爭乘翼而降。」

荷馬還寫了一首詩,〈矮人族與鶴之戰鬥〉,談到矮人族與鶴。下方的插圖取自龐貝城的壁畫。

亞理斯多德說他們住在地下洞穴,收穫時節便帶著斧頭出來,像砍樹般砍收農作物,並騎著與自己身材相近的山羊與綿羊去和某種鳥類開戰。有些人稱這種鳥為鶴,那種鳥類每年都會從賽錫飛來掠奪他們的作物。普里尼提到他們好幾次,特別在第七冊的第二章:「除了這些民族外, 據說在山的最盡頭,住著三掌寬人
2 和矮人族, 這兩個族群都只有三掌寬的高度,即二十七英吋高而已。他們喜歡居住在健康的環境,那裡有著因高山擋住北風而四季如春的氣候。荷馬所提及與鶴打仗的就是這個民族。傳說他們有個習俗, 就是每年春天成群結隊騎著公綿羊與山羊前往海岸,配備弓箭消滅那些鶴的蛋及鶵鳥。這趟跋涉約三個月長,若不這麼做,鶴群會增加到他們無法應付的地步。而他們住的小屋,據說是以混合了羽毛與蛋殼的泥巴蓋成的。」
孟德維爾因此這樣形容他們:「當人們路過吉本斯城時,會渡過一條約四哩寬的淡水大河,接著進入大迦南地。這條河流經矮人族的地盤,那裡的人體形嬌小,約僅三掌寬的高度,男女都性情良好,但壽命只有八年
3 ,活到八年的矮人族就算長壽了。他們以工藝聞名,還有棉花和其他各種貨品。矮人們不出遠門也不犁田,但是其中還是有像常人一樣高大的人,當他們替矮人勞動時,矮人卻對這些高大的常人嗤之以鼻,就像我們遇到手大腳長的人時,有的表現出瞧不起的樣子一樣。」

