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中正自反錄〈三冊套裝〉(電子書)
商品資訊
ISBN:9789888284733
出版社: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
作者:蔣中正
出版日:2016/03/16
裝訂:電子書
檔案格式:PDF
商品碼:2222220617976
商品簡介
內容簡介
《自反錄》所收蔣介石文稿,約當其26歲至45歲之間。這一段時期,蔣介石追隨孫中山,投身辛亥革命,反對清政府的專制統治,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反對陳炯明兵變,創辦黃埔軍校,領導北伐,從聯合共產黨到“清黨”反共,建立南京國民政府,其後,又征伐群雄,取得了對李宗仁、馮玉祥、唐生智、閻錫山等地方實力派的勝利。這是蔣介石一生中由發軔而躍居領導中心的重要時期,也是中華民國歷史的重要時期。《自反錄》收集了這一時期蔣介石的部分重要文稿,自然是研究民國歷史和蔣介石個人歷史的重要資料。但是,應該說明的是,歷史文獻的編選常常受到時代和環境的制約,蔣介石早年,有若干左傾的親共、親蘇言論,見之於黃埔軍校時期出版的《蔣校長演講集》一類小冊子,這些,《自反錄》都沒有收入。
本書所收蔣氏早年文章共318篇,經本人過目,由蔣親自題簽,上海中華書局承印於1931年。據說當時係非賣品,流傳很少;1949年以後台灣方面或曾影印,流傳亦少,現在均很難見到。加之其中有一百餘篇文章,未收入秦孝儀主編的《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還有70餘篇文章在《言論總集》中雖列出篇目,註明“稿佚”,但實際上在《自反錄》中都可以找到,屬於秦孝儀有意隱匿,不欲示人者;其已收者文字亦多有不同。因此,為適應海內外日益發展的研究蔣介石和民國史的需要,正式、公開刊行《自反錄》自是應時、必要之舉。
——楊天石
自反錄第二集,乃彙集蔣公自民國十五年至民國二十年之文電函札講演詞等擇要編次而成,由陳屺懷先生編輯。其目錄次序略經 蔣公閱定,然內容尚未遑親為校雠也。恐日久散佚,爰命先印若干部,存備觀覽。至若搜羅補充,斟酌去取,則當俟諸他日焉。刊印既竣,為誌其略如此。-陳布雷謹識
附有蔣介石自己寫的序的手稿圖,歷史學家楊天石作序
序
再版序
自反,意為自我反省。儒家學派提倡「自反」,蔣介石信奉儒學,一生努力踐行「自反」學說。他的日記,常多反省之詞,每週、每月、每年,常有《反省錄》之設。《孟子.公孫丑上》云:「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其中,「縮」,意為直,引申為有道理;「褐寬博」,指穿著粗布衣服的平民;「惴」,惴惴不安。全句大意為:自我反省,如果理虧不直,哪怕是面對普通平民,也會惴惴不安、猶疑不決;相反,如果自我反省,感覺符合道理,即使面對千軍萬馬,我也會勇往直前!一九三一年五月,蔣介石翻閱自己的舊存文稿,覺得所存不過十分之一,擔心日後事務愈繁,散佚的情況會更嚴重,便託自己童年的老師和後來的秘書毛思誠(勉廬)編輯付印。為此,他特別寫了篇序言,一開始就向自己提出問題:「自反而縮乎,自反而不縮乎?」意為,我多年來的所作所為,反省起來,是有道理呢?還是沒有道理呢?他要求毛思誠按照原樣編輯,「迂陋短拙,悉存其真」,作為此後「朝夕自反之資」,希望能對「寡過進德,略有裨助」。