馬可波羅4 告誡他的讀者,別被假矮人族騙了。他說:「提醒你們,每當有人聲稱帶來印度的矮人族時,那都是謊言、騙術。那些嬌小的人類說是什麼矮人族,根本是在這個島上(蘇門答臘)製造出來的。我告訴你怎麼做。你知道嗎? 在島上有種猴子非常嬌小,且臉部長得像人類。他人捕捉後拔光毛髮,只留下部分鬍子以及胸毛, 然後吹乾、填飽、用番紅花染色,還有其他加工過程,最後就會看起來像人類。這不過是想騙人罷了!因為印度也好,世界上任何地方也好,從未見過有這麼小的人類,身形小得像這些冒牌的矮人族。」
不過,現代有更多人提到這種嬌小的族群。歐勞斯.麥格納斯5 不但重述這個經典故事,還說到格陵蘭的矮人族現代的愛斯基摩人。這些柏查斯在他的《行者見聞》6 也有提到:「矮人族居住在冰島,有人類的形體。他們連指節縫裡都有毛髮,且男性鬍子長達膝蓋。但儘管他們有人類的樣子,卻沒有理性與理解力,口齒也不清楚,只能發出類似嘶吼的聲音,跟鵝差不多。」若要在現代裡找出有關矮人族的史料,我需要引用西元一八六八年E. J. 伍德所寫的《巨人與侏儒》,並特別為它背書,因為這本書的材料來自美國,有時候會摻雜著虛構內容,例如書中的P.246、247、248。「根據當時的新聞所述,西元一八二八年在美國田納西州懷特郡的斯巴達鎮附近,有幾處半畝到一畝半大小的墳場,發現有體型非常小的死者被埋在石塚或石棺裡。最長的遺骸才十九英吋。骨頭堅硬而勻稱,且整體骨架完好無損。有些死者似乎很長壽,因為牙齒已磨損得光滑而短小, 而有的則完整而長。墓穴深兩呎,棺材以石頭打造,先鋪一片石板為底,兩側豎立一片,頭腳各一片,死者上方再蓋一片。死者頭部全部朝東方埋葬,而一般情況都是仰臥並將雙手置於胸前。在左臂彎裡,放了一個甑,那是某種容器,約有一品脫(pint) 容量,以灰色的碎石或貝殼做成,裡頭裝了兩、三片貝殼。其中一具骨骸頸上掛了一串九十四顆珍珠項鍊。而在這個墳場附近還有個古城鎮的遺址出土。」
韋布在他那篇《自然歷史中的傳奇》裡提到在肯塔基與田納西所發現的小型石棺;他描述這些棺材約三呎長、十八英吋深, 底部、側面及蓋片都以未削平的石頭製成。這些讓他猜測是某個矮人族的墓地,而這個矮人族可能在所謂的印地安原住民7 的傳統開始之前,早已滅絕。
西元一八六六年的報紙告訴我們,密洛伊將軍8 經常到田納西州史密斯郡參與開採礦業,他發現該郡的華特鎮有些頗有來頭的古墓,在一條小溪沖刷某個低地表層後顯露出來。那些墳墓從十八英吋到兩呎都有,大部分都是較小的尺寸,約埋在地表下十五英吋深度, 那裡放置了四片未拋光的石片,一片為坑底,兩側各一片,還有一片為蓋。裡頭有人類的骨骸, 有些整顆顱骨近乎無損,許多骨骼也都還排列得清楚。牙齒非常細小,但明顯是成人的牙齒。遺骸旁也有陶製容器相伴。關於這些矮人族墳墓, 密洛伊將軍無法獲得任何令人滿意的史料。附近最年長的居民也對他們的來源與歷史一無所知, 只知道同郡裡的史戴茲村也有大量類似的墳墓, 以及納西維市附近那條史東河河口也有一小片墳場。密洛伊將軍把他發現的骨骸存放在納西維州立圖書館。」
中非居住著一個如今是眾所皆知的侏儒族。在非洲遊歷的隆佐.德.里奧,有許多年跟隨著李文斯東醫生9 。侏儒族的這個事實,曾有一度只有他一人主張。不過他受到尤金.沃夫書面的支持,後者也曾跟著史坦利10 到過中非。他堅稱在剛果河南邊的支流,見過許多村落全住著里里普人11 ,男性全沒有高於四呎半的,而女性更是嬌小。他形容他們既勇敢又精明,擅長使用弓箭,能輕易擊倒非洲水牛、羚羊,甚至大象。他們設陷阱捕捉小獵物的技術更是高明,無人能比。在近距離攻擊中,他們驚人的以靈巧的技術使用茅,就算是一般投擲出手間也包含著超凡的技術。
這些侏儒族蒐集棕櫚的樹汁用來製作肥皂。男人臉部光滑, 呈者赭紅色,頭髮短而像夜晚般烏黑。在剛果河南方支流域,有成千上萬名侏儒族人居住在那兒。
史坦利先生在解救艾敏勳爵之行12 時,還遇到幾個矮人族, 但是他不同意沃夫先生提出的描述,沃夫形容他們是親切而善良的民族,行事直爽,更加不會像那些未完全開化的蠻族那樣心懷不軌。
反觀史坦利,則認為矮人族十分惱人,對於其毒箭更是印象深刻,但在寫此書之時他尚未回來,而我們除了他的來信也沒有其他記載可佐證,因此最好別對這些體形嬌小的民族的習俗與性情做判斷。
沃夫說矮人族面對其高大的鄰族不免要敬畏三分,但是他們生性勇敢而精明,總能善用情勢克服體形弱點。

注釋

1 即Alexander Pope(1688–1744AD),英國詩人、荷馬譯家及批評家。是英國十八世紀前半的代表詩人,英雄雙行體長詩為其代表文體。
2 即the Trispithami,其希臘文即「三」(Tri)以及「掌寬」(spithami)二字根之組合。而掌寬則指把手掌打開,從姆指尖到小指尖之距離。
3 有的版本寫六、七年。
4 即Marco Polo(1254–1324AD),義大利商人、探險家以及作家。他曾於西元1271 年經絲路到東方,歷經二十年返回義大利, 寫下著名之遊記,那是歐洲人第一次最完整地看到中國、日本等位於歐亞大陸塊另一頭的文明。
5 即Olaus Magnus(1490–1557AD),瑞典人,為地圖繪製家、作家以及教會學家。其兄長為瑞典末代主教,瑞典宗教改革後, 因二人篤守天主教而流亡波蘭等地。其名原來拼法為Olof Månsson,此處為拉丁化拼法,至使其姓氏本為Son of Man,而非拉丁化後雙關了拉丁文的great 一字(亦為magnus)。故其名仍純以音譯為之。本書往後為免冗贅,皆僅以姓氏稱之,即麥格納斯。
6 即Purchas。應該是Samuel Purchas (1577–1626AD), 英格蘭艾塞克郡人,劍橋畢業後獲御授該郡神職,駐於伊斯伍德(Eastwood)時,因近當時航務興盛之雷伊港(Leigh–on–Sea), 經常接觸各類行經七洋四海之各類旅者、水手等。於是他從中蒐集各類海外異譚奇事,出版成四大部的《行者見聞》(Purchas his Pilgrimes),內容從古帝國到東方的日本、從大西洋之南北通往太平洋航道至新大陸等等,簡直寰宇之內無所不包,出版後大受歡迎。
7 此處說話者會加「所謂」一詞是因為「印地安」一詞原本是「印度人」的意思,根本是初到美洲的歐洲人的誤會,以為已經繞過地球到了東方。
8 即Robert Huston Milroy(1816–1890AD),為美國人,曾為美國內戰時北軍之將軍, 以及法官、律師等等。退役後工作包括華盛頓州印地安人事務主管,曾令該地印地安族之年邁酋長能留原地安享天年,不被牧者驅逐。
9 即David Livinstone(1813–1873AD),蘇格蘭人,醫生、基督教公理會傳教士及探險家。一生從貧至富並開拓當時西方人對非洲的視野,大開非洲門戶,是十九世紀英國的傳奇人物。
10 即Henry Morton Stanley(1841–1904AD),威爾斯人,記者及探險家,以其探尼羅河之源而聞名。
11 即Lilliputians,這是英國小說家史威孚特(Jonathan Swif t)的小說《格列弗遊記》中虛構的民族,該國國名「里里普」(Lilliput)明顯諧「小」(little)一字,而該國有個死敵布列副斯古國(Blefuscu),兩個島國就一峽之隔,實則影射百年敵對的英法兩國。兩國人民皆只有人類不到十分之一大小,但其心腸狹小、險惡,卻非外觀可愛玲瓏可測,這自然是史威孚特這位英國文學史之重要諷刺文體大師的設計, 該段即是我們熟知的小人國遊記。這裡有個跨文化的巧合,因為里里普人這種小小人正是中文詞彙「小人」的絕佳註腳。
12 即Emin Pacha(1840–1892AD),原名Isaak Eduard Schnitzer,為奧圖曼土耳其帝國, 但為德裔猶太人(由其姓氏可知)之醫生、博物學家暨埃及上尼羅河之Equatoria 省之首長,其pacha 頭銜為奧圖曼皇帝所封,相當於英國女王所封之「騎士」(knight)頭銜,也是埃及國王封予平民之最高頭銜之一;最後他在轉而為日耳曼東非公司效力時,在一趟探索之旅中被其僕役殺害。
此次解救行動,為最後一次歐洲人探索非洲內部深處的大型探險之行,由史坦利籌劃領隊,表面上目的是為解救受回教叛軍所困的Equatoria 城及其首長,即Emin Pacha,實則以此藉口得以組織探索非洲內部之行。

巨人族Giants
上一篇似乎幾可以一語道盡《姆指湯姆的故事》1 的內容,因為姆指湯姆每回與巨人交手時, 他總能智取呆頭呆腦的巨人,兩者根本沒得比。以《騎士傳奇》為例,除了巨人,巴克列2 跟其他侏儒都天生聰敏,且沒有什麼難得倒他們!他們最終的命運就是被某個騎士殺死,而原本被他們囚禁的騎士及少女們獲得自由。侏儒冷靜沈著, 但是巨人暴躁愛吵架又貪婪,有時還會吃人。肥腓脬肪3 就屬於這類龐然巨人,就某方面來說, 為他們的性格美化、說好話也是件樂事,我決定先美化他們的性格,再繼續談這些體形龐大的人之主題。把《論巨人與英雄豪傑的滴酒不沾》告訴我們的是麥格納斯。
「沙索4 這位最有名的丹麥作家說,在北方有個跟巨人一樣強大又有權勢的族群。裡頭有個人叫史塔查特魯斯,他備受尊敬,且英勇的美德已有歌頌,當年全歐洲也找不出幾個像他這樣的英雄豪傑,放眼全世界也一樣,至今仍少有而且未來恐怕也稀罕。除了沙索給這位精力充沛人物形容的諸多美德,他還提到史塔查特魯斯的滴酒不沾,這對英勇武人是必要條件。我認為在此適合將他與下面這件事一起談論,杯酒中往往可把這貪婪世界裡的奢靡看更清楚。沙索證實,英勇的史塔查特魯斯生性節儉,不愛花俏打扮。他總是忽視享樂而敬重美德,仿效禁慾的古代作風。他在飲食上喜愛家常食物、厭惡昂貴的盛宴,同時痛恨大吃大喝、吃燻肉或精品肉類。為了去除飢餓感,他的胃口越來越大,且只吃一種肉,且為了避免有損他的美德,他嚴正拒絕沾染食用各種美食的惡習,不碰令人喪失自律的甜點,堅守古代的儉約律令, 摒棄暴飲暴食的信仰。再者,他無法忍受一頓飯裡既有烤肉又有炖肉;堅信把多種食物烹飪成一鍋是糟蹋食物。因此他能拒絕丹麥人的奢侈品,而那還是從德國學來的,怪不得丹麥人如此陰柔。除此之外,他用自己的方言寫了詩歌。」