毛思誠接受任務後,將蔣介石自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至一九二五年(民國十四年)的文稿一百零四篇,區分為建議、戰略、宣言、報告、命令、文電、書函、論說、序跋、哀祭、雜著等十一類,共六卷,附錄孫中山《護法總統宣言》及蔣介石本人的《〈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跋》,作為《自反錄》第一集。
與此同時,由陳布雷的堂兄陳訓正(屺懷)將蔣介石自一九二六年(民國十五年)至一九三一年(民國二十年)的文稿二百一十四篇,按毛思誠的標準區分為建議、宣言、報告、命令、訓詞、文電、書函、論說等八類,共十六卷,作為《自反錄》的第二集。陳布雷說明,其「目錄次序略經 蔣公閱定,然內容尚未遑親為校讎也」。「爰命先印若干部,存備觀覽,至若搜羅補充,斟酌去取,則當俟諸他日焉。」
《自反錄》所收蔣介石文稿,約當其二十六歲至四十五歲之間。這一段時期,蔣介石追隨孫中山,投身辛亥革命,反對清政府的專制統治,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反對陳炯明兵變,創辦黃埔軍校,領導北伐,從聯合共產黨到「清黨」反共,建立南京國民政府,其後,又征伐群雄,取得了對李宗仁、馮玉祥、唐生智、閻錫山等地方實力派的勝利。這是蔣介石一生中由發軔而躍居領導中心的重要時期,也是中華民國歷史的重要時期。《自反錄》收集了這一時期蔣介石的部分重要文稿,自然是研究民國歷史和蔣介石個人歷史的重要資料。但是,應該說明的是,歷史文獻的編選常常受到時代和環境的制約,蔣介石早年,有若干左傾的親共、親蘇言論,見之於黃埔軍校時期出版的《蔣校長演講集》一類小冊子,這些,《自反錄》都沒有收入。
若干年來,蔣介石的著作多有刊行,版本眾多。其中,最流行和最為世人熟知的,一是台灣國防研究院一九五○年出版的《蔣總統集》,兩冊,補編一冊,由張其昀委託秦孝儀主編,後來張其昀組織編委會,親自主編,擴展為《先總統 蔣公全集》,由中國文化大學、中華學術院編印,三冊,補編一冊,六百二十餘萬字。二是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一九八四年刊行的《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由秦孝儀在其一九六六年所編《蔣總統思想言論集》的基礎上增補,分為專著、演講、書告、文錄、別錄、談話、書面致辭等類,共四十卷,一千五百餘萬字。該書號稱收集蔣氏著作最為完備,但是,秦孝儀不懂得,重要文獻一經公佈,在社會生活中發生作用,就要保持其原貌,而不能輕易修改。他為塑造蔣的一貫正確、完美而無瑕疵的形象,卻不顧蔣最初的「迂陋短拙,悉存其真」的編輯原則,脫離歷史環境,任意刪棄蔣的文章,改動甚至改寫文字,因此,該書所收,既不完備,即使從版本學和校勘學的角度考察,也並不完全可信。
一九五七年,毛澤東對領導幹部講:「要讀蔣介石的書這些反面的東西。我們有些共產黨員、共產黨的知識分子的缺點,恰恰是對於反面的東西知道得太少。讀了幾本馬克思的書,就那麼照著講,比較單調。寫文章,缺乏說服力。」他當時曾認為印五千冊太少,建議印一萬冊。為此,北京中華書局等機構組織人員,廣泛收集,編輯《蔣介石言論集》,共一千二百萬字,計畫分為四十卷出版,並曾將一九二七年之前的四卷送審,但此後即沒有任何消息。
本書所收蔣氏早年文章共三百一十八篇,經本人過目,由蔣親自題簽,上海中華書局承印於一九三一年。據說當時係非賣品,流傳很少;一九四九年以後台灣方面或曾影印,流傳亦少,現在均很難見到。加之其中有一百餘篇文章,未收入秦孝儀主編的《先總統 蔣公思想言論總集》,還有七十餘篇文章在《言論總集》中雖列出篇目,註明「稿佚」,但實際上在《自反錄》中都可以找到,屬於秦孝儀有意隱匿,不欲示人者;其已收者文字亦多有不同。因此,為適應海內外日益發展的研究蔣介石和民國史的需要,正式、公開刊行《自反錄》自是應時、必要之舉。