他僅選重要的,唱道:
 
〈史塔查特魯斯的儉節之歌〉
「壯漢深愛的生肉,他們不需要,
也不喜愛吃精緻的餐點宴饗,
他們最喜歡豢養的就只有戰爭。
你可以扯咬下他們的鬍鬚,
那剛硬一團,充滿僵直雜亂的鬍渣與頭髮,
也別想要他們的大嘴離開每日的乳品。
我們奔離精巧的廚房,
並飽食精緻肉品,違反古代習俗,
人們食用炖肉,違反自己的意志。
確實使一盤青草毫無滋味,
豬及羊養出一身肉,無論冷熱,
再大膽也別糟蹋肉類將它們混食。
喝乳飲的人,我們認為他強壯,
且心靈大膽而自由。
我們是古代的十一長者領主,
服侍哈成王,在餐宴上,
海格〆貝嘉查斯坐位排行第一。
他吃的第一道菜是乾火腿,
以及與他手中跟燧石一樣硬的麵包皮,
這讓他饑餓,腹中咕嚕作響。
桌上無人吃酸臭的肉,
只有美味和家常,才給大家吃,
滿足於粗茶淡飯,僅管並不豐盛。
好吃恐非好事,亦不優雅,
國王本身便吃得簡省。
沒有任何飲料有加蜂蜜,
啤酒是共享的酒,榖物所釀,
他們吃的肉僅僅略烹,不烤。
每桌上的肉都略淋肉汁,
幾乎無例外,古人所讚美的,
在家常餐宴上,每個人都應感有福。
桌上沒有巨壺,無人使用大碗,
也沒有濫用彩繪餐盤,
每人都以木杯取飲料。
景仰古風舊俗的人,
無人使用高銀杯或獸角爵,
因為他們生性省吃儉用,必吃盡餐中飧,可見一斑。
銀缸或者金光閃閃的杯子,
主人認為不妥,
不該上桌以示奢華,或讓客人空尋。」

史塔查特魯斯立下戒律並以身做則,號召許多人節制飲食與禁酒,但儘管他在食物與酒方面節制,卻是個行事豪放的海盜,一名狂戰士5 。
然而後來他因年邁而活得辛苦,為了尋求死亡,他去會見黑舍勒斯,其父也是他手下亡魂, 他求黑舍勒斯行行好把他的頭砍下,後者也欣然照辦,史塔查特魯斯的頭顱就這樣從脖子上直接墜落到地裡了。北歐巨人還有許多其他的文獻記載,但沒有一個有如史塔查特魯斯的人生這般發人省思。
聖經中也談到許多巨人,包括亞敏人、亞納金人以及占占敏人的銅床便有九乘四腕尺大,即十三呎六英吋長、六呎寬。那位厲害的冠軍菲利士人,迦斯的哥利亞,有六腕尺加一個掌寬高,即九呎九英吋。在《撒姆爾二書》的第二十一章第十五至二十二節裡,我們讀到許多巨人。