楊天石
二○一六年一月
目次
目錄 第一集
卷一 建議類 戰略類
建議類
中國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提議案(設立桂林入伍生教練所)
中國國民黨第二屆第二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提議案(整飭黨務軍備)
軍事委員會建議案(軍政改革計畫)
廢督裁兵議
上總理軍事意見書
上政治委員會請決定革命軍募練計畫意見書
上軍事委員會條陳軍事訓練計畫意見書
上軍事委員會軍政意見書(附致軍事委員會各委員公函)
上軍事委員會改良士兵生活意見書
戰略類
征蒙作戰芻議
對北軍作戰計畫
滇粵兩軍對於閩浙單獨作戰之計畫
粵軍第二期作戰計畫
今後南北兩軍行動之判斷
卷二 宣言類 報告類 命令類 文電類
宣言類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就職宣言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誓師詞
報告類
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軍事報告
粵軍第二支隊進攻永泰始末情形
命令類
本校各機關人員辦事方法訓令
革命軍人應戒除弊端訓令
宣佈率隊叛逃軍官罪狀訓令
飭禁官長學生士兵逃亡訓令
整飭校風訓令
訓誡各將士文
總理在京逝世通告
文電類
通電中央執行委員會各省區黨部(辭軍長職)
通電各省區黨部(收復東江情形)
上總理電
上總理電
致展堂精衛滄白電
致汪精衛電
覆黃膺白電
致炯明汝為仲元電
致陳炯明電
覆粵軍各將領賀就參謀長職電
致埔校各官長學生諸同志電(克復潮汕情形)
覆孫傳芳電
卷三 書函類一
上總理書
上總理書
覆上總理書
覆上總理書
覆顧子才書
與鄧仲元書
與鄧仲元書
與鄧仲元書
覆廖仲愷書
覆廖仲愷書
與譚組安書
與譚組安書
與張靜江書
覆展堂仲愷書
與胡展堂書
與展堂精衛書
與精衛仲愷書
覆汪精衛書
卷四 書函類二
與楊滄白書
與楊滄白書
覆滄白湘芹書
覆古湘芹書
與戴季陶書
覆戴季陶書
與張溥泉書
覆黃膺白書
與沈存中書
與茂如振雄擇生樵峯書
與陳炯明書
與陳炯明書
與陳炯明書
與陳炯明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許汝為書
與黃子蔭書
與第一師黨代表書
卷五 論說類 序跋類
論說類
革命戰後軍政之經營
軍政統一問題
蒙藏問題之根本解決
巴爾幹戰局影響於中國與列國之外交
序跋類
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同學錄序
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同學錄序
陸軍軍官學校第三期同學錄序
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四期同學錄序
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五期同學錄序
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六期同學錄序
增補曾胡治兵語錄序
軍聲雜誌發刊詞
刊哀思錄所感
卷六 哀祭類 雜著類
哀祭類
祭總理文
祭告總理文
祭陳英士文
祭馬幹亭文
哭母文
亡弟瑞青哀狀
雜著類
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附錄護法總統宣言、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跋)
陳英士先生癸丑後之革命計畫及事略
先妣王太夫人事略
慈庵記
武嶺樂亭記
選讀各書目錄
第二集(1、2)
卷一 建議類
軍事委員會提議案
對於黨務政治之提案
呈請設立裁兵善後委員會文
軍事善後意見書
裁兵方案
軍事整理案
黨部與政府、政府與民眾之關係及其職權案(中央第五次全體會議提案)
呈請大赦政治犯文
卷二 宣言類
進攻江西時對全國民眾宣言
渡江北伐通告北方同胞
渡江北伐告北方將士文
渡江北伐告全國民眾文
渡江北伐誓師通電
告國民黨同志
對各方批評之解釋
國慶日敬告全國民眾文
對郵工罷工宣言
十八年元旦敬告國民
對於關稅感想之宣言
石唐變後負責宣言
宣告湘事真象
討逆時告將士文
武漢事變後通告國人
其二
告原隸四集團各將士文
告湖北文武官員文
馮變後負責宣言
十八年總理蒙難紀念日告同志文
為實施編遣電告海外僑胞
為實施編遣電告全國各機關團體
十八年雙十節敬告全國同胞文
告西北將士文
論目前政府責任與國民地位通告全國民眾
討馮誓師詞
通告同志願以氣節廉恥相勉
在北平告同志同胞須有黨政確切之認識
與兩湖同胞同志相勉三義
為討伐閻馮告將士文
告國民革命軍全體將士
討閻誓師詞
對時局之意見
十九年國慶節對軍政意見通電
論鞏固統一與確保和平
在南昌剿赤宣言
告全國同胞文
卷三 報告類(集會致詞附)
北伐軍第一路總指揮部改定編制呈報國民政府
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日演詞
歡宴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各代表致詞
今後革命對象與方法
討伐西北叛軍
國民政府迭平叛亂之經過
各路戰事勝利呈報中央文
津浦線作戰經過呈報中央文
其二
國民會議開幕致詞
國民會議閉幕致詞
黨政委員會組織成立呈報中央文
在國府紀念週報告剿匪及水災情形
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詞
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詞
辭總司令職呈國民政府文
呈中央執監委員會自請查辦文
辭國民政府主席職呈中央執行委員會文
卷四 命令類
渡江北伐誥誡前方將士
武漢事變後安民佈告
招撫西北民軍佈告
告誡軍人文
關於整飭軍隊之訓令
其二
告逆軍官兵
訓誡六省縣長
整飭官方訓令
通令各剿匪部隊嗣後關於剿匪宣傳應受黨政委員會指導
告誡石友三部官兵文
手令重申連坐法
誥剿匪將士
卷五 訓詞類
軍人教育之要義
對首都衛戍部隊訓話
在中央黨校紀念週訓誡學子
對憲兵團訓話
對黨務黃埔兩校學生之訓詞
對首都各警察長官訓話
何總參謀長宣誓就職時訓詞
勵志社開幕訓詞
對陸軍第三師訓話
對陸軍第三師第九旅官長訓話
對陸軍第一師及陸軍第十一師官長訓話
對陸軍教導隊訓話
檢閱陸軍第五師訓話
勗勉中央政治學校學生
中央政治學校開學訓話
在郾城對侍衛班訓話
如何才配稱為革命軍人
對陸軍第二師官長班長訓話
軍需會議訓話
檢閱軍官教導隊對官長訓話
對駐徐各部隊官長訓詞
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訓詞
二十年元旦訓勉各師長文
檢閱各部隊官長時頒發訓詞
航空會議開幕訓詞
對軍事教官訓話
署理外交部長顧維鈞宣誓就職時訓詞
卷六 文電類一
覆孫傳芳電
與方教育長電
為整飭後方病院告誡諸當事電
令東路諸將領規取浙江江蘇電
令江右軍諸將領規取浙皖電
告武昌學兵團電