「15 再者,非利士人仍與以色列交戰。大衛帶領隨從迎戰非利士人,然而大衛疲乏欲暈。」
「16 巨人諸子之一,以西比奴,拿著重三百舍克爾8 的銅製長茅,身配新劍,想斬殺大衛。」
「17 但是則魯亞之子阿比西尼,為了保護他,要打擊非利士人, 將他殺死……」
「18 此事之後,以色列人又與非利士人在歌伯交戰。胡撒海人西百該殺了史巴,一名巨人之子。」
「19 接著,又與非利士人在歌伯交戰,伯利恆人雅勒.奧爾金之子艾哈南殺死吉特人歌利亞的兄弟,那人所用長茅,粗如織布機的機軸。」
「20 然而在迦斯的一戰,那裡有個身材巨大的人,雙腳雙手都有六根腳趾,共二十四根,他也是巨人之子。」
「21 當他在陣前對以色列辱罵,大衛之兄施密得之子強納生便殺了他。」
「22 此四人都是巨人之子,並全死在大衛或其隨從的手上。」

但若M. 翁西昂所言屬實,上述這些都只能算是小矮人,他於西元一七一八年計算出一些重要人物的身高:亞當高一二一呎九英吋、夏娃一一八呎九英吋、諾亞二十七呎、亞伯拉罕二十呎而摩西十三呎。
暫且先把這些古代典籍裡的巨人放一邊,普里尼說:「我們這個年代出現過最高的是一名叫加巴拉斯的人,他是克勞迪厄斯一世9 從阿拉伯帶來的,高九呎多。奧古斯塔10 在位時有兩個人, 名字各為波西奧與賽昆迪拉,還比加巴拉斯還高半呎。他們的身體被製成標本當珍奇物品蒐藏在蘇勒斯特11 家族的博物館裡。」
但若要說誰發現與我們算相近時代的最高人類,冠軍仍屬於約翰.孟德維爾爵士。「那山谷之外有個偉大的國家,那裡的人都跟巨人一樣高大,有二十八呎高,他們不穿衣服只披獸皮,不吃麵包、只吃生肉,也喝獸乳,更愛吃人肉,且他們不蓋房子。有人還告訴我們,除了那個國度外,還有種更高大的巨人,有四十五呎或一呎高12 ,有人說有一腕尺(七十五呎)高,但是我沒見過。那些巨人還養了巨羊。能生產巨毛氈,那些羊我倒見過好幾次。」

注釋
1 即The Histor y of Tom Thumb,姆指湯姆為英國民間故事,西元1621 年出版成書,為最早印行的童話故事之一。十八世紀英國小說家暨戲劇家費爾汀(Henry Fielding)還以他為題材,改編成同名劇作。
2 即Pacolet,巴克列本身是個巨人Ferragus 的侏儒信差,他有隻神奇的木馬可以把人神奇地載到心中想去的地方。在故事中,巴克列得拯救被囚的公主貝麗珊、騎士等眾人。該故事於十六世紀初,即已自法語翻譯成英語,傳入英國。
3 即Fe Fi Fo Fum,是迪仕尼卡通電影傑克與魔豆中巨人出場時口中啍的調子,於是便成為他的名字。
4 即Saxo Grammaticus(1120–1220AD),丹麥史學家、神學家及作家,其史學鉅作《丹麥史跡》為首部丹麥通史,其中〈哈姆列傳奇〉一段,成為幾世紀後莎翁編寫其鉅作《哈姆雷特》的靈感源頭。
5 即Berserker,為北歐神話中提到的好戰族群,披熊皮而勇猛無比。
6 即the Emins、the Anakims 以及the Zamzummims。阿納金人為舊約聖經中提到,居住在迦南地南邊的巨人,其名稱在古希伯來文之意為「項鍊」。
7 Bashan 國約在今日以色列北方約旦境內,該國曾在以色列人來到神約定的國土時,加以抵擋,但終於不敵被滅。
8 即shekel,古代近東諸族通用的銀幣或重量單位,其值無一定論。
9 即Emperor Claudius(10BC–54AD),應為羅馬帝國皇帝之克勞迪厄斯一世,西元41–54 年在位。
10 即Emperor Augustus(63BC–14AD),奧古斯都皇帝。著名的凱撒大帝為其舅公,但欽定他為子及繼承人,結束羅馬帝國前後三巨頭的長期政爭,成為首位獨覽大權的皇帝,但仍僅以「第一公民」之銜自居;西元前27 年– 西元54 年在位,由於其英明,建立優良之政經制度,因而開創往後兩世紀西方世界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局面。
11 即Gaius Sallustius Crispus(86–35 BC),古羅馬平民出身的歷史學家與政治人物,凱撒的支持者;他是那個時的史學家有著作傳至今日,且作者可考的第一人。
12 節錄原文片段" xlv or 1 fote long",判斷書寫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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