渡江北伐時與諸路總指揮電
渡江北伐時與白崇禧總指揮電
渡江北伐時與何應欽總指揮電
總司令復職時致國民政府電
又致各軍全體武裝同志電
又致全黨同志全國同胞電
又致馮閻楊三總司令電
為救濟退伍官兵致虞洽卿等電
責胡宗鐸等電
其二
其三
與張長官學良電
促馮玉祥來京電
再致馮玉祥勸阻部下反動電
再剴切致馮玉祥電
最後忠告馮玉祥電
兩電韓復榘詢問扣車毀路究竟
告原屬二集團各將士電
勸告張發奎電
忠告李明瑞電
正告唐生智部下五一五三兩師將士電
唐變時告前方士兵電
通告全國各機關團體要電
其二
其三
其四
其五
其六
其七
致西北將士電
致全國將士電
其二
其三
其四
其五
致閻錫山電
其二
其三
其四
其五
通告第三集團軍將領電
覆孫科電
二十年辭職通電
覆張溥泉電
致陳銘樞陳濟棠電
致粵軍蔣總指揮等電
其二
卷七 文電類二
渡江北伐令第一集團軍諸將領電
渡江北伐與第二集團軍總司令馮玉祥電
渡江北伐與第三集團軍總司令閻錫山電
渡江北伐與第四集團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電
卷八 文電類三
武漢事變中與馮玉祥總司令電
武漢事變中令討逆諸軍將領電
卷九 文電類四
馮軍叛應桂逆後令討逆各軍將領電
卷十 文電類五
張師叛應桂逆後令討逆各軍將領電
卷十一文電類六
石唐叛應桂逆後令討逆各軍將領電
卷十二 文電類七(上)
晉閻叛應桂逆後令討逆各軍將領電
卷十三 文電類七(下)
晉閻叛應桂逆後令討逆各軍將領電(續)
卷十四 書函類
告海外同胞書
告友邦人士書
致中央全體委員書
渡江北伐留別後方同志書
致段芝泉書
與李宗仁書
武漢行營中徵詢民間疾苦書
與顧祝同蔣鼎文陳誠陳繼承趙觀濤等書
慰問湖南民眾書
告逆軍將士書
再告逆軍將士書
平逆後告中央同志書
與吉鴻昌書
與何鍵林蔚書
與何鍵書
其二
其三
覆汪孫等書
與汪兆銘孫科古應芬等書
卷十五 論說類(上)
論今日黨政軍與社會組織之唯一要素
論對俄絕交
精神講話
新中國要從我們的手裡造出來
關於國軍編遣委員會之希望
革命與不革命
本黨最近之重要問題
黨與政府之關係
中國國民黨國民革命和俄國共產黨共產革命的區別
對軍校學生演講五三國恥
糾正錯誤與改進將來
對於北方黨務的觀察
北平市政的建設
卷十六 論說類(下)
國府成立四週年紀念日對北平民眾演講詞
國府成立四週年紀念演詞
中國之前途與國人應有之覺悟
今日青年的地位及其前途
對新聞界的貢獻
蘇俄與中國
對中東路事件之講演
反動派之真相
論作戰時後方同志之責任
救濟金貴銀賤意見
訓練軍隊之經驗談
中國革命進步過程和現在國內統一成績
主義可以戰勝一切
大戰經過與今後政府的責任
此次戰事的經驗
書摘/試閱
內文
卷一 建議類 戰略類
中國國民黨第二屆第二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提議案(整飭黨務軍備)十五年四月三日
國內形勢與外交方針
北方自國民軍退出京津以後,中國形勢之變化,其迅速與重大,必非昔日沉悶與輕易之狀態可比。如奉軍佔領京津,則日本在華之勢力愈加穩固。吳佩孚在鄂豫之勢力,英必竭力助長之。孫傳芳盤踞江浙,英必逼孫與吳聯。美國近且有聯孫以牽制日本之傾向。法國恐蘇聯在華之勢力復張,故急思與英日聯合戰線在滇助唐,以牽制廣東之北伐。總之,此後列強在華,對於北方國民軍處置既畢之後,其必轉移視線,注全力於兩廣革命根據地無疑,且其期限不出於三月至半年之內也。以吳得鄂豫,挾有鞏縣、漢陽二大兵工廠,握京漢路之要衝,據全國中心之武漢,如英以經濟助之,不至半年,必可恢復其舊日之勢力。張作霖佔領京津,握有奉天、德州二大兵工廠,且控制京奉、津浦二大鐵路,日本為鞏固其勢力計,其必助之以經濟。一旦北京政府成立,必有數種借款以補張吳之軍費。當北方國民軍未經完全消滅以前,英日二國必協定以奉軍對西北之國民軍,以吳佩孚對南方之廣東革命軍,而復益之以法令滇唐出兩廣以牽制我廣東,而香港政府必慫恿我兩廣內部之土匪散軍,盡力搗亂,如此,則廣東仍陷於四面包圍之孤立地位,其勢岌殆,可以知矣。列強謀我既如此,敵方形勢復如彼,如不亟謀所以解決之方,則稍縱即逝,挽救莫及也。今據以上之形勢,而定本黨應付之策略如左:
一、聯絡北方國民軍,使其退守西北,保守固有之實力;
二、聯合蘇俄,以增進革命之勢力;
三、派員聯絡川黔,以率制滇鄂兩軍;
四、聯合湘贛,作攻守同盟之勢,約其共同出兵之期限,以牽制吳軍之南下;
五、聯合孫傳芳,使之中立,不為敵用;
六、兩廣決於三個月內(即本年六月底),實行出兵北伐,如能於此三個月內北伐準備完畢,則北方之國民軍不至消滅,而吳佩孚之勢力亦不至十分充足之際,一舉而佔領武漢,則革命前途尚有可為也。
本黨內部之整理
共產黨為今日革命勢力之一種,本黨應遵照 總理意旨,以後當與之團結。惟現在黨內糾紛必須解決者,即為紀律問題與分子問題是也。中正提議,應即於一月內召集全體中央執行委員會,整頓紀律,檢查分子。對於共產黨員之入本黨者,須守本黨紀律,實行三民主義之工作,更不許對於 總理之人格加以誣衊,對於 總理之歷史有意抹煞。對於三民主義,尤不准其有批評與懷疑之行動。本黨之內,不許組織其他小團體,須事事公開,不得有秘密行動。如有運動本黨黨員加入共產黨者,一經檢舉,則處以嚴律。至於本黨與共產黨重要問題,應即以聯席會議解決之,而共產黨之應秘密之件,應提出於聯席會議時,本黨有代守秘密之義務。其他權限問題、手續問題,亦應詳細規定,以免日後之糾紛也。
軍制之意見
近日,第一軍因本黨黨員與共產黨員之裂痕日深一日,幾如水火之不能相容,如不從速解決,則北伐必無勝算之理。又軍中黨代表制,中正以為革命未成功以前,此制不能取消,惟黨代表資格應有相當限制。凡跨黨黨員,不宜任黨代表之職,且須限入黨在若干年月以上者,方有任黨代表之資格,此黨代表之資格應加審慎也。又軍中官長信仰不一,精神必難團結,思想衝突,行動更易差誤。我軍既以三民主義為主義,惟有以信仰三民主義者為幹部,而共產主義及無政府主義分子,應暫時退出,以求各軍精神之團結,而謀革命之成功。至共產分子退出各軍以後,應由本黨予以相當工作或授以高等軍事學以備軍中之用,不使內部糾紛,而在革命戰線上仍為聯合之友軍,庶幾並駕齊驅,不致有彼此糾紛之弊也。現在所訂政治訓練部條例,行之有日,形禁勢隔,益見其難行,非重新訂定,對於各軍,不惟無所補益,而且害之。中正以為政治訓練部條例未修正以前,各軍黨代表應一律調回,加以訓練,而留政治部人員在軍中實習政治相當工作,宣傳三民主義,則軍隊內部既無思想衝突之慮,政治工作又無中止之憂,其於軍隊之精神,不致如前日之渙散也。
本黨以後進行之方針
二年以來,本黨聯合蘇俄,容納共產黨,對於革命勢力之增厚,革命方略之進步,喚起民眾及對敵帝國主義之影響,實有一日千里之勢。由此觀之,確認共產黨為革命勢力之一種,蘇俄有補助中國國民革命之進步,以本黨立於中國國民革命之領導地位,對於此二種勢力,仍有聯合之必要,惟以後應須注意於根本上之合作。吾黨為完成國民革命之責任,須使此二種勢力與本黨在根本上不相衝突,且期其團結。兹據二年來經驗之所得,應加注意之點如左。
甲、共產黨在本黨內應注意之點:
一、不得誣衊 總理之人格;
二、盡忠於三民主義之工作;
三、共產黨員在國民黨內一切秘密團體及一切秘密行動完全取消;如犯此條者,輕則開除黨籍,重則另予制裁。
四、共產黨對其黨員一切之訓令及其策略,應通知國民黨最高幹部;
五、在國民黨之共產黨員,其名冊應通知國民黨最高幹部;
六、國民黨與共產黨應設聯席會議,處置一切困難問題;
七、共產黨員在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內之人數,不得過三分之一。除指明委員為共產黨員外,如有跨黨不報之委員,應另定條例,處以嚴刑;
八、國民黨中央黨部組織、宣傳二部長,其入黨年限須在五年以上。
乙、蘇俄顧問之注意:
一、使共產黨員在國民黨內之工作,注重於根本上之合作;
二、不得把持要職;
三、使我中國革命有自動的能力,不限於被動的地位;
四、辭去行政官職權,以顧問之資格,輔助中國革命之成功;
五、對於國民黨及革命軍條例,如有供獻,應以中國革命全體之利害為立足點,不得有違反國民黨三民主義之行動。
北伐之準備
以全國之局勢、敵軍之情況觀之,北伐準備之期,應以三個月內為限,不能復緩,故應急速準備,條述如下。
一、目的敵:距今一月之前,如能出師北伐,則三萬兵數,正可佔領武漢。今吳佩孚既佔有鄂豫二省,雖其內部不能統一,尚待整理,但歸其管轄者,現在確有兵額五萬之數,三月之後,其勢更厚,可以知矣。故本軍出兵北伐,至少須準備四萬至五萬之槍,方得與敵相敵也。
二、兵數:兵數既定以五萬為標準,宜確定部隊以備整頓與補充也。兹述北伐部隊如左:
(一)第一軍四師(留第十四師在潮汕),約一萬三千槍;
(二)第二軍三師(留一部在韶關),約九千槍;
(三)第三軍二師,約六千至八千槍;
(四)第四軍一師,約三千槍;
(五)第五軍二團,約二千槍;
(六)第六軍二師,約六千槍;
(七)第七軍三師,約九千槍。
三、軍費:槍數既確定五萬,全部動員至少在八萬人以上。今假定每員補充費為三十元,則於此一個月內必須籌足二百五十萬元,交軍需部為準備與補充之費。出發時應備足二個月軍費,戰時每員每月以三十元計算,如準備二個月,則須籌足五百萬元。至準備費如於下個月內籌二百五十萬元,以四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分三期支足,則準備不致空談也。
四、兵工廠出數太少:應於此一個月內趕裝新機,總須每日能出子彈十萬顆為最少限度,廠中所出之槍,應先補充出征部隊。裝機及加工之費,應在此準備費內抽用也。
五、訓練:出師之期既定,訓練萬不可忽,應急須派員負責訓練,並由參謀部確定教育日程,限期檢閱,務使此二個月內各兵能在戰線盡其戰鬥員之職守,並使其能確知其為主義為人民而戰也。
六、政治訓練部之改組:政治訓練為出征軍首要之務,惟現在訓練部條例多不適用,應從速改正,且該部主任必須由軍官出身而明瞭黨務與政治者為要也。
七、北伐準備中各部之工作:
甲、參謀部之工作:
(一)作戰計畫;
(二)調製各省地圖;
(三)兵站計畫;
(四)各軍集中計畫及日期地點;
(五)各軍訓練計畫;
(六)調製各軍花名冊;
(七)調查敵情兵力及湘贛閩浙蘇皖諸省兵力;
(八)調製各軍武器彈藥、馬匹服裝各種表冊;
(九)剿匪計畫;
(十)解決民團、農團方案;
(十一)整頓航空局與海軍局計畫。
乙、軍需部之工作:
(一)出征軍補充費之預算及出征後軍費之預算;
(二)各軍之器材、馬匹、彈藥、軍械等補充數量;
(三)召集輸送隊;
(四)購置交通材料及電話無線電等;
(五)兵站之敷設;
(六)兵工廠之整理。
八、改良兵工廠之意見:
(一)工人之工作時間及出量數之規定;
(二)設立審計處,凡購置材料,如鋼鐵煤、機器等及各部出品數量,均須經審計處審查核定;
(三)汕尾運來之新式機器,限一月內裝置完妥。
九、蘇俄顧問之權限:
(一)聘請蘇俄顧問訂定任期;
(二)規定每月薪水;
(三)未得主任長官之許可,不能有越權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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